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70年人 未見過香港咁樣」胡官斥梁干預立會難睇 無人信橫洲摸底無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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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6-10-28 06:05:10■胡國興昨在參選記招上,炮轟梁振英不能照顧香港整體利益。何柏佳攝
【特首跑馬仔】【本報訊】退休法官胡國興昨正式宣佈參選2017年特首選舉,他直言參選因香港太撕裂,矛頭直指特首梁振英,除炮轟梁不能照顧香港整體利益、消除港人怨憤和社會分化外,又斥梁處理立會議員宣誓案,令人覺得行政干預立法,以及梁聲稱橫洲事件摸底無文件紀錄,「邊有人信?」胡表明特首絕不可以抹煞言論自由、人權、法治等核心價值。記者:林俊謙 陳雪玲
胡國興昨舉行記者會前,先向傳媒派發新聞稿,介紹個人資歷時,提到他1970年回港,曾跟從夏佳理做大律師學徒半年,夏與長和集團主席李嘉誠關係密切,記者追問他考慮參選時,有否與李嘉誠及前特首董建華會面,胡均「扮聽唔到」或拒絕回應。對於外界關注胡國興有何班底,他表明選舉時不會公佈,認為一旦當選特首「好的人都會連繫我」,至於政綱仍在「慢慢組織」中,會聆聽不同人士意見,認為未聽意見發表政綱「可能只係廢紙嚟」。雖未有具體政綱,但胡明顯對近年香港撕裂相當不滿,直指梁振英要負責,炮轟梁不能照顧香港整體利益、消除港人怨憤和社會分化,「我做咗70年人,我未見過香港咁樣,因為撕裂乜嘢都做唔到」,指自已對香港現況感無奈,所以決定參選。問到梁以司法覆核試圖推翻立會主席准青政議員再宣誓,胡對梁自任案件原告感「好奇怪」,「特首點解要做原告人之一?我睇唔到有任何理由」,指法律界有「正義要被看到正在執行」的講法,「我唔理你實情係咪行政有干預立法,但最少唔好俾人睇到行政干預立法,你去告佢,係行政首長告立法會首長,唔係好妥,係唔好睇」。
指特首須捍衞核心價值
胡又稱梁不能照顧香港整體利益的例子,「實情咁多,我唔記得咗㖭」,隨即說只拿橫洲事件為例,梁聲稱最關鍵的橫洲摸底報告無文件紀錄,「邊有嘢,有個咁重要決定,冇會議紀錄㗎?」任公職多年的胡稱,「我未見過咁樣,我覺得呢啲嘢佢要解釋囉,好話唔好聽,邊有人信(梁振英說法)㗎?佢講啲咁嘅嘢係好唔妥」。胡認為特首作任何決定前最重要向市民解釋和溝通,捍衞香港核心價值,又指港人注重言論、人權和自由,「做特首唔可以抹煞呢啲嘢」,認為梁任內所作所為未必是按北京指令行事,「可能佢自把自為呢,我唔知道」,又批評梁的「特首地位超然論」,胡指特首地位「冇超然、人人平等」,因香港奉行行政、立法、司法各權分立。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蔡子強認為,大部份港人對梁負面觀感已蓋棺定論,所以胡的批評對梁選情不會有太大影響,但反映香港社會對北京至今未開綠燈讓其他人入閘參選感不耐煩,「如果其他候選人再唔出現,不排除胡官未來兩個月民望會上升,會對其他潛在候選人大打折扣」。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1028/19814847
核數師監管改革料明年呈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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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6-10-28 06:17:29【本報訊】改革上市公司核數師監管草案討論逾3年,財務匯報局料政府將在明年中前提交立法會,該局行政總裁衛皓民直言香港落後於國際「相當尷尬」,冀盡快完成改革,新制下財匯局亦擬倍增人手及修訂財政預算。香港核數師若有違規,現由財匯局負責調查、香港會計師公會負責處分。但正因香港缺乏獨立於業界的審計監管機構,故未能獲得「獨立審計監管機構國際論壇會員資格」(IFIAR)等國際認可的資格。最近3年非洲博茨瓦納、俄羅斯、開曼群島等地陸續取得上述國際資格,衛皓民直指香港仍落後於人,「相當尷尬」。政府去年提出改革,擬提升財匯局成為獨立審計監管機構。就上市公司核數師而言,財匯局除現有調查權外,亦會接管現屬香港會計師公會的日常稽查、處分權。不過,會計界一直有反對,擔心財匯局權力過大,潘指若不滿財匯局處分,業界可向獨立於財匯局的審裁處,以及上訴法庭尋求覆核。獨立上訴審裁處將由退休法官加上兩名由政府委任的人士組成。
財匯局擬倍增人手
財匯局現時只有22名職員,預算為2,940萬港元,與受監管實體規模相若的英國相比,其財務匯報局有165名職員、是年預算多香港近10倍,即約3.18億港元(3,350萬英鎊)。潘祖明稱會參考英國做法及考慮現時會計師公會相關項目預算,在未來半年計算財匯局新預算,而人手就起碼須倍增。另外,2014年歐洲委員會更新規定,須由非執業會計師全權管治獨立審計監管機構,但香港政府早前公佈的建議則無此項要求。潘祖明指已通知政府此最新規定。潘祖明亦相信,由非執業會計師出任財匯局成員,可平衡掌握業界脈膊與獨立執法。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61028/19814636
倘今無法宣誓 梁游︰不會返立會 梁君彥指危害安全 禁青政13議助入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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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6-11-10 07:26:35■至傍晚職員再到辦公室要求助理離開,游蕙禎應門並稱無助理在內。夏家朗攝
【釋法風暴】【本報訊】尚未完成宣誓的青年新政立法會議員梁頌恆和游蕙禎與助理,上周硬闖會議室要求宣誓不果、致6名立法會保安受傷後,行管會昨一致通過即時禁止梁、游共13名議助踏足立法會。游蕙禎批評立法會人員阻止他們開會違法在先;梁頌恆昨午一度指會用自己方法「上訴」,至晚上則指不會就行管會決定投訴,更稱已申請今日到立法會再宣誓,但若立會主席沒有就此事通知,兩人不會返立會。記者:林俊謙
立法會行管會昨早召開閉門會議逾兩小時後,梁君彥會後約12時半宣佈,行管會對本月2日、即上周三大會梁頌恆和游蕙禎帶同議助衝擊會議室的暴力行為,委員一致予以強烈譴責,並一致決定即時不讓梁、游議辦共13名職員進入立法會大樓,直至另行通知。梁君彥表示:「佢對我哋大樓入面人士安全冇構成任何威脅,我哋先畀佢入嚟。」並指立法會保安會採取適當行動,請上述職員離開立法會大樓。問及根據甚麼條例禁止議助進入立法會時,梁君彥指行管會負責管理立法會大樓安全,如有人士危害建築物內人員安全,行管會有權不讓他們進入立法會。他稱會即時取消13名青政議助通行證,保安亦會進入青政議辦,請上述人士離開。問到議員能否提出上訴時,梁君彥指行管會有上訴機制,議員可提出上訴。他並特別指,行管會留意到若干議員上周三包圍和阻擋保安執行立法會主席命令,對6名議員行為表示遺憾,勸喻有關議員不要阻礙保安人員執行工作。問及哪6位議員時,他只稱傳媒可看到,行管會決定不公開。
■立會職員昨午到梁、游辦公室但無人應門,遂將通知信從門底塞入。
游蕙禎︰保安違法在先
行管會同時決定立法會內會、財委會舉行期間,議員助理不能如常踏足立法會一樓或二樓,議員職員如有文件要交議員,要交給立法會地下的文件收發部代為轉交。梁頌恆及游蕙禎昨午現身立法會遞交選舉開支,其間拒絕詳細回應有否議員助理身在立會,但返回議辦時則帶同外賣。游指,上周三立會保安人員阻止他們開會是違法在先,現時又禁其議員助理出入,「究竟係邊個毫無法理依據,我諗大家好清楚」。被問到會否向行管會上訴,梁頌恆則說:「我上訴就唔係同行管會上訴,我會用自己方法。」但梁頌恆昨晚離開立法會時卻稱,因為要專注官司,不會就有關決定作投訴。昨到大學教書、未能出席會議的行管會成員民主黨黃碧雲指不認同青政上周三衝擊行為,但認為行管會不准議員助理到立法會一和二樓,將嚴重妨礙議助協助議員進行拍攝和其他支援工作,已透過書面方式向梁君彥表明反對,對行管會最終通過有關建議感到遺憾。她認為,行管會不准青政13名議助進入立法會做法無理由,「青政兩名議員至今仲有議員資格,冇理由唔畀佢哋助理入立法會返工」。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1109/19827493
涂謹申選立會 梁錦松捐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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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6-11-11 08:07:22【本報訊】參加立法會選舉的候選人,各個選舉開支申報陸續公開,參加超區的民主黨涂謹申共獲約130萬元選舉捐贈,其中10萬元來自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涂指選舉前向不少人尋求無條件捐款,梁錦松只是其中之一。
強調沒政治交易
捐款給涂謹申最多的是民主黨,逾67萬元,另有10萬元來自梁錦松。雷曼苦主大聯盟向涂捐10萬元,蘭桂坊協會主席盛智文亦向涂捐2.5萬。涂謹申解釋,他這類資深議員獲民主黨的資助很少,其中梁錦松曾出席民主黨周年晚宴,因此他便透過WhatsApp主動向對方詢問能否捐款,梁錦松回覆能捐10萬元,被問有否政治交易,涂指:「佢都係覺得我哋係做嘢嘅政黨,為市民,我都係為市民,只要係無條件,我覺得尋求佢嘅捐款係冇問題。」另一位民主黨超區候選人鄺俊宇則獲民主黨捐205萬元。在九龍西當選的劉小麗申報過百萬元選舉捐贈,當中17萬元來自鄭經翰,以她所知鄭有捐給其他候選人,鄭捐的不是現金而是代繳宣傳品、廣告開支,並沒政治交易。羅冠聰有逾百萬捐贈,78萬元由香港眾志捐出。■記者姚國雄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1111/19830280
指《基本法》地位高於立會高院判詞:三權分立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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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6-11-16 05:27:36■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昨表示,今次判決可助日後處理議員宣誓問題。馬泉崇攝
【宣誓覆核】【本報訊】梁頌恆及游蕙禎一方多番強調香港實行三權分立,司法機關不得干預立法會內部事務,包括議員的宣誓事宜。但法庭對此並不同意,強調《基本法》作為小憲法,地位高於立法會,而是次宣誓風波中所涉及的第一百零四條除了規範立法會議員外,還包括特首、行政會議成員、各級法院法官等,質疑何以只有立法會議員的宣誓行為不在司法管轄內。記者:楊思雅法官區慶祥並不接納梁、游一方基於「不干預原則」的抗辯理據,指出「不干預原則」是源自英國實行的三權分立原則,但英國與香港不同之處是英國沒有明文憲法,但香港有《基本法》,三權分立原則的應用範圍及限制必須考慮到不同司法管轄區的特殊情形。
■公民黨郭榮鏗與黨友昨見傳媒,指判詞稱今次判決並無考慮人大釋法,證明案件與法律爭議無關,釋法是大錯特錯。
引案例指法庭有最終裁決權
區官引述鄭家純控訴李鳳英案例,內文提及《基本法》在香港擁有至高無上的地位,立法會是《基本法》框架下一個獨立個體,獲法例賦予權力和責任,只要立法會在制定法例及運作上沒抵觸《基本法》,立法會原則上「不受干預」,否則法庭可介入裁決。由此可見,《基本法》作為小憲法,地位是高於立法會。而根據梁國雄訴立法會主席剪布的司法覆核案,終審法官指出應用「不干預原則」時,必須符合《基本法》相關的憲制規定;當法例賦予立法機關權力及責任時,法庭有最終裁決權,裁定立法機關是有否擁有某一權力、特權、或豁免權。由此可見,法庭認為受《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所規範的宣誓事宜不屬立法會內部事務,梁、游一方不能以「不干預原則」抗辯。
■大批記者昨在高院門外等候判決。易仰民攝
第104條非只規範議員宣誓
區官另指出,第一百零四條除了規範立法會議員外,還包括特首、行政會議成員、各級法院法官等,若只有立法會議員的宣誓行為不在司法管轄內,並不合理。再者,根據《立法會條例》第七十三條,選民或律政司司長可針對任何以議員身分行事的人,以該人已喪失身分行事資格為由,在原訟法庭提出法律程序。區官指法庭受理案件時,必須裁定相關議員是否已喪失資格,故根據該條例,立法會已確立了法庭對此絕對有司法管轄權。資料大律師梁家傑認為,即使英國與香港兩種司法制度有別,不代表三權分立、互不干預的精神應該退讓。梁家傑又質疑除了宣誓層面,到底法庭何時不適用「不干預原則」,他期望終審法院能夠澄清。
宣誓及釋法風波事件簿
10月12日(立法會首次大會):青政梁頌恆與游蕙禎宣誓時將中國稱為「支那」,又披上寫有「Hong Kong is not China」的披肩,被秘書長陳維安指宣誓無效10月18日:‧梁君彥中午裁定5名議員宣誓無效,包括梁頌恆、游蕙禎、劉小麗、姚松炎及黃定光,但准翌日大會重新宣誓‧政府入稟申請司法覆核,阻止梁為青政兩人監誓,指兩人應被撤銷議員資格。法官受理,但拒絕頒發臨時禁制令禁制兩人宣誓10月19日(立法會第二次大會):‧黃定光、姚松炎宣誓後,建制派集體離場策動流會,除梁游外,劉小麗亦未完成宣誓‧政圈開始傳出中央或釋法,袁國強稱中央雖有權釋法,但可按本港司法系統處理,毋須提請人大釋法10月25日:梁君彥稱為免立法會運作停頓,推翻原有決定,押後青政兩人宣誓,直至法院就覆核作裁決10月26日(立法會第三次大會):梁游在部份泛民議員護送下進場,要求重新宣誓不果,大會休會收場,劉小麗續未能宣誓11月1日:梁振英稱不排除人大釋法解決宣誓風波
11月2日(立法會第四次大會):劉小麗完成宣誓;梁游衝入會議廳自行宣誓,混亂期間與保安推撞,6名保安受傷送院11月3日:高院就宣誓案開審,法官區慶祥押後判決;特區政府晚上接獲通知,人大常委會將釋法11月6日:民陣發起反釋法遊行,1.3萬人參加
李飛
11月7日:人大釋法,在《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上僭建條文,指宣誓要真誠及莊嚴,並準確、完整讀出誓言,道具、口號等一概不容,否則監誓人須裁定宣誓無效,不允重新宣誓。全國人大副秘書長兼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其後表示,釋法是「對法治的維護」。11月10日:有市民申請司法覆核,質疑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裁定在宣誓時加料的梁國雄、羅冠聰、鄭松泰、邵家臻、陳志全及朱凱廸6名議員宣誓有效的決定,同時質疑梁君彥上月18日准許劉小麗及姚松炎重新宣誓,要求法庭頒令上述8名議員宣誓無效及議席懸空11月11日:「長洲覆核王」郭卓堅針對梁振英及3名建制派議員包括黃定光、蔣麗芸及石禮謙提司法覆核,指4人讀漏或讀錯誓詞,梁振英就任時更把「特別行政區」前讀漏「香港」二字,要求法庭宣告4人宣誓無效,喪失公職資格昨 日:高院裁定政府勝訴,梁游議席懸空。判詞指兩人行為客觀及清楚地顯示,不論在形式或內容上,都不願依照《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和宣誓及聲明條例宣誓,故裁定宣誓無效,取消議員資格。法庭又指推翻梁君彥早前准許兩人再宣誓的決定,及頒令禁止主席為兩人監誓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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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1116/19835549
立會敗選4人傾家蕩產 按樓欠卡數 仍稱無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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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6-11-16 05:30:43【本報訊】選舉是殘酷的零和遊戲,選上議員的贏盡名氣和資源,落選的除了政途失利,更可能要負上一身債。4名小政黨或獨立的參選人,為了個半月的立法會選戰「傾家蕩產」,不惜花光積蓄、按樓套現,更有人因現金透支而欠下20多萬卡數。黯然落選後面對漫長還款路,4人卻同聲表示沒有後悔。記者:梁御和
今屆立會選舉開支動輒逾百萬,以參選超區的民建聯主席李慧琼為例,開支高達528萬元,其黨友葛珮帆在新界東亦花上226萬元,但一概獲該黨全額現金捐助,而其他參選人就未必有相同待遇。根據公開的選舉開支申報書,出選九龍東的譚香文在選舉中花費115萬元,卻沒有任何選舉捐贈,最終僅獲2,603票落選,5萬元選舉按金都被沒收。本身是黃大仙區議員及會計師的譚香文,須一人承擔逾百萬開支。記者查冊發現,她去年為其購入15年的鑽石山星河明居單位進行按揭。譚解釋是為單位轉按,再加按套現參選立法會選舉,「從政真係唔易……我哋啲細黨下下都要自己出錢」。她矢言沒有後悔,指豪使百萬競選是「為啖氣」。
關永業太太阻按樓
參選超區的民協深水埗區議員何啟明,其選舉開支也達122萬元,但民協只提供約3萬元捐款資助及48萬元免息貸款,未來需按時攤還。他笑指「都算係傾家蕩產……實際拎咗大約60萬出嚟,全部都係積蓄。」何最後一刻退選,未有感到「唔抵」,「每個政治人都要踏出第一步,都值嘅。」另一個參選超區的新民主同盟大埔區議員關永業,早前傳出要「按樓」參選。關回應時稱計劃在太太反對下擱置,改為向親友借錢參選。他指,選舉工程花費約40多萬元,新同盟捐助其中的十多萬,餘下費用則以儲蓄及借貸支付。「而家區議員人工3萬幾蚊,每個月還1萬蚊都幾辛苦……當係學費啦。」參選九龍東的朱韶洪(大陸朱)則在選舉中用了20.4萬元,其申報書中附帶多張信用卡賬單,顯示他欠下近20萬元卡數;他一度無法支付最低還款額,單是利息支出就逾萬元。朱選後在網上眾籌籌得約11萬元。他回覆時指,市民的捐款加上親友協助,卡數問題暫得解決,「而家繼續返工(裝修)還番錢畀啲朋友。」他又指自己雖已落選,但已成功「宏揚理念」,未有感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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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1116/19835492
曾鈺成:議員失資格無礙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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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6-11-18 17:02:59【本報訊】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昨出席中大崇基學院第62屆畢業典禮時接受訪問,對於梁頌恆、游蕙禎被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後,會否引起連鎖效應、有更多議員被取消資格,他指現時猜測沒有意思,每位議員宣誓時表現不同,會否被取消資格視乎判決,亦相信議員被取消資格不會影響立會運作。曾鈺成於畢業典禮致辭時指,提出政治觀點要講道理,被問到人大釋法有否講道理,他指人大常委已有清楚解釋。他又稱致辭時提及年輕人參與政治,敢想、敢講、敢做但衝動,並非意指梁、游二人,而是指普遍年輕人,但他表明梁、游也是年輕人,同樣會有年輕人的特點,但無論年輕人或年長的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原諒與否各人有不同看法。另外他致辭時指,現時不少人把新舊世代比較,他認為各代年輕人相同之處多過相異之處,並以孫中山先生為例,指孫中山20歲出頭已「搞革命」,「孫中山先生喺未到20歲已經到處鼓吹革命,孫中山創立革命組織興中會時亦只有28歲」,他稱並非鼓勵年輕人「搞革命」,而是寄語年輕人參與政治時,要以和平理性方式,改善政治制度,解決社會矛盾,減少不公平現象。■記者梁佩珊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1118/19837825
立會建制追擊激進派 動議DQ鄭松泰重案查長毛掟午餐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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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6-11-24 07:30:26■梁國雄上月抗議建制派發動流會,以午餐肉(箭嘴示)擲中馬逢國頭部。
【本報訊】早前港府就社民連議員梁國雄搶文件報警,原來建制派早已針對激進民主派議員採取行動。在宣誓風波中遭梁以午餐肉擲中頭部的馬逢國,在事發後已報警,警方近日採取行動,約見建制派議員落口供。梁國雄強調當日並無襲擊或傷人意圖,事件全因他先被民建聯陳恒鑌用午餐肉擲中,才拾起地上午餐肉擲回建制派議員。記者:林俊謙 姚國雄上月19日建制派發動流會阻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禎宣誓,事後梁國雄抗議建制派議員時,用午餐肉擲中馬逢國頭部,馬接受本報查詢時證實,他在事發當日已報警,並已落口供,被問到警方會作何跟進,馬逢國就指,「咁我唔知喎,等警察做囉」,警方近日已聯絡新民黨議員葉劉淑儀落口供,葉劉稱已交由秘書與警方安排時間。
警列普通襲擊
警方證實上月19日接獲馬報案,案件列作「普通襲擊」,交由中區重案組第一隊跟進調查。梁國雄稱他與馬逢國不是私敵,當日並無襲擊或傷人意圖,只因被陳恒鑌用午餐肉擲中,「我問邊個掟我,無人答,我就順手掟出去」,認為對方做法「非常小學雞」,「陳恒鑌掟我先,佢唔譴責陳恒鑌,只譴責我」。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1124/19843861
首席法官曾稱:立會事立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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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6-11-25 07:21:24【本報訊】主理今次梁、游上訴的3名上訴庭法官,據資料顯示,他們亦曾處理關於立法會內部事務的法庭案件,包括2013年,立法會議員梁國雄不滿主席曾鈺成「剪布」申請司法覆核敗訴後,申請上訴許可,最終被3名法官駁回。當時首席法官張舉能在判詞中表明在三權分立下,法庭最大前提是不應干預立法會內部事務,認為「立會事,立會了」,如非遇上極為特殊情況,否則不應插手。3名法官包括首席法官張舉能、副庭長林文瀚及法官潘兆初,過往曾攜手處理不少備受社會關注的案件,其中張及林曾處理前年佔領運動禁制令案件。當時小巴、的士及巴士團體就佔旺及佔中申請禁制令獲批,有市民曾就此提出上訴許可,但被兩名法官駁回,跟着佔旺及佔中清場,佔領運動結束。當時張曾於判詞中批評示威者無權佔領及堵塞馬路,又認為香港平日人多車多,塞車問題常見,認為示威者令提供公共交通服務為生的人蒙受損失,更形容這幾乎是常識。■記者蘇曉欣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1125/19845081
律政司申5立會職員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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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6-11-29 07:30:29【長毛收款案】【本報訊】在今屆立法會新界東直選連任的社民連梁國雄,上屆任期內被指收取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25萬港元捐款卻沒有向立法會申報,遭廉政公署控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律政司向立法會申請特別許可,要求5名立會職員作證,申請已列入明天大會議程。律政司上周四去信立法會,要求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382章)第7條給予特別許可,讓5位職員作證;根據《議事規則》第90條,除非任何議員對要求動議反對、並在分組點票下獲通過,否則會當作已予許可。律政司文件解釋,欲申請相關5人就涉及梁國雄捐款案件作證是必須的,因為有關證據可證明被告梁國雄知悉立會申報或披露利益要求;故意及蓄意作出失當行為;及其失當行為嚴重而非微不足道。
料快將確定審訊日期
律政司特別指5位證人提供的證據,「用來證明相關議會程序曾經進行,以及被告人曾經參與該等程序」,強調控方非試圖懷疑相關會議過程記錄及言論的真實性或適當性,指梁國雄不會就其在立法會中的言論承擔任何刑事責任,故此不會損害《權力及特權條例》第3條涉及言論及辯論自由,以及第4條的法律程序豁免權。律政司指案件第二次審前覆核聆訊本月25日進行,預期法庭會於不久將來確定審訊日期,故希望立會優先處理。■記者許偉賢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1129/19848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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