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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東愛建大案再升級

http://www.capitalweek.com.cn/article_11350.html

【《證券市場週刊》記者 秦穎】9月8日下午,閩東電力(000993.SZ)訴愛建信託、愛建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復興東路證券營業部(下稱「復興東路營業部」)、愛建證券有限 責任公司(下稱「愛建證券」)三方要求返還1億元客戶交易結算金舊案再次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審。

早在2004年4月12日,閩東電力就向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要求上述三方返還自己早年存入的1億元證券交易結算金及利息。

案件移交上海後,2005年1月20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因愛建信託原法定代表人涉嫌刑事犯罪且其涉嫌犯罪事實與本案事實有關聯,鑑於上述刑事案件的處理結果可能對本案的審理有影響,故本案應中止審理。

這 一停就是5年多,直至2010年11月11日重審該案。可此時被告方卻拋出「原告早在存入1億資金的次日,就已經提走了該筆資金,原告的訴訟請求是一場 『賊喊捉賊』的『陷阱』」論調,頓時讓案件陷入撲朔迷離。由於當時原、被告雙方都缺乏足夠證據,故法庭要求休庭,等待下次繼續開庭。

時隔10個月,在有了新的證據之時,法庭調查卻也給案件帶來了另一場「衝擊」。這次,法庭調查請來了案件的經手人之一,原上海愛建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證券總部總經理陳輝。陳輝的說法不但和原、被告之前所希望印證的事實均不相符,而且還提出了一種全新的說法。

到底什麼才是真相?哪個說法更接近現實呢?

糊塗賬始末

閩東電力與愛建證券的訴訟糾紛起因,可追溯到10年前的一紙開戶協議。2001年12月27日,閩東電力與復興東路營業部簽訂了《開戶協議書》,並存入1億元證券交易結算資金。

2004年,因愛建證券拒絕閩東電力提取該筆保證金,閩東電力遂於當年4月12日將愛建信託、復興東路營業部、愛建證券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返還1億元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及其利息162.8萬元。

閩東電力的問題是,要確認該開戶協議書存在,以及資金至案發前仍在賬戶中。為此,閩東電力的代理律師著重強調了兩組證據。一組是關於第三方天健會計師事務所(前身為「廈門天健華天會計師事務所」)提供的審計相關的證據。

2002 年7月,天健華天會計師事務所對閩東電力公司2002年會計報表進行預審時,因為閩東電力的財務上顯示有1億元在愛建證券賬上,故曾發函給愛建證券。愛建 證券經過查證後回覆事務所,並把利息都寫得一清二楚,且有蓋章確認。此外,2003年7月,根據審計的相關要求,該所審計人員還前往愛建證券進行現場查 實。現場打印出的單子,也是經過愛建證券蓋章確認的。因為回覆的對賬單和現場查實的情況是一致的,所以閩東電力認為,直至2003年7月,閩東電力賬戶中 的錢還在愛建賬上。

第二組新增的證據就是針對愛建證券的反咬。閩東電力的律師提出,在2011年8月29日,在福建省龍岩市監獄服刑的、原閩東電力董事長翁小巧做的筆錄顯示,翁小巧本人從未來愛建證券取過這筆資金,且也沒有委託任何人來取過這筆資金。

此 外,閩東電力方面還強調,天健會計師事務所人員於2004年3月再次去愛建證券進行過現場取證。3月15日,愛建證券向閩東電力出具了一份情況說明,稱: 「貴公司財務總監等同志前來我司聯繫提取客戶保證金事宜,由於上述資金已被劉順新等涉案人員挪用,而劉等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調查之中,根據先刑後民的 原則,該筆資金暫無法提取。待司法調查明確之後,我司將儘量與貴公司協商解決。」閩東電力認為這一點也能證明該筆資金的客觀存在。

愛建喊冤

然而,對於原告拿出的看似頗能證明該筆資金存在的證據,被告卻以原告或許是「將錯就錯」來反駁。而這裡的所謂「錯」,被告代理人解釋是「我們工作人員沒有經過嚴格的審計,忙中出錯」導致。

事實上,被告也拿出了一套證據來解釋。

2001年12月26日,被告承認原告在復興東路營業部存入了1億元的資金,但是當天並沒有簽署協議或者辦理開戶的手續。

次日,被告稱原告就派人來取走了這一筆錢。但當時因為被告作為金融機構本身的要求,需要完善手續。於是在27日,原告來取款的同時,補辦了開戶手續。於是到最後看到的結果就是:資金是27日進來的,開戶也是27日。但事實上,被告強調,取款也是27日。

被告代理律師強調,在原告取款的當天,有一份證據上次庭審時還沒有出來,即取款時所使用的印鑑,經過法庭主持的鑑定確認,和前後9份相關材料的印鑑都是同一枚。

此外,愛建證券方面也指出,錢取走後閩東電力就將錢打到了閩東持股45%的關聯公司上海東溟投資有限公司(下稱「上海東溟」)的賬上,最後再由東溟投資劃到閩東電力的賬上。

但閩東電力代理律師則指出,當時公司有2億元資金用於理財投資,其中1億元委託給了上海東溟,另外1億元則給了愛建證券。閩東電力方面堅稱當年12月28日接收到上海東溟的1億元是之前投資給它的,而不是愛建證券那部分。

且 第三方上海東溟為證實自己交給閩東電力的1億元不是來自愛建證券,還拉入了一家名叫上海文昌的投資公司。上海東溟表示,當年股市投資不理想,到下半年7月 份的時候,上海東溟曾將1億元委託給上海文昌做投資。而這1億元是由文昌投資後返還,跟愛建證券無關。然而當天的庭審文昌公司並未到庭。

愛建證券方面不接受這種說法。一方面,他們提供證據證明了上海東溟當年公司業績虧損1600多萬元,根本沒有償還1億元資金的能力。另一方面,他們拿出了銀行方面的一些轉賬證明,發現這筆資金的金額和時間節點基本吻合。

第三種說法

控辯雙方的說法似乎都有一定道理,但是控辯雙方所主張的事實卻相差甚遠。究竟哪個才是真相?

第一被告代理人質疑閩東電力:「會計師事務所所謂的詢證函是手寫的,誰寫的,我們不知道。」

上海東溟質疑愛建證券提供的劃款憑證,稱該憑證無日期無公章,十分隨意,很難相信是出自規範金融企業對大額資金的處理方式。

為了查明事實,法庭又傳喚了一名證人,原上海愛建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證券總部總經理陳輝。

按照陳輝的說法,閩東電力曾打給愛建2億元資金,期間又拿回去1億元,剩下的1億元要求愛建配資給他們。

「閩 東電力於2001年在愛建的營業部做股票,有1億元資金。當時閩東電力提出,希望以一比一的方式融資,即他們在愛建證券有1億元市值的股票,希望以此為質 押,讓愛建證券融1億元資金。而愛建證券拿出的這1億元資金,是屬於愛建證券自己的錢,是放在由愛建證券控制的賬戶上,由閩東電力方面操作。」陳輝表示, 「所以閩東電力的1億元是作為抵押放在我這裡。如果市值縮水,是不能拿回的。」

同時,陳輝還談道,其實當時來和陳輝簽配資協議的人叫陳光輝,是閩東電力的高層,同時也是上海東溟的負責人、法人代表。所以,當時其實是和上海東溟簽的配資協議,而沒有跟閩東電力簽。

「開 始的時候簽過一次配資協議。到2002年愛建信託的信託和證券業務分離,這些籌碼就給了愛建證券的資產清理小組,之後還重新簽了份配資協議。」陳輝談道, 「直到2004年2月我離開愛建證券,當時融資的1億元,一直都沒有出過這個賬戶,是由愛建證券控制的。而閩東質押的股票,也還在賬戶裡」。

而對於原告出具的開戶協議書和由會計師事務所提供的詢證函、對賬單等,陳輝都表示不清楚,並表示「配資歸配資,開戶歸開戶,是不同的協議。」

陳輝還強調:配資的賬號是由愛建證券控制的賬戶,上海東溟是不能把錢從這些賬戶中拿走的。這似乎又從側面反駁了愛建方咬定閩東電力把錢取走的事實。

雖然陳輝提出的說法似乎對原被告的訴辯都不具有支撐性,但是他的證詞似乎漸漸地在接近真相。

事實上,閩東電力的代理人也承認,雙方的往來不是2001年開始的。早在2000年,閩東電力就曾存入1億元在愛建信託。而這筆錢在之後是連本帶息地取了回去。這說法與陳輝稱「存入2億元取走1億元」相吻合。

而之後為什麼閩東電力一直未取走那1億元呢?按照陳輝提供的線索,只要市值縮水,不但融資的1億元賺不到錢,連保證金都拿不回去。

陳 輝印象比較深的是,因為當時上海東溟操作賬戶都要向愛建方面徵詢意見,所以當時1億元的保證金和1億元的融資資金主要都用來從二級市場購買了江蘇索普 (600746.SH)。而事實上,從2001年4月開始,江蘇索普就開始一路下跌,從最高位35元開始,一路跌至2005年五六月間的2元(除權後)左 右。雖然他們的賬戶不可能一直持有該股票,但該股的弱勢也說明,當時上海東溟的賬戶確實可能是虧損狀態。

如果閩東電力提供的說法成立——即 當時有2億元的資金委託理財,1億元委託給愛建信託,1億元委託給上海東溟,則整個事情的邏輯基本可以理順——原告閩東電力俗稱的1億元錢確實未拿回,但 卻可能與愛建的配資捆綁著,無法拿回;而被告辯稱的閩東電力早拿回了1億,則可能跟愛建融資給閩東電力1億元有關。

高管之禍

如閩東電力提供的「開戶協議書」,事實上與上海東溟和愛建簽的配資協議完全是兩回事;而愛建提供的閩東電力的取款證據,也不可能和配資的協議等同。

其實不管是閩東電力還是愛建證券,當時都存在很多問題,特別是兩家公司的原高管翁小巧、劉順新等人先後入獄,讓兩家公司的誠信度都大打折扣。

閩東電力本是家以小水電為主的地方性電力公司,2000年新股上市時,原計劃募集4億-5億元資金,卻一下子募集11個億元。「一下子多了這麼多錢,他們確實不知道錢怎麼用。」閩東電力的代理律師談道。

之後的4年,閩東電力肆意變更募集資金使用範圍,大舉投資房地產開發、火力發電、鋼鐵、公路建設、船舶製造、酒店建設經營和農產品加工等數個陌生領域;4年間,它花光上市圈來的11億元。

事實上,1億元資金到愛建證券,閩東電力的董事會是沒有通過決議的。當時擔任公司董事、副總經理的楊立功曾對媒體表示:「愛建證券的事情董事會沒有通過。錢是怎麼進去的,我目前還不清楚,但這個錢和董事會沒有關係,董事會沒有通過這項決議。」

2004 年底翁小巧被「雙規」。翁出事後不久,原閩東電力14位董事會成員有13名跟著下課。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證監罰字[2007]9號)對包括翁小巧 在內的12名高管做出了「披露的信息存在虛假記載、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遺漏」等行為的認定,其中也提及:公司將存放在上海愛建信託投資公司上海復興東路證券 營業部(後更名為愛建證券公司上海復興東路營業部)的募集資金披露為銀行存款。截至2002年12月31日、2003年6月30日,閩東電力均有募集資金 1億元存放於復興東營業部,而閩東電力在2002年年度報告、2003年半年度報告中均披露尚未使用的募集資金為銀行存款,直到2003年年度報告才披露 上述事項。

這甚至也成了被告抗辯的理由之一:原告要提起訴訟的目的就在於,他們是上市公司,信息都是要公開的。而閩東電力投資到上海東溟的1億投資是虧損的,為了彌補虧損,閩東電力設置了這樣一個「局」,就是為了年報能夠漂亮一些。

同樣地,愛建證券原董事長劉順新、愛建證券前董事陳輝等高管,也因犯違法發放貸款罪於2011年6月17日被判刑。這也成為了原告強調的把柄之一:閩東電力的資金可能跟上述高管挪用資金用於違法發放貸款有關……

事實上,不管是閩東電力還是愛建證券,反映的問題都同樣尖銳: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問題、規範治理問題、高管的監管問題,以及上市公司的誠信問題,等等,都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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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闽东商帮民间标会样本:“老高”们的玩法

http://www.21cbh.com/HTML/2011-10-15/4MMDcwXzM3MTc4Mw.html

上海新江湾城,这个近年来房价飙升的地产板块,一直令上海地产界感叹不已。如今,这个位于上海杨浦区中外环之间的后起板块,均价5万-6万、单价上千万的豪宅,已经比比皆是。

这里,也因此成为众多福建闽东商人的聚集地。新江湾城一个均价5万的楼盘的销售总监透露,“小区里,用福建人的名字购买的房子,达到了80%左右。”

在上海的宝山区、杨浦区一带,闽东商人已经运作钢材贸易与民间金融多年,目前,他们已经占据了上海钢材贸易的七成市场,个个手握重金,因此,很多人都选择了以“邻近又能彰显其身份”的新江湾城作为住所。

这些闽东商人之中,又以周宁县人居多。根据周宁商会公布的数据,在上海钢材市场中,周宁人先后创办了上万家企业,从业人员数超过了6万人。2006年之后,这些企业的合计销售额始终保持在1000亿以上。

而要维持如此庞大的营业规模,银行资金与民间资金,是其背后必不可少的支持。以“帮带、互助”著称的闽东人,在民间金融上也发明了诸多互助模式。通过“金融互助”,他们抵抗危机,做大了规模,但承担着“相互捆绑”的风险。

互助基金会

“终于从基金中解脱出来了,现在总算是安心了。”10月,在上海经营一家钢贸企业的闽东人陈安说:“在这个关口,我能把这500万收回来,自己抵抗风险的能力能增强一点。”

陈安所说的“基金”,实际上是,闽东人在上海经营了十几年钢材贸易、担保公司之后,近年来新发展出来的一种“互助基金会”的民间金融新模式。它们或许会被冠以“股权投资基金、创投引导基金”的称谓,但事实上,就是一种“配合于银行之外的高息过桥贷款”。

“模式就是,以朋友、亲戚、原籍同村人士等为单位,由十几个人或者数十人参与,每人出数百万,一个基金就有几千万甚至上亿的规模。”一个运作此类基金的闽东人士向记者透露,其中,周宁县做得较多较大,仅上海就有数十个基金。以此推算,总体规模或高达数百亿。

而 基金的主要用途,一般仅限于参与者内部贷款,如果外部人士需要借款,也需要熟人介绍。例如,陈安此前以500万入资,按1比3的比例,最多可以从基金会中 借出1500万,借期一般为1个月。“大家都知道,借款的主要用途,是用于偿还到期的银行贷款,等银行再次放贷之后,借款人再还给基金会。基金存在的价 值,就是互助,共同抵御风险。”

但2011年信贷紧缩之后,还进银行的钱,再也贷不出来,基金的前景亮了红灯,风险凸现。据本报记者了解,在意识到风险后,多个基金在资金回收之后,已开始慢慢解散。

升级版标会

闽东商帮在上海运作的“互助基金会”,在某种意义上,是闽东民间标会的升级版。

民 间标会,又称“抬会、互助会”等,是一种具有悠久历史的民间信用融资行为,现盛行于闽浙等沿海一带,为民间地下金融主要的构成之一,具有“筹措资金”和 “赚取利息”双重功能,通常建立在亲情、乡情、友情等血缘、地缘关系基础上,带有合作互助性质。在华东沿海一带,不少地区家家户户参与标会,汇聚了天量的 民间资金,会与会之间又环环相扣,沉淀了大量风险。

“福建闽东当地,现在尚还存在民间互助会,这是当地的一大地下金融特色。”闽东人、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主任邱世枝表示:“早年,虽然标会在沿海一带都比较盛行,但近几年,浙江大批企业做大以后,就很少求助于标会了。”

标会的具体运作,多数以月为时间单位,人员由组织运作的“会首”和若干缴纳会钱的“会脚”组成,其基本模式可理解为:一个人每个月能拿出5000元,并不是一个大数字,如果是20个人每个月都拿出5000元,汇集在一起就是10万元,这就不是一个小数字了。

那么,20个人中谁可以支配使用这10万元?标会的运作方式是,在约定的时间,20人全部到场,在纸条上填上愿意为这10万元支付的利息,利息高者得。一般而言,有多少人参加,标会运作多少个月,保证每个人都可标走一个月。

当地百姓家中娶妻生子、盖房装修、生意资金往来,多数均会通过标会筹资。在浙闽一带,因为难以从银行获得贷款,很多地方甚至家家户户都参与了民间标会。

一位闽东商人称,早期,很多在上海做生意的闽东人,如果缺钱用,也会求助于民间标会。但后来,他们生意做大了,从标会获得的钱已经不能满足需求了,于是“互助基金会”应运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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