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消息,據特斯拉官網消息,從1月15日開始,新購買特斯拉汽車的用戶每年將可以免費充電行駛1000英里(約合1609公里),隨後再使用超級充電站將需要付費。同時根據全球各地監管規則的不同,這一價格也將不同,其中從北京到上海,大約需要400元人民幣。
特斯拉在官網的博客中稱,在全球大部分地區,特斯拉車主將按照每千瓦時來付費,這意味著用戶充多少電就需要付多少錢。然而在某些地區,根據當地監管規定,特斯拉將按照充電分鐘數來收費。這樣的收費並不準確,但特斯拉表示這是為了滿足監管的要求。
需要註意的是,在北美地區,每個州或每個省的充電價格保持一致。而在北美以外地區,每個國家的價格保持一致。
因此,根據用戶所在地區不同,充電的價格也會不同。不過在美國的某個州,或是北美以外的某國內,至少用戶可以知道準確的充電價格。此外特斯拉表示,這樣做是為了覆蓋超級充電站不斷發展帶來的成本,而超級充電站不會成為特斯拉的“利潤中心”。
此外在一些特殊地區,特斯拉直接給出了明確的充電價格:從舊金山到洛杉磯,大約需要15美元;從洛杉磯到紐約,大約需要120美元;從巴黎到羅馬,大約需要60歐元(約合64美元);從北京到上海,大約需要400元人民幣(約合60美元)。
值得一提的是,這只是使用特斯拉超級充電站充電的價格,自行充電的成本與此不同。此外,用戶還有每年400千瓦時的免費充電額度。
京籍京車的規定出臺後提供了5個月緩沖期。
i黑馬訊 1月16日消息 今日上午,北京首批網約車資格證出爐,近2萬人申請參加了網約車考試。
據北京交通運輸考試中心相關工作人員介紹,北京已經有將近2萬人申請參加了考試,超過1200名司機已經完成了考試,超八成通過了考試。
2016年12月21日,北京網約車細則正式落地,依然延續了京籍京車的規定,不過提供了5個月的過渡期。而在這些打車平臺上,符合條件的司機和車輛並不多,外界一直對滴滴們在政策落地後的發展表示了擔憂。如今,隨著首張網約車資格證出爐,留給滴滴們緩沖的時間越來越短。
考試分出租車駕駛員與社會駕駛員
北京的網約車司機考試分為兩種 ,一種是出租車司機轉崗考試,另一種是社會駕駛員考試。首批參加考試的主要為出租車轉崗考試,以首汽約車司機為主,但也有其他持有出租車營運資格證的司機。此外,還有少部分社會駕駛員。
此前據市交通委運輸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出租車司機在考證前參加過考試,所以只需參加轉崗考試即可,難度略低。而目前看來,出租車轉崗考試的合格率在八成左右。社會駕駛員方面,相關負責人員透露,目前社會駕駛員申請的還比較少。
而社會駕駛員需要參加考試包括全國公共科目和北京區域科目考試。全國公共科目考試是對國家出租汽車法律法規、職業道德、服務規範、安全運營等具有普遍規範要求的知識測試。
北京區域科目考試分為理論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應用能力兩部分。考試內容包括本市出租汽車管理政策法規、網絡預約出租汽車服務規範、實用英語聽力、北京城市交通地理等知識。專業知識部分即為實操,主要考核司機駕駛能力、使用手機軟件接單能力及服務規範等。
網約車細則強調京籍京車
2016年12月21日,熱議已久的網約車細則終於落地。北京市出臺了《關於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根據意見,大體上有幾大重點:
一是網約車駕駛員須為本市戶籍,取得本市核發的駕駛證件。申請接入網約車平臺的個人及名下車輛,必須取得網約車駕駛員和車輛資質,且名下沒有其他巡遊車和網約車,並駕駛自有車輛提供網約車服務。
二是應符合提供載客運輸服務基本條件,經本市公安部門年檢合格,已購買營業性車輛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和乘客意外傷害險,具備本市車輛號牌的5座三廂小客車或7座乘用車。
三是車身須張貼網約車專用標識,並沿用原號段號牌。車輛經營權期限自車輛註冊登記之日起最長不超過8年(或行駛里程達到60萬千米時),車輛經營權不得擅自轉讓。
四是車輛軸距不小於2700毫米”調整為“車輛軸距不小於2650毫米”,含新能源車。
據國家發改委官網消息,近日,國家發改委、國家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聯合下發了《關於推進按病種收費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確,各地要按照“有激勵、有約束”的原則制定各病種收費標準,原則上實行最高限價管理,並逐步建立收費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各地要抓緊制定推進按病種收費的實施細則,於2017年6月底前向社會公布並組織實施。
《通知》公布了320個病種目錄,供各地推進按病種收費時選擇。《通知》明確規定二級及以上公立醫院都要選取一定數量的病種實施按病種收費,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地區2017年底前實行按病種收費的病種不少於100個。
按病種收費包含患者住院期間所發生的診斷與治療等全部費用,即從患者入院,按病種治療管理流程接受規範化診療最終達到療效標準出院,整個過程中所發生的診斷、治療、手術、麻醉、檢查檢驗、護理以及床位、藥品、醫用材料等各種費用。在病種費用外不得另行收費,不得將入院後的檢查檢驗費用轉為門診收費。
《通知》稱,具體標準要以醫療服務合理成本為基礎,體現醫療技術和醫務人員勞務價值,並參考既往實際發生費用等進行測算。
《通知》指出,各地價格、衛生計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做好按病種收付費改革相關政策的配套銜接,充分發揮按病種收付費的協同作用,形成政策合力。制定公布按病種收費標準時,要同步確定相應病種的醫保付費標準。要建立醫療機構按病種收費考核獎懲制度,將按病種收費納入公立醫療機構績效考核體系,強化監督評價和激勵約束,調動醫療機構實施按病種收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全文如下:
關於推進按病種收費工作的通知
發改價格[2017]68號
各省(區、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衛生計生委(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按照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2011年國家啟動了按病種收費方式改革試點工作,各地積極選擇部分病種進行試點,取得初步成效,對規範診療行為和控制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起到了積極作用。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開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5〕33號)、《關於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38號)以及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等四部門《關於印發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意見的通知》(發改價格〔2016〕1431號)有關精神,深入推進按病種收費改革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逐步擴大按病種收費範圍
各地要在前期改革試點基礎上,進一步擴大按病種收費的病種數量,重點在臨床路徑規範、治療效果明確的常見病和多發病領域開展按病種收費工作,鼓勵將日間手術納入按病種收費範圍。各地二級及以上公立醫院都要選取一定數量的病種實施按病種收費,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地區2017年底前實行按病種收費的病種不少於100個。各地要抓緊制定推進按病種收費的實施細則,於2017年6月底前向社會公布並組織實施。
二、合理確定具體病種和收費標準
結合各地前期試點和病種臨床路徑管理工作,按照診斷明確、技術成熟、並發癥少、療效確切的原則,我們遴選了320個病種,供各地在推進按病種收費時使用(具體目錄見附件)。相關病種技術規範,將委托有關行業學會或協會,統一對外發布,作為各地推進按病種收費改革、制定收費標準的參考。各地可在國家公布的320個病種範圍內選擇開展,也可根據當地實際自行確定具體病種。
各地要按照“有激勵、有約束”的原則制定病種收費標準,逐步建立收費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收費標準要以醫療服務合理成本為基礎,體現醫療技術和醫務人員勞務價值,參考既往實際發生費用等進行測算。按病種收費標準原則上實行最高限價管理。按病種收費標準包含患者住院期間所發生的診斷與治療等全部費用,即從患者入院,按病種治療管理流程接受規範化診療最終達到療效標準出院,整個過程中所發生的診斷、治療、手術、麻醉、檢查檢驗、護理以及床位、藥品、醫用材料等各種費用。在病種費用外不得另行收費,不得將入院後的檢查檢驗費用轉為門診收費。
三、紮實做好按病種收付費銜接
各地價格、衛生計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做好按病種收費和付費改革的銜接,充分發揮按病種收付費的協同作用,形成政策合力,控制不合理費用增長,降低群眾個人費用負擔。醫保經辦機構要結合本地實施按病種收費的病種,綜合考慮醫保基金承受能力和參保人員負擔水平等因素,通過與醫療機構進行談判協商,合理確定相應病種的醫保付費標準,並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調整。
四、認真落實各項改革政策
各地在改革中要加強組織領導,建立部門分工協作、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狠抓政策落實。各地價格、衛生計生部門要制定出臺考核醫療機構按病種收費工作的政策措施,強化激勵約束,建立獎懲機制,調動醫療機構按病種收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要將按病種收費納入公立醫療機構績效考核體系,建立按病種收費監督評價機制,確定科學合理的評價指標,充分利用信息化技術,加強對病種費用變化、服務效率、服務質量的評估和監督。醫療機構不得推諉重病患者,不得無故縮短患者住院時間、分解患者住院次數。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計生部門要進一步改革醫保支付方式,強化基金預算管理,完善談判協商機制,科學制定按病種付費標準。
醫療服務實行按病種收費是推進醫療服務定價機制改革、建立多種形式並存定價方式的重要內容,是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減輕患者負擔的重要手段。各地務必高度重視,在推進按病種收費改革過程中,要強化新聞宣傳,正確引導輿論,為推進按病種收費創造良好環境。改革中遇到新情況和新問題,要及時向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衛生計生委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報告。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衛生計生委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2017年1月10日
17日據濟南建設網消息,濟南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發布關於貫徹執行住房限購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
通知要求,自2016年12月26日起,對在濟南市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歷城區、長清區及濟南高新區範圍內已擁有2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包括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暫停在濟南市部分區域(包括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歷城區、高新區)向其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無住房的非濟南市戶籍家庭在濟南市部分區域限購一套住房,需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3年內連續24個月以上(含24個月)在濟南市市區及三縣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
家庭擁有住房套數,以新購房時居民家庭在本市市區範圍內已辦理的新建商品房網上簽約、不動產登記、房改購房手續和二手房網上簽約的住房套數為準。
據新華社報道,為促進深圳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防止房價大起大落,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近日出臺《商品住房和商務公寓預、現售價格管理操作細則》。細則規定,對商品住房和商務公寓預售價格進行管理,開發企業申報均價不得明顯高於周邊同類房源銷售均價。
日前,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根據深圳市政府辦公廳2016年10月4日轉發的《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幹措施》第五條“關於加強商品住房和商務公寓項目銷售價格管理”的有關規定,出臺了《商品住房和商務公寓預、現售價格管理操作細則》。
細則規定,建立商品住房和商務公寓預售審批預審查制度。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各管理局在受理商品房預售申請之前,需對擬申請辦理預售的商品住房和商務公寓項目資料進行前期審查,對項目的申報價格進行合理指導。按照相關規定,擬申請預售項目屬首次申請預售的,其戶型申報均價不得明顯高於周邊同類同戶型在售項目的銷售均價,周邊無同類在售項目參考的,可參照周邊同類二手房價格;擬申請預售項目屬分期開發再次申請預售的,其戶型申報均價不得高於本項目前一期實際銷售價格,如前一期銷售的項目無同類戶型或價格明顯低於當前市場平均價格的,可參照周邊同類同戶型在售項目的銷售均價。預售受理時間由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按照前期已報預售計劃做全市統一調配,對預售項目的價格高低進行搭配。
細則還要求完善預售價格備案和備案變更制度,下調備案價格需有度有節奏開展,不得短期內大幅度下調,防止房價大起大落。
細則規定,做好商品住房和商務公寓現售價格指導,未申請辦理現售價格指導手續的項目,不得開通網簽現售合同權限。此外,細則還對帶精裝修交樓項目的價格管理進行了明確規定。
以下為通知全文:
市規劃國土委關於《商品住房和商務公寓預現售價格管理操作細則》的通告
根據市政府辦公廳2016年10月4日轉發的《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幹措施》(深府辦〔2016〕28號,以下簡稱《若幹措施》)有關規定,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商品住房和商務公寓預、現售價格管理,維護房地產市場穩定健康發展,現制定操作細則如下:
一、商品住房和商務公寓預售價格管理
(一)建立商品住房和商務公寓預售審批預審查制度。我委各管理局在受理商品房預售申請之前,需對擬申請辦理預售的商品住房和商務公寓項目資料進行前期審查,對項目的申報價格進行合理指導。按照《若幹措施》的相關規定,擬申請預售項目屬首次申請預售的,其戶型(按建築面積小於90平方米、90-144平方米、大於144平方米三種類型計,以下同)申報均價不得明顯高於周邊同類同戶型在售項目的銷售均價,周邊無同類在售項目參考的,可參照周邊同類二手房價格(二手房價格由市房地產評估發展中心提供或由申請企業委托評估機構進行評估);擬申請預售項目屬分期開發再次申請預售的,其戶型申報均價不得高於本項目前一期實際銷售價格,如前一期銷售的項目無同類戶型或價格明顯低於當前市場平均價格的,可參照周邊同類同戶型在售項目的銷售均價。
我委各管理局對擬申請預售項目的申報資料和價格進行審查確認無誤後,將項目有關情況按規定格式報委員會,預售受理時間由委員會按照前期已報預售計劃做全市統一調配,房地產業處在委員會的統一部署下做好預售項目的高低搭配工作。
(二)完善預售價格備案和備案變更制度。預售價格備案仍按當前操作的程序辦理,各管理局在辦理預售審批後由市價格主管部門辦理價格備案。按照《若幹措施》有關規定,市價格主管部門不再辦理商品住房和商務公寓項目上調備案價格的變更手續,各管理局不再辦理相應上調價格系統數據修改的有關手續,下調備案價格也需有度有節奏開展,不得短期內大幅度下調,防止房價大起大落。
二、商品住房和商務公寓現售價格管理
(一)做好商品住房和商務公寓現售價格指導。
1.對於已批預售的商品住房和商務公寓項目轉現售的,套房備案價格仍按預售申報價格確認,備案價格繼續通過系統對外公示。
2.對於未辦理預售直接辦理現售的商品住房和商務公寓項目,登記中心要在項目辦理不動產權首次登記和分證變更登記之後,告知開發企業攜帶項目不動產權證書和分戶表等材料並至少以棟為單位到項目轄區管理局申請辦理現售價格指導手續(具體標準參照預售項目預審查制度);信息中心要及時將現售的套房數據導入房地產信息系統,各管理局辦理現售價格指導手續後將套房價格錄入系統並對外公示。未申請辦理現售價格指導手續的項目,不得開通網簽現售合同權限。
3.對原屬自用性質的住房或商務公寓項目,通過補繳地價等形式入市現售的,登記中心要在項目換領商品房性質不動產權證書完畢後,告知申請單位攜帶項目不動產權證書和分戶表等材料到項目轄區管理局申請辦理現售價格指導手續(具體標準參照預售項目預審查制度),項目成棟的需以棟為單位申請辦理,項目不成棟的需一次性辦理;信息中心要及時將現售的套房數據導入房地產信息系統,各管理局辦理現售價格指導手續後將套房價格錄入系統並對外公示。未申請辦理現售價格指導手續的,不得開通網簽現售合同權限。
(二)商品房現售價格備案。目前,我委正在和市價格主管部門協商商品房現售價格備案事宜,在未明確相關程序之前暫不要求企業辦理商品房現售價格備案手續。
三、帶精裝修交樓項目價格管理
對於帶精裝修交樓的商品住房和商務公寓項目,各管理局在辦理預售或現售預審查時應指導申請企業將裝修成本從申報價格中剝離,同時要求開發企業在銷售階段要將相關信息明確告知購房人,在網簽合同階段要在合同中增加相應補充約定,明確合同價格和不動產權登記價格不包含精裝修成本,不得違背購房人的意願,強制搭售或通過提高裝修價格變相擡高房價。
《食鹽專營辦法》和《鹽業管理條例》等涉鹽法規正在征求社會意見,有望在2017年上半年正式落地。
2016年5月5日,國務院公布了《鹽業體制改革方案》,標誌著中國鹽業體制改革正式拉開帷幕。根據該方案,從2017年1月1日開始,放開所有鹽產品價格,取消食鹽準運證,允許現有食鹽定點生產企業進入流通銷售領域,食鹽批發企業可開展跨區域經營。
改革之前,食鹽生產企業生產的食鹽只能賣給食鹽批發企業。改革後,生產企業作為真正的市場主體可以確立自己的品牌和價格,省級食鹽批發企業可跨省經營,省級以下食鹽批發企業可在本省範圍內開展經營。
2017年1月3日,國家發改委、工信部複函原則同意河北、北京等31省份鹽業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隨著鹽改具體政策的落地,直接利好食鹽生產企業進入獲利豐厚的流通環節,率先分享鹽改釋放的政策紅利。但同時,在價格放開後,也將面臨更加激烈的競爭。我國食鹽資源十分豐富,海鹽、井礦鹽、湖鹽資源都十分可觀。其中探明的井礦鹽儲量有大約1.1萬億噸。我國食鹽年產能有5000多萬噸,消費量大約1000萬噸,產能過剩明顯。
A股市場中,食鹽生產企業有井神股份(603299.SH)、雲南能投(002053.SZ)、蘭太實業(600328.SH)和雲圖控股(002539.SZ)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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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晚間,廣東省金融辦公開征求對《廣東省〈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下稱《實施細則》)的意見,據了解,這也是全國範圍內首部浮出水面的省級網貸監管細則。
《實施細則》明確了省級各部門對於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的監管責任,包括省金融辦具體承擔日常監督工作;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省一級派出機構制定監督管理制度;省通信管理局負責電信業務監管;省公安廳牽頭負責安全監管;省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負責業務監管;省工商局負責註冊登記;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是本轄區監管和風險處置的第一責任人等。
廣州互聯網金融協會會長、廣州e貸總裁方頌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廣東省無論從平臺數量,還是成交規模,在全國範圍內都是最大的。業務發展在全國走在前列,自律監管工作也是動作最快的,包括成立第一個省級的互聯網金融協會,發布首個省級監管辦法。這在全國具有重要的象征和引領作用。
每季度上報一次信披公告
總體而言,廣東版的實施細則基本遵循了銀監會此前發布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下稱《暫行管理辦法》)的精神,但在具體條款設置上,同時也結合了本省的實際情況。
例如,相比銀監會發布的《暫行管理辦法》,廣東版的發文單位增加了省金融辦和工商管理部門,並明確了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省一級派出機構、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廳、省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省工商局的監管職責,加之“分級管理”原則的監管框架,有助於促進各方依法履職、協同監管,形成監管合力,增強監管效力。
另外,在信息披露方面,相比銀監會出臺的《暫行管理辦法》更嚴格,並給予具體的披露時限。
根據廣東版的《實施細則》要求,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在其官方網站上建立業務活動經營管理信息披露專欄,定期以公告形式向公眾披露年度報告、法律法規、網絡借貸有關監管規定,其中經審計的年度報告應當在本年度結束後4個月內進行披露。鼓勵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主動、及時、準確披露主要股東與高級管理人員詳細信息等。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將定期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關備查文件每季度結束後1個月內報送工商登記註冊地所在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金融監管部門及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市一級派出機構,並置備於機構住所供社會公眾查閱。
而銀監會的《暫行管理辦法》並未對披露的時限做出具體要求。“這也更有助於監管部門實時了解平臺動態,也有利於投資者更好的甄別投資風險。”方頌說。
另外,方頌認為,在廣東版的《實施細則》中,沒有提及具體的日常行為監管,哪些行為是合規,哪些行為不合規,沒有提及資金存管、日常行為監管、信息安全審計報告、備案登記等,後續預估會有相應的細則出臺。
打擊異地非法經營
值得註意的是,廣東版《實施細則》再次重申了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資本實力的重要性,鼓勵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根據自身實際,引進戰略投資者,增加註冊資本與實收資本,增強機構實力。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在工商登記經營範圍中應明確註明“網絡借貸信息中介”等字樣。
另外,在合格出借人審查方面,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開展合格出借人審查,對出借人的年齡、財務狀況、投資經驗、風險偏好、風險承受能力等進行盡職評估,不得向未進行風險評估和風險評估不合格的出借人提供交易服務。
在《實施細則》第三章第十二條中,征信管理部門應當將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的有關信息納入征信管理系統,為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查詢相關信息、加強借款人風險控制等提供方便。
“將網貸平臺納入征信體系對於網貸機構而言可謂重大利好,有助於降低借款人風險。現在類金融機構上不了央行的征信系統,查不了征信,多次小範圍征求意見的時候,不少網貸機構都提出這一條,希望相關主管部門的征信系統向網貸機構開放。”方頌說。
而值得註意的是,根據廣東版《實施細則》附則第二十六條:“註冊地在外省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其公司總部辦公所在地不得在廣東省設立,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其在本省設立的分支機構,遵守本實施細則。”
方頌認為,這一條對於打擊異地非法經營比較嚴格。“省級可能不是很突出,但是再進一步細化到地市,影響會比較大,如註冊地在深圳或是北京的平臺,然後在全國其他城市開展業務,這種情況比較多。對於這些機構來說,面臨比較大的調整。”他說。
廣州安易達互聯網小額貸款公司總經理徐北認為,這在某種程度上也是在遏制外地平臺在省內的線下門店。
為深入貫徹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工作部署,助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優化資本市場資源配置功能,引導規範上市公司融資行為,完善非公開發行股票定價機制,保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更好地支持實體經濟發展,證監會對《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部分條文進行了修訂,發布了《發行監管問答—關於引導規範上市公司融資行為的監管要求》。
現行上市公司再融資制度自2006年實施以來,在促進社會資本形成、支持實體經濟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市場情況的不斷變化,現行再融資制度也暴露出一些問題,亟需調整。突出表現在:
一是部分上市公司存在過度融資傾向。有些公司脫離公司主業發展,頻繁融資。有些公司編項目、炒概念,跨界進入新行業,融資規模遠超過實際需要量。有些公司募集資金大量閑置,頻繁變更用途,或者脫實向虛,變相投向理財產品等財務性投資和類金融業務。
二是非公開發行定價機制選擇存在較大套利空間,廣為市場詬病。非公開發行股票品種以市場約束為主,主要面向有風險識別和承擔能力的特定投資者,因此發行門檻較低,行政約束相對寬松。但從實際運行情況來看,投資者往往偏重發行價格相比市價的折扣,忽略公司的成長性和內在投資價值。過分關註價差會造成資金流向以短期逐利為目標,不利於資源有效配置和長期資本的形成。限售期滿後,套利資金集中減持,對市場形成較大沖擊,也不利於保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
三是再融資品種結構失衡,可轉債、優先股等股債結合產品和公發品種發展緩慢。非公開發行由於發行條件寬松,定價時點選擇多,發行失敗風險小,逐漸成為絕大部分上市公司和保薦機構的首選再融資品種,公開發行規模急劇減少。同時,股債結合的可轉債品種發展緩慢。
本次修訂《實施細則》和制定《監管問答》,主要著眼於以下三個方面:一是堅持服務實體經濟導向,積極配合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助力產業轉型和經濟結構調整,充分發揮市場的資源配置功能,引導資金流向實體經濟最需要的地方,避免資金“脫實向虛”。二是堅持疏堵結合的原則,立足保護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堵住監管套利漏洞,防止“炒概念”和套利性融資等行為形成資產泡沫。同時,滿足上市公司正當合理的融資需求,優化資本市場融資結構。三是堅持穩中求進原則,規則調整實行新老劃斷,已經受理的再融資申請不受影響,給市場預留一定時間消化吸收。
本次修訂後的《實施細則》進一步突出了市場化定價機制的約束作用,取消了將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作為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定價基準日的規定,明確定價基準日只能為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期的首日。
《監管問答》主要內容為:一是上市公司申請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擬發行的股份數量不得超過本次發行前總股本的20%。二是上市公司申請增發、配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本次發行董事會決議日距離前次募集資金到位日原則上不得少於18個月。前次募集資金包括首發、增發、配股、非公開發行股票。但對於發行可轉債、優先股和創業板小額快速融資的,不受此期限限制。三是上市公司申請再融資時,除金融類企業外,原則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額較大、期限較長的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借予他人款項、委托理財等財務性投資的情形。
此外,為實現規則平穩過渡,在適用時效上,《實施細則》和《監管問答》自發布或修訂之日起實施,新受理的再融資申請即予執行,已經受理的不受影響。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本次再融資監管政策的調整屬於制度完善,不針對具體企業,所有上市公司統一適用。下一步,我們將按照依法監管、從嚴監管、全面監管的要求,繼續強化再融資發行監管工作,督促保薦機構梳理在審項目並開展自查。進一步規範募集資金投向,繼續加強監管理財產品等資金參與非公開發行認購,強化證監局對募集資金使用的現場檢查。
第一財經記者從內部人士處獲悉,今日(22日)由上海金融辦牽頭組織召開了內部會議,商討並下發了紙質版《上海市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實施辦法(討論稿)》(下稱《實施辦法》),明確指出此討論稿為內部資料。
上述內部人士指出,滬版地方監管細則出臺在即,總體監管方式、方法超出了其他區域的監管細則。
第一財經記者了解到,《實施辦法》的實施範圍將明確界定於在上海市註冊的公司法人從事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業務活動。
但從當前網貸機構運營過程中以及在過去兩至三年的時間里多個案例可以發現,在上海地區的問題平臺並不僅僅集中於註冊在該市的機構,大量註冊在其他省市區的平臺將業務總部設立於上海,或運營主體由上海總部控制,基於重重原因欺詐、跑路等事件頻出。此外,大量註冊在上海的大規模平臺均在全國各地設立了分支機構、全資子公司、關聯公司等。這些平臺的規範標準是否需要符合滬版網貸監管辦法並沒有在上述《實施辦法》中體現出來。
此外,第一財經記者獲悉,該內部討論稿還詳細制定了關於上海市新設立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備案登記所需要呈交的具體材料,共計12項。
2016年11月,銀監會會同工信部、工商總局下發了《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備案登記管理指引》(下稱《指引》),《指引》規定,新設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辦理備案登記共需要九大材料。此後各地據此並結合本地情況制定了《指引》地方版。截至目前,廣東省以及廈門市已經出臺了地方新平臺備案登記暫行辦法。其中廣東省共計需要13項材料,而廈門市共計需要12項材料。
記者對比了上海市新設立平臺登記備案所需材料與《指引》給出內容,在九大材料之外,上海另需要市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衛總隊出具的“信息系統安全審核回執”,並需要事前向市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衛總隊提交符合國家網絡安全相關規定和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三級)保護制度要求的證明材料。
同時,還需要與第三方電子數據存證平臺簽訂的委托合同存證的協議複印件。此前,網貸業內人士指出,在互聯網金融時代下,電子合同在線簽約已經常規化,由此,司法鑒定服務外延已經成為不可忽視的趨勢,電子數據存證成為新平臺的“標配”。在廈門出臺的地方備案細則中,也明確指出了第三方電子書存證平臺,記者獲悉,該平臺為廈門市美亞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的“存證雲”電子證據綜合服務平臺。
但是,在2016年8月份下發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下稱《暫行辦法》)中第二十二條明確“電子簽名、電子認證”並非“強制性要求”,如使用第三方數字認證系統,應當對第三方數字認證機構進行定期評估,保證有關認證安全可靠並具有獨立性。第二十三條系關於網貸業務數據和資料的備份及保存,要求借貸合同到期後應當至少保存5年,但亦未對網貸機構業務數據提出應當由第三方合作機構備存的要求。
除上述兩項材料外,在滬版細則中律師事務所出具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備案登記法律意見書也是所需材料之一。
總體來看,在廣東省和廈門市網貸信息中介備案登記實施細則中,要求提交由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和與第三方電子數據存證平臺簽訂的委托合同存證合同協議附件,而滬版在此基礎之上又加碼了市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衛總隊出具的“信息系統安全審核回執”,要求更為嚴格。
此外,值得註意的是,在記者已經獲悉的滬版監管細則中,並沒有明確給出關於“網絡借貸信息中介”的明確界定,而其所借鑒、綜合的《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暫行辦法》、《指引》等相關政策法規均在總則處給出了網絡機構的明確定義。一家平臺是否屬於滬版監管細則的規範範圍,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對網貸機構的定義。
為了公平競爭審查制度落地,相關部門正在抓緊推動實施細則出臺。
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研討會暨實施細則專家咨詢會近日在首都經貿大學舉行,來自國家發改委、國務院法制辦、工商總局、中國社會科學院、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湖南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天津財經大學、首都經濟貿易大學的專家學者及瑞華會計師事務所、北京正信嘉和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騰訊公司的企業界代表出席了本次會議,圍繞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及實施細則進行研討。
2016年6月,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國務院審議通過後,《關於在市場體系建設中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意見》由國務院正式印發,當年7月1日正式開始實施。
制定出臺《意見》的目的就是要從源頭上規範政府相關行為,防止出臺排除限制市場競爭的措施,保障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充分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推動市場競爭形成市場價格、市場價格配置市場資源,實現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優化。
按照安排,該《意見》規定,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分步實施,2016年7月1日起國務院各部門、省級政府及所屬部門先行實施,2017年起縣市政府及各個部門在省級政府指導下全面推開。
為了保障制度有效落實,國家發改委副主任胡祖才去年曾表示,將抓緊研究制定實施細則,進一步明確審查程序和機制。
在前述研討會上,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校長付誌峰表示,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競爭,且一定要是公平的競爭。然而,目前我國仍處在向市場經濟逐漸轉化的階段,很多方面尚不完善。
國家發改委價監局副局長李青表示,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就本質來講是黨中央國務院在十八屆三中全會以後對政府和市場關系做出的頂層的制度安排,歡迎專家就實施細則文稿及公平競爭制度相關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在研討環節,近二十位專家學者分別從經濟學、法學以及企業實踐等不同的角度肯定了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的意義,並就實施細則提出了具體修改建議。
人民大學反壟斷與競爭政策研究所所長葉光亮表示,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是在規範政府調控行為,是調整政府權利和市場秩序和市場規律之間的關系,這個制度本身對確立我國競爭政策基礎性地位不斷提升經濟的效力和升華,經濟體制改革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葉光亮認為,實施細則仍然需要強調完善事後審查,也就是評估這個體系。事後審查與評估體系是制度實施一個保證自身的有效性的手段,經濟不斷發展,可能是原來一些比如符合市場發展規律的政策,有可能過一段時間不一定能夠符合當時的發展,所以必須要及時的進行定期的評估。
此外,他還認為當前我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有一個特點,懲罰力度和約束力不足,歐盟市場甚至都有追回不當的優惠措施,這種規定對行政壟斷非常有威懾力。結合我國國情我們可以接受既往不咎的條款,但是仍然需要跟其他法律條款相結合,對特別嚴重破壞市場競爭的行為要在法律上加以嚴懲,比如與貪腐相關的政策可以針對特定違法的情景,可以增加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的條款。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工商管理學院院長柳學信也建議,將第三方評估作為必選項和增加論述國有企業的專門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