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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薦人研究-8 味皇


http://hk.myblog.yahoo.com/lgaim-foolman/article?mid=3983


講左咁多,都係講左搞手而已,人頭都仲未開始講,不過我想轉下話題,先講左實戰做法

保薦人是指果班人,並不是指保薦,因此只要同是果班人,結論都可以適用於配售等其他地方

實戰情況比如令味皇異常驚恐的福建股,以下為味皇已知地址或人物為福建,根正苗紅的福建股的部分名單:

中國包裝572   第一天然1076   綠色食品904  超大682    亞果73   天溢756

世紀陽光509   浩倫農科1073   洪良946   博智1149   稀土769   中國消防445

北京建設925    利郎1234   冠捷903   特步1368   安踏2020   廈門港3378  

572,1076,904,682,73,756,509,946,1149,769,445,1234,903,1368,2020,3378-- 靚絕的財務狀況同靚絕的盈利成長,至少曾經靚絕

1073-靚絕的盈利成長,財務狀況稍次

925-很差的財務狀況

總數18隻,用30秒大法可以輕易排除925,可能排除1073,而其他將成為投資者的愛股,選股時能找到最好的成長股往往就是呢批,自稱價值投資 者的味皇,在2008年12月前的重點觀察名單中包括當中的8隻,味皇買過其中4隻

令人不安的結果,當中已爆煲的有3隻,曾傳出過各種不利傳聞的似乎最少有11隻

2008年12月後,味皇將所有同福建有關的股票當係瘟神,這當然是斬腳趾避沙蟲的辦法,同時亦激發起味皇的研究精神(王子復仇記?),才完成之前 的核數師研究,現在進一步利用保薦人分析去睇返當時能否撿回腳趾

 

                               保薦人                   律師                    核數師

中國包裝572      金利豐/結好       趙不渝馬國強             德勤

第一天然1076       其他B系                   n/a                    陳葉馮

綠色食品904      群益/太平基業           其他                 陳葉馮

超大682                  其他C系            諾頓羅氏              陳葉馮

亞果73                    其他B系                 其他                     天華

天溢756                     其他            龍炳坤, 楊永安       畢馬威

世紀陽光509 金利豐/群益/南華        薛馮鄺岑            羅兵咸

浩倫農科1073        其他B系                   n/a                   陳葉馮

洪良946                    倍利                     盛德                  畢馬威

博智1149           金利豐/結好                 n/a                   陳葉馮

稀土769                     n/a                趙不渝馬國強        陳葉馮

中國消防445      其他B系                     盛德                    德勤

北京建設925             n/a                      李智聰              陳葉馮

利郎1234            匯豐/美林           趙不渝馬國強        畢馬威

冠捷903                   n/a                        張岱樞              羅兵咸

特步1368      摩根大通/瑞銀            高特兄弟                 安永

安踏2020       摩根士丹利     諾頓羅氏/高特兄弟       畢馬威

廈門港3378       其他B系                   金杜                    羅兵咸

可用核數師排除的-1076,904,682,73,1073,1149,769,925

可用律師排除的-572,509,769,925,1234

可用保薦人排除的-572,904,509,946,1149

即是味皇肯定唔會買的有572,1076,904,682,73,1073,769,509,946,1149,925,1234

剩返756,445,903,1368,2020,3378較長命

用次級律師的-445

用次級保薦人的-756,3378

即是唔會死也多數賺唔到到的有445,756,3378

可能是好的剩返903,1368,2020

剛好這3隻基本上未傳過什麼特別不利的消息,同其他的大半形成對比

因此在被很好很強大的財務報表和諧之前,還是有辦法保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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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薦人研究-9 味皇


http://hk.myblog.yahoo.com/lgaim-foolman/article?mid=4162


除左華資證券行外,有些由華人控制的外資行也不得不注意,比如說渣打點解不是保薦人同包銷商,點解次次都由佢收表?原因是渣打人工作履歷極 厚,機乎甚麼外資華資公司都做過,證券行亦有很多渣打出身,人脈廣泛,不過我對渣打並無惡意,它只是愛幫忙而已,又不是受人指使

對上市人而言,控制外資比直接用華資好用的原因在於可以出"大行報告",交易又不易比人認出買家賣家,而且可以吸引基金錢,因此值得曲線

前文說的"其他B系",基本上香港的所有券商都一定要比面B先生,但小型券商我們無需在意,只是舉手投票時的一隻手而已,要注意的"其他B系"是 指:巴黎百富勤,里昂,荷銀,法興,工商東亞

它們保薦的股票不是向下炒的,可以放心,只是間中發下票據,發下認股權,報紙電視大合唱而已,主要模式一係炒高比人出貨等非財技手段,一係私有化同 收購等多功夫的財技手段,公司本身一定會有實業,但資本市場上會比較多姿多釆,不是純天然成份,有添加劑而已,食你唔死,有時仲幾好食添,但長期可能有損 健康,一般來說,散戶口中常說的"大鱷","大戶",只有這幾間真正合乎其字眼含義

幾間所保薦的公司,報紙上的祝賀名單應該會千篇一律

只要有足夠的炒作慨念,由它們保薦的公司會很快就會從股價上反映出來

它們代表了"華資"的最高水平,是富豪分餅仔食大茶飯的共同工具,因為要重複使用,因此不會特意做明顯損害聲譽的事,亦唔會恨向下炒等個人性的小 錢,大雞唔食細米,始終富豪都是血盤大口的傢伙,所以由它們保薦的公司股票有的是"風險"而不是"危險",唔只要好沉迷這些股就可以

沒有什麼根據,全文只是味皇個人的觀察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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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薦人研究-10 味皇


http://hk.myblog.yahoo.com/lgaim-foolman/article?mid=4249


搞手第一篇而經講左,今次講下人頭召喚

 

用地域區分,先由澳門資本說起,澳門資本(金利豐/結好)朋友特多的例子:

中國管業-倍利/群益/元富/國泰君安/御泰/敦沛/亨泰/亨達/博資財務/高富民/平和/富証

百靈達-倍利/群益/力寶/太平基業/南華/亨達/大中華/銀豐/國泰君安

中國包裝-德勤/新鴻基/第一上海/農銀/交銀/第一亞洲/常匯/盈泰/英明/鼎成

環康-軟庫/京華山一/時富/漢宇/第一上海/工商東亞/匯富/太平基業/南華/匯股網/華輝

明豐-台證/野村/大和/國泰君安/第一上海/銀豐/建華/東洋/怡發/道亨/元富/康和/盈太

鋯業-大福/第一上海/國泰君安/農銀/順隆/建華/日盛

龍蝦大王-國際融資/英皇/軟庫/長雄/新宇/裕豐/聯發/國中/王證券/英高

中核-大福/太平洋興業/太平基業/新鴻基/軟庫/農銀/英明/匯富/大華/華德信/日盛嘉富

世紀陽光-群益/第一上海/大福/南華/華德信/博大資本匯富/京華山一/吳玉欽

博智-新鴻基/道亨/京華山一/申銀萬國/國泰君安/東信/招商國通/匯富/南方/順隆/匯盈/大華

修身堂-力寶/國泰君安/金英/聯發/南華

安德利-群益/軟庫/國泰君安/日盛/農銀/第一上海/亨達/高信/元富/匯富/太平基業/匯盈

新醫藥 -英皇/軟庫金匯/新富/國泰君安/大華/申銀萬國/道亨/嘉洛/匯富/美輝/鴻昇/利高/英明

首先澳門資本同台資的倍利/群益關係密切,同B的力寶/南華/時富/英皇亦隨傳隨到,同C的大福/太平洋興業/太平基業亦有交往,其他新鴻基/京華 山一/申銀萬國/國泰君安/第一上海亦可以經常叫到

 

台灣資本(倍利/群益)朋友特多的例子:

順龍-國泰君安/大華繼顯/京華山一/第一上海/工商東亞/金匯/時富/輝立/元富/南華/金鼎/匯富

北泰-工商東亞/星展/日亞/亞洲融資/國泰君安/第一上海/凱基/域高

力勁-大華繼顯/新鴻基/輝立/工商東亞/第一上海/寶來/聯昌/招商/大福

新焦點-軟庫/匯富/金鼎/匯金/怡發/大唐域高/第一上海/申銀萬國/國泰君安/博大資本

綠色食品-台証/京華山一/大唐域高/匯富/太平基業/匯盈/新鴻基/金榜/日盛

華瀚生物-德勤/國泰君安/第一上海/招商國通/大福/匯富/資匯融資

自然美-新鴻基/台証/和昇/漢宇/高信/野村/凱基/第一上海/東洋/日盛/時富/大華/敦沛/星展/恆泰/京華山一

百靈達-力寶/太平基業/南華/亨達/大中華/銀豐/國泰君安/澳門資本

安德利-軟庫/國泰君安/日盛/農銀/第一上海/亨達/高信/元富/匯富/太平基業/匯盈/澳門資本

中國管業-元富/國泰君安/御泰/敦沛/亨泰/亨達/博資財務/高富民/平和/富証/澳門資本

世紀陽光-第一上海/大福/南華/華德信/博大資本匯富/京華山一/吳玉欽/澳門資本

台灣資本可以輕易召喚到有內資的京華山一/申銀萬國/國泰君安/第一上海,仲有星資的星展/大華同日資的日盛/野村,台資的台証等,加上同ABC都 有來往,相當神通廣大

同澳門資本相比,澳門資本召集的人朋友看來以本地券商居多,若需要召集其他海外兄弟,則要請其他搞手加入代召,台灣資本則可獨力召募任何朋友,兩者 相同的地方係同德勤關係良好

 

本地資本B(南華/時富/力寶)朋友特多的例子:

中石油-中國國際金融/高盛/京華山一/百富勤/荷銀/中銀/匯豐/大福/工商東亞/恆生/和昇/唯高達

合和-花旗/中銀/大通/士丹利/麥格理/百富勤/大和/荷銀/里昂/工商東亞/金英/新鴻基/大華/匯盈

浙江玻璃-京華山一/第一上海/凱基/農銀/國泰君安/ING霸菱/匯股網/匯豐/新鴻基/中保/工商東亞/日盛/英明/野村

長汽-百富勤/南方/星展/匯豐/中信/金榜/金英/第一上海/申銀萬國/太平洋興業/大福

華豐-德勤/招商國通/恆豐/新富/佐雄/恆利/東洋

聯泰-百富勤/星展/里昂/建銀/光大/東英

奧思-英皇/國際融資/宏高/新鴻基/金英/長雄/嘉洛/道亨/高富民/軟庫/高信/英高

瀋陽公用-星展/光大/法興/里昂/高維金融/申銀萬國/大福/百富勤

英皇娛樂-英皇/加拿大怡東/申銀萬國/大福/百富勤

星美-大福/里昂/富聯/野村/建弘/百富勤

環康-軟庫/京華山一/漢宇/第一上海/工商東亞/匯富/太平基業/匯股網/華輝/澳門資本

世紀陽光-第一上海/大福/華德信/博大資本匯富/京華山一/吳玉欽/澳門資本/台灣資本

百靈達-太平基業/亨達/大中華/銀豐/國泰君安/澳門資本/台灣資本

自然美-新鴻基/台証/和昇/漢宇/高信/野村/凱基/第一上海/東洋/日盛/大華/敦沛/星展/恆泰/京華山一/台灣資本

順龍-國泰君安/大華繼顯/京華山一/第一上海/工商東亞/金匯/時富/輝立/元富/金鼎/匯富/台灣資本

本地資本B間中會作為"朋友"在大型上市案中登場,非常有面,亦常同大福/太平洋興業等C聯手,在自己控制的上市案上,百富勤同里昂是必備的,在台 灣資本同澳門資本參與的上市案上,B是朋友不是主謀,似乎同新鴻基的關係不太好,同京華山一/申銀萬國/國泰君安/第一上海等間中會聯手,但感覺上都是被 其他同謀叫黎的同B的身份一樣,似乎B出現的身份以比面派對居多,直接控制部分會用偽大行

 

真-本地資本B(百富勤/里昂)朋友特多的例子:

中石油-中國國際金融/高盛/京華山一/荷銀/中銀/匯豐/大福/工商東亞/恆生/和昇/唯高達

合和-花旗/中銀/大通/士丹利/麥格理/大和/荷銀/工商東亞/金英/新鴻基/大華/匯盈

長汽-南方/星展/匯豐/中信/金榜/金英/第一上海/申銀萬國/太平洋興業/大福

利福-荷銀/國泰君安朗盈/新鴻基/百德能/大和/太平洋興業/大福/道亨/澳門資本

王朝酒業-德勤/荷銀/百富勤/大福/太平基業/第一 上海

理文-中銀/渣打/南方/中信/工商東亞/星展/第一上海/匯盈/軟庫

第一天然-新鴻基/申銀萬國/招商國通/和昇/嘉洛/大福/道亨/京華山一/日盛

魏橋-中銀/南方/金英/申銀萬國/招商國通/建華/大福/國泰君安

聯泰-星展/建銀/光大/東英

瀋陽公用-星展/光大/法興/高維金融/申銀萬國/大福

英皇娛樂-英皇/加拿大怡東/申銀萬國/大福

星美-大福/富聯/野村/建弘

現在看起來,B是出錢,別人出力,較少出現在前線,難怪新聞甚少其負面報導,散戶問候的是別人老母而不B的老母,同B有關的劣質股,很多C都有份, 似乎B不是主謀,C似乎主導性更高,看來味皇錯怪佢了,B不是小人,而是養了一大班小人

暫時所見,B甚少主導劣質股,因此B肯單獨保薦的股,基本上唔會咁易爆煲,不過由於B來者不拒,保薦的股普遍好極有限

 

本地資本C(大福/太平洋興業/太平基業)朋友特多的例子:

中核-新鴻基/軟庫/農銀/英明/匯富/大華/華德信/日盛/澳門資本

世紀陽光-第一上海/華德信/博大資本匯富/京華山一/吳玉欽/B/澳門資本

鋯業-第一上海/國泰君安/農銀/順隆/建華/日盛/澳門資本

環康-軟庫/京華山一/漢宇/第一上海/工商東亞/匯富/匯股網/華輝/B/澳門資本

百靈達-亨達/大中華/銀豐/國泰君安/B/澳門資本/台灣資本

環康-軟庫/京華山一/漢宇/第一上海/工商東亞/匯富/匯股網/華輝/澳門資本

利福-荷銀/國泰君安朗盈/新鴻基/百德能/大和/道亨/澳門資本/B

力勁-大華繼顯/新鴻基/輝立/工商東亞/第一上海/寶來/聯昌/招商/台灣資本

綠色食品-台証/京華山一/大唐域高/匯富/匯盈/新鴻基/金榜/日盛/台灣資本

華瀚生物-德勤/國泰君安/第一上海/招商國通/匯富/資匯融資/台灣資本

安德利-軟庫/國泰君安/日盛/農銀/第一上海/亨達/高信/元富/匯富/匯盈/澳門資本

瀋陽公用-星展/光大/法興/高維金融/申銀萬國/B

英皇娛樂-英皇/加拿大怡東/申銀萬國/B

星美-富聯/野村/建弘/B

王朝酒業-德勤/第一上海/B

第一天然-新鴻基/申銀萬國/招商國通/和昇/嘉洛/道亨/京華山一/日盛

魏橋-中銀/南方/金英/申銀萬國/招商國通/建華/國泰君安/B

中石油-中國國際金融/高盛/京華山一/荷銀/中銀/匯豐/工商東亞/恆生/和昇/唯高達/B

長汽-南方/星展/匯豐/中信/金榜/金英/第一上海/申銀萬國/B

第一點,C的朋友肯定有很多是賭徒,第二點,大型上市案會比面搵C,第三點,C只對大陸公司有興趣,第四點C的朋友滿天下,尤其係國內官場朋友

大福/太平洋興業/太平基業三間的程度應該有差別,正如剋死幾十人的金田一同剋死幾千人的柯南的差別,大福應該冇咁邪

仲有一些想講,作為會計師的德勤,兼職埋保薦人,比孔子更有教無類,其他華資證券商,只要有錢甚麼人都肯幫,但經常主導就只有有限的幾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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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薦人研究-11 味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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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薦人分成幾類:肯定不好,不太好,唔知好唔好

肯定不好的雖然未必全對及齊全,但提過的幾間幾乎可以函括了大半的向下炒的老千

不太好的也不是全是缺點,至少唔係向下炒先,不過是說大股東的精力不是放在生意而是享樂上,間中同鄉里炒作配售抽下水咁

唔知好唔好的,比如外資大行,信住大半先,三料一齊睇,保薦人,核數師同律師都合格就幾乎冇問題,如果保薦人,核數師同律師分別代表公司的三種特 性,保薦人代表公司營運,核數師代表公司賬目,律師代表大股東人品,一般保薦人pass,核數師同都律師會pass,如果好似利郎的的pass兩個,偏偏 律師唔pass的,代表公司好的同時,但老闆有古怪,當然也有忠旺的特例,全部pass,但成日比人到挖料,說明市場上沒有可信的,只有基本可以相信的

不是全部都是想千人,就算是實業家,也會想賣得個好價錢的同時又唔想用外資大行,因此會求助於不太好的或唔知好唔好的本地保薦人,當中有實力的自然 人脈廣闊,好的實業唔怕賣唔出,因此又用人頭去充公眾持股,於是人頭變成野狗分餅仔,炒高脫手,這樣只是他們的事,對公司質量無損,這樣的本地保薦人一時 會成為任何隨傳隨到的人頭,一時又會主導一些務實的公司的上市

這樣的本地保薦人,取左貪錢之外一般是無大害的,只要沒有肯定不好的參與,就代表保薦緊的公司算係正常少少,咁樣的保薦人出較有名的特性如下:

星展--好的台資公司可能會用星展

工商東亞--好的壞的大陸公司會用東亞

新鴻基--好的壞的全部公司的人頭

光大--好的大陸公司的人頭

京華山一/國泰君安/農銀/建銀/交銀--好的壞的大陸公司的人頭

金榜--缺水的大陸公司會用金榜

渣打--好的星資台資公司可能會用渣打

大華繼顯/台証--好的壞的星資台資公司的人頭

大福--最好同最壞的大陸公司會用大福,如果大福是人頭而又冇肯定不好的參與,公司最好,如果大福獨立保薦或連同其他肯定不好的就最壞

申銀萬國/第一上海--壞公司的人頭

其他垃雜券商知太多都冇用,又唔常用,反正是人頭居多,可以無視,對於華資券商只需記住幾點:

1.星展保薦的可以買

2.工商東亞保薦的一般可以買

3.大福做單丁人頭的可以買

4.只要有肯定不好的就唔好買

5.冇肯定不好但不知名的記得賣

6.華資保薦冇派少派息的唔好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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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薦人研究-12 味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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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實戰時間,今次不是回顧歷史,而是展望將來

現在將三料研究放在新股上,將來的事大家都不清楚,予言的命中率可能不高,但這研究不是趨吉而是為了 避凶,好股跌了仲有仇報,total lost就要搵特首了

我想聲明一點,研究就算証明了公司是"好",也不代表會升,特別是新股,原因好間單,好的新股定價高得離譜,亦唔愁賣,在國際配售時不同的獨立機構 投資者認購較多,它們可能受禁售期影響,亦可能持有一段時間,如果有人肯接貨,亦樂意高價轉讓,沒有買賣的急切性,不會形成單邊市,因此亦沒有花成本同冒 聲譽受損的風險將將股人為造高的必要,況且要造市都未必齊心,相反壞的新股的國際配售也是人頭,大股東套現的人頭,大家的目標都是一致的賣出,如何能大量 而又快速的賣出?將股票打上就是,由公眾持股量少打上成本低,人頭數量又多,幾十隻手一齊手交唔易穿煲,上市委員會同港交所又有同陣線的律師,所易壞公司 反而會有升的動機,壞公司可能是好股票,但壞公司是壞公司的根本是無法改變的

評估下近期的部分新股:

2268優源控股-匯豐,德勤,金杜,奧睿

2188泰坦能源-國泰君安,僑豐,信永中和,胡百全

923福和集團-瑞銀,蘇皇,羅兵咸,盛德,君合

778置富產業-星展,摩根大通,德勤,貝克麥堅時

2222雷士照明-高盛,匯豐,交銀,安永,富而德,君合

973L'OCCITANE-瑞銀,匯豐,里昂,羅兵咸,富而德
1863思嘉集團 -金榜,招商,安永,觀韜,佟達釗 1999敏華控股-麥格理,德勤,齊伯禮,競天公誠 503朗生醫藥-金榜,第一上海,星展,富邦,大福,均富,金誠同達,雷祖德 1966中駿置業-德銀,交銀,麥格理,安永,競天公誠,普衡 955星亮控股-國泰君安,三星,羅兵咸,諾頓羅氏,廣東君道 916龍源電力-士丹利,瑞銀,畢馬威,中瑞岳華,高偉紳,嘉源 962太古地產-高盛,匯豐,士丹利,里昂,大通,羅兵咸,競天公誠,司力達
1998飛克國際-光大,昌利,匯富,瑞穗,東英,匯盈,信永中和,信達,翰宇

947摩比發展-金榜,第一上海,大福,德勤,中倫,眾達

2010瑞年國際-匯豐,建行,德勤,姚黎李,國浩,謝爾曼‧思特靈

953美克國際-招商,信永中和,龍炳坤楊永安,福建至理

1280匯銀家電-百富勤,羅斯切爾德,羅兵咸,齊伯禮,中倫

881中升控股-士丹利,瑞銀,安永,富而德,金杜,康德明

948Z-OBEE-永豐,英皇,中瑞岳華,李智聰,海華永泰

946洪良國際-倍利,畢馬威,盛德,競天公誠,建業

1638佳兆業集-瑞信,中銀,新百利,羅兵咸,盛德,金杜

1866心連心-渣打,安永,李偉斌,海華永泰,旭齡及穆

930中國森林-渣打,瑞銀,畢馬威,奧睿,通商

1928金沙中國-高盛,花旗,巴克萊,法巴,瑞銀,里昂,羅兵咸,盛德,匯嘉,歐安利,元達

73亞洲果業-里昂,天華,萬盛,中倫

1988民生銀行-中國國際金融,中銀,瑞銀,麥格理,海通,羅兵咸,高偉紳,國浩

1777花樣年-中信,德銀,高盛,中銀,工商,德勤,齊伯禮,通商,盛信

846明發集團-德銀,美林,交銀,羅兵咸,易周,國浩,歐華

1628禹洲地產-士丹利,安永,通商,世達,康德明

1238寶龍地產-麥格理,高盛,工商,羅兵咸,盛德,競天公誠

1128永利澳門-大通,士丹利,瑞銀,美林,德銀,安永,世達

1313華潤水泥-士丹利,瑞信,建行,光,匯盈,德勤,富而德,共和

845恒盛地產-士丹利,瑞銀,德銀,羅兵咸,通商,普衡

1668華南城-美林,中銀,安永,貝克麥堅時,通商

1618中國中冶-中國國際金融,士丹利,花旗,中信,羅兵咸,司力達,嘉源,達維

633中國全通-國泰君安,畢馬威,趙不渝馬國強

2288承達-工商,大和,倍利,長雄,結好,華僑銀行,德勤,胡關李羅,西蒙斯,競天公誠

866中國秦發-光大,瑞穗,富泰,匯富,倍利,mirabaud,畢馬威,通商,翰宇

1333中國忠旺-中信,大通,瑞銀,麥格理,德勤,齊伯禮,通商,瑞生
886銀基集團 -瑞銀,中銀,安永,方達,路偉 1938珠江鋼管-工商,大通,卓怡,大和,瑞穗,百德能,第一上海,安永,趙不渝馬國強,競天公誠,盛信 1006中國玉米油-大福,卓怡,招商,新百利,東英,金榜,均富,貝克麥堅時,國浩 1683國際煤機-瑞銀,中銀,安永,貝克麥堅時,金杜,匯嘉 631三一國際 -匯豐,渣打,安永,盛德,競天公誠 486俄鋁-法巴,瑞信,英林,里昂,荷銀....畢馬威,盛德,君合 1080勝利管道-麥格理,德勤,天元,奧睿 389通天酒業-軟庫,三星,招商,新鴻基,昌利,凱基,德勤,趙不渝馬國強,競天公誠
對比起2009年,2010的上市案採用外資行的比例高左,當中原因之一可能是洪良事件,比如福和本身有可能想用倍利群益的,最後卻改用瑞銀,算是 進步左

特意去觀察上市案的參與各方對回報未必有正面幫助,但胡亂斷估用某些律師的主席可能爛賭,某些用某些核數師的可能開芭樂發票,用某些保薦人的可能向 下炒咁,多少都有些用途

今次的研究就在此作結,結論如下:

對小小散戶來說:

1.極品同次級律師行不買,即第一二頁說的

2.核數師非big4不買

3.極品保薦人保薦包銷的不買,盡量買大行產品,大行不包括百富勤及里昂

4.買長期維持派息率較高的

對投資人來說:

1.極品律師行不買,次級律師行注意賣出時機

2.只考慮買核數師big同信永中和的

3.極品保薦人保薦包銷的不買,其他則按財務報表質量決定

對投機者來說:

1.律師冇特別限制,但極品級律師行不建議買,萬一主席在澳門賭輸10億就大劑

2.本來冇必要限制的,極品保薦人保薦包銷的不建議買,向下炒冇人玩得起

3.核數師為國衛,馬賽,陳葉馮不建議買,投機者感覺上會較適合均富,德勤,中瑞岳華

4.5%機會total lost,在算術上等於100%輸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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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招股書比較:美國由律師執筆 中國保薦人執筆

http://capital.cyzone.cn/article/224543/

2012年2月1日,臉譜(Facebook)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提交了S1註冊表,其主體部分為招股書。業內一般認為,美國招股書質 量較高,可借鑑之處較多。近年來,美國招股書也確有「擴張到亞洲」的現象。最近幾年在香港上市的大型中國企業,例如建行、工行等,其招股書均由美國律師撰 寫,而不是由香港律師或者中國大陸律師撰寫。

中美兩國招股書披露的差異有哪些呢?本文從四個方面做簡要討論,包括兩國都要求披露但存在差異的要求或做法、有中國特點的披露要求、有美國特點的披露要求以及影響披露差異背後的因素。

一、都要求披露但有差異的要求或做法

早在10年前,中國證監會就頒佈準則,對招股書披露的內容和格式做了要求。現行有效的準則於2006年修訂,俗稱「一號準則」。對於招股書的格式和 內容,美國也有類似格式準則。美國發行人的首次公開發行(IPO),比如臉譜此次發行,適用S1表格,外國發行人的IPO,比如2005年百度的發行,適 用F1表格。一般而言,美國的披露準則與國際證券組織(IOSCO)對招股書披露的要求一致,符合包括美國、歐盟在內的主要資本市場的披露做法。從包含的 大體內容看,我國的「一號準則」僅在一些細節與美國存在差異。

比如,對於募資運用,就美國來講,S1註冊表的第4項規定,發行人應披露募資主要用途以及每一用途大致金額。發行人若目前無明確用途,該項規定允許 發行人做出相應披露但要說明發行原因。實踐中,許多發行人在招股書中披露募資將用於「流動資金和其他一般公司用途」。臉譜披露的理由是為了A類普通股的公 開流通市場,以便於進入資本市場、獲得資金以及便於老股東逐漸退出。據筆者理解,我國「一號準則」沒有明確說明發行人是否可以說資金沒有明確用途。同時, 「一號準則」對許多用途又做了披露要求,發行人對每一種用途都需要根據格式準則要求做出詳細披露,包括是否獲得審批等。

二、中國特色披露要求或做法

由於中國發行人的特點,「一號準則」包含不少「有中國特色」的披露要求或做法,比如,要求對同業競爭做出詳細披露,這和我國發行人存在控股股東有 關。美國的披露準則對此問題不太關注,不少美國上市公司股權分散,持股比例為5%以上的股東已經非常少見,持股30%甚至更多的股東則更為罕見,同業競爭 並不普遍。當然,美國也存在高科技企業、私人企業上市時創始人持有大量股權的情況,比如扎克伯格目前持有臉譜約36%股權,但對於這些大股東可能帶來的同 業競爭問題,美國SEC通常要求他們以簽署不競爭協議等方式來管理,而非通過在招股書中強制披露要求控股股東承諾來管理。

從一定角度來看,「有中國特色」的做法和中國市場的發展階段有關,與中國市場特點有關,並不存在合理或不合理的問題。美國之所以對這個問題不夠關注,也是與美國市場歷史上形成的較為分散的股權結構有很大關係。

三、美國特色披露要求或做法

不僅中國有自己獨特的披露要求,美國也有不少有該國特色的披露要求或做法。比如,臉譜有一章披露「今後可以出售的股票」,這是S1表格要求披露的。 這一章的核心是告訴投資者,上市後還有多少老股可能被出售、有多少僱員股權激勵計劃下的股票可能被出售,投資者可由此預期後市售股壓力,有點類似於我國的 「大小非」。

這一披露要求的主要原因在於,就首發前發行的股票而言,比如,向私募投資者發行的股票、向創始人出售的股票,屬於美國法律意義上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上市後,限制性股票的出售,除了要受持有期(類似於鎖定期)限制以外,這些限制性股票的出售還要滿足其他條件。比如,即便過了一定期限,這些股票也不 能隨便公開出售,如果要公開出售,則應由公司替老股東到美國SEC註冊,其程序類似於首發流程;或遵守相關規則允許的出售方式和限額,比如每3個月期間不 能超過公司股本的1%,或前4周的平均交易量,以高者為準。從另一個角度講,這也是註冊制的一個具體表現:公開發行或者出售股票都需要向美國SEC註冊, 不論是新發股票,還是老股東出售股票,除非符合某些豁免規定。「限制性」股票的含義、相關規則以及披露要求,都是比較有美國特色的規定,根據筆者瞭解,我 國大陸以及香港地區都無類似要求。

美國還有一些披露要求,屬於國際通行的披露做法,但國內卻不常見。比如,臉譜招股說明書有一章描述承銷,對於誰是承銷商、承銷報酬情況等都有比較詳 細的披露,這在我國企業的招股書中通常是沒有的。又比如,臉譜的招股書正文和財務報表是合在一起的,兩者共同構成一部完整的招股書,而我國的招股書則不含 財務報表,為了增加對財務信息的披露 ,我國招股書有專門一章或者一部分披露「財務信息」,主要是對財務報表的編制基礎、重要附註進行解釋。

此外,臉譜的招股書中披露了創始人扎克伯格的一封信,對臉譜的理念、文化等做了比較有激情的描述。這種做法不屬於強制性披露要求,在其他發行人的招 股書中似乎也並不常見,更像是臉譜在承銷商、律師的策劃下進行的一個獨特披露。美國SEC是否接受這樣的做法,或者在多大程度上接受這一做法目前尚不能確 定,但這也體現了美式招股書在嚴謹的大背景下的某些創新做法,只要沒有虛假陳述,超出格式準則要求之外的做法也可嘗試。

四、招股書撰寫的差異

中美兩國招股書格式準則的差異、披露做法的不同之處很多,難以一一列舉。但美式招股書質量相對較高,似乎是近些年來業內的共識,強調審核過程的公開 是其水平較高的一個原因。每一稿招股書都公開、美國SEC的審核意見要公開、發行人的回覆也公開,撰寫人要為此承擔壓力,但這也利於其知識的積累。今後解 決類似問題時,相關律師可在美國SEC網站或相關數據庫進行搜索,借鑑以往項目的處理模式。

更為重要的是,招股書的寫作投入很大。在美國,招股書均由律師執筆,雖然業務章節等部分可由投行協助,但最終潤色仍由律師完成。臉譜首發註冊表的首 頁,除了列出公司首席執行官外,緊接著列出的是公司律師和承銷商律師的名字,既有律師事務所的名字,也有主辦合夥人的名字。同時,美國SEC只同律師及會 計師溝通,而不與投行溝通。所以,律師在註冊表的準備、招股書的撰寫和整個首發流程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雖然不能一概而論,但律師的職業特點(善於和文 字打交道)和收費模式(按小時或固定費用收費而不按發行金額比例收費),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招股書質量的提高。

在我國,律師在招股書的寫作過程中參與不多,整個招股書製作基本由保薦人/承銷商負責,這似乎是我國的一個特色。實行保薦制度的國家或地區不多,即 便在實行保薦制度的香港,招股書的撰寫仍然主要由律師負責。雖然不能得出保薦機構撰寫招股書的質量不如律師所的結論,但一是從保薦機構的職業特點來看,比 如對財務數字、市場敏感,對文字則不一定敏感;二是從保薦機構的收費模式,比如根據融資額按比例收費,這二者似乎都會影響招股書的寫作。從這個角度來看, 中美兩國披露規則、披露實踐的差異,不僅在於規則本身,也不僅在於字面上的要求,可能還在於規則之外的實際運作。我國在進一步完善招股書撰寫和審核機制的 過程中,這些差異性也都是可供借鑑和參考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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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地造假案終於結束,原保薦人被維持“終身市場禁入”

作為南京證券的一名普通員工,胡冰之所以一度備受關註,與中國創業板首個過會後因輿論質疑造假上市而被終止IPO的一家公司有關。

胡冰直接參與保薦的這家公司名叫新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新大地”)。因對新大地招股說明書一系列虛假行為“調查未勤勉盡責”,中國證監會對胡冰做出“終身不得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等行政處罰。

胡冰認為上述處罰過於嚴厲,將證監會起訴至法院。

近日,北京市高級法院做出終審判決。

法院認為,在涉案IPO項目的保薦過程中,南京證券屢次虛假記載,嚴重違反誠實信用的職業品格,同時針對中國證監會要求重點核查的事項,亦未給予足夠重視、未以應有的職業謹慎履行勤勉盡責的審慎核查義務,未履行保薦人應當承擔的證券發行環節“第一看門人”的法定職責。

法院在審理過程中也註意到,在中國證監會另案處理新大地的行政決定中,認定了新大地通過多記銷售額,以及通過梅州綠康、曼陀神露等關聯賬戶虛增年度利潤總額等作假行為。南京證券的違法違規行為,客觀上為上述作假行為進行了背書,並為新大地順利通過中國證監會的發審會提供了便利,極大弱化了保薦制度在涉案IPO項目中的應有作用,嚴重擾亂了證券市場秩序、動搖了市場信心。

終審判定,中國證監會基於保薦制度的重要性,結合南京證券違法主觀狀態、情節和嚴重後果以及上訴人的法律地位,給予胡冰終身市場禁入的行政監管措施,符合保薦制度的設立目的,對胡冰造成之影響與該措施旨在保護的公共利益之間保持了適度比例,並不存在明顯不當之情形。

胡冰有關被訴市場禁入決定過重之上訴理由,法院亦未支持。

作繭自縛

第一財經1℃記者註意到,謊言被捅破之後,新大地官網很少就更新內容了。但其中2014年兩條均以“新大地IPO”作為標題的信息仿佛還在告訴人們,新大地曾經有機會成為中國“茶油第一股”。

其中一條信息介紹稱,新大地“是一家致力於油茶產業化的現代農業企業,主營業務為良種油茶苗的培育與推廣及油茶精深加工系列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涵蓋了油茶全產業鏈的上、中、下遊……行業內首批通過國家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建立了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譽度”。

關於新大地的“知名度和美譽度”,新大地官網在“領導關懷”一欄中,似乎在通那10條只有圖片沒有文字的當地官員曾視察該公司的信息來強化這一點。

在長達375頁的《廣東新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創業板首發招股說明書(申報稿)》中記載,新大地IPOPO募集資金分別用於三大項目:遂川縣新大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產2000噸精煉茶油項目、新大地茶粕綜合利用建設項目和新大地營銷渠道建設項目,投入金額均為3500萬元。

新大地IPO過程看上去沒有異常。2011年3月28日,證監會受理其發行申請;2012年5月18日,證監會創業板發審委審核通過其首發申請。至此,新大地離首次IPO只差一步之遙。

但就在這時候,2012年6月28日,媒體對新大地招股說明書提出質疑,之後,迫於壓力,7月3日,新大地和保薦機構南京證券主動向證監會提交終止發行上市申請。是年8月28日,證監會正式對新大地進行立案調查。

新大地的“美譽度”很快就要被擊得支離破碎了。

“在媒體曝光後不久,我們就前往這家企業進行了調查。”負責新大地一案的證監會稽查總隊調查人員後來說,當時負責調查的是稽查總隊第七支隊,是一個剛剛籌建的部門,人力相對有限。

在長達近八個月調查過程中,稽查總隊調查組進行內部分工,對新大地收入、成本等分項進行核對檢查,並對存貨進行了突擊盤點,根據存貨盤點中反映出來的疑點和問題,調查組“順藤摸瓜”,通過核對公司賬簿及憑證、調取銀行資金、走訪客戶、查閱中介機構工作底稿等多管齊下,最終讓新大地造假問題原形畢露。

經查,新大地通過資金循環、虛構銷售業務、虛構固定資產等手段,在2009年-2011年年度報告中虛假記載。虛增2011年利潤總額2,042.36萬元,占當年利潤總額的48.52%;虛增2010年利潤總額305.82萬元,占當年利潤總額的11.52%;虛增2009年利潤總額280萬元,占當年利潤總額的16.53%。在2012年4月12日預披露的招股說明書申報稿及上會稿中有重大遺漏。

就這樣,新大地以虛構銷售業務等手段自己結束了自己的IPO之路。

造假手法隱蔽多樣

調查人員發現,新大地的造假盡管也是通過虛增利潤、偽造回款等方式,但相比以往通過偽造金融票據、虛增大額資產、大量關聯公司交易等“明目張膽”式的財務造假手段,其手法更加具有隱蔽性。

具體來說,新大地做假手法呈現三個特點。

一是選擇真實客戶進行“兌水摻假”,即在對這些客戶真實銷售的基礎上虛增部分或少量銷售收入,使其造假更具迷惑性,如不認真進行比對很難發現。

二是將造假數“化整為零”,即將虛增收入分散到數量眾多的客戶,這種手法更為隱蔽,查處所花費的人力物力更多,這在以往的財務造假案中比較少見。

三是大量“使用現金”虛增銷售收入,因為現金交易不像轉賬交易那樣能清晰地記載資金流向,同時也會增加事後調查的難度。

調查人員還發現,新大地在造假資金的來源上也更加多元。為了籌措資金,新大地除了通過控制關聯公司實現自有資金的循環,還改變了一些資金的用途,比如將政府補貼款修虛報為銷售收入。此外,更隱蔽的是,新大地還跟某私募投資公司簽訂私下協議,轉讓股份300萬股,獲得資金2100萬元,全部用於虛增收入。“但是招股說明書沒有披露,這實際上是代持股股了。”調查人員說。

承擔新大地發行上市項目的3家中介機構,均存在不同程度上未勤勉盡責,沒有嚴格按照證監會等有關主管部門制定的規章制度、業務制度和業務準則履行應盡的工作職責、有的該履行的程序沒有履行,有的履行程序“走過場”、流於形式。

此次調查中很多造假線索,都是從中介機構的工作底稿中發現的,這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中介機構的未勤勉盡責。

證監會2015年10月15日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顯示:南京證券因其未取得業務收入,不再給予罰款處罰;沒收審計機構大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收入90萬元,並處以90萬元的罰款;沒收法律服務機構北京市大成律師事務所收入50萬元,並處以100萬元的罰款。

終審判決

法院調查顯示,中國證監會認為南京證券存在如下違法事實:

一、南京證券未按規定對新大地2011年度、2011年1至6月、2010年度主要原材料茶籽、茶餅前十大供應商進行核查,僅隨機抽查了10個並非前十大供應商的農戶,就在對新大地上市申請文件反饋意見的回複等文件中稱,通過實地走訪、發詢證函或查閱工商檔案等方式對新大地2011年度、2011年1至6月、2010年度主要原材料茶籽、茶餅前十大供應商進行了核查,並作出新大地對主要原材料茶籽、茶餅前十大供應商的采購情況符合實際的結論。

二、南京證券未按規定對新大地招股說明書上會稿中披露的2009年度銷售前十大客戶中的梅州市喜多多超市連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喜多多超市)、梅州市綠康農副產品經營部(以下簡稱梅州綠康)銷售金額的真實性進行審慎核查,從而未能發現當年新大地向喜多多超市、梅州綠康虛假銷售的事實。

三、南京證券未按規定全面搜集並認真查驗梅州綠康的工商登記資料,未能發現梅州綠康經營者陳某系新大地財務總監淩洪的配偶。

四、南京證券在未對梅州綠康經營者陳某作實地訪談的情況下,在出具的專項核查意見中,作出對梅州綠康進行了實地訪談的虛假記載。

2013年10月15日,中國證監會作出市場禁入決定,並於同年11月4日向胡冰送達。胡冰不服該決定,向中國證監會提出行政複議申請。同年7月21日,中國證監會作出複議決定。

胡冰仍不服,訴至一審法院。 一審法院判定:市場禁入決定和複議決定中涉及胡冰的部分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程序並無不當,結論正確,應予支持。胡冰提出的要求撤銷被訴市場禁入決定和被訴複議決定中涉及胡冰的部分等訴訟主張缺乏事實及法律依據,不予支持。

胡冰隨後提起上訴。近日,二審法院維持了一審法院判決。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41964

香港上市公司及保薦人資料

1 : GS(14)@2010-06-29 21:52:21

http://www.editgrid.com/user/lgaim/%E5%B1%81%E8%82%A1
保薦人資料

http://www.editgrid.com/user/gre ... A%E5%AF%A6%E9%8C%84
上市公司資料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69922

證監促新股保薦人盡責

1 : GS(14)@2011-01-29 17:02:50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307&art_id=14916910

【本報訊】證監會刊發《雙重存檔簡訊》,指去年 4至 9月透過港交所( 388)接獲 100宗上市申請,對其中 82宗提出意見,發現多宗上市申請的保薦人未能察覺上市文件草擬本及其他相關申請文件中出現重大錯漏。證監提醒保薦人應以審慎盡責態度,深入了解上市申請人的業務,確保提交的資料準確而全面。
多宗申請涉重大錯漏證監指出,其中一宗申請,招股章程初稿中未出售物業單位的估計資本值,錯誤計入已出售單位的價值,結果誇大約 3倍。
另一宗申請,上市申請人的收入在最近的財政期內上升超過 1倍,其中相當大部份收入增長來自 1名客戶。申請人聲稱早於 6年前已開始與該客戶合作,但經查詢後發現,該客戶 5年前才成立,約 1年前才首次向申請人發出定單。該客戶最初被指是行內提供專業解決方案的公司,但後來被揭發只是一家「一人貿易公司」。保薦人獲悉上述誤差後才對該客戶背景作出進一步盡職審查。
另有 3宗個案的上市申請人在業務紀錄期內錄得的毛利率,遠超同業水平,但最初提供的解釋並不具體或欠缺理據支持。
證監稱,一些因處理期限已過而失效或被自行撤回的申請個案中,常見披露缺失,令人質疑負責這些個案的保薦人是否察覺該等事宜。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圖)表示,即使上市申請因處理期限已過而失效或被撤回,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可構成罪行,保薦人亦可能遭受紀律行動。
2 : GS(14)@2011-01-29 17:04:49

http://www.sfc.hk/sfc/doc/TC/speeches/public/dual/jan11.pdf
雙重存檔簡訊

另一名上市申請人曾向三名個人投資者出售車位,相關收入佔申請人業務紀錄期內收入的主要部分。經監管機構查詢後,申請人才於招股章程草擬本披露向該等投資者提供了超過兩年的信貸期。監管機構作進一步的查詢後更發現有關車位在售予上述投資者一年多後,只租出了10%。監管機構其後要求申請人就這些重大銷售交易的實際性質披露進一步的資料,然而申請人未有充分解釋便撤回申請。

另一名上市申請人的創辦人在經營聲稱是個人業務時因賄賂被定罪,有關業務與申請人所從事的行業有密切關係。在業務紀錄期內,申請人曾向多名第三者提供大筆墊款,而這些墊款看來與業務無關。申請人的招股章程初稿顯示,其創辦人一直是申請人的主要附屬公司的董事兼總經理,但於業務紀錄期內中途請辭,並委任多名近親擔任重要管理職位。以上情况令人質疑申請人有否牽涉任何刑事活動,及申請人的現任董事局曾否在創辦人的影響之下運作。監管機構向保薦人提出上述關注,有關申請之後被 撤回。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2783

證監轟保薦人 7宗罪 指審查新股馬虎 或需負刑責

1 : GS(14)@2011-04-02 13:47:24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110330&sec_id=15307&subsec_id=15320&art_id=15120996

【本報訊】近年不時有新股上市後不久出事,保薦人把關能力成疑,適逢《保薦人指引》 07年生效至今逾 4年,證監會昨日首度發表「保薦人主題視察報告」,就 09年下旬至去年底視察所得,指出保薦人在七個範疇未進行充份盡職審查。 記者:高淑嫻
證監表示將檢討現行規定,並提醒保薦人最壞情況,保薦人可能面對紀律制裁甚至負刑責。
近年有個別新股被指賬目有問題,證監會發現部份保薦人進行盡職審查期間,會見上市申請人的主要客戶時,程序欠妥善。證監指出,保薦人須評估上市申請人過去及預計未來的財務狀況,會見申請人的主要客戶及供應商是盡職審查的一部份。

評估僅用電話非面談
證監卻發現,部份保薦人的會見程序根本不能核實對方身份,個別只是透過電話訪問對方,並經由上市申請人發出問卷,收回的部份問卷沒有公司印章;保薦人亦沒有就不完整的回應作出跟進,故此,所得資料可能不可靠,但這些資料可能用作核實主要客戶身份及招股書中銷售數據的真偽。證監指,這情況或造成深遠影響,上市申請人或於招股時作出欺詐行為或提供虛假資料,上市後才被揭發。
保薦人向聯交所提出的資料披露亦可能有問題。證監在視察時發現有上市申請人公司在招股書寫明,公司 Z是申請人其中一家主要供應商,是獨立第三方,但申請人一名董事 A曾是 Z的主要股東, A以信託形式把 Z售予第三方 B,換言之, A實際上仍是 Z股東,不應視為上市申請人的獨立第三方。儘管保薦人知悉上述信託安排,但在回覆聯交所時沒有提及。證監會指出,重大而明顯的遺漏可能會構成向聯交所提供具誤導性的資料,甚至損害保薦人誠信,影響證監對保薦人是否繼續持牌的裁決。

證監促金管局齊監管
由於保薦人須向聯交所提交保薦人聲明條款,當中包括確認已作「合理盡職審查的查詢」,使其相信有關上市文件「載有充足詳情及資料,使合理的人皆可據此而對上市文件刊發時新申請人的股份、財務狀況及盈利能力達致有根據並有理由支持的意見……在各重大方均屬真實」,若保薦人未充份作盡職審查,或面對重大紀律制裁,及承擔刑事責任。
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表示,針對今次視察發現個別保薦人的缺失,證監會已經要求相關保薦人採取行動改善,並會與港交所( 388)跟進行資料披露事宜。由於部份保薦人屬於銀行旗下,證監會亦會要求金管局參與監管保薦人。

保薦人涉失職情況
1.保薦人須會見上市申請人的主要客戶及供應商,以了解公司財務狀況,但個別會見程序欠妥善
2.沒就公司臨近上市前的重大業務變動進行充份盡職審查
3.沒就第三方專業人士或專家的工作進行盡職審查
4.沒有向聯交所作有問題的資料披露
5.沒就盡職審查備存適當文件紀錄
6.內部系統和監控制度不足
7.個別保薦人的人手及資源不足
2 : GS(14)@2011-04-02 15:15:20

http://www.sfc.hk/sfc/doc/TC/spe ... eport_FINAL_Chi.pdf
資料來自此報告
3 : GS(14)@2011-04-02 15:15:36

http://www.sfc.hk/sfcPressReleas ... ervlet?docno=11PR36
證監會的視察顯示上市保薦人的工作存在缺失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今天發表《保薦人主題視察報告》,指出部分持牌法團在進行首次公開招股的保薦工作上出現缺失。

為評估保薦人遵守現行監管規定的情況,證監會對17家不同規模的保薦人進行了主題視察(註1),結果發現部分保薦人的工作出現了若干缺失,其內部系統和監控制度亦有不足之處,包括:
就上市申請人業務所進行的盡職審查有欠妥善;
於上市申請過程中向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作出有問題的資料披露;
沒有就盡職審查備存適當的文件紀錄;及
有關保薦人工作的內部系統和監控制度不足之處。

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先生(Mr Martin Wheatley)表示:"保薦人在首次公開招股活動中擔當重要角色,他們應緊密參與編製上市文件。保薦人須向投資者提供上市申請人真實、準確及完整的資料,使投資者可作出有根據的投資決定,保薦人的工作在當中發揮關鍵作用。"

韋奕禮先生續說:"證監會將繼續監督保薦人的工作,亦可能會在不久後檢討保薦人工作所需承擔的責任。"

證監會不時對保薦人進行例行視察。證監會於2007年1月實施有關規管上市保薦人的指引(註2),其後並成立保薦人視察專責小組,今次是證監會自該指引生效以來首次進行的保薦人主題視察。詳細視察結果載於《保薦人主題視察報告》,可於證監會網站取覽。



備註:

1.  證監會於2009年下旬成立內部專責小組,至今已對17家持牌保薦人進行主題視察,視察重點為保薦人在首次上市申請中執行的工作。
2.  《適用於申請或繼續以保薦人和合規顧問身分行事的法團及認可財務機構的額外適當人選指引》於2007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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