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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企業稅負不降反升 國稅總局將對癥出招

營改增試點全面推開後,兌現承諾實現相關行業稅負只減不增,但這並不意味著所有行業的每個企業稅負都是下降的。近期,關於一些中國企業稅負高的問題也引起了社會熱議。

1月12日,在全國稅務工作會議上,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王軍就回應了相關的稅收熱點問題。

據新華社報道稱,王軍表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以來,財稅部門不斷完善政策並實施了一系列優化服務措施,所有行業均實現稅負下降,部分企業營改增後稅負上升狀況也在逐步發生積極變化。

數據顯示,2016年5月四大行業中稅負上升的納稅人比例是3.9%,到7月降到2%左右。到去年11月,1069萬戶試點納稅人中僅有1.5%的納稅人,即16萬戶左右企業存在不同程度稅負上升。

王軍表示,受企業投資周期、資本構成、管理情況、政策熟悉程度等多因素影響,企業稅負波動表現複雜,稅負上升企業分布呈現結構性變動:在四大行業26個小行業中,有的小行業稅負上升企業占比相對多一些,有的少一些;有的企業這個月稅負上升,下個月稅負就下降了;同一小行業內,有時這家企業稅負上升,有時那家企業稅負上升。目前情況仍在變化中,但稅負上升程度大多呈下降趨勢。

“盡管企業情況千差萬別,統一的稅收政策確實難以做到所有企業以及企業在所有時段的稅負都是降低的;盡管變化的趨勢是好的,但是我們仍將一如既往高度重視這個問題。”王軍說,今年1月16日結束2016年度稅收征期後,稅務部門將專題對1.5%左右的稅負上升企業開展分析研判。

王軍強調,企業改善管理對營改增減稅至關重要。營改增作為一項稅制改革措施,與直接減免稅不完全一樣,更需要企業根據變化了的制度要求,著力改進和加強內部管理。

他表示,對企業共性的合理訴求,稅務部門將全力配合財政部研究完善營改增政策,及時發文解決有關政策及征管問題。同時將持續優化服務,對重點行業和短期稅負上升明顯的企業開展入戶輔導,幫助企業改進內部管理,有針對性地幫助納稅人用好抵扣政策,讓納稅人更好熟悉改革和政策規定及操作辦法,獲得更多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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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總局官員:依法打擊騙取出口退稅不會阻礙外貿發展

2月24日,國家稅務總局官方網站開展在線訪談。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副局長文月壽就“有效查處騙稅虛開違法行為”等與網友在線交流。

在回答關於國家大力支持外貿發展,而稅務總局開展打騙工作,這兩者之間是否存在矛盾的問題時,文月壽表示,二者不矛盾。

他指出,為貫徹國務院關於支持外貿穩定增長的決定,稅務總局與相關出口監管部門先後出臺了一系列貿易便利化的措施,有力地支持了外貿發展。與此同時,應註意防範出口騙稅風險。依法打擊騙取出口退稅不僅不會阻礙外貿的發展,而且能夠為出口企業提供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維持正常的出口退稅秩序,更好地促進中國出口貿易的健康發展。

文月壽還透露,2017年稅務總局將重點組織查處一批跨區域大案要案,對騙稅、虛開的上下遊企業實施全鏈條打擊,進一步加大威懾力量,盡最大努力挽回國家稅收損失,同時,抓緊研提防範騙稅、虛開的相關政策、制度建議,力求從根本上遏制騙稅、虛開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

以下為問答節選:

問:騙稅是近年來才出現的嗎?

文月壽:不是,自1985年實施出口退(免)稅政策以來,騙取出口退稅違法犯罪活動就相伴出現。分析其原因,國家大幅提高出口退稅率是不法分子鋌而走險的一個重要誘因。近年來,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經濟的沖擊,穩定和擴大外貿出口,國家連續多次大範圍提高出口退稅率,完善出口退稅負擔機制,相關部門也陸續采取了海關無紙化通關試點、外匯核銷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降低出口貨物查驗率等便利企業出口的措施。這些支持出口的政策和便利措施有力促進了外貿出口,但同時客觀上也降低了騙稅的成本,加大了騙稅風險,防範和打擊騙稅面臨更加嚴峻而複雜的形勢。

問:2016年,稅務總局在打騙打虛方面采取了哪些具體的工作措施?取得了什麽效果?

文月壽:我局力求多角度創新,不斷拓展工作成果,主要做法體現在以下五個方面:一是創新工作機制。在防範和打擊出口騙稅部際聯席會議領導下,我局聯合公安部、海關總署和人民銀行成立四部委打擊騙稅和虛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部署、指揮、協調和督導全國打騙工作。二是深化數據應用。利用大數據平臺對海量數據進行深度分析,精準篩選高風險案源,為精準打擊騙稅和虛開奠定了堅實基礎。三是組建專業團隊。我局在全國範圍內抽調業務骨幹組建20個工作組,派駐20個重點地區直接查處重點案件。四是全面檢查取證。各地稅務機關會同公安、海關和人民銀行,通過案頭分析和實地檢查,找準案件突破口,全鏈條調查取證,確保案件查深查透。五是加強考核督導。通過定標準、細指標、劃檔次,督促各地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成效主要體現在五個方面:一是有效挽回國家稅款損失;二是成功查處深圳“鐵鍬1號”和“鐵鍬2號”、上海某國際貿易有限公司騙稅案、河南某光電公司騙稅案、青島趙某某團夥騙稅案等一大批典型騙稅案件和廣東“6·26”、廈門“7·08”、湖北“12·08”、福建“11·27”等重大虛開案件,有力打擊了騙稅虛開分子的囂張氣焰;三是及時治理整頓了醫藥、棉紡、服裝、電子、家具、大宗商品交易等高風險行業稅收秩序,化解了部分地區涉稅違法案件高發頻發的稅收風險,有效提升了行業和區域企業的納稅遵從;四是進一步凈化了外貿營商環境,對規範地區外貿秩序產生積極影響;五是宣傳震懾效應持續增強。

問:為什麽將打擊騙取出口退稅和打擊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作為“一盤棋”考慮?兩者之間有什麽關系?

文月壽:一般而言,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是騙取出口退稅的上遊違法行為,不法分子實施出口騙稅往往需要先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所以,查處虛開是實現騙稅行為全鏈條打擊的必要環節。打騙打虛不是割裂的,需要統籌考慮,協同打擊,才能事半功倍。

問:現在國家大力支持外貿發展,而稅務總局開展打騙工作,這兩者之間是否存在矛盾呢?

文月壽:不矛盾。為貫徹國務院關於支持外貿穩定增長的決定,稅務總局與相關出口監管部門先後出臺了一系列貿易便利化的措施,有力地支持了外貿發展。與此同時,我們應註意防範出口騙稅風險。依法打擊騙取出口退稅不僅不會阻礙外貿的發展,而且能夠為出口企業提供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維持正常的出口退稅秩序,更好地促進我國出口貿易的健康發展。

問:稅務部門每年怎麽確定查處的出口企業名單?

文月壽:需要強調的是,打擊騙取出口退稅一定是建立在科學選案、精準打擊的基礎上,它是保障國家財政資金安全,維護外貿經濟正常發展的有效途徑。近年來,稅務總局每年會下發一批高風險企業下發各地重點檢查,各地也會結合實際情況科學選案確定重點檢查名單。在選案過程中,我們充分利用大數據平臺,科學構建騙稅高風險企業數據分析模型,從海量數據中精準發現案源線索,實施有效打擊。

問:只有私營企業才會騙稅吧?有國企背景的企業不會騙稅吧?

文月壽:我們發現騙稅涉案主體日益多元。不法分子之前實施騙稅主要借用外貿公司作為平臺,近年來生產企業也頻頻成為涉案主體,騙稅行為有增加的趨勢。不僅如此,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也開始被不法分子作為退稅平臺。

問:虛開在哪些地方、領域比較高發?

文月壽:在地方政府保護幹預較多的內陸縣鄉和稅源與稅收征管人員數量不配比的沿海發達地區,虛開、騙稅較為集中。涉農行業產生的“農產品票”、大宗商品、日用消費品批發行業產生的“富余票”、超額財政返還等形成的“優惠票”、變造海關進口繳款書信息形成的“進口票”往往成為虛開騙稅票源,並向下延伸一系列虛開騙稅問題。

問:營改增後,哪些新增的虛開風險需要註意呢?

文月壽:營改增全面推開後,虛開在範圍、領域、手段和方法等方面都會產生新的變化。特別是建築、房地產、生活服務等行業,成本核算複雜難控,供貨單位零星分散,進項發票不易取得,存在潛在的虛開風險。目前,部分地區的稅務機關已經發現相關行業有的企業存在虛開專用發票、虛抵進項和虛開普通發票問題。

問:2016年稅務、公安部門查獲了多少起騙退稅案?現在騙退稅案有何特點?

文月壽:2016年,全國稅務機關在公安、海關和人民銀行等部門的支持配合下,有效查處一批典型騙稅案件。從查處的案件分析,與以前相比,騙稅、虛開活動主要呈現以下新特點:一是分布構成相對集中。不法分子較為熟悉稅收法律、政策和管理規定,往往選擇社會管理和稅收征管相對薄弱的領域實施騙稅和虛開違法活動。二是作案手法更加專業隱蔽。隨著國家持續加大治理力度,不法分子采取更加專業化和隱蔽化的作案手法,逃避監管打擊。三是出現新的涉稅風險。當前,跨境電子商務、市場采購業務等出口新業態蓬勃興起,但有的企業防範稅收風險意識不強、內控制度不甚健全,部分不法中小企業或虛開騙稅團夥利用出口平臺達到騙稅的目的。

問:2017年,稅務總局怎麽組織打擊騙稅和虛開,會采取哪些措施?

文月壽:2017年,稅務總局將繼續緊密圍繞“打、研、改、防”總體思路,按照“標本兼治、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完善制度”的要求,針對騙稅、虛開重點地區、重點產品進行精準選案,以選派專案組和屬地查處相結合方式,加大稅務部門行政執法力度。今年我們將重點組織查處一批跨區域大案要案,對騙稅、虛開的上下遊企業實施全鏈條打擊,進一步加大威懾力量,盡最大努力挽回國家稅收損失,同時,抓緊研提防範騙稅、虛開的相關政策、制度建議,力求從根本上遏制騙稅、虛開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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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總局發布40份國別投資稅收指南

據新華社報道,國家稅務總局28日在上海集中發布40份《國別投資稅收指南》,方便“走出去”企業了解東道國的稅收政策,促進企業在海外健康發展。

截至目前,國稅總局已發布59份《國別投資稅收指南》,基本覆蓋“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地區)以及境外其他主要投資目的地。

國稅總局國際稅務司司長廖體忠介紹,稅務總局從2013年開始探索分國別稅收信息收集工作,2015年建立相關研究工作機制。此次集中發布的40份《國別投資稅收指南》主要圍繞境外投資目的地整體營商環境、主體稅種、征管制度、雙邊稅收協定等內容,進行了較為詳細的介紹。

通過《國別投資稅收指南》,企業“走出去”能夠快速熟悉境外投資目的地基本的稅收信息,既減輕企業的稅法遵從成本,又利於企業防控稅收風險。

據介紹,截至2016年底,我國的稅收協定網絡已經覆蓋106個國家和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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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崔拿範冰冰說事,國稅總局和群眾都關心“稅了嗎”

知名主持人崔永元怒懟範冰冰一事近日持續發酵。

風波的開端是崔永元在微博上放出一條“你不用演,你是真爛(1)”的博文,爆出多張演出合約照片,矛頭直指演員範冰冰。

隨後崔永元再次發博文稱,某演員簽一大一小雙合同,小合同1000萬元,大合同5000萬元,這5000萬元為何要偷偷摸摸拿?怕啥?

輿論據上述信息猜測範冰冰采用“大小合同”的方式進行簽約,並認為這一舉動有可能是為了逃稅。

範冰冰工作室則發表聲明回應稱,相關媒體及網絡用戶散播所謂“範冰冰拍攝4天片酬6000萬”謠言的行為,已涉嫌構成針對範冰冰的誹謗。

2017年,範冰冰因電影《我不是潘金蓮》獲金雞獎最佳女主角。

崔永元幾乎以“每日更新”的頻率,持續爆料和反駁,引發社會輿論的廣泛關註。

就明星片酬的運作,第一財經記者曾多次做過報道。比如,去年對該行業有直接管轄權的四大部門聯合發布《關於電視劇網絡劇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見》(下稱《意見》)後,影視圈內震動不小,但業者紛紛提出:核心問題是怎麽落實。

“這一天終於來了,但來得有些晚了。”一家文娛類上市公司的高管對第一財經表示。

6月3日,國家稅務總局通報,針對近日網上反映有關影視從業人員簽訂“陰陽合同”中的涉稅問題,國家稅務總局高度重視,已責成江蘇等地稅務機關依法開展調查核實。如發現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將嚴格依法處理。

片酬的應對運作

相較於網友與媒體表現出對天價片酬、明星的 “大小合同”等問題的關註,影視圈則幾乎一片平靜。

“大家還是在輿論聲浪中靜靜地觀望,我也一樣,畢竟像對明星片酬的運作,所謂大小合同並不是什麽新鮮事。”一位資深影視制片人告訴第一財經記者。

去年9月的《意見》要求,各會員單位及影視制作機構要把演員片酬比例限定在合理的制作成本範圍內,全部演員的總片酬不超過制作總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員不超過總片酬的70%,其他演員不低於總片酬的30%。

管理部門的初衷是為了管控不合理高片酬,弘揚“戲比天大”的職業精神,但是執行起來就難說了。

“市場還是有對策的。”當時,上述資深制片人就這樣表示,“比如可分兩個大小合同,一個是明星片酬合同,一個是以明星所在公司或工作室的名義的制作費合約;或者擔任多個職務,拿到制片人、監制等多份職務的酬勞等。”

北京市中倫文德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朱傳爐告訴第一財經記者,這次崔永元爆出的大小合同,應該是所謂的“陰陽合同”,大小應該指兩個合同的標的數額大小不一樣,大標的額為“陰合同”,而小標的額為“陽合同”。“陽合同”或用於備案,或展示給外人看,顯示其合法合規或常規交易;“陰合同”用於真實履約,有隱藏不可告人之目的或有偷逃稅款嫌疑。

“事實上,陰陽合同在日常生活中也能見到,比如房屋買賣簽陰陽合同就是為了省稅,減少房屋交易環節各種稅收。由於明星收入高,因此避稅逃稅動機大,明星簽署陰陽合同或有一定的普遍性。”朱傳爐說。

第一財經記者了解到,目前娛樂明星的薪酬征稅辦法,是按照勞務費個人所得稅計算的。根據相關稅法規定,勞務報酬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為:每次勞務報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減去800元的費用;每次勞務報酬收入超過4000元的,減去收入額的20%,稅率為20%。

而應對的第一種方法就是崔永元公布的大小合同,一份合同是作為繳稅依據之一;私下里再簽一份合同,其中明星所得費用比給稅務部門報的費用要高;第二種方法是分期付款,也就是私下達成協議通過分散支付的方法逃避加成征收的稅額;第三種方法是稅後薪酬,也就是明星拿“稅後片酬”。

無論是哪一種,其實都是增加制作方出品方的投資成本。

6月3日,江蘇省地稅局發文稱,按國家稅務總局要求,對網上反映的有關影視從業人員簽訂“陰陽合同”中的涉稅問題,江蘇省地稅局已組織主管稅務機關等依法開展調查核實。如發現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將嚴格依法處理。

朱傳爐告訴第一財經,之所以選擇讓江蘇地稅局去核實,主要應該是範冰冰的公司或工作室在江蘇無錫。

根據天眼查信息,範冰冰為無錫愛美神影視文化有限公司和無錫唐德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朱傳爐說,按照流程,稅務機關的稽查人員將根據現有線索去調查,如果有逃稅行為將給以立案,調查核實相關證據進行處理,補繳稅款和滯納金,甚至可能處以相應的罰款。如果涉及刑事責任應需要移送公安機關。

國家稅務總局稱,將在已經部署開展對部分高收入影視從業人員依法納稅情況進行評估調查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風險防控措施,加大征管力度,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難壓天價片酬

頭痛又無奈的投資者,並非沒有辦法應對“明星高片酬”。

第一種就是以片酬入股的形式。較為典型的案例與華誼兄弟有關。2015年,李晨與馮紹峰等6名藝人共同成立了東陽浩瀚影視娛樂有限公司(下稱“東陽浩瀚”),註冊資金為1000萬元,其核準日期為2015年10月21日。一天後,當時停牌3個月的華誼兄弟發布重大資產收購計劃,擬以7.56億元收購東陽浩瀚的藝人股東或藝人經紀管理人合計持有的70%股權。也就是說,這家剛成立的公司第二天即以10.8億元的估值賣出了70%的股權。

但這次並購因項目估值過高、明星股東突擊低價入股等情況備受關註,也引發了諸多質疑。中國證監會也開始對於這類收購案進行整治。2016年6月17日,證監會就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第二就是出品方聯合抵抗“娛樂圈明星高片酬”現象。今年4月,騰訊視頻、優酷、愛奇藝三家視頻平臺巨頭發表聯合聲明,指向規範影視秩序、凈化行業風氣,其中就包括“共同抑制不合理的高片酬現象”。

但曾有出品方表示,即便不請一線流量明星,請二線、三線甚至過氣的中年明星,他們的片酬報價也不低。

如此,市場對於明星高片酬的毒瘤就真的毫無辦法了嗎?“關鍵還是輿論場對 ‘天價片酬’的態度,本身就有兩派。”資深影視制片人王璐表示。

一部分人認為,演員片酬過高,就會減少編劇、布景、道具等方面的投入,導致影視作品粗制濫造;也有人認為,演員片酬是市場自發形成的,應該靠市場來自行調節,畢竟演員是收視率和票房的最主要保障因素。

有律師曾提出過“針對演員天價薪酬等問題”立法,但多數業界人士還是希望隨著市場秩序進一步優化、行業協會力量不斷增強,通過建立更合理、更理性、更完善的電影產品預算體系解決問題。

市場的問題能否通過稅收和法律層面解決?

國外體育藝術明星收入就是通過稅收調節。2014年,美國NBA籃球明星喬·約翰遜的年薪約為2318萬美元,而扣稅後實際到手的薪水是1250萬美元(約合8023萬元人民幣),為美職籃第一;排名第二的則是身處得克薩斯州的德懷特·霍華德,他的年薪是2144萬美元,扣稅後實際得到1237萬美元。

偷逃稅款的則被交給法律,巨星更不例外。2016年7月,巴塞羅那法院認定,阿根廷前鋒、巴塞羅那球星梅西及其父親豪爾赫·梅西涉嫌偷逃稅款罪名成立,兩人均判處入獄21個月。去年5月,西班牙最高法院駁回了梅西的上訴維持原判。除被判入獄外(實際處以緩刑),梅西和其父親還需分別繳納200萬和130萬歐元的罰款。

球星梅西因偷逃稅款嫌疑出庭受審。(資料圖來源:網絡)

法院認為,梅西在2007年到2009年之間通過建立於烏拉圭等地的空殼公司隱藏近1010萬歐元的肖像權收入,在稅務方面共犯下三樁罪行,逃稅額達到410萬歐元(約合3070萬元人民幣)。

“我們應對明星的收入進行全口徑管理,除了出場費、代言費、廣告收入,股權轉讓也應該納入管理口徑。未來個稅改革時,是不是可以考慮把高收入階層納入綜合計征。”王璐對第一財經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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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總局:已責成地稅機關調查核實有關影視從業人員“陰陽合同”中的涉稅問題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6月3日發布公告稱,針對近日網上反映有關影視從業人員簽訂“陰陽合同”中的涉稅問題,國家稅務總局高度重視,已責成江蘇等地稅務機關依法開展調查核實。如發現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將嚴格依法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將在已經部署開展對部分高收入、高風險影視從業人員依法納稅情況進行評估調查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風險防控分析,加大征管力度,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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