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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慧“資本遊戲”落幕 高額索賠正在路上

對大智慧(601519.SH)而言,進入資本市場就像參加一場觥籌交錯的化妝舞會,只不過音樂還沒有停止,美麗的面具卻不幸滑落,落得一身狼狽。

2015年上半年,在杠桿資金推動下A股一路瘋漲,市場上“概念”橫飛,各類重組大爆發。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大智慧”)正好搭上了這波行情,1月份公布與湘財證券“聯姻”預案,在“互聯網+券商”的概念之下,股價瘋狂上行,不到4個月時間,從6元/股漲到35元/股,翻了近6倍。

過會後的大智慧沒有收到發行批文,等到的卻是立案調查通知書。經過一年多的調查、處罰告知、聽證溝通之後,證監會正式宣布對大智慧進行行政處罰並對相關責任人采取市場禁入。

頂格60萬元的罰款對上市公司威懾有限,但是值得註意的是,隨著證監會作出處罰認定,高額的投資者索賠已經在路上。多位證券訴訟律師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由於大智慧股東人數多、股價漲跌落差大,投資者索賠規模或可超過東方電子一案,成為證券市場訴訟案中第一大案。

索賠規模或超5億

證監會周五宣布對大智慧進行行政處罰,對公司頂格罰款60萬元、對董事長兼總經理張長虹處以罰款並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據證監會調查,大智慧在2013年通過承諾“可全額退款”的營銷方式,以“打新股”、“理財”等為名進行 營銷,利用與相關公司的框架協議等多種方式,共計虛增2013年度利潤1.2億余元。

張長虹周六(23日)向董事會提交了辭職報告,公司周日下午對辭職事項進行了公告。就在該公告掛出之前一小時,張長虹在電話中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做出了簡短回應。他表示,公司收到證監會下發的正式處罰決定書之後,會認真思考如何處理。對於公司可能面臨的巨額索賠,張長虹說:“作為公司來說,是負責任的公司,董事會會認真的對待相關問題”。

事實上,證監會在對大智慧做出處罰的同時,還對公司的審計機構立信會計師事務所、評估機構北京中同華資產評估有限公司一並作出處罰,對前者罰沒280萬元,後者罰沒48萬元。

在證監會的處罰權限之內,大智慧已經受到頂格處罰。但區區60萬元對上市公司來說震懾力十分有限。不過,大智慧的“違法成本”遠不止此。

據浙江裕豐律師事務律師厲健預計,大智慧投資者的索賠規模,保守估計在5億以上。“一方面股東人數較多,2015年3月底股東人數在15萬戶左右,索賠基數較大;另一方面股價跌幅較大,大智慧4月30日漲停價收盤,當晚公告被立案調查,之後股價出現連續兩日跌停,投資者損失金額較大。”厲健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除此之外,還有兩方面因素可能會導致索賠人數較多。

一是近幾年市場上成功索賠的案例增多,投資者主動索賠的意向大大提升;二是大智慧案件歸屬審理法院為上海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該法院在處理證券投資者索賠案件時,基本上6個月到1年的時間可以做出判決,也有很多勝訴的案例和調解的案例。

證券訴訟案件中,截至目前第一大案仍是東方電子案,第二大案是佛山照明案。據厲健介紹,東方電子案索賠投資者人數近7000人,索賠規模4.42億;佛山照明案索賠投資者2700多人,索賠3.8億左右。

厲健律師表示,根據司法解釋,索賠條件為在2014年2月28日至2015年4月30日期間曾買入大智慧股票,並在2015年5月1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股票的投資者。只要買入均價高於27.58元/股,就可以索賠買入均價與27.58元/股的差額損失等。依據2015年3月至5月大智慧股價走勢和成交量,參考此前相關案例索賠規模,在2年的訴訟時效內,預計大智慧索賠人數可能超過五千人,索賠總金額或突破5億元。

“在證監會宣布對大智慧立案調查之後,部分投資者已經開始表達索賠意願,但是因為案情並不明朗,所以也在等行政處罰決定書。”廣東奔犇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國華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一旦出發覺決定書下發,將很快啟動索賠程序。

上市公司違法被行政處罰之後,投資者隨後進行索賠的氛圍在A股市場正在形成。不過大智慧是否會像萬福生科案、欣泰電氣案,進行先行賠付呢?

對於這一問題,張長虹24日下午回應記者表示,投資者補償問題,要等監管部門的文件到達之後,公司相關部門、律師才會來考慮這方面的問題。

“理論上只要在2016年4月30日晚間還持有大智慧股票的,都是潛在訴訟人。”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臧小麗告訴《第一財經日報》,已上市公司先行賠付幾乎不可能。此前先行賠付的案例都是欺詐上市,上市後違法,保薦人沒有責任,所以保薦機構不會出資進行先行賠付,“只能靠訴訟了”。

4.30驚魂

大智慧收購湘財證券的計劃始於2014年,公司7月份停牌,開始制定並購重組方案。2015年1月份預案公布,大智慧及子公司上海大智慧財匯數據科技有限公司擬發行股份、支付現金購買湘財證券100%股份並募集配套資金27億。

湘財證券的並購重組交易,公司股票受到二級市場資金追捧。1月23日公司股票複牌之後,大智慧呈現連續十二個漲停板的盛況。

2015年4月17日,證監會並購重組委召開第30次工作會議。公司被要求補充披露本次交易完成後保持上市公司控制權穩定的措施,上述並購重組事項獲得“有條件通過”。不過,公司當日稱,尚未收到證監會的相關核準文件,待公司收到證監會予以核準的正式文件後再另行公告。

隨後,投資者享受了股價飆升帶來的超額收益,然而大智慧卻在最後一公里掉了鏈子。

2015年4月30日,大智慧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調查通知書》,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大智慧在5月1日掛出了這份落款為“5月4日”的被調查公告。

4月30日公司股價收於33.48元/股,“五一”假期一過,迎接大智慧的是3個跌停板。到5月7日,公司股價最低跌至24.35元/股。當時就有投資者提出質疑,為何4月30日就收到了立案調查,卻在5月1日掛出?

對於這一問題,張長虹24日下午也對《第一財經日報》做出回應。“這個不可能,收到不公告這是不會的,”張長虹稱,收到立案調查通知書的時候,已經是當天收盤之後了。

在立案之後,證監會迅速對大智慧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的案件進場調查,這也是“2015證監法網專項執法行動”第二批案件中重點部署的案件。

然而,隨著監管層調查的深入,大智慧與湘財證券的“聯姻”也變得越來越不可能。經過7個月的調查之後,大智慧於2015年11月5日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告知書》。對於證監會對公司財務造假的認定,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向證監會申請進行聽證、申辯。一個月之後,證監會對該案舉行了聽證,但沒有立即下發處罰決定書。

今年3月25日,證監會正式對大智慧出具《政許可申請終止審查通知書》,對公司2015年2月11日提交的《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之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終止審查,暫停變終結。

繁華褪盡,大智慧這場“互聯網+券商”的美夢終究未成,與湘財證券的聯姻正式告終。證監會也於7月22日宣布對了處罰及禁入決定,當日公司股價下跌1.41%,報收於9.09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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匹凸匹“轉移”資產案波瀾再起 增資撤銷鮮言仍被索賠2億

如果不是上海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下稱“上海一中院”)的送達起訴狀副本公告,外界至今也都不會知道,因為核心資產以增資手段被“轉移”,匹凸匹(600696.SH)將與原董事長鮮言以及子公司一起對簿公堂,向鮮言索賠近兩億元。

對重大訴訟瞞而不報,匹凸匹這一行為則已涉嫌信披違規,對於其中原因,公司方面也難以自圓其說。當訴訟被曝光,隨之而來的卻是公司前後說法自相矛盾。而更為緊迫的是,這家公司經營陷入困頓已有多年,作為僅有的核心資產,荊門漢通置業有限公司(下稱“荊門漢通”)、湖北漢佳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湖北漢佳”)名下擁有的兩塊土地被轉移之後,匹凸匹竟然至今沒有完成財產保全。

訴訟前後自相矛盾

上海一中院官網日前的兩則公告顯示,匹凸匹以“關聯交易損害責任糾紛”為由,將鮮言、荊門漢通、荊門漢達實業有限公司(下稱“荊門漢達”)、湖北漢佳等六被告上法庭,要求索賠1.44億元和0.54億元,合計1.98億元。7月14日,上海一中院已正式受理此案,並將於12月1日開庭審理。

而這起近兩億元的訴訟,在立案近兩月後才得以被媒體曝光,隨後,匹凸匹倉皇停牌後補充披露了具體訴訟信息。

按照匹凸匹的說法,今年7月6日,在事先不知情的狀況下,公司突然收到控股子公司荊門漢通的通知,荊門漢通旗下子公司荊門漢達和湖北漢佳已經完成增資事項,並於6月28日完成了工商變更登記。增資對象分別為深圳柯塞威大數據有限公司(下稱“柯塞威大數據”)、深圳柯塞威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柯塞威網絡科技”),分別增資6000萬元和3000萬元。

這筆增資帶來的直接後果則是匹凸匹的核心資產被轉移,兩家子公司的實際控制權也拱手讓給柯塞威大數據和柯塞威網絡。若增資完成,後兩家公司將分別持有荊門漢達、湖北漢佳75%的股份,而匹凸匹的持股量都將驟降至25%。

實際上,這一場華麗的資產騰挪大戲與匹凸匹前實際控制人鮮言有直接關系。柯塞威大數據和柯塞威網絡均於2016年3月26日註冊成立,註冊資本均為1000萬,“落地”於同一間辦公室,法定代表人都是張求春,同為深圳柯塞威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下稱“柯塞威金融”)的子公司,而註冊於2015年5月的柯塞威金融,99%的股份來自鮮言。也就是說,在離開匹凸匹之後不久,鮮言以科威系下兩家子公司為通道,試圖轉移上市公司核心資產。

匹凸匹在9月14日的訴訟公告中稱,就是為避免被告隱匿或轉移財產,公司才延遲披露本次訴訟。但這一說法實際難以自圓其說。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臧小麗律師告訴《第一財經日報》,作為上市公司,重大訴訟及時披露是法定職責。不管持有什麽理由,匹凸匹也不應不公告。

“上市公司作為原告在起訴被告的時候,如果擔心對方轉移財產,是有應對策略的,也有法定渠道的。”臧小麗告訴《第一財經日報》,如果擔心鮮言轉移財產,在起訴時匹凸匹可以申請訴訟保全或者訴前保全,而不是隱瞞訴訟。

對於這一訴訟,匹凸匹尚存諸多自相矛盾之處。隨著時間的推移,按照匹凸匹的說法,其起訴索賠的條件似乎已經發生變化,且與其起訴的前提有所齟齬。

匹凸匹在上述公告中自稱,如果在本案開庭審理之前,被告已順利撤銷了2016年6月28日對湖北漢佳的增資事項,公司將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與原告達成和解並撤訴。匹凸匹董秘吳延坤也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訴訟的目的不是要錢,而是保全公司資產,要求鮮言賠償僅是一種訴訟策略。

但讓人疑惑的是,實際上,目前這兩筆增資已經撤銷。本報查閱匹凸匹半年報發現,在匹凸匹立案後不久,7月28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荊門漢通召開了201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撤銷荊門漢達實業有限公司及湖北漢佳置業有限公司增資的議案》。

起訴目標已經實現,其向鮮言等人索賠的前提,已經不複存在,而且荊門漢達、湖北漢佳撤銷增資的時間,早於其此次披露一個半月。在對方已撤銷增資之後才進行披露,其背後動機委實可疑。

“已經撤銷了就不存在損失,但如果沒有變更回來,就存在不確定性。”廣東環宇京茂律師事務所律師劉華浩向《第一財經日報》分析,在撤銷之後,還要看鮮言等人,有沒有通過增資事項,利用自身地位對上市公司權益進行侵害。

此外,值得玩味的是,在向上海一中院起訴前,匹凸匹已經就資產轉移在湖北荊門相關法院提起了訴訟,並增加了在荊門漢達董事會的席位,糾紛看似已“和平解決”,匹凸匹隨後為何又在上海二次起訴外界目前尚不得而知。

“增資雖然撤銷了,但在沒有落地之前,訴訟還不能撤銷,萬一要是在這個過程中發生變故,沒有完成撤銷增資,再次起訴很麻煩,不可控因素也會更多。”9月13日,匹凸匹董秘吳延坤對《第一財經日報》稱。

兩個月未能完成的財產保全

經營陷入困頓多年,作為僅有的核心資產,荊門漢通、湖北漢佳名下擁有的兩塊土地,被以增資的手段“轉移”之後,匹凸匹竟然至今沒有完成財產保全。

匹凸匹公告顯示,上述案件立案之後,該公司已向上海一中法院申請了訴訟財產保全,但截至目前,法院尚未完成相關財產保全。但對於未保全的原因,公告並未進行說明。

“申請財產保全,需要很多手續,法院也要經過一定程序。”9月13日,對於至今沒有進行財產保全的原因,吳延坤如此解釋。

事實是否果真如此?本報記者向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副主任厲健了解到,對於財產保全,提出申請後,需由上市公司提供擔保並繳納財產保全費(上限5000元),再由法院結合情況安排保全法官采取措施。匹凸匹立案兩個月財產尚未保全,其中具體原因值得探究。

今年7月12日,因股權轉讓糾紛,欣泰電氣控股股東遼寧欣泰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遼寧欣泰)被另一名股東起訴,要求凍結銀行存款9000萬元或查封等值財產,遼寧欣泰所持欣泰電氣4766萬股股份迅疾被凍結。

“財產保全一點都不複雜,為了防止保全錯了,侵害到其他人合法利益,只要提供足額的擔保,法院就會保全。”劉華浩說,保不保全的決定權在法院,而擔保並非必需條件,如果保全的財產歸屬清晰,即便沒有擔保,法院也會進行保全。但一般情況下,不提供擔保的保全難度很大。

對此,吳延坤稱,在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時,就已按要求提供了擔保物。

對於匹凸匹上述舉動,有投資者認為,申請兩個月尚未完成財產保全,荊門漢通等撤銷增資之後,該公司仍然堅持起訴,其背後的目的,可能是想通過訴訟的方式,脫手湖北漢佳、荊門漢通名下的土地資產。盡管增資已經撤銷,但工商變更仍未辦理完畢,屆時就可以未能撤銷變更,由鮮言等人履行賠償的方式,實現變相出售上述資產的目的。

“目的不是為了要錢,而是為了保全資產,而且鮮言他們會賠錢嗎?”吳延坤稱,索賠只是一種訴訟策略,要求撤銷增資的訴訟,僅止於增資事項無效,起不到財產保全的作用,律師研究後建議,要實現財產保全,就必須以受到損失為由,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以避免訴訟期間財產被轉移。

而問題在於,涉及荊門漢通、湖北漢佳的財產保全,至今尚未完成,而增資雖已撤銷,但工商變更並未辦理。吳延坤稱,該公司與鮮言等人,在撤銷增資上已經達成一致,但撤銷增資不同於減資、股權轉讓,執行起來相對複雜,法院判決或調解後,出具正式法律文書,工商部門才能正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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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業證券提起仲裁申請 向欣泰電氣索賠逾7000萬

欣泰電氣18日晚間公告,興業證券向上海國際仲裁中心提出了仲裁申請,要求欣泰電氣賠償逾7000萬元損失。

公告稱,公司於近日收到上海國際仲裁中心發布的《關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及原股東公開發售股份承銷協議爭議仲裁案仲裁通知》。興業證券要求公司及公司多位股東賠償其遭受的損失 2,138 萬元;賠償因興業證券對投資者先行賠付產生的損失,金額暫定 5,000 萬元;賠償其額外賠償或支出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申請人為制訂先行賠付方案、設立賠付專項基金而發生的律師費、顧問費、差旅費等一切合理費用,以及申請人為實現仲裁請求而發生的仲裁費、律師費、差旅費等一切合理費用。

興業證券認為,欣泰電氣及相關負責人員故意隱瞞或編造虛假事實,故意向申請人提供存有虛假記載的材料,致使申請人未能發現公開發行募集文件存在虛假記載,從而導致申請人被中國證監會處罰。興業證券曾於2016年7月9日發布《關於擬設立欣泰電氣欺詐發行先行賠付專項基金情況的公告》,擬出資 5.5 億元設立先行賠付專項基金賠付適格投資者因欣泰電氣欺詐發行造成的損失。

欣泰電氣還在公告重提示風險,盡管公司目前並未作破產安排,但由於生產經營步履維艱、資金緊張,導致公司實施股份回購存在現實困難,無法履行《首次公開發行並在創業板上市招股說明書》中關於股份回購的承諾。公司披露的每股凈資產數額系公司財務賬面顯示的每股對應凈資產數,並不一定代表投資者未來可實際取得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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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喪生家屬向特斯拉索賠1萬元 並請求法院調查事故

9月20日消息,據《華爾街日報》報道,在特斯拉中國車禍喪生的駕車者的家人周二向北京朝陽區人民法院提出請求,要求就事故車輛當時是否處於自動輔助駕駛模式展開調查。

今年1月份,23歲的高雅寧在河北省發生撞車事故身亡,當時他駕駛著一輛特斯拉Model S。六個月後,他的父親高巨斌起訴特斯拉,指控其誇大自動輔助駕駛系統(Autopilot)的能力。在周二的庭審中,他請求對這起撞車事故的原因開展獨立調查。

高雅寧家人的代表律師崔秋娜說,高雅寧家人堅持調查應該由第三方完成,而不是特斯拉。法院將研究高雅寧家人的請求。

崔秋娜說,高雅寧家人認為,在撞上道路清掃作業車時,這輛特斯拉汽車處於自動輔助駕駛模式。特斯拉稱,碰撞損壞使公司無法判斷,雖然高雅寧家人多次提出調查請求,但他們沒有提供任何額外信息幫助特斯拉開展調查。

高雅寧家人的律師稱,在周二的庭審中,高雅寧家人要求特斯拉承認其銷售人員誇大了自動輔助駕駛系統的能力,並就虛假宣傳公開道歉。此外,高雅寧家人向特斯拉索賠人民幣1萬元(約合1,500美元)精神損失費。

律師稱,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周二沒有宣布裁決,法院將根據調查結果安排新的庭審。

央視《法治在線》欄目曝光一起發生在河北邯鄲的特斯拉自動駕駛功能致人死亡事件。一男子駕駛特斯拉在高速公路行駛,前車躲避障礙物,該男子躲閃不及撞上道路清掃車發生車禍。這是國內首起被披露的特斯拉自動駕駛功能引發的致死交通事故。

隨後特斯拉汽車公司發表聲明稱,正在調查今年較早時發生在中國的一起致命車禍,但“沒有辦法知道”發生事故時車輛是否啟用了其“Autopilot”半自動駕駛功能。

特斯拉表示:“由於碰撞造成的損壞,這輛車無法將日誌數據傳輸到我們的服務器上,”因此無法知道事故發生時車輛是否啟用了“Autopilot ”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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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者大戰上市公司:信披違規成索賠高發區

在監管日益趨嚴等多方合力之下,資本市場的“黴菌”越來越多暴露於陽光之下,而這其中投資者索賠成功的則多為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件。

近期,海潤光伏(600401.SH)投資者索賠獲得全面勝訴,類似涉及虛假稱述的案例在今年的A股市場也不鮮見。在維權律師看來,中小股民的索賠勝訴將對遏制我國資本市場中忽悠式信息披露產生震懾作用,對其他目前仍舊存在誤導性信息披露的上市公司敲響了警鐘。

近年來資本市場案件查處數量呈現快速攀升態勢,多集中於內幕交易、操縱市場、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等領域。而多位證券維權律師表示,投資者維權獲得勝訴較高的案件主要集中於信息披露違法違規領域,原因在於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件當前司法實踐以及司法解釋相對較多。

海潤光伏投資者索賠勝訴

近幾年來,因上市公司虛假陳述而引發投資者索賠的案件在A股市場不勝枚舉,隨著監管的日益趨嚴,這類案件的勝訴率也相對高一些。在業內看來,這將一定程度上對信披違規的上市公司敲響警鐘,同時有助於提振中小股東維權信心。

近期,持續近一年的海潤光伏投資者索賠案件獲得全面勝訴。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證券索賠律師吳立駿向《第一財經日報》表示,因海潤光伏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而受到數百位股民集體索賠的訴訟案件,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首次於2015年12月22日開庭後,其律所在2016年國慶期間接到其中的10位股民的法院判決文書,10位股民的投資損失全額獲得賠償,獲賠金額上百萬元。對於該案件,其他證券維權律師也均透露出類似的信息,並稱“投資者獲得100%勝訴判決,應該算大概率事件。”

海潤光伏投資者索賠案件的起源,需要回溯到2015年1月22日,彼時海潤光伏前三大股東楊懷進、江陰市九潤管業有限公司(下稱“九潤管業”)、 江蘇紫金電子集團有限公司(下稱“紫金電子”)向該公司董事會提議提議2014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即以海潤光伏2014年12月31日股本1,574,978,384股為基數,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20股。

根據公告,上述議案的提出是基於海潤光伏2014年實際經營狀況且符合利潤分配原則的前提下提出的。而8日之後的1月30日,該公司便發布業績預告稱,預計2014年年度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虧損8億元左右。同日,該公司就此事收到上證所問詢函,並申請停牌,直至同年2月13日收到證監會的立案調查通知書之後複牌,涉嫌存在信息披露違法行為。

8個月後的10月22日,該公司收到江蘇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江蘇證監局認定海潤光伏及其原股東存在誤導性陳述、超比例減持情況未完整予以披露、從事短線交易等違法行為;同時強調,海潤光伏及其三大股東楊懷進、紫金電子、九潤管業在法定業績預告截止期前的敏感時點,采用模糊性的語言,對2014年經營狀況進行描述,並作為高比例轉增提議的理由,結合資本市場上業績良好才會高轉增的慣性思維,足以使投資者對公司2014年經營業績產生錯誤判斷,從而影響其投資決策。

從二級市場來看,海潤光伏2015年1月23日之後股價一路呈下滑態勢,當日收盤價為10.31元/股,直至2015年2月26日複牌股價最低為7.46元/股。對此吳立駿表示,法院認定的符合索賠條件的股民為在2015年1月23日至2015年1月30日之間買入海潤光伏股票並持有,截止到2015年3月5日之後無論是賣出或是繼續持有,皆可對前述時間段內的全部損失要求索賠。

但律師界對該時間範疇並未統一,上海市華榮律師事務所律師許峰則認為,在2015年1月23日至2015年2月13日期間買入海潤光伏股票,並且在2015年2月13日之後賣出股票或繼續持有股票的投資者,可發起此次索賠。

根據海潤光伏今年7月15日的公告,截至當時,該公司共收到519起證券虛假陳述股民索賠案件,訴訟金額共計約1.23億元,其中共同被告案件涉及金額為5522.44 萬元,上述案件均由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

“在過去數十次庭審中,各方爭議主要圍繞海潤光伏是否構成虛假陳述、投資者的損失計算方法、系統風險等因素展開,最終法院認定被告海潤光伏構成虛假陳述,應該對投資者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而對於海潤光伏方面提出的抗辯理由並未采信。”許峰透露。

類似海潤光伏一樣屬於虛假稱述範疇的案件在A股市場不勝枚舉,勝訴的也較多,如今年勝訴還有還有三峽新材(600293.SH)、ST生化(000403.SZ)、上海三毛(600689.SH)等。許峰表示,虛假陳述都是對投資者的投資決策具有誤導性的,只不過每個上市公司的虛假陳述內容不同,形式上存在差別。

信披違規成投資者索賠高發區

在監管執法呈高壓態勢等多方合力之下,近年來資本市場案件查處數量呈現快速攀升態勢,多集中於內幕交易、操縱市場、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等領域。而投資者維權獲得勝訴較高的案件則大部分涉及信息披露違法違規領域。

證監會發布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新立內幕交易初查和立案案件共193起,占比達52%,為當前在辦最主要案件類型;新立操縱市場案件52起,比去年同期增長68%,是數量增長最快的案件類型;IPO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件33起,中介機構未按規定履職案件18起,增長明顯;新立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案件42起,基金經理涉案占比85%,長期居高不下。

“近幾年,證券索賠方面的案件數量呈小幅上升狀態,目前就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的勝訴案例較多,內幕信息賠償案件僅光大證券一例,操縱市場的索賠案例還未出現。”吳立駿認為,呈現這一狀態的主要原因是證監會的查處比以前嚴格,證券法對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等的法律責任由明確的規定,但是由於在內幕交易與操縱市場的索賠存在法律上索賠的操作細則,導致法院審理此類案件較為艱難。

吳立駿同時稱,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的司法解釋在十幾年前就已經出臺,目前全部是遵照這一司法解釋的理解與適用在進行,不過由於該司法解釋在十幾年前就出臺了,很多條文規定的也比較寬泛,導致全國各地法院適用標準差異較大。其舉例稱,就一個簡單的計算索賠的統計方法就有十幾種之多,而統計的方法與索賠金額具有較強的關聯關系,在法律就計算方法空白的情況下,導致全國各地法院采用的統計方法五花八門。

“畢竟虛假陳述案件當前司法實踐以及司法解釋相對較多,而操縱市場和內幕交易方面還有太多不確定性。”許峰表示,目前很少有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的索賠案件進入到法院層面,這其中一個很核心的原因在於受害主體不明確,不知道誰是受害者,沒有當初光大證券(601788.SH)內幕交易索賠案那麽明顯。

在吳立駿看來,在投資者的索賠特別是小投資者的索賠還是比較困難的,因為法律訴訟周期較長,並且小投資者的訴訟流程與大投資者的一樣,導致小投資者的訴訟成本較高,有時不得不放棄索賠,無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故而集體訴訟的制度在證券訴訟領域中顯得尤為重要和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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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林外傳"告"龍門鏢局"侵權 發行方遭索賠三千萬

10月14日消息,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官方微博@知產北京日前發布《 武林外傳訴龍門鏢局不正當競爭索賠3000萬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開審  》一文,稱《武林外傳》版權所有方將《龍門鏢局》8名聯合投資出品方告上法庭。目前,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已受理上述訴訟,並將擇日宣判。

"知產北京 發布全文如下:

10月12日上午,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原告北京聯盟影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盟公司)訴被告北京小馬奔騰壹影視文化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小馬奔騰壹公司)、北京小馬奔騰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小馬奔騰公司)、安徽廣播電視臺經濟發展公司(以下簡稱安徽電臺)、海南電廣傳媒影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南電廣公司)、東陽盟將威影視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陽盟公司)、柏聯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柏聯公司)、盛達思(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盛達思公司)、西安小馬騰飛影視文化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小馬騰飛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

原告聯盟公司訴稱, 2005年其投資拍攝的電視劇《武林外傳》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編劇為陳萬寧(筆名:寧財神)。2013年,小馬奔騰壹公司等八被告聯合出品了陳萬寧的又一部電視劇《龍門鏢局》。八被告在多個場合突出編劇地位,明示、暗示電視劇《龍門鏢局》與《武林外傳》存在前世今生的關系;多次出現“《龍門鏢局》完勝《武林外傳》”、“《武林外傳》在置景和服裝上因陋就簡,《龍門鏢局》高端洋氣”等文字;且陳萬寧亦多次宣稱《龍門鏢局》系《武林外傳》的升級版,但原告與《龍門鏢局》之間並無任何關聯。

原告聯盟公司認為,《武林外傳》電視劇的熱播使其成為知名商品,“武林外傳”成為知名商品特有名稱。八被告的前述行為屬於《反不正當競爭法》中的虛假宣傳、商業詆毀、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違背誠實信用的基本原則,構成不正當競爭。為此,原告請求法院依法判令八被告連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3000萬元及合理支出1萬元。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受理該案後,依法由法官趙明、法官卓銳和人民陪審員高睿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理。

當天庭審中,原告聯盟公司、被告小馬奔騰壹公司等六被告悉數到場參加了庭審,被告安徽電臺、柏聯公司未到庭參加訴訟。

針對原告聯盟公司的訴訟主張和訴訟請求,被告小馬奔騰壹公司、小馬奔騰公司、小馬騰飛公司共同答辯稱,三被告攝制、發行40集電視連續劇《龍門鏢局》系合法使用著作權;原告僅享有電視連續劇《武林外傳》的版權及衍生物品的所有權,並不包括劇本的著作權;編劇陳萬寧有權創作《龍門鏢局》,且《武林外傳》和《龍門鏢局》是編劇陳萬寧分別創作的兩部完全獨立的作品,三被告基於陳萬寧創作的劇本拍攝影視作品,並未侵害原告的利益,更未貶損原告及《武林外傳》的聲譽。為此,請求法院判決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被告海南電廣公司答辯稱,海南電廣公司事實上既未出資,亦未參與拍攝、發行等,因此本案與自身並無直接關聯,被告海南電廣公司並非適格被告。

被告東陽盟公司答辯稱,依據東陽盟公司與被告小馬奔騰壹公司簽訂的電視連續劇《龍門鏢局》發行協議書以及授權書的規定,本案與被告東陽盟公司並無關聯,被告東陽盟公司並非適格被告。

被告盛達思公司辯稱,其並非適格被告,而且原告指控的不正當競爭的行為不成立,索賠數額過高。被告盛達思公司於其他七被告無共同故意,無共同行為。

該案將擇期進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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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人也告了!韓國已有57人向三星提出索賠訴訟

據韓聯社報道,因三星電子召回並停售Galaxy Note7感到不便的韓國用戶將針對三星電子提出索賠訴訟。

韓國一家律師事務所19日表示,將於24日針對三星電子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提出索賠訴訟,截至當天上午9時30分有57人申請參加訴訟,人均索賠3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1799元)。

他們在訴狀中表示,為了購買手機、檢查電池、更換新品、換另一款手機而訪問賣場多達四次。多次訪問賣場和更換新品不僅耗費時間,還讓人在使用手機時感到不安,無法信任手機的安全性能,帶來十分嚴重的心理困擾,因此提出索賠訴訟。

此外,據《華爾街日報》、路透社等媒體報道,美國內華達州、賓夕法尼亞州、加利福尼亞州的3名Note7用戶也於16日針對三星電子美洲法人向新澤西州紐瓦克地方法院提出了索賠訴訟。這些用戶在訴狀中稱,自上月初三星發布召回消息後他們就停止使用Note7,但三星卻要求他們繳納購機費用和相關資費。

三星Galaxy Note 7智能手機於今年9月被曝出電池存在缺陷,有發生爆炸的風險,並已在全球範圍內出現了若幹起事故。韓國三星電子公司宣布,在全球多個國家和地區召回蓋樂世Note7手機,並對這款手機進行更換。 但此後,陸續有人報告更新機也有起火事件。韓國三星電子公司11日決定暫時停止生產、銷售和更換這款手機。

值得一提的是,上周五三星已經表示,受Note 7電池爆炸事件影響,當前以及下一財季累計利潤損失將達到53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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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視頻訴“出品Live”盜播《法醫秦明》 索賠百萬

10月24日,據搜狐集團法律事務中心官方微信發布消息稱,在搜狐視頻自制劇《法醫秦明》熱播期間,因APP“出品Live”盜播該劇,搜狐視頻以侵犯其信息網絡傳播權為由將“出品Live”運營主體博思創影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訴至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索賠100萬元人民幣。

《法醫秦明》是搜狐視頻斥巨資打造的國內首部法醫題材的網絡劇,該劇改編自秦明原著小說《第十一根手指》,由徐昂導演,張若昀、焦俊艷、李現等演員主演。2016年10月13日起在搜狐視頻獨家播出上線僅24小時,點擊量即破千萬。搜狐視頻每周免費更新兩集,同時以首周會員搶先看四集的方式吸引了大量新的付費會員。

但就在該劇熱播期間,搜狐視頻經監控發現,“出品Live”未經授權在其客戶端“出品Live精選片單”中向用戶推薦《法醫秦明》,並且以收費的方式吸納會員觀看該劇。“出品Live”的上述行為嚴重損害了搜狐視頻的合法權益,通過非法付費觀看的方式獲取非法收益,是性質非常惡劣的侵權行為。

搜狐視頻認定“出品Live”的上述行為損害了平臺的合法權益,故將“出品Live”訴至法院,索賠100萬元人民幣。

目前該案已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正式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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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首家公司債虛假陳述索賠 超日債投資人一審勝訴

記者 徐燕燕 實習生 王天然 發自北京

超日公司債投資者索賠案一審判決結果日前公布,超日債投資者勝訴,法院判決協鑫成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協鑫集成”,曾用名超日太陽)(002506.SZ)向數十位超日債投資者賠償幾千元到幾十萬元不等的損失。這是國內首例公司債虛假陳述索賠案件的勝訴。

“對於公司債投資者的索賠具有示範和標桿意義。”“11超日債”投資人代理律師、上海華榮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許峰認為。業內人士看來,此案從債券市場的發展角度對於打破剛性對付以及市場化處置違約,尤其是監管和司法的邊界的劃定以及相互聯動有很好的借鑒意義。

10月24日,首批債券投資者收到南京中院的民事判決書。法院判決協鑫集成向“11超日債”投資者賠償幾千元到幾十萬元不等的損失。

“11超日債”是國內債市首只出現違約的債券。該債券是上海超日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超日太陽”)於2012年3月7日發行的上海超日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債券,票面利率為8.98%,續存期限為5年,每年的3月7日為年度起息日。

2014年3月4日晚,*ST超日宣布,“11超日債”本期利息將無法於原定付息日2014年3月7日按期全額支付,僅能夠按期支付共計人民幣400萬元。至此,“11超日債”正式宣告違約。

2010年11月18日超日太陽在深交所上市; 2014年5月28日,*ST超日因經營不善,面臨破產重組而暫停上市;2015年2月,經過破產重整後的超日太陽更名為協鑫集成,並於當年8月12日重新上市交易。

2015年6月6日,*ST集成公告稱,該公司收到了中國證監會對上海超日太陽能股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超日太陽”)的《行政處罰判決書》和《市場禁入決定書》。因公司前身超日太陽存在多項信息披露違法行為,證監會對超日太陽處以60萬元的行政處罰。《行政處罰判決書》指出,*ST集成共涉嫌6項虛假陳述行為。

隨後就有投資者向法院提起訴訟,向公司追討損失。據媒體報道稱,許峰提出的索賠條件為:在2011年12月16日到2013年1月23日之間買入超日太陽股票或債券,並且在2013年1月23日之後賣出證券或繼續持有受到損失的投資者可提起索賠。該案訴訟時效到2017年6月5日屆滿,在此之前投資者可提起索賠。

據了解,此次朝日債案件所涉及的投資人是第二批投資人,共計40位左右。在此之前,今年9月中旬,南京中院發布了股票投資人與協鑫集成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涉及第一批投資人共60人左右,結果是股票投資人勝訴。不過,已經給以一審判決的兩個案件並沒有終結,目前投資人和協鑫集成都提起上訴。許峰稱,後續還會有更多的案件立案。

“11超日債”投資者一審勝訴標誌著公司債投資者索賠案在國內出現了首次勝訴判決。

一位接近證監會公司債券部人士告訴《第一財經日報》:“因為虛假披露是證券法獨有的規定,不在這個框架下很難使用,所以超日債投資者的勝訴意味著,司法認定公司債屬於‘證券’範疇。”在他看來,超日債一案的意義,一是對於監管和司法的邊界劃定和相互聯動有很好的借鑒;二是對於司法體系的專業性提高有推動;三是為規範警示債務融資人合規經營提供案例和操作空間。

“證監會一直在積極推動證券市場法制化的進程,也在與公安司法部門積極協調,將證券市場的糾紛違約引入司法的正常軌道上來,只有通過法制化的深入發展,才是解決中國債券市場深層次的根本,也就打破剛性兌付、完善風險定價的基礎要素。”該人士對本報記者稱。

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自身保險理賠律師唐春林對本報記者表示,財務問題的不透明在我國的金融市場是一個很普遍的現象,只是很多金融產品沒有發生風險,就沒有被太多人關註。這一事件是一個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投資爭端的很好的範例,債券市場打破剛性兌付是大勢所趨,有風險就要通過正常手段來處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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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棄KFC全家桶不夠全家吃 美國老太憤怒索賠2000萬美元

據FORTUNE報道,美國的一名64歲的老太太Anna Wurtzburge在肯德基(KFC)買炸雞桶餐回家後,發現炸雞的量跟廣告顯示的塞滿整個桶大有出入。她認為這是廣告誤導,於是訴諸於法院索償2000萬美元(約1.4億人民幣)。

據悉,Anna Wurtzburger今年夏天在肯德基買了一個炸雞桶餐,但回家與家人享用時,發現炸雞分量和廣告顯示的塞滿整個桶大有出入。

Wurtzburge表示:“食物份量根本不夠一家人吃。它們都很小塊兒。”她隨即致電美國喬治亞州的肯德基總部,後者回應稱她購買的是8件雞套餐,而為了讓人看到桶里的炸雞,才會把廣告中的炸雞擺放成塞滿狀。

為了平息Wurtzburge的憤怒,肯德基提出賠償70美元代金券,但是老太太仍然不滿,最終決定訴諸法院,索賠2000萬美元,約合1.4億人民幣。

而肯德基稱老太太的指控無理,會要求法院撤訴。“客人收到的正是她所要求的。她買了一桶八塊的雞肉,她確實收到了八塊雞肉,“肯德基一位發言人說,“我們的菜單和廣告清楚地顯示我們的20美元全家桶包括八塊雞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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