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電氣晚間公告稱,公司5月5日收到上海市國資委出具的《關於上海電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資產重組有關問題的批複》,原則同意公司本次資產重組方案。
上海電氣表示,公司本次資產重組事項尚需公司股東大會批準,並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準後方可實施。公司將根據該事項的實際進展情況, 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2017財年一季度,上海電氣營業收入130.35億元,同比下降15.67%;毛利為30.64億元,同比下降1.03%;期內毛利率同比提升3.5個百分點至23.5%;實現歸屬股東的凈利潤4.86億元,同比下降3.81%;EPS為0.036元。
從訂單來看,截止2017財年一季度,公司的在手訂單為2351.2億元,較上年同期減少17.48%。其中新能源和環保業務的訂單為265億元,高效清潔能源的訂單為1312億元,現代服務業的訂單為774億元。期內新增訂單為218.9億元,較上年同期減少30.79%。其中新能源和環保業務新增訂單為19.9億元,高效清潔能源的新增訂單為43億元,現代服務業的新增訂單為156億元。
目前,上海電氣停牌,股價報8.42。
央行網站5月16日消息,中國人民銀行、香港金融管理局決定同意中國外匯交易中心等開展香港與內地債券通,債券通正式啟動時間將另行公告。債券通初期先開通“北向通”,未來適時研究擴展至“南向通”。“北向通”沒有投資額度限制。
公告全文如下:
為促進香港與內地債券市場共同發展,中國人民銀行、香港金融管理局決定同意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暨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統稱內地基礎設施機構)和香港交易及結算有限公司、香港債務工具中央結算系統(以下簡稱香港基礎設施機構)開展香港與內地債券市場互聯互通合作(以下簡稱“債券通”)。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債券通”是指境內外投資者通過香港與內地債券市場基礎設施機構連接,買賣兩個市場交易流通債券的機制安排。初期先開通“北向通”,即香港及其他國家與地區的境外投資者(以下簡稱境外投資者)經由香港與內地基礎設施機構之間在交易、托管、結算等方面互聯互通的機制安排,投資於內地銀行間債券市場。未來將適時研究擴展至“南向通”,即境內投資者經由兩地基礎設施機構之間的互聯互通機制安排,投資於香港債券市場。
二、“債券通”是中央政府支持香港發展、推動內地和香港合作的重要舉措,有利於鞏固與提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有利於穩步推動我國金融市場對外開放,有利於境外投資者擁有更多的投資渠道,有利於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
三、“債券通”遵循兩地債券市場的相關法律法規。“北向通”遵守現行內地銀行間債券市場對外開放政策框架,同時尊重國際慣例做法。“北向通”投資者和交易工具範圍均與人民銀行相關公告規定的範圍保持一致,通過兩地基礎設施機構之間合作互聯,境外投資者可以更加便捷地投資內地債券市場、配置人民幣資產和進行相關風險管理。“北向通”沒有投資額度限制。
四、香港與內地債券市場監管機構將各自采取所有必要措施,確保雙方以保障投資者利益為目的,在“債券通”下建立有效機制,及時應對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香港與內地債券市場監管機構將簽訂監管合作備忘錄,建立健全監管合作安排和聯絡協商機制,維護金融市場穩定和公平交易秩序。
五、香港與內地基礎設施機構應當按照穩妥有序、風險可控的原則,積極推進“債券通”的各項準備工作,在完成相關規則和系統建設、回應市場參與者實際需求、獲得相關監管許可及其他所有必需的工作準備就緒後,正式啟動“債券通”。
“債券通”正式啟動時間將另行公告。
內地與香港“債券通”答記者問
一、“債券通”推出的背景是什麽?
新世紀以來,我國債券市場借鑒國際經驗,堅持市場化的改革方向,取得了較好的發展成績。截至2017年3月末,我國債券市場托管量達到65.9萬億元,位居全球第三、亞洲第二,公司信用類債券余額位居全球第二、亞洲第一,其中,銀行間債券市場產品序列完整、交易工具豐富,已成為我國債券市場乃至整個金融市場的主體。
近年來,我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對外開放程度不斷加深。2016年人民銀行發布3號公告,進一步拓寬了可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境外機構投資者類型和交易工具範圍,取消了投資額度限制,簡化了投資管理程序。截至目前,已有473家境外投資者入市,總投資余額超過8000億元人民幣。但與其他開放程度較高的國際市場相比,仍需要進一步全面深化開放。
同時,內地與香港金融市場始終保持良好互動,聯系不斷深化,具備較好的合作基礎。目前已有近200家在港金融機構進入內地銀行間債券市場投資。作為國際金融中心,香港擁有與國際接軌的金融基礎設施和市場體系,許多國際大型機構投資者已經接入香港交易結算系統。在此背景下,以兩地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實現內地與香港“債券通”,是中央政府支持香港發展、推動內地和香港金融合作的重要舉措。
二、推動“債券通”具有哪些方面的積極意義?
第一,有利於鞏固和提升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債券通”以香港為節點,連接起中國內地與多個不同經濟體市場與投資者,可進一步強化香港在金融市場對外開放中的橋頭堡地位,有利於增強香港在全球金融中心中的競爭力,維護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
第二,有利於加強內地和香港合作。“債券通”的推出,將促進兩地在監管執法合作、投資者保護、金融市場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等方面緊密溝通、加強協調,實現雙贏甚至多贏效果。
第三,有利於我國金融市場擴大對外開放。債券市場開放是中國金融市場對外開放的重要內容。當前,中國已經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人民幣已進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特別提款權(SDR)貨幣籃子,未來將有更多人民幣資產配置的需求。“債券通”將會進一步豐富境外投資者的投資渠道、增強投資者信心,有利於在開放環境下更好促進國際收支平衡。
三、“債券通”與現行的銀行間債券市場開放政策是何關系,有哪些創新?
首先,“債券通”是我國銀行間債券市場進一步對外開放的新舉措,同時仍遵從既有的資本項目管理、中長期機構投資者資質要求、投資交易信息全面收集等規範管理安排。
其次,“債券通”以國際債券市場通行的模式為境外機構增加了一條可通過境內外基礎設施連接便捷入市的新渠道,以提高入市效率。從其它國家債券市場對外開放的經驗看,境外投資者既可以采取逐家到境內開戶模式入市,也可以通過基礎設施連通的模式投資於該國債券市場。其中,前一種模式下,對境外投資者要求較高,需要對該國債券市場相關法規制度和市場環境有全面深入的了解;後一種模式下,境外投資者可以依靠基礎設施互聯和多級托管來便捷地“一點接入”全球債券市場,成為了國際主流做法。“債券通”屬於後一種模式,其通過兩地債券市場基礎設施連接,使國際投資者能夠在不改變業務習慣、同時有效遵從內地市場法規制度的前提下,便捷地參與內地債券市場。
四、“債券通”存在哪些風險與挑戰?如何防範?
客觀上看,實施“債券通”可能在跨境資金流動、投資者保護與市場透明度、基礎設施互聯、跨境監管執法等方面面臨一定風險與挑戰。我們主要采取以下應對措施:
一是分步實施。現階段實施“北向通”,未來根據兩地金融合作總體安排適時開通“南向通”,影響總體可控。特別是,人民銀行始終註重引入以資產配置需求為主的央行類機構和中長期投資者,“債券通”引入的境外投資者與已有可直接入市的投資者範圍相同,資金大進大出的風險相對較低。
二是完善相關制度安排。初期擬采用成熟市場普遍采用的做市機構交易模式,可以有效降低境外投資者的交易對手方風險,在市場發生波動時亦可較好地吸收流動性沖擊、穩定市場。同時加強基礎設施管理,制定穩健合理的系統連接安排,確保業務系統在軟硬件架構設計、人員保障、監控管理等方面的可靠性。
三是深化監管與執法合作。人民銀行一直與香港金管局等監管部門保持緊密溝通。下一步擬簽署監管合作備忘錄,“債券通”實施後兩地監管當局將在信息共享、聯合執法等方面進一步密切合作。
五、“債券通”有沒有具體的時間表?
“債券通”將在我國金融市場對外開放的整體規劃與部署下分階段實施。當前為實施“北向通”,兩地基礎設施機構正在積極合作開展系統建設、協議簽署、規則制訂等互聯互通準備工作。未來兩地監管當局將結合各方面情況,適時擴展至“南向通”,將其作為境內機構“走出去”投資境外債券市場的可選通道。
六、為什麽先開展“北向通”交易?
一方面是為了滿足現階段國際投資者投資內地債券市場的需求。近年來,我國經濟保持中高速增長,債券市場發展成效顯著,人民幣債券資產的吸引力不斷上升。彭博、花旗等國際債券指數提供商先後宣布將把中國債券市場納入其旗下債券指數,表明國際投資者配置人民幣資產、投資內地債券市場的需求不斷增強。
另一方面先開展“北向通”也符合分步實施、穩妥推進的原則。“債券通”是內地與香港兩個債券市場兩種交易結算制度的對接,涉及到兩地交易、結算等多家金融基礎設施平臺,在技術和實施要求等方面存在一定的複雜性和挑戰。本著分步實施、穩妥推進的原則,紮實做好“北向通”,可以為未來“雙向通”積累經驗。
5月3日至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劉鶴與美國總統特使、財政部長姆努欽率領的美方代表團就共同關心的中美經貿問題進行了坦誠、高效、富有建設性的討論。
雙方均認為發展健康穩定的中美經貿關系對兩國十分重要,致力於通過對話磋商解決有關經貿問題。
雙方就擴大美對華出口、雙邊服務貿易、雙向投資、保護知識產權、解決關稅和非關稅措施等問題充分交換了意見,在有些領域達成了一些共識。
雙方認識到,在一些問題上還存在較大分歧,需要繼續加緊工作,取得更多進展。
雙方同意繼續就有關問題保持密切溝通,並建立相應工作機制。
據新華社報道,中國同意給予日方合格境外投資者(RQFII)2000億人民幣的配額。
廣東省人民政府日前發布關於設立深圳市光明區的通知。
通知顯示,國務院已同意設立深圳市光明區,將深圳市寶安區的光明街道、公明街道、新湖街道、鳳凰街道、玉塘街道、馬田街道劃歸光明區管轄,以光明街道、公明街道、新湖街道、鳳凰街道、玉塘街道、馬田街道的行政區域為光明區的行政區域,光明區人民政府駐光明街道廣場路1號。
中國政府網剛剛發布,同意在北京、天津、上海、海南、深圳、哈爾濱、南京、杭州、武漢、廣州、成都、蘇州、威海和河北雄安新區、重慶兩江新區、貴州貴安新區、陜西西鹹新區等省市(區域)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深化試點期限為2年,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
國務院關於同意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的批複
國函〔2018〕79號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黑龍江省、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山東省、湖北省、廣東省、海南省、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陜西省人民政府,商務部:
商務部關於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的請示收悉。現批複如下:
一、原則同意商務部提出的《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同意在北京、天津、上海、海南、深圳、哈爾濱、南京、杭州、武漢、廣州、成都、蘇州、威海和河北雄安新區、重慶兩江新區、貴州貴安新區、陜西西鹹新區等省市(區域)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深化試點期限為2年,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
二、深化試點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深入探索適應服務貿易創新發展的體制機制、政策措施和開放路徑,加快優化營商環境,最大限度激發市場活力,打造服務貿易制度創新高地。
三、試點地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要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負責試點工作的實施推動、綜合協調及措施保障,重點在管理體制、開放路徑、促進機制、政策體系、監管制度、發展模式等方面先行先試,為全國服務貿易創新發展探索路徑。有關省、直轄市人民政府要加強對試點工作的指導和支持,鼓勵試點地區大膽探索、開拓創新。
四、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加強對試點工作的協調指導和政策支持,主動引領開放,創新政策手段,形成促進服務貿易創新發展合力。商務部要加強統籌協調、督導評估,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總結推廣試點經驗。
五、深化試點期間,暫時調整實施相關行政法規、國務院文件和經國務院批準的部門規章的部分規定,具體由國務院另行印發。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相應調整本部門制定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試點中的重大問題,商務部要及時向國務院請示報告。
國務院
2018年6月1日
附件1
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
優先發展服務貿易是推動經濟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2016年2月,國務院批複同意開展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試點以來,各試點地區主動創新,探索服務貿易發展新機制、新模式、新路徑,取得積極成效,有力推動了服務貿易創新發展。為進一步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改革創新服務貿易發展機制,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充分發揮地方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推動在服務貿易管理體制、開放路徑、促進機制、政策體系、監管制度、發展模式等方面先行先試,加快優化營商環境,最大限度激發市場活力,打造服務貿易創新發展高地,帶動全國服務貿易高質量發展,不斷培育“中國服務”核心競爭優勢,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
(二)基本原則。
重點突破,優先發展。深化試點要把握重點和方向,樹立服務貿易優先發展理念,推動資源和政策聚焦。服務新時代開放型經濟發展,圍繞服務貿易長遠發展目標,針對不同階段面臨的主要制度障礙和政策短板,在試點地區率先突破,帶動全國服務貿易創新發展。圍繞推動解決服務貿易逆差較大問題,重點擴大服務出口。
創新驅動,轉型發展。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優化營商環境,支持創新創業,促進服務貿易領域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蓬勃發展,加快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和經濟結構調整。推動以“互聯網+”為先導的新興服務出口,打造開放發展新亮點。
縱橫聯動,協同發展。順應數字經濟時代服務發展新趨勢,強化橫向協作、縱向聯動,各部門合力保障和指導試點地區開放創新;試點地區間推進經驗共享,並與自貿試驗區、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集成創新、經驗互鑒。
有序深化,持續發展。不斷適應服務貿易新形勢新特點,有序深化改革,持續推進創新。逐項落實試點任務,不斷總結推廣經驗,穩步推進服務貿易全方位改革發展。
二、深化試點地區及期限
深化試點地區為北京、天津、上海、海南、深圳、哈爾濱、南京、杭州、武漢、廣州、成都、蘇州、威海和河北雄安新區、重慶兩江新區、貴州貴安新區、陜西西鹹新區等省市(區域)。深化試點期限為2年,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
三、深化試點任務
(一)進一步完善管理體制。加強國務院服務貿易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工作統籌、政策協調、信息共享。強化地方服務貿易跨部門統籌協調決策機制。加快服務貿易領域地方性法規立法探索,圍繞市場準入、管理、促進、統計、監測等形成經驗。全面建立地方政府服務貿易發展績效評價與考核機制。
(二)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在試點地區分階段推出開放便利舉措。借鑒自貿試驗區和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等的開放經驗,推動服務領域對外開放。擴大新興服務業雙向開放。探索完善跨境交付、境外消費、自然人移動等模式下服務貿易市場準入制度,逐步放寬或取消限制措施,有序推進對外開放。支持試點地區探索建立服務領域開放風險預警機制。
(三)進一步培育市場主體。科學建設運營全國性、區域性公共服務平臺,加強對現有公共服務平臺的整合與統籌利用,提高服務效率。鼓勵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創新適應服務貿易特點的金融服務。探索建設一批服務貿易境外促進中心。充分發揮中國(北京)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的平臺作用。更好發揮貿易促進機構、行業協會的貿易促進作用。推動試點地區與重點服務貿易夥伴加強合作,支持企業開拓國際市場。
(四)進一步創新發展模式。依托自貿試驗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等建設一批特色服務出口基地。發揮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政策優勢,發展倉儲物流、研發設計、檢驗檢測、維修、國際結算、分銷、展覽等服務貿易,重點建設數字產品與服務、維修、研發設計等特色服務出口基地。探索推進服務貿易數字化,運用數字技術提升服務可貿易性,推動數字內容服務貿易新業態、新模式快速發展。推動以數字技術為支撐、高端服務為先導的“服務+”整體出口。積極拓展新興服務貿易,重點推進服務外包、技術貿易、文化貿易發展。
(五)進一步提升便利化水平。深入改革通關監管制度和模式,為與展覽、維修、研發設計等服務貿易相關的貨物、物品進出口提供通關便利。提升跨境交付、自然人移動等方面的便利化水平,完善簽證便利政策,健全境外專業人才流動機制,暢通外籍高層次人才來華創新創業渠道,推動職業資格互認。提升移動支付、消費服務等方面的便利化水平,積極發展入境遊。
(六)進一步完善政策體系。修訂完善《服務出口重點領域指導目錄》等服務貿易領域相關目錄,充分利用現有資金渠道,積極開拓海外服務市場,鼓勵新興服務出口和重點服務進口。研究完善試點地區面向出口的服務型企業所得稅政策。結合全面實施營改增改革,對服務出口實行免稅,符合條件的可實行零稅率,鼓勵擴大服務出口。發揮好服務貿易創新發展引導基金作用。加大出口信用保險和出口信貸對服務貿易的支持力度。拓寬服務貿易企業融資渠道。完善外匯管理措施。加快推進人民幣在服務貿易領域的跨境使用。
(七)進一步健全統計體系。完善服務貿易統計監測、運行和分析體系,建立健全服務貿易重點聯系企業直報系統,開展重點聯系企業統計數據直報,適當增加監測企業數量,開展試點地區的外國附屬機構服務貿易統計,實現系統重要性服務貿易企業直報全覆蓋。建立政府部門信息共享和數據交換機制,實現服務貿易發展協調機制成員單位相關工作數據共享。
(八)進一步創新監管模式。建立服務貿易重點聯系企業運行監測機制,創新事中事後監管舉措,切實防範騙稅和騙取補貼的行為。探索建立商務、海關、稅務、外匯等部門信息共享、協同執法的服務貿易監管體系。全面建立服務貿易市場主體信用記錄,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並依法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信用中國”網站向社會公開,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探索創新技術貿易管理模式。逐步將有關服務貿易管理事項納入國際貿易“單一窗口”。
四、組織實施
試點地區人民政府(管委會)作為試點工作的責任主體,要結合當地實際細化工作方案,加強組織實施、綜合協調及措施保障,逐項落實試點任務,每年向商務部報送試點成效和可複制可推廣經驗。有關省、直轄市人民政府要加強對試點工作的指導和政策支持。國務院服務貿易發展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結合各試點地區發展基礎、產業結構和資源優勢,加強協同指導,積極予以支持,按職責分工做好落實開放舉措、政策保障和經驗推廣工作。商務部要充分發揮國務院服務貿易發展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作用,加強統籌協調、跟蹤督促,積極推進試點工作,確保任務落實,及時開展經驗總結評估與複制推廣,重大事項向國務院請示報告。
附件2
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開放便利舉措
附件3
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任務及政策保障措施
2樓提及
讚成! 但每類別第一個po留給「主板上市專區」的連結好嗎? 不然連結太散會不好找或會看漏。
4樓提及
類股建議分顏色,搵時分便,妖股建議用紫色,其他無意見,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