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KIZ Archives


國美新掌門深陷「舊賬門」 張大中被索賠7000萬一審開庭

http://epaper.nbd.com.cn/shtml/mrjjxw/20110901/2413862.shtml

  每經記者 鄭佩珊 發自上海
在張大中時代首份國美中期財報發佈兩天之後,這位新的國美掌舵人似乎再也不那麼平靜了。
昨日(8月31日),胡懂志起訴原大中電器創始人、國美電器現任董事會主席張大中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一中院」)正式開庭審理。
作為張大中的老友,胡懂志起訴的事由是,1987年其與張大中籤訂的一份《張大中與胡董(懂)志合作協議》,《合作協議》約定:由原告「胡董(懂)志投 資人民幣三千元」,並「維護大中電器的正常經濟利益」;「大中電器支付全部利潤的百分之十五於(予)胡董(懂)志」,「利潤根據資金周轉情況發放」。
在法庭上,張大中的代理律師表示,當年的3000元錢,早已經在合作失敗之後如數奉還。但胡懂志則堅稱,始終都沒有收到這筆錢。
按照胡懂志的起訴請求,其向一中院起訴的第一被告人是張大中,第二被告人是北京市大中電器有限公司,胡懂志要求,張大中向其支付(部分)合作利潤7000萬元。
胡懂志表示可以接受法院的調解,而張大中一方的兩個被告人均表示不希望進行調解,望法院駁回其訴訟請求。
「化友為敵」
原定於昨日(8月31日)上午9點半開始的庭審在被拖延了一個小時之後終於開庭,但是張大中本人並未出現。
據記者瞭解,法庭上的胡懂志數次出現較為激動的情緒,「如果大中大哥能夠到場,我一定要好好問問他。」根據胡懂志的描述,1982年從工廠辭職的張大中,開始從事一些家電貿易相關的個體商業。1985年,他參與張大中主要實體大中電器修理部的工作。
胡懂志告訴記者,作為首鋼集團技工,他在1986年從一個自日本歸國的朋友處得知做家庭音響賺錢,便建議張大中跟他一起生產音箱。
「當時創辦音箱廠需要1萬元,張大中跟我借了3000元」,胡懂志回憶說,「後來我提出要簽訂協議保護自己的利益,張大中提出音箱廠30%的股份給我,但是我沒有接受,我覺得大中電器更有發展前景,於是就要了大中電器公司15%的利潤。」
據胡懂志的代理律師北京市安園律師事務所張成茂向記者透露,上述音箱廠建成後,張大中當時所做的業務,除了電器貿易的商店外就是音箱廠。而音箱廠的出資情況是張大中和胡懂志分別為7000元和3000元。
張成茂指出,由於生意火爆,成立後兩個月音箱廠就盈利4萬元,在法庭上,盧林木器廠當年的廠長也確認了這筆款項,並指出當時是由張大中親自管賬。此後, 張大中開始了業務擴展。1988年,也就是音箱廠成立後僅一年,張大中出資35萬元人民幣,在北京市海淀區工商局註冊了「大中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張成茂 告訴記者,張大中之所以能快速擴展,與音箱廠關係重大。在大中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名單裡沒有出現胡懂志的名字,基本都是張大中的親戚。
而在2007年,張大中將大中電器賣給國美,獲得了36.5億元的回報。除去20%的個人所得稅,以15%的股份計算,張成茂指出,胡懂志應該獲得相應的5.475億元回報。
但是,胡懂志沒有選擇5個多億的標的,僅僅要求7000萬元。「7000萬元的標的要支付的律師費為50萬元,而目前我只能支付得起這個費用。」
胡懂志向記者強調,作為合夥人,胡認為其應該享有作為合夥人的權益。而張大中方面律師則認為,胡懂志採用這種惡意訴訟的方式是不恰當的,應該對張大中的損害予以彌補。
兩大焦點
在長達近4個小時的庭審過程中,雙方始終圍繞著「3000元是否是投資」、「大中電器有限公司是否承擔連帶責任」等問題進行爭論。
庭審過程中,胡懂志拿出了那份塵封24年之久的《張大中與胡董(懂)志合作協議》,24年前藍黑色的鋼筆筆跡已經有些褪色,紙張也在多年的摺疊之後,顯出深深的痕跡。
這也是胡懂志一方向法院所提供的第一份證據材料,「大中電器與盧林木器廠合作開發音箱生產,由胡懂志投資參仟元,並擔負協調兩單位經濟往來正常進行。維護大中電器正常經濟利益,兩單位合作過程圓滿,大中電器支付全部利潤的15%於胡懂志。」
張大中方面認為,既然大中電器已經不在盧林木器廠進行生產,那麼就意味著雙方的合作已經宣告失敗,「並且在隨後的6個月之內,張大中已經歸還了3000元。」
但是,胡懂志則堅稱,自己並沒有收到這筆錢,而張大中方面也無法提供任何證據來證明已經歸還。
在雙方的爭論過程中,另一個焦點就是作為第二被告人的大中電器有限公司,是否應該承擔連帶責任。
大中電器方面認為,當年張大中與胡懂志簽訂協議的時間是在1987年,而大中電器有限公司成立的時間是1989年,自己並沒有義務承擔胡懂志對張大中本人的連帶責任,「而原告一方也沒有在法律上找到相應的依據。」
張成茂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大中電器有限公司所承擔的連帶責任是沒有任何問題的。但張成茂和胡懂志均對記者表示,本方可以接受和解,但是具體情況還是要看法院調解情況。
而張大中一方則明確表示不接受和解,希望法庭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274

25億元索賠綠大地

http://www.capitalweek.com.cn/article_11268.html

【《證券市場週刊》記者 吳靜】9月6日上午,昆明市官渡區人民法院,綠大地(現*ST大地,002200.SZ)涉嫌欺詐發行股票案正式開庭審理。

據披露檢方的起訴書顯示,昆明市官渡區人民檢察院起訴何學葵(公司前任董事長)等人涉嫌欺詐發行股票罪、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偽造金融憑證罪、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故意銷毀會計憑證罪等多項罪名。

據瞭解,綠大地現任董事長鄭亞光、總裁王光中均前往法院旁聽。由於涉案複雜,當天長達7個小時的案件審理未能當天宣判。何學葵在當日庭審的最後發言中表示,願意接受法庭的判決,願意盡其所有補償社會、公司和股東的損失。

隨 著欺詐發行股票的開庭,綠大地欺詐發行股票案將得到司法認定,那麼曾經買賣過綠大地股票,並形成實質性虧損的投資者,按照法律程序可以向法院起訴綠大地以 及相應的責任人,進行投資損失索賠。綠大地上市至案發,市值蒸發45億元,根據律師測算,流通股股東索賠超過25億元,那麼綠大地將面臨數億元的索賠風 險。

庭審揭開欺詐往事

2009年,何學葵頭頂上有一個令無數女人夢想的皇冠:云南女首富。9月6日,云南女首富的財富畫皮被公訴機關無情地揭開,欺詐騙局觸目驚心。

2007 年12月21日,A股唯一的綠化上市公司綠大地登陸創業板,IPO募集資金總額為3.46億元,主營綠化苗木種植及銷售、綠化工程設計及施工等業務。掛牌 首日,報收45.82元,股價上漲177.87%,何學葵因持有綠大地28.63%的股本,當時身價超過11億元。2009年,何學葵登上胡潤富豪榜,並 獲得了「云南女首富」稱號,一時風光無二。

經營這家上市公司,除了確保發展業務,為上市「做業績」也讓管理層煞費苦心。起訴書顯 示,2004年至2009年間,綠大地在何學葵、原財務總監蔣凱西、四川華源會計師事務所所長龐明星的精心籌劃下,由原出納總管趙海麗和原大客戶中心負責 人趙海豔登記註冊了一大批由綠大地實際控制或者掌握銀行賬戶的關聯公司,並利用相關銀行賬戶操控資金流轉,採用偽造合同、發票、工商登記資料等手段,少付 多列、將款項支付給其控制的公司組成員,虛構交易業務、虛增資產、虛增收入。

起訴書顯示,2004年至2007年6月間,綠大地使用虛假合 同、財務資料,虛增馬龍縣舊縣村委會960畝荒山使用權、馬龍縣馬鳴鄉3500畝荒山使用權以及馬鳴基地圍牆、灌溉系統、土地改良工程等項目的資產共計 7011.4萬元,這些高管還採用虛假苗木交易銷售,編造虛假會計資料或通過受綠大地控制的公司將銷售款轉回等手段,虛增營業收入2.96億元。

借助「虛構交易業務、虛增資產、虛增收入」等手法,綠大地以16.49元/股的價格發行1680萬股正式登陸深交所中小板。在成功上市後,綠大地為維持業績繼續造假,2007年至2009年正式披露的年報中,檢方人員發現不少虛假內容隱匿其中。

起 訴書顯示,2007年至2009年間,綠大地通過偽造合同和會計資料,虛增馬龍縣月望鄉貓貓洞村9000畝荒山土地使用權、月望基地土壤改良及灌溉系統工 程、文山州廣南縣12830畝林業用地土地使用權的資產2.88億元;綠大地還採用虛假苗木交易銷售,編造虛假會計資料或通過受綠大地控制的公司將銷售款 轉回等手段,虛增收入2.5億元。

對於公司涉嫌造假,業內早有質疑,直至2010年3月份,綠大地涉嫌信息披露違規才被曝光於公眾面前。3月18日,公司公告稱,收到證監會《調查通知書》,指出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規,進行立案調查。據瞭解,當年5月份調查結束。

大批機構深陷其中

就在2010年5月中旬,曾有浙商證券、銀泰證券、中原證券等機構投資者實地調研,不少人對綠大地基本面認可,並隨後建倉或增持,特別是浙商證券、中原證券,曾進入十大流通股股東行列。

記者翻閱2010年基金持股記錄,2010年3月底僅有3家基金持有,2010年6月底增至15家,2010年9月底跌至2家,到2010年底又增至12家,其中廣發系、上投摩根系等紛紛進入。

機構的興趣並未扭轉公司經營層的敗局。

2010 年12月20日,何學葵持有的4325.8萬股被公安機關依法凍結。12月23日當天收盤後,應機構投資者請求,何學葵臨時召開投資者電話會議,一再解釋 「股份凍結與公司基本面無關」,但也未回應凍結緣由。12月30日晚間,綠大地才坦率表示,接到公安機關通知,公司因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接受調 查。

2010年12月29日,綠大地向云南省金融辦、云南省證監局遞交相關報告,以求獲得理解、支持和幫助。為保護當地企業,云南省分管副 省長兩次赴京,分管工作的省政府副秘書長至少10次赴京,與證監會溝通。但政府出面溝通結果不甚如意。2011年3月18日,綠大地緊急停牌,並於當天晚 間發佈公告稱,公司董事長何學葵因涉嫌欺詐發行股票罪,已被云南省公安機關執行逮捕。

2011年3月21日,證監會在媒體通氣會上表示,因綠大地涉嫌信息披露違規對其進行了立案稽查;在行政調查過程中發現,綠大地涉嫌虛增資產、虛增收入、虛增利潤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8月18日,公司正式被昆明市檢察機關起訴。

何學葵面臨最高5年刑期

檢察機關認為,由於被告單位和各被告人的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60條、第161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欺詐發行股票罪、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追究被告單位綠大地及被告人何學葵、蔣凱西、龐明星、趙海麗、趙海豔的刑事責任。

《刑 法》第160條對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定義為,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中隱瞞重要事實或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 債券,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定義為,指依法負有信息披露義務的公司和企業,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提供虛假的或者隱 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或者對依法應當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披露或者不按規定披露,嚴重損害股東或者其他人的利益,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根 據《刑法》第160條,構成欺詐發行股票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罰金。單位犯前科罪 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依據《刑法》第161條,公司對依法應當披露的其他重要 信息不披露或者不按規定披露,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

按照法律的規定,何學葵最高可獲刑5年,並處以罰金1730萬元。

綠大地或遭25億元索賠

何學葵庭審尚未宣判,投資者索賠序幕已經拉開。

上海新望聞達律師事務所宋一欣律師、河北功成律師事務所薛洪增律師和北京市大成律師事 務所陶雨生律師已經於2011年3月,聯合向權益受損的綠大地投資者徵集訴訟委託代理,以代理其提起對綠大地公司、何學葵、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等的 證券民事賠償訴訟。大成律師事務所及新望聞達律師事務所告訴記者,已接受80多人的委託,只等最後審判結果。

國浩律師事務所徐偉告訴記者, 根據《證券法》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凡是權益受到損害的投資者,均可以考慮委託律師提起民事訴訟 賠償。一旦綠大地民事賠償訴訟成立,那麼將是中國證券市場中小板欺詐上市民事賠償訴訟第一案,也是保薦人虛假陳述民事賠償訴訟第一案。

上海 新望聞達律師事務所宋一欣曾做過詳細計算:綠大地民事賠償案的虛假陳述實施日為2007年12月21日至2010年3月17日,虛假陳述揭露日為2010 年3月18日。從揭露日起1.06億股流通股累計成交量達到或超過100%的投資差額損失計算基準日為2010年4月20日。截至該日,被告股票累計成交 量為1.077億股,基準價為24.01元/股。符合起訴條件的綠大地投資者為,2007年12月21日至2010年3月17日間買賣過該股票,並持有至 2010年3月18日及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且存在損失者。

「該案件歷經公安機關的偵查環節,目前由檢察機關審查起訴,但上市公司及相關當事人的罪名成立與否,還需依照法院的宣判結果。」北京策略律師事務所謝會生向記者表示,對證券欺詐進行民事索賠的話,需要綠大地被法院認定有罪並作出刑事判決生效後,才能進行。

涉 嫌欺詐上市,綠大地並非首例。早在2002年,大慶聯誼股份有限公司因虛假陳述賠償464名適格原告883.60萬元,承銷商申銀萬國部分承擔連帶責任 608.6萬元。2002年,紅光實業虛假陳述民事賠償共11起,起訴金額為25萬元,最後以調節方式結案,投資者獲得訴訟標的90%的款項。

在 當日庭審的最後發言中,何學葵表示願意接受法庭的判決,願意盡其所有補償社會、公司和股東的損失。按照公司上市首日開盤價45.82元,2011年9月5 日收盤價16元,總股數1.51億股計算,3年多公司市值蒸發45億元。根據宋一欣提出的被告股票數量跟基準價測算,投資者可以申請索賠25.85億元, 一旦投資者以此為索賠依據,何學葵拿什麼賠償呢?

徐偉則表示,針對上市公司涉嫌欺詐或違規披露的懲罰,頗為「仁慈」,「海外上市公司如果涉 嫌欺詐,除了賠償股民的實際損失,還要進行嚴厲的處罰。同時如果有機構質疑公司業績,可以進行獨立調查,以調查數據直接起訴上市公司。而在國內只能舉報, 是否被受理不得而知,股民也只能爭取實際損失。」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432

渤海溢油索賠難

http://magazine.caixin.cn/2011-09-16/100306082.html

政府部門不作為,相關證據缺失,溢油損失難以全部追回

財新《新世紀》 記者 宮靖

2011年8月31日晚,河北樂亭縣,出海回來的漁民在分揀皮皮蝦,死的蝦賣不了好價錢,只能處理。此次渤海溢油事件中,樂亭縣養殖戶損失嚴重,提起索賠的已有近200戶,索賠金額達3.3億元。趙建中/CFP

 

  渤海溢油未止。9月14日,國家海洋局發佈公報稱,過去一週內渤海蓬萊19-3油田C平台仍有間歇性油花溢出,且該平台附近每天均發現小範圍油帶。

  一場海上安全大檢查,也終於在媒體和公眾的強烈呼喚下遲遲到來。9月7日,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深刻吸取蓬萊19-3油田溢油事故教訓,立即組織開展海洋石油勘探開發安全生產檢查。兩天後,國家安監總局正式發文,從9月10日起啟動此項為期三個月的大檢查。

  與此同時,中國政府和民間針對渤海溢油的索賠均在緊張開展。國家海洋局高調選聘律師團隊後,尚未對外公開具體進展,但有官方人士透露,9月底會完成生態損害評估調查。

  事實上,康菲公司面對的中國官方索賠,將不只是國家海洋局代表國家提起的生態損害索賠。9月7日,農業部官方對外宣佈,將由其下屬的漁業部門向康菲公司提起漁業資源索賠。

  此外,在民間層面,渤海沿岸受影響的海鮮養殖戶和漁民未來提起的索賠額可能超過官方的累計索賠額。僅在河北樂亭、昌黎兩縣,養殖戶宣稱的損失已超10億元。

  這意味著,渤海溢油可能演變為中國有史以來最大的海上溢油索賠案件。但是,環保、法律等方面人士對財新《新世紀》表示,由於溢油事件處置不透明 不公開,各級政府相關部門缺位,部分關鍵生態證據未能及時鎖定,無論官方還是民間,均注定不可能追回全部損失。最終,證據不足難以讓涉事企業服氣;涉事企 業所付代價,更是無法與環境損害成本相抵,法制不彰幾成必然。

索賠額不明

  截至本文發稿,中國官方仍未公佈此次渤海溢油事故的最關鍵數字——溢油總量。責任方康菲公司單方面提供的溢油數字僅為3000多桶,其中原油約700桶(相當於100餘噸),用於鑽井的油基泥漿約2620桶。

  與美國墨西哥灣事故漏油數百萬桶原油相比,3000多桶實在微不足道。即便參照美國嚴苛的《清潔水法案》,對每桶漏油處以4300美元罰金,也只能對康菲公司處以相當於數千萬元人民幣的罰金。

  對於康菲的說法,來自美國夏威夷大學的環保專家董良傑表示異議。在墨西哥灣漏油事件中,他曾經作為美國海岸警衛隊邀請的獨立專家之一參與災難評估。

  他告訴財新《新世紀》記者,康菲公司只算了頭尾,即漂到海面和沉在海底的溢油,而漂在海中間的溢油才是大頭。按照國家海洋局統計,840平方公 里海水因為康菲溢油變為劣四類海水,那麼,保守估計每升海水裡有0.5毫克溢油;另有4000多平方公里被污染為二三類,保守估計每升海水至少有0.2毫 克溢油。依此計算,溢油數量在5000噸以上。

  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趙章元研究員的估算結果則不那麼「保守」。他認為,渤海19-3油田的溢油數量可能至少在3萬至5萬噸之間。

  無論溢油數量最終被國家海洋局認定為多少,此次溢油對渤海生態、漁業資源,以及民間養殖、捕魚的損害是巨大的。

  索賠聲音最高的國家海洋局,至今未對外公佈其索賠金額。8月16日,《經濟參考報》援引國家海洋局內部人士的話稱,該局將提出上億元索賠。但國 家海洋局隨即對此金額予以否認。有環保人士分析,上述報導具有較高可信度,如果國家海洋局認定的溢油總量數字並未明顯高於康菲公司公佈的數字,那麼索賠金 額極可能只是「上億元」。

  此外,國家海洋局官方律師團內部人士9月中旬對媒體透露,國家海洋局此次索賠範圍並不包括渤海受損漁業資源。農業部則在9月上旬回應媒體時表 示,其下屬的漁業部門將依法提出漁業資源損害賠償要求。漁業資源損失既有當年損失,也有恢復漁業資源過程中的損失,獲得的漁業資源補償款主要用於增殖放流 等漁業資源修復措施。

  前述環保人士說,在漁業資源索賠上,歷年數據充足,而且漁業資源均有公允的市場價格。此外,近五六年來,環渤海三省一市在渤海中累計投入了數億 元的增殖放養費用,使得渤海大對蝦等知名水產保有量大幅增加。這些方面的損失,相對容易取證和計算,相對容易得到法律認可,漁業部門的索賠金額也可能高過 海洋部門的生態損害索賠。

  在漁民個人索賠方面,位於渤海萊州灣的山東壽光市羊口鎮近海漁民協會會長孫效寶表示,該協會將提起索賠訴訟。他說,該協會現有漁船368艘,而9月1日至今在溢油事故污染海域的漁獲量比去年同期減半。

  具有海上溢油索賠案件代理經驗的中咨律師事務所律師夏軍認為,山東、河北、遼寧、天津等環渤海三省一市漁民數量很大,未來他們中一些人極可能像羊口鎮漁民那樣加入到索賠行列。

  他表示,漁民主張的權益與農業部漁業部門主張的權益可能存在一定程度重疊,未來如何分割權益尚待明確。不過,漁民擁有合法捕撈證件,他們是漁獲量減少的直接受害人,作為弱勢一方,應該優先得到補償。

  此次渤海溢油事件中,損失最嚴重的應該是河北和山東等相關沿海地區的海產養殖戶。

  以河北為例,樂亭縣提起索賠的養殖戶已有近200戶,索賠金額達3.3億元;而鄰近的昌黎縣養殖規模是樂亭縣的三倍,當地政府部門材料稱2010年全縣扇貝總產量達23.75萬噸,產值5.9億元,而今年死亡率超過50%,且大面積滯長。

  夏軍說,從目前情況來看,即便未統計山東養殖戶的索賠額,官方和民間總的索賠數字肯定會超過10億元人民幣。隨著未來國家海洋局相關污染數據的披露,極可能有更多養殖戶加入索賠隊伍。

政府的缺位

  雖然養殖戶損失極為巨大,但他們最終不太可能要回與損害等同的賠償金額。原因之一是基礎污染數據缺失,養殖戶很難證明自己的損失是此次海上溢油造成的。

  當樂亭養殖戶代表8月31日向康菲石油提出索賠3.3億元的訴訟時,手中只有兩份「證據」:一是新華社報導,報導稱河北京唐港淺水灣浴場油污顆粒系蓬萊19-3油田事故漏油;二是126戶養殖戶初步損失情況統計表,表上有126個鮮紅的手印。

  這一起訴被駁回,天津海事法院未予立案的理由是「證據不足」。夏軍分析,從法律角度講,天津海事法院目前駁回訴訟是合適的,僅憑養殖戶現有的「證據」確實難於立案;即便立案,養殖戶又怎麼可能拿到索賠的關鍵證據?

  他說,未來法庭上雖然可能適用舉證倒置,要求康菲證明溢油未影響到養殖戶,但養殖戶也有舉證責任,主要是證明四個方面:一是自己的養殖水域受到 事故溢油污染;二是扇貝損害程度和損失金額;三是原因分析,與陸源污染、赤潮、自身養殖問題、放養苗種等各種因素相比,溢油事故所佔的比例;四是對扇貝死 亡與溢油事故因果關係的確定。

  夏軍認為,以上四方面證據是否齊備與科學,直接影響到能否索賠以及索賠金額。但這些證據原本應由國家海洋局、農業部和地方政府部門提供,因為養殖戶和漁民往往無能為力。

  在墨西哥灣漏油發生之後,美國政府和BP方面均在第一時間通報漏油情形。而政府部門的監測數據和其他資料,受損對象也可及時拿到,這大大方便了最終的法庭索賠。

  與此形成對照的是,國家海洋局對海上溢油事故心知肚明,卻在一個月後才向公眾通報。而國家海洋局、農業部、地方政府部門在溢油發生後的6月和7月,幾乎兩個月的時間裡,基本上沒有關注漁民和養殖戶可能受損的情況,遑論實時監測和統計損失。

  多位環保人士指出,最令人痛心的是,事故一開始並未啟動跨部委的應急機制,而是在海洋系統內部捂了整整一個月。這也導致相關部委和地方政府,以及受到影響的漁民和養殖戶未能及時和充分地統計損失和鎖定證據。

  目前,各級政府的海洋、漁業等部門均有管理規範養殖戶的職能,卻並不為養殖戶服務。一位不願具名的環保人士說,如此嚴重的一起環境事件,政府部門沒有積極蒐集證據,為養殖戶主張權益,而把收集損害證據的責任推給了沒有能力的養殖戶,是十分荒唐的。

  渤海溢油事故發生後,養殖戶只能拿著在自家養殖區撿到的一個油塊,自費到國家海洋局指定的第三方鑑定機構去檢測油指紋。

  這種自費費用高得嚇人,樂亭的養殖戶初步估計,他們需要拿出170餘萬元作為鑑定和訴訟成本。

  等待養殖戶證明的事情實在太多。即便證明了這些油塊來自蓬萊19-3油田,又怎能證實這些溢油確實污染了自家養殖區?

  他們曾經寄希望於農業部的調查。8月初,農業部派出專家到河北實地調查,還帶走了樂亭水產協會在7月中旬經過公證後封存的兩箱死亡扇貝苗進行化驗。

  9月7日,農業部終於公佈調查結果,稱河北樂亭、昌黎扇貝大量死亡排除了病害因素,但不排除是由油污或赤潮等環境因素造成。

  這一結果讓苦苦等待的養殖戶和維權律師啼笑皆非,被評價為「太不給力」。夏軍說,養殖戶們索賠的最核心依據,就是海鮮大面積死亡與溢油的相關性。現在農業部只說「排除病害因素,不排除油污、赤潮因素」,雖然為漁民未來索賠留下餘地,卻迴避了事件定性。

中國式索賠

  1986年,山東省曾經就一次海上溢油事件進行索賠。當年9月前後,勝利油田近海平台流入渤海的油類物質導致萊州灣毛蚶大批死亡,漁業經濟損失慘重,山東省漁業部門要求勝利油田賠償漁業損失300萬元。

  山東省海洋與漁業廳前副廳長、巡視員王詩成告訴財新《新世紀》記者,勝利油田當時先是不承認污染,後來又說毛蚶是天然資源,漁業部門索賠無據。最終雙方經過協商,勝利油田賠償了漁業部門數年來人工增殖部分的毛蚶,金額僅為133萬元。

  上述事件的處理幾乎是在一種秘密狀態下進行,公眾至今不知道有過這次索賠。時至今日,中國的環境事件處置也未有太多進步。2010年大連灣溢油 的溢油數量和危害都高過此次渤海溢油事件,身為央企的中石油卻全身而退,未被政府部門提起生態和漁業損害賠償訴訟,養殖戶和漁民的起訴在法院根本不被立 案。

  當然,在民間或官方提起的溢油索賠方面,尤其是針對外籍油輪的訴訟,中國已有成功先例。2005年發生的阿提哥號油輪溢油事故,不少漁民申訴後獲得賠償。

  2002年發生的塔斯曼海號油輪溢油事故,由天津市漁政漁港監督管理處代表國家漁業部門提出漁業資源賠償要求,經過多年審判後,最終獲得漁業資源賠償。

  但在肇事方敗訴的少數個案中,由於政府缺位導致的關鍵數據缺失,被法院認可的損失少之又少。

  其中,塔斯曼海號官司打了七年,至2009年終審時的賠償額只有1000多萬元,與訴訟時提出的近2億元損失主張有天壤之別。

  有環保人士指出,西方國家的環境事故過程透明,證據保全及時,加上法律嚴苛,一般會讓涉事企業受到足夠償還環境損害成本的懲罰,相當數量的涉事企業因此倒閉或遭受重創。BP就在墨西哥灣漏油後元氣大傷,不得不變賣資產應對可能近400億美元的善後成本。

  但中國絕大多數環境事件處置都做不到上述三條。索賠或罰款主要不是通過法律,而由政府出面協調或調解,最終涉事企業付出的代價遠低於環境損害成本。這會形成惡性循環——由於違法成本低,環境事件層出不窮。渤海溢油事件,可能最終也逃不脫這種中國式索賠的命運。

  財新《新世紀》實習記者肖爾亞對此文亦有貢獻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884

渤海肇事油田復產倒計時——30億官方索賠「皆大歡喜」

http://www.infzm.com/content/74869

2012年4月27日17點47分,「五一」小長假前倒數第二個工作日,一則三百多字的重磅消息悄然出現在國家海洋局的網站上。

在未公佈溢油量、賠償依據的情況下,國家海洋局宣佈蓬萊19-3油田溢油事故海洋生態損害索賠「取得了重大進展」——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康菲」)和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以下簡稱「中海油」)將總計支付16.83億元賠償金。

康菲公司證實,三方(康菲、中海油和國家海洋局)的協議簽訂於4月26日。「根據公司的政策,我們不討論其間的細節。我們認為把同農業部和海洋局簽署的兩項協議放在一起考慮,能更有效地解決索賠問題。」

這意味著,加上年初農業部的13.5億漁業資源賠償協議,發生於2011年6月的中國最大海上油氣田蓬萊19-3溢油事故,其官方索賠以30.33億的價碼了結。

隨著官方索賠塵埃落定,肇事油田復產條件逐步具備,被勒令停產近八個月的蓬萊19-3油田,復產已無懸念。

「復產與索賠無關」

「油田本身已具備了復產的條件,康菲在中國已有三十多年合作開發的歷史,我們也希望盡快復產。」康菲相關負責人對南方週末記者表示,但油田的全面生產只有得到中國政府相關部門的批准才可恢復,目前還沒有時間表。

康菲方面證實,早在2011年底至2012年初,蓬萊19-3油田的總體開發方案(ODP)報告就已提交給了合作方中海油,隨後由中海油出面組織了專家評審。

「專家評審是ODP審查和被批准的第一步。」上述康菲人士表示,在向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遞交修訂的ODP報告前,「ODP中修訂的措施由中國海油組織的專家進行了深入評審,並得到了他們的批准。」

2011年6月,渤海溢油事發,但此後的油井堵漏一直進展不順,2011年9月2日,國家海洋局下達停產令,要求封堵完成前不得開工,並將修改ODP和重新編制環境影響評價報告(EIA)作為解除「三停」(即停止回注、停止鑽井、停止油氣生產作業)的前提。

據南方週末記者瞭解,2012年初,重新編制後的環評報告即由康菲直接提交給了國家海洋局。至於何時審批完畢,截至發稿時國家海洋局未予回覆。

相比復產審批,為避免給公眾留下聯想空間,當事方均急於撇清賠償與復產的關聯。

「此次國家海洋局就海洋生態損害索賠工作取得的進展與蓬萊油田復產無關。」中海油在給南方週末記者的書面回覆中如是表示。

不過,一位石油業內人士表示,儘管溢油事故後的賠償與復產從程序上確實並無關聯,但客觀上卻能起到相互背書的作用,「賠償終結意味著復產合理,而一旦復產則表示賠償階段性結束」。

在山東大學海洋學院副教授王亞民看來,復產務必慎重,在賠償方案尚無清晰解釋之前,事故油田僅因技術、程序合理就啟動復產,會因「數額不少但道理不清」的賠償糊塗帳而遺留隱患。

近八個月的復產準備

自2011年9月停產後,蓬萊19-3油田的擁有者一直在為復產而準備。

一位長期從事石油期貨交易的業內人士介紹說,因技術條件或生產事故等問題自行停產的油田,一般不需要另行審批覆產。而真正被監管部門責懲停產的例子並不多見,蓬萊19-3恰是一例。

事實上,勒令事故油井停產並非中國首創。1988年,殼牌在英國北海的阿爾法鑽井平台發生爆炸事故,造成167名鑽井工人死亡。爆炸引發了英國全石 油行業的安全整改,英國為此專門出台《工業生產安全法》,並依據此法下令關停事故平台,最終,在通過議會的聯席會議表決後,阿爾法平台才得以復產。

而蓬萊19-3油田因封堵不力被停產的舉措,至今仍存爭議。石油業內人士普遍認為,當時的停產會導致油井壓力增加,不利堵漏,「勒令停產是轉移輿論壓力的政治決定」。

2012年4月24日,賠償協議達成前兩天,中海油發佈第一季度業績時指出,由於受停產影響,公司總淨產量比去年同期下降了了6.3%,日淨產量減少6.2萬桶。

遭遇停產的蓬萊19-3油田的產量,佔康菲全球產量的約3%。一位石油業內人士分析,在國際油價高企之時,停產給康菲和中海油造成的損失遠大於賠償本身。

為了確保油田安全和復產後的可操作性,康菲已經實施了兩個方案。一個是油藏洩壓。這一方案在今年初已成功完成。另一個方案是油藏維護管理。

「按照國家海洋局第582號令,所有這些工作都得到了作為監督方中海油的批准,並且上報給了國家海洋局。」康菲相關負責人解釋說。

上述康菲負責人證實,根據修訂後的整體開發方案中對作業程序方面的更改,蓬萊19-3油田在復產後,會實施系列措施,包括降低井口注水壓力,組建一個新的油藏監測組以加強油藏產出和注水壓力監控。此外,油田還會實施更精確的分層注采,並暫停使用岩屑回注井。

顯然,上述措施均有明確所指。根據2011年11月公佈的七部委聯合調查組的結論,蓬萊19-3油田B平台溢油的直接原因是沒有執行總體開發方案規定的分層注水開發要求,而C平台C25井回注岩屑作業違反總體開發方案規定。

中海油一位內部人士透露,七部委聯合調查組曾赴事故油田檢查,並有針對性地形成了一份囊括十大建議的報告。其中就包括暫停岩屑回注,以考慮渤海地質和水文環境的特殊性。

此外,中海油的「失察」之責,也在該報告中被尖銳指出。蓬萊19-3是合作油田,康菲擔任作業方,中海油除了合作方身份,也負有代表國家監管的職責。

上述中海油人士建議,復產之前,事故油田的應急計劃也應做修改,增加海底溢油的情形。

康菲付了錢,但不服氣?

溢油後的賠償方式,亦頗具中國特色。

2012年1月,當蓬萊19-3油田的ODP報告已經修改完成時,農業部也代表河北、遼寧兩省受損養殖戶,與康菲、中海油簽下了13.5億的行政調解方案。而BP墨西哥灣溢油後,曾在全美四個州設置賠償辦公室,僅弗羅里達一個州就有26個。

農業部的協議達成後,海洋局開始考慮康菲主動提出的建議——以協商溝通代替訴訟。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在發現海洋環境容量損失很難得到法院支持後,一直高調宣稱要通過法律訴訟向康菲維權海洋局態度發生很大轉變。

一位海洋局官方律師團中的律師表示,律師團原本就不單純是為訴訟而建,律師們一直有「不打官司的思想準備」。

不過,溝通協商並不比訴訟輕鬆。幾個月的數輪談判中,雙方關鍵的分歧存在於談判的原則和依據。在溢油量和損害程度的認定上,也爭執不下。

「中方堅持以中國對溢油的相關法律規定為依據,而康菲則要求以『科學事實為依據。』」一位官方律師團成員透露說,依據康菲公佈的溢油量,是無法拿到高達16億多元的賠償金的,而溢油量、損失程度的判定都非常複雜,海洋局也無力提出足夠令人信服的反證。

2011年10月,國家海洋局曾召集北海分局、官方律師團及眾多科研院所的環境、法律專家齊聚北京,評審起訴書和訴訟證據。

一位參加了當日評審的專家分析,康菲妥協的原因在於不願得罪擁有監管權的海洋局,身為實力雄厚的石油公司,賠償金也不對其構成影響。

「截至(此次)協議簽訂時,康菲仍對賠償持保留態度,但它最終妥協了。」上述律師說。

儘管付了錢,康菲看上去並不服氣。康菲在給南方週末記者的回覆中表示,康菲獲得的數據「未表明事件對作業區有限範圍之外的任何區域造成重大的、持續性的影響。但我們瞭解事件給渤海灣周圍的百姓帶來了擔憂」。

「我們通過與農業部和國家海洋局簽署協議來解決這些擔憂,友好解決索賠問題。」康菲負責人表示。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3277

熔盛重工收購全柴動力正式「爽約」 或將面臨投資者索賠

http://www.yicai.com/news/2012/08/2002768.html

週五,全柴動力(600218.SH)發佈公告稱,熔盛重工(01101.HK)8月17日已向證監會申請撤回「向全柴動力除全柴集團之外的全體股東發出收購股份的要約的行政許可申請材料」。目前,雙方正積極協商後續方案及事宜。

久拖不決的熔盛重工要約收購全柴動力事件,終於有了一個結局。這樣的結局,正是投資者擔心發生的。而熔盛重工的違約,也將面臨投資者的反擊。

收購事宜曾一拖再拖

事情還要追溯至2011年3月16日,全柴動力發佈公告稱,全椒縣政府將其持有的全柴集團100%股權在安徽省產權交易所掛牌轉讓。

同年4月28日,全柴動力公告稱,熔盛重工以投標價21.49億元中標,雙方於4月26日簽訂了《產權交易合同》。熔盛重工將受讓全柴集團100% 股權。因全柴集團持有全柴動力44.39%股權而觸發要約收購30%的紅線,熔盛重工因此向全柴動力其他股東發出要約收購書,擬以16.62元/股的價格 收購流通股股東所持有的55.61%的全柴動力股權,總收購金額為26.19億元,為此,熔盛重工已經將6.4億元繳納給安徽省產權交易所,另有5.23 億元存入中登公司,作為本次要約收購的履約保證金。

2011年8月,熔盛重工取得國務院國資委和商務部反壟斷局的批覆文件,要約收購「勝利在望」。但與此同時,全柴動力股價卻跌破16.62元/股的收購價,出現巨大套利空間,各路資金和散戶湧入全柴動力。

2011年第三季度,基金持股比例為1.74%,2012年第一季度這一數據上升至5.73%。至6月30日,基金持股數略有下降還是達到了 5.13% 。一季度報顯示,在前十大流通股股東中,從第三位開始均為機構投資者,興業全球視野基金、東方證券、長江證券及眾多陽光私募參與其中。

但值得注意的是,國資委批覆即將於今年8月26日到期。全柴動力7月17日公告顯示,熔盛重工並未向證監會上報相關補正材料,而是尋求「延期收購」,讓市場嗅到了故意拖延的意味。

一位從業6年的國際航運業人士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熔盛重工巨大的現金流壓力或許是其放棄收購的原因之一。其三大主營業務中有95%是造船業 貢獻的,航運業是週期性行業,目前全球航運業不景氣,作為全球航運業晴雨表的波羅的海指數持續走低,新船成交繼續低迷,短期內市場回升的可能性較小。此 外,受歐債危機及全球經濟疲軟影響,很多船廠新簽船舶訂單的預付款比例大幅下降,由原來的交船前預付80%下降到20%~40%,一般簽約款從以前的 20%下降到5%~10%。從而導致船廠營運資金需求大幅增加,這也對熔盛重工的業績造成了相當大的影響。而執行收購全柴動力的江蘇熔盛此前曾通過銀行間 市場募資20億中期票據,據募集說明書披露,截至去年9月,公司資金缺口為41.35億元。

此外,截至上週五收盤,全柴動力股價已跌至9.02元/股。相對於16.62元的要約收購價,已經跌去45.73%。在這一背景下,繼續執行要約收購對於已經陷入行業困境的熔盛重工來說,是非常大的賬面浮虧和現金流壓力。

或將面臨投資者索賠

「下一步我們會通過法律途徑去索賠。」全柴動力浙江的一機構投資者稱,目前已經諮詢了律師,依據《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相關規定,投資者可以要求熔盛 重工承擔締約過失責任,賠償相應損失。維權的過程肯定會很艱難,所以投資者應該聯合起來,一般的散戶跟在機構投資者後面,委託代理。

「熔盛重工與全椒縣政府簽署《產權交易合同》觸發要約收購相當於是與全柴動力全體二級市場股東締約,它沒有履約投資者可以要求索賠。」投資了全柴動 力的浙江寧聚投資管理公司稱,強制要約收購制度是舶來品,其核心是保護目標公司中小股東的利益,使得中小股東在公司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時擁有公平退出機 會。此外,機構投資者對於套利機會的把握正是基於雙方簽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協議作出的,與散戶豪賭ST股有著根本的區別。

「有輿論將2008年香港匯科要約收購深深寶A、B股失敗一事與熔盛重工要約收購全柴動力相提並論,但我認為兩者並不相同。」申銀萬國溫州營業部諮 詢總監陸潔華表示,香港匯科的收購沒有通過商務部等部門的審批,但是熔盛重工要約收購全柴股份,商務部、國資委均批准了,跟全椒縣的合同也簽署了,履約保 證金也付了,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而且,兩家上市公司的股價都因為這起收購發生了巨大的波動,投資者沒有想到,最後關頭,熔盛重工會自己撤回收購,如果這種 模式可行,又不用付出代價,那它就可以操縱股價了。

且有投資者稱,在全柴動力對要約收購進展的關鍵公告時間點上,二級市場股價曾經出現大幅異動,根據雙方談判時間、買賣營業部所在地和關鍵時間點等信息分析,懷疑與張志熔有關。

還有投資者向記者透露,投資者已經就上述情況向證監會和安徽省政府、國資委等部門進行舉報,內容直指熔盛重工要約收購全柴動力信披前後矛盾,以及故意拖延阻止《產權交易合同》生效,涉嫌虛假陳述、內幕交易。而證監會已經正式受理該舉報,並答覆將在60日之內出示調查結果。

而不久之前的7月底,張志熔還被曝出遭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調查,其控制的離岸公司在中海油(00883.HK)海外併購案中涉嫌內幕交易。雖然熔盛重工總裁陳強一再強調「此事與上市公司無關」,但這一負面信息還是遭到了評級機構的「用腳投票」。

而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臧小麗律師則認為,熔盛重工主動撤回要約收購申請,確實違背了市場經濟的誠實信用規則。在國資委和商務部已經批覆同意轉 讓的情況下,熔盛重工與全椒縣政府的股權轉讓合同已然生效,顯然熔盛重工已經構成了對全椒縣政府的違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但對於全柴動力的其他投資 者而言,其要求主張索賠或者維權可能具有一定法律障礙。首先,從《合同法》角度來看,要約收購還沒有正式開始,熔盛重工與投資者尚未形成要約收購法律關 係。投資者無法主張收購方撤回要約的違約責任。至於追究締約過失責任,難以證明:有權要求賠償損失的人包括所有的證券投資者,並且,要考慮全柴動力股價下 跌導致的投資者損失是否都是因為取消要約收購造成的。

但是,如果證監會立案調查並出具處罰結果了,投資者可以據此提出虛假陳述賠償訴訟。

「建議監管部門加大監管力度,大力懲處不誠信的證券市場違法違規案件。」臧小麗說,「我國證券市場存在違法成本太低的問題,儘管要約收購的本意是要保護公眾投資者,但中小投資者依然處於弱勢地位,權利受到侵害卻難以受到保護。」(本報記者杜卿卿對於本文亦有貢獻)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6360

萬得向同花順開戰 訴其抄襲索賠近億

http://finance.caixin.com/2012-11-22/100464160.html
【財新網】(記者 沈乎 榮宗驍)萬得(Wind)資訊出品人上海萬得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11月21日向上海市一中院起訴同花順出品人同花順(300033.SZ)侵犯知識產權,要求對方立即停止侵權,並索賠9920萬元。

  同花順今日以停牌應對。這是中國金融數據行業年內第二起侵權大案,開庭尚未排期。今年4月,全球數據行業巨頭彭博(Bloomberg)訴大智慧(601519.SH)不正當競爭案在上海市一中院開庭,彭博索賠500萬元。

  萬得稱,同花順公然抄襲萬得,抄襲範圍涵蓋數據、組織結構、欄目名稱、銜接方式、指標、函數、文字釋義、界面與操作方式等,甚至連預埋的「數據地雷」也剽竊。同花順所謂金融終端產品已徹頭徹尾地淪為「山寨產品」。

  所謂「數據地雷」,是指萬得在不影響客戶使用的前提下,將標點符號、空格的排列方式所做的變化,目的在於觀察同花順之後所做的跟進。

  據萬得觀察,對於萬得所做的大小更新,同花順都會很快地跟進,包括這些「數據地雷」也照單全收。

  在今日的新聞發佈會上,萬得新聞發言人王洋播放了戲劇性的一段錄像:在港澳諮詢2012年4月戰略發佈會上,同花順的一位高管說,「我們花了一年半的時間,複製了一個很像萬得的終端,像到什麼程度,就是個山寨版的萬得。無論說它的數據結構也好,還是說它的功能也好,還是說它的界面也好,還是說它的操作方式也好,所有的一切的一切,就是一個山寨的萬得。山寨到什麼程度,萬得有的,我們都有,萬得沒有的,我們也沒有!」

  王洋稱,「同花順抄襲萬得早就不是秘密了……是故意去抄襲,故意把產品做成這樣的……不是無意中做了這樣的事情。」

  萬得產品負責人孫駿向記者展示了兩款產品相似度和同花順的抄襲情況。他表示,同花順超過99%以上的功能點都是抄襲萬得,而定價遠低於萬得。

  王洋稱,同花順的公開市場定價約是萬得的五分之一,但實際大量都是贈送。同花順的售價完全不足以覆蓋創新,「我們認為實際上是因為它沒有付出這個成本。」

  萬得稱自己將50%以上支出用於創新研發,每年支出過億,累計投入超過10億元,記載用戶需求和反饋的客戶拜訪日誌超30萬頁。

  萬得還表示,金融數據行業抄襲成風,「國內抄萬得,國外抄Bloomberg,以上市公司為主的山寨風氣開始蔓延。」「低於成本價銷售,行業規模萎縮。」而對於山寨產品,半數以上客戶由於成本的原因樂意接受,長期來看這是影響創新的。但王洋沒有透露萬得的市場份額所受的影響。

  在發現同花順抄襲之後,萬得用了一年半的時間進行取證。王洋說,取證的素材堆積了一個小房間,豎堆起來超過三層樓高,昨天(21日)調用了一個小卡車送到法院。

  萬得稱,此次訴訟「證據充分,準備周詳」,「有必勝信心」。

  萬得稱,在掌握證據之後,今年萬得在同花順的股東大會上,以股東身份對同花順進行了「溝通和告誡」,但「對方沒有理睬」。

  9月5日,同花順發表公告稱,注意到部分網絡媒體報導了公司被競爭對手萬得公司訴訟的事項,該等報導不屬實。

  但奇特的是,2011年二季度,萬得以兩個賬號南京萬得資訊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萬得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分別買入同花順28.3萬股和25.5萬股,一舉拿下合計0.4%的股份;三季末又增持至63.5萬股和60萬股,佔總股本0.9%;四季度繼續增持至1.01%。

  萬得持有這些股份至2012年中,三季度突然大舉拋售,退出了前十大股東名單。由於同花順股價自去年年中一路走低,萬得的投資盈利可能很小。

  在場記者紛紛質疑萬得為何要大量買入同花順,萬得方面表示,自己沒有經驗,認為「買多一點會有底氣」。王洋拒絕透露萬得是否還持有同花順以及投資的盈虧情況。

  同花順董秘辦公室人士表示,目前尚未接到公司高層對此事的處理意見,因此暫時無法回答媒體相關疑問。

  「業內抄我們的不是一兩家,但今天只說同花順,因為範圍之大、時間之長,令人咋舌。」王洋說,「萬得十多年的歷史上從來沒有這樣的行為,沒有抄襲過產品,也沒有剽竊過別人的智力成果。」■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9986

李途純起訴花旗索賠10億 稱其想搞跨太子奶

http://www.yicai.com/news/2013/06/2783893.html
途純二戰花旗

詳曝紛爭內情

誰之五仙山?

繼現身最高人民法院指責花旗銀行提前收貸、違規辦理五仙山土地抵押等之後,太子奶創始人李途純近日已向株洲市政府和法院方面表達了起訴花旗索賠10億元之意。

據李途純介紹,就在最高人民法院審理途中,他本人在提出九大證據反駁花旗銀行訴訟請求後,花旗律師當場多次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停止終審,發回北京高院重審,並重新變更訴訟請求;在李途純看來,這是花旗銀行為達到拖死五仙山公司目的使用的「緩兵之計」。

而在此期間,花旗銀行向《中國經營報》發來相關聲明,稱「李途純對花旗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及我們員工的不實的和誹謗的言論,完全沒有事實依據。我們予以嚴正駁斥。」

李途純詳解多項證據

李方認為,湖南五仙山與花旗銀行唯一一份合同花旗銀行只有簽字,沒有公章,五仙山公司只有公章,沒有法人授權人簽字。「這是一份未生效、根本沒有成立的合同。」

李途純認為,花旗銀行將五仙山公司土地在其法人代表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抵押涉嫌欺詐和造假。據瞭解,五仙山公司於2009年10月9日向岳陽市中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花旗銀行所做的抵押登記。

岳陽市中級法院2013年2月27日終審判決,花旗銀行敗訴。花旗銀行選擇重啟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訴訟,起訴太子奶、五仙山和李途純。這才有了李途純現身最高人民法院作證並不惜亮出多項證據直指花旗涉嫌造假、欺詐。

李途純出示的證據是,蓋有臨湘法院印章、與原件一致的湖南五仙山公司與花旗銀行唯一一份合同書,該合同中規定:「本合同經各方授權代表正式簽署並加蓋各公章之日起生效。」

李方認為,此合同花旗銀行只有簽字,沒有公章,五仙山公司只有公章,沒有法人授權人簽字。「這是一份未生效、根本沒有成立的合同。」

那麼一份未生效的合同,花旗銀行是怎樣一路闖關辦好了生效的他項權證?又是誰辦理了以上合法證件?

作為太子奶和五仙山的證人,李途純在庭審中詳細披露了花旗銀行通過造假、威逼利誘自己,「強行用五仙山公司臨國用(2006)字第305、347、348號三宗土地抵押,以換來太子奶可以上市及讓花旗銀行不提前收貸。」

李途純向法院提交了與原件一致的兩份證據。兩份證據都是彼時花旗銀行聘的金杜律師所的律師葛超親筆所寫,第一份材料上,葛超親筆所寫「授權經辦人,葛超,時間2008年9月8日」,且在抵押貸款回執上自己註明要辦土地證號。第二份證據也是葛超親筆書寫。

李方認為,按照相關規定,土地抵押過程中應由土地權方才有資格去辦理或授權後才能辦理的,葛超通過偽造授權,用欺詐的手段代表五仙山全權辦理了他項權證。

李方還認為,按合同規定,辦理以上證件費用由五仙山支付,但葛超指使花旗銀行支付40萬元給臨湘市國土局,李途純在最高人民法院當庭出示了葛超手寫署名的授權複印件和匯款單作證。

目前,五仙山公司正在湖南臨湘進行包括上述三宗地塊在內的旅遊地產項目開發,而花旗銀行於2008年10月28日提請北京高院申請三宗地塊的受償權,獲得北京高院判決支持。2012年3月,上述三宗地權益被撤銷,隨後花旗上訴至最高人民法院要求重新獲得臨湘土地權益,李途純遂發起「反擊」。

花旗銀行步步為營

「花旗銀行在2008年10月8日辦完抵押手續,10月28日要求太子奶提前還款一案就在北京高院獲立案,且發出傳票,足見花旗銀行以上辦理手續的全過程都是欺詐矇騙。」李途純認為。

花旗銀行與太子奶的借貸與催貸事件已在湖南、北京多地開庭,其中糾葛頗顯複雜。

據瞭解,五仙山工商登記信息顯示,五仙山公司成立於2005年11月24日,註冊資本為6000萬元,而總出資的100%都是土地使用權出資。當時五仙山公司是太子奶的一個關聯公司,2006年因太子奶準備上市,被劃出太子奶,李途純前妻王依蘭控股90%。自此,五仙山與太子奶再無任何法律關係。

李途純代理律師翟玉華表示,花旗銀行要求太子奶把五仙山公司抵押給花旗銀行,但未得到五仙山法定代表人王依蘭和股東會議的同意。從而引發花旗銀行與五仙山連續多起法律訴訟。

據翟玉華提供的文字材料顯示,太子奶與花旗的貸款合同2007年9月12日剛簽訂,2007年11月花旗銀行就急著把貸款給太子奶;但第二年的3月份,美國發生次貸危機,受此影響,花旗自身也出現了前所未有的危機,當年花旗在全球範圍內出現了數百億美元的虧損,只能通過出售各地資產(包括東京總部)予以自救,全球範圍更是大幅裁員。「於是就開始給當時的太子奶發函,首先是要求太子奶增加30%的利息;增加完30%的利息,就不提前收貸。」

幾經博弈,李途純及太子奶同意上調了20%。

不過,2008年5月,花旗銀行又要求太子奶追加擔保。李途純表示:「簽好合同以後,花旗銀行又要求增加李途純個人無限擔保,我們辦了無限擔保。後來又要我們內部抵押。」

由於當時太子奶正準備上市,為了不因小失大,李途純被迫同意,翟玉華表示:「太子奶內部7家關聯子公司為了這筆錢又進行補辦擔保,並提供太子奶廠房和土地抵押 。」

「不過,當太子奶同意花旗銀行的要求並履行完手續後,花旗銀行再次變卦。岳陽市中級法院判決書顯示:花旗銀行要求太子奶等7家公司提前還貸或增加抵押,抵押五仙山公司擁有的3宗土地。」據李提供的材料中顯示。

而2011年12月20日北京高院判決書中指出:花旗銀行受次貸危機影響,要求太子奶提前還款或增加抵押,花旗銀行享有對三宗地的優先受償權。但李途純認為花旗銀行單方違約。

「花旗銀行在2008年10月8日辦完抵押手續,10月28日要求太子奶提前還款一案就在北京高院獲立案(正常還貸時間應為2010年9月),且發出傳票,足見花旗銀行以上辦理手續的全過程都是欺詐矇騙。」李途純認為。

李途純方面稱其在北京高院立案卷宗查到,花旗銀行一案起訴的理由為「借款糾紛」,但並未列舉其他違約證據,僅一份借款合同書。

李途純認為,花旗銀行通過一系列諸如加息、擔保、抵押、公佈黑名單等舉動的目的,並不僅是為了收回貸款,而是為了搞跨太子奶。

「2009年5月份在上海花旗銀行總部,花旗銀行之外的另四家銀行代表將我、太子奶黨委書記韓月平、副總裁常祝輝喊到樓下,告誡我們謹防花旗銀行不是為了收回貸款,而已與文迪波合謀搞跨太子奶。」李途純說,但對此,李並未向本報提供錄音證據。

關於花旗銀行是否涉嫌違規抵押、算計太子奶及五仙山公司,仍待最高人民法院判決。對此,花旗銀行方面針對上述事宜通過一份申明表示:花旗銀行(中國)有限公司系太子奶銀團貸款中的其中一家貸款行並擔任貸款代理行和擔保代理行,其代表銀團辦理相關貸款、擔保登記及訴訟。花旗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及其員工在執行相關貸款協議、辦理相關擔保品的抵押登記及針對借款人提起訴訟的過程中嚴格恪守有關法律法規,從未與任何政府官員「勾結」,亦未進行過任何行賄、造假等違法行為。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58973

奶霸擺烏龍 苦主難索賠

http://www.infzm.com/content/94000

是否索賠,如何索賠,正成為涉事企業的一道難題,一方面無辜受損,難免鬱結難平,另一方面,又希望風波盡快平息,不願索賠糾紛干擾市場。但更內在的原因則是忌憚恆天然的原料控制地位。

「這是整個新西蘭的尷尬」

這堪稱乳業史上最大的烏龍事件。

2013年8月28日,恆天然「肉毒桿菌」事件發生驚天逆轉——新西蘭初級產業部(MPI)突然宣佈,檢測結果證實在恆天然生產的原料中不含肉毒桿菌。

就在26天前,恆天然,這家全球最大的乳品原料供應商自主披露其生產的乳清蛋白粉可能受到肉毒桿菌污染,波及達能、娃哈哈、可口可樂、雅培等多家企業及澳大利亞、中國等多個國家。

「這是整個新西蘭的尷尬。」由於恆天然最初委任的檢測機構是新西蘭政府下屬部門,新西蘭貿易部部長蒂姆·格洛澤(Tim Groser)對這樣的錯誤檢測感到「非常不舒服」。

在他看來,一遍遍地核實信息,但結果卻是錯的,影響極壞。「我們需要知道為什麼會發生這一切。」蒂姆·格洛澤在接受新西蘭電台採訪時說。

在新西蘭綠黨官方發佈的新聞稿中,綠黨領袖之一拉塞爾·諾曼將此次烏龍事件描述為「慘敗」。「為什麼檢測一開始會出錯?為什麼初級產業部的檢測用了不到一個月,而恆天然檢測了三個月,結果還是錯的?」

然而,這場波及全球的烏龍事件絕不僅僅是帶來尷尬這麼簡單。

在恆天然發佈風險預警信息之後,涉事企業如達能、雅培等第一時間實施了預防性召回措施。「我們等不了,產品在一週之內幾乎全部召回了。」達能嬰幼兒營養品事業部的全球總裁菲利克斯·馬丁(Felix Martin)對南方週末記者說。

儘管恆天然方面告訴南方週末記者,現在來談所造成的財務影響還為時尚早,但據新西蘭國內媒體預測,本次召回給恆天然造成1500萬新西蘭元(折合人民幣7120萬元)的損失。但這個數字顯然是直接損失範疇,如果加上涉事乳企召回而發生的產品損失,廣東省乳業專家王丁棉公開估計起碼有10億元,如果再算上品牌影響和市場衝擊,風波的整體經濟損失,或可高達百億元。

安全警報似已解除,但風波的平復工作才剛剛開始。2013年8月31日,受損最嚴重的達能總部高層專程從法國飛抵中國,攜多美滋管理層在上海召開了媒體見面會,希望盡快澄清真相,重振消費者信心。

「這對我們的影響極大,導致事業部第三季度亞太地區的業績下滑,整個嬰幼兒營養品事業部在第三季度的業績也會下滑。」菲利克斯·馬丁說。

賠償問題,有共識無行動

面對天降橫禍,8月29日,可瑞康的生產商Nutricia澳大利亞和新西蘭地區總經理柯琳娜·塔普曾表示,Nutricia正在考慮向恆天然尋求賠償,或是對恆天然以及發佈錯誤檢測結果的檢測機構——新西蘭農業研究所(AgResearch)採取法律行動。

菲利克斯·馬丁也告訴南方週末記者,達能公司也會準備進行索賠的材料,但還沒有採取實質性法律行動。

長期研究國際法的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郭慶告訴南方週末記者,這起烏龍事件雖然是一個過失,但過錯在恆天然,這與下遊客戶造成的損失之間存在直接的因果關係,因此恆天然對下遊客戶造成侵權,受損的下游企業都有權利主張向恆天然進行賠償。

郭慶表示,除直接損失外,企業進行索賠的項目還包括事件引起的廠家退貨、銷售下滑、名譽損失、品牌損失以及恢復品牌損失等費用。

恆天然中國業務一負責人亦向南方週末記者表示,作為原料供應商,將會對直接因此次事件受到影響的客戶承擔起應有的責任。但他們仍認為,企業主動就食品安全風險進行預警是正確的選擇。至於被指責的遲報嫌疑,該負責人亦解釋,最初發現異常是澳大利亞市場,但客戶照常接受了原料,加之肉毒桿菌不在常規檢測指標之列,而新西蘭具備能力的檢測機構只有兩家,啟動核查檢測及程序確認,均需要時日。

「在賠償問題上,他們應該是有共識的。」但郭慶分析,大型公司在處理這類糾紛時,雙方會根據當初供應貨物的合同,以及糾紛處理條款進行協商,難點在於賠償數額,可能會進行多次協商。如果協商失敗,才會走向仲裁庭。

「這可能需要幾週或幾個月的時間評估。」菲利克斯·馬丁透露,由於他們和恆天然簽署過食品安全分析協議(COA),現階段最重要的是分析和包括恆天然在內的所有供應商的合同,以及分析召回前後所做的檢測結果,來找到錯誤和烏龍的根源。

但涉事企業也稱,恆天然尚沒有提供關於產品召回前後的檢測文件。「這也是為什麼我們還沒有決定方案的原因。」菲利克斯·馬丁說。

南方週末記者就檢測文件公開問題向恆天然中國公司方面問詢,但截至發稿時,仍未有針對性回覆。其中國區公關負責人稱,尚在等待新西蘭總部的確認。

相比達能的表態,其餘涉事企業態度顯得溫和。娃哈哈新聞發言人、雅培中國公關負責人和可口可樂中國公關負責人都對南方週末記者表示,他們並沒有採取更多的措施,重點還是「讓消費者繼續對我們的產品安全充滿信心」。

是否索賠,如何索賠,正成為涉事企業的一道難題,一方面無辜受損,難免鬱結難平,另一方面,又希望風波盡快平息,不願索賠糾紛干擾市場。但更內在的原因則是忌憚恆天然的原料控制地位。

「除了恆天然,別無選擇」

儘管烏龍事件對整個產業造成了巨大的動盪,但恆天然的地位並不會因此被撼動。

據新西蘭先驅報8月28日報導,儘管在過去的一個月裡深陷泥潭,恆天然的財務狀況不降反升。這在恆天然官網上得到了確認。

由於自有品牌的奶粉未受事件牽連,恆天然8月銷售了109664噸奶粉,同比增長了27%,達到歷史最高值,公司月總體收益則實現了翻番。同時,奶農的損失也由於恆天然提高了收購價而得到一定補償——每公斤的乳固體收購價達到了7.5新西蘭元,接近史上最高價。

「這顯然是一筆意外之財。」澳新銀行(ANZ)的經濟學家馬克·史密斯(Mark Smith)直言不諱指出,恆天然收益增加將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他們的債務。

「恐慌或者不恐慌,除了恆天然,消費者別無選擇。」路透社用一則哈姆雷特式的獨白標題,來表明恆天然並不會受到太大影響。報導認為,因為恆天然在出口乳品上的絕對地位,加之中國對進口奶源的強烈需求,使得中國依舊會和恆天然繼續合作。

「如果不從恆天然進口原料,我們又能從哪裡進口呢?這是一個問題。」戰略市場情報公司中國市場研究集團(China Market Research Group)的創始人雷小山說。

在國家質檢總局對進口恆天然的乳清蛋白粉進行限制之後,一些企業不得不暫時調整了供應商。「我們積極要求恆天然同國家質檢總局就原料進口的限制問題進行磋商,也還在等待恆天然的回覆。」菲利克斯·馬丁說。目前該禁令並未解除。

最新消息是,本週三(9月4日)後,恆天然集團董事長約翰·威爾遜先生將帶領董事會成員訪問中國,與其大中華和印度區的管理層及各方會面,見面重點將是,「消除各方面疑慮,並考察恆天然在河北唐山的牧場群」。但達能、雅培等多家涉事公司表示,他們並未收到恆天然前來溝通的信息。

目前,新西蘭政府正在對恆天然進行兩項調查,恆天然自身也在進行兩項自查。公眾更關心的長達四個月的遲報嫌疑,仍需新西蘭政府的最終報告予以說明,而這也將是涉事企業行動與否的關鍵參考。

「這場糾紛中,無人獲勝。」新西蘭本地媒體記者喬諾·哈欽森(Jono Hutchison)評論道。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74831

搜狐騰訊等起訴百度盜播索賠3億 百度回應

http://www.infzm.com/content/95915

新浪網報導,11月13日下午,由搜狐、騰訊、優酷土豆、樂視網以「中國網絡視頻反盜版聯盟」名義召開發布會,指責百度、快播存在視頻侵權行為,涉及百度盜鏈、盜播移動視頻版權的影視作品逾萬部,並稱將向百度索賠由此帶來的損失3億元。

本次聯盟打擊的重點是百度旗下的四款產品,包括百度視頻搜索、百度影音、百度視頻APP和百度影棒。

此外,四家聯盟夥伴還宣佈從即日起全面禁止百度視頻爬蟲訪問。

騰訊網報導,優酷土豆集團CTO姚鍵稱,無論是在PC網頁端、客戶端、移動APP端,百度都已遠遠超過正常搜索引擎的邊界,屬於盜鏈侵權行為。他表示,優酷土豆數月前已經設置了robots協議阻止百度視頻搜索爬蟲抓取,但百度依然強行抓取。

據介紹,百度視頻的前述幾大產品均涉嫌盜鏈第三方視頻網站內容。盜鏈是指服務提供商自己不提供服務的內容,通過技術手段繞過其它有利益的最終用戶界面,直接在自己的網站上向最終用戶提供其它服務提供商的服務內容,騙取最終用戶的瀏覽和點擊率。

浙江天冊律師事務所陳先鋒律師稱,百度未經搜狐、優酷的許可,擅自通過百度視頻、百度影音等軟件,以定向鏈接、點對點傳輸、瀏覽器內嵌播放插件並主動推介等的方式向公眾提供大量影視節目的播放甚至下載。

以百度影音為例,當用戶觀看優酷、搜狐視頻擁有版權的視頻內容時,百度影音會直接鏈接這些網站的視頻播放窗口進行播放,並不跳轉到這些網站的頁面。

中國網絡視頻反盜版聯盟成立於2009年。2009年,搜狐視頻聯合激動網、優朋普樂成立反盜版聯盟,打擊的目標則是優酷網及迅雷,稱其在PC端存在嚴重盜版行為,同時索賠億元金額。此次索賠則是該聯盟成立以來的第二次行動。

據前述新浪網報導,對於該指責,百度在隨後發出的聲明中表示,從2012年開始,已在打擊盜版視頻內容。6月至今,百度系視頻產品封殺各類盜版及不良網絡視頻內容鏈接數量超過580萬條。其中,僅百度視頻APP就處理舉報內容達150萬條。

百度表示,盜版是國內視頻行業的共同難題。百度稱未來仍將不斷加大打擊力度,扶持正版視頻的發展,也希望和行業夥伴共同攜手,「共同推動視頻行業正版化的發展,也歡迎社會各界的監督」。

百度近來在視頻行業動作頗多。2013上半年,百度一鼓作氣進行了包括對愛奇藝、91無線等的系列收購。其中,對愛奇藝進行收購,並打通PPS和愛奇藝賬號資源極大地拓展了互聯網視頻業務。

南方週末網此前報導,5月7日,百度宣佈以3.7億美金收購PPS視頻業務,並將PPS視頻業務與愛奇藝進行合併。

據艾瑞諮詢首次將愛奇藝和PPS合併統計的2013年4月份網絡視頻數據顯示,4月份愛奇藝以4991萬人的PC端日均用戶覆蓋數居於首位,優酷土豆以4959萬人次之。

比特網報導稱,業內人士分析,此次反盜版表面上矛頭直指百度影音百度視頻,但是實際是為了阻擊愛奇藝的上市計劃。今年百度收購了PPS作為愛奇藝長視頻業務的補充,其次百度的流量入口也成為愛奇藝發展的最大優勢。日前愛奇藝又宣佈買斷多項娛樂節目資源。愛奇藝的迅猛發展勢頭無疑給同行帶來壓力。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81954

青島港騙貸案余波:嘉能可旗下倉儲商索賠5840萬美元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105064

六月初的青島港騙貸案至今仍然余波不斷。

嘉能可旗下倉儲運營商Pacorini 起訴青島港,索賠5840萬美元。據青島港周五在港交所公布的文件顯示,Pacorini已向青島港大港分公司和青島鴻途物流有限公司分別提起訴訟。

在第一起訴訟中,Pacorini指控大港分公司和鴻途物流拒絕交割8085噸鋁錠,導致其受到損失。這些鋁錠按照市面價格價值1.201億人民幣,被告應該以實物或現金的形式賠償其損失。

在第二起訴訟中,Pacorini指控打工分公司和宏圖物流拒絕交割112731噸礬土(氧化鋁礦石),並要求被告賠償3889萬美元損失。

青島港表示,Pacorini訴訟中所提到的存放在大港分公司的貨物是由第三方公司鴻途物流所有。這些貨品如今因涉嫌犯罪活動,已經被政府查封。青島鴻途公司正在接受欺詐調查。

青島港聲明稱:“考慮到大港分公司與Pacorini並沒有合同關系,後者的起訴是不合理的。”青島港補充稱,將“強烈反對”該則指控。

6月初青島港騙貸案浮出水面之後,不僅引起國際大宗商品市場大幅震動,而且該案已經引發渣打銀行、匯豐銀行和Mercuria等國外機構起訴追債,這些公司在該案中的風險敞口已經達到9億美元。

此前,中信資源已經向青島港提起訴訟,要求其賠償貨款損失約1.08億美元,約6.65億元人民幣。中信資源指控稱,因青島港相關方不向中信交付223270噸砂狀冶金級氧化鋁和5004噸電解銅,致使中信由於無法處分標的貨物而遭受嚴重損失。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09191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