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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委強化考核地方耕地質量 地力降低的限制享受支農政策

發改委在30日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將按照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並重的要求,完善《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強化耕地質量考核和評價。

加強耕地質量監測網絡建設,按照國家技術標準,開展全國耕地質量等級調查評價與監測,設定耕地質量水平基期,定期公布監測結果,作為政府考核評價依據。

近日,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水利部、農業部、林業局、糧食局聯合印發《耕地草原河湖休養生息規劃(2016-2030年)》(下稱《規劃》)。上述表述是《規劃》中的要求之一。

《規劃》強調,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建立耕地經營記錄制度,合理施用化肥農藥。探索在糧食生產功能區建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用檔案,在第三方評估的基礎上,對經營期內造成耕地地力降低的,限制其享受有關支農政策。

我國耕地草原河湖資源長期過度開發與利用,導致資源承載力降低、可持續發展能力減弱,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等一系列嚴重問題,局部地區耕地基礎地力下降明顯,土壤汙染加劇。發改委提供的數據顯示,我國耕地土壤點位超標率近20%,2015年全國重點天然草原平均牲畜超載率為13.5%。

發改委新聞發言人趙辰昕今天表示,目前,我國草原生態整體惡化的趨勢未從根本上得到改變,河湖汙染加重、水生態退化的態勢仍在繼續。加快建立耕地草原河湖休養生息制度,改善農業生態環境,必須提上重要議事日程。

前述《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出臺於2005年,主要標準有:省級行政區域內的耕地保有量不得低於國務院下達的耕地保有量考核指標;省級行政區域內的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得低於國務院下達的基本農田保護面積考核指標;省級行政區域內各類非農建設經依法批準占用耕地和基本農田後,補充的耕地和基本農田的面積與質量不得低於已占用的面積與質量。

中科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環境修複中心主任陳同斌說,土壤汙染問題近年來越來越受到關註,他對於這一變化感受得尤為明顯。

“過去我們在管理上的失誤,土地利用方式比較粗放,導致不少良田沃土被重金屬汙染。耕地上的鎘砷等重金屬汙染問題在南方地區較嚴重。”陳同斌告訴第一財經記者。

面對如今土壤汙染的嚴峻形勢,陳同斌認為,土壤汙染已成為既定事實,只能投入大量財力去改善土壤環境。環境是一個循環系統,要將它恢複到合理的程度,方能持續發展。

《規劃》中還提出了未來一段時間的分階段目標。

到2020年,確保耕地草原數量,有效恢複河湖生態空間,穩定濕地面積,穩步提高耕地質量,耕地草原河湖生態功能初步改善,資源保障能力不斷增強;農業生態環境惡化的趨勢總體得到遏制,生態嚴重退化地區的環境得到改善,基本建立資源有效保護和高效利用的政策與技術支撐體系。

到2030年,耕地草原河湖資源利用與養護全面步入良性循環,生態系統健康穩定,建立完善的資源休養生息制度體系,基本形成農產品供給保障有力、資源利用高效、產地環境良好、生態系統穩定、田園風光優美的農業可持續發展新格局。

第一財經記者在發布會現場了解到,為落實《規劃》,環保部將在耕地的“養”、“退”、“休”、“輪”、“控”,草的“禁”、“休”、“輪”、“種”,以及河湖的“治”、“保”、“還”、“減”、“護”等休養生息政策措施方面,立足環境保護部的職責,有力推動規劃內容的落地實施,形成合力。

“環保部還將做好監測評估和環境執法,依法對涉及耕地、草原、河湖的生態破壞和環境汙染事件進行查處,保障耕地草原河湖生態系統的安全。” 環境保護部生態司副司長閻奮民介紹。

據介紹,《規劃》實施期限為2016-2030年,其中,"十三五"期間以試點示範為主,主要解決重點地區的突出問題,探索有效模式,總結成功經驗;後十年根據試點情況進行必要的調整完善,再全面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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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信號:京津滬等地跨省耕地占補平衡有望解禁

諸多跡象顯示,2004年就被中央叫停的跨省域耕地占補平衡,有望近期逐步松綁。東部經濟較為發達地區,尤其是京津滬等地,有望獲得本省份之外的補充耕地指標。

這對於耕地後備資源日益短缺、占補平衡壓力越來越大的地方政府來說,可謂一大利好。

所謂耕地占補平衡,是中央政府為了保護耕地數量而推出的一項政策,簡單理解是A省一個建設項目需要占用一定數量的耕地,按照現行《土地管理法》規定,需要補充相應數量和質量等級的耕地。自2004年開始,這項工作只能在本省區域內實現。

一旦允許跨省占補平衡,則耕地後備資源匱乏的A省可以通過資金等交易方式,向後備耕地資源豐富的B省購買相應的補充耕地指標。這樣,建設占用耕地的占補平衡在總量上也得以實現。

中央釋放重大信號

近年來,各界對於放開跨省占補平衡的呼聲不斷,中央部委也開始將之納入政策研究範圍。

近期出現的一個重大信號是,12月5日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的意見》。

會議強調,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要堅守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三條底線,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要堅持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堅持耕地管控、建設、激勵多措並舉保護,嚴格控制建設占用耕地,推進耕地質量建設,健全耕地保護補償機制。對跨地區補充耕地等重大舉措,要嚴格程序、規範運作。

這也是中央層面近幾年來首度提及“跨地區補充耕地”。

“這個文件應該近期就會發布了,到時相關政策就會明朗了。”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土地專家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

目前,除跨省異地占補平衡被國家限制未開展外,跨縣域和市域的異地占補平衡比較常見。隨著補充耕地異地化的逐步推行,發達地區在省域內部調劑指標越來越難,要求開放跨省占補平衡限制的呼聲越來越高。

經濟發達地區往往“缺耕地”,耕地大省往往“少資金”,這種背景下,松綁耕地占補平衡政策成為雙方的共同訴求。

在今年年初的全國國土資源工作會議上,一位東北耕地大省國土廳官員就曾提出建議推動實現跨省異地占補平衡。

今年8月份,國土部在“關於探索在全國範圍統籌農田占補平衡的提案複文摘要”中稱,建設占用耕地占補平衡作為耕地保護的重要措施,取得了顯著成效,將積極探索國家統籌補充耕地。

“對於京津滬等資源嚴重匱乏的地區,為適應十三五期間國家區域發展戰略和新型城鎮化、農業現代化、生態文明建設等對耕地保護提出的新要求,我部會同農業部、中央農辦正在研究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政策,提出整合使用耕地開墾費、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等資金,加大補充耕地資金投入,在嚴格控制建設占用耕地的前提下,由國家統籌補充耕地等政策思路,實事求是解決補充耕地難題。上述政策文件正在抓緊研究起草中。”國土部稱。

東部後備耕地資源枯竭

我國之所以要實行占補平衡政策,保護耕地是根本目的。

官方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年底,全國31個省(區、市)耕地總面積為20.25億畝,與2014年底相比,全國耕地凈減少89.2萬畝。

我國耕地面積的減少,建設占用是最大原因。如2011年減少的532.7萬畝耕地中,建設占用耕地485萬畝,占比超91%。

國土部數據顯示,“十二五”期間,建設占用耕地1710萬畝,補充耕地2561萬畝,補充耕地中有1415萬畝建成高標準農田,落實了占一補一、質量有提升的土地政策。

近年來,占補平衡政策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出現不少新問題。如地方時常占優補劣、占多補少,甚至有地方在占用城郊優質的耕地資源後,將山上的土地“開發”成耕地資源,用來完成占補平衡指標。

此外,實行占補平衡要求地方擁有一定的耕地後備資源,這樣占用之後才有能力去補。但我國東部沿海、轄區面積較小的直轄市和個別省份,耕地後備資源已近枯竭,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困難,個別省市出現了難以足額落實耕地占補平衡的情況。

在國土部12月28日舉行的“全國耕地後備資源調查評價結果新聞發布會”上,國土部地籍司副司長馮文利表示,匯總結果顯示,全國耕地後備資源總面積8029.15萬畝。從區域分布看,耕地後備資源主要集中在中西部經濟欠發達地區,其中新疆、黑龍江、河南、雲南、甘肅等5個省份後備資源面積占到全國近一半,而經濟發展較快的東部11個省份之和僅占到全國的15.4%。

此外,集中連片耕地後備資源集中在新疆(不含南疆)、黑龍江、吉林、甘肅和河南等5個省份,占69.6%。而東部11個省份之和僅占全國集中連片面積的11%。

“這反映出,經過多年持續開發利用,經濟發展快的地區後備資源稀缺甚至枯竭,在省域內實現占補平衡越來越難。”馮文利說。

除缺少後備資源,經濟發達地區近年來補充耕地成本也越來越高。統計數據顯示,北京市2011~2013年共補充耕地4.17萬畝,畝均成本3年增長了一倍多;天津市2009~2013年共補充耕地30.02萬畝,畝均成本5年增長了2.5倍。

東部耕地後備資源近乎枯竭,這種現狀也逼迫占補平衡政策必須作出應對,跨省成為“大勢所趨”。

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去年5月曾對耕地保護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對耕地占補平衡以及耕地保護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加強調查研究,提出有效的應對之策。

仍存新問題

通過國家統籌的方式來實現跨省占補平衡有望成為現實,但也會提高監管難度。

省級區域內的占補平衡工作一般由省級國土部門監管。假設,允許上海購買新疆的耕地指標來滿足自身占用耕地的需要,那這項工作究竟由誰來監管?上海的國土部門還是新疆的國土部門?這種跨區域的交易耕地指標監管理應由中央一級的國土部門來監管,但需要耗費很大的人力和物質資源。

上述土地專家稱,目前政府在占補平衡問題上的制度建設和監管力度都在加強,對操作環節上的要求非常嚴格。

中央深改組會議也要求,對跨地區補充耕地等重大舉措,要嚴格程序、規範運作。

此外,一旦放開跨省占補平衡,是否會出現東部省份由於減輕了補充耕地的壓力,而又出現建設項目大肆占用耕地的情況?

監管部門對此已有所預警。國土部規劃司副司長周建春11月底表示,將嚴格控制非農建設占用耕地。確實要占用耕地的,按中央的要求要“占一補一”、“占水田補水田”,嚴格落實占補平衡制度,補充同等數量和質量的耕地,確保18.65億畝的紅線不至於減少,不至於突破。

“按照中央的要求,對於整個的城鄉建設要嚴格控制。從去年開始,國土部跟住建部開始劃定城市的開發邊界,控制城市對周邊優質耕地的占用。同時一些獨立選址的建設也是嚴格按照節約集約的要求,嚴格控制,增強建設用地的利用強度和投資強度,改變以往的那種粗放式發展、粗放式利用土地,城市攤大餅向外無序蔓延的態勢。”周建春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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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耕地後備資源8000萬畝 東部11省份“告急”

針對當前可供開發利用的耕地後備資源數量有限的嚴峻形勢,國土資源部28日表示,將繼續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加強耕地占用的土地用途管制,強化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牢牢守住18億畝耕地紅線。

當日,國土部日舉行“全國耕地後備資源調查評價結果新聞發布會”,對外介紹了2014年開展的新一輪全國耕地後備資源調查評價結果。

國土部地籍管司副司長馮文利介紹稱,匯總結果顯示,全國耕地後備資源總面積8029.15萬畝。其中,可開墾土地7742.63萬畝,占96.4%,可複墾土地286.52萬畝,占3.6%。全國耕地後備資源以可開墾荒草地(5161.62萬畝)、可開墾鹽堿地(976.49萬畝)、可開墾內陸灘塗(701.31萬畝)和可開墾裸地(641.60萬畝)為主,占耕地後備資源總量的93.2%。

與2000年年開展的上一輪調查評價結果相比,此次調查評價結果顯示耕地後備資源總量減少了近3000萬畝。

按照上一輪耕地後備資源調查評價的集中連片標準統計,全國集中連片的耕地後備資源2832.07萬畝,占耕地後備資源總量的35.3%;零散分布的耕地後備資源面積5197.08萬畝,占耕地後備資源總量的64.7%。

結合當前水資源利用限制等條件分析,全國近期可開發利用耕地後備資源3307.18萬畝。其中,集中連片耕地後備資源940.26萬畝,零散分布耕地後備資源2366.92萬畝。其余4721.97萬畝耕地後備資源,受水資源利用限制,短期內不適宜開發利用。

雖然總量超過八千萬畝,但全國耕地後備資源的區域分布不均衡。

馮文利表示,從區域分布看,耕地後備資源主要集中在中西部經濟欠發達地區,其中新疆、黑龍江、河南、雲南、甘肅等5個省份後備資源面積占到全國近一半,而經濟發展較快的東部11個省份之和僅占到全國15.4%。集中連片耕地後備資源集中在新疆(不含南疆)、黑龍江、吉林、甘肅和河南等5個省份,占69.6%。而東部11個省份之和僅占全國集中連片面積的11.0%。

“這反映出,經過多年持續開發利用,經濟發展快的地區後備資源稀缺甚至枯竭,在省域內實現占補平衡越來越難。”馮文利說。

此外,集中連片的耕地後備資源減少明顯。調查評價結果顯示,本輪耕地後備資源總面積相比上一輪減少了近3000萬畝,同口徑集中連片耕地後備資源減少了8183.77萬畝,減幅達到74%。全國僅除黑龍江、河南和貴州等3個省份同口徑較上一輪有適當增加外,其余28省份均在減少,其中北京、天津、江蘇、福建等10個省份減少幅度超過90%。

馮文利認為,這反映出,隨著多年來土地開發,大部分成規模的連片耕地後備資源已經被開發為耕地、園地、林地等。據土地變更調查統計,2002~2014年間,全國未利用地開發為耕地3177萬畝,開發為園地317萬畝,開發為林地2506萬畝。這也說明,前期容易開發的後備資源大多已開發,當前再繼續全面推行大規模土地開發利用的工作基礎已經不再具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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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文件出臺:直轄市有望“購買”外省耕地占補指標

在地方政府和一些學者多年呼籲下,跨省耕地占補平衡終於獲得“有條件”解禁,兩類情形下相關省份可以向國務院申請國家統籌“補充耕地指標”。

跨省有條件解禁

新華社23日受權播發《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的意見》(下稱意見)。意見要求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像保護大熊貓一樣保護耕地,著力加強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牢牢守住耕地紅線。

該意見是在去年12月5日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次會議上審議通過的。

去年12月29日,第一財經網刊發了《重大信號:京津滬等地跨省耕地占補平衡有望解禁》,預測此前一直中央叫停的跨省域耕地占補平衡,有望近期逐步松綁。東部經濟較為發達地區,尤其是京津滬等地,有望獲得本省份之外的補充耕地指標。

所謂耕地占補平衡,是中央政府為了保護耕地數量而推出的一項政策,簡單理解是A省一個建設項目需要占用一定數量的耕地,按照現行《土地管理法》規定,需要補充相應數量和質量等級的耕地。自2004年開始,這項工作只能在本省區域內實現。

一旦允許跨省占補平衡,則耕地後備資源匱乏的A省可以通過資金等交易方式,向後備耕地資源豐富的B省購買相應的補充耕地指標。這樣,建設占用耕地的占補平衡在總量上也得以實現。

此次出臺的意見明確了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的總體要求,提出嚴格建設占用耕地、改進耕地占補平衡管理、推進耕地質量提升和保護、健全耕地保護補償機制、強化保障措施和監管考核等方面的具體措施。

意見要求改進耕地占補平衡管理,嚴格落實耕地占補平衡責任,以縣域自行平衡為主、省域內調劑為輔、國家適度統籌為補充落實補充耕地任務。各省(區、市)政府要拓展補充耕地途徑,落實補充耕地任務,並規範省域內補充耕地指標調劑管理,完善價格形成機制。

在跨省占補平衡方面,意見提出探索補充耕地國家統籌。根據各地資源環境承載狀況、耕地後備資源條件、土地整治新增耕地潛力等,分類實施補充耕地國家統籌。

具體而言,有兩類情形能夠享受跨省占補的“政策優惠”,一是耕地後備資源嚴重匱乏的直轄市,新增建設占用耕地後,新開墾耕地數量不足以補充所占耕地數量的,可向國務院申請國家統籌;二是資源環境條件嚴重約束、補充耕地能力嚴重不足的省份,對由於實施國家重大建設項目造成的補充耕地缺口,可向國務院申請國家統籌。

經國務院批準後,有關省份按規定標準向中央財政繳納跨省補充耕地資金,中央財政統籌安排落實國家統籌補充耕地任務所需經費,在耕地後備資源豐富省份落實補充耕地任務。跨省補充耕地資金收取標準綜合考慮補充耕地成本、資源保護補償、管護費用及區域差異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財政部會同國土資源部另行制定。

東部省份占補平衡日益困難

實行占補平衡要求地方擁有一定的耕地後備資源,這樣占用之後才有能力去補。但我國東部沿海、轄區面積較小的直轄市和個別省份,耕地後備資源已近枯竭,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困難,個別省市出現了難以足額落實耕地占補平衡的情況。

此前的十余年中,除跨省異地占補平衡被國家限制未開展外,跨縣域和市域的異地占補平衡比較常見。隨著補充耕地異地化的逐步推行,發達地區在省域內部調劑指標越來越難,要求開放跨省占補平衡限制的呼聲越來越高。

經濟發達地區往往“缺耕地”,耕地大省往往“少資金”,這種背景下,松綁跨省耕地占補平衡政策成為雙方的共同訴求。

在2016年初的全國國土資源工作會議上,一位東北耕地大省國土廳官員就曾提出建議推動實現跨省異地占補平衡。

在國土部上月28日舉行的“全國耕地後備資源調查評價結果新聞發布會”上,國土部地籍司副司長馮文利表示,匯總結果顯示,全國耕地後備資源總面積8029.15萬畝。從區域分布看,耕地後備資源主要集中在中西部經濟欠發達地區,其中新疆、黑龍江、河南、雲南、甘肅等5個省份後備資源面積占到全國近一半,而經濟發展較快的東部11個省份之和僅占到全國的15.4%。

此外,集中連片耕地後備資源集中在新疆(不含南疆)、黑龍江、吉林、甘肅和河南等5個省份,占69.6%。而東部11個省份之和僅占全國集中連片面積的11%。

“這反映出,經過多年持續開發利用,經濟發展快的地區後備資源稀缺甚至枯竭,在省域內實現占補平衡越來越難。”馮文利說。

除缺少後備資源,經濟發達地區近年來補充耕地成本也越來越高。統計數據顯示,北京市2011~2013年共補充耕地4.17萬畝,畝均成本3年增長了一倍多;天津市2009~2013年共補充耕地30.02萬畝,畝均成本5年增長了2.5倍。

東部耕地後備資源近乎枯竭,這種現狀也逼迫占補平衡政策必須作出應對,跨省占補平衡或“國家統籌”就成為“大勢所趨”。

但也有擔憂認為,一旦放開跨省占補平衡,是否會出現東部省份由於減輕了補充耕地的壓力,而又出現建設項目大肆占用耕地的情況?

對此,此次意見強調,要嚴格控制建設占用耕地,充分發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整體管控作用,從嚴核定新增建設用地規模,優化建設用地布局,從嚴控制建設占用耕地特別是優質耕地。實行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安排與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補充耕地能力掛鉤,對建設用地存量規模較大、利用粗放、補充耕地能力不足的區域,適當調減新增建設用地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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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到2020年全國耕地保有量不少於18.65億畝

新華社23日受權播發《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的意見》。意見要求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像保護大熊貓一樣保護耕地,著力加強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牢牢守住耕地紅線,促進形成保護更加有力、執行更加順暢、管理更加高效的耕地保護新格局。

意見明確了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的總體要求,提出嚴格建設占用耕地、改進耕地占補平衡管理、推進耕地質量提升和保護、健全耕地保護補償機制、強化保障措施和監管考核等方面的具體措施。在加強土地規劃管控和用途管制方面,強調充分發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整體管控作用,從嚴核定新增建設用地規模,從嚴控制建設占用耕地特別是優質耕地。嚴格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和保護,永久基本農田一經劃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變用途,城鄉建設、基礎設施、生態建設等規劃原則上不得突破永久基本農田邊界。

意見要求改進耕地占補平衡管理,嚴格落實耕地占補平衡責任,以縣域自行平衡為主、省域內調劑為輔、國家適度統籌為補充落實補充耕地任務。各省(區、市)政府要拓展補充耕地途徑,落實補充耕地任務,並規範省域內補充耕地指標調劑管理,完善價格形成機制。要健全耕地保護補償機制,加強對耕地保護主體的補償激勵,實行跨地區補充耕地的利益調節。在生態條件允許的前提下,支持耕地後備資源豐富的國家重點扶貧地區,將補充耕地指標對口向省域內經濟發達地區調劑。

意見強調耕地保護責任的監管考核,要求建立“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公眾參與、上下聯動”的共同責任機制,嚴格監督檢查,擴大全天候遙感監測範圍,強化耕地保護全流程監管。完善責任目標考核制度,耕地保護目標考核結果作為領導幹部實績考核、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的重要內容。實行耕地保護黨政同責,對履職不力、監管不嚴、失職瀆職的,相應追究黨政領導責任。

以下為全文: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的意見

(2017年1月9日)

耕地是我國最為寶貴的資源,關系十幾億人吃飯大事,必須保護好,絕不能有閃失。近年來,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積極采取措施,強化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占補平衡制度,嚴守耕地紅線,耕地保護工作取得顯著成效。當前,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新型工業化、城鎮化建設深入推進,耕地後備資源不斷減少,實現耕地占補平衡、占優補優的難度日趨加大,激勵約束機制尚不健全,耕地保護面臨多重壓力。為進一步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工作,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守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三條底線,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像保護大熊貓一樣保護耕地,著力加強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著力加強耕地管控、建設、激勵多措並舉保護,采取更加有力措施,依法加強耕地占補平衡規範管理,落實藏糧於地、藏糧於技戰略,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中國夢構築堅實的資源基礎。

(二)基本原則

——堅持嚴保嚴管。強化耕地保護意識,強化土地用途管制,強化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堅決防止耕地占補平衡中補充耕地數量不到位、補充耕地質量不到位的問題,堅決防止占多補少、占優補劣、占水田補旱地的現象。已經確定的耕地紅線絕不能突破,已經劃定的城市周邊永久基本農田絕不能隨便占用。

——堅持節約優先。統籌利用存量和新增建設用地,嚴控增量、盤活存量、優化結構、提高效率,實行建設用地總量和強度雙控,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以更少的土地投入支撐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堅持統籌協調。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耕地保護主體責任,健全利益調節機制,激勵約束並舉,完善監管考核制度,實現耕地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生態文明建設相統籌,耕地保護責權利相統一。

——堅持改革創新。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求,突出問題導向,完善永久基本農田管控體系,改進耕地占補平衡管理方式,實行占補平衡差別化管理政策,拓寬補充耕地途徑和資金渠道,不斷完善耕地保護和占補平衡制度,把握好經濟發展與耕地保護的關系。

(三)總體目標。牢牢守住耕地紅線,確保實有耕地數量基本穩定、質量有提升。到2020年,全國耕地保有量不少於18.65億畝,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少於15.46億畝,確保建成8億畝、力爭建成10億畝高標準農田,穩步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為確保谷物基本自給、口糧絕對安全提供資源保障。耕地保護制度和占補平衡政策體系不斷完善,促進形成保護更加有力、執行更加順暢、管理更加高效的耕地保護新格局。

二、嚴格控制建設占用耕地

(四)加強土地規劃管控和用途管制。充分發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整體管控作用,從嚴核定新增建設用地規模,優化建設用地布局,從嚴控制建設占用耕地特別是優質耕地。實行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安排與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補充耕地能力掛鉤,對建設用地存量規模較大、利用粗放、補充耕地能力不足的區域,適當調減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探索建立土地用途轉用許可制,強化非農建設占用耕地的轉用管控。

(五)嚴格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和保護。全面完成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將永久基本農田劃定作為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規定內容,在規劃批準前先行核定並上圖入庫、落地到戶,並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相結合,將永久基本農田記載到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上。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範圍內的耕地要優先劃入永久基本農田,實行重點保護。永久基本農田一經劃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變用途。強化永久基本農田對各類建設布局的約束,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在編制城鄉建設、基礎設施、生態建設等相關規劃,推進多規合一過程中,應當與永久基本農田布局充分銜接,原則上不得突破永久基本農田邊界。一般建設項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重大建設項目選址確實難以避讓永久基本農田的,在可行性研究階段,必須對占用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補劃方案的可行性進行嚴格論證,通過國土資源部用地預審;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依法依規報國務院批準。嚴禁通過擅自調整縣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避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審批。

(六)以節約集約用地緩解建設占用耕地壓力。實施建設用地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逐級落實“十三五”時期建設用地總量和單位國內生產總值占用建設用地面積下降的目標任務。盤活利用存量建設用地,推進建設用地二級市場改革試點,促進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引導產能過剩行業和“僵屍企業”用地退出、轉產和兼並重組。完善土地使用標準體系,規範建設項目節地評價,推廣應用節地技術和節地模式,強化節約集約用地目標考核和約束,推動有條件的地區實現建設用地減量化或零增長,促進新增建設不占或盡量少占耕地。

三、改進耕地占補平衡管理

(七)嚴格落實耕地占補平衡責任。完善耕地占補平衡責任落實機制。非農建設占用耕地的,建設單位必須依法履行補充耕地義務,無法自行補充數量、質量相當耕地的,應當按規定足額繳納耕地開墾費。地方各級政府負責組織實施土地整治,通過土地整理、複墾、開發等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增加耕地數量、提升耕地質量,以縣域自行平衡為主、省域內調劑為輔、國家適度統籌為補充,落實補充耕地任務。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要依據土地整治新增耕地平均成本和占用耕地質量狀況等,制定差別化的耕地開墾費標準。對經依法批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繳費標準按照當地耕地開墾費最高標準的兩倍執行。

(八)大力實施土地整治,落實補充耕地任務。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負責統籌落實本地區年度補充耕地任務,確保省域內建設占用耕地及時保質保量補充到位。拓展補充耕地途徑,統籌實施土地整治、高標準農田建設、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歷史遺留工礦廢棄地複墾等,新增耕地經核定後可用於落實補充耕地任務。在嚴格保護生態前提下,科學劃定宜耕土地後備資源範圍,禁止開墾嚴重沙化土地,禁止在25度以上陡坡開墾耕地,禁止違規毀林開墾耕地。鼓勵地方統籌使用相關資金實施土地整治和高標準農田建設。充分發揮財政資金作用,鼓勵采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以獎代補等方式,引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根據土地整治規劃投資或參與土地整治項目,多渠道落實補充耕地任務。(未完待續)

(九)規範省域內補充耕地指標調劑管理。縣(市、區)政府無法在本行政轄區內實現耕地占補平衡的,可在市域內相鄰的縣(市、區)調劑補充,仍無法實現耕地占補平衡的,可在省域內資源條件相似的地區調劑補充。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規範補充耕地指標調劑管理,完善價格形成機制,綜合考慮補充耕地成本、資源保護補償和管護費用等因素,制定調劑指導價格。

(十)探索補充耕地國家統籌。根據各地資源環境承載狀況、耕地後備資源條件、土地整治新增耕地潛力等,分類實施補充耕地國家統籌。耕地後備資源嚴重匱乏的直轄市,新增建設占用耕地後,新開墾耕地數量不足以補充所占耕地數量的,可向國務院申請國家統籌;資源環境條件嚴重約束、補充耕地能力嚴重不足的省份,對由於實施國家重大建設項目造成的補充耕地缺口,可向國務院申請國家統籌。經國務院批準後,有關省份按規定標準向中央財政繳納跨省補充耕地資金,中央財政統籌安排落實國家統籌補充耕地任務所需經費,在耕地後備資源豐富省份落實補充耕地任務。跨省補充耕地資金收取標準綜合考慮補充耕地成本、資源保護補償、管護費用及區域差異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財政部會同國土資源部另行制定。

(十一)嚴格補充耕地檢查驗收。市縣政府要加強對土地整治和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的全程管理,規範項目規劃設計,強化項目日常監管和施工監理。做好項目竣工驗收,嚴格新增耕地數量認定,依據相關技術規程評定新增耕地質量。經驗收合格的新增耕地,應當及時在年度土地利用變更調查中進行地類變更。省級政府要做好對市縣補充耕地的檢查複核,確保數量質量到位。

四、推進耕地質量提升和保護

(十二)大規模建設高標準農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根據全國高標準農田建設總體規劃和全國土地整治規劃的安排,逐級分解高標準農田建設任務,統一建設標準、統一上圖入庫、統一監管考核。建立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以財政資金引導社會資本參與高標準農田建設,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加強高標準農田後期管護,按照誰使用、誰管護和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落實高標準農田基礎設施管護責任。高標準農田建設情況要統一納入國土資源遙感監測“一張圖”和綜合監管平臺,實行在線監管,統一評估考核。

(十三)實施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行動。全面推進建設占用耕地耕作層剝離再利用,市縣政府要切實督促建設單位落實責任,將相關費用列入建設項目投資預算,提高補充耕地質量。將中低質量的耕地納入高標準農田建設範圍,實施提質改造,在確保補充耕地數量的同時,提高耕地質量,嚴格落實占補平衡、占優補優。加強新增耕地後期培肥改良,綜合采取工程、生物、農藝等措施,開展退化耕地綜合治理、汙染耕地阻控修複等,加速土壤熟化提質,實施測土配方施肥,強化土壤肥力保護,有效提高耕地產能。

(十四)統籌推進耕地休養生息。對25度以上坡耕地、嚴重沙化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嚴重汙染耕地等有序開展退耕還林還草,不得將確需退耕還林還草的耕地劃為永久基本農田,不得將已退耕還林還草的土地納入土地整治項目,不得擅自將永久基本農田、土地整治新增耕地和坡改梯耕地納入退耕範圍。積極穩妥推進耕地輪作休耕試點,加強輪作休耕耕地管理,不得減少或破壞耕地,不得改變耕地地類,不得削弱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加大輪作休耕耕地保護和改造力度,優先納入高標準農田建設範圍。因地制宜實行免耕少耕、深松淺翻、深施肥料、糧豆輪作套作的保護性耕作制度,提高土壤有機質含量,平衡土壤養分,實現用地與養地結合,多措並舉保護提升耕地產能。

(十五)加強耕地質量調查評價與監測。建立健全耕地質量和耕地產能評價制度,完善評價指標體系和評價方法,定期對全國耕地質量和耕地產能水平進行全面評價並發布評價結果。完善土地調查監測體系和耕地質量監測網絡,開展耕地質量年度監測成果更新。

五、健全耕地保護補償機制

(十六)加強對耕地保護責任主體的補償激勵。積極推進中央和地方各級涉農資金整合,綜合考慮耕地保護面積、耕地質量狀況、糧食播種面積、糧食產量和糧食商品率,以及耕地保護任務量等因素,統籌安排資金,按照誰保護、誰受益的原則,加大耕地保護補償力度。鼓勵地方統籌安排財政資金,對承擔耕地保護任務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給予獎補。獎補資金發放要與耕地保護責任落實情況掛鉤,主要用於農田基礎設施後期管護與修繕、地力培育、耕地保護管理等。

(十七)實行跨地區補充耕地的利益調節。在生態條件允許的前提下,支持耕地後備資源豐富的國家重點扶貧地區有序推進土地整治增加耕地,補充耕地指標可對口向省域內經濟發達地區調劑,補充耕地指標調劑收益由縣級政府通過預算安排用於耕地保護、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統籌耕地保護和區域協調發展,支持占用耕地地區在支付補充耕地指標調劑費用基礎上,通過實施產業轉移、支持基礎設施建設等多種方式,對口扶持補充耕地地區,調動補充耕地地區保護耕地的積極性。

六、強化保障措施和監管考核

(十八)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本意見精神,抓緊研究制定貫徹落實具體方案,強化耕地保護工作責任和保障措施。建立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公眾參與、上下聯動的共同責任機制,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樹立保護耕地的強烈意識,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嚴格源頭控制,強化過程監管,確保本行政區域內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全面落實;地方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要承擔起耕地保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組織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履職盡責,充分調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保護耕地的積極性,形成保護耕地合力。

(十九)嚴格監督檢查。完善國土資源遙感監測“一張圖”和綜合監管平臺,擴大全天候遙感監測範圍,對永久基本農田實行動態監測,加強對土地整治過程中的生態環境保護,強化耕地保護全流程監管。加強耕地保護信息化建設,建立耕地保護數據與信息部門共享機制。健全土地執法聯動協作機制,嚴肅查處土地違法違規行為。國家土地督察機構要加強對省級政府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履行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健全耕地保護制度等情況的監督檢查。

(二十)完善責任目標考核制度。完善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全面檢查和考核耕地與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情況、高標準農田建設任務完成情況、補充耕地任務完成情況、耕地占補平衡落實情況等。經國務院批準,國土資源部會同農業部、國家統計局等有關部門下達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作為考核依據。各省級政府要層層分解耕地保護任務,落實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完善考核制度和獎懲機制。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結果作為領導幹部實績考核、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的重要內容。探索編制土地資源資產負債表,完善耕地保護責任考核體系。實行耕地保護黨政同責,對履職不力、監管不嚴、失職瀆職的,依紀依規追究黨政領導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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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委明開發布會 是否放開耕地跨省占補受關註

2004年就被中央叫停的跨省域耕地占補平衡,能否松綁明日將見分曉。

國新辦定於2017年1月24日(星期二)上午10時在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布廳舉行新聞發布會,請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副部長曹衛星和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主任韓俊、農業部副部長余欣榮介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的意見》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近年來,各界對於放開跨省耕地占補平衡的呼聲不斷,中央部委也開始將之納入政策研究範圍。

近期出現的一個重大信號是,去年12月5日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的意見》。

會議強調,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要堅守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三條底線,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要堅持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堅持耕地管控、建設、激勵多措並舉保護,嚴格控制建設占用耕地,推進耕地質量建設,健全耕地保護補償機制。對跨地區補充耕地等重大舉措,要嚴格程序、規範運作。

這也是中央層面近幾年來首度提到“跨地區補充耕地”。

目前,除跨省異地占補平衡被國家限制尚未開展外,跨縣域和市域的異地占補平衡比較常見。隨著補充耕地異地化的逐步推行,發達地區在省域內部調劑指標越來越難,要求開放跨省占補平衡限制的呼聲越來越高。

經濟發達地區往往“缺耕地”,耕地大省往往“少資金”,這種背景下,松綁耕地占補平衡政策成為雙方的共同訴求。

在2016年全國國土資源工作會議上,一位東北耕地大省國土廳官員就曾提出建議推動實現跨省異地占補平衡。

2016年8月份,國土部在“關於探索在全國範圍統籌農田占補平衡的提案複文摘要”中稱,建設占用耕地占補平衡作為耕地保護的重要措施,取得了顯著成效,將積極探索國家統籌補充耕地。

“對於京津滬等資源嚴重匱乏的地區,為適應十三五期間國家區域發展戰略和新型城鎮化、農業現代化、生態文明建設等對耕地保護提出的新要求,我部會同農業部、中央農辦正在研究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政策,提出整合使用耕地開墾費、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等資金,加大補充耕地資金投入,在嚴格控制建設占用耕地的前提下,由國家統籌補充耕地等政策思路,實事求是解決補充耕地難題。上述政策文件正在抓緊研究起草中。”國土部稱。

我國之所以要實行占補平衡政策,保護耕地是根本目的。官方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年底,全國31個省(區、市)耕地總面積為20.25億畝,與2014年底相比,全國耕地凈減少89.2萬畝。

我國耕地面積的減少,建設占用是最大原因。如2011年減少的532.7萬畝耕地中,建設占用耕地485萬畝,占比為91%。

國土部數據稱,“十二五”期間,建設占用耕地1710萬畝,補充耕地2561萬畝,補充耕地中有1415萬畝建成高標準農田,落實了占一補一、質量有提升。

近年來,占補平衡政策在實際操作過程出現不少新問題。如地方時常占優補劣,占多補少,甚至有地方在占用城郊優質的耕地資源後,將山上的土地“開發”成耕地資源,用來完成占補平衡指標。

此外,實行占補平衡要求地方擁有一定的耕地後備資源,這樣占用之後才有能力去補。但我國東部沿海、轄區面積較小的直轄市和個別省份,耕地後備資源已近枯竭,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困難,個別省市出現了難以足額落實耕地占補平衡的情況。

在國土部上月28日舉行的“全國耕地後備資源調查評價結果新聞發布會”上,國土部地籍管司副司長馮文利表示,匯總結果顯示,全國耕地後備資源總面積8029.15萬畝。從區域分布看,耕地後備資源主要集中在中西部經濟欠發達地區,其中新疆、黑龍江、河南、雲南、甘肅等5個省份後備資源面積占到全國近一半,而經濟發展較快的東部11個省份之和僅占到全國15.4%。

此外,集中連片耕地後備資源集中在新疆(不含南疆)、黑龍江、吉林、甘肅和河南等5個省份,占69.6%。而東部11個省份之和僅占全國集中連片面積的11.0%。

“這反映出,經過多年持續開發利用,經濟發展快的地區後備資源稀缺甚至枯竭,在省域內實現占補平衡越來越難。”馮文利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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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是指南丨這份文件一出,“缺耕地”的熱點城市或許不愁了

►國務院:實行跨地區補充耕地的利益調節

【劃重點】: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日印發關於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的意見。

· 改進耕地占補平衡管理,嚴格落實耕地占補平衡責任,以縣域自行平衡為主、省域內調劑為輔、國家適度統籌為補充落實補充耕地任務。

· 加強對耕地保護主體的補償激勵,實行跨地區補充耕地的利益調節。

· 在生態條件允許的前提下,支持耕地後備資源豐富的國家重點扶貧地區,將補充耕地指標對口向省域內經濟發達地區調劑。

· 耕地後備資源嚴重匱乏的直轄市,新增建設占用耕地後,新開墾耕地數量不足以補充所占耕地數量的,可向國務院申請國家統籌;資源環境條件嚴重約束、補充耕地能力嚴重不足的省份,對由於實施國家重大建設項目造成的補充耕地缺口,可向國務院申請國家統籌。 

【指南君】:這下,東部經濟較為發達地區,尤其是京津滬等地,有望獲得本省份之外的補充耕地指標!

所謂耕地占補平衡,是中央政府為了保護耕地數量而推出的一項政策,簡單理解是A省一個建設項目需要占用一定數量的耕地,按照現行《土地管理法》規定,需要補充相應數量和質量等級的耕地。自2004年開始,這項工作只能在本省區域內實現。

一旦允許跨省占補平衡,則耕地後備資源匱乏的A省可以通過資金等交易方式,向後備耕地資源豐富的B省購買相應的補充耕地指標。這樣,建設占用耕地的占補平衡在總量上也得以實現。

經濟發達地區往往“缺耕地”,耕地大省往往“少資金”,這種背景下,松綁跨省耕地占補平衡政策成為雙方的共同訴求。

而從樓市的角度說,缺地一直困擾著不少一二線城市,使得這些城市在抑制樓市泡沫方面受到限制。此前中央經濟工作就要求,房價上漲壓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土地供應,提高住宅用地比例,盤活城市閑置和低效用地。

去年8月,融信用110億拍下上海靜安地塊。該地塊是自2004年土地招拍掛以來上海內環內首次出讓的住宅地塊。

►國務院印發“十三五”市場監管規劃 部署市場監管重點任務

【劃重點】:國務院日前印發《“十三五”市場監管規劃》。

· 到2020年,初步形成科學高效的市場監管體系,基本形成寬松便捷的市場準入環境、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安全放心的市場消費環境,基本建立權威高效的市場監管體制機制。

· 市場監管的重點任務包括:放寬市場準入、建立強制退出機制、形成優勝劣汰長效機制、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等。

【指南君】:這是國務院確定的22項重點專項規劃之一,也是第一部全國市場監管中長期規劃,是進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動市場監管改革創新的行動綱領。

指南君細看規劃列出的重點任務,發現還包括對網絡市場監管的加強。如你所見,現在網絡售假、虛假宣傳、刷單炒信等頻頻占據新聞頭條,該治!

網絡訂餐固然方便,但屢屢爆出的食品安全等問題也要加強監管。

►馬興瑞當選廣東省長

1月23日,廣東省十二屆人大五次會議第四次全體大會,選舉馬興瑞為廣東省省長。

· 馬興瑞曾長期在工程技術領域工作,擔任過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總經理、黨組書記,中國新一代運載火箭工程總指揮等職務。

· 2013年11月,時任工信部副部長的馬興瑞出任廣東省委副書記;2015年3月起兼任深圳市委書記;2016年12月,任廣東省委副書記,副省長、代省長。

馬興瑞

►蘇榮受賄、濫用職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一審宣判

· 蘇榮曾任青海省委書記,甘肅省委書記,中央黨校副校長(正部長級),江西省委書記等職。2013年起任十二屆全國政協副主席。2014年6月被查。

· 2002年至2014年,蘇榮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等事項上謀取利益,本人直接或通過他人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6億余元;蘇榮對共計折合人民幣8027萬余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

· 法院對蘇榮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以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蘇榮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

蘇榮

►河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吳天君嚴重違紀被"雙開"

· 吳天君曾任河南省委常委,鄭州市委書記等職。

· 吳天君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由下屬單位支付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在接待群眾來訪工作中弄虛作假。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取、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吳天君

【指南君】:吳天君是中共十八大後河南省“落馬”的第三名省部級官員,同時也是今年中央對河南巡視“回頭看”後落馬的“首虎”。

吳天君在鄭州工作期間,鄭州因霧霾嚴重、交通擁堵、頻繁道路施工等問題屢次被市民吐槽。而因強拆問題,吳天君在坊間被冠以"一指沒"、"吳一指"外號。

周一至周五 • 清晨7:30

  第一財經 • 國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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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耕地占補平衡“解禁”?國土資源部回應

24日,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國土資源部副部長曹衛星稱,耕地占補平衡政策是工業化、城鎮化建設占用耕地的補救措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繼續堅持占補平衡政策,不僅可以及時補救建設占用耕地的糧食生產能力的影響,同時還可以增強耕地保護意識,倒逼節約高效用地,促進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

據統計,1999-2005年期間,全國建設占用耕地5928萬畝,同時補充了耕地6929萬畝,有效地彌補了各類建設占用耕地造成的損失。 與此同時,占補平衡政策對節約集約用地有倒逼的效果,全國年均建設占用耕地的規模從1985-1996年的750萬畝左右下降到1999-2015年間的350萬畝左右

不過,曹衛星也提到,應該清醒地意識到,經過多年的開發利用,我國的後備耕地資源也在逐步減少,特別是有一些耕地資源比較匱乏的省份,落實占補平衡政策遇到了一些現實的問題,與中央要求的占補平衡要數量、質量都到位還有差距。因此,要下力氣改進和優化占補平衡管理。

日前,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關於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的意見》, 按照“控占用、調方式、算大賬、差別化”的思路,提出了改進和規範占補平衡管理新的政策措施。

具體來說,“控占用”,就是要減少新增建設占用耕地規模,從源頭上來減輕占補平衡的壓力。“調方式”,就是要轉變補充耕地的方式,盡量減少未利用地的開發,著力通過土地整治和高標準農田建設來落實補充耕地的數量和質量。“算大賬”,就是要從單純強調項目掛鉤算細賬,轉向兼顧區域平衡上算大賬,更好地落實地方政府的耕地保護責任。“差別化”,就是要充分考慮區域差異和項目差異,實事求是地解決占補平衡的困難,構建“縣域平衡為主,省域調劑為輔,國家統籌為補充”這樣一種占補平衡的新格局。

針對跨省占補平衡是否“解禁”的提問,曹衛星稱,“十三五”期間全國絕大多數省份可以在省域內做到占補平衡,但個別後備資源嚴重匱乏省份,完全在省域內落實占補平衡確實存在困難。在這種情況下,為確保全國耕地數量不減少,同時,保障重大建設用地需求,根據耕地後備資源狀況,需要實施補充耕地國家適度統籌。

曹衛星也表示, 探索資源匱乏省份補充耕地國家統籌,是實事求是解決資源匱乏省份保障發展需求,落實補充耕地實際困難的應對之策,不是對耕地占補平衡制度松綁,也不是放松管理要求。通過界定範圍、嚴控規模、嚴格監督,完全可以確保補充耕地落到實處,牢牢守住全國耕地保護紅線,來實現保護耕地與保障發展的協調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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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部:國家適度統籌不是對耕地占補平衡制度松綁

國新辦於1月24日上午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的意見》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對跨省域耕地占補平衡制度能否解禁的問題,國土資源部副部長曹衛星回應稱,探索資源匱乏省份補充耕地國家統籌,是實事求是解決資源匱乏省份保障發展需求,落實補充耕地實際困難的應對之策,不是對耕地占補平衡制度松綁,也不是放松管理要求。

發布會現場

曹衛星表示,《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個別省、直轄市確因土地後備資源匱乏,新增建設用地後,新開墾耕地的數量不足以補償所占用耕地的數量的,必須報經國務院批準減免本行政區域內開墾耕地的數量,進行易地開墾。”《意見》明確提出探索補充耕地國家統籌,是對法律規定的細化落實,是在當前後備資源不足、占地需求與後備資源空間不匹配情況下,解決部分省份、部分國家重點項目占補平衡難題的改革舉措。

曹衛星介紹,根據國土部對各省(區、市)耕地後備資源和占補平衡的實現程度評估情況看,“十三五”期間全國整體可以做到占補平衡,絕大多數省份可以在省域內做到占補平衡。但個別後備資源嚴重匱乏省份,完全在省域內落實占補平衡確實存在困難。在這種情況下,為確保全國耕地數量不減少,同時,保障重大建設用地需求,根據耕地後備資源狀況,需要實施補充耕地國家適度統籌。

在實施補充耕地國家統籌過程中,國土部將按照《意見》確立的原則、要求,嚴格程序、規範運作。一是嚴格限定統籌範圍。以資源稟賦為依據,實事求是,科學評估論證,嚴格控制納入國家統籌的省份和重大建設項目類型。二是嚴控統籌規模。嚴格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堅持省域內平衡為主,控制補充耕地國家統籌的規模。三是發揮利益杠桿調節作用。分地區、分類型制定國家統籌補充耕地費用標準。通過收繳國家統籌補充耕地費用,在承擔補充耕地任務的省份集中投入資金,統籌用於補充耕地和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四是嚴格監督規範管理。明確補充耕地國家統籌要求,規範報批程序,嚴格監管,落實考核獎懲措施。下一步,國土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確保這項措施落實,實現改革預期目標。

曹衛星強調稱,“探索資源匱乏省份補充耕地國家統籌,是實事求是解決資源匱乏省份保障發展需求,落實補充耕地實際困難的應對之策,不是對耕地占補平衡制度松綁,也不是放松管理要求。我們認為,通過界定範圍、嚴控規模、嚴格監督,完全可以確保補充耕地落到實處,牢牢守住全國耕地保護紅線,來實現保護耕地與保障發展的協調統一。”

以下為部分問答實錄:

記者提問:耕地占補平衡政策實際上是一個保護耕地的補救政策,但是在城鎮化和工業化建設占用耕地越來越多的情況下,一些地方也出現了一些補充方面的困難和問題。在這種背景下,我們還有沒有必要堅持這一政策?另外,此次《意見》的出臺對於改進耕地占補平衡政策,解決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有哪些針對性的措施?謝謝。

曹衛星:我覺得你提的這個問題很重要。耕地占補平衡政策是工業化、城鎮化建設占用耕地的補救措施,據我們統計,1999-2005年期間,全國建設占用耕地5928萬畝,同時我們補充了耕地6929萬畝,有效地彌補了各類建設占用耕地造成的損失。與此同時,占補平衡政策對節約集約用地有一種倒逼的效果,全國年均建設占用耕地的規模從1985-1996年的750萬畝左右下降到1999-2015年間的350萬畝左右,倒逼效果是非常顯著的,所以說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繼續堅持占補平衡政策,不僅可以及時補救建設占用耕地的糧食生產能力的影響,同時還可以增強耕地保護意識,倒逼節約高效用地,促進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

當然,我們也很清醒地意識到,經過多年的開發利用,咱們國家的後備耕地資源也在逐步減少,特別是有一些耕地資源比較匱乏的省份,落實占補平衡政策遇到了一些現實的問題,與中央要求的占補平衡要數量、質量都到位還有差距。因此,我們要下力氣改進和優化占補平衡管理,為此這次的《意見》就按照“控占用、調方式、算大賬、差別化”的思路,提出了改進和規範占補平衡管理新的政策措施。“控占用”,就是要減少新增建設占用耕地規模,從源頭上來減輕占補平衡的壓力。“調方式”,就是要轉變補充耕地的方式,盡量減少未利用地的開發,著力通過土地整治和高標準農田建設來落實補充耕地的數量和質量。“算大賬”,就是要從單純強調項目掛鉤算細賬,轉向兼顧區域平衡上算大賬,更好地落實地方政府的耕地保護責任。“差別化”,就是要充分考慮區域差異和項目差異,實事求是地解決占補平衡的困難,構建“縣域平衡為主,省域調劑為輔,國家統籌為補充”這樣一種占補平衡的新格局。

《意見》還特別強調,必須堅持“占優補優”的原則,通過嚴格的監管、考核,來實現補充耕地與占用耕地的數量質量相當,更好地實現保護耕地與保障發展的協調統一。謝謝

記者提問:想繼續上一個問題,《意見》當中明確指出要國家適度統籌占補平衡的問題,這是不是說明確了跨省的占補平衡可以解禁了,下一步會有怎樣的措施會推進這樣的工作?尤其是東部沿海一些城市對這個需求是比較大的,會有怎樣一些細節上的措施?謝謝。

曹衛星:《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個別省、直轄市確因土地後備資源匱乏,新增建設用地後,新開墾耕地的數量不足以補償所占用耕地的數量的,必須報經國務院批準減免本行政區域內開墾耕地的數量,進行易地開墾。”《意見》明確提出探索補充耕地國家統籌,是對法律規定的細化落實,是在當前後備資源不足、占地需求與後備資源空間不匹配情況下,解決部分省份、部分國家重點項目占補平衡難題的改革舉措。

根據我們對各省(區、市)耕地後備資源和占補平衡的實現程度評估情況看,“十三五”期間全國整體可以做到占補平衡,絕大多數省份可以在省域內做到占補平衡。但個別後備資源嚴重匱乏省份,完全在省域內落實占補平衡確實存在困難。在這種情況下,為確保全國耕地數量不減少,同時,保障重大建設用地需求,根據耕地後備資源狀況,需要實施補充耕地國家適度統籌。

在實施補充耕地國家統籌過程中,我們將按照《意見》確立的原則、要求,嚴格程序、規範運作。一是嚴格限定統籌範圍。以資源稟賦為依據,實事求是,科學評估論證,嚴格控制納入國家統籌的省份和重大建設項目類型。二是嚴控統籌規模。嚴格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堅持省域內平衡為主,控制補充耕地國家統籌的規模。三是發揮利益杠桿調節作用。分地區、分類型制定國家統籌補充耕地費用標準。通過收繳國家統籌補充耕地費用,在承擔補充耕地任務的省份集中投入資金,統籌用於補充耕地和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四是嚴格監督規範管理。明確補充耕地國家統籌要求,規範報批程序,嚴格監管,落實考核獎懲措施。下一步,我們將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確保這項措施落實,實現改革預期目標。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探索資源匱乏省份補充耕地國家統籌,是實事求是解決資源匱乏省份保障發展需求,落實補充耕地實際困難的應對之策,不是對耕地占補平衡制度松綁,也不是放松管理要求。我們認為,通過界定範圍、嚴控規模、嚴格監督,完全可以確保補充耕地落到實處,牢牢守住全國耕地保護紅線,來實現保護耕地與保障發展的協調統一。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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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藏糧於地,要像保護大熊貓一樣保護耕地

此次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提出要積極實施“藏糧於地、藏糧於技”戰略,23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了關於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的意見,針對該意見在推進落實藏糧於地戰略方面的問題,農業部副部長余欣榮24日在國新辦發布會上表示,要落實好這個戰略,根本的還是要保護好耕地,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耕地紅線要嚴防死守,保護耕地要像保護大熊貓那樣來做。

農業部副部長余欣榮答記者問

余欣榮表示,中國有13億人口,解決好吃飯問題是我國治國理政的頭等大事,中央及時提出新形勢下的糧食安全新戰略,就是確保基本自給,口糧絕對安全的戰略底線。

他指出,保護耕地重在守住兩條底線,一是耕地數量的紅線,二是耕地質量的紅線,即要大規模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深入實施耕地質量的保護和提升行動,遏制耕地退化趨勢,提升耕地的質量。特別是要把最優質的耕地劃為永久基本農田,實行永久保護、永續利用。

據介紹,此次發布的《意見》進一步提出了具體的操作性強的要求。

一是要嚴格實施耕地的數量保護,通過控增量、挖存量、促集約來減少新增建設占用的耕地總量;既要做到“少占”,還要通過完善占補平衡的責任落實機制,拓展補充耕地的渠道,確保“補足”,守住這條紅線。

二是要強調耕地質量保護。創新機制來充分調動各個方面的積極性,通過推進占用耕地、耕作層的剝離再利用、中低產田的提質改造,新增耕地後期培肥改良等措施,大力提升穩步提升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努力實現“建好”這個目標。

三是要擴大耕地輪作休耕的試點,落實耕地生態的保護。耕地是生態系統的重要一環,在耕地後備資源開發利用的同時,要明確禁止開墾的區域和地類,來積極開展退化耕地的綜合治理。汙染耕地的治理修複,統籌推進耕地休養生息,充分發揮耕地的生態作用。

余欣榮指出,去年農業部在推動耕地休養生息、促進綠色發展上,按照中央的要求,進一步擴大實施耕地的輪作休耕,措施非常有效,得到了廣大基層幹部、農民群眾的擁護。今年,將在去年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在體制機制上創新,在技術模式上創新,為藏糧於地、藏糧於技,奠定堅實的物質基礎、技術基礎,特別是思想理念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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