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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布藥品不良反應報告 一老一小需重視

“是藥三分毒”,藥品作為治療疾病、拯救生命的同時,它固有的特性永遠不變,那就是它的自身所攜帶的不良反應。

4月28日,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布了2016年《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年度報告》,報告指出,2016年,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網絡共收到藥品不良反應/事件143萬份,較2015年增長了2.3%。其中,新的和嚴重的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報告42.3萬份,占同期報告總量的29.6%,與2015年相比增加了1.4個百分點。全國藥品不良反應/事件縣級報告比例為97.7%,全國每百萬人口平均報告數量為1068份,較2015年有所增長。

“每一種藥都有不良反應,它是固有的特性,與任何東西無關,也無關它的生產。只要你用了藥,都會發生不適宜的事情。”北京醫院藥學部主任胡欣表示。

抗感染、一老一小為重點

藥品不良反應,人類知道的越多,這個藥品會更安全。為了更多掌握每一款藥品上市藥品的不良反應,國家鋪開了藥品不良反應檢測網絡。

“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網絡建設進一步深入,我國發現和收集藥品不良反應信息的能力進一步增強。基層網絡用戶數量快速增長,全國已有31萬余個醫療機構、藥品生產經營企業註冊為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網絡用戶,並通過該網絡報送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全國97.7%的縣有藥品不良反應報告,每百萬人口平均報告數量達到1068份,表明我國發現和收集藥品不良反應信息的能力進一步增強。”國家食藥監總局藥化監管司司長丁建華表示。

而藥品不良反應的數量增多,並不意味著藥品安全水平下降,而意味著我們掌握的信息越來越全面,對藥品的風險更了解,風險更可控,對藥品的評價更加有依據,監管決策更加準確。同樣,在醫療實踐中,能及時地了解藥品不良反應發生的表現、程度,並最大限度地加以避免,也是保證醫療安全的重要措施。

目前,報告關註點仍為抗感染藥物的安全性,特別是氟喹諾酮類藥品;正確使用中西藥複方制劑,避免超劑量用藥;解熱鎮痛抗炎藥的臨床合理使用;精神障礙治療藥物的安全性,以及老人和兒童用藥的安全性問題。

2016年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網絡共收到抗感染藥物的不良反應/事件報告51.8萬例,其中嚴重報告3.3萬例,占6.5%。抗感染藥物的不良反應/事件報告占36.2%。嚴重報告數量排名前3位的是頭孢菌素類、喹諾酮類、抗結核病藥。抗感染藥物中喹諾酮類藥品嚴重報告比例僅次於頭孢類藥物,其中氟喹諾酮類藥品嚴重不良反應較多。

2016 年藥品不良反應/事件病例報告中,14 歲以下兒童患者的報告占 9.9%,與 2015 年持平;65 歲以上老年患者的報告占23.5%。

“從科學角度來講,老年人在吸收、排泄方面,因為年紀增大,心肝肺腎的功能下降,對藥物的劑量不能按照成年人來用。但是我們的藥品實驗,都是用成年人來做的,很多說明書並沒有針對老年人或者兒童劑量的說明。所以老年人的劑量要有減少,否則不良反應更嚴重,治療起來也難。本來這些藥的不良反應可能是一過性的,但是對老年人可能導致慢病。全世界都是一樣,一老一小的信息極為少的。對於這些老年人,用藥量基本是兒童的量。” 胡欣表示。

也正是因為我國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系統逐步完善,可實現藥品不良反應報告的在線直報、逐級評價、信息共享,通過該網絡報送的藥品不良反應報告,為監測評價工作提供了強有力支持。

國家食藥監總局藥品評價中心主任楊威介紹稱,總局組織深入挖掘藥品安全風險信號,對監測數據開展分析評價,及時采取風險管理和溝通措施。2016年,對睪酮藥品、註射用單磷酸阿糖腺苷、複方大青葉片、複方氨基酸註射液(18AA)及同類制劑、仙靈骨葆口服制劑等42個(類)品種進行了安全性評價。

“根據安全性評價結果,全年共提出修改說明書建議35個;發布藥品不良反應信息通報4期,提示關註註射用單磷酸阿糖腺苷、仙靈骨葆口服制劑、睪酮藥品、新複方大青葉片的用藥安全;發布藥物警戒快訊12期,涉及68個品種;對氯美紮酮和苯乙雙胍兩個品種發布撤市公告。”楊威表示。

楊威同時表示,報告信息越來越豐富,預警能力越來越及時,風險管理越來越到位,解讀方式越來越貼近公眾。

企業缺位

根據統計分析顯示,2016年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報告按來源統計,來自醫療機構的報告占報告總量的85.6%,來自醫療機構的報告占85.6%;來自藥品經營企業的報告占 12.8%;來自藥品生產企業的報告占1.4%;來自個人及其他的報告占0.2%。按照報告人職業統計,醫生報告占 55.5%,藥師報告占 25.3%,護士報告占 15.1%,其他報告占 4.1%。與 2015 年的報告人職業構成情況基本相同。

“這些數據表明醫療機構仍發揮藥品不良反應報告的主渠道作用,來自於藥品生產企業的報告數與去年持平,報告數量仍偏低,表明藥品生產企業開展不良反應監測工作的努力程度不夠;作為藥品生產企業,應進一步加強自身對藥品不良反應工作的認識,加強上市藥品的安全性研究,建立風險管理制度,強化企業責任意識,及時預防和控制風險,充分發揮‘藥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丁建華表示。

美國是實施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制度最早的國家之一,報告采取資源報告和強制報告兩種報告體系,對於消費者和醫務人員實行自願報告體系,對持有市場許可證者(藥品生產、批發、進口企業)采取強制性報告制度。同時把不報告不良反應信息歸為犯罪行為,單位和個人都被處罰,處罰類型包括警告、罰金及若幹年監禁。默克公司的止痛藥萬絡,就曾因可能引發心臟病和中風而被處以48.5億美元巨額罰金並最終退市。

而在中國,藥品不良反應的主體仍在醫療機構。

“企業問題比較突出,對於藥品不良反應不重視、沒能力、有顧慮,這都是企業的問題。沒能力是因為沒有人,同時與醫療機構的交流不在一個平臺上,有顧慮是怕不良反應多了,患者就不用他們的藥了。其次,我們中國很多的藥企除了生產,都不知道自己的藥賣到哪里去。而美國的醫藥代表,一邊推廣藥品,一邊收集藥品不良反應。所以,在美國,藥品不良反應95%來自藥企,我們86%來自醫療機構。”楊威表示。

此外,中國的公眾由於對藥品知識了解不多,所以導致公眾用藥後對於不良反應的報告很少。

2016 年全國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網絡收到新的和嚴重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報告 42.3 萬余份,新的和嚴重報告數量占同期報告總數的 29.6%。

“目前嚴重不良反應占比比較小,一個是因為中國用的多數為仿制藥,嚴重不良反應多數出在新藥上,另外就是漏報,一些出現死亡、嚴重不良反應後,由於無法識別是藥品的問題還是醫療機構用藥存在問題,所以無論是藥企還是醫療機構,都希望通過私下解決,進行了賠償,而不上報。”

在法律上,我國2004年出臺的《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管理辦法》,要求新藥不良反應在15天內上報,未按時上報或隱瞞不報者,將處以3萬元以下的罰款。

“由於這只是一個部門規章,在落地上存在問題,而且處罰額度很小。目前正在修訂的《藥品管理法》中有專門的部分進行了規定,同時正在起草一個文件,將對企業報告不良反應反應進行了明確規定。”楊威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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