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投资之路(十五) DAVID自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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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投资最大的好处,是可以安心寻找低风险的套利机会,有很多投资机会的时间窗口就是1天甚至只有几分钟,在家投资可以安心看盘,一边喝茶一边计算套利收
益,但是在职场上,通常只能用手机看盘,而且最好别让同事和领导看到,经常是被拉去开一个会,等会议结束,错失的机会就超过几个月的工资。
不过14年初投资并不顺利,1月份又吃了一把高杠杆的亏,净值回撤了10%,但这次我做好了仓位管理的准备,准备把杠杆扛到底。此时投资时钟又转向了纯
债,大量上市公司债券的年化收益率超过20%,如果用正回购杠杆,甚至可以超过50%。于是我把一多半的仓位转移到了纯债,但是还是保留了转债仓位,毕竟
股市熊了好多年,不能倒在黎明前。
正当我准备安心拿纯债上杠杆吃利息的时候,中登公司开始动手了,质押的资格不断被提高,越来越多的纯债没法做正回购了,这意味着我手头的纯债,必须降杠
杆,债券市场又出现了踩踏,高杠杆的风险不仅来自于市场本身,还可能来自监管,此时终于我想明白了,高杠杆投资永远是被动的,因为你欠了债,一旦被逼债,
你就陷入了被动。
正当我准备去债券杠杆的时候,又碰到了正邦债危机,公司年报和预告有较大差异,由预盈改为亏损,慌乱中我割肉在了最低点,这让我对债券有些失望了,市场监
管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成了最大的风险,于是4月末我将债券的仓位从主仓降低到了小仓位,投资目光重新转向了我擅长的基金。
2014年是封闭式基金封转开的大年,隔几个月就有基金封转开,转开以前都有不菲的折价,这样我开始参与封闭式基金的循环封转开,为了对冲可能的损失,我
买入了临近低折的银华稳进作为对冲,这次和2012年的低折策略完全相同,不过银华稳进几次兵临城下而不倒,最终逃过了低折。
6月份《低风险投资之路》上市了,本以为这个领域关注的人不会太多,毕竟大多数人来股市还是希望赚大钱,但图书的销量远远超过我的预期,成为6月当当网最
畅销的金融类图书,有一本署自己名字的书出版已经让我非常满意,而成为畅销书更是让我心情激动,我不再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工程师,离开职场让自己的生活更加
精彩!
2014年下半年开始,《低风险投资之路》中所述的各种套利机会轮番登场,包括基金封转开,可转债上杠杆,可转债转股套利,股指期指对冲套利,新股IPO
及融资打新,南北车停盘套利,国信证券打新基金套利,分级基金折价套利,分级基金溢价套利,分级基金上折套利,分级基金下折套利,沪港通A/H套利,在这
一年内,低风险投资者大获全胜。
也许是经过写书的总结,我对低风险套利的玩法越来越熟练,也开始迈向我追求的终极低风险模式,就是低杠杆高频套利模式。
职业投资其实也很消耗时间,9月底我辞掉了D公司的兼职工作,彻底离开了工作12年的通信行业,全心投入到了金融行业,职业投资其实并不会降低自己的职场竞争力,有很多私募公司邀我加盟做合伙人,只是我还是希望能更多的享受自由的生活。
当我彻底离开职场以后,在很多投资者被熊市折磨了好几年以后,股市的朝阳终于在东方重新升起,而财务自由这个词成为了大众的口头禅。
后记:
一、G君给我发来微信,D公司的产品在中国移动集团的评标测试中获得第一名,并获得了独家采购,我的行业第一的产品梦终于画上了完整的句号。
”老板想和你聊聊,大家吃个饭“,G君说。
难道大老板还想让我继续做带队做产品?
“聊什么呢,不会是技术吧,我都生疏了”,我问道
“不聊技术,找你聊聊投资”
二、打了一年多的羽毛球,终于和高手们打双打不再拖后退了,一次和搭档战胜了对手后,我问组织者。
“他们总该有三级的水平吧”,我问道
“哪里啊,他们的水平至少四级强”
“那么看来我也不完全是菜鸟了”,我心说。
三、也许职场上我根本没机会走向塔尖,但我的投资收益终于可以不逊色国内大部分公司的顶级职业经理人了。
四、股市从5000点直落到3000多点,坚持低风险投资的朋友们纷纷创出新高,大部分朋友这轮牛市都跑赢了上证指数,看来低风险投资不仅在熊市是坚实的盾牌,到了牛市也可以成为锋利的宝剑。
(全文完)
法律150803刑事法(二十五) 無罪辯護9同意
來源: http://www.tangsbookclub.com/2015/08/03/%e6%b3%95%e5%be%8b150803%e5%88%91%e4%ba%8b%e6%b3%95%e4%ba%8c%e5%8d%81%e4%ba%94-%e7%84%a1%e7%bd%aa%e8%be%af%e8%ad%b79%e5%90%8c%e6%84%8f/
法律150803
刑事法(二十五) 無罪辯護9同意
蕭律師執筆
對以「同意」作辯護罪行可分為兩個類型理解:
- 一些如強姦或襲擊的罪行,受害人的同意使犯罪行為不完整;
- 罪行如謀殺及牽涉與十六歲以下人士(男性或女性)有性行為,該人士的同意是無效的。
關於在強姦案及其他的性罪行中的同意,將來會有專文論述。
〈同意傷害〉
Brown (1993):Brown和其他被告屬於一個男性同性戀群體多年,私自進行在同意下施虐和受虐的性活動。 他們積極地互相施暴,包括對生殖器的暴力折磨,如將魚鈎和釘插入“受害人” 的臀股、肛門、陽具、睪丸和乳頭等處,使各自得到性樂趣,並以電影拍攝紀錄。這些影片落入警方手中。
Brown和其他被告被控嚴重惡意傷害及加諸痛苦於別人身上。 法官裁決在此案情況下,「同意」不能作為一種辯護,他們全部被判有罪。上議院以三此二大多數撤銷上訴。 Templeman大法官說:“原則上,短暫的暴力和縱容虐待的暴力是有分別的。施虐與受虐牽涉施虐者的殘暴和受虐者的屈辱。這些暴力對參與者的傷害是不可測的。我不想在施虐和受虐中創造一種孕育和讚美殘暴的辯護。”
有些例外情況,同意是一種辯護,雖然有時會牽涉到實際的身體傷害,如合法運動、合理外科手術、紋身等。粗野惡作劇或玩耍而引致實際身體傷,同意也可能是一種辯護。兩廂情願的性交引致嚴重傳染病,同意肯定是好的辯護理由。
以下是一些即使產生嚴重傷害,但仍以「同意」成功辯護的案例:
Barnes (2005): 在一場業餘足球比賽中,受害人射球入門後,被對方球員作出「後來的、無必要的、魯莽及毀滅性的絆倒」。侵犯者被控非法及惡意引致他人嚴重身體傷害,違反英國1861年『侵犯他人罪行法例Offences Against Persons Act』第20條。被告被定罪而上訴。
上訴庭判上訴成功。在運動進行中,控告那些向別人加諸傷害者,只能留作十分嚴重,以致要歸入刑事性質的類別。在那些接觸性的運動如足球,公共政策容許隱含 “同意的辯護”。雖然絆倒是犯規的,但並不意味已達到犯罪行為的門檻。*** 陪審團應被引導去決定:究竟被告的行動是否一個正常遊戲中期望會發生的事,或離此相當遠。
Wilson (1966):被告的妻子著被告紋他的名字縮寫在她的兩邊臀股上。 依其所請,被告拿一把燒紅的刀子在她的臀股上做她要做的。 上訴庭撤銷原審庭的判罪,認為被告所做的不會比紋身更危險,而公共政策不會將夫妻間互相同意做的事變成刑事起訴。在此案,「同意」的辯護適用。
Aitken (1992): 一群英國皇家空軍軍官為了慶祝而飲用大量烈酒,並沈溺於惡玩,包括向穿著防火衣的軍官放火。一位被焚的軍官嚴重燒傷,惡玩者被判惡意引致他人身體傷害罪。上訴時判刑被撤銷,認為如果受害人同意,或被告人相信(不論合理與否)受害人已同意他們的行為,足以構成一種合理辯護。
〈知情的同意 Informed Consent〉
如果被告知悉將會使受害人暴露於危險中,舉例說,D帶有一種嚴重的性傳染病而在無保險下和V性交,V不算同意傷害,除非V知道要承受的風險(這就是所謂的「知情的同意」)。
如果受害人知情而仍去冒險,就算是「同意」。***
Dica (2003):被告明知自己有愛滋病,仍在沒有保險下和兩名不同女人性交,這兩名女人和他都有長期關係。 兩名女人後來都驗出患上愛滋病。被告被控兩項惡意嚴重傷害身體罪名,違反英國1961年《侵犯他人身體罪行法例》第20條。控方的論據是兩位女人如果知道被告染有愛滋病,是不會(在有保護或沒有保護下)和被告性交。
法庭裁決(i)粗心大意令受害人感染疾病可以是違反第20條;(ii)被告沒有強姦,因每名女人都同意和他性交;(iii)即使被告和受害人都有長期關係,如果被告隱藏病情從而使兩名女人不知受感染的危險,她們應被視作沒有同意,同意辯護就不成立;(iv)如果兩名女人任何一人知悉被告染有愛滋病仍冒險和他性交, “同意”在第20條下就成為辯護理由。
〈同意人的錯誤〉
「錯誤」可使「同意」無效(不論錯誤是否來自欺騙),如:
- 對被告人身份identity的錯誤判定。
如果被告冒充受害人的丈夫或伴侶而得以和受害人性交,那不算是同意。
(b)對被告人行為性質quality的錯誤判定。
如受害人以為被告向她施醫學手術,而不是性交。
但誤以為被告是富豪,或誤以為被告性交後會給予25英磅(Linekar, 1955), 那麼“同意”仍屬有效。至於性罪行中的同意,將來另作論述。
Richarson (1999):被告是位已被吊消資格的女牙醫,期間她繼續為病人治理牙疾並且出事,病人不知她已被吊銷資格。她被控 “襲擊引致他人身體嚴重傷害”。法庭裁定被告無罪,病人同意接受治療並沒有因她欺瞞資格而無效,這種欺瞞只和被告的資歷有關,而與她的身份identity無關。
Tabassum (2000): 被告遊說五名女士參與一項癌癥調查研究,他聲稱要製作一份電腦資料軟件賣給醫生。 這需要女士們除去胸圍及容許被告觸摸她們的乳房,她們同意了。在法庭上,女士們供稱如果知道被告不是一名醫生就不會同意他的做法。法庭裁定這是一項 “性質quality上錯誤”,這錯誤否定了同意。被告非禮罪成。
〈真同意〉
由恐懼引致的同意不是真同意。受害人身體沒有退縮不等於同意, “恭順”並不等同 “同意”。
Day (1841): 被告被控性侵犯一名十歲女童。女童並無抵抗,法庭裁定那不等於同意。
Olugboja (1981): 受害人曾被另一男人強姦,被告向受害人嚴詞威嚇,將受害人留在他的家中過夜並和她性交。受害人的屈服也不等於同意。
法律150803刑事法(二十五) 無罪辯護9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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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150803
刑事法(二十五) 無罪辯護9同意
蕭律師執筆
對以「同意」作辯護罪行可分為兩個類型理解:
- 一些如強姦或襲擊的罪行,受害人的同意使犯罪行為不完整;
- 罪行如謀殺及牽涉與十六歲以下人士(男性或女性)有性行為,該人士的同意是無效的。
關於在強姦案及其他的性罪行中的同意,將來會有專文論述。
〈同意傷害〉
Brown (1993):Brown和其他被告屬於一個男性同性戀群體多年,私自進行在同意下施虐和受虐的性活動。 他們積極地互相施暴,包括對生殖器的暴力折磨,如將魚鈎和釘插入“受害人” 的臀股、肛門、陽具、睪丸和乳頭等處,使各自得到性樂趣,並以電影拍攝紀錄。這些影片落入警方手中。
Brown和其他被告被控嚴重惡意傷害及加諸痛苦於別人身上。 法官裁決在此案情況下,「同意」不能作為一種辯護,他們全部被判有罪。上議院以三此二大多數撤銷上訴。 Templeman大法官說:“原則上,短暫的暴力和縱容虐待的暴力是有分別的。施虐與受虐牽涉施虐者的殘暴和受虐者的屈辱。這些暴力對參與者的傷害是不可測的。我不想在施虐和受虐中創造一種孕育和讚美殘暴的辯護。”
有些例外情況,同意是一種辯護,雖然有時會牽涉到實際的身體傷害,如合法運動、合理外科手術、紋身等。粗野惡作劇或玩耍而引致實際身體傷,同意也可能是一種辯護。兩廂情願的性交引致嚴重傳染病,同意肯定是好的辯護理由。
以下是一些即使產生嚴重傷害,但仍以「同意」成功辯護的案例:
Barnes (2005): 在一場業餘足球比賽中,受害人射球入門後,被對方球員作出「後來的、無必要的、魯莽及毀滅性的絆倒」。侵犯者被控非法及惡意引致他人嚴重身體傷害,違反英國1861年『侵犯他人罪行法例Offences Against Persons Act』第20條。被告被定罪而上訴。
上訴庭判上訴成功。在運動進行中,控告那些向別人加諸傷害者,只能留作十分嚴重,以致要歸入刑事性質的類別。在那些接觸性的運動如足球,公共政策容許隱含 “同意的辯護”。雖然絆倒是犯規的,但並不意味已達到犯罪行為的門檻。*** 陪審團應被引導去決定:究竟被告的行動是否一個正常遊戲中期望會發生的事,或離此相當遠。
Wilson (1966):被告的妻子著被告紋他的名字縮寫在她的兩邊臀股上。 依其所請,被告拿一把燒紅的刀子在她的臀股上做她要做的。 上訴庭撤銷原審庭的判罪,認為被告所做的不會比紋身更危險,而公共政策不會將夫妻間互相同意做的事變成刑事起訴。在此案,「同意」的辯護適用。
Aitken (1992): 一群英國皇家空軍軍官為了慶祝而飲用大量烈酒,並沈溺於惡玩,包括向穿著防火衣的軍官放火。一位被焚的軍官嚴重燒傷,惡玩者被判惡意引致他人身體傷害罪。上訴時判刑被撤銷,認為如果受害人同意,或被告人相信(不論合理與否)受害人已同意他們的行為,足以構成一種合理辯護。
〈知情的同意 Informed Consent〉
如果被告知悉將會使受害人暴露於危險中,舉例說,D帶有一種嚴重的性傳染病而在無保險下和V性交,V不算同意傷害,除非V知道要承受的風險(這就是所謂的「知情的同意」)。
如果受害人知情而仍去冒險,就算是「同意」。***
Dica (2003):被告明知自己有愛滋病,仍在沒有保險下和兩名不同女人性交,這兩名女人和他都有長期關係。 兩名女人後來都驗出患上愛滋病。被告被控兩項惡意嚴重傷害身體罪名,違反英國1961年《侵犯他人身體罪行法例》第20條。控方的論據是兩位女人如果知道被告染有愛滋病,是不會(在有保護或沒有保護下)和被告性交。
法庭裁決(i)粗心大意令受害人感染疾病可以是違反第20條;(ii)被告沒有強姦,因每名女人都同意和他性交;(iii)即使被告和受害人都有長期關係,如果被告隱藏病情從而使兩名女人不知受感染的危險,她們應被視作沒有同意,同意辯護就不成立;(iv)如果兩名女人任何一人知悉被告染有愛滋病仍冒險和他性交, “同意”在第20條下就成為辯護理由。
〈同意人的錯誤〉
「錯誤」可使「同意」無效(不論錯誤是否來自欺騙),如:
- 對被告人身份identity的錯誤判定。
如果被告冒充受害人的丈夫或伴侶而得以和受害人性交,那不算是同意。
(b)對被告人行為性質quality的錯誤判定。
如受害人以為被告向她施醫學手術,而不是性交。
但誤以為被告是富豪,或誤以為被告性交後會給予25英磅(Linekar, 1955), 那麼“同意”仍屬有效。至於性罪行中的同意,將來另作論述。
Richarson (1999):被告是位已被吊消資格的女牙醫,期間她繼續為病人治理牙疾並且出事,病人不知她已被吊銷資格。她被控 “襲擊引致他人身體嚴重傷害”。法庭裁定被告無罪,病人同意接受治療並沒有因她欺瞞資格而無效,這種欺瞞只和被告的資歷有關,而與她的身份identity無關。
Tabassum (2000): 被告遊說五名女士參與一項癌癥調查研究,他聲稱要製作一份電腦資料軟件賣給醫生。 這需要女士們除去胸圍及容許被告觸摸她們的乳房,她們同意了。在法庭上,女士們供稱如果知道被告不是一名醫生就不會同意他的做法。法庭裁定這是一項 “性質quality上錯誤”,這錯誤否定了同意。被告非禮罪成。
〈真同意〉
由恐懼引致的同意不是真同意。受害人身體沒有退縮不等於同意, “恭順”並不等同 “同意”。
Day (1841): 被告被控性侵犯一名十歲女童。女童並無抵抗,法庭裁定那不等於同意。
Olugboja (1981): 受害人曾被另一男人強姦,被告向受害人嚴詞威嚇,將受害人留在他的家中過夜並和她性交。受害人的屈服也不等於同意。
讀書劄記151127盛唐詩(十五) 李白鬥酒詩百篇
來源: http://www.tangsbookclub.com/2015/11/27/%e8%ae%80%e6%9b%b8%e6%9c%ad%e8%a8%98151127%e7%9b%9b%e5%94%90%e8%a9%a9%e5%8d%81%e4%ba%94-%e6%9d%8e%e7%99%bd%e6%96%97%e9%85%92%e8%a9%a9%e7%99%be%e7%af%87/
讀書劄記151127
盛唐詩(十五) 李白鬥酒詩百篇:李白 1
蕭律師執筆
〈天才的新觀念〉
「李白鬥酒詩百篇,長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來不上船,自稱臣是酒中仙。」
以上是 杜甫《飲中八仙歌》其中四句,扼要地描寫了李白極力扮演的形象的基本成分:天賦仙姿、放任自在、揮翰如灑、縱飲不羈、笑傲禮法、超越常規。 沒有詩人像李白這樣竭盡全力地描繪和突出自己的個性,展示自身的獨一無二。這樣帶出了一個新觀念:作為一名詩人,僅僅詩歌傑出己不再令人滿足,詩人本身必須傑出而又獨特。***
後世一般認為李白和杜甫同樣偉大,但杜甫的詩可仿效而李白的不能,理由是:李白的藝術是完全自然的、無法掌握的近乎神靈。但李白不可仿效的真正原因在於李白的詩主要與其本人相關,目標是通過詩中人物和隱蔽於背後的創造者,表現出一種獨一無二的個性。 模仿註定失敗,因為它與李白風格得以存在的理由相矛盾。
從創作生涯開端,李白就確實與其他詩人大不相同。當年輕的 王維在京城發展出個人風格而成名的同時,在四川那邊,一位年齡相若,而家族背景疑問重重的詩人,訪問隱士未遇,寫下了下引詩:
「犬吠水聲中,桃花帶露濃。樹深時見鹿,溪午不聞鐘。
野竹分青靄,飛泉掛碧峰。無人知所去,愁倚兩三松。」
由於李白熟練掌握音調和諧的法則,京城詩人會認為這首詩的寫法是合適的。但保守讀者會覺得這首詩有缺點:堆積太多的樹,又有兩條小溪,破壞了基本的雅緻。首聯就「犬吠」,太突然,過於喧鬧,不是「恰當」的開頭,應該放在中二聯較適切。
這位詩人使得讀者覺得破壞了詩歌秩序和規則。但李白卻跨越了這些規則,並找到喜愛他的大膽行為的讀者。潺潺溪水中的太吠僅是中等的奇,而《蜀道難》中所描寫的卻是「奇之又奇」。蘇頲是開元初期最大的文學扶持人和宮廷詩人,剛被眨為益州長史,李白可能在那裡和他相遇。蘇頲認為「此子天才英麗,下筆不休。雖風力未成,且見專車之骨。若廣之以學,可以相如比肩也。」
從李白成長的的背景看,他是一位道地的蜀人。蜀地有著輝煌的文學傳統,在漢代曾產生過最著名的賦作家 揚雄和 司馬相如。來自蜀中的詩人,早李白幾十年的有 陳子昂。陳子昂年輕時曾以輕率的俠少著稱。他初到京城時,購買了一張昂貴的琴,卻把它摔碎,以此吸引城中人對其詩的註意。李白也誇口在十幾歲時擅長劍術,曾經殺死數人,也自誇能夠憑一時興致而散發家財。 這兩位詩人的價值觀與宮廷貴族詩人極不相同。 陳李與豪士或遊俠角色相關,而宮廷詩人的標準是寧靜的隱士或儒學道德家。
在開元時期,以 張旭一類人物為代表,率真狂誕的天才正成為流行角色。陳子昂在蜀文學人物中率真狂誕最著名,在李白的《古風》中成為重要模式。但陳子昂對李白的影響,為司馬相如的典範所掩蓋。司馬相如是漢代首屈一指的賦家,其作品以豐富辭彙和想像力征服讀者。《西京雜記》記述 司馬相如「賦家之心,包括宇宙,總攬人物,斯乃得之於內,不可得而傳。」詩人的意識與宇宙秩序和諧地聯繫在一起,宇宙秩序被熔於文學藝術之中,這是宮廷詩及其繼承者京城詩所缺乏的。據此,前面蘇頲對李白的評語「與相如比肩」就意味著宇宙的天才。
由於一開始就與司馬相如聯繫在一起,這種崇高文學觀念成為李白自我形象的基本部分。 這一自我形象,將李白的求仙狂熱與詩人生涯統一起來。李白剛到達京城時,賀知章即稱他為「謫仙人」。他具有仙人特質,允許在詩和行為兩方面都狂放不羈,正如後世人稱他為「詩仙」,和司馬相如一樣,「不似從人間來」。他可以違犯法則,因為他超越法則。隨著這種從世俗中的解放,他便呈現出豐富多樣的面貌:狂飲者、狎妓者,笑傲權貴和禮法的人,及自然率真的天才。
李白生於701年,很可能是在中亞的一個半漢化地區,家庭在他幼年時遷蜀。他在未滿二十歲出蜀時已有相當程度的詩名。其後沿長江而下,遍遊名勝之地,與名流結交,其中包括道教大師 司馬承楨。
他在三十歲左右結束漫遊,定居於現今湖北的安陸,幾年後娶了一個名門望族的女兒。他以此地為中心,出遊周圍地區,在襄陽認識了 孟浩然和有影響力的 韓朝宗。
李白約四十歲時離開安州,重新漫遊,希望建立名聲。他在泰山遇見道教大師 吳筠,從而改變了命運。吳筠對李白印象深刻,在742年被召進宮廷時,介紹了李白給玄宗。 玄宗給李白在翰林院一個位置,於是在非常短暫的時間裡,不用權貴扶持及進士考試,李白突然得以接近皇帝。
李白在翰林院經常為皇帝起草文件,還可能作詩供後宮演唱,觀賞者為皇帝妃嬪,特別是楊貴妃。據說為頌美楊貴妃和禦花園的牡丹。李白寫了三首《清平調》歌詞,由皇帝的首席音樂師 李龜年演唱。以下是組詩之一:
「雲想衣裳花想容,春風拂檻露華濃。若非群玉山頭見,會向瑤臺月下逢。」
純粹以詩而言,那不過是消遣作品,所闡述的旨意只是「楊貴妃像花和女神」,沒有比這更陳腐的贊美話了。
許多現存李白在宮中的軼事,如慣常飲酒、狂誕性格,以及在皇帝面前缺乏尊敬禮儀,無從區別事實或虛構。處於李白這樣的位置,一定程度的放任不羈是允許的,而且還得到稱賞。李白作為「逸人」的聲譽,肯定是玄宗所喜歡的;如果李白突然變成順從或忠實的道德家,就很可能快要失寵。無論在宮廷內外,李白的狂誕行為是其所選擇的角色組成部分,而不是如某些傳記所說的,是蔑視權位的表示。他並非有意挑戰皇帝,唐代讀者與皇帝一樣喜好輕率的行為,於是有關李白行為的軼事就被渲染誇大了。
有一則著名軼事:李白正和一位貴族飲酒時,被召入宮起草詔書。他半醉地來到宮中,揮筆制誥,不草而成。這一段情節並不過分,完全可信。但它重新出現在稍後的幾種資料就被改變和修飾了:皇帝是在「試」李白的詩才,權勢熏天的宦官 高力士被命令為詩人脫靴…..
李白在宮廷待了不足三年,由於政敵的壓力,被打發出宮廷,或被廹辭職。他離開長安,向東而行,先抵洛陽,後沿河而下至汴州。正是在此行中,李白遇見了高適和青年 杜甫。其後十年人,他漫遊各地,依靠詩人和狂士的聲譽生活。
755年安祿山叛亂爆發時,李白明智地待在東南地區,但不久陷入了麻煩。玄宗退位,肅宗任命其弟 永王掌管長江下遊地區。但永王有野心,自組了一支軍隊建立獨立王國。永王沿長江而下前往揚州,把李白留在船上,作為其小宮廷的文學裝飾。757年,永王兵敗揚州,李白被逮捕,關押在潯陽,後來得到有限制的釋放。他又開始漫遊,不斷祈求皇帝的諒解,終於在759年獲赦。他以漫遊長江地區度過最後幾年,徒勞無益地希望在新朝廷中得到官職。762年,在將作品託付給朋友、大書法家 李陽冰後,詩人就與世長辭了。
本篇內容取自《盛唐詩》宇文所安 Stephen Owen
大時代(十五)
——世界在墮落中——
隔晚道、標、納指顯著挫跌,油價重挫。
歐盟實體經濟尤其是金融市場就兩個字:亂、危。德、法股顯著挫跌,希臘正在持續丟着先賢們的臉成為悲慘的民族,兩大歐豬意大利和西班牙似也進入了危難的時刻。
中國:經濟「弱過弱雞」,類近硬着陸或已經硬着陸。中央不敢大力救市,09年的經驗成為了夢魘,只敢小鑼小鼓搞微調,嚴防物價重新猛烈漲升、房價泡沫未消之際再進一步發漲、無效率的放貸打水漂並為銀行帶來更多的壞帳;這是負責任的做法,然而經濟命定了因此而要忍受苦痛。
港股恒指周五不怎麼樣,但觀察到不少二三線股仍然是「散水」格。始終的主調是:悲觀、審慎。已進入了中型股災的格局,但似乎在預備着一次更狠更急的大破碎。
許多投資者在憧憬着美國發QE3、德國心軟讓歐羅水漫西方、中國減息放水……
多國多地區的政府也好,國民也好,其實已經墮落了!不正視環球諸國的協調,不好好調整自身的經濟架構乃至政治體制、不好好從事實質生產和利用自身的能力和勞力、不着眼於國民收入和購買力的實質提升、不着眼於國民的長遠福祉,卻經常以央行長遠不負責任的印錢作為最後的救命草。
這次若真要救,除了給金融市場或然性地帶來某段時間的穩定或喧囂以外,真能帶來多少好事情呢?
通脹本身是一種錯,惡性通脹更是一種罪惡,它讓負債者和貨幣最早一批的取得者獲益,卻剝奪了大部分辛勤者的果實和血汗。
像德國民族那麼理性地看待通脹,在這世界變得越來越珍罕。世人越來越放棄了對事物本質的探究和確認,卻甘心樂醉於短線的紙醉金迷、片面的太平和風光。政客,許多都是混世魔王。
目下的世界經濟找不到壯實的穩定基礎。
——加多寶拋浪頭,廣集沒必要停步回頭——
昨晚粗略地看了一些國內仲裁法的條例,進一步深信鴻道加多寶在「拋浪頭」。
加多寶和廣集雙方目前較重要的爭議點在於:
「5月27日,加多宝在官网声明称,鸿道(集团)有限公司不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委”)关于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的裁决,并以该裁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为由,于5月17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提起了撤销该裁决的申请,且该法院已经立案。鸿道集团援引《仲裁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时,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另一方当事人执行裁决。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该申请,因此广药集团依法不得执行裁决。
但在28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北京正理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宏表示,根据《仲裁法》的相关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方式,仲裁裁决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对于仲裁裁决不服的一方可以提出撤销申请,但在未被撤销之前裁决仍然生效,各方当事人应该执行该裁决。
此外,张宏还指出,因为该案属于涉外仲裁,应当根据《仲裁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即只有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在程序上不符合相关规定,人民法院经审查核实后,才可以裁定不予执行。也就是说,如果法院没有作出“不予执行”的裁定,则仲裁裁决的效力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该裁定为终局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
加多寶近一兩日堅持廣集推出紅罐王老吉為非法,並明言要反索償。
簡略一點來說,加多寶先前已向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貿仲委的裁決,並認為在審議期間,廣集不得執行有關的裁決。
廣集方則認為,貿仲委的裁決類同終審,有別於一般法院的第一審,而實際上類同二審,一裁決,即有法律效力,目前中級法院既然未有撤銷有關裁決的判令,廣集自然可以賣紅罐王老吉。
我這個「假律師」的理解則是:加多寶在片面地闡釋《仲裁法》的個別條例。
有趣的一點是,《仲裁法》第六章的「執行」有數條: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第六十三条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第六十四条 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
現在加多寶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但廣集方沒有向法院「申請執行裁決」,實際是在「自行執行裁決」,也未有正式控告加多寶的「不執行」,根據我的理解,並不會導致人民法院馬上裁定「中止執行」!這裏不牽涉到一方提出了撤銷申請,另一方予以執行則是違法!
也就是說,廣集當下只要自己推出紅罐王老吉,先不狀告加多寶,也不被加多寶牽鼻子向法院申請執行裁決,就沒事。除非,收到了法院的「中止執行」命令。
加多寶目前一方面片面地詮釋有關條例,而且所拋出的最大浪頭是:一旦未來兩個月內法院裁定撤銷貿仲委的裁決,廣集關於一切紅罐王老吉的努力就會打水漂!
純粹是一種心理戰,純粹是在推延時間。
據聞,人民法院過去從未推翻過貿仲委的裁決!
加多寶申請撤銷裁決所指陳的兩種論據是:一、貿仲委的仲裁程序有嚴重問題:二、有關的裁決違反了公共利益。
這種申請是被「允許」的,即,只要加多寶按《仲裁法》提出了這樣的申請,法院就該受理立案。這裏並不牽涉到加多寶所持的理據是否有力和合理,更不代表法院會如加多寶所願一定撤銷貿仲委的裁決。即便法院裁定貿仲委的程序出錯,按理也僅會要求貿仲委重新裁決一次,而結果也只會是加多寶敗訴。
不知加多寶將要陳述的詳情為何,按理,貿仲委的審議程序不大可能出錯。另一方面,所謂違反了公共利益,委實有趣,難道世人沒有了由加多寶推出的名為王老吉的涼茶,大家就慘了?連水都不願意喝了?^-^
加多寶這麼做純粹是買時間、消庫存,並阻截廣集紅罐王老吉的合時推出。若廣集兩個月左右之後才推出紅罐,一方面沒好好利用這個最適宜賣涼茶的夏季,另一方面,到時的聲勢就會大打折扣,與此同時,加多寶商標的紅罐涼茶就可以獨領風騷。
陳鴻道行賄罪已判定在先,目前仍在「棄保潛逃」,法院根本上不可能判加多寶能再使用「王老吉」品牌這個國有資產,況且廣集隸屬國資委,除非飛出了一隻超級黑天鵝。
所以,個人判斷:只要廣集不理睬加多寶的雜音,自行我素,能推就推,先不狀告加多寶,便可以風平浪靜,船到橋頭自然直。當兩個月內法院駁回加多寶的申請後,再把鴻道「告到甩褲」……
法律160112刑事法(三十五) 誤殺3
來源: http://www.tangsbookclub.com/2016/01/12/%e6%b3%95%e5%be%8b160112/
法律160112
刑事法(三十五) 誤殺3
蕭律師執筆
〈C 失控 Loss of Control〉
一個人受激怒而致自我失控,在此狀態下做了有意殺人,或引致他人嚴重身體傷害的行為,令受害人死亡,他或她可獲免謀殺罪而被改判誤殺。***
(註意此陳義包括1.「激怒失控」,2.「殺害或嚴重傷害的a動機與b行為」,及3.死亡結果。)
「激怒」以往一向受普通法認可作為對謀殺的辯護。
激怒的經典譯義由大法官Devlin在R v Duffy (1949) 案中所作出:
“「激怒」是一些行為、或連串行為,由死者做成,這行為實際上會令任何明理人或被告突然或短暫的自我失控,令他或她在那時無法主宰自己的思想”。
很清楚了,一個「突然或短暫的自我失控」是「受激」辯護的中心特徵。傳統上,這意指一種無法控制的忿怒、狂怒或怨恨,由激怒的行為所做成的自我失控,而非由驚恐或精神不穩定的自我失控所引起。
「激怒」陳義包含幾個受普通法認可的限制,包括:
A須有一個激怒行動(或連串行為,但非語言);及
B死者對被告有激怒行為的需要。
舊式的激怒
(i)主觀因素
大法官Devin的經典釋義包含一個主觀因素(被告是否被激怒而致失控?),和兩個客觀因素(明理人會否被激怒?明理人會作出如被告同樣的反應嗎?)
被告須能證明他或她失控。
第一感看來,這是一種怪異的辯護:如果失控應得到原諒,那就是使暴力反應正當化。特別在女人殺了她們的丈夫最富爭論。上次所討論的Ahluwalia就是一個例子。
大法官正按察司Taylor如是說:「突然和短暫的自我失控」是以清晣及容易明白的辭語概括了激怒辯護的基本要素。 它強調這辯護是在一個人使用暴力的行為時,無法掌控自己的意誌。 法官在決定把有否失控的證據交給陪審團時,應考慮失控行為的發生與被告反應的相距時間。*** 這時距有時可以完全推倒激怒的辯護;這不是法律的原則,而是按每件個案不同的事實加以考量。
Thornton (1992) and (1995): 女被告殺死她那酗酒、粗暴的丈夫。事發當日,死者大醉回家,然後夫婦口角。死者將被告的衣服扔出並大叫要被告離去。被告帶同兒子離家。 不久她折返回家,見死者睡在沙發上。她換了睡衣並叫死者上床。死者大叫被告是妓女,並聲稱如不離去將會殺死她。被告走進廚房拿一把切肉刀將之磨利,回到死者睡處,以刀致命地插入死者的胃。審訊時,被告提出減責的辯護,理由是「人格障礙personality disorder(心理病的一種)」,但主審法官將「激怒」的辯護向陪審團提出,並解釋這需要一些突然的失控。結果被告謀殺罪成,她上訴,質疑「激怒」是否必須是突然和短暫。
上訴庭撒銷上訴,她再上訴,根據新的醫學證供,她在殺死者時,除有「人格障礙」外,還患「受虐婦人綜合癥(battered woman syndrome)」。1995年案件重審,撤銷謀殺罪,改判誤殺。大法官認為陪審團應被引導去考慮被告的精神特徵以評估對被告自我控制標準的要求,而「突然失控」可以由小事引發。
這宗案件差不多承認近年一些評論者對「激怒」定義狂「插」的合理性。「激怒」是男性作為辯護的陳套,已演化了幾個世紀,男性可以因小事「易」被激怒而失控。而女性一般被認為是內向「慢燒」的,除非直至爆炸點。如果沒有失控,她們很難用得上「被激怒」的辯護。這導致有些人力爭失控的辯護應擴闊到包括入「慢燒」的反應。有些論點更有說服力:“「激怒」的辯護必定鼓勵和強調了人的性別或族類,構成‘女性和非白人為另類’,以保持男性和白人的霸權。”
下篇講「激怒」的(ii)客觀因素— 明理人測試。
他靠「右側」法則 年領股息七十五萬 38歲小公務員打破呆薪宿命
2016-02-08 TW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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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歲前,年領七十五萬現金股息,手上擁有一千五百萬的投資資金,或許還稱不上有錢,但在六十五歲退休前,一定比大多數人更能夠接近富足的境地。一個小公務員辦到了,他完全不靠運氣以及富爸媽幫忙,只靠「多想一點」以及「更敢一些」。 籃球場上的艾瑞克,球從他指尖劃出完美的拋物線,唰!空心入籃。三十八歲的他,人生在財富這個環節,就如同這個三分球,漂亮得分。 客觀上,他沒有成為有錢人的條件。大學畢業後,在民間企業打滾六年,儘管八年前考上公務員,捧了「鐵飯碗」,靠著在工作崗位上戰戰兢兢,爬上了九職等,月薪從四萬多元調整到六萬元出頭。就算他十年下來不吃不喝,他過去十年總收入也不過六百多萬元左右。然而,他卻突破了呆薪資的極限,靠著聰明投資,如今滾出了一千五百多萬元資金。二○一五年,光是股票孳息收入,就高達七十五萬元之譜。「被動收入」首度超越了靠工作的「主動收入」,初步達到財富自由的境地。 與艾瑞克常在周末開讀書會討論投資的陳喬泓(本刊九○八期報導的小美工投資達人)說:「艾瑞克的致富過程,沒有奇蹟、沒有運氣,更不靠父母金援,而是一步一腳印地存錢、投資前做足功課,以及投資後縝密地資金管理與配置。」順著艾瑞克財富累積的軌道探索,你將恍然大悟:財富不在於你挖到了蘊藏在地底下的寶藏,財富就在你的心智裡,關鍵在於你的心智蘊藏的「富根」有沒有被挖掘出來。 艾瑞克坦承他愛錢、無奈地是,卻選擇了一個無法發財的工作--當公務員。公務員不能兼差,更遑論創業,於是金融投資成了唯一能夠變得更富有的道路。為了學習投資,艾瑞克發揮了準備高考的精神,花一筆學費,約二至三萬元之譜,參加雜誌上報導過的投資專家或達人開設的特訓班,以求更有效率地走上投資道路。 艾瑞克的同事鄭先生說:「他雖然熱愛投資,卻不會影響工作,甚至周末常看到他進辦公室加班。 」「如果同事向他問股票投資的事,他會很熱心分享,會勸同事不要只是呆儲蓄,趁早練習投資為財富加值。」周末上投資特訓班外,他也利用夜晚公餘之時,K了一本又一本的投資書籍。他指出:《不買飆股,年均獲利四○%》、《走進我的交易室》、《炒股的智慧》這三本書,對他投資與理財的啟迪最深遠。 艾瑞克比較正式用大筆資金投資股票是在一二年。這四年下來,嚴守停損,雖偶有小賠卻沒有大賠過,起初的三百萬元資金,竟滾成一千五百萬元。(這五年來靠著薪資結餘,又陸續投入約二百五十萬元資金)。儘管歷經市場大大小小風雨,艾瑞克的財富依舊能持盈保泰。 初試身手 投資前 先備好「三桶金」這箇中的第一個關鍵在於:「擁有第三桶金後再來投資!」艾瑞克受訪時開宗明義說到。 艾瑞克建議,就算你自認已經練就一身投資本事,千萬不要存到第一個一百萬元就急著投資買股票。至少等你擁有第三個一百萬,即三百萬元,再來投資也不遲,在這之前,可利用全球型股票存基金,或投資ETF 加速本金累積。 道理何在?艾瑞克指出,投資勝負關鍵有三:知識、資金以及情緒,後兩者其實與資金高度相關。「資金部位較大的人未必一定贏,但總比資金部位小的贏面高。」「當你辛苦存一百萬元,不幸如果虧十萬元,你可能會心疼到沒勇氣停損。過度害怕與恐懼,反而會影響日後的操作步調與判斷。」 進階投資 利率低 適度財務槓桿累積財富艾瑞克進入職場後,每月存下至少五○%的薪資,即使這樣,也花了八年多的時間才存到三百萬元。 為了避險踩到地雷,艾瑞克特地找尋長期負債極低,最好是零的公司下手。更重要的是,之前的投資功課總算沒白做,上課的錢也沒白花,投資老師一再叮嚀的不要追逐熱門股(過去四季本益比高於十二倍),不要買產業競爭太激烈的股票(毛利率至少二○%以上)、不要買產品週期太短的股票(如3C產品),他都聽進去了。 在老師建議及蒐集資料後,他鎖定四檔股票投資,分別是台橡、振樺電、茂順以及耕興。一年半之後,除了台橡損失約兩成停損認賠外,其他三檔包含股利獲利在七○%至一五○%之間。也讓他的資金從三百萬元,在二年內成長到五百萬元大關。 積極研究 賺價差 善用四心法成功操作雖然現在「存股」氣氛當道。但是艾瑞克認為,投資資金低於五百萬元的人應積極研究,勇於做價差。否則就算有三百萬元投資,且找到股息年殖利率維持六%的股票,要把三百萬元翻成一千萬元,還是要二十年。「人生實在沒幾個二十年啊!」但做價差談何容易?艾瑞克以自身的經驗,提出良心的建議:「只要選在『右側』操作,小資族賺價差的勝算不僅可大幅提高,而且還可事半功倍!」所謂「右側」是指市場由空翻多,進入漲升波段的時期。判斷市場(指大盤)是否已經翻空打底準備轉移到「右側」,艾瑞克提供幾個個人觀察心法:一、融資餘額的減幅是否超過大盤跌幅;二、月KD是否已在低檔,即四十以下形成黃金交叉;三、加權指數是否從十年線以下開始翻升突破十年線;四、周遭的親朋好友是否持股水位很低,甚至一談股就搖頭。 只要抓住「右側」時機進行操作,連股市的生手都很容易賺到錢。艾瑞克第一次的成功「右側」操作,是在一二年台股大盤跌至七千點出頭時。第二次成功的右側操作則是在一四年中。陸股從二千多點起漲切入,買進中國股票型ETF,也獲利一倍有餘。 一三年底,艾瑞克將手上持股分批獲利了結,當時他的資金將突破五百萬元大關。在職場上他是中間幹部,每個周末幾乎都到單位加班。時間上,不太允許他花太多的時間研究個股做價差。於是他開始對自己的部位進行「調結構、緩增長」式的調整。 「成為有錢人最重要關鍵之一,就在於善用財務槓桿。不管是創業,向銀行借錢或股票上市,抑或是投資房地產。」「我利用低利率環境優勢,在做好財務規畫下,適度財務槓桿,加快財富累積。」 穩定收息 調結構 混合操作讓分散策略奏效一二年,艾瑞克辦了信用貸款,充實本金規模,利用「好負債」的特性增加現金流。由於資金中有部分是向銀行借來,令他在選股上特別注重現金股息的穩定性,以及股票殖利率表現(至少高於六%)。 他採更為分散的策略,買的個股不局限原本的中小型股,還納入獲利更穩定,股價波動更低的大型股如中華電、台灣大與台積電。 他希望獲利的來源,股利部分能提高,價差部分能降低。但畢竟五百萬元還達不到目標,價差也不能完全偏廢,於是這段時間他也買了勤誠、鑫永銓、廣隆等股。同時開始嘗試買進ETF,如華夏滬深三百指數ETF。 雖然第二階段(五百萬元至一千萬元)的投資績效遜於第一階段(五百萬元以下),但因部位已有一定規模,股息收入頗為可觀,加上職等調升的薪資成長,第二階段財富絕對金額的增長,反而不遜於第一階段。 再因陸股大漲的臨門一腳,使艾瑞克僅僅花二年多的時間,就把手上資金滾到一千萬元大關。 如今艾瑞克已進入第三階段--操作資金一千萬元以上。個股價差已成為投資中的點綴(雖然近年來也操作先豐與進階,獲利數十萬元),重心則放在穩定收息股與ETF。他目前的部位計有:中華電、中壽、德律、鑫永銓、寶來高股息ETF、華夏滬深三百指數ETF、香港盈富基金、領匯房產基金。 尚未買房的艾瑞克,前年結婚了,他打算買人生第一戶房。他說,即使買房頭期款花了五百萬元,他仍擁有一千萬元的投資部位,每年股息收入雖會因買房減少,但五十萬元應跑不掉。 艾瑞克買房之餘,還要往年領百萬股息的目標邁進。他要證明自己的退休金要自己賺,也要用自己的投資故事鼓勵所有小資男女:「上班族,你的名字絕對不叫窮人!」 艾瑞克 出生:1977年 現職:中央政府公務員 學歷:私立大學法律系畢業 往年領百萬股息目標邁進 ——艾瑞克的追富三階段 第一階段 小額投資期 ——500萬元以下 第二階段 財富增長期 ——500萬至1000萬元 第三階段 投資上手期 ——1000萬元以上 學習重點 ● 至少存下二分之一薪資,手上擁有300萬元再做價差投資。 ● 學習個股基本面、產業趨勢,大盤多空。 ● 成長股與收息股研究並重。 ● 國際股市、景氣循環為重點。 操作重點 ● 有行情時再進場,進行右側交易。 ● 重心放在個股價差。 ● 投資集中在四至五檔股票。 ● 築底時可酌量進場。 ● 股息與價差並重。 ● 個股分散約五到八檔,增加ETF部位。 ● 可酌量進行左側交易。 ● 股息為主、價差為輔。 ● 個股分散約五到八檔,但以ETF為主。 實戰經驗 ● 茂順、耕興、振樺電獲利70%至150% ● 勤誠、鑫永銓、廣隆、華夏滬深300指數ETF ● 中華電、中壽、寶來高股息ETF、香港盈富基金 撰文 / 謝富旭 |
金山雲估值攀升(十五)
網誌分類:股票經
網誌日期:2016-02-18
2月5日,金山軟件(3888.HK)旗下的金山雲宣佈完成C輪融資6,000萬美元。
除母公司金山3,110萬美元認購53,016,833股之外,ChinaAMC Special Investment和IDG分別以 2,631萬美元和259萬美元認購金山雲44,851,680股及4,423,784股。
融資完成後,金山、AMC、IDG將分別持約51.83%、2.48%、4.32%的金山雲股份。其中金山和IDG為前期投資方,AMC為新增投資者。
我根據AMC的投資額(2,631萬美元)和佔股比例(2.48%)推算,金山雲最新一輪的估值高達10.6億美元,較去年3月IDG入股金山雲的估值約6億美元高出77%!
投資建議:繼續長線持有金山軟件
揭秘二手手機市場:舊iPhone十五分鐘變“新機”
來源: http://www.iheima.com/news/2016/0220/154335.shtml
導讀 : 我們用過的手機,到底都去哪兒啦?國內二手手機回收市場,現在又是個什麽景象?
i黑馬 楊博丞 2月20日報道
每當一部新手機售出時,往往意味著便會有一部舊手機遭到淘汰。
一些垂直科技類網站在去年便開啟了二手手機銷售業務,產品推出後便迅速售光,一度因為流量過高導致網站宕機。看來二手手機在市場上還是比較受歡迎的。
那麽,你知道這些二手手機的質量真偽麽?你的手機被淘汰時,你會選擇什麽渠道把它處理掉?我們用過的二手手機,到底都去哪兒啦?國內二手手機回收市場,現在又是個什麽景象?

街頭回收手機的攤點/CFP供圖
二手販子的散兵“遊擊隊”
多數的消費者,可能依然選擇將還可以用的二手手機交易給親戚或朋友,因為他們認為這樣能夠保證一定安全性。而據i黑馬觀察,還有一部分人群選擇通過互聯網或線下交易直接販賣給個人,因此每天有大量的手機被交由二手回收販子進行處理。
這些落進二手販子里的手機會怎麽樣?你不知道的故事是,通常二手手機回收販子會將回收的手機集中交由他們“總部”——位於深圳的華強北電子城處理。i黑馬在走訪深圳最大電子城華強北時,就曾目睹過二手手機翻新,一臺外觀破舊的iPhone只需15分鐘左右,便可搖身一變成為一臺看起來嶄新的iPhone。走訪中,幾位華強北經營二手手機櫃臺的銷售商向i黑馬講述了部分行業中的現象。
而蘋果系列手機是最受他們歡迎的產品。“通常回收蘋果系列手機,貨源充足、價格穩定,一些手機就可以被當新機銷售。對於成色不好的iPhone來說會被直接翻新,用於二次出售,而翻新後的價格要比不翻新的價格高。”
至於翻新機的質量怎麽樣,“翻新的機器內部配件大多數都是真的,但不排除有少部分是仿件或主板有問題經過維修的。而對於屏幕碎掉的機器就會被換上一塊後壓屏,節省成本,看著與原裝屏幕沒有區別,只是重新換上了一塊新玻璃。”
“我們知道現在也有一些回收企業在做回收,但一些人還是沖著回收價格,把手機交給我們。畢竟我們要比這些專業回收機構的回收價格高。”
經過翻新後,這些手機便會在很多電商平臺公開叫賣,很多抱僥幸心理的消費者也會因此購買。其實,每個手機廠商都有其正規的銷售渠道,如官網、旗下實體店等。除此以外,如果你還能在非授權的平臺買到低於正常價格的手機,大抵就是這種狀況。
隨著C2C模式的不斷發展,如今的消費者可直接通過互聯網平臺將手機直接出售,譬如58、趕集、閑魚等,每天都有大量的二手手機在上面交易。不過在雙方交易過程中無法確定買家身份,更無法保障手機的售後服務,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消費者的購買風險。

攝影/楊博丞
二手手機回收平臺:新興正規軍
現如今,已經有很多二手手機回收與交易平臺陸續上線,如愛回收、好收網、回購網等線上回收二手手機產品平臺,正被逐漸被人關註。在業務模式上,它們涵蓋了B2B、B2C等不同的類型。
不管是哪種模式的平臺,大體運營方式都是相似的:用戶在線上對手機進行檢測和評估,通過競價的方式售賣給出價最高的回收處理商,快遞上門收取,平臺確認後交易即可完成。縱觀這些企業的回收和再利用模式大體相當,基本都是將手機回收後進行檢測,無問題就放到自家平臺上出售,報廢機則直接交由合作的環保企業進行拆解。對於無法在平臺自行消化的二手手機,不會落入電子集散地,而是直接售賣給出價高的回收處理商進行回收。大多數平臺不會從事二手手機的翻新再出售。
以愛回收平臺為例,其中30%左右的手機被環保降解,60%通過競拍的方式流向各大線下手機回收機構,而20%左右的手機則被用於再銷售。盡管從C2B(從個人賣家那里進行回收)的模式起家,但目前愛回收同樣會在自己平臺內直接向用戶銷售二手手機,直接扮演了二手手機交易平臺角色。
而好收網的模式與愛回收的模式則基本相同,這兩家回收機構都一個共同點,即再銷售的二手手機不僅被C端所購買,還有B端。C端大多數為個人消費者,而B端則為一些創業企業和軟件開發工程師。因為購買二手手機對於他們來說最為實惠。

攝影/楊博丞
“舊機回收是有相關流程的,尤其是針對消費者最擔心的安全和翻新問題,我們在回收時會和消費者當面抹除手機中的數據,並下載一些軟件進行二次覆蓋後再抹除,大大降低可恢複數據的安全性問題。對於沒問題的這些手機我們是不會進行翻新的,會按外觀等級進行評級並確定相對應的價格。價格方面,現在我們會比二手販子回收的價格要高,並且再次出售的價格也比他們要低。”好收網聯合創始人白昀平對i黑馬說。
愛回收創始人陳雪峰也同樣表示,對於回收的舊機處理方式也有自己的相關流程,而對於損壞機他們的做法是進行配件替換。“比如有一臺手機的主板壞了,但其他的配件還可以使用,比如屏幕,我們就會將這塊屏幕拆解下來替換到一臺屏幕損壞的手機之上,這並非翻新,只是循環利用他們的價值。”
白昀平告訴i黑馬,“現在二手手機購買的人群主要集中在學生和上班族中。其中一些人是因為喜好電子產品,更新叠代很快,還有些上班族則是需要兩部手機,二手手機和全新機相比更具性價比,因此對他們來說,二手機是很好的選擇。”
白昀平透露,好收網大概現在的下單率在每天250臺左右,“總體流量還不錯”。陳雪峰給出的數據是,愛回收因為接入的機型較多,單天下單量在400臺左右。
好收網於2015年獲得了趕集網的投資,因此可以依靠趕集網的C2C平臺為其引流。如此一來線上便可獲得不小的下單量。現在好收網也和各地運營商陸續展開渠道合作,盡管目前線下已有傳統手機回收渠道,但在整個平臺中的流量占比還是很低。
“現如今一線城市二手手機市場的占有量已經飽和,雖然量很大,但升值空間有限,下一步我們的目標主要向三四線、農村市場傾斜。”白昀平說。
但白昀平也認為,目前的手機回收行業已是紅海,現在的20多家平臺中,大多數都雖然存在但沒有流量。他預感,國內的二手手機市場會像國外一樣,進入一個被大眾認知並且平穩的更新換代周期。在國外,手機回收及以舊換新業務非常發達,手機的平均更換周期只有10個月,並且民眾幾乎都有回收意識。
回收模式要向多元化發展
對於這些從事手機回收的創業者來說,是很看好這塊“肥肉”的,他們認為二手市場將會迎來“春天”。不僅是他們,就連一些手機廠商也在開始自己的回收計劃。
去年3月,蘋果公司也開始在中國大陸實行“重複使用和循環利用”計劃。錘子在發布T2時就宣布與回收商9貝殼進行合作,推動T1的回收再利用計劃。魅族也曾在去年發布舊機回收計劃,而小米則一直在推動著舊機回收計劃,從其官網中的官翻機就不難看出。今後,可能加入這個計劃的廠商會越來越多。不少人認為,在2016年,二手手機市場將會帶來一輪爆發期,二手手機回收的商業模式將逐漸多元化。但進入者越來越多,這個市場是否會重演當年家電以舊換新的境遇?

攝影/楊博丞
也有分析師有著不同的聲音。Counterponit國際分析公司分析師閆占孟就對二手手機市場有不同看法,他覺得目前中國智能手機出貨量已進入放緩期,而二手手機的高峰期在去年已經顯現,今年如果能繼續持續,他個人認為最多一年時間。但全球的二手手機仍然會持續增長,因此他建議這些創業者向更多地區延伸。
“現在二手手機市場基本依賴蘋果手機,蘋果系列手機能占到50%的比例。預計今年全國每月二手手機保底銷量在150萬左右,全年2000萬左右,占整體手機市場3%-4%。回收的市場已經沒那麽好做,一些在深圳做二手手機的企業都轉行或者倒閉了,中國的消費者現在是非常挑剔的。”閆占孟說。
對於這些爭論,白昀平則顯得十分輕松,因為他的心里早已奠定未來發展的目標。他向i黑馬坦言,早在做這個項目時就已經想好了今後的方向。他表示,國內的二手手機市場最後一定會達到飽和值和天花板,但未來自己的方向會主打國際出口,向東南亞等經濟欠發達地區傾斜,在這些國家二手機需求量很大,很多人不願花高價購買一臺新手機。
也有的二手手機回收廠商的計劃是,從回收二手手機交易平臺起步,最終切入全類目的回收;有些是從基礎的衣服回收服務起步,打通二手行業交易數據,形成交易平臺。
目前,從行業來看,國內二手手機的回收及再利用市場均處於早期發展階段,包括質量檢驗等一系列標準都還未確立。質量檢驗對於二手手機回收行業來說尤為重要,因為這關系到再利用的相關問題,同時也是二手手機交易平臺自身能夠提供的價值之一。
“目前市場仍處在標準制定階段,包括一些回收標準和再利用保準,在這期間每家回收企業都有著不同的質量檢驗標準。”一位從事電子設備回收平臺的業內人士說。
對於現如今這些從事回收的創業企業而言,還面臨的一個問題是,盡管每臺手機的盈利不低,但最大的問題在於客戶單價過低,如何構建成熟的商業模式仍需等待考驗。
二手手機回收行業是一個很有想象和價值空間的市場。現在的回收方式多樣,無論是線上還是線下均可進行回收,但同時,真正需要突破的難題仍是大部分消費者的二手處理意識。
互聯網在逐漸改變一些傳統領域,對於手機回收這個原本的灰色產業地帶也終於從幕後走向臺前,變得越為透明。“互聯網+回收”這個名字也不斷被提起,出現在大眾視野,手機回收行業已然開啟,但這條路仍然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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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劄記160315盛唐詩(二十五) 咫尺但愁雷雨至:杜甫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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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劄記160315
盛唐詩(二十五) 咫尺但愁雷雨至:杜甫2
蕭律師執筆
離開高適和李白後,三十三歲的杜甫返回京城,再次決心求仕。747年,玄宗下詔,為以前的落第者舉行一次特別試,但宰相 李林甫使所有應試者全部落第,向玄宗證明沒有賢者在以前的考試中漏網。到詩人三十九歲,他採取冒進做法,向皇帝獻上三篇賦。據杜甫自述,這些賦獲得了玄宗青睞,結果被召考試,通過後,被通知等待吏部委派職位。但過了幾年仍不獲任命,有人認為是李林甫作梗,先阻止杜甫中舉,後又阻止他授官。但杜甫當時地位低微,李林甫不可能對他有敵意,反對杜甫的原因可能是他與 李邕的聯繫,李邕是李林甫真正的敵人。
李林甫死後,楊國忠繼任丞相,杜甫仍未得到任命。在四十三歲時,詩人試圖仿効 岑參和高適,向哥舒翰請求入幕,卻未被睬理。隨即出現了那一年暴雨而引致的饑饉,杜甫帶領全家北遷奉先。返京後,他的任命終於來臨,但卻是一個最低級的縣職。杜甫拒絕這官職,終被改授 太子府的一個官職。
755年安祿山率領東北軍叛變了。
將杜甫戰亂前和亂後的詩作一比較,就可明顯地看到與其他同時代詩歌共同的成份:《飲中八仙歌》一類七言詩,出自李白和李頎的醉酒狂士詩;《麗人行》一類是對八世紀初流行的七言詩體的改造;詠馬詩如《高都護驄馬行》與岑參的詩相應;一些虛幻想像的詩如《渼陂行》也與岑參相關。兩組遊何將軍山林的詩,出自京城應景詩傳統。甚至著名的《兵車行》也與 張謂同時而較遜色的《代北州老翁答》相應。但這些相應只用來說明杜甫如何從根本上改造了他所觸及的一切,他與同時代人的共用興趣只在於最寬泛的風格、主題及類型範圍。
杜甫與岑參的聯繫可作為一個恰當的比較例子。杜甫曾陪伴岑參兄弟暢遊長安附近的 渼陂,寫了一首模仿岑參風格的詩。但只要將杜甫的「模仿」成果與岑參的任何詩歌比一比,就以看到杜甫的超越性和極大的創新性。
《渼陂行》
岑參兄弟皆好奇,攜我遠來遊渼陂。天地黤慘忽異色,波濤萬頃堆琉璃。
琉璃漫汗泛舟入,事殊興極憂思集。鼉作鯨吞不復知,惡風白浪何嗟及!
主人錦帆相為開,舟子喜甚無氛埃。鳧鷗散亂棹謳發,絲管啁啾空翠來。
沈竿續蔓深莫測,菱葉荷花淨如拭。宛在中流渤澥清,下歸無極終南黑。
半陂已南純浸山,動影裊窕沖融間。船舷暝戛雲際寺,水面月出藍田關。
此時驪龍示吐珠,馮夷擊鼓階龍趨。湘妃漢女出歌舞,金支翠旗光有無。
咫尺但愁雷雨至,蒼茫不曉神靈意。少壯幾時奈老何,向來哀樂何其多!
月亮出現於藍田關,倒影在湖中,成為驪龍吐出來的珠:杜甫的虛幻想像將岑參對荒漠景象的誇張描寫降低為拘謹的呼喊。岑參的基本特式是「好奇」,一種想以奇異超越別人的願望。此處超越者被超越了。
在八世紀,要求情調的統一十分強烈,岑參可以不註意結構上的統一,將應景結尾放在邊塞詩的最後,但非常在意情調的一致。杜甫時代怎樣看這一首詩呢?詩中在描繪天氣的多變時,也暗中多次改變情調和風格。《渼陂行》以直陳事件開始,很快轉向可怖的暴風雨和想像的魔怪,接下來是快樂的船歌,然後 “登上”倒影的山。登山的高潮是眾神狂歡的光怪陸離幻象,但杜甫以凡人對風暴的畏怯暗暗削弱了神靈的光輝,因為 “雷雨”將伴隨眾神而來。結尾詩句有意地寫得古樸,採用了漢武帝《秋風歌》。由於雷雨的呈現,表明平凡詩人未能理解的「神靈意」。由始至終,杜甫的主題穿過各聯詩的界線,然後卻在同一聯詩的中間轉換旨意。
杜甫的繁複變化在他的同時代人看來可能太過分了,但正因他的詩是如此的豐富多變,才能吸引後世那麼多的讚賞者。氣候、情調及主題不斷地變化,戲謔和敬畏和諧並置,從未有一位詩人會由於憂慮氣候變化而不能理解「神靈意」。
由於杜甫不囿於類型統一,故他從不受制於一般約定的詩歌題材。杜甫寫到了許多其他詩人未曾提到的事物。 後世詩人雖然學習杜甫的自由主義,卻很少能夠達到他在態度和意旨方面的自由隨意。這種自由主義使得杜詩體現出一種寬容的人性,甚至連現在西方讀者也能明顯感受到。這種隨意不拘可以出現在最簡單的方面,如在過訪從侄 杜濟時,杜甫告訴他不要由於從叔而困擾:
「所來為宗族,亦不為盤飧。」
在較重要的方面,這種隨意不拘可以表現為嚴肅情形下的幽默閃光,而這種幽默毫不會損害嚴肅意義:
《秋雨歎》三首之二
闌風伏雨秋紛紛,四海八荒同一雲。去馬來牛不復辨,濁涇清渭何當分!
禾頭生耳黍穗黑,農夫田父無消息。城中鬥米換衾裯,相許寧論兩相直。
結尾對市場價格的簡述,以前只見於雜史和軼事集的材料,而不會入詩。杜甫以輕微諧趣的筆觸,描寫購物者──可能是他自已──急於用昂貴的衾被去換取「僅僅」一鬥米,但這種諧趣並沒有削弱情況的真正嚴肅性,指出以米為重的真實次序,與平時市場的錯誤價值觀相對立。
杜甫是最早發現悲喜劇力量的中國詩人之一,在悲喜劇對立衝力的結合點,體驗出杜甫作品複雜性的另一面。杜甫喜好複雜化,進入對立範圍,「完成」對事物體驗的認識。
這首詩還體現了明顯的「轉換風格」。詩篇以宏壯的措詞開始,以宇宙視野描繪巨大雲層下的大千世界;二聯接以倫理和哲理的聯繫(第三句出自《莊子》,第四句是成語)。第三聯出自農村諺語,並引向尾聯的城市情況。詩篇第一句還否定了一向評杜詩「無一字無來處」的說法:不僅並無前人用過「闌風」、「伏雨」的語詞,還沒有一位評註家能完全確定這二詞的確實意思。這兩語詞既響亮又不祥,混合了威脅和毀滅的弦外之音。它們給詩篇開頭帶來混亂和不安,意念直貫全詩,表現在無法分辨事物、消息斷隔,最後價格的混亂。***
本篇內容取自《盛唐詩The Great Age of Chinese Poetry – The High Tang》宇文所安 Stephen O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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