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耀棠倡修例填23條立法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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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6-11-17 11:01:45【本報訊】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早前倡議本港透過修訂本港法例,變相就《基本法》23條「斬件式」立法,港區人大代表、工聯會榮譽會長鄭耀棠表示支持,鄭昨於電台節目指,特區有必要就《基本法》23條立法,但要顧及市民的反應,故同意在23條立法前,可以先考慮藉修訂本地法律,填補未就23條立法的法律真空。
楊岳橋:藉釋法連消帶打
鄭耀棠昨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高等法院前日就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宣誓的司法覆核案,判政府一方勝訴的裁決,反映了港獨的思想和行為不可接受,亦違反了香港的基本準則和法律,「當你係犯法時,應該受到法律制裁,係好正常嘅做法」,鄭耀棠又認為人大常委有必要釋法,因為香港有些人在這方面認識不多。被問到是否認為釋法有追溯期,鄭稱人大常委會已講明,不論現在還是將來都可追溯,若現任議員宣揚港獨,市民一樣可以提出司法覆核,「唔好以為過咗關,日後就大條道理宣揚港獨」。至於梁頌恆及游蕙禎能否參加議席懸空後的補選,他指不知道,但強調一切要按法律辦事。身兼大律師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認為,鄭耀棠等人的言論,反映有左派人士意圖透過釋法連消帶打,想借梁、游宣誓案件判決,為23條立法鋪路。楊岳橋強調,難以明白如何能將23條「斬件」落實,認為政府若將刑事相關條例作出修訂達到上述目的,只屬瞞天過海的做法,港人不會接受。全國政協副主席董建華昨於紀念孫中山先生誕辰150周年大會致辭則指,人大釋法是維護法治、捍衞正義及順應民心之舉,指有極少數人鼓吹自主、自決、港獨言論,甚至有候任議員公然發表辱華、辱國言論,公開鼓吹港獨,認為他們應受到法律懲處。■記者林俊謙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1117/19836738
議員倡修防賄例監管特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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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7-02-19 12:19:24【本報訊】陪審團未能就曾蔭權被控的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達成裁決,該罪名屬於《防止賄賂條例》下的第4條(2B)條文,但條例下一些條文至今仍未涵蓋特首,包括第3條「公職人員索取或接受利益罪」及第8條「與公共機構有事務往來的人對公職人員的賄賂罪」。
斥梁振英走數
民主黨主席胡志偉批評,特首梁振英在參選時說過會將《防止賄賂條例》適用範圍擴大至特首,但最後走數,而曾蔭權案亦顯示條例有必要覆蓋特首,令行政長官更警惕。自由黨黨魁鍾國斌認同擴大《防止賄賂條例》適用範圍至特首,又指政府應跟隨「防止及處理潛在利益衝突獨立檢討委員會」報告建議,就行政長官接受利益作規管,相信對香港廉潔度有幫助。民建聯副主席周浩鼎稱明白社會就前特首曾蔭權的案件,希望修訂《防止賄賂條例》,認為下屆政府可深入討論。政府在2008年作修訂時,有呼聲要求將特首納入第3條規管,但時任政務司長唐英年在立法會解釋,公職人員接受利益需特首批准,把特首納入第3條存在結構性困難,因特首不能批准自己接受利益,特首有獨特憲制地位,受傳媒及公眾監察,故不用修訂條文。《蘋果》記者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219/19933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