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雄安新區之後,南京成為第一個公安介入樓市調控的城市。
周末,火爆的南京樓市再爆重大新聞:由於部分新盤在銷售中出現失控現象,部分樓盤的認購資格被炒到60萬元一個,南京住房保障和房產局緊急約談12家開發企業,要求他們落實最嚴格的監管制度,將發現的炒賣房號線索移交公安機關。
至此,繼雄安新區之後,南京成為第一個公安介入樓市調控的城市。
近期,為加大供應力度穩定市場,南京市推動42個樓盤、約90萬平方米商品住宅陸續上市,其中,不乏正榮閏峯這類此前“一號難求”的熱點區域熱點樓盤。
然而,加推並沒有降低這些樓盤的熱度,首付五成至八成、臨時通知登記認籌等手段也沒能遏制購房者的熱情。
19日下午,位於南京河西地區的正榮潤峯突然宣布當日19時至21時開始認籌,1000多名購房者湧入售樓中心,現場有號販子把房號炒到了60萬元一個。
為確保銷售規範有序,南京市房地產市場綜合執法辦公室21日專門約談了即將開盤的12家開發企業,並且約談時明確要求:
一、凡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房項目,應按《商品房預售方案》中承諾的時間一次性全部公開準售房源;
二、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的項目,不得以認購、預訂、排號、發放VIP號等方式向購房人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預訂款等性質的費用;
三、落實最嚴格的監管制度,在樓盤銷售現場公布舉報受理電話,嚴格落實購房實名制,認購後(除配偶外)不得增加、減少、更改購房人姓名。
為進一步整肅市場交易秩序,南京房管部門將與公安部門聯動,一旦發現炒賣房號線索,立即移交公安機關,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接下來,南京還將結合正在進行的房地產市場中介專項整治和“雙隨機、一公開”活動,對在售樓盤采取明察暗訪、公布舉報電話等多種方式監管市場,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凈化市場環境。
歡迎社會各方向南京市房地產綜合執法辦公室舉報相關線索,舉報電話:025-84713318。
據南京市政府網站消息,南京市政府25日發布的《南京市人才安居辦法(試行)》明確,從今年7月1日起,將對當地無房且5年內無住房登記信息和房屋交易記錄的6類人才,給予每月最少600元的租房補貼,最大可提供150平方米的共有產權房,以解決這些創新創業人才的住房問題。
人才安居政策並不能長期享受,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為保證讓更多人享受到政策的紅利,政策享受期為5年,其中共有產權房、購房補貼只能享受一期,期滿不得再次申請;享受人才公寓、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政策滿5年的,最多只能再申請一期。
以下為全文:
市政府關於印發南京市人才安居辦法(試行)的通知
寧政發〔2017〕99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府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現將《南京市人才安居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4日
(此件公開發布)
南京市人才安居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改善人才安居條件,優化人才發展環境,更好吸引和留住各類優秀人才在本市創業創新,加快建設人才強市和創新型城市,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人才安居是指政府使用財政資金或提供優惠政策,為本市經濟社會發展所需的人才提供住房保障的活動。
第三條 人才安居的適用對象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南京市人才安居辦法適用企業範圍》中在崗在職人員。
(二)符合《南京市人才安居辦法適用對象(目錄)》中的A、B、C、D、E、F類人才的認定條件。
(三)本市戶籍,且住房未達本辦法確定的安居標準或非本市戶籍、在寧無自有住房,且在本市5年內無住房登記信息和房屋交易記錄。
第四條 企業須與各類人才簽訂勞動合同並為其繳納社會保險。通過項目合作方式引進的A、B、C類人才,可不受簽訂勞動合同和繳納社會保險的限制。
第五條 人才安居重點支持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包括符合我市產業發展方向、鼓勵發展領域的轉型升級和創業創新型重點企業。
第六條 成立南京市人才安居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協調、審議、決策和部署本市人才安居工作有關重大事項。市人才安居工作領導小組在市房產部門設立辦公室,承擔人才安居日常管理工作。
各區(管委會)成立相應的人才安居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負責轄區內的人才安居具體工作。
第二章 安居方式與標準
第七條 人才安居采取實物配置和貨幣補貼兩種方式。實物配置包括提供共有產權房、人才公寓、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置視房源情況接受申請,鼓勵人才選擇貨幣補貼的安居方式,在本市工作不滿一年的,享受政策的首年原則上以租賃補貼為主。貨幣補貼包括購房補貼和租賃補貼,補貼標準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適時調整。
第八條 本辦法所稱的共有產權房是指個人與經政府委托,代表政府持有產權份額的公有產權人按一定比例共同擁有產權的住房,公有產權人為市(區)政府指定的部門或國有獨資企業;人才公寓是指在一定政策期限內,供符合條件的人才免租金或以低於市場租金租賃的住房;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政府投資建設(籌集)或者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戶型面積和租金水平的保障性住房。
本辦法所稱的購房補貼是指政府向符合條件的人才在本市購買商品住房和存量房時發放的補貼;租賃補貼是指政府向符合條件的人才自行租房時發放的補貼。
第九條 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市發改部門和市人社部門分別適時更新並公布人才安居辦法適用企業範圍和適用對象(目錄)。
第十條 A類人才和在本市承擔國家(國際)重大戰略項目的特殊人才(團隊),實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議”。
第十一條 B類人才可在本市選擇申請共有產權房、人才公寓、購房補貼和租賃補貼中的一種安居方式。
申請共有產權房的,面積為150平方米左右,與公有產權人分別持房屋所有權50%份額,在本市工作5年後,仍符合條件的,每年可以原價購買房屋產權份額的10%;
申請購房補貼的,補貼標準為實際購房金額50%,最高200萬元;
申請人才公寓的,面積為150平方米左右;
申請租賃補貼的,租賃補貼金額為每月7500元。
第十二條 C類人才可在本市選擇申請共有產權房、人才公寓、購房補貼和租賃補貼中的一種安居方式。
申請共有產權房的,面積為120平方米左右,與公有產權人分別持房屋所有權50%份額,在本市工作5年後,仍符合條件的,每年可以原價購買房屋產權份額的10%;
申請購房補貼的,補貼標準為實際購房金額50%,最高170萬元;
申請人才公寓的,面積為120平方米左右;
申請租賃補貼的,租賃補貼金額為每月6000元。
第十三條 D類人才可在本市選擇申請共有產權房、人才公寓和租賃補貼中的一種安居方式。
申請共有產權房的,面積為90平方米左右,與公有產權人分別持房屋所有權50%份額;
申請人才公寓的,面積為90平方米左右;
申請租賃補貼的,租賃補貼金額為每月3600元。
第十四條 E類人才可在本市選擇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和租賃補貼中的一種安居方式。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面積為60平方米左右;
申請租賃補貼的,租賃補貼金額為每月2400元。
第十五條 F類人才可在本市選擇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和租賃補貼中的一種安居方式。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面積為30平方米左右;
申請租賃補貼的,租賃補貼標準按照《南京市政府關於加快推進公租房貨幣化保障的實施意見》執行。
第十六條 本市戶籍且住房不達標的人才只能選擇租賃補貼的安居方式,補貼金額按照人才安居標準面積和原房面積的差額計算。
人才的原房面積包括:家庭成員的私有房屋;家庭成員承租的公有房屋;轉讓或被征收拆遷不滿5年的自有或共有住房(含承租公房);已購買或已安置的征收拆遷安置房屋;依合同尚未交付的房屋。
第三章 申請與審核
第十七條 市人才安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建立統一的人才安居信息管理系統,各部門數據共享,實現人才安居在線申請、受理、審批、公示等政務功能和人才信息、房源信息、安居狀況等管理功能。人才安居信息管理系統納入全市房產信息系統統一管理。
第十八條 企業對照人才安居適用範圍,在人才安居信息管理系統在線輸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經系統分配至納稅所在區(管委會)發改部門查驗,在線註冊後,提交人才安居申請。
第十九條 各類人才對照認定標準向企業提出申請。企業將符合條件的人才在本單位範圍內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由企業統一進行在線申報,經系統分配至區(管委會)人社部門進行初審。
第二十條 A類人才由市人才安居工作領導小組認定;B、C、D類人才及相當於B、C、D類的人才,由市人社部門會同相關部門認定;E、F類人才由各區(管委會)人社部門認定。
通過項目合作方式及非企業引進的A、B、C類人才,經市委組織部(市人才辦)、市人社部門會同相關部門認定,市人才安居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可參照本辦法享受人才安居。
企業具有成熟規範的人才管理體系,經評估認可後,其技術或管理人才所聘任的職務可直接對接《南京市人才安居辦法適用對象(目錄)》的相應人才類別。
第二十一條 人才安居工作實行並聯審批、按季公示,人才認定部門將認定結果移送至市房產部門。市房產部門匯總審核結果,確定人才的安居方式及標準,每季度末將人才安居名單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
第二十二條 共有產權房、人才公寓、公共租賃住房根據房源情況接受申請,各區(管委會)房產部門或房源管理單位按批次組織選房,將共有產權房、人才公寓、公共租賃住房配售(租)給符合條件的人才。
租賃補貼、購房補貼常年接受申請,市財政部門統籌資金,直接或委托房產部門將購房補貼或租賃補貼發放至符合條件的人才個人賬戶。
第四章 房源籌集
第二十三條 各區(管委會)應當結合城市規劃及產業政策導向,針對企業和人才發展狀況,兼顧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財政承受能力,編制人才住房建設規劃、實施人才安居工程、完善人才安居服務。
江北新區等條件成熟的區(管委會)可進行制度創新,先行先試,並報市政府備案。
第二十四條 房源的籌集渠道:
(一)政府投資新建、購買、租賃;
(二)江北新區及開發區、其他產業載體等投資新建、購買、租賃;
(三)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建;
(四)企事業單位新建、改建。
第二十五條 人才安居項目規劃選址應綜合考慮城市軌道交通、產業布局、公共配套,實現產城融合、職住平衡。教育、醫療、道路、公交等公共設施應同步配建。
第二十六條 在新建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建的共有產權房、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賃住房,由市房產部門統籌,可優先用於項目所在區的人才安居。配建應明確房源性質、產權歸屬和交付標準、面積、方式、時間等內容,並納入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方案。由市政府指定機構持有並負責日常運營管理。
第二十七條 新引進的、投資規模大、產業層次高的企業,在滿足城市規劃的前提下,經批準,可以專項配套建設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賃住房。
符合產業發展方向的企業及與產業發展密切相關的高校、科研機構,在滿足城市規劃的前提下,經批準,可利用自有存量國有建設用地,按基本建設程序建設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賃住房。
第五章 管理與監督
第二十八條 建立健全績效評價機制,將人才在崗運營情況和實際貢獻等作為評價的要素,由各區(管委會)定期對企業和人才進行績效評價,考評結果作為是否繼續享受人才安居政策的依據。
第二十九條 人才安居申請的政策享受期為5年,其中共有產權房、購房補貼只能享受一期,期滿不得再次申請;享受人才公寓、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政策滿5年的,通過績效評價的B類人才和進階到D類及以上的人才,可申請續增一期。人才安居政策最多享受兩期。
符合條件的各類人才可根據自身條件及其變化,自主選擇相應的安居方式,自願按照低於其政策享受標準實施安居的,不予補差。
夫妻雙方均符合本辦法安居條件的,可根據實際情況,按照標準就高不重複的原則自主選擇一種安居方式。
第三十條 購房補貼按年度發放,發放時間為每年的12月,購房當年發放購房補貼總額的40%,第2至5年各發放補貼總額的15%。
申請購房補貼前已經在本市領取過租賃補貼的,應當從購房補貼中相應扣減;申請共有產權房前已經在本市領取過租賃補貼的,應當退回已領取的租賃補貼,人才進階的除外。
租賃補貼實行按月補助、按季發放,每個季度的首月將上個季度租賃補貼發放至人才的個人賬戶。
第三十一條 已享受本市其他人才安居政策且政策享受期滿的,不可重複享受本辦法的人才安居政策;仍在政策享受期內的,租賃補貼可按照本辦法調整,其他安居方式按照原規定執行。
已享受本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的,可申請租賃補貼,與已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時間合並計算,購買過本市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第三十二條 玄武區、秦淮區、建鄴區、鼓樓區、棲霞區、雨花臺區A、B、C類人才購房補貼和租賃補貼,D、E、F類人才租賃補貼由市、區政府(管委會)財政各承擔50%;江寧區、浦口區、六合區、溧水區、高淳區購房補貼和租賃補貼由市財政補貼30%。
第三十三條 購買共有產權房自購房發票記載時間滿5年後可上市交易,個人和公有產權人按所持產權份額分配收益。人才在取得共有產權房完全產權份額前,擅自用於出租經營,或者改變房屋用途的,由區(管委會)房產部門或房源管理單位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公有權人依合同約定予以追責。
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賃住房不得擅自用於轉租、轉借。擅自轉租、轉借的,由區(管委會)房產部門或房源管理單位依合同約定收回房屋,並取消其人才安居資格。
第三十四條 人社、房產部門每年分別對政策享受期內的人才勞動關系及住房情況進行核對。人才在服務期內因企業遷移、工作變動、自身條件等情況發生變化,已不符合條件的,房產部門應終止其繼續享受人才安居政策並按照以下措施處理:
(一)申請共有產權房不滿5年的,由公有產權人實施回購,回購價格以第三方機構市場評估價為準,人才所持份額的溢價部分以5年為基數,按照其工作月份折算後歸人才所有,評估價低於原購買價格的,由公有產權人按原價格回購;
(二)申請人才公寓或公共租賃住房的,由區(管委會)房產部門或房源管理單位按照有關規定或者租賃合同約定收回承租的人才公寓或公共租賃住房;
(三)申請購房補貼或租賃補貼的,應停止繼續發放,並從不符合安居條件的時間開始計算,退回已領取的補貼。
第三十五條 企業應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建立人才動態管理機制,對人才安居申報的真實性負責。對符合條件的人才,應積極幫助其申請人才安居;對情況發生變化的,應及時報告市區相關部門,並在人才安居信息管理系統中輸入人才變動情況;對不再符合條件的,應積極協助市區相關部門依法退出。
第三十六條 對不配合回購並退出共有產權房、拒絕退出人才公寓或公共租賃住房或未按規定時間內退回補貼的,以及弄虛作假虛報冒領,或以不正當手段騙取本辦法規定的人才安居待遇的,應納入個人征信系統並向社會公布,同時按有關法律和規定嚴肅處理。
第三十七條 對弄虛作假騙取享受人才安居政策或不如實上報人才變動情況、協助追繳不力的,取消企業人才安居申請資格,納入企業征信系統並向社會公布,情節嚴重的,追究企業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條 相關部門履職人員不按照規定履行職責,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適用範圍為玄武區、秦淮區、建鄴區、鼓樓區、棲霞區和雨花臺區。
江北新區和江寧區、浦口區、六合區、溧水區、高淳區可參照本辦法制定本轄區人才安居辦法。
第四十條 本辦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1.南京市人才安居辦法適用企業範圍
2.南京市人才安居辦法適用對象(目錄)
附件1
南京市人才安居辦法適用企業範圍
1.符合我市確定的7大類14個領域戰略性新興產業的規模以上重點企業和重點軟件企業。
2.符合我市確定的現代服務業規模以上重點企業。
3.經認定的符合我市傳統制造業向先進制造業轉型升級的規模以上重點企業。
4.經認定的符合我市傳統服務業向現代服務業轉型升級的規模以上重點企業。
5.“創業南京”英才計劃等重點人才工程的企業。
6.經認定的科技含量高、產業帶動性強的重點創業創新型平臺類、研發類、總部類、引領類企業。
7.經認定的符合《南京市鼓勵投資新興產業門類及布局目錄》)的重點新引進企業。
8.經認定的符合《南京市鼓勵投資服務業門類及布局目錄》的重點新引進企業。
9.經認定的重點新設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及功能性機構。
(具體企業名錄實行動態管理,在申報平臺另行公布。)
附件2
南京市人才安居辦法適用對象(目錄)
一、A類人才
1.諾貝爾獎獲得者。
2.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
3.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
4.國外相應最高學術權威機構會員(或稱“院士”)。
5.“千人計劃”頂尖人才及團隊、“萬人計劃”傑出人才、“科技頂尖專家集聚計劃”A類人才。
6.相當於上述類別的人才。
二、B類人才
7.全國傑出專業技術人才,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人員;國家“千人計劃”除頂尖人才及團隊外的其他入選人才,“萬人計劃”除傑出人才外的其他人才,“科技頂尖專家集聚計劃”B類人才,江蘇省“333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第一層次培養對象。
8.世界500強企業總部首席技術官或技術研發負責人。
9.世界品牌500強企業總部首席技術官或技術研發負責人。
10.獲得國醫大師、國家衛生計生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榮譽稱號者。
11.國家技術發明獎一等獎、二等獎前3名;國家科技進步獎一等獎前5名;中國青年科學家獎;中國專利金獎(須為專利發明人及設計人)。
12.擔任以下職務者: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負責人。國家實驗室主任、副主任、學術委員會主任,國家重點實驗室主任、學術委員會主任,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能源研發(實驗)中心主任。國際標準化三大組織各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主席、副主席;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主任委員。
13.相當於上述類別的人才。
三、C類人才
14.獲得江蘇省“333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第二層次培養對象;江蘇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南京市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
15.我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細分領域排名前3企業技術管理團隊核心成員(前三名)。
16.中國500強企業或者中國民營500強企業技術研發負責人、管理團隊核心成員(前三名)。
17.中國互聯網企業100強榜單企業技術研發負責人、管理團隊核心成員(前三名)。
18.擁有國際發明專利或核心技術國內發明專利,且年銷售額1億元人民幣以上或年納稅額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企業董事長、總經理或首席技術專家。
19.獲得國家科技進步獎二等獎前5名;省、部、軍隊、國防科學技術獎一等獎前3名;省、部、軍隊、國防技術發明獎一等獎前3名;省、部、軍隊、國防科學技術進步獎特等獎前5名、一等獎前3名;省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南京市科技功臣獎。
20.科技部“創新人才推進計劃”入選者;江蘇“外專百人計劃”入選者,國家“高端外國專家項目”、“首席外國專家項目”入選者;江蘇省“雙創人才”。
21.創辦(領辦)的項目處於正常運營狀態的,市“創新型企業家培育計劃”、“科技創業家培養計劃”入選者。
22.擔任中國科學院“知識創新工程”重要方向項目負責人;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主任。
23.獲得全國優秀科技工作者,中國科學院“百人計劃”人選,全國知識產權領軍人才,中國科協求是傑出青年成果轉化獎獲得者,全國首席科學傳播專家,江蘇省“十大青年科技之星”(江蘇省青年科技獎前十名),江蘇省優秀科技工作者稱號。
24.擔任以下職務者: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骨幹;“國家軟科學研究計劃”重大項目第一負責人;科技部國際科技合作計劃項目中方項目第一負責人;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能源研發(實驗)中心副主任前2名、工程學術(技術)委員會主任,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能源研發(實驗)中心學術委員會主任;G7成員國(美國、英國、德國、法國、日本、意大利、加拿大)國立研究所所長、首席研究員或國家實驗室主任;省、部(重點)實驗室主任、學術委員會主任,省、部工程實驗室主任,省、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國際標準化三大組織各標準化分技術委員會主席、副主席;全國標準化分技術委員會主任委員;擔任主導國際標準制定項目的召集人。
25.獲得特許金融分析師(CFA)或金融風險管理師(FRM)資格證書且正受聘我市經國家金融監管部門批準,在南京註冊的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信托投資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經營性總部金融企業或一級分支機構擔任公司副職以上高管人員、首席分析師者(或首席經濟學家)2年以上者;連續3年獲得《新財富》“最佳分析師”,且在我市註冊的證券公司擔任研究團隊成員;獲得北美精算師、英國精算師、澳洲精算師或中國精算師資格證書且正受聘南京市保險公司法人機構擔任總精算師或精算責任人者。在南京註冊,名列清科中國創業投資機構年度排行榜或投中中國最佳創業投資機構年度排行榜前50名機構的核心投資決策團隊主要負責人。
26.獲得全國模範教師、全國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全國優秀教師、全國優秀教育工作者、全國教書育人楷模、全國名校長、全國優秀班主任等榮譽稱號者。
27.獲得全國名中醫、全國優秀中醫臨床人才、全國中醫護理骨幹人才、江蘇省衛生傑出人才等榮譽稱號者。
28.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領辦人榮譽稱號的高技能人才。
29.獲得中國標準創新一等獎前3名、二等獎第1名,中國專利優秀獎、中國外觀設計金獎(須為專利發明人或設計人),光華龍騰設計創新獎-中國設計業十大傑出青年,中國服裝設計金頂獎,獲得過國際著名工業設計iF獎或紅點獎的產品設計獎、傳達設計獎、包裝設計獎獲獎者。
30.獲得全國優秀城市規劃科技工作者、全國工程勘察設計大師稱號,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特等獎、一等獎主要完成人前2名。
31.獲得中國通信標準化協會科學技術獎一等獎主要完成人前2名,中國通信學會科學技術獎一等獎主要完成人前2名。
32.相當於上述類別的人才。
(14—31條中所列獎項、榮譽及職務等均須為近5年內取得)
四、D類人才
33.獲得江蘇省“333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第三層次培養對象;全國會計領軍人才;百千萬知識產權人才工程百名高層次人才培養人選;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南京市中青年拔尖人才入選者稱號。
34.獲得《福布斯》“全球最佳創投人”、“中國最佳創投人”上榜者;《福布斯》“中國最佳創投機構”、“中國最佳PE投資機構”的主要負責人及管理團隊核心成員(前三名)。
35.獲得G7成員國(美國、英國、德國、法國、日本、意大利、加拿大)科學基金傑出青年類資助的人才。
36.獲得省、部科學技術獎二等獎前3名,省、部技術發明獎二等獎前3名,省、部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前3名,市(地級市以上)、廳科學技術發明獎一等獎、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第1名。
37.人社部“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資助計劃”入選者,“中國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啟動支持計劃(重點創業項目)”入選者,人社部“留學人員科技活動項目擇優資助計劃”、“中國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啟動支持計劃”(優秀創業項目)入選者;教育部“春暉杯”中國留學人員創新創業大賽入圍者;“南京留學人員創業大賽”總決賽獲獎選手。
38.創辦(領辦)的項目處於正常運營狀態的市“領軍型科技創業人才引進計劃”、“高層次創業人才引進計劃”、“高端人才團隊引進計劃”入選者,獲得中國創新創業大賽總決賽企業組、團隊組前3名或全國農業科技創新創業大賽企業成長組、初創項目組一等獎,且在我市落戶的企業或創業團隊獲獎項目研發機構第一負責人(每個單位限認定1人)。
39.擔任以下職務者:“國家軟科學研究計劃”面上項目第一負責人;科技部國際科技合作計劃項目中方主要參加人員前3名;市(地級市以上,下同)、廳(重點)實驗室主任、市技術中心主任、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主任,市工程實驗室主任,省工程實驗室學術委員會主任;在任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研發機構第一負責人,在任市高新技術企業研發機構第一負責人或在任市重點軟件企業研發機構第一負責人,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國家、省、市科技計劃項目核心成員;國家、省、市科技獎勵獲得者;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主任委員,擔任主導國際標準制定的召集人。
40.獲得特許金融分析師(CFA)或金融風險管理師(FRM)資格證書且經國家金融監管部門批準,在南京註冊的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信托投資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經營性總部金融企業或一級分支機構擔任部門主要負責人從事相應專業工作5年以上者;獲得北美精算師、英國精算師、澳洲精算師或中國精算師資格證書且在南京市保險行業從事精算專業工作5年以上者;擔任在寧註冊的上市公司董秘不低於三年,獲得《新財富》“金牌董秘”稱號者;連續2年獲得《新財富》“最佳分析師”,且在我市註冊的證券公司擔任研究團隊成員者(每個團隊5年內一次性申報1人);在南京註冊的基金管理公司任總經理或投資決策團隊主要負責人,且曾在清科中國創業投資機構年度排行榜或投中中國最佳創業投資機構年度排行榜前50名機構擔任核心投資決策團隊主要負責人。
41.獲得或入選“江蘇省人民教育家培養工程”培養對象,江蘇省特級教師,江蘇省教育工作先進個人;國家級教學成果獎三等獎成果主要完成者,長三角地區中小學班主任基本功大賽一等獎獲得者,江蘇省教學成果獎二等獎成果主要完成者,省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一等獎獲得者,省級精品課程負責人稱號。
42.擔任或入選江蘇省名中醫、省中西醫結合專家、省臨床醫學中心負責人;江蘇省臨床重點專科(學科)、醫學重點專科(學科)帶頭人;國家級中醫師承指導老師;江蘇省“科教強衛”工程醫學重點人才;江蘇省“科教強衛”工程重點以上人才。
43.擔任“江蘇省技能大師工作室”領辦人,江蘇省技術能手、江蘇省企業首席技師。
44.獲得省專利獎金獎(須為專利發明人及設計人),中國外觀設計優秀獎(須為專利設計人),光華龍騰設計創新獎-中國設計業十大傑出青年提名獎,中國十佳服裝設計師。
45.獲得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二等獎第1完成人。
46.獲得中國通信標準化協會科學技術獎二等獎第1完成人,中國通信學會科學技術獎二等獎第1完成人。
47.獲得江蘇省現代服務業特別貢獻獎。
48.當年在寧主投項目不少於5個、累計投資金額不少於500萬元的天使投資人、風險投資人。
49.國際發明專利或核心技術國內發明專利的發明人,且擔任年銷售額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或年納稅額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企業董事長、總經理或首席技術專家。
50.在寧創辦高新技術企業(企業法定代表人或第一大股東及持股30%以上)。
51.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獲得者(年齡應在45周歲以下)。
52.相當於上述類別的人才。
(33—50條中所列獎項、榮譽及職務等均須為近5年內取得)
五、E類人才
53、省“六大人才高峰”入選者,省“留學回國人員創新創業計劃項目”入選者,青年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重點扶持項目入選者;“雙創博士”入選者。
54.與我市行政區劃範圍內註冊且獨立納稅的企業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類事業單位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年申報納稅收入(含股權激勵)不低於30萬元的各類人才。
55.擔任“南京市技能大師工作室”領辦人,南京市有突出貢獻技能人才,南京市技術能手。
56.獲得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資助的出站留(來)寧博士後,博士後出站留(來)寧從事科研工作滿3年者。
57.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獲得者(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
58.相當於上述類別的高級人才。
(53—56條中所列獎項、榮譽及職務等均須為近5年內取得)
六、F類人才
59.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且獲得相應學位的國內高校畢業生或在國(境)外高校全日制學習並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學歷(學歷、學位須經國家教育主管部門認證通過)的留學回國人員(不含在職進修人員)(其中,取得博士研究生學歷及學位,年齡應在35周歲以下;取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及學位,年齡應在30周歲以下),畢業2年內在我市納稅的各類企業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就業且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或在寧自主創業,繳納企業職工社會保險。
60.取得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且獲得相應學位的國內高校畢業生或在國(境)外高校全日制學習並取得學士學位、學歷(學歷、學位須經國家教育主管部門認證通過)的留學回國人員(不含在職進修人員)(年齡應在25周歲以下),畢業2年內在我市納稅的各類企業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就業且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或在寧自主創業,繳納企業職工社會保險。
61.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獲得者;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職業技能鑒定取得技師、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的各類人才(其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技師職業資格獲得者年齡應在30周歲以下,初級專業技術資格、高級工職業資格獲得者年齡應該25周歲以下)。
南京樓市調控進一步升級。5月13日,南京市政府辦公廳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要求購房人新購住房在取得不動產權證後,3年內不得轉讓。房地產開發企業及其委托的代理銷售機構應采用由公證機構主持的公開搖號方式公開銷售商品住房,搖號排序,按序購房,搖號排序名單現場公示。
具體調控措施如下:
1.加大住宅用地供應。增加住宅用地供應量,加快土地供應節奏,有效增加供應規模。2017-2021年全市計劃供應5150公頃,其中2017年880公頃、2018年950公頃、2019年1020公頃、2020年1100公頃、2021年1200公頃,年均計劃供應量比2016年增加47.1 %。
2.加強土地供後監管。督促開發企業嚴格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時間開工建設,加快已開工地塊建設速度,盡快形成有效供應。對未按時開竣工、閑置、故意囤地等違規行為,一律采取收取違約金、征收閑置費、收回土地、限制參與市場競買等處罰措施,並納入房地產企業信用系統和土地市場誠信系統。達到商品住房銷售條件未申報銷售的,房產、建設、國土、物價部門加強督促,經督促仍未申報銷售的,房產、物價部門在一年內不受理其銷售申請,銷售備案價格不予上漲,建設、國土部門將其行為納入不良信用記錄,在房屋銷售前不得參與土地公開出讓市場競買。
3.提高土地市場準入門檻。嚴格土地市場競買人房地產開發資質要求,提高住宅、商住用地競買保證金比例;進一步加強購地資金監管,購地資金應經江蘇省財政廳公布的在南京市範圍內經營的3A級及以上會計師事務所審查。違規使用資金購買土地的,取消其競得資格,並按規定沒收競買保證金或定金。
4.調整優化土地出讓方式。土地出讓時,地塊競價達到最高限價時停止競價,改為競爭保障性住房面積,面積最多者競得,所建保障性住房無償移交政府,相應房屋建設成本不納入房價準許成本。進一步增加中小套型和中低價位住房供應,選擇河西新城、江北新區、南部新城等區域和江寧、仙林地鐵沿線的部分地塊,采取“限銷售對象、限房價、限套型、限轉讓、限銷售方式、競地價”的出讓方式。
5.加大人才安居房供給。落實《南京市人才安居辦法(試行)》,通過共有產權房、人才公寓、公共租賃住房和購房補貼、租賃補貼多種方式,建成“購、租、補”人才安居體系,用五年時間,解決16萬人才居住問題。其中,通過獨立選址新建、在商品住房中配建或從市場上購買等多種方式籌建人才安居房350萬平方米,2017年籌建76萬平方米。
6.購房人(含居民家庭、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新購住房在取得不動產權證後,3年內不得轉讓。通過贈與方式轉讓住房的,自簽署《贈與合同》並辦理轉讓確認手續之日起,贈與人滿3年後方可再次購買住房。通過贈與方式取得住房的家庭或居民,執行住房限購政策。
7.指導開發企業按照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合理申報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住宅配套產權車位和儲藏室實行價格備案,備案價格水平保持基本穩定。
8.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住房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及其委托的代理銷售機構應當嚴格落實購房實名制,按照“公開、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則對外銷售。客戶積累大於可供房源的商品住房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及其委托的代理銷售機構應采用由公證機構主持的公開搖號方式公開銷售商品住房,搖號排序,按序購房,搖號排序名單現場公示。
9.加強二手住房交易管理。加強經紀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完善管理服務平臺,建立信用評價體系,健全失信聯合懲戒機制,規範代理行為、規範房源信息發布、規範調控政策執行、規範交易資金監管、規範門店管理、規範經紀人員管理。
10.進一步強化房地產市場綜合執法。加大對房地產開發企業、代理銷售機構、經紀機構違反調控政策和銷售規範(含應公證搖號未公證搖號)、炒賣房號、哄擡房價、捂盤惜售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一經查實,一律暫停網簽,責令限期整改,降低直至取消房地產開發企業或經紀機構資質,並列入房地產企業和土地誠信系統。加大對虛假不實信息的查處力度,對涉嫌造謠以及發布、傳播不實信息情節嚴重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代理銷售機構、經紀機構等單位及人員,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南京港(002040)5月19日晚間公告,公司當日收到控股股東南京港(集團)有限公司轉發的江蘇省港口集團有限公司籌備組下發的通知,根據通知,省港口集團計劃於2017年5月22日在南京市掛牌成立。
省港口集團成立後,南京港(集團)有限公司55%股權將以折價入股方式進入省港口集團,屆時南京港(集團)有限公司將作為省港口集團控股企業進行管理。如上述事項得到批準,公司實控人將由南京國資委變為江蘇省國資委。
此前,《江蘇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規劃(2015-2030年)》公布,江蘇將形成以連雲港港、南京港、鎮江港、蘇州港、南通港為主要港口,揚州港、無錫(江陰)港、泰州港、常州港、鹽城港為地區性重要港口,分工合作、協調發展的分層次發展格局。
記者 朱曉穎
6月3日,南京市國土資源局在官網再次掛出國有土地使用權公開出讓公告。從2日至3日,南京土地市場動作頻頻,連續兩天共推24幅地,頗有放大供應、“開倉放糧”的味道。這距離最近一次出讓公告的發布已過去3個多月。
2日南京推出的11塊地有住宅類用地的地只有3塊,且都位於距離市區較遠的六合區。但是3日推出的地塊範圍更廣,位於城中南部的江寧,城北的浦口、高新、棲霞,城中的鼓樓等區,且13塊地有12幅有住宅類用地,優質地塊不少。
有平臺統計,從供應價格看,此次出讓的部分住宅用地,其最高限價標準,已比同一區域內已成交地塊的最高限價標準下降。
今年5月13日,《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發布,提出10條舉措,被稱為新一輪樓市調控“寧十條”。
在土地市場方面,新政提出,加大住宅用地供應、提高土地市場準入門檻、調整優化土地出讓方式等。
這兩次土地出讓公告後,將分別在今年7月5日、7月7日進行網上競拍,均遵循新“寧十條”的規則。
南京市國土資源局公布,自本批次土地開始,當住宅用地、商住用地網上交易競價達到最高限價時,停止競爭地價,改為在網上競爭保障性住房建築面積,面積最多者為競得人,所建保障性住房無償移交政府,相應房屋建設成本不納入該地塊商品住宅房價準許成本。
同時,競買門檻相應提高,要求競買住宅用地、商住用地的競買人須具備三級及以上房地產開發資質;提高住宅、商住用地競買保證金比例至出讓起始價的50%,部分區域提高至60%;進一步加強購地資金審核監管,要求購地資金應經江蘇省財政廳公布的在南京市範圍內經營的3A級及以上會計師事務所審查;違規使用資金購買土地的,取消其競得資格,並按規定沒收競買保證金或定金。
(來源:中國新聞網)
繼6月2日、6月3日合計推出24幅地塊之後,6月10日,南京市國土資源局繼續“開倉放糧”,推出8幅地塊公開出讓。
此次推出的8幅地塊,分別位於棲霞區、江寧區、雨花臺區,總用地面積26.77公頃,實際出讓面積24.78公頃,其中住宅、商住用地4幅,面積17.32公頃。8幅地塊出讓起始總價60.89億元,將在7月12日進行網上拍賣。
據了解,此次土地出讓是南京市6月份以來第三次推出土地公開出讓,放大供應土地的用意非常明確。
6月2日,南京推出了11幅地塊,其中,住宅類用地3塊,但都位於距離市區較遠的六合區。而6月3日推出的13幅地塊範圍較廣,其中,住宅類用地12塊,而且大多位於城區,優質地塊不少。這兩次公告出讓的土地,將分別在今年7月5日、7月7日進行網上競拍。
在此次土地出讓公告中,南京市國土資源局還明確表示,土地出讓是根據年度土地出讓計劃進行,目的是進一步加強土地市場調控,穩定市場預期,保障土地市場平穩發展。
截至目前,南京全市已推出出讓用地總面積450.89公頃,其中商品住宅用地面積308.08公頃,超過了今年上半年的計劃——出讓用地面積共約370公頃,其中商品住宅用地270公頃。
一些業內人士表示,南京10天內放出32幅土地,表面上看比較多,但實際上距離最近一次出讓公告的發布已過去3個多月,土地供應仍然處於偏緊狀態。要打破“地價推高房價,房價推高地價”的惡性循環,必須繼續加大加快土地供應,雖然上半年的供應面積超過了計劃,但數量上,到目前只成交和出讓了17幅地塊,比計劃中的“預計出讓68幅地塊”還少許多。
(中國證券網 劉向紅)
昨天上午9點,南京土地市場迎來這個月的第二場“土地盛宴”,共計13幅地塊中除1幅商辦用地以外,其余12幅均為住宅類地塊,分布在江寧、江北、燕子磯、河西等熱門地區。直到下午4點半,歷時7個多小時的搶地戰終告結束,萬科、金地、世茂等知名房企將13幅地塊“瓜分”,當天總成交金額達414.3億元,接近上半年430億的賣地總和。
土拍熱點一
8幅宅地拍至最高限價,需配建保障房
昨天推出的13幅地塊中,江寧占了4幅,分別位於九龍湖、淳化、青龍山新城、江寧祿口,除祿口最高限價為11199元/㎡外,其余地塊最高限價都在17000元-19000元/㎡左右;江北有4幅地塊為大體量住宅用地,分別位於江浦、高新和橋林,其中位於橋林的宅地未設置最高限價;城北的燕子磯板塊推出兩幅地塊,均為商住及商辦混合性質,最高限價分別為9083元/㎡和13051元/㎡;河西的鼓樓區服務外包產業園地塊為商住混合性質,最高限價38463元/㎡;南站地塊為商辦、商住混合,最高限價為12130元/㎡。
從昨天整場的土拍行情來看,“搶地”依然成為市場上眾多房企的主流心聲,共有8幅住宅用地拍到了最高限價,通過競拍保障房配建面積決出買家。從上午9點開拍的第一幅江寧九龍湖地塊G20可以看出,短短3分鐘不到,便出現了20輪報價,國土部門的官方網站土拍頁面上,不停地更新最新房企競價信息,頁面一直呈現刷新狀態。這樣的情況維持了40多分鐘後,地價達至最高限價,房企們開始競拍保障房面積,由於官方設置了每輪200平方米的競拍門檻,報價的速度開始變慢,這幅地塊一直拍到中午12點15分才分出勝負,金隅地產以32億元的總價和27800平方米的保障房競配面積摘得,樓面地價定格在19759元/㎡。
除了金隅地產,金地、朗詩、保利、萬科、五礦、世茂、中海、華潤等知名房企均有所斬獲。還是在江寧,金地與保利聯手拿下淳化G21宅地,未達最高限價;朗詩地產摘得青龍山G22地塊,同樣未觸及最高限價,無需配建保障房。中海地產繼本周三以7.5億加配建1.96萬平方米保障房拿下六合宅地後,昨天再次出手,以7.3億加1.1萬平方米的保障房配建面積,拿下祿口G23宅地,樓面價11199元/㎡。
位於城北熱門板塊燕子磯新城的兩幅宅地也各自有了歸屬,G29地塊被威海華發以72億收入囊中,外加2.52萬平方米的保障房配建;華潤地產斥資20億和2600平方米的保障房面積,拿下燕子磯的另一幅商住與商辦混合地塊,有消息稱將打造華潤萬象城項目,為城北燕子磯板塊再添配套利好。
土拍熱點二
江浦宅地耗時5小時,301輪才分出勝負
許久沒有宅地出讓的南京江北板塊此次推出了江浦雨山路板塊的兩幅宅地,結果成為開發商昨日關註的焦點。其中G24地塊為純居住用地,出讓面積10萬平方米,起拍樓面價為13933元/㎡,最高限價地價為19824元/㎡。市場人士表示,該地塊的規模頗大,交通配套也不錯,鄰近長江五橋的出入口,周邊樓盤包括融創臻園、中交錦蘭薈等,在售價格在1.7萬-2.5萬/㎡左右。
這幅地塊在昨天上午10點20分開始競價,半小時內便出現了100輪報價,被不少業內人士稱為“最硝煙彌漫”的一幅地塊。149輪時,地塊觸及最高限價49.8億元,房企們開始競拍保障房配建面積,直到下午3點15分,競配面積終於定格在3.04萬平方米,世茂地產如願拿下,接近5個小時的競拍成為昨天耗時最長的一幅,競拍輪次也達到了301輪。
雨山路板塊的另一幅G25地塊同樣競爭激烈,歷經239輪報價,五礦地產才以41.5億外加2.26萬平方米的保障房面積拿下這幅地塊,耗時同樣接近5個小時。
土拍熱點三
南京一天“入賬”414.3億,只比上半年少賣16億
歷時7個小時的土拍大戰終於在昨天下午4點半落下帷幕,13幅地塊的總成交金額高達414.3億元,而今年上半年的所有土地交易收入也不過430億。
記者在6月底盤點了南京土地市場的半年成績單,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南京共出讓土地22幅,出讓面積達148.58萬平方米,賣地收入為430.4億。與去年同期相比,南京土地出讓的面積和金額均有所下跌,其中賣地收入更是同比下降300億元。數據還顯示,去年前六個月南京成交土地163.7萬平方米,今年同比降幅為9.2%;成交金額730.2億元,今年同比降幅達41%。
在上半年出讓的22幅地塊中,含有住宅性質的地塊共計14幅,銷售金額365億元,占總收入的85%左右;在地區分布上,江寧共有6幅排名首位,江北、城北、城南、城東、河西分布較為均勻。在地價方面,樓面地價超過10000元/㎡的地塊共有12幅,其中20000元-30000元/㎡的為6幅,超過30000元/㎡的則有1幅,而在去年同期,總共誕生了20幅萬元地塊,20000元-30000元/㎡的共有9幅,超過40000元/㎡的有2幅,土地市場的熱度明顯超過了今年。
業內人士分析,今年南京土地市場的相對“冷清”主要是受到樓市調控的影響,土地出讓的方式在過去一年間多次調整,從價高者得到設置最高限價,再到搖號決定歸屬,直至如今的競拍保障房面積,政策的變動直接影響到土地上市的節奏,導致今年上半年供應量的縮水。
13
昨天13幅地塊“平均”分給了13家房企,金地、朗詩、保利、萬科、五礦、世茂、金隅、中海等均有地塊入賬。原來是出讓規則中設置了一道“門檻”,即一家房企不能參與兩幅及以上的住宅性質用地競拍。
14.14萬
共有8幅地塊需配建保障房,所有保障房配建面積的總和為14.14萬平方米,如果按每套60平方米計算,大約可以為南京城帶來2400套保障房。
15600
惟一一幅河西G30地塊位於河西萬達的北側,清江路與燕山路之間,歷經289輪報價,葛洲壩地產以65億元加15600平方米保障房面積,再次入駐河西板塊,樓面地價38463元/㎡。
預告:下周三還有8幅地塊出讓,宅地占一半
下周三(7月12日),南京將繼續拍賣8幅地塊,包括燕子磯、麒麟、東山板塊的4幅宅地,以及堯化門、小龍灣、雨花的商辦用地。位於燕子磯的這兩幅宅地位置相近,位於燕子磯新城的核心區域,周邊樓盤包括中航國際社區、融創玉蘭公館等。位於城東的麒麟板塊也推出了1幅純住宅用地,出讓最高限價17億元,最高樓面價為17887元/㎡。另一幅被設置最高限價的地塊位於江寧東山企業研發園,用地性質為商住混合及商辦混合。
(來源:揚子晚報 記者:馬祚波)
每經實習記者 程成 每經編輯 曾健輝
如果說有什麽特性可以決定哪家房企能笑道最後,那一定是規模。數據顯示,2015年千億房企有7家,市占率為14.4%;2016年千億房企擴容到12家,市占率達到20.5%,而TOP3碧桂園、萬科和恒大的市占率達到9%,TOP10市占率達到22.2%,市場向龍頭房企集中的趨勢越來越明顯。
是選擇小而美,還是大而強?越來越多的房企選擇了“大而強”這一答案。特別是在房地產市場經歷了去年的“爆發”後,不少房企於去年底今年初喊出“進軍千億”的口號,希冀通過做大規模實現突圍。而有的房企目標還遠不止“千億”,如中南置地更是立下到2020年躋身行業前10強的目標。
中國指數研究院數據顯示,2016年中南置地實現合約銷售502億元,同比增長119%,躋身房企銷售業績榜單第25位;2017年上半年,中南置地以453億元的合約銷售金額,躋身房企上半年業績榜單第18位,同比增長高達188%。呈幾何級擴張的中南,離行業前10似乎越來越近。而要躋身前10,哪家房企又將被中南置地所取代?
●今年目標700億
數據顯示,中南置地2016年合約銷售502億元,較2015年的229億元同比增長119%,實現翻番。而其2014年的合約銷售也只是剛剛邁過200億元門檻,為207億元。中南置地雖然在2016年實現了業績的幾何式增長,但記者梳理發現,業績幾何式增長的背後是公司的三次戰略調整。
如果時間往前翻的話,中南置地正式進入房地產行業是在2005年,因此稱其為房地產行業的一支“新軍”並不為過。
2005年拿下總規劃建築面積250萬平方米的南通CBD地塊後,以建築商起家的中南置地正式進入房地產領域,並探索出“造城”模式,而這一模式當時也深受三四線城市的歡迎。中南置地也借此在蘇北的淮安、宿遷,以及山東的東營、壽光等城市拿下了大量土地儲備。
彼時的三四線城市樓市遠不像今天這麽火爆,人口外流、產業導入緩慢,房地產市場不溫不火。按照中南置地總裁陳小平的話說,三四線城市的項目逐漸成了去化慢、利潤低的“劣質資產”。
中南置地董事局主席陳錦石通過“聚焦一二線”試圖扭轉中南當時的困境。2014年、2015年,中南試探性地在南京、蘇州拿地,進入了江蘇省內的核心城市。短短三年,中南就已在南京土地市場砸下近150億元。
隨後,在寬松貨幣政策、三四線去庫存等種種利好政策的刺激下,房地產市場複蘇、爆發。中南置地也獲益匪淺,三四線城市的“劣質資產”也得到消化。
始於2016年下半年一二線城市的樓市調控,陳錦石再次看到了環一線城市的機會,並提出了“環一線城市群布局”戰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不完全統計發現,上半年中南通過土拍新增土地25宗,環上海、環北京區域就有6宗。
2005年、2015年及2016年,三四線造城、聚焦一二線、環一線城市群布局,在三個時間節點上,中南置地布局策略調整的異常精準。以此來看,有“野心”的中南置地,業績實現幾何式增長就不難理解了。
3個月前,中南置地總裁陳小平在供應商大會上稱,希望今年銷售額700億元、土地新增儲備1200億元、在2020年前躋身行業前十。
中國指數研究院數據顯示,上半年中南置地實現453億元的銷售額,已完成年度目標的65%。以目前的增速來看,中南置地今年完成700億元的銷售目標是大概率事件。
●2020年躋身前十要把誰擠出局
在2016年實現規模翻番後,今年上半年中南置地的規模再次翻番。按照計劃,中南置地要在2020年躋身行業前10,誰又將被中南置地“取代”呢?
中國指數研究院2017年上半年品牌房企銷售排行榜顯示,排名前10房企依次為碧桂園、萬科、恒大、保利、綠地、融創、中海等。其中,碧桂園、萬科、恒大的銷售額均超2000億元,此外,上半年3家房企土地購置金額和面積均位居前5,如不出意外,碧桂園、萬科、恒大的行業地位很難被撼動。
緊隨其後的保利、綠地、融創和中海銷售額均超過1000億元,而龍湖也接近1000億元。此外,保利和中海上半年土地購置金額和面積均位居前6;融創上半年在土地市場也有多起並購,近期更是通過收購萬達資產包新增規劃建面近5000萬平方米;龍湖新增規劃建面雖只有478萬平方米,但因新增土地多位於些熱點城市,其支出高達609億元。分析來看,這5家房企規模擴張意願強烈,如無主動戰略轉型,中南置地想擠掉上述5家房企的難度也很大。
此外,榜單中排在中南置地前面的華潤、招商蛇口等央企,集團層面的支持值得關註;而近年擴張迅速的新城控股、旭輝等民營房企,也將對中南置地躋身前10構成挑戰。
“近兩年中南有意調整戰略布局,向一線城市,特別是環上海城市拓展,這些城市房地產市場的強勁表現,對其業績大幅增長貢獻明顯。”中房數據研究院院長陳晟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也認為,中南置地近兩年的銷售業績不錯與其環一線布局有很大關系。嚴躍進同時認為,從品牌房企銷售排名榜來看,與中南置地較為類似的房企也在快速做大規模,這些企業對其進入行業前10形成強有力的競爭。
從試點情況來看,截至2017年7月底,全國只有幸福人壽一家保險公司開展此項業務,共有65戶家庭90位老人完成承保手續,其中無子女家庭32戶,有子女家庭33戶,參保老人平均年齡為71歲。(視覺中國/圖)
8月23日,江蘇保監局、南京市金融辦、南京市民政局聯合召開南京市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工作推進會,會議公布了《南京市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工作方案》,並進行了“幸福房來寶”首單簽約儀式,這意味著保險版“以房養老”正式落地南京。
所謂“以房養老”,即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是一種將住房抵押與終身養老年金保險相結合的商業養老保險,即60周歲以上擁有房屋完全產權的老人,將其房產抵押給保險公司,繼續擁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等處置權,並按照約定條件領取養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後,保險公司獲得抵押房產處置權,處置所得將優先用於償付養老保險相關費用。
江蘇保監局、南京市金融辦、南京市民政局研究制訂的《南京市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工作方案》明確了試點工作目標任務:一是健全社會養老保障體系。貫徹國家、省、市有關“以房養老”政策文件要求,促進保險業進一步參與養老服務業;二是豐富老年人的養老選擇。探索出一條養老融資的新路徑,為有房產但養老資金短缺的老年人提供新的養老融資選擇;三是創新聚焦富民方式。堅持服務民生導向,引導社會公眾客觀理性看待,樹立利用市場手段解決養老問題的觀念,積極利用政策紅利和新型金融工具提升老年人生活質量。
《南京市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工作方案》還明確了試點期間的工作保障:江蘇保監局為試點工作業務指導和監管部門,市金融辦、民政局(老齡委)為牽頭部門,市司法局、房產局等部門為參與部門,共同推進南京市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工作。同時強化風險防控,加強試點業務全流程風險分析和控制,強化消費者保護,妥善處理投訴、接訪、退保、申訴事件。
2014年7月1日,保監會在北京、上海、廣州、武漢正式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這意味著保險版“以房養老”正式開閘。
從試點情況來看,截至2017年7月底,全國只有幸福人壽一家保險公司開展此項業務,共有65戶家庭90位老人完成承保手續,其中無子女家庭32戶,有子女家庭33戶,參保老人平均年齡為71歲。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本文由i黑馬和園區界聯合發布。
【黑馬園區日報】第 23 期
文 | 靜靜
一
百城動態
國務院:國務院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
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的通知》,決定自2017年起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通知》強調,調查以形成2019年12月31日為標準時點的全國土地利用現狀數據為目標。
調查的主要內容是:土地利用現狀及變化情況,包括地類、位置、面積、分布等狀況;土地權屬及變化情況,包括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狀況;土地條件,包括土地的自然條件、社會經濟條件等狀況。進行土地利用現狀及變化情況調查時,應當重點調查永久基本農田現狀及變化情況,包括永久基本農田的數量、分布和保護狀況。
山東:山東化工園區認定標準出爐 要遠離城市主城區
近日,山東省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了《山東省化工園區認定管理辦法》明確,化工園區建成區連片面積在5平方公里以上,或者規劃連片面積在8平方公里以上、建成區面積在3平方公里以上。要遠離所在城市主城區,不處於主城區主導風向上風向。具有批準時效期內的整體性安全風險評價、環境影響評價和規劃水資源論證報告。
山東:12家企業落戶山東新金融產業園
近日,12家涵蓋證券、期貨、基金、股權投資等新金融業態的企業簽約入駐山東新金融產業園,入駐企業包括大同證券山東分公司、盛達期貨山東分公司為代表的金融企業,又有濟南首誠天使股權投資基金中心(有限合夥)(擬)、濟南九策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等股權投資機構。
安徽:巢湖首個軍民融合產業園落戶居巢經開區
近日,巢湖市人民政府與南京領傲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軍民融合產業園項目簽署合約。據悉,簽約的軍民融合產業園項目包括軍民融合產業研發與企業孵化區、工控系統區、超精密機床裝備工廠、醫療機器人生產工廠及高端人才大數據管理運營區。
項目分兩期建設,首期工業用地項目計劃12個月內建成投產,首期項目投產後可實現年產值約5億元,年納稅總額約1億元,項目全部建成達產後可實現年產值約30億元,年納稅總額約5億元。 年產值預計近30億元。
雲南:雲南省地方債將開展續發行試點
10月19日,雲南省地方債將在上交所公開招標發行。值得關註的是,本次發行將開展全國首次地方債續發行業務試點。據了解,續發行是指對已上市交易的單期債券予以增量發行,續發行債券的名稱、起息日、兌付安排、票面利率、交易及托管方式等要素均與之前發行的原債券相同,上市後與原債券合並交易。
二
百企動態
榮盛發展:榮盛發展開發唐山高鐵新城項目
10月16日,榮盛房地產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與唐山市玉田縣人民政府簽訂整體開發建設經營唐山市玉田高鐵新城項目框架協議。協議規定,玉田縣政府負責高鐵新城內的開發建設管理工作,規劃建設用地的土地征轉並形成建設用地。榮盛負責投入資金,按照玉田縣政府授權進行玉田高鐵新城的開發建設及管理工作,並根據協議約定享有相應的收益。
據悉,項目將采取PPP方式進行合作,將按照“政府引導、企業運作、統一規劃、分步實施”的封閉管理模式,對合作區域進行投資開發和建設運營。
華夏幸福:華夏幸福取得開封產業新城、南京空港會展小鎮兩PPP項目
10月16日,華夏幸福基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稱,公司於近日取得開封市祥符產業新城PPP項目的《成交通知書》。資料顯示,祥符產業新城PPP項目計劃在開封市祥港大道以北的西姜寨鄉範圍內進行開發建設,合作開發面積總計約為57.7平方公里,合作期限為40年。
在另一份公告中,華夏幸福稱於近日取得南京空港會展小鎮PPP項目《中標通知書》,將成為該項目的供應商。資料顯示,南京空港會展小鎮PPP項目距南京市祿口機場約10公里,距南京南站約35公里區域,面積約為2.37平方公里。未來,項目將以會展中心為核心,構建“展城融合”的新會展模式,打造展館中心、會議酒店、休閑度假、藝術展覽交流、創意研發、旅遊觀光等為主要功能的會展主題新區。
尼桑電池:尼桑電池總部落戶鎮江
日前,總投資125億元的尼桑電池中國總部及生產基地簽約落戶鎮江新區。據悉,尼桑電池中國總部及生產基地由金沙江資本投資建設,總投資125億元人民幣,固定資產投資100億元人民幣。鎮江基地達產後可形成20GWH三元鋰電池產能,預計實現應稅銷售200億元,利稅40億元。
此外,尼桑電池有望在天津、廣州、重慶建設第一批新工廠,並規劃在南昌和湖北建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