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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調查}太空板業:125名自然人股東的奇幻漂流 Trans-media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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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為了等到這一天,他們苦苦等待了7年多時間,甚至不少下崗、退休老人已經等不到這一天而駕鶴西去。或許他們根本就不敢相信還會有這種離奇的結局,當初那麼多購買即將去海外上市的「原始股」不都成了泡影麼,取締的取締,清退的清退,判刑的判刑。

如果這個事情早在一年前曝光,太空板業(300344,SZ)的IPO之旅或許將會戛然而止;但時隔12個月的上市鎖定期之後,在深圳創業板掛牌上市整整一年的太空板業裡面有125名(因股權繼承等因素最新數據不止125名)自然人股東終於迎來瞭解禁套現的機會,甚至連當初涉嫌違法的種種情形也都過了追訴期而免於刑責。

為了等到這一天,他們苦苦等待了7年多時間,甚至不少下崗、退休老人已經等不到這一天而駕鶴西去。或許他們根本就不敢相信還會有這種離奇的結局,當初那麼多購買即將去海外上市的「原始股」不都成了泡影麼,取締的取締,清退的清退,判刑的判刑。

早在2000年12月就完成改制、2012年8月1日實現掛牌上市的太空板業,前幾天(8月1日)終於迎來了第一批首發原始股東2881.6萬股解禁。除了達晨創投、深創投和和君創投等著名創投機構外,這裡面還有125名自然人股東就是止觀Transmedia將要解構的故事主角之一。

2005年引入125位神秘股東

公開信息顯示,太空板業分別於2012年3月6日、3月27日申報和過會,並於當年7月20日新股申購,通過公開發行2513萬股實現在深圳創業板上市,發行價格為16.8元/股,對應2011年攤薄後的市盈率為30.27倍。

招股書顯示,太空板業的前身太空有限成立於1999年8月25日,系由樊立、樊志、王敏、張雪倜等四位自然人共同出資設立。

上述出資人中,樊立與樊志為同胞兄弟,樊立為樊志之長兄,樊立與張雪倜為夫妻,樊志與王敏為夫妻,公司註冊資本為800萬元。

經歷了多次增資和改制以後,IPO發行前太空板業總股本已經演變為7539萬股,包括實際控制人樊立和樊志、深創投等創投以及自然人等在內的股東總數多達149家,其中持股數量僅為一兩萬股甚至幾千股的自然人股東數量更是多達125人。

進一步調查發現,剔除實際控制人和部分高管外,上述125名自然人股東主要集中於2005年7-8月份、8-11月份太空板業實際控制人樊志分別向19人、106人分兩次進行的股權轉讓。

根據股本演變說明披露,2005年7-8月,樊志與胡忠民等19名自然人簽署《股權轉讓協議》,樊志將其所持有太空板業28.50萬股(佔總股本的0.89%)轉讓給胡忠民等19名自然人,並就上述股權轉讓事宜辦理了工商登記變更手續;

緊隨其後的2005年8-11月,樊志與胡口明等106名自然人簽署《股權轉讓協議》,樊志將其所持有公司162.25萬股(佔總股本的5.09%)轉讓給胡口明等106名自然人,也就上述股權轉讓事宜辦理了工商登記變更手續。

有意思的是,上述受讓股權的自然人股東中,持股數量最少的僅為1800股,絕大多數持股數量在幾千股到一、兩萬股之間。除了轉讓給自然人胡綺蓀、郝恆的轉讓價格為3元/股外,其他人的受讓價格均為4.5元/股。

上述文件表明,包括胡綺蓀、郝恆二人為樊志多年的朋友在內,上述125名自然人均不在太空板業任職,除持有公司股份外,與公司及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無關聯關係。

頗為蹊蹺的是,恰恰就在上述125名自然人股東2005年下半年相繼入股以後,其中的王文生、李月珍、嵇溥信、汪學明和姚銀珍等5人先後於2007年4月、2008年2月、2009年9月、2009年10月和2011年4月去世,並且上述5人生前均在上海,與太空板業所在的北京相隔千里。

如此眾多的自然人股東、持股數量如此分散、甚至其中還有多位股東受讓股權不久後相繼離世並且聚集在千里之外的上海……遠在北京的太空板業2005年的股權轉讓背後到底隱藏著什麼鮮為人知的秘密?

法院判決書揭開股權轉讓真相

2010年1月8日,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樁分家析產、遺囑繼承的民事糾紛。或許誰都不會料到,恰恰就是這起官司的判決書將太空板業2005年「股權轉讓」的謎底掀開了冰山一角。

根據法院判決書披露,當年125名自然人中的王文生於2005年9月16日通過上海寶源產權經紀有限公司出資45450元受讓了太空板業股權。

由此可見,2005年的股權轉讓背後,還隱藏了通過上海寶源產權經紀有限公司進行股份轉讓的事實,並且當時的轉讓價格並非招股書所披露的4.50元/股,而是4.545元/股(1%的差額為手續費?)。

同時,法院2009年審理查明,「原告僅提供了委託受讓代理協議,不能證明太空板業股權已經在王某名下,無法分割,並且因涉及案外人利益,本案不予處理太空板業股權分割出資款。」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法院判決書所透露的基本事實,在太空板業股本演變情況說明中卻被完全篡改。

招股書所披露的2011年1月的股權變更記錄顯示,原股東王文生於2007年4月24日去世,其生前持有太空板業10000股(送紅股後為20000股)的股份。

上海市寶山公證處於2010年12月15日出具《公證書》證明,王文生所持太空板業的股份為王文生與陸劍星的夫妻共同財產,該財產的二分之一為陸劍星所有,其餘二分之一為王文生的遺產。

根據王文生的遺囑,上述遺產由女兒王靜、王菲共同繼承。經析產繼承後,王文生所持太空板業股權分別由其配偶陸劍星持有50%(即10000股),其女兒王靜和王菲各持有25%(即5000股)。

同時,招股書所披露的2005年12月,公司就王文生等106人的上述股權轉讓事宜辦理了工商登記變更手續。

但2009年法院審理期間王文生案原告方面僅提供了與上海寶源產權經紀有限公司的委託受讓代理協議,並不能證明太空板業的股權已經在王文生名下,最終法院因涉及到案外人利益而不予處理。

由此可見,太空板業在歷史沿革中不僅隱瞞了2005年7-11月長達5個月的時間裡通過非法中介在上海向不確定的人群進行公開股份轉讓的真相,還掩蓋了工商登記變更手續中的諸多細節。

除此之外,原股東李月珍女士、嵇溥信先生和東汪學明先生相繼于于2008年2月19日、2009年9月17日和2009年10月8日去世,其生前分別持有太空板業10000股(送紅股後為20000 股)、15000股(送紅股後為30000股)和18000股(送紅股後為36000股)的股份。

值得一提的是,經過上海市公證處分別於2010年12月21日、2010年12月21日和2010年5月11日出具的《公證書》,證明李月珍、嵇溥信和汪學明等人所持太空板業的股份為生前夫妻共同財產。

但面對幾年前大多數遺產繼承人卻紛紛選擇了放棄繼承,原股東李月珍生前持有太空板業的股份全部由其丈夫劉關昌一人持有,嵇溥信的遺產應由其長子嵇敏一人繼承,汪學明的遺產應由其女兒曹菁一人繼承。

需要補充說明的是,根據招股書披露,在2009年6月二號生產線投入使用之前,太空板業僅有2000年10月投入使用的一號生產線。而由於設備自動化程度較低,2008年、2009年和2010年一號生產線標準板產能分別僅為50萬平方米、35萬平方米和10萬平方米,非標準板產能分別為10萬平方米、15萬平方米和15萬平方米。

照此推算,即便一號生產線產能屬實,太空板業早在2005年也僅僅是一家規模非常小的企業,國內同等規模的行業競爭對手多達上千家。

千里之外的「原始股」迷局

如果說上述法院判決書只是透露了王文生所獲得太空板業股權的細節,那我們不僅要問的是,太空板業究竟為什麼要隱藏通過上海寶源產權經紀有限公司進行股份轉讓等相關事實?

如果說2005年向125名自然人股權轉讓只是為了周轉資金,那我們不僅要問的是,太空板業實際控制人樊志究竟為什麼選擇長達幾個月的時間裡向遠在上海、甚至素不相識的王文生等下崗、退休的老人轉讓,而不是尋求專業的投資機構?

不難看出,這125名自然人股東的持股數量如此分散,上海寶源產權經紀有限公司這一重要角色刻意隱瞞……一連串的疑點背後,到底還隱藏著怎樣的秘密?

事實上,早在幾年前就有媒體對上海寶源產權經紀有限公司開展非法證券活動有過報導,但似乎沒有引起監管層的足夠重視。

除了《東方瞭望週刊》2007年第15期對上海寶源產權經紀有限公司「從頭騙到尾」的非法證券活動進行了詳細報導外,還有多家上海當地媒體均對上海寶源產權經紀有限公司非法兜售和倒賣非上市公司股權(包括太空板業)的情況進行了大量報導,涉事的位於上海市黃浦區西藏中路18號27樓的上海寶源產權經紀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也在2008年1月15日註銷。

來自上海的一則真實案例也顯示,上海寶源產權經紀有限公司通過電話向社會公眾兜售太空板業股權的事實。

網友「cindarila」2006年3月上網發帖求助稱,接到一個陌生電話讓其母親前往上海寶源產權經紀有限公司修改保險的紅利設定,但實際情況卻是涉及到太空板業原始股的事情,她懷疑這可能是一場騙局。

據瞭解,該網友當時陪著母親前往該公司所在地「上海市西藏中路18號港陸廣場2703室」以後,「他們根本沒有提及什麼紅利設置的相關事宜,而是一味的介紹他們的公司是什麼性質的,現在麼又有什麼新的投資項目,可以選擇入股什麼的」,最終的真相是其母親曾經花了2.225萬元向該公司購買了太空板業0.5萬股(攤薄每股受讓價格為4.45元/股)。

上述地址恰恰就是上海寶源產權經紀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的註冊地,而該分公司已經於2008年1月15日註銷。

值得一提的是,根據上述網友申訴,當時上海寶源產權經紀有限公司的一位女性工作人員聲稱,只要持有的這個太空板業上市的話,上述投資就有可能翻倍;如果公司經營不善破產的話,股東仍然可以拿回80%的本金。

上述網友進一步透露,上述所有口頭承諾都沒有真憑實據,並且只有持有0.5萬股,根本不可以交易,最起碼的要求是持有3萬股就可以自由交易。

即便是時隔多年,目前互聯網依然可以搜索出大量相關信息,上海寶源產權經紀有限公司被指曾經以上市為誘餌,通過電話推銷、講座和廣告宣傳等方式向上海本地退休的老年人高價兜售深圳國靈、北京太空板業、吉林金寶藥業、鄭州商業銀行和通化萬通藥業等多家非上市公司股權。

綜合近幾年投訴舉報和媒體報導的情況來看,在上海寶源產權經紀有限公司兜售和倒賣非上市公司股權的過程中,有些從未委託進行股權轉讓,涉嫌欺詐;即使公司真正有股權轉讓,在銷售過程中也採用了虛假信息進行誘導,均聲稱近期就能赴海外上市。

還有一個細節是,在受騙的投資者一再投訴,媒體也多多次曝光以後,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2006年9月對外發佈聲明稱:「上海寶源產權經紀有限公司等單位假借我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會員名義,在產權交易市場外兜銷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票,嚴重損害我所聲譽和利益。為此,本所嚴正聲明如下:上海寶源產權經紀有限公司等單位必須立即停止侵權行為。」

根據當時上海證監局給予媒體的答覆,上海寶源產權經紀有限公司並沒有得到證監會的批准,該公司所從事的仍然是非法證券活動。

監管層將如何裁決道德與法律?

對於2005年下半年太空板業實際控制人樊志向125名自然人「轉讓」股權的事項,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投行高管分析指出,看似合法股權轉讓的背後,太空板業不僅涉嫌重大虛假記載,還嚴重影響其上市的合法性,這種涉嫌非法發行證券的情形要比股東人數超過200人「紅線」的性質更為惡劣。

上海新望聞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宋一欣律師也指出,根據《證券法》、《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太空板業已經不具備上市主體資格,監管層應立即對涉嫌非法變相公開發行證券、涉嫌重大虛假記載等欺詐行為進行查處。

《證券法》第十條明確規定,公開發行證券,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並依法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准;未經依法核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公開發行證券。非公開發行證券,不得採用廣告、公開勸誘和變相公開方式。

同時,《證券法》第三十七條也明確規定,證券交易當事人依法買賣的證券,必須是依法發行並交付的證券。非依法發行的證券,不得買賣。

此外,《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也特別指出,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內不存在未經法定機關核准,擅自公開或者變相公開發行證券,或者有關違法行為雖然發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處於持續狀態的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證券法》等相關規定外,國務院辦公廳國辦發〔2006〕99號文件(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厲打擊非法發行股票和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明確指出,嚴禁擅自公開發行股票或變相公開發行股票,嚴禁非法經營證券業務。違反上述三項規定的,應堅決予以取締,並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婁愛東律師曾經撰文指出,非公開發行股票及其股權轉讓,若採用廣告、公告、廣播、電話、傳真、信函、推介會、說明會、網絡、短信、公開勸誘等公開方式或變相公開方式向社會公眾發行的,則構成變相公開發行股票。

也就是說,若發行的手段屬於公開或變相公開方式的,即使發行對象特定且不超過200人,亦構成變相公開發行。同時,上述《通知》將公開或變相公開轉讓股權的行為明確定性為變相公開發行,斷絕了不法分子以「股權不屬於證券」為藉口逃避法律責任的後路。

婁愛東在文中特別指出,公司股東自行或委託他人以公開方式向社會公眾轉讓股票,亦構成變相公開發行股票。以往不法分子常以「轉讓股票不屬於發行證券」為藉口逃避證券發行監管及法律責任,給非法發行股票的認定帶來一定困難。而《通知》已明確將公司股東以公開方式向社會公眾轉讓股票的行為定性為變相公開發行股票,這一規定讓不法分子少了可乘之機。

值得一提的是,與太空板業2005年的「股權轉讓」情形如出一轍的福茗優茶葉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安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案例,其相關責任人因擅自發行股票罪而先後於2008年12月、2009年9月被判入獄,大量被騙購買原始股的投資者基本上都血本無歸。一時之間,甚囂塵上的原始股詐騙案層出不窮,或被取締,或被清退,或被判刑……

但太空板業卻通過招股書掩蓋其中的諸多細節,兜兜轉轉歷經七八年時間等到了上市套現的這一天,並且躲過了追訴時效。顯然,對於太空板業2005年所出現的這種情形,既是IPO中介機構不曾遭遇過的問題,也是絕大多數非法證券活動受害者所始料未及的結果。

如果說幾年前的「股權轉讓」是一場騙局的話,但現如今這些故事卻得到了一個圓滿的結局,挑戰法律的種種情形最終以這種奇幻的方式得以道德救贖。

事到如今,無論是太空板業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中介機構還是監管層,都面臨一個史無前例卻又頗具爭議的窘境。已然駕鶴西去的老人家們終於可以瞑目,但擺在面前的一連串的涉嫌違法違規問題,監管層又將如何裁決道德與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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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調查}三奧股份:中國證監會為什麼始終不立案? Trans-media止觀

http://xueqiu.com/4234422658/25305849
{獨立調查}三奧股份:中國證監會為什麼始終不立案?

核心提示:到底是質疑本身站不住腳,還是背後存在某些問題?在監管層始終對此保持緘默的過程中,三奧股份到底是否涉嫌造假上市,似乎也沒有人關心與過問。簡單調查就不難發現明顯的造假痕跡,可是為什麼遲遲都不能啟動立案程序呢?全文:http://t.cn/z8YW2zv

9月13日下午,北京金融大街19號,富凱大廈,中國證監會9月份第二周的例行新聞發佈會。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蔣飛問道:有獨立調查人士向證監會舉報三奧股份財務造假,請問證監會是否展開調查?

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回答稱:2013年4月2日,根據相關媒體報導,我會啟動了對三奧股份案件的初步調查程序,目前該案仍在調查過程中。

上述記者所指的獨立調查機構舉報三奧股份涉嫌財務造假問題,是今年8月初Transmedia止觀在25個小時內就已經完成的一項調查結論,主要涉及到三奧股份在招股書中披露的主要項目、核心客戶和供應商等關鍵環節存在明顯的問題。

就這些問題,Transmedia止觀第一時間向中國證監會提交了書面舉報材料——但距離對方承諾的15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舉報已經過去很久,也始終跟此前媒體「群毆」一樣沒有了下文。

值得注意的是,2012年4月12日IPO預先披露的三奧股份於2012年5月18日召開2012年第37次創業板發審會審議並通過——這一天,還有新大地、安控科技、艾比森和神州綠盟等另外4家擬登陸創業板的IPO項目同時輕鬆闖關。

然而,除了新大地被《新大地涉嫌造假上市 創業板首例》的調查質疑而被立案查處外,三奧股份等公司也同樣遭遇種種造假質疑,其中以2012年8月份的《三奧股份涉嫌造假上市 創業板第二例》的調查報導為最,可這一質疑自始至終都得到監管層的任何回應,同時安然無恙地闖關財務專項大檢查的三奧股份依然正在等待發行上市批文,很可能成為IPO重啟以後的第一梯隊備選項目。

那麼,到底是媒體質疑本身就站不住腳,還是各種質疑的背後存在某些問題?在監管層始終對此保持緘默的過程中,三奧股份的大幅廣告、軟文卻悄然在一些媒體上出現——至於到底是否涉嫌造假上市逐漸成為了一個待解的謎,似乎也沒有人關心與過問。

根據Transmedia止觀調查,早在2012年媒體所質疑的三奧股份「通過簽訂三方協議提前墊資給供應商,轉而獲得與最終客戶結賬的方法購買收入從而造假上市」的等問題,本質上說尚不能成為其造假上市的直接證據——無論是商業模式還是客戶問題,充其量只能算是涉嫌包裝、造假的表象而已。或許這能夠解釋中國證監會在報導質疑後的半年多時間裡始終沒有做出任何反應的根本原因。

但需要強調的是,按照中國證監會新聞發佈會的口徑,今年4月2日才啟動了對三奧股份案件的初步調查程序,並且在時隔5個多月以後仍然處於調查過程中而沒有進行立案。我們不禁要問,為什麼25個小時就能夠查出涉嫌造假的直接證據、並且已經正式遞交書面舉報材料,擁有強大的稽查執法專業隊伍的中國證監會卻在幾個月內始終不立案呢?

我們不妨簡單列舉三奧股份涉嫌造假的幾個最為明顯也最為直接的證據:

A、【福建廣播電視中心新聞製播綜合業務網系統採購項目】2010年度,僅僅一項合同金額高達2889萬元的福建省廣播影視集團新大樓的新聞製播綜合業務網系統合同項目,就為三奧股份帶來了2532.88萬元的銷售收入和632.94萬元毛利,毛利率24.99%,而僅僅這一項目就貢獻了廣電系統業務收入的35.52%。

中國政府採購網2010年5月28日披露的中標公告(招標文件編號:0624-10160340([2010]閩財購計(154)號))顯示,福建省機電設備招標公司代理福建省廣播影視集團招標的1套福建廣播電視中心新聞製播綜合業務網系統採購項目,中標金額為2889.12129萬元,但中標供應商則是新奧特(北京)視頻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奧特」)和福建省三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三奧股份前身)聯合體。

那麼,聯合體中標的金額到底如何分配?根據Transmedia止觀的獨立調查獲悉,該項目價款由福建省廣播影視集團統一支付給三奧股份;為實施該項目,三奧股份於2010年3月25日與新奧特簽訂合同,向新奧特採購設備,合同金額2156.00萬元。

由此可見,即便是按照招股書所披露的分配方式計算,將中標合同金額剔除向新奧特採購設備的支出,三奧股份在此項目上的毛利僅為376.88萬元,而不是招股書所披露的632.94萬元,僅此一筆就涉嫌虛增利潤67.94%。

B、【福建廣播電視中心服務器設備採購項目】中國政府採購網2009年9月16日的中標結果顯示,福建廣播電視中心服務器設備採購項目(招標編號:0624-09160471)中標金額僅為629.26萬元,中標單位為北京冠華榮信系統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冠華榮信」)與三奧股份的聯合體。

根據Transmedia止觀的獨立調查獲悉,該項目價款由福建省廣播影視集團統一支付給三奧股份;為實施該項目,三奧股份卻在兩年多以後的2011年11月9日與天視網訊簽訂合同,向天視網訊採購設備,合同金額460萬元。

有意思的是,2003年至2010年3月天視網訊為2009年與三奧股份聯合中標上述項目的冠華榮信的子公司,但三奧股份卻在2011年11月才為上述聯合中標項目向已經毫無關聯的天視網訊簽訂採購設備合同,並且付款日期卻又分別為2010年6月11日、25日,付款日期較之於合同簽訂日期早了一年多。

值得注意的是,中國政府採購網的中標結果亦顯示,三奧股份2009年度中標福建省廣播影視集團的其他項目(字幕機12.3萬元+52.8萬元+18.96萬元)總金額僅為84.06萬元。

按照招股書所披露的2009年度銷售額657.12萬元計算,剔除上述三個較小的中標項目外,福建廣播電視中心服務器設備採購項目實際上確認了573.06萬元的銷售額。而考慮到該項目的設備採購金額為460萬元,三奧股份在此項目上的毛利僅為113.06萬元,毛利率僅為19.73%——較之於招股書所披露的43.61%相去甚遠。

C、【石獅市廣播電視台新聞轉播系統】中國政府採購網的中標公告顯示,泉州云鋒招標有限公司代理石獅市廣播電視台的轉播車及服務採購結果(採購編號:YFCG200912088)中標供應商為北京永興眾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永興眾智」)和福建省三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三奧股份前身)(聯合體),中標金額537.89萬元。

根據Transmedia止觀的獨立調查獲悉,該項目價款由石獅市廣播電視台統一支付給三奧股份;為實施該項目,三奧股份於2009年8月11日與永興眾智簽訂合同,向永興眾智採購轉播設備,合同金額377萬元。

但招股書披露,永興眾智作為當年的第五大供應商,三奧股份向其採購金額僅為334.47萬元——這一採購金額較之於合同金額減少了11.28%。

D、【福州職業技術學院旅遊數字化教學與體驗司實訓系統項目】福州營造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榕營採購[2009]第001號)中標公告顯示,福州市職業技術學院旅遊數字化教學與體驗司實訓系統項目採購中標總金額為105.8122萬元。其中,該項目分兩部分,第一部分70.6122萬元由北京神州視景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神州視景」)和三奧股份組成的聯合體共同實施,第二部分35.20萬元由三奧股份實施。

但根據Transmedia止觀的獨立調查獲悉,至少存在兩個疑點:首先,三奧股份方面指出,該項目招標方為福州職業技術學院;中標方為發行人與神州視景組成的聯合體,中標金額70.6122萬元,並沒有三奧股份單獨實施的第二部分35.20萬元;其次,該項目價款由福州職業技術學院統一支付給三奧股份;為實施該項目,三奧股份於2009年10月9日與神州視景簽訂合同,向神州視景採購設備,合同金額26.8122萬元元設備,而回款情況也顯示第二部分並沒有發生。

值得注意的是,招股書顯示福州職業技術學院2009年度銷售額為120.38萬元,假如上述項目合同金額為105.8122萬元,那麼招股書所披露的銷售額至少多出了13.77%;假如上述項目合同金額僅為70.6122萬元,那麼招股書所披露的銷售額至少多出了70.48%。

E、【南安電視台播出、製作網絡系統設備】根據Transmedia止觀的獨立調查獲悉,2009年南安市廣播電視台機房設備以及播出、製作網絡系統設備採購與安裝服務項目(招標編號:FJCZB09068-1)。該項目招標方為南安市廣播電視台,中標方為三奧股份與新奧特組成的聯合體,中標金額105.98萬元。

該項目價款由南安市廣播電視台統一支付給三奧股份;為實施該項目,三奧股份於2009年11月24日與新奧特簽訂合同,向新奧特採購設備,合同金額81萬元設備。按照上述項目中標及採購情況來看,銷售額與毛利分別僅為105.98萬元、24.98萬元。

然而,招股書則顯示,作為2009年度廣電系統的第四大客戶,南安電視台銷售額卻高達170.80萬元,毛利率也高達23.68%,毛利折算為40.45萬元,分別多出了61.16%和61.93%。

管中窺豹,可見一斑。這五個項目只是招股書中披露的極其有限的部分細節,只需要比照具體項目參與各方主體的合同就不難發現明顯的造假痕跡,可是為什麼遲遲都不能啟動立案程序呢?我們表示不理解,你們怎麼看?@盧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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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翻版的GT驚魂:深圳惠程聚酰亞胺產業化的那點事兒 Trans-media止觀

來源: http://xueqiu.com/4234422658/32008519

作者:張冬晴

美國當地時間10月6日(周一),蘋果公司藍寶石玻璃合作商GT Advanced Technologies Inc(以下簡稱為“GTAT”)股價驚魂暴跌引發了大洋彼岸尚處於黃金周假期的資本市場人士的強烈驚嘆。由於對外宣布已經正式申請破產保護,GTAT股價當日開盤後瞬間大幅殺跌至最低0.75美元,最終以0.80美元報收,較前一交易日收盤價11.05美元的跌幅高達92.76%!而這種A股市場罕見的猛烈跳水事件,本身就是一種極其深刻的風險教育。

值得註意的是,在產業轉型升級的過程中,類似GTAT的投資風險在A股市場不是沒有,而是早已出現——不同之處在於滬、深A股市場的漲跌停板制度讓投資風險以時間換空間的方式進行了消化。

在GTAT壯烈的跳水背後,其本質是藍寶石屏幕蓋板產業化的理想與現實之間還存在著一條難以逾越的鴻溝,而iPhone 6和iPhone 6plus放棄采用藍寶石屏幕蓋板只不過是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2013年11月,GTAT曾和蘋果達成一項價值5.78億美元的合作協議,計劃實現成本僅為十幾美元、產能兩千萬片的藍寶石屏幕蓋板。但由於GTAT的關鍵技術還不過關,也沒有規模化量產經驗,導致成本高達55美元,並且沒有解決應力問題等缺陷,最終迫使蘋果最新一代iPhone手機不得不放棄了采用GTAT的藍寶石屏幕蓋板,並徹底引爆了GTAT眼下的破產危機。


實際上,類似的情況早在A股市場已經上演,市場的投資熱情與產業的技術和經驗不足所產生的巨大反差帶來的直接後果就是一地雞毛。縱觀A股市場上市公司,早在2007年就開始嘗試聚酰亞胺產業化的深圳惠程便是比較鮮活的案例之一——曾經創下86個交易日累計跌幅接近90%的記錄。

今年5月初,為了減輕上市公司的負擔,深圳惠程對外宣布將其控股子公司長春高琦33.63%股權轉讓給公司控股股東、前董事長呂曉義,持股比例下降至51%——這意味著深圳惠程終於不得不承認一個血淋淋的事實:自2007年以來,長達7年多,連續巨額投資高達數億元的聚酰亞胺產業化夢想,破滅了。

作為深圳惠程聚酰亞胺產業化項目的實施主體,長春高琦與上市公司的淵源要追溯至2008年初。當時深圳惠程以自有資金1400萬元對長春高琦增資入股。增資完成後,深圳惠程對長春高琦的持股比例為56%,並在隨後連續多次投入現金增資或收購股權至持股比例最高達84.63%。

2010年1月初,在聚酰亞胺產業化領域鋪墊多時以後,深圳惠程終於對外拋出了一項增發計劃——計劃以募集資金投入33,140.83萬元建設聚酰亞胺產業化項目,項目建設規模:

(1)年產高溫過濾用聚酰亞胺纖維2,900噸;

(2)年產電纜護套用聚酰亞胺連續纖維20噸;

(3)年產聚酰亞胺纖維織物80,000平方米;

上述三項產能達產後預計每年可新增銷售收入74,000.00萬元,年利潤總額17,012.74萬元,年凈利潤12,759.55萬元,稅後內部收益率43.66%,投資回收期4.28年。

然而,根據2010年初的規劃,這項豪擲數億元的聚酰亞胺產業化項目建設期2年,達產期3年,但在隨後的四年多時間里始終讓二級市場投資者極其失望:

早在入股長春高琦前後,深圳惠程就曾經對外宣稱中科院長春應化所與長春高琦合作所得到聚酰亞胺纖維綜合性能已達到國際先進水平,並具備了產業化生產的條件。

但到了上述增發窗口期的2010年4月,深圳惠程再次對外披露的口徑是——“長春高琦僅通過示範生產線生產出了數百公斤聚酰亞胺纖維,年產300噸纖維的生產線預計在2010年8月正式投產,公司能否將示範生產線的成功工藝和技術順利推廣到300噸生產線和募投項目的2,900噸生產線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

而後深圳惠程2013年報進一步披露,上述項目並未達到預期收益,主要原因系“該項目剛剛進入市場推廣階段,尚未進行大規模銷售,同時公司尚未進行大批量生產以及銷售,自2010年通過定增募資投產以來遲遲未見效益,2013年虧損接近900萬元。”

需要強調的是,截止2014年6月30日,深圳惠程“高性能耐熱聚酰亞胺纖維產業化項目”已經使用募集資金29,950.89萬元,占募集資金投入總額的90.37%;“2,900噸高溫過濾用聚酰亞胺纖維項目”則按照募投計劃已經建成聚酰亞胺纖維產業化生產線1條,該生產線最大產能為每年約300噸,較計劃產能懸殊巨大;而受市場需求不足和技術仍需完善的雙重因素影響,“20噸電纜護套用聚酰亞胺連續纖維和8萬平方米聚酰亞胺纖維織物項目”則甚至還沒有開工建設。

對此,深圳惠程方面給出的最新解釋,無異於在告訴市場投資者苦心經營長達7年多的聚酰亞胺產業化項目幾乎都打了水漂——

按照現有已經建成的生產線投資水平和額度,募投剩余資金3,189.94萬元再投入生產線建設,公司預計新增聚酰亞胺纖維產能為每年約200噸。假設募投資金全部投入,預計聚酰亞胺纖維全部產能為每年約500噸,這與募投預期2,900噸產能相差較大。

在公司募投項目開始前,國外只有奧地利贏創公司建成了高溫過濾用聚酰亞胺纖維生產線,公司是國內第一家開工建設高溫過濾用聚酰亞胺纖維生產線的企業,由於沒有成熟定型的生產線設備,公司只能依靠自己對工藝和設備進行改造。按照多年市場推廣後客戶的最粗纖維需求和多年設備磨合後生產出合格纖維產品的最高生產線速度,公司計算出該1條生產線最大產能為每年約300噸。

根據300噸聚酰亞胺纖維產能和產銷率100%計算,公司預計銷售收入為6,000萬元;假設募投資金全部投入,根據500噸聚酰亞胺纖維產能和產銷率100%計算,公司預計銷售收入為10,000萬元。由於營業收入無法覆蓋成本、費用和攤銷,吉林高琦預計將繼續處於虧損狀態。

目前,吉林高琦除使用募投資金建成1條聚酰亞胺纖維生產線外,使用自有資金也建成1條聚酰亞胺纖維生產線,最大產能每年約240噸。吉林高琦現有聚酰亞胺纖維最大產能每年約540噸。按照2013年報披露的聚酰亞胺纖維銷售情況,吉林高琦的產能利用率不足25%,在市場銷售沒有出現重大改觀前,公司將謹慎投資剩余募集資金。

需要補充的是,深圳惠程早在2009年就開始布局的另一個重要領域——聚酰亞胺納米纖維電池隔膜項目,也同樣出現了大打折扣的窘境。

2011年3月,深圳惠程拋出的“年產2億平方米聚酰亞胺納米纖維電池隔膜產品生產基地”規劃總投資額約 6 億元,計劃在2011 年7 月前正式開工建設,2014年項目預計達產。

但最新的消息是,聚酰亞胺納米纖維電池隔膜產品(一期)項目建設期自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預期在項目建成兩年內可以逐步實現PI納米纖維電池隔膜4000萬平方米產能。

今年9月底,深圳惠程給出的消息則是“由於產品性能指標和生產工藝尚未最終定型,江西先材的生產設備采購工作尚未開始,由此影響項目建成投產時間比原計劃延遲9個月以上。”

反觀二級市場表現,自2008年底創下最低5.56元/股觸底反彈之後,深圳惠程股價一路扶搖直上,到了2009年底增發事項停牌前41.30元/股(後複權),累計漲幅已經超過7.4倍;而自2010年1月4日披露增發預案至2011年3月30日創下歷史最高點,深圳惠程的股價繼續一路高歌猛進,累計漲幅257.02%。

結合機構參與增發的盛況也可見一斑。按照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30.11元/股,較經調整後的發行底價12.20元/股溢價仍然高達146.80%。其中,華商基金甚至還報出了36.00元/股的最高價,較12.20元/股的發行底價高出近3倍。

然而,隨著聚酰亞胺產業化項目進展不斷低於市場預期,深圳惠程的股價終於出現了GTAT類似的“雪崩”——自2011年3月30日創下歷史最高點以後,短短86個交易日持續震蕩下跌,累計跌幅高達84.74%!即便是觸底以後,深圳惠程的股價依然表現羸弱不振,將近2年的時間里基本上保持低位箱體震蕩的運行格局。

值得玩味的是,同樣是抱著新材料領域的產業化夢想起飛,無論是GTAT的藍寶石還是深圳惠程的聚酰亞胺,都無一例外地折翼於技術、經驗和市場的不成熟。

但較之於GTAT幸運得多的是,深圳惠程消化了夢想破滅對二級市場股價的巨大沖擊花了足足三年多時間,並且不存在申請破產保護之虞,甚至還可能在後續的資本運作過程中迎來鳳凰涅槃——只是,這到底是境內外市場投資者的幸運呢還是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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