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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視員工散布《港囧》盜版鏈接 徐崢、光線高層震怒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5/09/4692371.html

樂視員工散布《港囧》盜版鏈接 徐崢、光線高層震怒

一財網 何天驕 2015-09-28 21:56:00

業內人士看來,此事反映了隨著國內電影產業的發展,電影之間的票房爭奪戰也愈發激烈,特別涉及到發行環節,更是兵刃相見、貼身肉搏,甚至不惜通過一些違規手段來打擊競爭對手。

要說今年中秋、國慶檔最火的兩部影片要數《港囧》與《鬼吹燈之九層妖塔》(下稱《鬼吹燈》)了,《港囧》已經於中秋節前上映,《鬼吹燈》則要在9月30日上映。正當已經上映的《港囧》橫掃票房之際,網絡上突然出現了大量盜版《港囧》鏈接,瓜田李下,《港囧》的直接競爭對手《鬼吹燈》的制片發行方樂視影業不幸卷入了其中。

9月28日一大早,《港囧》導演徐崢就發朋友圈控訴《港囧》盜版鏈接被有組織散布,並稱這是行業災難。隨後,網上大量流傳樂視員工粟某在朋友圈發布《港囧》盜版鏈接的截圖,隨後,28日下午,樂視影業主動道歉,稱已經辭退了粟某。

《港囧》盜版猖獗

雖然《港囧》才上映第三天,但是從第二天開始,就有盜版資源的鏈接開始在網絡流傳,《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發現不少《港囧》盜版鏈接在微信中流傳。今天再去點擊時候鏈接資源已經被封。

面對大量盜版,業內不少人士認為很可能並非個人所謂,背後或有企業在操控,連《港囧》導演徐崢也這麽說。28日早晨,導演徐崢在朋友圈發文稱《港囧》被盜版傳播:“從昨天起《港囧》在網上盜版出現有規模有組織的投放,到現在已經猖獗的不行了,很多貼吧給的鏈接還有網盤都能直接看,便捷到手機端可以隨便點開看全片。”徐崢還控訴道:“義正言辭的話不想多說了,這是行業的災難。”

徐崢說“有規模有組織”的投放,如果真的如此,那麽幕後黑手是誰呢?從邏輯上來說,個人傳播盜版鏈接更多是處於好奇、分享的目的。但如果是有組織有規模的散布盜版鏈接,必然是希望打擊《港囧》票房,而《港囧》票房一旦下滑,誰會得利呢?不出意外,大多數人都會想到樂視影業投拍的《鬼吹燈之九層妖塔》將是最大的受益者。

今年中秋檔,《港囧》一片獨大,上映三天橫掃6.81億票房,排片近六成,28日當天票房占比超過八成。《港囧》這種勢如破竹的架勢給隨後9月30日上映的《鬼吹燈九層妖塔》極大的壓力,這部樂視影業宣稱年度巨作、耗資巨大並聘用好萊塢特效團隊打造的探險電影,顯然被寄予厚望,樂視影業全年的票房任務能否完成很大程度上將取決於這部影片,同時,這部影片最大的競爭對手就是《港囧》。銀幕就這麽多,《港囧》遭遇《鬼吹燈》,排片率必然是一個此消彼長的競爭。

樂視員工行為還是公司行為?

那麽,在這種情況下,即便樂視影業清白,《港囧》盜版鏈接被“有規模有組織”散布的“組織方”很容易讓人聯想到是樂視影業。

可偏偏不湊巧的是,樂視影業的一位員工被抓了個現行。樂視影業昆明地區員工粟某在朋友圈散播《港囧》盜版信息,並附上一句看似撇清關系的一句話“不要問我是誰,我只是大自然的搬運工。”身為樂視的員工,在這樣的節骨眼上發布這樣的信息,怎麽能撇清關系呢?

事實上,該員工發布了該鏈接後,不僅該員工無法撇清關系,連樂視影業也被卷入其中了。更嚴重的是,樂視這名員工粟某發布盜版鏈接的截圖早就被大量散播開來。《港囧》投資方光線傳媒一位高層也大為震怒,在多個微信群內發布這一截圖,並控訴樂視員工的行為。

如果說一開始大家只是遮遮掩掩的猜測樂視影業或許是幕後黑手,現在,各方矛頭直接對準樂視影業了。很快,樂視影業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了,當天下午,樂視影業就在官方微博上立即發出了公告,稱發現公司昆明地區員工粟某在朋友圈散播《港囧》盜版信息,強調“該行為屬於個人行為,公司對其極感震驚。”同時,樂視影業也表示已將該員工辭退,並向《港囧》和徐崢道歉。

樂視影業的公告是基於事實的澄清呢還是“此地無銀”的作秀?記者向樂視影業多位員工求證,均表示以樂視影業微博內容為準。

事實真相如何一時難以判斷,可網友似乎對樂視影業頗有微詞。很多網友在樂視影業官方微博上評論指責是樂視影業散布盜版鏈接,並揚言要抵制樂視影業以及《鬼吹燈之九層妖塔》。

業內人士看來,此事反映了隨著國內電影產業的發展,電影之間的票房爭奪戰也愈發激烈,特別涉及到發行環節,更是兵刃相見、貼身肉搏,甚至不惜通過一些違規手段來打擊競爭對手。

徐崢28日就網絡上出現的《港囧》盜版片源的事情發聲明稱:“對於盜版的事情,需要群眾的力量。發現了就多舉報,並且不看不傳播。我們正在積極處理,我們努力的工作,就是為了帶給大家一個良好的觀影感受。到電影院去看吧!”其主演包貝爾也於今天中午發布兩張圖片,其中一張是樂視網員工分享《港囧》盜版片源,另一張圖片是樂視網的致歉聲明。徐崢稱盜版是行業的災難,表示會積極維權。

編輯:邊長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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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警方依法處理三名洪災期間散布謠言人員

記者26日從邢臺市公安局了解到,7月19日,邢臺市遭受特大暴雨洪災侵襲,部分地區受災嚴重。期間,共有三人因散布謠言受到公安機關處理。

據公安機關介紹,侯某某(男,35歲,臨西縣人)在百度貼吧散布多個水庫放水虛假汛情,制造恐慌情緒。

單某(女,30歲,籍貫邢臺威縣,現在邯鄲工作),在微信朋友圈發布虛假消息稱,邢臺淹了6個村莊死了700多人。

史某(女,27歲,邢臺市橋東區人)在微博中故意誇大災區死亡人數。這些行為對抗洪救災秩序以及災區社會穩定造成了嚴重影響。

邢臺市公安局依法對違法行為人單某、侯某某、史某進行傳喚、詢問,單某、侯某某、史某對故意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分別作出將單某移交邯鄲公安機關進行治安處罰,侯某某治安拘留5日,史某進行教育訓誡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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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安局:已行拘散布樓市謠言中介

9月25日,據成都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近期網上出現大量成都房產銷售情況的不實信息,公安機關對在網上造謠、傳謠的違法犯罪行為予以打擊。

截止目前,成都市公安局已對在網上編造、散布成都樓盤銷售虛假信息的某房產中介經紀人張某某、黃某某予以行政拘留處罰。

平安成都官方微博截圖

9月21日下午,有媒體發布消息稱,一來自浙江的男性炒房客豪擲9800萬元,一口氣買下了成都高新區某樓盤60套房子。該消息在社交媒體上迅速傳播。

不過,9月23日晚間,中德置業就在其官方微信公眾號上發布否認聲明稱,“網傳一客戶一次性購買我司中德·英倫世邦項目60套房屋一事不屬實,因雙方未能達成購買協議,客戶已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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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布謠言”致銷售額下滑? 男子被蘭州碧桂園索賠千萬

來源: 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18-01-21/1185387.html

連續幾晚,陽明(化名)都夜不能寐。他想不通,就因為自己在QQ群里轉發了兩張圖片和一句還有點幫碧桂園“站臺”“辟謠”的話,卻被蘭州碧桂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向他索賠1000萬。

2017年11月,一段關於“蘭州碧桂園樓房轟然倒塌”的短視頻在多個微信群、QQ群以及各視頻平臺熱傳。陽明看到後,便隨手向他所在的蘭州碧桂園某樓盤業主群里轉發了兩張疑似造謠碧桂園樓塌的圖片,並加上一句“唯恐天下不亂的人很多”。沒想到,就是這樣的三條消息讓他背上了案涉千萬的官司。

焦點1:轉發立場是不是惡意造謠

業主初衷

“唯恐天下不亂的人很多”?

去年11月11日,陽明看到很多聊天群和朋友圈里都在轉發一段8秒的“蘭州碧桂園上熱門了”的視頻,其內容為一棟大樓轟然倒塌。很多網友看後將其對號入座,認為是蘭州碧桂園的樓房倒塌,紛紛轉發並評論。陽明看了後,立即質疑視頻的真實性。“我作為蘭州地區碧桂園房子的業主,算是很熟悉碧桂園的房子了,視頻中的樓房樣式一看就不是碧桂園的盤。”但隨著視頻的熱傳,陽明的親戚朋友還專門給他打來電話詢問他房子的狀況。

▲被告陽明(化名)看到朋友圈有人發視頻源頭的相關照片 受訪者供圖

後來,陽明看到他朋友圈里有人發了視頻源頭的照片(系2017年11月8日河北省保定執法部門爆破違章建築的視頻),還附文道“不知道造謠者是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這樣一來,便證實了陽明的懷疑。陽明隨後將一張其他群討論樓房倒塌視頻的聊天截圖,一張該視頻內的截圖發到他所在的業主群內,並說道“唯恐天下不亂的人很多”。

▲陽明發在QQ群里的兩張圖和一句話 受訪者供圖

公司起訴

“有心傳播以及蓄意挑唆”

然而幾天後,陽明接到了當地公安局經偵大隊的電話,稱蘭州碧桂園報了案,認為他散布謠言,請求公安局進行刑事立案,最後經調查核實,公安局不予立案。又過了幾天,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聯系到陽明,稱蘭州碧桂園對他進行了民事起訴,並向他送達了原告的起訴書。

原告蘭州碧桂園在起訴狀中寫道,“被告陽明系原告的業主,在2017年11月11日15時許,被告在蘭州碧桂園某業主群中發布了一段視頻,名稱為‘蘭州碧桂園上熱門了’,其中顯示內容為一棟轟然倒塌。該視頻在被告的有心傳播以及蓄意挑唆之下,被多地業主轉發,且快速在公眾媒體中發酵,給碧桂園的銷售和商譽帶來了極其惡劣的影響。”而原告的訴訟請求是判令被告在多家媒體平臺上發布澄清信息,向原告賠禮道歉,並向原告支付因侵權造成的原告經濟及商業損失共計1000萬元整。

除了陽明之外,蘭州碧桂園還同時起訴了另外一位陳姓業主,也是因為疑似在微信群中轉發該樓房倒塌視頻的相關消息。

焦點2:銷售下滑跟被告有關系嗎

“我真是沒想到,一個無心之舉居然讓自己陷入了千萬的官司當中。我住碧桂園的房子住了這麽久,一直還挺相信、也挺喜歡這個房產公司,現在它居然要把一個業主逼到傾家蕩產的地步。”陽明計算了一下,本案訴請金額1000萬,按照一般的律師收費比例,他至少要出20多萬的代理律師費用。於是從11月接到法院通知開始,陽明便自行學習法律。2018年1月18日,開庭當天,陽明和妻子一同坐在被告席上,妻子在旁邊幫忙理順材料。

陽明向法院出示了多個證據,首先證明他沒有傳播造謠視頻,其次證明他只發了兩張圖片和一句話,立場並非散布謠言,而且他只在一個群里發了相關消息,並不存在“惡意煽動和挑唆”。

對於原告請求被告賠償的1千萬損失,原告蘭州碧桂園認為,其銷售額在被告發布視頻後大幅下滑,甚至不足之前銷售額的30%,甚至有人以此要求退房。“這個相關證據是原告出示的,而非第三方,真假性有待驗證。此外,這個跟我有直接關系嗎?法官在庭審中也問了原告,能否就其受到的損失與被告行為之間的關系舉出直接證據,但原告的代理律師表示,他們認為兩者之間有關系,但因其手段有限,暫時沒有拿到十分詳細的證據,希望法庭能夠授權他們調查。”陽明說。

該案沒有當庭宣判。

1月19日下午,成都商報記者聯系上蘭州碧桂園公司的客戶關系部工作人員王某,他表示,已經與公司的公關部門對接此事,但公關部門表示由於本案尚在審理之中,還沒結束,判決結果未出,不便於接受媒體采訪,等到案件結束後,會跟媒體聯系。

此外,記者還與碧桂園總部及碧桂園四川區域的工作人員取得聯系,對方表示嘗試幫記者聯系對接蘭州碧桂園的公關部門,但截至發稿前,未獲得對方的聯系與回應。

法律視線: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律師 尹曉東:

轉發也可能承擔嚴重的傳謠責任

在各種網絡平臺上,如果我們不是信息首發者,看到別人發的視頻或圖片要謹慎對待。就當前我國的法律而言,造謠者可能承擔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而對傳謠者的處罰力度要低於制造謠言的人,但對於嚴重的傳謠者也可能另當別論,比如造謠始發者只把假消息發給某一個人,而這個人卻在網絡上大肆傳播,極力地擴大假消息散布的範圍,在假消息引起網絡恐慌的過程中起到了更大作用,那麽這樣的傳謠者最後也可能承擔嚴重的傳謠責任。具體承擔多少責任,受到多大處罰應當由相關職能部門根據調查事實來判定。

另外,當我們得知一個無法驗證真實性的消息時,不必要第一時間湊熱鬧與人分享討論,可以靜待有關部門公布調查結果。如果你與此消息具有利益攸關的聯系,很想知道事情的真相,那不妨去向有關部門進行反映或者投訴,而不是在網絡上大肆傳播,進而造成影響社會公共秩序,引起社會恐慌的不良後果,否則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四川有同律師事務所律師 張柄堯:

一千萬元索賠金額和侵權行為不相稱

傳播虛假信息,可能會承擔刑事和民事責任。

其中,刑事責任這塊,主要是誹謗罪。誹謗罪指的是故意捏造並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鑒於很多誹謗行為往往發生在網絡上,兩高在2013年專門針對這一行為制定過司法解釋,即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誹謗行為情節嚴重,從而為誹謗罪設定了非常嚴格的量化的入罪標準。不過,值得註意的是,誹謗罪屬自訴案件,民不告官不理。只有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誹謗行為,才可能成為公訴案件。以碧桂園一案來看,公安機關不予立案,一方面是因為該案顯然不屬於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誹謗行為,公安機關不能直接介入。其次,陽明僅僅是轉發,過失行為不可能構成誹謗罪。要確定陽明存在主觀故意,則需證明陽明明知為虛假信息然後再轉發,這一點是非常困難的。因此,行為人不明知而轉發一般不構成誹謗罪。

民事責任方面,主要是名譽侵權。和誹謗罪不同,即使傳播的是真實的東西,也有可能構成名譽侵權,比如傳播他人隱私。另外,過失行為也可能名譽侵權。名譽侵權責任承擔包括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和物質賠償等等。物質賠償上,需結合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實際損失等予以考量。碧桂園一案中,陽明在qq群中的轉發行為,確實可能對碧桂園構成名譽侵權,但碧桂園1000萬元的索賠金額,顯然和侵權行為不相稱。

來源:成都商報 記者 趙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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