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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風口論” :誤導了無數的創業企業

來源: http://www.iheima.com/space/2016/0224/154385.shtml

導讀 : 我們天真的認為,因為熱門,就會有各種助力,我們只要懂得借勢,就可以成功。但這句話,誤導了無數的人。

經常聽見大家說風口,然後號召大家都去向風口,好像一晚了,就沒有你站立的位置了,然後大家就一窩蜂地擠向某個領域,然後就大批大批地死去。

我突然覺得,風口這個詞,可能並不是什麽好詞。

到底什麽是風口,風口能吹起多少豬?

當雷軍說出“只要站在風口,豬也能飛起來”這句話時,我不知道他到底是什麽意思,但其後果是顯而易見的,顯而易見,這句話誤導了無數的創業者。

他的本意或許是,只要抓住了好的機遇,即便是豬也能成功。但是,在後來的傳播當中,我們慢慢將其理解成了熱門行業、熱門領域。我們天真的認為,因為熱門,就會有各種助力,我們只要懂得借勢,就可以成功。

但事實是,既然已經熱門,就意味著各種競爭,我們又從哪里去獲取這些外力?資本從哪里來,人才從哪里來,產品和技術從哪里來?大家都在搶,憑什麽你可以成為那頭幸運的豬?

很顯然,風口其實是刀口,當某個熱門領域無數創業者削尖了腦袋想要往里擠的時候,他們削尖的腦袋事實上已經變成了一把刀,因為布滿了刀,風口這時其實就已經成了刀口。

而站在風口的豬,其命運可想而知,不是被殺,就是被閹,逃過這兩種命運的,也是傷痕累累倉皇出走。

實踐證明,風口之外有更多機會

回顧互聯網和電商歷史,我們發現一個驚人的事實,而恰恰是在還沒進入到風口,只有少數人看好某個領域的時候,才有人成功了,才有人獲得了更多的發展機會。

相信大家記憶尤新的是,當2005年左右大家都還沒有特別看好淘寶的時候,第一批做淘寶的人,因為傳統電商還不在風口,所以他們賺了個盆滿缽滿,現在的大多數淘品牌就是在那個時候成長起來,並逐漸發展壯大的。如果到了電商風口時期,即便是整個阿里,他們還能不能成功,真的很難說。

馬雲為什麽可以成功,因為那時電商讓人感覺不可思議,所以沒人敢於去嘗試,所以完全是一個空白。

不僅電商,BAT的其他兩個小夥伴騰訊和百度或許也是如此,他們的成功恰好是因為在他們開始發展的時候,我們大多數人都還沒反應過來,把空曠的出口留給了他們,而不是風口。

門戶網站、遊戲行業、網絡文學、視頻網站、論壇社區......,所有這些互聯網新生事物,在第一次互聯網浪潮里湧現的這些成功的企業,也無一例外不是這樣。回頭想想,是不是我們大多數人都還沒反應過來,就看到他們已經成功了。如果我們在他們剛剛發展的時候就都明白過來了,就都投入到了這些領域,從而造就一些所謂的“風口”,結局怎樣,還真不好說。

筆者甚至認為,BAT等為什麽可以幾家獨大,基本上一家就獨占了某個領域的半壁江山?正是因為他們開始發展的時候,因為處於冷門,而不是所謂的風口,所以他們才有更多的機會利用更多的資源來發展自己。正如餵豬一樣,如果飼料只有這麽多,而豬多了,自然大家都只能長這麽大。

實踐證明,這些所謂的風口沒吹起過什麽豬,只死了無數的企業

而與之相反,其實一個領域一旦進入到風口時期,就是出現大洗牌、倒閉潮的時候,所以,我不得不認為,風口其實就是創業的謀殺者,風口造成了各種企業和各個行業的死亡和倒閉不說,但你們知道嗎?正是我們造出來的風口,也造成了各種創業資源的巨大浪費,也間接加劇了傳統行業的發展困境。

不是嗎?因為風口的出現,人才緊缺了,成本提升了,競爭加劇了。我們經常說顛覆,比如說因為電商風口的出現,傳統商業如門店倒閉了,所以造成了電商對傳統商業的顛覆。殊不知,可能門店倒閉的原因很大一部分就在這里。

所以,風口不僅扼殺了傳統企業的生存空間,也造成了新興企業的死亡。

我們說微商風口的時候,微商倒閉潮來了,據說90%的微商死了。

我們說O2O風口的時候,O2O倒閉潮來了,從生鮮到上門服務,從餐飲到洗車......,大家蜂擁而上,然後集中倒地。

我們說P2P風口的時候,也是如此,甚至有企業家把自己玩進了監獄。

現在,我們又開始說互聯網+風口,說農村電商風口,說VR風口了。是的,這些都必然是風口,而可以想見,未來你要去這些風口,特別是,如果要拋棄原有產業進入的話,其命運可想而知。

創業,應躲開風口,有做百年企業的心態

筆者認為,創業不應該是什麽熱門做什麽,而是想清楚自己的優勢,立足於自己的資源,以把自己做成百年企業為奮鬥目標。

做百年企業的態度應該是怎樣?是面對誘惑能淡然處之,是面對困境能咬牙挺之。在這樣的心態之下,我們有的時候甚至要懂得避開風口,因為風口也許也就意味著風險。

至於具體怎樣才能成為百年企業,方法和道路我無從說起,但思路或許應該是以下幾個方面:

1、深入挖掘原有產業潛力,將原有業務做大做強。這是基礎,我們應該埋頭原有業務,而不是左顧右盼,甚至在原有業務遇到一點挫折的時候就全盤放棄,改為進入一個你完全不了解的領域,去趕所謂的風口。

2、時刻掌控最新技術和工具,並利用其對自身和原有業務進行深入的查漏補缺,缺什麽就補什麽。這意味著,我們也不應該故步自封,而應該時刻站在潮流的前線,對風口有清晰的了解,並充分讓風口為己所用,讓在風口出現的各種技術、工具、方法成為推動企業發展的動力,而不是試圖掌控風口,從而被卷進風口。

3、夯實基礎後,擁有實力後,然後再考慮跨界,充分結合企業優勢和行業特點,利用周邊資源,而不是盲目追逐風口,進行新的創業。

總而言之,對待風口的態度,我們應該是冷靜而淡定的。“千磨萬擊還堅勁,任爾東西南北風”,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真正擁有借勢的能力,即便真正站在了風口,也才有實力抵擋住十二級臺風,不被臺風吹上半空,摔個臭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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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企整頓票代行動升級 “去哪兒”機票CEO反思與航司溝通太少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6/03/4760982.html

航企整頓票代行動升級 “去哪兒”機票CEO反思與航司溝通太少

一財網 陳姍姍 2016-03-13 11:01:00

本周末,“去哪兒”網機票事業部的員工們,陸續收到了新任“去哪兒”機票事業部CEO丘暉的一封郵件,郵件對近日與航空公司之間的產生的問題進行了“自我檢討”,並強調將加強機票代理商監督和提升消費者服務保障,同時任命新的去哪兒網機票事業部副總經理,全面負責與航空公司以及周邊關系的合作溝通。

“最近我常常反思,夜不能寐,雖然我們一直在做監管和建設,能力還在提升,但與航空公司溝通太少。近期,我們要在這方面大力投入,而且堅定地與航空公司站在一起共同整治。 ”

本周末,“去哪兒”網機票事業部的員工們,陸續收到了新任“去哪兒”機票事業部CEO丘暉的一封郵件,郵件對近日與航空公司之間的產生的問題進行了“自我檢討”,並強調將加強機票代理商監督和提升消費者服務保障,同時任命新的去哪兒網機票事業部副總經理,全面負責與航空公司以及周邊關系的合作溝通。

今日,“去哪兒”網又發出關於整頓凈化機票代理銷售市場的公告,列舉了多項措施,與航空公司一起對不規範經營的代理商予以處理。

已處罰91家不合規供應商

今年一月,此前擔任去哪兒機票事業部COO和高級產品總監的丘暉晉升為機票事業部CEO,向去哪兒網CEO諶振宇匯報。

在這封內部郵件中,丘暉指出,在過去的時間里,公司一直在加大投入做兩件事情,首先加強機票供應商監管和整頓供應鏈,再就是保障消費者服務體驗,堅決要求機票代理商合法合規經營。 “但是,春運前後也遇到了一些問題,我們的服務能力和代理商監管還有瑕疵,造成了消費者的投訴,也影響了我們與合作夥伴航空公司的關系。在此,我作為事業部CEO給大家檢討。”

丘暉透露,”近期,我發起了自查,配合航空公司一起凈化市場,處罰了91家有不合規行為的供應商,下線了21家有嚴重違規行為的供應商並要求整改,清退了2家嚴重違規服務惡劣的供應商永不合作。”

在接下來的時間里,丘暉稱也將會把加強機票代理商監督和提升消費服務保障作為最重要的工作。“如後果嚴重,將從我本人開始進行罰款,延伸到事業部管理層。

與此同時,經與公司管理層溝通達成一致,丘暉將任命鄭亞軍為去哪兒網機票事業部副總經理,全面負責與航空公司以及周邊關系的合作溝通,並強調去哪兒網CEO諶振宇和他本人都會更多地參與。

今日,“去哪兒”網又發出關於整頓凈化機票代理銷售市場的公告,稱由於平臺聚合的性質,個別機票代理商的不規範經營,損害了消費者權益,對去哪兒網及合作航空公司的聲譽也造成了不良影響。在此,去哪兒網進行深刻檢討。

同時,為進一步規範平臺上的代理商,與航空公司一起凈化機票代理銷售行業,切實為旅客提供公正透明的市場環境,去哪兒網已啟動整頓凈化機票代理銷售市場專項行動,並主動與航空公司一起對不規範經營的代理商予以處理。

整頓代理人再升級

這一郵件的發出,與新年以來,航空公司與“去哪兒”之間的一系列“火花”不無關系。

2016年一開年,九大航企陸續宣布暫時關閉“去哪兒”網上的官方旗艦店,截止到目前仍未在去哪兒上恢複。

當時,航空公司們稱撤出的理由是,收到大量關於去哪兒網的旅客消費投訴,涉及加價銷售機票、擅自變更機票使用條件、多收退票或改期費用及航班時間變更不通知等內容,損害了旅客權益。而這些問題主要是平臺上不規範的機票代理商所為。

進入3月後,航空公司的整頓行動進一步升級。首先是國航下發通知,為保障旅客的合法權益,杜絕客票銷售欺詐事件再次發生,加強對國航代理人的管理,國航決定與去哪兒網共同對國航代理人開展專項整治,共同建立代理人在去哪兒網平臺銷售管理流程,規範銷售準入、退出及旅客服務評價機制。

在管理規定出臺前,自3月1日起暫停國航授權代理人通過去哪兒網銷售機票;在暫停銷售期間,凡發生旅客投訴去哪兒網,查證為國航授權代理人所為,將取消其國航代理資格。

兩天前,海南航空及海航集團旗下的福州航空也開始下發“跟進”通知,稱將開展銷售代理專項整治工作,建立代理人在去哪兒網平臺銷售管理流程,規範銷售準入、退出及旅客服務評價機制。

在管理規定出臺前,自3月14日起暫停海航授權銷售代理通過去哪兒網銷售機票。在暫停銷售期間,凡發生旅客投訴去哪兒網,查證為海航授權銷售代理所為,將取消海航代理人資格。

記者查看“去哪兒”網發現,目前國航在“去哪兒”網上的機票銷售的確基本已經下架,不管是旗艦店還是代理銷售的產品,不過,通過“去哪兒”網搜索跳轉到國航自己的官方網站仍可以顯示。

OTA與平臺能做什麽

當然,航空公司提到的問題,並不是去哪兒一家平臺上存在的問題,根據消費者網的調查統計,消費者由於操作失誤、突發情況改變行程等情況,被扣去高額退改票費的投訴,占到2015年在線旅遊投訴總量的63.57%。

多位行業內人士對記者指出,上述投訴,與整個行業爆發式增長下,相關產業鏈的監管及互聯網化不成熟也有關系,目前,上述問題也引起了其他OTA和平臺的重視,希望通過技術手段和加強監管與賠付來緩解矛盾。

比如攜程就在春運之前推出“訂票無憂”承諾,如旅客在春運期間遇到“到場無票”的情況,攜程保證將在20分鐘內免費為旅客重新預訂機票,保證順利出行;如原航班已無座位,則將盡力在20分鐘內提供解決方案,並給予賠付承諾。如查明是人工差錯,攜程向旅客退一賠一,如是供應商違規導致,向旅客退一賠三。

而在“去哪兒”網今日發布的“關於整頓凈化機票代理銷售市場的公告”中則強調,將堅決要求平臺上的機票代理商必須按照民航局、航空公司等法規及公司服務規範,合規經營,為消費者提供合規產品與標準化服務。

同時,堅決要求所有機票代理商必須遵循行業監管部門與航空公司制定的銷售準入、退出機制。必須擁有中國航空運輸協會、國際航空運輸協會等有效資質,必須獲得航空公司的產品銷售認可,一經核查出資質未在有效期的代理商,將予以下線清退。

此外,堅決要求所有加入平臺的機票代理商必須為消費者提供合規的出票、退改簽服務。一旦發現不合規行為,去哪兒網將優先保障消費者,啟動先行賠付保障機制。同時,去哪兒網將對代理商予以嚴厲處罰,嚴重者中止合作。

去哪兒網重申,將繼續從機票出票、出行、退票、退款、報銷等環節全面保障消費者的權益,為消費者提供先行賠付保障。例如,如果出現機票代理商未按訂單出票,去哪兒網將立即為消費者出票,承擔出票差價並先行賠付消費者500元。如因機票代理商原因導致消費者無法正常辦理乘機,去哪兒網負責保障消費者成行,承擔差價並先行賠付消費者500元。消費者提交退票申請後,如因退款拖延造成消費者經濟損失,去哪兒網將立即予以先行賠付。

阿里旅行則推出標準化退改簽的“放心飛”服務標準,通過技術手段將退票操作標準化。簡單來說,當乘客在需要退票時,只需要在阿里旅行客戶端一鍵提交請求,後臺即按照嚴格對齊的航空公司退改簽標準政策執行退票動作,退票成功後即將錢款退還至購票人的支付寶賬戶,避免高額退票費的貓膩和返還錢款的拖延。

對於按航空公司規定必須繳納的退票費,阿里旅行也推出“退票險”,購票人如果提前購買了該險種,不得不繳納的那部分退票費也可以獲得80%的賠付,把損失降到最低。

“標準化退改簽和退票險是緊密相關的,只有執行了標準化的退改簽政策,才能有退票險的保障,如果連退票費收多少都是隨便定的,保險公司也不敢跟平臺合作推出這樣的保險產品”,阿里旅行副總裁偉斌指出,“看似簡單的操作結果,背後其實是一條生產線,只有這樣才能從本質上解決退改簽的亂象”。  

而對於互聯網機票銷售平臺的規範管理,東方航空(600115.SH)總經理馬須倫建議完善對互聯網銷售平臺管理的規章制度,比如,平臺公司要有內部管理標準,給平臺公司提供機票供應的銷售代理人要有門檻,對代理商要有誠信評估,再者,必須加大執法檢查的力度,通過多方共同努力,切實保護好消費者權益。

 

附:去哪兒機票事業部CEO丘暉的內部郵件:

機票事業部的同學們: 今天是我接任CEO帶領大家為機票業務奮鬥的第60天,我們攜手度過了春運大關,經歷了市場的波動,繼續通過技術和產品創新。謝謝大家。

去哪兒網的企業文化始終是消費者第一,合作夥伴第二,去哪兒網第三。 在過去的時間里,我們一直在加大投入做兩件事情,首先加強機票供應商監管和整頓供應鏈,再就是保障消費者服務體驗,堅決要求機票代理商合法合規經營。 但是,春運前後也遇到了一些問題,我們的服務能力和代理商監管還有瑕疵,造成了消費者的投訴,也影響了我們與合作夥伴航空公司的關系。在此,我作為事業部CEO給大家檢討。

最近我常常反思,夜不能寐,雖然我們一直在做監管和建設,能力還在提升,但與航空公司溝通太少。近期,我們要在這方面大力投入,而且堅定地與航空公司站在一起共同整治。 近期,我發起了自查,配合航空公司一起凈化市場,處罰了91家有不合規行為的供應商,下線了21家有嚴重違規行為的供應商並要求整改,清退了2家嚴重違規服務惡劣的供應商永不合作。

在接下來的時間里,我將會把加強機票代理商監督和提升消費者服務保障作為最重要的工作。如後果嚴重,將從我本人開始進行罰款,延伸到事業部管理層。 經與公司管理層溝通達成一致,我將任命鄭亞軍為去哪兒網機票事業部副總經理,全面負責與航空公司以及周邊關系的合作溝通,去哪兒網CEO諶振宇和我都會更多地參與。

長期以來,去哪兒網作為一家技術驅動型公司,致力於建立一個為整個旅遊業價值鏈服務的生態系統。 今年去哪兒網將順應政策進行改變,將引領整個產業鏈去更好得滿足消費者的需求,力爭以科技來提升服務。 在全球都在談論互聯網+的今天,在線旅遊已經進入春天,正面臨前所未有的巨大機遇。3月5日,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強調,“將落實帶薪休假制度,加強旅遊交通、景區景點、自駕車營地等設施建設,規範旅遊市場秩序,迎接正在興起的大眾旅遊時代。”這對去哪兒網等中國旅遊企業來說,是極大的鼓勵與機遇。

3月10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兩會期間看望政協民建、工商聯界委員時,又重申“兩個毫不動搖”,即必須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公有制經濟、非公有制經濟應該相輔相成、相得益彰,而不是相互排斥、相互抵消。這一席話無疑是對包括去哪兒網在內的民營企業的一味“定心丸”。 今年也是中美旅遊年,習近平總書記指示,要大力吸引國外遊客來華,同時也要把中國遊客引向海外。我們的國際機票及海外版機票業務,大有可為。 去哪兒網是一家獨立運作的上市公司,無論是機票事業部1000多名充滿激情的年輕造夢者,還是整個去哪兒網8000多名員工,始終在為共同的使命而努力。 這是我們的時代,未來將會更加精彩!

3月12日

丘暉 機票事業部CEO

去哪兒CEO諶振宇回複的郵件:

Hi all,看到丘暉的郵件,我想和大家說幾句。

首先,丘暉領導的機票事業部反思是很正確的,同時不僅是機票,包括我在內的整個公司都需要反思。希望同學們忘記過去的榮耀,重回初心,順應新時代和新環境。 11年前,當我們建立去哪兒的初心就是,通過科技改變了人們的旅行方式,為消費者提供更完美更優質的服務。用戶第一,客戶第二,去哪兒第三是我們不變的企業文化。

如今, 去哪兒作為一家獨立的上市公司,無論是機票事業部1000多名充滿激情與創意的年輕造夢者,還是整個去哪兒網8000多名員工,從加入去哪兒網的第一天開始,我們始終在為共同的使命而努力。在諸多變化、機遇與挑戰面前,我堅信我們會齊心協力,攜手整個行業繼續為旅行者造夢,聰明所有人的旅行。

Best wishes!諶振宇

去哪兒網關於整頓凈化機票代理銷售市場的公告

近期,由於個別機票代理商的不規範經營與服務疏漏,導致消費者在購買機票後產生售後服務問題。去哪兒網是一家第三方平臺,運用搜索比價技術聚合了眾多代理商與航空公司。平臺在給消費者帶來便利和優惠的同時,也承擔著平臺監管責任。

由於平臺聚合的性質,個別機票代理商的不規範經營,損害了消費者權益,對去哪兒網及合作航空公司的聲譽也造成了不良影響。在此,去哪兒網進行深刻檢討。

去哪兒網始終將消費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對於遇到問題的消費者,去哪兒網均已在第一時間啟動消費者保障,並對消費者進行先行賠付。

為進一步規範平臺上的代理商,與航空公司一起凈化機票代理銷售行業,切實為旅客提供公正透明的市場環境,去哪兒網已啟動整頓凈化機票代理銷售市場專項行動。

第一,去哪兒網堅決要求平臺上的機票代理商必須按照民航局、航空公司等法規及公司服務規範,合規經營,為消費者提供合規產品與標準化服務。

第二,去哪兒網堅決要求所有機票代理商必須遵循行業監管部門與航空公司制定的銷售準入、退出機制。必須擁有中國航空運輸協會、國際航空運輸協會等有效資質,必須獲得航空公司的產品銷售認可,一經核查出資質未在有效期的代理商,將予以下線清退。

第三,去哪兒網堅決要求所有加入平臺的機票代理商必須為消費者提供合規的出票、退改簽服務。一旦發現不合規行為,去哪兒網將優先保障消費者,啟動先行賠付保障機制。同時,去哪兒網將對代理商予以嚴厲處罰,嚴重者中止合作。

第四,去哪兒網已經發動全面自查行動,並主動與航空公司一起對不規範經營的代理商予以處理。目前已經處罰了91家有不合規經營行為的代理商,下線了21家嚴重違規的代理商並要求其整改,清退了2家嚴重違規服務惡劣的代理商永不合作。

第五,去哪兒網鄭重重申消費者保障計劃,將繼續從機票出票、出行、退票、退款、報銷等環節全面保障消費者的權益,為消費者提供先行賠付保障。例如,如果出現機票代理商未按訂單出票,去哪兒網將立即為消費者出票,承擔出票差價並先行賠付消費者500元。如因機票代理商原因導致消費者無法正常辦理乘機,去哪兒網負責保障消費者成行,承擔差價並先行賠付消費者500元。消費者提交退票申請後,如因退款拖延造成消費者經濟損失,去哪兒網將立即予以先行賠付。

未來,去哪兒網將與航空公司一起持續對機票代理商進行排查監管,共同規範市場,推進在線機票銷售市場的凈化,為消費者提供航空公司認可的產品與服務。誠摯歡迎社會各界對去哪兒網平臺所提供的產品與服務予以監督,幫助提升服務質量。

去哪兒網
2016年3月13日 

編輯:陳姍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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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前員工創業失敗反思:別扯風口論了!

來源: http://www.iheima.com/analysis/2016/0323/154824.shtml

導讀 : 潮起潮落間,無數O2O項目化為泡影。櫻桃科技的敗落具備代表性。在最高潮時做出最瘋狂的選擇,恰恰為此後的失敗埋下了伏筆。

試錯人:邵華強

項目名稱:櫻桃科技

主營業務:上門早教O2O

試錯時間:2014年10月~2015年10月

臺風能把人高高吹起,也能把人摔得粉碎。

本期小敗局主人公邵華強,是在O2O最熱、燒錢最盛、資本市場最為瘋狂的時刻進入該領域做上門早教項目的。但此後,他既選錯了起步價格,又遭遇了資本市場寒潮和投資人反悔。接連打擊下,他步步敗退,最終解散了團隊。

回望坎坷創業路,如今的邵華強已有了更多反思。在他看來,無論外界環境如何變化,CEO都應有一個強大的領導力以凝聚團隊向前看,而自己在這方面還很不夠。

下為櫻桃科技創始人邵華強對i黑馬的口述。

追逐臺風口

創業前我在小米公司工作了3年多,主要在米聊團隊,產品開發、設計、運營都做過,但心里一直想自己做些事情。

2014年3月,米聊團隊和負責遊戲App運營的瓦力團隊整合。趁此機會,我迫不及待地辭了職,拉著一幫人出去做了一段時間的智能硬件創業,產品包括老人手機、智能血糖儀等。

但我畢竟是做線上產品出身的,沒有智能硬件方面的基因和經驗,大量環節無法駕馭,所以這個項目當年8月中旬就告吹了。

那個時候,我們有一名團隊成員的兒子被診斷患有感覺統合失調癥,我很好奇,就和他兒子一起到早教中心去看了下。之後我和早教中心的老師了解了這個癥狀,網上也查了些資料,我才意識到其實大部分都市兒童都有這個癥狀。這成了我下次創業的思想源頭。

感覺統合失調是指你的大腦與你的身體出現不協調的情況,比如你會發現有些小孩上課聽不進去,在教室亂跑。這並不是說小孩本身就是這樣,而是小孩的大腦還處於沒發育完全的狀態。

我們小時候很少出現這種問題,因為天天在外面跑,接觸大自然,大腦處於正常發育的狀態。現在許多小孩在都市中長大,大部分時間關在鋼筋水泥里,缺少自然環境的培育,很容易錯過0~6歲的大腦發育黃金期,而如果在6歲之後再去培養這種協調能力,就比較遲了。

我和我的合夥人決定實地考察一下這個行業。之後我們走訪了很多早教門店,還在那個小孩上課的早教中心做了2個月的幫工。

做幫工時,我們看到這麽一個現象:這個早教中心有近100平米大小,學生有二三十個,每次上課前熱身,孩子和家長圍成圓圈做互動活動。如果中途一個孩子哭了,老師很難為了他停止課程去細心安慰,畢竟老師的職責是在有限的時間內按計劃上完這節課。

但一個人的成長過程是不可逆的,特別是0~6歲時,孩子的腦部發育度能夠達到80%,悉心教導不可或缺。所以我們想,1對1的輔導會比大班上課更有效果。

早教中心還有一個租金成本問題。一般早教中心需要建在商場這類有高人流量的地方,但大商場的租金特別高。比如北京市內大商場,按照1平米日租金14元計算,300平米就是4200元,一年近400萬元。這麽高的投入,我們難以承擔。

那段時間,我有很多朋友在做上門美甲、上門推拿等O2O創業項目。受他們影響,我們選擇了用上門O2O的方式做早教。

不過,當教學場景發生變化時,教學內容也得跟著變。為此我們聘用了一個兒童心理學博士和一個教育學博士幫助設計教程。課程內容分運動和認知兩大類,下設語言、認知、感知整合、社交、運動等6個模塊。

這時已經到了2014年11月,我們通過大範圍路演,有幸與某投資人相識,成功獲得後者數百萬元天使投資。之後我們開始招收早教老師。另外我組建了一個5人線上團隊,專門開發、維護我們的微信公眾號。在微信公眾號上實現課程管理、約課等功能。

那時整個創投市場和O2O領域已非常火熱,我們像踩在了風口上一樣,非常興奮。

形勢急轉直下

2015年1月,產品上線了。為了把訂單量快速擡上來,我們把價格定為99元/1節課。用戶基本是每周上1次課(購買時以1年或1個季度為單位,一個季度12節課)。但這個價格設定是個Bug,定價太過便宜了,遠低於我們的成本。

先來算一筆賬:我們給老師開的保底工資是5000元/月,而老師一個月上的課只有20節左右,有的甚至更少。以20節課為標準,平均一節課我們就得付給老師250塊錢的人工成本費,這大大超出我們99元的定價。再加上社保、房租、交通費補貼,以及上線時做的1元體驗活動,成本就更高了。

我們確實被當時狂熱的創業大環境影響了,太過樂觀,人也很是浮躁。起步階段定這麽低的價格,也是受到了那時創投圈普遍想法的影響:快速把規模燒起來,再融下一輪。現在想起來都覺得挺扯淡的。

在融資過程中,也有投資人說過這個問題。經緯創投的投資人就建議我們再把商業模式梳理梳理。但我們不可能把價格一次性拔高,只能慢慢調整。此後到2015年6月之前,我們調了6次價,最終從99元提到了249元。

調價顯然會降低獲客速度,但每一次公示調價,此前價格的訂單反而發生了增長,這成了一次次變相的促銷。當然,這同樣不可持續。等到後期融資失敗的時候,我們也就沒法支撐下去了。

2015年3月~5月是我們最興奮的階段。那時我們得到了資本市場很好的反饋,投資機構都覺得O2O的市場形勢一片大好,而且給出的融資offer均高於500萬元。

在那3個月的時間里,我們總共接到了3個確切的投資offer。其中一位投資人對我們非常熱情,幾乎是斬釘截鐵地告訴我們,太棒了,你就是我們要找的創業者。見完面之後,他還發給我一段語音說,不用再找其他投資人了,我們投定你了,過兩天我們就簽協議。

那個時候我覺得自己受到了很大的認可,一種興奮、驕傲的感覺就油然而生了。回到公司後,我還把他發給我的語音放給整個團隊聽,他們都說,這個投資人太棒了。為此,我們就把其他投資機構給的offer都拒絕了。

出乎意料的是,當後期我們再聯系這位投資人時,他的想法變了。他說他們還有其他考慮,需要再等等。之後再聯系他,就基本沒有回應了。

我們和其他投資人的聯系其實一直沒有中斷過。但到了6月,我們就發現,資本市場的風向有變化了,投資人都開始持觀望態度,沒有3月時的投資熱情了。我們很焦急,焦急到想強求那位投資人履行承諾。那時我幾乎無法接受,認為他們言而無信,但過了這個坎之後我才慢慢醒悟過來,萬事強求不來。我們的天使投資方也在勸說我們,希望不要強求。就這樣,3個融資機會全部喪失。

天使投資方前期幫了我們很多,但到這時也已毫無辦法。後期我們求他們幫忙,他們也只是拖著。我估計投資人們對於我們的行為已經見多了,而且大家都是成年人,願賭服輸吧,再去強求也沒有意義了。

接下來就是那次A股股災,整個資本市場進入寒冬,我們原本高漲的士氣一落千丈。

領導力自省

業務發展到頂峰時,我們的用戶達到了200個,老師招了24個,但用戶越多,我們虧得越多。

那時我們開始想辦法做些地推活動來提升用戶規模。比如2015年5月,我們在玲瓏山小區做了一次地推。但我們逐步意識到,通過地推方式得來的粉絲無法大量轉化為我們的付費用戶,而且每次做地推都需要付出一定成本,比如要向物業繳納場地費。

沒辦法,為了縮減成本,我們開始裁人。2015年6月,我們只裁了幾個老師;到了8月,我們把所有老師都裁撤了。

那時我還存有些許幻想,認為剩下的團隊(主要是線上團隊)還是可以做出一些事情的,所以為了養活這個團隊,我們開始接軟件外包業務。但後來我們發現,外包也無法掙錢,因此最後只能將團隊徹底解散。

創業那段時間,特別是2015年6月,我非常焦躁,甚至對團隊發過很多次脾氣。畢竟我把這個項目當作自己的孩子,眼睜睜地看著它一步步走向死亡,那種感覺是極其難受的。

這種焦躁情緒一直到項目解散後才真正化解。

回想自己的創業經歷,我覺得自己沒有扮演好CEO這一角色,沒有匹配上他應有的能力。

這是我平生第一次真正做CEO。走過這段歷程後我才知道,做CEO並不像創業雞湯里說的那樣,“找人找錢找方向”就夠了。你還要註冊公司、買辦公設備、算工資、上社保、交稅、處理員工吵架、處理員工請假、加薪等,有一萬件細碎的事情等著你。

但不管你怎麽去看待,事情還是那些事情,它終究會發生,你該去面對的時候還是得去面對。後來我開始從自己身上找原因。

現在想起來,創業這個事其實老大特別重要,他需要有寬廣的心胸、強大的自我管理能力、高漲的創業激情,如此種種,把這些素質綜合在一起,就是領導力的問題了,也就是如何讓團隊始終保持齊心。

這次創業剛開始時,團隊的心還是齊的,大家懷有同樣的願景。但到後期,願景被現實打得七零八落,心就收不起來了。

強悍的團隊不是這樣。蔡崇信當年是放棄華爾街百萬年薪跟著馬雲去做事的,那個時候馬雲已經失敗了,但團隊里的所有人還是願意跟著他一起幹,最終大家一起成了事。

能在項目失敗的情況下保持團隊不解散,保持團隊齊心,確實需要強大的領導力,但顯然我還不具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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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紅效應」下的企業反思 ——《蝙蝠俠對超人》觀後思考

2016-04-11 TWM

《蝙蝠俠對超人:正義曙光》全球賣出高票房,電影中的蝙蝠俠與超人,猶如企業端的「既有產品」,在面對全球商品差異化有限的困境下,如何走出勝局,值得深思。

電影演的是劇本,但看電影的人可以從電影裡看到電影外,只要有心,電影內魔鬼裡的細節,處處可引出電影外「成就飛揚」的啟蒙,我觀賞《蝙蝠俠對超人:正義曙光》電影,仍作如是觀。

美國知名電影網站IMDb票選二○一六年最期待的十大電影中,三月二十五日上映的《蝙蝠俠對超人:正義曙光》名列第一,在全球漫畫迷高度期待下,上映後以全球首周末四.二四億美元(美國本土一.七億,海外二.五四億美元),成為史上三月票房最高電影。

《蝙蝠俠對超人》評價雖正反兩極,但仍帶出高票房,本文由工作夥伴陳俊佑(一九七六年∼,中山大學企管系)、鄧謦瀚 (一九八八年∼,成功大學資源工程研究所)、 江若寧(一九九○年∼,台北大學經濟學系)和我於觀賞後共同撰述,與讀者共思:一、「口紅效應」發酵,印證全球經濟不景氣:以中國為例,三十二大城市平均月薪六千五百元人民幣,而看一場電影僅三十至八十元人民幣,買一套雅詩蘭黛口紅也才三百元人民幣,當經濟不景氣時,消費者自然寄情於此,這是一種療癒效應,詮釋「經濟不景氣」下人心的折射。

一六年陸股一至二月跌幅二四%,但二月中國電影票房達六十八.七億元人民幣,年增六七.二%,創單月新高,其中周星馳執導的《美人魚》大賣三十一.七億元人民幣,也創中國電影賣座新高,「口紅效應」確實出現。

美國亦同,美國英雄漫畫崛起於一九二九年經濟蕭條期,當時犯罪率大幅攀升,漫畫中的英雄人物除暴安良,為人們帶來希望,尤其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一九三九年至一九四五年)超人、蝙蝠俠、美國隊長等陸續出現,更創造美國漫畫黃金時期。

當下好萊塢兩個陣營:時代華納所屬的DC Films(正義聯盟)及迪士尼所屬的MARVEL(復仇者聯盟),正逐步再把美漫英雄推向顛峰,這是全球電影娛樂在低經濟成長迷霧中,成為人們紓解生活壓力小確幸的必然方向,企業經營投資或股市投資者思考標的,都不能忽視這樣的內容走向。

二、電影需要新故事,同樣地,產品也需要新包裝:過去蝙蝠俠電影的反派角色如小丑、班恩等,幾乎都與蝙蝠俠一樣飽受身心創傷,同為罪惡世界裡的受害者,他們最後都選擇極端方式表達對現實的不滿,由受害者轉變為施暴者,破壞秩序、殺人如麻,複雜的人性黑暗面戰鬥,一直是蝙蝠俠電影的編劇模式。

《蝙蝠俠對超人:正義曙光》讓舊電影新包裝了,這次故事反派角色換成擁有神力的超人,並經由蝙蝠俠與超人的對決,點燃英雄間戰鬥火花,創造了「新故事」,全球賣出高票房,電影中的蝙蝠俠與超人,猶如企業端的「既有產品」,企業在面對當下全球商品差異化有限的困境下,如何走出勝局,這部電影確能給企業家「舊產品新包裝」經營方向的無限思考空間。

三、無人駕駛飛機,從軍事用途到商業用途,進而進入日常生活,無人自動化內容正帶出人類面對環境的調適:一九二○年代,無人機首度問世,從軍事領域初發,隨資通訊技術普及,無人機漸朝向商業應用。

一三年亞馬遜執行長貝佐斯(一九六四年∼)提出「Prime Air」無人機送貨計畫,大幅縮短送貨時間至三十分鐘內,美國無人機新創公司Flirtey,更已能將包裹用無人機自動順利送達八百公尺遠的市區住宅,商業應用進入實務端。

而全球海灘釣客,在面對環境汙染近海無魚環境下,也已運用無人機代拋釣線、魚餌到四、五百公尺外,從生活端,也看到無人機應用範圍的蔓延。

一六年美國CES大展中,三星、LG推出家電結合Smart系列平台成為控制媒介,如自動洗碗機、烘衣機、電視及冰箱,或透過手機遠端啟動洗衣機、汽車發動,無人自動化內容商機正開啟人類全新的生活環境,企業家全球征戰,企業板塊的布建都不能疏漏這塊內容。

四、電影推出後的周邊商品大賣,就如同產品賣出後的「耗材、售後服務財」大賺一樣,商戰,無論在任何產業,都要進入全方位思考:電影結束,商戰方始。一四年(電影、卡通、運動員等)人物角色的授權商品帶出超過二四一○億美元商機,如MARVEL被迪士尼購併前,授權營收二.九億美元,占總營收四三%,是重要獲利來源。

一五年美國電影周邊商品收入即占電影總收入高達七○%,蜘蛛人、復仇者聯盟、蝙蝠俠系列平均創造十億美元周邊商機,星際大戰系列更高達三二○億美元,一部電影放映,能呈現如此多角度的收益源,就企業經營勝戰論,都該有此內容。

電影裡的蝙蝠俠,雖被形塑出具殘酷的生存智慧,並為達目的不擇手段,而引來相當多的觀後負評,但電影裡所陳述出的,蝙蝠俠為對付沒人能擊敗的超人所做的一切準備,我認為非常值得台商面對中國紅色供應鏈威脅的借鏡,迎接變局。

撰文 / 呂宗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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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反思中企海外投資失敗案例:社會責任理解不到位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5010670.html

中國對外投資規模在持續增長。在“一帶一路”的推動下,預期將持續增長。

“走出去已成為中國經濟深度融入全球價值分工體系的一個主要法則,成為中國對外開放的新旋律、新常態、新階段。”在日前由深圳綜研軟科學發展基金會、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下稱“綜研院”)主辦的“2016中國智庫論壇暨綜合開發研究院年會”上,原財政部部長、綜研院理事長項懷誠說。

對於中國企業走出去的具體情況,參會的專家以水電項目為例,表示海外水電項目補償機制不到位,延續國內思路,造成當地輿論反彈,需要改進方法。

對外凈投資元年

綜研院同期發布的《中國開放褐皮書》,有詳細的數據統計。該報告顯示,2014年中國實際對外投資超過利用外資的規模,對外投資出超額約200億美元,對外直接投資存量超過萬億美元。綜研院院長樊綱表示,“2015年是中國對外投資的元年”已被廣泛接受。

樊綱進一步解釋說,以2015年為元年,是因為去年ODI(對外投資)首次超過FDI(外商直接投資),中國成為資本凈輸出國,具有元年意義。

這意味著中國已由資本輸入國轉變成資本輸出國。中國政府也制定了相應的戰略,“開放”被列為“五大發展理念”之一,提出“一帶一路”戰略、發起並成立亞投行、人民幣加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特別提款權(SDR)、自貿試驗區縱深發展等一系列重大戰略舉措,都在推動中國對外開放及走出去進程。

在此形勢下,如何創新對外直接投資的機制體制,如何從政策溝通、設施聯通、貿易暢通、資金融通等方面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相互對接,提高中國在全球經濟治理中的制度性話語權,樹立風險防範意識,提前做好投資環境和市場風險評估,建立風險規避機制和必要的保障體系都成為新的挑戰。

商務部研究院研究員王誌樂表示,從大的環境看,國際投資的環境已經改變,中國企業走出去要認識到新的治理環境,不能將舊的一套規則搬到國外,不然就會面臨各種代價。

對外投資要敬畏社會責任

對外投資增長的同時,很多國企承擔的項目在海外遇到很多阻力,甚至擱淺,造成很大的損失。在高鐵、發電站、礦產等走出去的主要項目都有案例。

李開孟表示,中國企業在外興建的水電項目涉及征地拆遷、移民安置,但是當地的安置一旦出現問題,出現罷工、集會等,就會損害了中國在當地的聲望。

李開孟說,這種情況,中國企業不能埋怨人家,而要理解國外的環境,因為國內很多想法、理念跟投資所在國不一樣,“比如國內考慮水電項目補償,就是生活水平有保障,只靠利益補償。但其他有些國家的理念上,除了經濟資本之外還有其他的資本,比如綠色資本。”

水電建設通常會對環境有影響,使得生物多樣性減少,陸生植物、水生動物減少,有些是不可逆的。李開孟建議,要充分考慮社會責任,還要改變國內通行的做法。

王誌樂認為,對外投資的環境變了,跨國公司要更多考慮全球責任。此外,李開孟建議,中國企業到海外投資要慎言國家利益,企業投資還是以經濟考量為主,並學會“國際語言”,區分公共項目和私人部門項目的不同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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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輿論風暴背後:反思和改變的時機就是現在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5009636.html

“期待百度變得和‘3Q大戰’後的騰訊一樣開放。”

在近日一場百度輿論風暴的特別討論會上,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教授呂本富這樣說。

在他看來,百度深刻反思和改變商業模式的時機就是現在,否則,“即使谷歌不進來,也晚了”。

當下,業界也對於互聯網競價排名這種商業模式展開了思考與討論:在全新的商業模式之下相關的法律是否出現滯後性?是否存在行之有效的監管機制使互聯網推廣不再成為“法外之地”?此外,對“領頭羊”式的企業是否應當有更高的道德要求?

中國互聯網協會研究中心秘書長胡鋼認為,這件事將成為一個轉折點,“對於整個搜索引擎乃至於互聯網的服務如何更加公正一些,或者說更加善良一些,也許是一個非常好的轉折點,一個標誌性的事件。”

根源在於行業競爭不充分?

“有關百度的焦點事件,過一段時間就會出現一次,每次都會談到制定徹底的解決方案,但都不能完全解決。背後的根源是什麽?我覺得首先是搜索引擎市場競爭不夠的問題。”中華全國律師協會信息網絡與高新技術專業委員會秘書長委員陳際紅在討論會上這樣說。

他提出,在一個市場之中不僅存在著競爭對手間的博弈,也存在著經營者和消費者之間的博弈。在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博弈關系里,消費者最大的談判籌碼,或者談判能力就是選擇權,用腳投票。“如果消費者對經營者不滿意,或者服務質量不能符合我的需求,我可以離開你,選擇競爭對手的服務。”

但目前國內市場的問題是,在搜索引擎市場,消費者是缺乏選擇的。“如果離開百度我們還能用誰?其他的幾個搜索引擎雖然也在提供服務,但是由於其自身的局限性,還不能起到替代作用。”陳際紅說。

事實上,一位前百度高管也在不久前表示,競爭對手的格局會令百度更有格局。

“百度在醫療領域獲得了豐厚利益,作為大企業有責任投入建設一個更健康的醫療生態,長期來看也有機會成就更大的商業利益。”上述人士說。

陳際紅提出的觀點則是,搜索引擎市場能否借鑒電信法中的非對稱管理機制,在監管上,對具有市場優勢地位的一方監管要更加嚴格,讓其他的相對較小的參與者有更大的發展空間。

能力越大責任越大

對於像百度這樣的互聯網“領頭羊”企業,是否應當有更高的道德要求?

在中國互聯網協會研究中心秘書長胡鋼看來,作為信息社會的信息入口,搜索引擎具有相當大的基礎性、公共性和社會性,那麽相應的它的經濟、法律、社會、道德、責任應該更重。

“我們處在一個大數據時代,數據信息海量、快速產生。我們去互聯網獲取有用的信息,需要一個引導者,這個引導者就是搜索引擎。”陳際紅說,所以搜索引擎實際上控制了人們獲取信息的入口,也進一步掌握了獲取信息和知識的來源。

因此,他認為搜索引擎不是普通的信息服務提供者,而是位列重要信息基礎設施(National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的範疇。

據了解,這個概念1993年9月15日,在美國政府發表的《國家信息基礎設施行動動議》這一文件中正式出現。如果一個產品或服務構成一個社會的信息基礎設施的話,考慮到其公共服務的屬性,應當承擔更大的社會責任。並且,明確了信息基礎設施的身份,就可以通過法律和標準來設定信息基礎設施應當承擔的責任。

“對於搜索引擎而言,其社會責任就是保證用戶獲得信息的公平權利,包括公眾有權獲得非扭曲、非誤導信息的權利。”陳際紅說。

而在呂本富看來,搜索服務具有準公共性質。

一是因為任何信息如果不被搜索引擎索引,相當於不存在;二是在搜索的排名中,如果不在第一屏,點擊率至少減少50%;三是搜索引擎影響一個國家的文化傳承。

“比如,法國國家圖書館館長就提醒說:有關法國大革命的文獻,英美的觀點排在前20名,也許下一代人認為主流的觀點不再是法國觀點了。有此可以看出搜索引擎確實不能作惡。”呂本富在他的微博“呂氏講堂”發文說。

不過,社交網絡的出現正在改變信息傳播的格局。呂本富舉例,“80%人的信息首先來自朋友圈,來自信任的朋友;20%的信息,不能確認時,再用搜索引擎檢索一下。 ”

競價排名是否成法外之地

在此前多個司法裁判中,百度推廣都被認為是信息檢索技術服務,而非廣告服務,因此不受《廣告法》約束。

公開資料顯示:2016年4月,北京高院發布《關於涉及網絡知識產權案件的審理指南》39條明確規定:“搜索引擎服務提供者提供的競價排名服務,屬信息檢索服務。”去年9月份剛剛通過的新《廣告法》,其中第四十四條明確:“利用互聯網從事廣告活動,適用本法的各項規定。”

去年,國家工商總局發布的《互聯網廣告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三條明確指出,“本辦法所稱互聯網廣告,是指通過各類互聯網網站、電子郵箱,以及自媒體、論壇、即時通訊工具、軟件等互聯網媒介資源,以文字、圖片、音頻、視頻及其他形式發布的各種商業性展示、鏈接、郵件、付費搜索結果等廣告。”

該辦法明確了“付費搜索結果”為廣告,至今仍在“征求意見”中,因此,“百度推廣”是否屬於廣告服務,暫屬法律空白。

對此,北京市律師協會競爭與反壟斷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魏士廩認為,只有將競價排名納入《廣告法》的監管體系中,才能徹底解決百度審查不嚴的問題。

胡鋼也提出,希望百度未來對於企業資質進行更加嚴格和詳細的審核,而不只是基於在線形式的審查。

呂本富則希望,將憤怒轉化為社會的進步。

他樂觀預計,競價排名的行為會改變;互聯網企業的法律適用問題會改變。此外,對百度而言,“主動比被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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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輿論風暴背後:反思和改變的時機就是現在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5009636.html

“期待百度變得和‘3Q大戰’後的騰訊一樣開放。”

在近日一場百度輿論風暴的特別討論會上,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教授呂本富這樣說。

在他看來,百度深刻反思和改變商業模式的時機就是現在,否則,“即使谷歌不進來,也晚了”。

當下,業界也對於互聯網競價排名這種商業模式展開了思考與討論:在全新的商業模式之下相關的法律是否出現滯後性?是否存在行之有效的監管機制使互聯網推廣不再成為“法外之地”?此外,對“領頭羊”式的企業是否應當有更高的道德要求?

中國互聯網協會研究中心秘書長胡鋼認為,這件事將成為一個轉折點,“對於整個搜索引擎乃至於互聯網的服務如何更加公正一些,或者說更加善良一些,也許是一個非常好的轉折點,一個標誌性的事件。”

根源在於行業競爭不充分?

“有關百度的焦點事件,過一段時間就會出現一次,每次都會談到制定徹底的解決方案,但都不能完全解決。背後的根源是什麽?我覺得首先是搜索引擎市場競爭不夠的問題。”中華全國律師協會信息網絡與高新技術專業委員會秘書長委員陳際紅在討論會上這樣說。

他提出,在一個市場之中不僅存在著競爭對手間的博弈,也存在著經營者和消費者之間的博弈。在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博弈關系里,消費者最大的談判籌碼,或者談判能力就是選擇權,用腳投票。“如果消費者對經營者不滿意,或者服務質量不能符合我的需求,我可以離開你,選擇競爭對手的服務。”

但目前國內市場的問題是,在搜索引擎市場,消費者是缺乏選擇的。“如果離開百度我們還能用誰?其他的幾個搜索引擎雖然也在提供服務,但是由於其自身的局限性,還不能起到替代作用。”陳際紅說。

事實上,一位前百度高管也在不久前表示,競爭對手的格局會令百度更有格局。

“百度在醫療領域獲得了豐厚利益,作為大企業有責任投入建設一個更健康的醫療生態,長期來看也有機會成就更大的商業利益。”上述人士說。

陳際紅提出的觀點則是,搜索引擎市場能否借鑒電信法中的非對稱管理機制,在監管上,對具有市場優勢地位的一方監管要更加嚴格,讓其他的相對較小的參與者有更大的發展空間。

能力越大責任越大

對於像百度這樣的互聯網“領頭羊”企業,是否應當有更高的道德要求?

在中國互聯網協會研究中心秘書長胡鋼看來,作為信息社會的信息入口,搜索引擎具有相當大的基礎性、公共性和社會性,那麽相應的它的經濟、法律、社會、道德、責任應該更重。

“我們處在一個大數據時代,數據信息海量、快速產生。我們去互聯網獲取有用的信息,需要一個引導者,這個引導者就是搜索引擎。”陳際紅說,所以搜索引擎實際上控制了人們獲取信息的入口,也進一步掌握了獲取信息和知識的來源。

因此,他認為搜索引擎不是普通的信息服務提供者,而是位列重要信息基礎設施(National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的範疇。

據了解,這個概念1993年9月15日,在美國政府發表的《國家信息基礎設施行動動議》這一文件中正式出現。如果一個產品或服務構成一個社會的信息基礎設施的話,考慮到其公共服務的屬性,應當承擔更大的社會責任。並且,明確了信息基礎設施的身份,就可以通過法律和標準來設定信息基礎設施應當承擔的責任。

“對於搜索引擎而言,其社會責任就是保證用戶獲得信息的公平權利,包括公眾有權獲得非扭曲、非誤導信息的權利。”陳際紅說。

而在呂本富看來,搜索服務具有準公共性質。

一是因為任何信息如果不被搜索引擎索引,相當於不存在;二是在搜索的排名中,如果不在第一屏,點擊率至少減少50%;三是搜索引擎影響一個國家的文化傳承。

“比如,法國國家圖書館館長就提醒說:有關法國大革命的文獻,英美的觀點排在前20名,也許下一代人認為主流的觀點不再是法國觀點了。有此可以看出搜索引擎確實不能作惡。”呂本富在他的微博“呂氏講堂”發文說。

不過,社交網絡的出現正在改變信息傳播的格局。呂本富舉例,“80%人的信息首先來自朋友圈,來自信任的朋友;20%的信息,不能確認時,再用搜索引擎檢索一下。 ”

競價排名是否成法外之地

在此前多個司法裁判中,百度推廣都被認為是信息檢索技術服務,而非廣告服務,因此不受《廣告法》約束。

公開資料顯示:2016年4月,北京高院發布《關於涉及網絡知識產權案件的審理指南》39條明確規定:“搜索引擎服務提供者提供的競價排名服務,屬信息檢索服務。”去年9月份剛剛通過的新《廣告法》,其中第四十四條明確:“利用互聯網從事廣告活動,適用本法的各項規定。”

去年,國家工商總局發布的《互聯網廣告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三條明確指出,“本辦法所稱互聯網廣告,是指通過各類互聯網網站、電子郵箱,以及自媒體、論壇、即時通訊工具、軟件等互聯網媒介資源,以文字、圖片、音頻、視頻及其他形式發布的各種商業性展示、鏈接、郵件、付費搜索結果等廣告。”

該辦法明確了“付費搜索結果”為廣告,至今仍在“征求意見”中,因此,“百度推廣”是否屬於廣告服務,暫屬法律空白。

對此,北京市律師協會競爭與反壟斷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魏士廩認為,只有將競價排名納入《廣告法》的監管體系中,才能徹底解決百度審查不嚴的問題。

胡鋼也提出,希望百度未來對於企業資質進行更加嚴格和詳細的審核,而不只是基於在線形式的審查。

呂本富則希望,將憤怒轉化為社會的進步。

他樂觀預計,競價排名的行為會改變;互聯網企業的法律適用問題會改變。此外,對百度而言,“主動比被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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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網信辦公布進駐百度調查結果,百度回應:堅決擁護、深刻反思

來源: http://www.iheima.com/zixun/2016/0509/155701.shtml

國家網信辦公布進駐百度調查結果,百度回應:堅決擁護、深刻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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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網信辦公布進駐百度調查結果,百度回應:堅決擁護、深刻反思

今晚,國家網信辦聯合調查組公布進駐百度調查結果。同時,百度回應堅決擁護調查組的整改要求。

i黑馬訊 5月9日消息,因“魏則西”事件而被推上風口浪尖的互聯網公司百度,受輿論不斷發酵,國家相關部門進駐百度進行調查。今天,國家網信辦聯合調查組公布進駐百度調查結果。同時,百度回應,堅決擁護調查組的整改要求,深刻反思自身問題,絕不打一絲折扣。

調查組對百度公司提出了以下整改要求:

一、立即全面清理整頓醫療類等事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商業推廣服務。即日起,對醫療、藥品、保健品等相關商業推廣活動,進行全面清理整頓,對違規信息一經發現立即下線,對未獲得主管部門批準資質的醫療機構不得進行商業推廣。

二、改變競價排名機制,不能僅以給錢多少作為排位標準。立即調整相關技術系統,在2016年5月31日前,提出以信譽度為主要權重的排名算法並落實到位;對商業推廣信息逐條加註醒目標識,並予以風險提示;嚴格限制商業推廣信息比例,每頁面不得超過30%。

三、建立完善先行賠付等網民權益保障機制。暢通網民監督舉報渠道,提高對網民舉報的受理、處置效率;對違法違規信息及侵害網民權益行為,一經發現立即終止服務;建立完善相關機制,對網民因受商業推廣信息誤導而造成的損失予以先行賠付。 

搜索引擎是網民獲取信息的重要渠道,具有很強的引導作用。國家網信辦將於近期在全國開展搜索服務專項治理,加快出臺《互聯網信息搜索服務管理規定》,促進搜索服務管理的法治化、規範化;會同相關部門嚴厲打擊網上傳播醫療、藥品、保健品等事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虛假信息、虛假廣告等違法違規行為。國家工商總局將加快出臺《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規範互聯網廣告市場秩序。

針對網信辦的整改要求,百度方面將從六個方面落實:

1. 立即全面審查醫療類商業推廣服務,對未獲得主管部門批準資質的醫療機構堅決不予提供商業推廣,同時對內容違規的醫療類推廣信息(含藥品、醫療器械等)及時進行下線處理。並落實軍隊有關規定,即日起百度停止包括各類解放軍和武警部隊醫院在內的所有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名義進行的商業推廣。

2. 對於商業推廣結果,改變過去以價格為主的排序機制,改為以信譽度為主,價格為輔的排序機制;

3. 控制商業推廣結果數量,對搜索結果頁面特別是首頁的商業推廣信息數量進行嚴格限制,每頁面商業推廣信息條數所占比例不超過30%;

4. 對所有搜索結果中的商業推廣信息進行醒目標識,進行有效的風險提示;

5. 加強搜索結果中的醫療內容生態建設,建立對醫療內容的評級制度,聯合衛計委、中國醫學科學院等機構共同提升醫療信息的質量,讓網民獲得準確權威的醫療信息和服務;

6. 繼續提升網民權益保障機制的建設,增設10億元保障基金,對網民因使用商業推廣信息遭遇假冒、欺詐而受到的損失經核定後進行先行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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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李彥宏發內部信:反思價值觀被擠壓變形 建用戶體驗審核一票否決制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5011375.html

5月10日上午,百度內部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透露,百度董事長李彥宏今日面向全體員工發出內部信。他在信中表示:強調用戶至上,犧牲收入在所不惜。

李彥宏在內部信開頭稱,一月份的貼吧事件、四月份的魏則西事件引起了網民對百度的廣泛批評和質疑。“其憤怒之情,超過了以往百度經歷的任何危機。”

李彥宏在信中問道:“這些天,每當夜深人靜的時候,我就會想:為什麽很多每天都在使用百度的用戶不再熱愛我們?為什麽我們不再為自己的產品感到驕傲了?問題到底出在哪里?”

他稱,在創業初期的百度傾聽用戶的聲音,了解用戶的需求,在實力相差極為懸殊的情況下贏得中國市場。但是在今天,他更多地會聽到不同部門為了KPI分配而爭吵不休,會看到一些高級工程師在平衡商業利益和用戶體驗之間糾結甚至妥協。

“用戶也因此開始質疑我們商業推廣的公平性和客觀性,吐槽我們產品的安裝策略,反對我們貼吧、百科等產品的過度商業化……因為從管理層到員工對短期KPI的追逐,我們的價值觀被擠壓變形了,業績增長淩駕於用戶體驗,簡單經營替代了簡單可依賴,我們與用戶漸行漸遠,我們與創業初期堅守的使命和價值觀漸行漸遠。如果失去了用戶的支持,失去了對價值觀的堅守,百度離破產就真的只有30天!”李彥宏說。

李彥宏稱,在接下來的時間必須集中力量做好幾件事:首先,是重新審視公司所有產品的商業模式,是否因變現而影響用戶體驗,對於不尊重用戶體驗的行為要徹底整改。百度要建立起用戶體驗審核的一票否決制度,由專門的部門負責監督,違背用戶體驗原則的做法,一票否決,任何人都不許幹涉。

其次,要完善百度的用戶反饋機制,傾聽用戶的聲音,讓用戶的意見能快速反映到產品的設計和更新中,讓用戶對產品和服務的評價成為搜索排名的關鍵因素。

最後,要繼續完善現有的先行賠付等網民權益保障機制,增設10億元保障基金,充分保障網民權益。

 

以下為李彥宏內部信全文:

《勿忘初心 不負夢想》

各位百度同學:

一月份的貼吧事件、四月份的魏則西事件引起了網民對百度的廣泛批評和質疑。其憤怒之情,超過了以往百度經歷的任何危機。

這些天,每當夜深人靜的時候,我就會想:為什麽很多每天都在使用百度的用戶不再熱愛我們?為什麽我們不再為自己的產品感到驕傲了?問題到底出在哪里?

還記得創業初期的百度,那時我們主要在跟谷歌等競爭對手搶用戶,但我更怕的是它去高價挖我們的人才,谷歌完全有實力給百度的工程師們開出三倍以上的工資待遇來。後來他們進來了,卻幾乎沒有挖動我們什麽人。細想起來,那個時候大家都憋著一股氣,要做最好的中文搜索引擎。我們每個人每天都為自己做的事情感到特別自豪。那時候我們的招聘海報經常用一個名人的頭像,在下面配一句簡練的文字。比如用魯迅的頭像,下面配的文字就是:“是翻譯,還是用創作尋找中國意義?”用錢學森,文字就是:“是在海外住別墅還是回中國做導彈之父?”用毛澤東,文字就是“是投降,還是比敵人更強”……一直到今天,每當我把這些詞句說給後來人聽時,都會幾近哽咽。在這些夢想的感召下,我們去傾聽用戶的聲音,去了解用戶的需求,在實力相差極為懸殊的情況下,一點點地贏得了中國市場。是我們堅守用戶至上的價值觀為我們贏得了用戶,也正是這些用戶在貼吧里蓋樓、在知道里回答問題、在百科里編寫詞條,他們創造的內容、貢獻的信息,讓我們區別於競爭對手,成就了百度的輝煌。

然而今天呢?我更多地會聽到不同部門為了KPI分配而爭吵不休,會看到一些高級工程師在平衡商業利益和用戶體驗之間糾結甚至妥協。用戶也因此開始質疑我們商業推廣的公平性和客觀性,吐槽我們產品的安裝策略,反對我們貼吧、百科等產品的過度商業化……因為從管理層到員工對短期KPI的追逐,我們的價值觀被擠壓變形了,業績增長淩駕於用戶體驗,簡單經營替代了簡單可依賴,我們與用戶漸行漸遠,我們與創業初期堅守的使命和價值觀漸行漸遠。如果失去了用戶的支持,失去了對價值觀的堅守,百度離破產就真的只有30天!

今天,百度能影響的人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多,信息的流動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快,市場的環境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複雜,好的,壞的,美的,醜的,真的,假的,在網上都有。每天有無數的人會根據在百度搜到的結果去做決策,這也對我們的產品理念,行為準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們要與時俱進,為用戶負責!

網民希望我們做的事兒,我們要順應民心和民意,積極承擔社會責任。哪些錢可以賺,怎麽賺,關鍵時刻高管和員工如何選擇,這些問題時刻考驗著我們的商業道德和行為規範。我們在接下來的時間必須集中力量做好幾件事:

首先,是重新審視公司所有產品的商業模式,是否因變現而影響用戶體驗,對於不尊重用戶體驗的行為要徹底整改。我們要建立起用戶體驗審核的一票否決制度,由專門的部門負責監督,違背用戶體驗原則的做法,一票否決,任何人都不許幹涉。

其次,要完善我們的用戶反饋機制,傾聽用戶的聲音,讓用戶的意見能快速反映到產品的設計和更新中,讓用戶對產品和服務的評價成為搜索排名的關鍵因素。

最後,要繼續完善現有的先行賠付等網民權益保障機制,增設10億元保障基金,充分保障網民權益。

這些個措施,也許對公司的收入有負面影響,但我們有壯士斷腕的決心,因為我相信,這是正確的做法!是長遠的做法!是順天應時的做法!

十年前,我們以搜索為基礎,創立了貼吧、知道、百科等新產品;今天,我希望我們以人工智能為基礎,把語音搜索、自動翻譯、無人車做成影響人們日常生活的新產品。百度要跑完從大企業到偉大企業的長距離,要有拓展業務的“體力”,更要有堅守簡單可依賴文化的“意誌”。讓我們堅守用戶至上的價值觀,為實現讓人們平等便捷獲取信息找到所求的使命努力拼搏,讓我們的後人為我們所做的事情感到驕傲和自豪!

Robin

2016-5-10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96069

阿里巴巴“IACC事件”的反思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5014043.html

近日來,關於阿里巴巴被“趕出”國際反假聯盟(IACC)的新聞引爆朋友圈,再度激起公眾對假貨問題及阿里巴巴的關註。或許有人認為,阿里巴巴加入國際反假聯盟,只不過是為了應對法國開雲集團在美對阿里巴巴的訴訟,以及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對阿里巴巴假貨問題提出警告的公關行動。現在,阿里巴巴被一些奢侈品牌會員“趕出”,丟了面子。

加入反假聯盟只是阿里巴巴的“面子工程”嗎?

阿里巴巴與IACC的合作時間已不短。報道顯示,2013年,IACC就與阿里巴巴簽訂諒解備忘錄,合作解決在線商品的假貨問題。隨後IACC開展了市場安全項目(MarketSafe Program)執行阿里巴巴的備忘錄。據媒體披露,通過該項目,阿里巴巴為IACC會員建立了“快速下架機制”。這套行之有效的機制使IACC會員能夠識別並快速下架淘寶、天貓上的假貨,超過16萬件侵權商品被下架,近5000個賣家店鋪被關閉。同時投訴成功率也極高,有品牌方做後盾的假貨投訴成功率占到100%。正是這個項目的成功,雙方決定繼續開展“ MarketSafe Expansion ”項目,免費向非會員和所有類型的企業(包括大中小型企業)開放,並且采取進一步措施提高品牌投訴效率。在這樣的背景下,阿里巴巴以會員身份加入IACC是雙方長期合作的結果,恐並非簡單的“面子工程”、公關行為。

阿里巴巴被趕出IACC的說法,未免誇大其詞。根據IACC董事會在5月13日對會員發的信件中顯示,考慮到某些會員的顧慮,董事會決定暫停新近增加的“General Membership”類別,留待進一步的討論。因此,加入該類別的三個新會員阿里巴巴、Wish.com 和The RealReal (後兩個為美國電商企業)的會員則個被暫停。但董事會也強調,會員資格的暫停並不影響IACC與這些企業的合作。所以,阿里巴巴的會員資格一事,尚未有定論,被“趕出”一說並不準確。

毋庸諱言,阿里巴巴會員資格被暫停事件無疑凸顯了阿里巴巴和一些品牌權利人的矛盾。我們把視野放遠,阿里巴巴與品牌權利人的矛盾,只是宏大的科技企業與知識產權權利人博弈史的一部分。知識產權制度是隨著新技術的出現而發展起來的,例如印刷術的產生促使了版權法的產生,但技術的發展又不斷對既有知識產權制度造成挑戰,從而影響了既有知識產權制度下權利人的利益,從而導致權利人和應技術發展產生的科技企業之間的矛盾。

例如早在20世紀70年代,美國的權利人環球影視城就起訴日本索尼公司,原因是索尼公司出售的錄像機使得消費者可以很方便地錄制電視節目,這極大的影響了權利人的利益。環球影視城認為索尼公司幫助了消費者實施了侵權行為(未經授權錄制了原告享有版權的電視節目),構成幫助侵權,這個官司一直打到美國最高法院,最終美國最高法院以微弱多數判決索尼勝訴。如果票數結果稍向原告傾斜,那麽個人錄像機這一技術很有可能就會被權利人以訴訟的方式扼殺。

這種沖突在網絡時代則更顯普遍,因為網絡技術的發展,使得個人用戶更容易獲得侵犯知識產權的產品。權利人在網絡時代的策略顯得十分“聰明”,他們往往不去追究直接侵權人,而是將火力集中在網絡服務商身上,因為這些網絡服務商通常規模較大,且數量有限。在網絡產業發展之初,權利人要求網絡服務商為第三方的侵權內容承擔嚴格責任,即只要其網站上出現了侵權內容(如盜版電影),即使這個內容是第三方用戶上傳的,網絡服務提供商也要承擔侵權責任。如果按照這樣的思路發展下去,網絡產業必然無法發展,因此遭到了網絡產業界的強烈反對。最後,1998年,美國國會協調了權利人和網絡服務商的利益,制定著名的《數字千年版權法》(DMCA),明確網絡服務商不承擔主動審查內容是否侵權的義務。在收到權利人侵權通知後,及時采取措施制止第三方侵權,就不用承擔侵權責任。這個規則又稱為“避風港規則”,作為避風港有效保護了網絡服務商,促進了網絡產業的發展,同時也被包括中國在內的世界各國所移植。

雖然權利人通過避風港規則,能夠以發出侵權通知的方式,保護其知識產權,但是其並不滿足,要求網絡服務平臺商承擔更重的義務和責任。在美國的權利人的推動下,有美國國會議員在2011年提出《網絡盜版法案》(SOPA)和《保護知識產權法案》(PIPA)。這兩部法案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避風港規則給網絡服務商的保護,加重了他們的義務和責任。因此,遭到包括Google、Wikipedia、 eBay、Facebook、 LinkedIn, Mozilla, Twitter, Yahoo在內的美國網絡產業界的普遍反對,在2012年1月18日Google、Wikipedia等站點更是以黑屏的方式提出抗議。在巨大的抗議聲浪面前,這兩個法案都未能出臺。

通過簡要的回顧可以發現,權利人和科技企業,特別是網絡服務商的博弈是長期的。權利人試圖通過司法、立法等渠道來迫使網絡服務商承擔更重的制止侵權義務和承擔更重的責任,以轉移其自身的維權成本,而網絡服務商當然會極力反對,雙方在不停的鬥爭和博弈過程中。從美國的立法和司法環境來看,至少在美國國內,由於雙方力量的平衡,權利人的意圖並不能完全實現。但是,當這種博弈轉移到美國境外,美國的權利人可以利用美國政府強大的能力,要求境外的網絡服務商承擔更重的責任和義務,而境外的網絡服務商由於缺乏美國境內網絡服務商這樣的政策影響能力,所以往往要吃“暗虧”。一個典型的例子是,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發布的2008年《特別301報告》,直接采納權利人組織“國際知識產權聯盟”(IIPA)的意見,要求中國的網絡服務商在收到權利人通知後,立即移除侵權內容或鏈接。這一要求顯著高於DMCA對於美國網絡服務商的要求,是為中國的網絡服務商設定了比美國網絡服務商更重的義務和責任。(詳細論述可參見王遷:《荒謬的邏輯、無理的要求——評2008年度美國<特別301報告>要求我國政府對網絡服務商施加的“強制移除義務”》,載《中國版權》2008年第3期)

與美國權利人相比,阿里巴巴顯然對美國的政策沒有多大影響力,美國權利人可以通過向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投訴阿里巴巴,然後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利用其強大的域外影響力向阿里巴巴施加壓力,“得益”於一些權利人的“努力”,阿里巴巴在2015年收到了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的警告。因此,此次美國一些品牌商向IACC施加壓力,阻擾阿里巴巴加入IACC,只不過是類似策略的繼續,其本質仍然利用是其影響力,通過各種渠道對阿里巴巴進行施壓,迫使阿里巴巴承擔更重的義務和責任,轉嫁其自身的維權成本。

從應然角度來說,權利人才是打假的第一責任人,交易平臺僅僅起到輔助性的作用,正如國際商標協會主席埃文斯所言:“任何一個企業都有責任保護自己的商標。對自己的商標進行維權,是企業參加市場競爭的一個必然環節,也是自身義務的一部分,應該承擔相應的成本,而不應該將之轉嫁給交易平臺。”但在現實的國際環境下,由於美國法律和政策的域外影響力,包括阿里巴巴在內的中國網絡服務商在美國權利人的有效運作下被迫承擔了很多權利人轉嫁的打假成本,這無疑是中國網絡服務商的悲劇。筆者相信,只要這種不公平的國際環境繼續存在,類似事件一定還會繼續發生。作為國人,也許應該更為冷靜地看待其中複雜的利益關系,而非簡單地被輿論引導苛責國內企業,畢竟他們是這種不公平國際環境下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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