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札記170410不當行為(廿三)大家都係幫阿公做嘢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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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札記170410
不當行為(廿三)大家都係幫阿公做嘢啫!
朝日執筆
上回講到 山繆臣Paul Samuelson的三頁紙論文《公共支出純理論The Pure Theory of Public Expenditure》(警告:是「純理論」!),為「公共財Public Goods」(其文中稱為「集合財Collective Goods」,後來的經濟學家對「集合財」和「公共財」再作了細分,在此不贅。)作出了定義。 山氏指出「公共財」就是一種具備以下性質,能帶來效用的「財貨Goods」:
Def.「每個人都能夠隨意使用,並且在其使用之時,並不會對他人之使用造成減損。另一方面,想排除任何人對該財貨的使用,也是極其困難的。」***
與之相對的是「私有財Private Goods」,就是具有「互斥性Rivalry」和「排他性Excludability」的「財貨」。只能由個別人擁有和使用,而且使用時會對該財貨造成「消耗」,從而減低以至剝奪其他人對該財貨的使用。舉例說,一粒糖就是「私有財」。你買了一粒糖,就只有你才能吃。你吃了那粒糖,覺得很快樂(獲得效用),其他人就不能再吃那粒糖了。
山氏對「公共財」舉出的例子是「放煙花」。然而,教科書中更經典的例子是「導航燈塔」。一座燈塔建在港灣的岬角之上,往來的船隻都可以利用它發出的光芒作為導航。燈塔的光當然不被「睇蝕」,故此在茫茫大海中,一艘船使用燈塔時,並不會阻礙到其他船隻使用該燈塔。而且,由於燈塔就建在最「當眼」的位置,因此無論要對使用者收費,抑或要阻止任何一艘在該海域中的船隻使用燈塔,也非常困難。
我們都同意燈塔非常重要。建築費雖然也不便宜,但往來船隻那麼多,只要每艘船願意夾一千幾百,就已經夠錢了。不過,少一份人夾錢,對整個「建燈塔基金」的影響其實微乎其微,燈塔還是一樣可以建得成。更重要的是,沒有夾錢的那個船主,在燈塔建好後,依然可以(免費)獲得使用燈塔帶來的效益。這就是所謂的「搭便車問題」。
山氏在結論中指出,儘管很多「公共財」的「預期效益」明顯是遠遠高於成本,但(榜標「效益為王」的)市場經濟對「公共財」的供應卻是嚴重不足。這是因為既然不花錢也能享用,當然就欠缺為之付費的動機了。
經濟學家由此推論出,除非政府主動介入提供「公共財」,再透過稅收讓每個國民分擔成本—搵枝鎗隊住班船主,一人課「兩棟水」出嚟—否則「公共財問題」根本不可能解決。
現在我們回看那個經典的「非合作賽局」—「囚徒困境」。 雖然數學家 納殊在「理性假設」之下,推出了那個「大家都要坐六碌」的悲劇宿命—「納殊平衡」,但令人有點尷尬的事實是,當這個經典的「囚徒賽局」在實驗室中重現時,竟然有40%至50%的「囚徒」,選擇「合作」不爆料。
導致這種「不符理性預期」的結果,當然也有不同的可能性。可能參加者當真是「義薄雲天」,寧可人負我,莫使我負人;也可能實驗中的「誘因」不夠真實或不夠重大;甚至可能是他們根本還沒有搞清楚「遊戲規則」—畢竟也不是太多人有足夠豐富的「被捕經驗」。
不過,在實驗室以外的現實世界,我們也不難發現各種差點把人曬盲的「人性光輝」。至少,本地大多數人,即使在沒有人的時候,也不會隨地亂拋垃圾。各位可能過於習以為常,以致沒有留意,其實「清潔的社區環境」也是一種「公共財」,而「放棄拋垃圾的便利」則是一種「成本」。原則上,你不付出這個「放棄便利」的「成本」,把手上的一小件垃圾丟在地上,並不會對整個「清潔的社區環境」構成多大的影響。就正如你不付出那一千幾百,燈塔一樣建得成,你一樣可以照使用。不過,你還是選擇了「合作」!我們現在的社區也尚算整潔,證明大多數人都選擇了「合作」。這樣,正如「囚徒困境」中選擇了「合作」的兩個囚犯一樣,避免了出現最差的情況(汙穢的環境/齊齊坐「六碌」),代價就是每人付出若幹的「成本」(放棄便利/每人「一碌」)。
更明顯的是,社會(竟然)存在著眾多的「慈善團體」,這就足以證明「公共財」,完全可以在政府不介入的情況下產生。須知「慈善活動」作為一種「公共財」,其產生的「效用」就只是令社會更美好、更和諧,但仍是不斷有人願意為此「付出成本」(捐錢)—雖然他們從不直接受惠於那些團體。
關於「公共財生成之謎」,也有一個被經濟學家和心理學家玩了很多次的遊戲。這個遊戲一般被稱為「公共財賽局Public Goods Game」,以下是其中一個比較經典的版本。
情境23a1:十名互不相識的受測者來到實驗室中,每人獲發五張$10紙幣,即共五十元。他們都清楚整個遊戲的機制,但各人之間不能溝通。每個人可以自由決定把其中多少錢,投放進「公共財」。 當所有參加者完成秘密而匿名的捐贈後,「公共財」的錢會被加倍,然後平均分給所有人。
最「理性自利」的做法,應該「鬥零都唔捐」。假如你捐了$10,結算時會加倍變成$20,但平分十份後你只能得回$2。也就是說,你每捐$10,就會白白虧了$8!其他的九隻「鐵公雞」,卻是「坐著賺」了$2,也就袋中總共會有$12。也許他們也會心存感謝,只是不知道那個匿名的「善人/羊牯」到底是誰。儘管這些「理性人」一定知道,如果所有人都把所有錢貢獻出來,他們每個人都會得到雙倍,也就是$100的回報。然而,按照山氏的「純理論」和納殊的「非合作」邏輯,這遊戲中的所有參加者都應該會「一毛不拔」!
實驗結果顯然人們普遍處於「自私」和「無私」的中間點,實驗對象的平均捐款額大約就是手上金額的一半。不過,非常有趣(或合理)的是,若這個實驗的參加者都是經濟系或企管系的研究生,他們的平均捐款率就只有20%。相信「世界是理性」的人,果然就會比較「理性」!
有「理性派」經濟學家認為這種「合作傾向」,可能只是因為實驗對象缺乏學習機會,故不(像經濟學家那樣)了解「理性的好處」。
情境23a2:同一組實驗對象玩完一局後,被要求「原班人馬」再玩一局,然後又再玩……當然,他們並不知道還有沒有下一局。最初一兩局的「捐款率」大約為50%。到了第七八局,「捐款率」開始逐步下降,最後一直降到零!
他們終於知道「天理天道」了!理性萬歲!
不過,1999年實驗經濟學家James Andreoni,在他的經濟學實驗室中又有新發現。
情境23a3:同一組實驗對象一直玩。到了大概第十局,「捐款率」出現明顯跌勢。這時,他們被明確告知,還得與同一組人繼續玩十局。
如果誠如「理性派」所指,他們已「學懂了理性的好處」,「捐款率」應該會繼續下跌,但事實卻是,在新的一局中,捐款率重新回升至最初水平,即50%左右!由此看來,重複的遊戲給大部分實驗者的教訓,是「世上存在自私鬼」,還有「可以選擇做自私鬼」,但卻沒有讓他們變成「徹頭徹尾的自私鬼」。
以研究人類合作和社交演化而知名的「神經經濟學Neuro Economics」專家Ernst Fehr對上述的課題作進一步研究,指出其實大多數人都是「有條件合作者」—只要知道有足夠多的人會「合作」的話,他也會願意「合作」。一開始大多數人都願意「合作」捐錢,但時間一長,「自私鬼」逐漸露出「狐貍尾巴」,於是原來的「有條件合作者」也開始「搭便車」了。惡性循環之下,「合作率」(「捐款率」)自然越來越低。
不過,各位還記得上一集的「最後通牒賽局」和「懲罰者賽局」嗎?只要知道「來日方長」,也就是有機會對「行事不公平」的「自私鬼」進行某種形式的「懲罰」(縱然也只是一種「一拍兩散」)時,那些「有條件合作者」又願意重新「交心」,伸出「合作」之手了—就畀多次機會你班X街啦!
朝日想起讀中小學時,因為要交「宗教科」的「剪報功課」而必須買《公教報》。《公教報》的銷售方式,也許正好可以作為對本文的總結。
情境23b:每周新出的《公教報》,就幾十份地疊放在教堂門外大大的、沈甸甸的實木報紙架上。架前鑲著一個大約一米高的大錢箱,旁邊有標示:「每份五元,請放入箱中,不設找贖。」入銀口很小,手不能伸進入。實木箱連架也很重,想移動也很困難。
《公教報》本身也不是什麼值錢的東西,除非有特殊「癖好」或「需要」,否則也大概不會有人對它有興趣。因此,報紙和錢箱不必有人看守。事實上,大多數人也確實是會乖乖付款的。不過,如果錢箱的設計是「大開大合」,只要所有經過的人之中,有一個「動歪念」—這似乎也是必然的事了,損失的就是全部收入了!現在這個「有入無出」的設計,即使魔鬼「在當中作工」,十個人之中有一個人不投錢—例如某個要交「宗教科」作業的窮學生,損失也不過是總收入的十份之一而己。
作為一個「正常人」,固然也要防備某些用心特別險惡的人,但我們倒不必像經濟學家(或「理性經濟人」)一樣,總是想著周圍每個人都無時無刻地,一心佔你的便宜(或者搭你的便車)。
23集關鍵字:
公共財Public Goods
導航燈塔
公共財賽局Public Goods Game
有條件合作者
理性的好處
「《公教報》的錢箱」
《不當行為》Richard Thaler著/劉怡女 譯
奮鬥廿三年 倉務員變身補鞋王
1 :
GS(14)@2011-02-06 19:34:192004-11-18 NM
修寶鞋藝(The Groom),自八十年代初就進駐地鐵站,在中環、金鐘、尖沙咀等商業區共有九間分店,是全港最大的連鎖式補鞋店,吸引不少白領幫襯。而開業廿多年的萬邦行分店,更是名人闊太的御用補鞋鋪,連何厚鏵母親陳琼、立法會議員余若薇和賭王四姨太梁安琪都是熟客仔。修寶鞋藝的老闆馮興祥,原來廿幾年前在公司內只不過是倉務員一名,三年前向九龍建業買下這盤被視為雞肋的補鞋生意,由打工仔搖身一變成為老闆,把多年來累積的補鞋經驗注入公司內,成功把修寶鞋藝轉虧為盈,成為新一代補鞋王。中午食飯時間,中環萬邦行的修寶鞋藝,坐滿了白領換鞋踭、替新鞋打前掌防滑、或等候配匙補袋。店內放滿名牌皮具,兩、三千元一對的 MiuMiu、Celine高踭鞋;四、五千元的Manolo Blahnik、Sergio Ross皮鞋;甚至六、七千元的Prada長靴,應有盡有,就連Chanel、Gucci和LV手袋亦有好幾個,恍如一個名牌大賣場。「香港經濟轉好,而家啲客閒閒哋買對鞋幾千蚊,用七、八十蚊加個鞋底好平常,鬼佬就更講究,用五百蚊加對牛皮製的前、後掌都面不改容!」做了廿多年的補鞋師傅阿明說。修寶鞋藝的收費,比街邊略貴,換一對斗零踭要三十八元,比中環戲院里的街邊檔補鞋鋪貴三元;男裝鞋加上皮製全掌更要五百元,比坊間的三百二十元貴三成多,卻吸引到一批識貨客人。修寶鞋藝用的全是歐洲鞋料,小至一粒斗零踭,用的也是德國或意大利貨,比街邊用的大陸和台灣貨,貴三、四成;另外代理的法國Topy鞋料,價錢也比大陸貨貴十幾倍。修寶鞋藝經常有名人闊太幫襯,特別是中環的萬邦行分店,就最星光熠熠,藝員薛家燕、狄波拉、萬梓良及立法會議員周梁淑怡、余若薇等都幫襯過。澳門特首何厚鏵母親陳琼,更是幫襯了十幾年的熟客仔。「她一買了新鞋就會拿來加前掌防跣,雖已八十幾歲,仍最愛穿Ferragamo的鞋,貪鞋形舒服。」店內的補鞋師傅說。
四太買百對鞋墊而賭王何鴻燊四姨太,經常陪燊哥跳舞,為免腳痛,至愛買修寶鞋藝的鞋墊。「她有次派人來買鞋墊,一買就一百對,合共三千八百蚊,因為她家有過百對鞋!」修寶鞋藝的老闆,是四十五歲的馮興祥,他穿上Polo恤衫、西褲及擦得光亮亮的意大利皮鞋,一副老闆格,不過以前他在公司由倉務員做起,三年前才榮升為老闆。現時公司門市生意每月約有一百萬,加上批發鞋料和皮鞋護理用品約有五十萬生意,每月營業額就高達一百五十萬,扣除租金、人工等成本,每月賺二、三十萬。每日他由早上十點開始,到各分店巡視,由接單、收錢、招呼客人到落手落腳補鞋,一直做到十點才收鋪。到了星期六,又會親自跑到深水埗等地方,為客人的手袋和鞋找配料,小至一個釦,一個鞋踭,他都會跑足幾條街去找。七七年中五畢業後,他做過三份工作,都是從倉務員做起,由於做事勤快和不怕蝕底,短時間內便能升任主管或經理。「中五畢業後,我曾在一間玩具廠做暑期工裝嵌玩具。當時負責前面程序的人都未搞掂,流水線上的玩具已經被我砌好晒。結果管工話:『唔好做咁快啦,前面的人跟唔上,咁好肉酸㗎!』」
肯蝕底的打工仔會考放榜後,因成績不理想未能升學,他被玩具廠主管召回當貨倉文員,一年後,便升做貨倉主管。玩具廠執笠後,他就過檔有五間門市的時裝店做倉務員,同樣於一年時間內,便升為店務經理,人工由千幾加至二千元。「做倉務時,理貨都自己搞掂,唔使工廠阿姐幫,有時仲幫手喺時裝店睇埋鋪。有刋人可能會話:『喂我管倉咋,睇鋪唔關我事!』但我覺得打工仔唔好斤斤計較。」當時他獲老闆欣賞,一年的花紅有一萬元,相當於他五個月的人工。「全公司只得我一人有花紅分,連老闆親戚都冇呀。」馮興祥說。八一年,馮興祥為了嘗試新的工作,到修寶鞋藝做千多元月薪的倉務員。「一年後,有個店經理離職,由於我以前喺時裝店做過店務經理,老闆林生就叫我頂佢個位。」這位林先生,就是七九年創立修寶鞋藝的林少強,地鐵通車時,他更將補鞋店引入地鐵的商鋪。
獲老闆重用八十年代初,地鐵恐防補鞋機產生火花,會造成危險,修寶鞋藝在地鐵以另一品牌——「路易叔叔」(Mr. Louie)經營的店鋪,只能作為一個接收點,鞋要拿到地面的分店去補。幾年後,經向地鐵爭取到安裝機器,生意就越來越多。當時的老闆林少強一方面擴張香港的分店,一方面亦代理德國造鞋及補鞋機,賣到東南亞和大陸,馮興祥就一直跟在老闆身邊。阿明說:「馮興祥經常跟林生周圍見客,做到晚上十二點都冇怨言。佢又好知老闆心意,老細話張海報貼歪了,未講完應該點做,佢已經動手去貼番好。」馮興祥說:「以前老闆做到下午三、四點都唔食飯,我就陪佢唔食,佢要伙記每個月跟佢返大陸,其他人覺得北上咪搞,我就當係老闆俾機會我去見識。」對於這個伙記,舊老闆林少強說:「佢為人好誠懇,又進取,成日陪我去地鐵開會,長時間工作都無怨言,好少後生仔咁抵得諗。」
接手執爛攤九五年林少強專注發展大陸的造鞋機代理生意,索性把旗下六間補鞋店,售予九龍建業,自己只保留兩成股份。然而,九龍建業接手的六年內,一共虧損過千萬。「上市公司人事複雜,事事要呈報,產品和貨源又接不上潮流,例如夏天興白色鞋水,都要經九建管理層批准才入貨,批得來都過晒氣。」馮興祥說。九七年金融風暴後,在經濟不景氣下,買貴鞋的人更少,分店由六間漸漸縮至四間。九龍建業在連年蝕錢下,對這盤補鞋生意亦意興闌珊。○一年,九建賣盤予澳門商人柯為湘前,將旗下不少業務轉售套現,馮興祥遂主動向九建執行董事劉少賢,提出收購修寶鞋藝的四間商場店,本想結束此業務的九建亦樂於有人接手,雙方以優惠價約一百萬元成交,更可分期付款。
親自操刀搞改革他先於人流旺盛的中環、金鐘和佐敦地鐵站開店,再慢慢擴展至鑽石山荷里活廣場、銅鑼灣怡和街,和最近的尖沙咀東鐵站。接手頭半年,他一星期返足七日工,讓自己直接面對客人。「我要經常行鞋店和睇時裝雜誌,又要時時跟歐洲的供應商聯繫,了解來年法國、意大利等歐洲鞋款興什麼顏色,方便入貨。」如今店內的鞋油,就有四十多種顏色。清潔皮鞋,或沙發的皮革用品、為雞眼、腳臭而設的鞋墊和噴霧都有。馮興祥明白到有經驗的補鞋師傅最能留住熟客,而每間分店必定有一名老經驗師傅坐陣,而另外的學徒必須學師一年,經馮興祥親自考核合格,才可升為師傅。為了令員工更賣力為公司工作,便在底薪以外,另加佣金。「一般補鞋店以幾千蚊月薪請人,師傅唔會為公司賣力,我喺底薪以外,另外俾營業額的幾個巴仙作佣金,每個師傅平均月入萬幾。」這位由銅鑼灣舊唐樓,住到中半山豪宅的補鞋店老闆,現時業務愈做愈大,數月前馮興祥的太太,亦辭掉了原本的秘書工作,榮升為老闆娘,專心替公司理數。
法乎情:妄想廿三
1 :
GS(14)@2012-05-04 23:42:00http://www.sharpdaily.hk/article/sup/20120504/86028
知識產權,包括版權、商標、專利等,正因是產權,可被剝奪,有需要保護。其他有形產權,例如動產與不動產,有保護私有產權法律,可循民事程序追究侵權者,更早已有清晰明確刑法保護,例如,不誠實地永久剝奪屬他人財產,即構成「盜竊罪」。惟無形知識產權,卻在相對後期才有刑事條文保障,出翻版碟(較技術性描述為製作侵犯版權複製品)最高可被判罰五十萬及判監八年。
這次擬修例最大爭議的所謂「戲仿」或「惡搞」,理論上從對上一次修例起一直有刑事責任,不過之前沒有明文伸延至網上(無需經過實物媒體)的「惡搞」。
社會科技日新月異,法律也需與時並進。口頭誹謗必須證明有實際損失方可起訴,發表文章誹謗則不設該門檻。隨着科技日新月異,電台、電視台廣播越趨流行,法律也跟着改,經電台、電視台發佈的口頭誹謗亦當作文章誹謗論。
知識產權,一直是已發展國家與尚在發展國家角力戰場。政府執法公正性一旦失卻市民信心,任何有可能有意或無意地收窄自由空間的法律條文,即會刺激市民神經。以「非法藏有攻擊性武器罪」為例,一旦被濫用,可用作檢控身懷螺絲批者,即使被告為裝修工人有合理辯解,也有被先檢控後被迫上法庭辯護的風險。政府一直解釋條例非為政治打壓,惟受累於其民望低及一些不合理前科,難怪一直未能令網民釋疑。
電郵:
[email protected]
謝偉俊
機率廿三萬分之一中滙豐鈔全餐 幸運兒欲炒賣助供樓
1 :
GS(14)@2015-04-15 08:27:07■「中全餐」的Rico稱僅留一張單鈔收藏。司徒世華攝
【本報訊】滙豐150周年紀念鈔昨日公佈抽籤結果,全城瘋狂認購下,查詢抽籤結果的紀念鈔網站一度「大塞車」而無法登入。中午過後不少幸運兒相繼在網上「報捷」,有幸運兒抽中比六合彩三獎更難中的「全餐」(即3張單鈔、1套3連張及1套35連張全部抽中),盼轉售可助供樓一至兩個月。記者:袁柏恩 林社炳
滙豐今次發行150元紀念鈔,每人最多可申請購買3張單鈔、1套3連張及1套35連張,分別錄得4.4倍、21.6倍及64.8倍超額認購。如果要抽中全餐,成功機率僅得23.4萬分之一,比六合彩三獎(5.5萬分之一)更難中;要抽中3張單鈔,機率亦僅157分之一。
雖然中獎機率低,但昨午起仍有不少幸運兒報捷。facebook專頁「滙豐銀行150週年紀念鈔齊齊報價區」,至少5人貼出中全餐的截圖分享喜悅,亦有不少人獲「安慰獎」,抽中3張單鈔。《蘋果》員工Rico是抽中全餐的其中一名「幸運哥」,他早前在妻子慫恿下加入認購行列,本着「中晒都唔會蝕」的心態,認購時點算了全餐,妻子則只認購2張單鈔及1套3連張。豈料今午登入時驚見自己中全餐,妻子則無抽中。他表示當初只是湊熱鬧,今次當「發橫財」,如有好價錢會立即放售,預算35連張約5萬元會放售,但會留一張單鈔收藏。他笑言不預計大賺,自己亦非炒家,「幫補吓買吓奶粉呀、供吓樓,幫得幾多得幾多啦,香港又冇錢派」。他過去亦曾認購中銀紀念鈔,轉手兩張,每張賺約千元。
最後一批領鈔者憂炒不起
另一名認購了單鈔、3連張及35連張各一套並全中的幸運兒林先生則笑言,當初純粹抱着各選一套、「睇吓中邊樣」的心態認購。他坦言未了解市場價格,「如果(差價)有一倍就賣,有半倍都好好」。他表示對滙豐有感情,過往亦儲下少量舊紙幣和特別號碼的紙幣,今次亦打算收藏3連張不出售;至於放售所得則打算用作「食餐好」。雖然紀念鈔最快要到6月9日才到手,不過不少幸運兒已開始討論領鈔當日如何放售,高登討論區更已有人成立WhatsApp群組,預備在領鈔當日互通炒價消息。不過即使抽中亦未必開心,由於領鈔期由6月9日至28日橫跨3周,有抽中單鈔且6月28日始可領鈔的網民無奈表示自己為最後一批領鈔者,擔心屆時價錢炒不起。另外,有市民不滿原本選擇到荃灣分行領鈔,卻被安排到中環總行,「一係就唔好畀人揀地方領鈔,對好多老人家嚟講都好唔方便」。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415/19113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