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資委網站8月15日消息,2016年7月,國資委和中央企業各級紀檢監察機構嚴肅查處了50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處理96人(含黨紀政紀處分50人)。
其中,違規公款吃喝問題4起,處理6人;公款國內旅遊問題7起,處理13人;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問題7起,處理7人;樓堂館所違規問題3起,處理8人;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問題11起,處理25人;違規收送禮品禮金問題5起,處理10人;大辦婚喪喜慶問題5起,處理14人;提供或接受超標準接待等其他問題8起,處理13人。
據外媒報道,在舊金山召開的英特爾全球開發者論壇(IDF),英特爾宣布已經與ARM達成了新的授權協議,英特爾工廠未來將可以生產ARM芯片。ARM在一封電子郵件中說,英特爾的第一款10納米芯片將在明年開始出貨,基於ARM的芯片設計將於2017年第四季度開始生產。
這意味著,英特爾將向第三方開放自己的芯片工廠,包括10納米工藝的生產線,用於生產ARM技術的芯片。這一授權協議也包括了英特爾為LG、Netronome和展訊生產芯片。此外,英特爾未來也可以為蘋果、高通、英偉達等其他公司生產ARM設計的64bit芯片。
Intel將能夠在自家工廠中制造64位ARM內核以及相應的物理IP。ARM為其客戶設計芯片架構,主要面向移動業務領域。其年芯片設計量達到數十億。ARM與Intel在諸多市場都是競爭關系。這筆交易也反映出英特爾正在修補市場分歧的跡象,因為它改變了業務的優先級,表明英特爾已經退出了手機智能處理器的市場,讓ARM幾乎成為移動設備芯片市場上的唯一的主導者。
矽谷一直傳言英特爾將為蘋果提供新的iPhone基帶芯片甚至為蘋果生產處理器。此次與ARM達成授權協議之後,也為英特爾接下蘋果A系列新品生產訂單鋪平了道路。目前蘋果的A系列芯片是交由三星和臺積電生產的。
雖然英特爾在PC時代是毫無爭議的處理器霸主,但在移動設備時代,英特爾卻遠遠落在了ARM的後面。目前全球絕大部分智能手機的處理器都是基於ARM的設計,ARM芯片已經占據了全球智能手機出貨量的95%,相關出貨量突破了30億部。英特爾雖然也發布自己的移動芯片,但由於兼容、功耗等問題,近年來發展緩慢。
不過,ARM自己並不生產芯片,而是收取芯片授權費。去年總營收約為15億美元。上個月,日本科技巨頭軟銀斥資310億美元收購了英國移動芯片設計公司ARM,孫正義在解釋收購理由時談到了ARM在未來物聯網的發展機遇。
ARM實體IP設計事業部總經理維爾阿比( Will Abbey) 表示,“這將為整個行業帶來巨變。對於我來說,這也是意義重大。”
8月17日晚間,東方財富網股吧出現公司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綜合考慮公司目前的信息披露狀況,為充分保護投資者知情權,維護正常的信息披露秩序,本部按照《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自8月18日起對公司股票實施停牌。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公司尚未對外披露的公告在公共傳媒全文泄露,可能對投資者造成誤導
8月8日,因公司信息披露違規,本部已暫停公司的信息披露直通車業務,對公司公告實施事前審核。8月17日收盤後,公司通過信息披露業務系統向本部提交擬對外發布的公告。本部經審核提出意見,要求公司核實相關事項是否涉及關聯交易,是否須履行股東大會決策程序。但公司未按監管要求進行修改,公告也未對外發布。當日晚間,前述公告的主要內容在東方財富網股吧出現。
經核實,股吧出現的公告主要內容與公司通過前述業務系統提交的材料完全一致,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涉嫌泄露尚未對外披露的重大信息,可能對投資者造成誤導。
二、本部已失去關於公司的有效信息來源,公司是否能夠依法依規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前述公告在股吧出現後,本部在8月18日開市前,撥打公司董事長董文亮電話,無法取得有效聯系。目前,公司聘任的董事會秘書和證券事務代表均不具備必要的任職資格,尚不能履行相應職責;公司董事長至今不能與本部保持有效聯系,也未按本部前期要求接受監管談話。
基於前述情況,本部已失去關於公司的有效信息來源,無法通過有效途徑就公司信息披露與其進行聯系,公司是否能夠依法依規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三、公司控制人狀態存疑,公司及相關方至今仍未按本部要求予以核實並披露
根據公司公告,公司原董事長顧國平為實際控制人。但有市場傳聞稱,鮮言可能已實際控制公司。另有媒體報道稱,顧國平已接受采訪稱其不再擔任公司實際控制人。此外,對於公司舉牌方深圳市瑞萊嘉譽投資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瑞萊嘉譽”)的實際控制人及一致行動人情況,媒體也提出了質疑。
針對前述情況,本部已發出監管函件,督促公司及相關方核實傳聞是否屬實。但截至目前,公司仍未按要求核實並披露其實際控制人狀態,未提供顧國平關於實際控制人狀況的說明,鮮言也未按要求核實並披露其是否持有公司股權、是否實際控制公司。另外,舉牌方瑞萊嘉譽已自行發布公告,披露對本部問詢的回複,但市場就其一致行動人情況仍有質疑。
基於前述情況,根據本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2.6條、第12.10條、第12.12條和第12.13條的規定,本部自2016年8月18日起對公司股票實施停牌。本部將督促公司召開董事會會議,盡快落實監管要求,對信息披露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並將視其整改落實情況決定公司股票複牌事宜。同時,對於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涉嫌存在的違規行為,將予以嚴肅追責,並依法提請證券監管機構進一步查處。
上交所8月19日發布慧球科技停牌等事項答記者問稱,對於慧球科技涉嫌的信披違規行為,本所公司監管部門已啟動紀律處分程序。如果公司長期不能落實整改要求,我們將研究對公司股票實施其他風險警告,即予以“ST”處理的必要性。
8月26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下稱“上證所”)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對“劣跡斑斑”、“屢教不改”的慧球科技(600556.SH)發出最後通牒。
根據上證所要求,慧球科技需要針對前期實際控制人狀態不明、信息披露不力、拒不接受監管約談、泄露未對外披露信息等問題,在9月9日前從四大方面限期整改。
9月9日前,上證所不對公司股票實施ST處理。如果慧球科技不能按期落實整改要求、消除風險狀態,上證所將於9月12日對公司股票停牌一天,9月13日起對公司實施ST處理。
另外,上證所表示,考慮到慧球科技的投資者在停牌前對公司股票可能被ST處理沒有相應預期,股票被ST處理後,股票單日漲跌幅、單日買入數量等事項也有所改變,將安排公司股票於8月29日起複牌。
具體來看,上證所提出的整改要求主要就是針對前述公司的四大劣行。首先針對“監管失聯”,上證所要求公司恢複信息披露管理秩序。
具體要求包括公司董事長建立與上證所的有效聯系,擔負起信披管理責任,及時接聽交易所監管來電,接受監管談話;公司董事會指定一名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在董事長無法保持有效聯系時代行聯系職責。
“公司董事會應承諾在六個月內聘任具有任職資格的董事會秘書、證券事務代表,過去三年內受到上證所公開譴責的人員不應擔任董事會秘書,也不宜擔任證券事務代表。”上證所稱。
另外,在整個事件中,市場對慧球科技原董事長顧國平是否不再控制公司、公司新聘請的證券事務代表鮮言是否已實際控制公司充滿了質疑和關註。
顧國平曾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親證,其於今年5月份退出慧球科技,不再是公司實際控制人。但公司在公開信息中卻從未提及,甚至在對交易所的回複中依然強調公司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更。
據此,上證所要求公司采取有效措施核實實際控制人狀態;提供鮮言書面說明,核實其是否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股份、是否直接或間接控制公司董事會席位、是否直接或間接控制公司日常經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務;提供顧國平書面說明,核實其是否仍然實際控制公司。
另外,上證所還要求核查公司未對外披露的公告全文泄露情況並予以追責。據本報此前報道,此處上證所所指的是慧球科技先於公司公告而泄露至東方財富網股吧的“關於全資子公司購買荊門漢通置業有限公司房屋資產的公告”。
上證所要求公司核實上述公告對外全文泄露的發生過程、責任人,並對相關責任人予以追責;同時核實公司購買房屋資產是否涉及關聯交易、設立子公司是否須履行股東大會決策程序,並相應修改公告後如實對外披露;根據審核意見,對公司問詢函回複公告進行補充修改,並如實對外披露。
最後,上證所也要求公司董事會自查信息披露工作及內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缺陷,提出切實有效的整改措施,形成整改報告,並承諾保證不再出現類似的違規行為。
上證所下發最後通牒,證監會發言人張曉軍26日也在新聞發布會上回應《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稱,對於任何無視信息披露法律法規要求、破壞證券市場秩序、損害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違法違規行為,證監會都將依法予以嚴懲。
事實上,8月25日晚間,慧球科技便公告稱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調查通知書》,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而被立案調查。值得註意的是,這份《調查通知書》的公告,也是在上證所的“催促”之後。8月25日晚間,上證所發布公告,要求公司披露被立案調查的事項。
作為被屢次挑戰權威的對象,上證所對慧球科技的態度也是“死磕到底”。據記者梳理,上證所此前已經暫停了公司的信息披露直通車業務資格,對公司公告實行事先審核;先後發送了8份監管工作函和問詢函,4次向市場通報公司存在問題和監管動態;8月18日對公司股票實施停牌。
上交所今日召開新聞發布會,稱要求慧球科技就公司對信披義務履行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在9月9日前完成整改。如期限內未完成整改,上交所將按期對公司股票予以ST處理。
上交所同時指出,慧球科技將於8月29日起複牌交易,但是投資者需要高度關註公司面臨的風險。
據日本新聞網29日報道,2011年3月的東日本大地震大海嘯引發的福島第一核電站的核泄漏事故處理費用,單國民承擔的部分,到2015年,已經達到4萬2660億日元,按照日本人口總數平分,人均負擔達到3萬3000日元(約2100元人民幣)。
福島第一核電站汙水貯存設施
時事通訊社實施的調查顯示,福島第一核電站核泄漏事故發生後,日本政府投入了巨額資金用於清除核塵,廢爐和支付受汙染地區的經濟賠償,這一筆費用的總額已經達到4萬2660億日元。而政府的這一筆出資巨款均來自於國民繳納的稅金,屬於國民負擔。
日本政府已經將擁有這一座核電站的東京電力公司的部分股權已經確保,預計這部分股權拋售的話,可以獲得2萬5000億日元的利益,但是虧損依然嚴重。
2011年3月14日衛星照片:福島第一核電站3號反應堆爆炸後升起濃煙
國家審計署2日發布2015年度審計署績效報告顯示,2015年,有2138人受到撤職、停職檢查等處理,有90多人被移送紀檢監察和司法機關查處。
審計長劉家義2日表示,不可用貨幣計量的審計成果是審計工作的重要內容。從2015年審計工作情況看,提交各類審計報告和專題報告2775篇, 提出審計建議1456條,推動被審計單位制定整改措施2263項,促進被審計單位建立健全制度1971項,促進新開工和完工項目18862個,取消和清理 行政審批、資質認定和收費等486項,移送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和事項905件、涉及5750人等。
劉家義指出,2015年,通過審計,促進新開工、完工項目9408個,推動9454個項目加快了審批或實施進度;促進相關部門和地區取消、合 並、下放行政審批事項134項,取消職業資格、企業資質認定241項,停止或取消收費111項;促進有關方面完善制度50多項、出臺風險防範措施20多 項。
劉家義指出,2015年,通過持續開展政策落實跟蹤審計,推動資金落實、項目實施、政策落地和追責問責,促進了國家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通過加大對扶貧、農林水事務等民生資金的審計力度,及時揭示和糾正侵害民眾利益的問題。
“劣跡斑斑”、“屢教不改”的慧球科技(600556.SH)終因繼續挑戰監管,拒不整改而被“戴帽”。
9月9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下稱“上證所”)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自9月13日(周二)起對慧球科技股票實施ST處理,公司股票簡稱將由“慧球科技”變更為“ST慧球”,並轉入上證所風險警示板繼續交易。在此之前,公司股票於9月12日(周一)停牌一天。
8月26日,上證所曾對慧球科技發出最後通牒,要求公司針對前期實際控制人狀態不明、信息披露不力、拒不接受監管約談、泄露未對外披露信息等問題,在9月9日前從四大方面限期整改。如未完成整改,將對公司股票ST處理。
“截至9月9日17點,也就是本所要求的十個交易日整改期限屆滿前,公司仍未向本所提交整改報告,未能如期落實本所整改要求。”上證所表示,這些要求是針對慧球科技目前存在的信息披露問題提出的,本屬公司應盡的基本職責,也是公司完全有能力予以落實、糾正的。
然而,面對交易所的屢次督促,慧球科技始終保持“無動於衷”。
據上證所介紹,直至整改期限屆滿,慧球科技公司及其董事會仍然怠於履職,拒不整改,無視上市公司基本義務,任由公司持續處於信息披露違規及風險狀態。
8月26日,上證所發出監管通報後,也同步向慧球科技發出了工作函,提出了恢複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秩序、核實公司實際控制人情況、追查公司尚未披露公告全文泄露的責任以及公司董事會應當自查整改等四項要求,並督促公司限期完成。
9月6日,上證所再次發函書面督促公司盡快完成整改。在規定的整改期間,上證所也先後多次電話聯系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現任董事長董文亮,但其仍未接聽電話,也未按交易所要求接受監管談話,公司董事會也沒有披露其是否召開會議自查整改。
“目前,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狀況仍然未能核實,重要公告提前對外泄露的責任依舊沒有查明,信息披露聯系渠道還是不能暢通。尤其是作為公司日常決策機構的董事會及其董事長等全體成員,至今未能擔負起消除公司信息披露混亂狀態的職責,對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置之不理。”上證所稱。
上證所同時強調,公司在股票被ST處理後,仍應當盡快整改。而至於公司要滿足哪些條件,才能撤銷對其股票的ST處理,上證所稱主要需考慮公司被實施ST處理的特定風險情形是否消除。
“具體有兩項條件,一是公司應當全面完成本所明確的各項整改要求,恢複公司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正常狀態;二是公司整改完成後,還應當至少規範運作6個月以上,充分表明投資者能夠對公司前景形成穩定預期、投資者權益已經得到合理保障。公司在滿足這兩項條件後,可以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13.3.6條的規定向本所提出撤銷ST處理的申請。”上證所表示。
作為屢次挑戰監管的“釘子戶”,慧球科技正在“集齊”各類監管處罰。
據記者梳理,上證所對慧球科技始終保持“死磕到底”的態度,此前已經暫停了公司的信息披露直通車業務資格,對公司公告實行事先審核;先後發送了8份監管工作函和問詢函,4次向市場通報公司存在問題和監管動態;8月18日對公司股票實施停牌;8月26日下發最後通牒;今日正式對公司實施ST處理。
8月25日晚間,慧球科技公告稱,稱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調查通知書》,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而被立案調查。
9 位 CEO,從 “月餅門” 探討管理公司的最佳處理方式。
本文授權轉自峰瑞資本(ID:freesvc),作者王炬。
1中立派
顧淩雲(冰鑒科技 CEO,ZestFinance 模型組創始人,前 Kabbage 首席數據科學家,擁有多年中美工作經驗。)
明年搶月餅的頁面,讓那 4 個孫子寫
如果一模一樣的事情發生在我們公司,處理辦法太簡單了,明年再搶月餅的時候,程序讓那 4 個孫子寫,如果再出現今年這樣的漏洞,再開除他們(微笑臉)。
我覺得員工想離職、加薪、升職都是人之常情,但是任何跟品德相關尤其是助紂為虐的做法,在我看來是絕對不可忍受的,必須要開除。對於漠視自由,寧願在高壓下很苦逼地生活的人,雖然也許不會開除,但這樣的人我的公司不會歡迎。
我們是一家做征信的公司,如果員工敢把公司的數據下載到自己的機器上,或者自己接私活把數據賣給其他公司,這是絕對不可饒恕的。
-你的公司,會接納這 4 名技術人員作為自己的員工嗎?
-考慮到他們都主動向行政部解釋了自己的所作所為,我覺得這不影響人品,我們完全歡迎他們,這件事不會影響到我對這 4 個人的評價。
馮歆鵬(NextVPU CEO,前 AMD 研發總監,曾帶領全球百人工程師團隊)
“罰” 4 名員工給公司或社區做 124 小時義工
“月餅門” 中,同情被開除員工的群眾更多,大家普遍認為阿里小題大做。從群眾的代入感來說,每個員工都不喜歡過多的約束,有些小惡作劇應該無傷大雅,不至於上綱上線。
從公司角度,阿里完全有理由嚴肅處理。員工福利政策本來就是各方付出精力討論制定的,已經盡了最大可能考慮公平性。每個人都應該尊重規則執行政策。破壞執行過程,是對集體的不尊重;被發現還可以補救,如果沒被發現就很可怕。
公司層面不能監管所有破壞規規則的行為,這次只是月餅,下次有可能是影響更大的福利或者利益,這可能給公司的對內對外帶來巨大風險,所以要防微杜漸,這在每個組織都是必須的。這是綱領。
如果一模一樣的事情發生在 NextVPU,我認為,應在嚴肅處理的同時,也考慮到人情。比如在公司內公開批評,“罰” 4 名員工給公司或社區做 124 小時義工,但是不需要立即開除,這樣起到善意警告作用。每個人都可能有意無意地犯錯誤,具體到每個個例,還是要治病救人。因為是阿里的安全工程師,性質可能確實嚴重些,這個不好評價。
-你的公司,會接納這 4 名技術人員作為自己的員工嗎?
-如果承認錯誤,深刻反省,我們可以考慮。這是對個體。對於這種行為是 0 容忍。
張淩立(智能法務平臺合同家 CEO,前阿里集團投資部及阿里雲法務總監,哈佛大學法學碩士。)
誠信問題上,不吝重罰
“阿里”、“月餅”、“開除” 這幾個詞在中秋來臨之際,連在一起還是非常有殺傷力的。另外,阿里的價值觀在互聯網圈子里一直也是個比較有爭議的話題。阿里這麽做目的應該是希望殺一儆百,捍衛企業價值觀。
阿里有比較完善的內部規章制度,包括詳細的商業行為準則。阿里的價值觀是體現在這些具體的準則里的。如果規章中嚴格設置了可以將 “搶月餅” 定為嚴重違紀的規定,那麽此次與員工解除勞務合同,阿里在法律上的地位會比較有利。
局外人可能很難理解,為什麽阿里內部對 “誠信” 二字看得那麽重。作為一個海量交易平臺,阿里的小二雖然在公司的級別並不是很高,但他們掌握的資源,量化成貨幣金額是相當可觀的。所以任何作弊、不公對其他商家和用戶的影響可能很大。規範小二的內部規章可以很多,但也很難窮盡各種不斷演變的作弊方式,所以 “誠信” 就是一個抽象出來的道德底線。
也就是說阿里捍衛 “誠信” 的努力,其實是希望捍衛平臺的公平性。當年 B2B 平臺曝出誠信通事件,直接導致了 CEO 的下課,可以看出阿里在這方面是不吝重罰的。
這次事件跟以往不同的是,它其實沒有影響阿里平臺的用戶,只是技術員工在自己內網的搶購作弊了。所以,從一個律師和老阿里人的角度,我會覺得處罰偏重了。
如果我們公司發生此類事件,可能不會開除。因為,根據我們目前的勞動合同、員工手冊和內部規章制度,這個行為目前不構成達到開除標準的情形。解除勞動合同通常也需要法律和合同依據,否則很有可能引發勞動爭議。
“-你的公司,會接納這4名技術人員作為自己的員工嗎?
-我們招聘員工主要還是看候選人以往的經驗、背景和我們的招聘需求是否匹配,也會考慮候選人個性與現有團隊成員的匹配度。是否是這次事件的當事人不會是主要的考量因素。
2不接受派
陳孝良(聲智科技 CEO,曾任中國科學院聲學研究所研究員。)
不允許員工利用手中的資源,獲取個人私利
這件事涉及到造假,4 名小二利用了自己的資源或者技術優勢,造成了不公平的現象。阿里這樣做或許殺雞儆猴的意義更大一些。
我們不允許員工利用手中的資源,獲取個人私利。公正性是公司需要堅持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標準,任何部門不可以利用自己手中的資源和權力謀取利益,這在我們公司也是高壓線,如果觸碰,一律開除。尤其本次事件出自安全工程師,性質嚴重,如果這件事不嚴肅處理,以後會很難辦。
技術部門的算法,其他部門看不到也不了解,可以說是 “黑盒子”。技術部門就好比特種兵,相較於其他部門擁有更多優勢,所以更需要謹慎和自律,不能利用這種優勢謀取私利,尤其安全部門是核心的技術部門,隨意性更是不容存在。
-你的公司,會接納這 4 名技術人員作為自己的員工嗎?
-不會接納他們,因為這意味著風險。
曹玉敏(V.Photos CEO,擁有多年 500 強外企管理經驗。)
我們也會選擇開除
如果 “阿里月餅門” 發生在我們公司,處理決定也會是一樣的。因為這體現了一家公司的文化和價值觀。我覺得阿里並不是想達到什麽效果,或者說所謂的殺雞儆猴,而是因為本身的文化使然,阿里的文化希望大家公開、透明,不允許不誠信的事情發生。對於我們公司來說,弄虛作假、監守自盜、背叛是高壓線,如果觸碰必須開除。
-你的公司,會接納這 4 名技術人員作為自己的員工嗎?
-一定不會。
趙歐倫(Moka CEO,曾任職於花旗銀行,還曾獲得 Facebook Hackathon 冠軍。)
安全工程師寫腳本刷月餅,不值得提倡
這次阿里的整個響應速度非常快。阿里為什麽這樣做,我有兩點猜想,一,希望團隊成員不要有多吃多占的心理,創建為其他團隊成員著想的企業文化;二,從被處置人的角色 ——安全工程師的角度思考,希望強調職業操守和企業導向。試想如果阿里的安全工程師可以寫腳本刷月餅,阿里用戶的數據安全是不是也會被隨意處理?
不談評價的話,我認為可以給大家提供另一個視角去思考。Hacker 的原則就是用非常規手段實現目的,為了鼓勵大家去創新,Facebook 的文化是 “Move fast and break things”。工程師寫腳本去解決問題是創新的一種,在某些場景下也應該被鼓勵。但具體問題也要具體分析,安全工程師刷月餅的腳本,確實不是很值得倡導。
如果在我們公司發生同樣的事情,我也會選擇開除他們。原則性問題明知故犯,屢教不改,是我們公司的高壓線,比如:挪用公司款項,或其他以損害團隊利益為代價謀取個人利益,都是會導致開除的行為。
-你的公司,會接納這 4 名技術人員作為自己的員工嗎?
-我想我可能不會招這 4 位,因為我們沒有安全工程師崗位。
3力挺派
許丞 (心橙互聯 CEO,工程師出身,擁有谷歌 10 年工作經驗)
Google 員工用機器視覺搶 T 恤,反而大力宣傳工程師文化
阿里反應這麽大,大概是覺得員工通過刷票等工具進行不正當競爭,是對公司整體誠信文化的挑戰。從公司角度來講,必須快速地表明態度,否則這些掌握了規則制定權的小二的內部腐敗行為,將變得越來越難以管理。
從外人角度看來,只會覺得這是一個技術 Geek 用技術的手段來開了個有點粗暴的玩笑,情有可原。我個人認為此事不宜放大,教育為主,如果內部可控,那就不宜讓 PR 發酵出去。
2005 年前後,Google 也曾發生過類似的事情,當年在 Google 總部,有人為了搶公司的免費 T 恤,專門在發 T 恤的櫃子前裝了攝像頭,並開發了視頻處理軟件,可以自動判斷是不是有人去放 T 恤。結果 Google 非但沒有開除員工,反而把這件事作為工程師文化的優秀案例大力宣傳。將此事為一個技術 Geek 開的善意玩笑。
如果這件事發生在我們公司,我會仔細區分,如果是有意的,需要嚴肅處理;如果是善意的玩笑,那就內部教育,但不會再在 PR 層面上處理。不會專門為了公司的形象去炒作此事。
誠信對我們公司來說是高壓線。比如數據造假,比如欺騙客戶,都是要開除的。
-你的公司,會接納這 4 名技術人員作為自己的員工嗎?
- 通過了我們的面試再說。
陰明(稀土掘金創始人,掘金是互聯網技術分享社區。)
好奇心和解決問題的欲望,是技術人才提高自己的原動力
這件事火了,源於阿里是知名的互聯網公司,事件本身有很強的傳播力,且開除是敏感詞條,觸動了大家的神經。事件本身的處理方式激烈且迅速,大家會有很強的不解和反感情緒,事件本身上升到了 “價值觀” 。阿里的文化在輿論上本來就是一個常被攻擊的點,而這次事件是對這個情況的放大。作為大公司強化自己 “價值觀” 的一種手段,一定程度上這種處置方式可能會抑制員工的創造力。
如果這件事發生在我們公司,我們會先積極溝通,指出錯誤,甚至嚴厲批評,但不會上升到人事層面。我們本身便是一個服務技術人才的公司,掘金里也有大量的開發者用戶,我們深知好奇心和解決問題的欲望,是技術人才提高自己的原動力。因而,這樣的行動若是一定要以價值觀為大旗來約束,其實很大程度上傷害了公司團隊的創造力。和知乎上很多人的反饋一樣,管理需要身先士卒、以身作則,但是這次事件阿里談價值觀,在阿里很多自營業務的前提下還是很難說服大家的。
-你的公司,會接納這 4 名技術人員作為自己的員工嗎?
-我更在意他們經歷這個事件後,是否會對工作本身(不管是去哪家公司),抱有很強的不信任感和警覺,使得增進彼此信任和合作關系產生較大成本。技術本身的話,如果能力過關,素養滿足條件,應該影響不大。
楊臨風(洋蔥數學 CEO,非程序員出身的 85 後 CEO,畢業於哈佛大學。)
直接開除簡單粗暴,並沒體現阿里正向處理的努力
這件事受到了廣泛關註,在於這個事件背後我們所處的時代的複雜:
應該代表創新開放的互聯網旗艦公司,與嚴厲的國企範(僵化執行、拒絕溝通)的反差;
HR 部門是服務員工創造氛圍,還是代言管理層,是行政服務部門,還是執法部門的混亂;
對外,公司縱容商業化行為打擦邊球,對內嚴苛、寧可錯殺不可放過的對比;
這些集中在一件足夠小的事件上 ---- 我就是刷了個月餅(事後還緊急向上溝通了)就閃電被開了 ---- 這到底是怎麽了?標準都是給誰定的?
我們經常看到各種各樣關於企業管理的文章,往往存在兩種完全不同的觀點,相互矛盾。有些文章強調開放、平等的氛圍;有些文章則強調作為管理層要對員工嚴厲,作為創業公司要強調狼性文化,等等。
在這個時代,我們被兩種極端的信息撕扯著。作為 CEO,一方面確實需要開放的氛圍,另一方面又懷疑這樣做是不是太軟。有一些文章也會提到成功的企業家和公司,是靠鐵腕或嚴格的制度來做管理,給員工打雞血,讓他們玩命幹活,把人的自由度壓到最低,來實現創業的成功。
不管是互聯網從業者還是管理層,面對這些話題都難免有代入感。在混亂的價值觀背後,每個人都站在自己的角度去解讀,但又擔心單一層面的解讀不一定是正確的。我認為這從某種程度上表現了這個時代互聯網行業普遍存在的焦慮感。
客觀來講,阿里對這件事情的處理本身不夠聰明。因為僵化的管理方式不能夠培養相對靈活或深入人心的企業文化。而且員工認了錯,也已經把真實情況告訴了公司,罪不至死,公司是拒絕溝通的那一方。他們首先沒有溝通處理這件事的意願,也沒有足夠詳細地了解情況,事情從發生到處理也就 2-3 個小時,沒有體現其正向處理的努力,比如利用這個機會營造工程師文化,創造技術競爭氛圍,等等。
在我看來,一家優秀的公司,給員工傳達的信息應該是,不論在任何情況下公司成員之間不應該拒絕溝通,任何事情都有溝通和商量的余地,每個人在做決定之前都應該全面地考慮各方,盡可能探討如何實現多方共贏,不應該有人承擔全部的責任,或者機械地把一件事扣上一個帽子丟給別人,而不考慮任何原因,這種做法從公司管理上來講很有問題。
如果同樣的事情發生在我們公司,我們首先會與當事人進行充分溝通並了解事件的全貌(凡事不能拒絕溝通是我們的一條文化),重要的是請員工描述他是怎麽想的,有什麽計劃和打算,認為怎樣處理可能可以妥善解決。如果員工不是惡意的,也談不上什麽商業道德,最多就是給別人和行政添了點麻煩,何況還主動提出了,處罰上我們最多做到取消這個員工靠腳本搶到的所有月餅名額,或者罰這個員工多買一份請大家吃(以示對其他不會寫代碼的員工的公平 -- 畢竟企業福利首先是對全員平等的,這是我們的企業文化第一條)。
而我們可能會做很多發散(視當時大家的業余精力而定)比如研究如何做防刷版本,大家定期攻防著玩,把它變成一件可控且有趣的事;甚至幹脆下次這個頁面指定這幾個這次用腳本刷的人來做,允許其他人刷。行政方面,下次如果沒時間做大量的前置技術防範(創業公司畢竟人手緊張),則在申領說明上把請勿刷名額寫清楚(我們還有一條文化是只要沒明確說過不允許的就默認都允許),因為雖然給個機會讓技術們玩是很開心的,但行政福利首先還是要考慮發放到員工手里,這個過程的便利性要保證,不然不想參與這個遊戲的人會很困擾。企業文化就是用來指導這些 “沒有一定之規” 的決策的。
我們公司的底線有 3 個:平等、職業、自由。真正會觸及到高壓線的地方:明顯從人格上表現出高人一等,或者對別人進行人身攻擊;工作不職業並且不認為自己有問題,把問題推卸給別人;持續影響別人在公司中自由地工作和生活。最後一個就是不能有人際關系上的傾軋(俗稱辦公室政治),這個我們是零容忍。
但是如果公司業務的某種形式,之前大家沒有明確約定過該怎麽做,員工采取了一種方法,雖然管理層也許事後會覺得不妥,我們首先會反思自己的管理流程、審批制度、領導層的問題,以及為什麽我們前置沒能預見到可能會出現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