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作筆記:大律師小秘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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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6-06-01 11:31:35在公餘時我都很喜歡去找大律師界的前輩摸摸酒杯底,一來可以聯誼下感情,也正好去討教一下大律師的生存之道。有次一位大概有5年年資的師姐告訴我,她那年三分之一的同輩都已離開這行了。除了因為收支不平衡外,也有因為工作本身的問題。大律師的工作其實壓力極大,畢竟我們的工作牽涉到法庭和十分緊張的客人,真的是不能行差踏錯。既要維護自己的專業,也要向自己的良心負責。可能大家都會在電視劇中看見大律師們都是衣着光鮮,在法庭上意氣風發地與其他同行辯論着,其實背後的是日以繼夜的案件研究及文件閱讀。「台上一分鐘,台下十年工」在我們這行,同樣適合。
大律師宣傳力度受管制,其實目前還是靠口耳相傳維持口碑,繼而獲得律師們的眷顧,獲得案子。這是個雞蛋與雞的問題──沒有口碑,就沒有案子,但沒有案子,又何來口碑呢?事實是,這一行需要很多的人際關係。新一輩想上位,確實需要人提攜。師傅固然可以推薦,也可以找徒弟合作。如果認識律師uncle、auntie的話,就更加無往而不利。我目前的名聲並不與本身專業有關,所以並不會幫到我的事業,雖然的確有客人是因為我的所謂知名度而僱用我。有位朋友最近在網上感嘆道「初出茅廬,有誰不是從低做起?」我深有同感──新人要學習的東西太多,工作時間長,但收入至少在這個階段不能與付出成正比。但我深信我們大部份的大律師並不是因為金錢而走進這一行的。財經版的讀者可能會覺得我們離地,但我不認為所有工作都是跟金錢掛鈎的。大律師界貧富差距一樣的兩極分化,但我敢說大家都是一樣的為自己的工作自豪。畢竟,大律師是一份帶有榮譽感的職業。我們的工作不只是打一份工。我們是守護者,守護着香港引以為傲的法治。林作執業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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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60601/19636091
老作筆記:消防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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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6-07-06 08:09:57九龍灣迷你倉的一場大火,無情的奪去了兩名消防員的性命,社會上也好像突然多了很多聲音去關注消防部門的問題。然而冰封三尺,絕非一日之寒。筆者幾位消防好友早就在閒聊時向我提及過,消防內部一直存在不少制度上的問題。說到消防員的主要工作,當然是有需要時出勤去攀山下海,救火救人。平日若接到消防通道被雜物阻塞的投訴,他們也需要到現場視察環境。若然屬實,他們就需要採取行動。首先他們需要拍攝取證,如果有人主動承認是雜物擁有人的話,法例上該人必須被檢控。接着消防員要去處理大量paper work,拍攝更多照片去為檢控做好準備,大概半年後便會要被告人上庭及裁決。可是,這類的案件一般都是罰款幾百了事。如果被告人是年老力衰,根本無力去把雜物搬開的話,法官甚至會予以同情而只象徵式罰款一元。那消防員之前的大半年工作其實是為了甚麼?更重要的是,在等候上庭的半年內、甚至罰款之後,雜物很可能仍然留在原地,問題根本沒有解決過。諷刺的是,真正想解決問題的人卻會受到懲罰。曾經有幾位消防隊長選擇勸喻被投訴人收拾好雜物,甚至幫助他們清理通道而沒有選擇檢控,解決了通道阻塞,但後來卻因被發現犯法而被革走。在這樣一條不合時宜且阻嚇性甚低的法例下,消防員實在難以有效解決問題。實在很難明白,同樣是處理性命攸關的問題時,警察可以使用酌情權去有效解決問題時,為甚麼消防員卻不能?順帶一提,有別於警察有冬夏兩套長短襯衣,消防員只得一套厚得要命的藍色長袖襯衣,即使在大熱天時去一些通風極差的大廈,也要一直穿着。林作執業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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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作筆記:消防員(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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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6-07-13 04:58:33大家可能知道,消防處有着自己的膳食車,會為長時間於前線工作的消防員提供飲食。其實,所謂的「補給飲食」只是杯麵和餅乾。之前更曾出現過因為於荒山野嶺執勤而找不到熱水源,導致消防員連續十多小時只能用餅乾充飢。回想起來,筆者中學時出外踢球時的packed lunch能選擇各式各樣的三文治及水果,原來已經十分幸福。看到這裏,大家可能會有些疑惑,因為從報章上的有關迷你倉大火的照片裏,有些消防員是在「吃飯盒」的。的確,在某些規模較大的火災裏,消防處是會在外面購買飯盒送往前線。但大家又是否知道,飯盒一運到前線,竟然第一時間就送給車上的指揮官們。當飯盒數量不足以分給所有消防員時,他們又會否因而感到氣難平?
以前曾看過一位能夠與孫武(孫子)齊名的軍事家,戰國時代魏國吳起的描述「(吳)起之為將,與士卒最下者同衣食。卧不設席,行不騎乘,親裹贏糧,與士卒分勞苦」。士兵亦因此願意為其效死力,百戰百勝。也許不能全然仿效,但我認為,同樣是着重紀律和士氣的隊伍,絕對有值得借鏡之處。在這次的大火裏,指揮官的命令和策略再次受人詬病。近年消防隊裏面流行着一種風氣,假若你入職越早,被提拔的速度也比較快。其實我不太明白此舉的用意。是否就是因為讓那些「明日之星」過早升上高位去接觸行政工作,導致臨場經驗不足,所以於火場內下達錯誤的命令呢?以上種種都只是問題的冰山一角。也許就是因為我們的公務員團隊以往太過優秀而故步自封。我不贊成立法會裏面要求削減消防開支的聲音,我認為他們要的是改革。改革永遠比裁員或者開源節流來得更有效率,亦能有效的維持士氣。2008年奧巴馬當選時就是主打「change」。或許,這是我們「change」的一年?最後,在此再度向張耀升先生、許志傑先生以及所有盡忠職守的香港消防員致敬。英魂不墮家邦浩氣長存四方林作執業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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