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從發改委網站獲悉,為梳理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思路,做好全國碳市場啟動前各項準備工作,12月14日至16日,國家發改委組織全國7個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省市和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社科院、清華大學等單位召開了全國碳市場建設思路討論會。
會上,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張勇對全國碳市場建設下一步工作需要把握的原則提出了七個方面的要求。
一是階段性,要把握全國碳市場處於初期階段的特征,堅持先易後難原則,避免定位過高,欲速不達。
二是統一性,全國碳市場的制度、標準、技術規範以及關於交易原則、方法、市場管理等方面的要求都要統一。
三是公平性,全國碳市場的制度設計應體現公平性、合理性,避免出現因前期設計不周全而埋下隱患。
四是可操作性,全國碳市場設計應具有可行性,不能脫離實際情況導致難以操作,同時也要為碳市場建設未來發展留出空間。
五是兼容性,七個碳排放權交易試點成就來之不易,應在具備可行性前提下,將試點碳市場與全國碳市場有機結合。
六是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政府不能替代市場,原則上能交給市場解決的都應交給市場。
七是調動各方積極性。碳市場建設應調動國家、地方、企業、社會等方方面面的積極性,加強對控排企業的教育引導,促使控排企業提高認識。
張勇強調,應把握上述七個方面的原則,在總結七個碳交易試點和國際碳市場的經驗基礎上,立足國情、考慮區域差異,充分估計建設全國碳市場的難度,堅持問題導向,提出每個環節的具體措施,把“初步框架立起來,基本規則建起來,使全國碳市場能夠啟動起來”作為全國碳市場建設的近期目標,制定全國碳市場啟動工作方案,完成2017年工作任務。
11月初,國務院印發了“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方案指出,要建立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制度,2017年啟動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
此前,深圳、上海、北京、廣東、天津、湖北、重慶七個國家級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已先後啟動。專家表示,如果全國碳交易市場全面啟動,規模將達到4000億元人民幣,市場前景十分廣闊。
1月7日從國家衛生計生委獲悉,對空氣汙染物的健康風險監測研究將是一個長期的過程,衛生部門將加強健康防護產品的標準制定,推動相關產品標識規範使用,指導公眾市場消費。
國家衛生計生委宣傳司司長、新聞發言人毛群安介紹,國家衛生計生委2013年起開展空氣汙染對人群健康影響監測項目,為制定相關政策和預防幹預措施提供依據。從近期霧霾天氣監測情況看,監測地區醫療機構就診人數未發生較大變化。
中國疾控中心環境所所長施小明說,這一監測項目目前已覆蓋全國31個省份、60個城市,共設立了125個監測點。監測顯示,隨著汙染濃度增加,呼吸道和心血管疾病的門急診量有所增加,但增幅不是很大,而且往往與冬季呼吸道疾病多發趨勢重疊。
中國疾控中心主任王宇說,從霧霾對健康影響的風險評估上來看,室內空氣PM2.5濃度在75以下時比較安全,誘發健康問題較少;家有孕婦、兒童以及患有慢性呼吸系統疾病、高血壓、冠心病等基礎性疾病的敏感個體時,室內空氣PM2.5濃度應盡可能降低至35以下。
王宇指出,空氣凈化器應明確標識包括可凈化的汙染物種類、潔凈空氣量、汙染物累積凈化量、適用面積、噪聲和能效水平等主要技術指標;選擇口罩時,優先選擇標有KN95或N95、FFP2及其以上標準的口罩,同時應考慮面部貼合性。口罩生產企業應在產品明顯部位附有清楚的標識,包括產品防護級別、使用說明、推薦使用時間及貯存期、消毒方式等。
毛群安說,國家衛生計生委下一步將繼續加強相關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工作,對醫療機構做好重汙染天氣診療指導,向公眾大力普及自我防護知識;加強重汙染天氣健康影響方面的科學研究,通過多種渠道加大研究投入;加強科學防護措施,特別是加強針對個人防護、室內防護以及兒童、老人和患有基礎性疾病的重點人群,還有學校、醫院等特殊公共場所的防護指導。
國家食藥監總局食品監管二司司長馬純良16日針對餐飲業質量安全的問題表示,將完善相關制度標準,目前正在抓緊研究制定網絡訂餐、學校集中用餐等一些監督管理辦法;加強監督管理,要對所有的餐飲業包括小餐飲都要實施許可或者備案,要用2-3年的時間,對所有餐飲業食品安全員進行一次考核。
食藥監總局於1月16日上午舉行新聞發布會,向媒體介紹2016年食品安全抽檢情況及2017年抽檢計劃,同時介紹春節期間食品安全抽檢情況。
會上,馬純良表示,食藥監總局開展餐飲業質量安全提升工程,加強餐飲業監管,提升餐飲業質量安全水平,主要有以下六個方面的重點內容:
一是促使政府負總責。各級政府要把餐飲業的質量安全作為為人民群眾辦實事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要加強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要按照國務院提出的“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要求加大對餐飲業的投入,支持餐飲業改造升級,包括集中管理、集中服務,促進餐飲業的提升發展。
二是完善相關制度標準。食藥監總局正在抓緊研究制定網絡訂餐監督管理辦法,學校集中用餐監督管理辦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同時配合國家衛計委進一步完善制定餐飲業的有關標準。
三是落實餐飲業主體責任。將來大型餐飲服務企業都要設立專門的食品安全管理機構,所有的餐飲門店都要明確食品安全員。餐飲業要對原料加強控制,要加強加工制作過程衛生條件的控制,所有的餐飲具和工器具的清洗、消毒也要符合衛生規範。督促餐飲業加強管理,保證餐食質量安全。
四是加強監督管理。一個是在監督管理當中,嚴格許可和備案。目前,全國有發放食品經營許可證、發放許可證的餐飲服務單位大概是370萬家。另外還有大量的小餐飲,現在一些地方對小餐飲的管理出臺了一些地方條例,食藥監總局要求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對所有的餐飲業包括小餐飲都要實施許可或者備案,實現監管的全覆蓋。
要用2-3年的時間,對所有餐飲業食品安全員進行一次考核,就像普通人學開車考駕照一樣,在發證換證的時候也要對食品安全員進行考核,督促其掌握一些食品安全知識。同時要加強對餐飲業日常的監督管理和監督檢查,要加強網絡餐飲服務的監管,同時還要認真做好並切實加強對學校、幼兒園食堂、農村集體聚餐、旅遊景區的餐飲以及鐵路、民航、交通等一些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的監管。
五是促進規範發展。支持大的餐飲企業加強管理,同時積極推行餐飲業的集中管理,統一服 務。倡導餐飲業明廚亮竈,一些大型連鎖餐飲企業可以推行“種養殖基地+中央廚房+餐飲門店” 的模式,也是保證原料加工制作以及配送的安全,實行全過程記錄和追溯制度。
六是加強社會共治。支持行業協會加強對餐飲業的管理和服務,強化行業自律,同時也歡迎社會各界、新聞媒體和廣大消費者對餐飲業以及對政府監管部門的監督。
馬純良還表示,食藥監總局對春節期間的食品安全工作做出了部署,要求各地將餐飲業的質量安全 作為監管重點,重點監管遊園會、廟會、年夜飯的食品安全,為廣大消費者、人民群眾提供一個滿意的消費環境,安心、放心的消費。
這是霧霾籠罩的北京東三環地區的樓群(1月3日攝)。(新華社記者 李欣/圖)
兩份網傳的通知讓不少公眾以為霾被“被消失”了。
2017年1月17日晚,來自國家氣象中心業務科技處和某省氣象局科技與預報處的兩份通知均提到“氣象局暫停霾預報預警業務”。
2010年6月,《霾的觀測和預報等級》行業標準開始執行,在2013年1月的長時間全國大範圍汙染期間,1月28日中央氣象臺第一次專門針對霾發布了預警。此後,市民也可以在天氣預報和手機短信通知中看到不同等級的霾預警。
多位國家氣象局工作人員向南方周末記者證實了這個網傳消息,但氣象系統內部的霾預報預警業務還在調整,沒有對外正式發布結果。中央氣象臺網站的“環境氣象”一欄還有“霾預報”這項,但點進去顯示為亂碼。
霾並沒“被消失”
霾並非如公眾的理解“被消失了”。
氣象節目主持人宋英傑也轉發了網傳的通知。他回複南方周末記者說:“我估計這是暫時的,以後霧和霾應該還會正常地進行預報和預警。對於霾的預報和預警,應該只會更重視、更關註。”
暫停霾預報的只是部分地區。1月18日,一位標簽為“氣象預報員”的知乎網友說自己並未接到通知,並貼出一個截屏:“中國氣象局僅通知了部分省份……未通知的省份繼續開展”。上海市氣象局的消息也稱,暫停霾預報預警業務只針對北方九省市,上海暫不涉及。
氣象和環保兩個部門都有霾、空氣重汙染的預警,在多個地區,預警由氣象環保兩家會商後再發布。在氣象局暫停霾預報的地區,環保部門還將繼續發布空氣質量預報,公眾也依然可以從手機軟件上查看身邊的實時空氣質量。
19日,據新華社報道,環保部和中國氣象局兩個單位正在研究信息聯合會商和發布的相關事宜。同時,兩個單位回應稱:每次重汙染天氣過程發生前,環保、氣象部門發布的信息,由於評價指標體系、分級標準和發布流程等方面存在差異,導致信息有時不一致,給公眾認知和地方政府應對工作帶來困擾。
如在北京的秋冬季節,市民常會收到“市氣象臺”發布的“霾預警”或“市空氣重汙染應急指揮部”發布的“空氣重汙染預警”。
不只是發布單位不同,劃分等級也不一樣,空氣重汙染預警有藍黃橙紅四級,霾預警只有黃橙紅三級。但在大多數市民感知中,二者似乎一樣,都是“霧霾汙染預警”。所以當兩種預警出現差異,比如一紅一橙的時候,市民就懵了。
暫停霾預警是部門之間的一次統籌協調。以後如何發布霾預警,氣象部門也正和環保部門商議細則。
氣象局和霾的這一輪關註讓人聯想起2016年底的新聞,當時北京市擬將霾寫入《北京市氣象災害防治條例(草案)》,霾是否為氣象災害也引起了很大爭議。
“霾列入氣象災害的不只是北京,中國氣象局2005年‘天氣預報等級用語業務規定’中即有所表述,廣東省等地早就列入了。”暨南大學教授吳兌說。在2017年的跨年霾中,1月3日11時,山西省氣象局就啟動了重大氣象災害(霾)Ⅲ級應急響應。
“爭議的根源在於不能用‘霾’指代空氣汙染,更不能用‘霧霾’指代空氣汙染。”吳兌強調。吳兌自1980年代開始相關研究,是《霾的觀測和預報等級》這部與霾預報最相關的氣象行業標準的第一完成人。
霧≠霾≠霧霾
PM2.5、霾、空氣汙染、能見度差,這幾個概念在很多公眾心中是一回事:霧霾。
吳兌認為,要減少爭議,首先需要重新理清這些概念。
霧是由水滴和冰晶的消光造成的能見度降低現象,這些水滴是平均尺寸在6-10微米左右的大粒子甚至巨粒子,人眼都可以觀察到。鄉村和濕地容易形成霧,但在城市里,霧很難形成的。一年可能不到1次。即使在濕度如此大的廣州,霧也很少見。
霾是次微米粒子消光導致的低能見度現象。在2010年《霾的觀測和預報等級》標準之前,對於霾的觀測偏描述性,而標準將霾的定義定量化,明確了能見度、顆粒物濃度、消光和濕度等指標。
霧和霾都會造成能見度降低,但濕度,顆粒物大小和消光原理都不一樣。形成霾的顆粒物就小得多,大都是小於1微米的“次微米”,或可稱為PM1,大部分是汙染物,也包含在PM2.5範圍內。
吳兌強調,霧霾同時出現幾率很低。霧和霾不能劃等號,更不能合並為“霧霾”,從而“集美好與猙獰於一體”,這是“新時代的指鹿為馬”,毀掉了霧原有的仙氣和禪意。
國家氣象局的一位工作人員說,在氣象系統內部,霧和霾是要嚴格分開的。比如2016年1月7日中央氣象臺的媒體通氣會上,專家介紹“霧-霾天氣”的ppt中,就有一個小橫杠。
以前的霾是自然現象,後來主要是人為汙染造成,為了區別二者,吳兌曾一度建議將受到人類活動影響的霾叫做“灰霾”,從英文gray haze翻譯而來。
而對於“霧霾”,他認為在行政、法律中均無此說法,英文中也沒有對應的翻譯。英文中的專業術語smog來源於smoke和fog,翻譯成“煙霧”,比如倫敦煙霧、洛杉磯煙霧事件。
對此,國家城市環境汙染控制技術研究中心研究員彭應登接受新京報采訪時也建議,應進一步區分塵霾和灰霾。
2011年秋,PM2.5進入公眾視野時,媒體用詞還是以“灰霾”為主,之後“霧霾”頻繁出現。在中國知網搜索發現,標題含有“霧霾”的報道和論文已有8072篇,遠大於“灰霾”的1086篇。
霾≠PM2.5≠空氣汙染
霧和霾都是氣象術語,空氣汙染則是環保術語。環保部門發布的空氣重汙染預警以及公眾手機軟件上的數據,都是基於AQI(空氣質量指數),參評的汙染物包括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臭氧,數據來自於全國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的1436個監測位點。
可見,霾和空氣汙染指數AQI都有PM2.5這個指標,但二者並不能劃等號。
吳兌和多位環保部門人士都提醒南方周末記者,霾關註的是低能見度而空氣汙染指數AQI關註的是人體健康。
霾中的有害物質主要是超細顆粒物PM1,但在空氣汙染指數AQI中,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PM2.5、PM10等共6種汙染物,其中二氧化硫與臭氧分別是倫敦煙霧事件和洛杉磯光化學煙霧的罪魁禍首。
將霾等同於空氣汙染就會忽視藍天下的汙染,在全國大部分地區PM2.5濃度下降時,臭氧濃度卻在上升。
這是霧霾籠罩的北京東三環地區的樓群(1月3日攝)。(新華社記者 李欣/圖)
兩份網傳的通知讓不少公眾以為霾被“被消失”了。
2017年1月17日晚,來自國家氣象中心業務科技處和某省氣象局科技與預報處的兩份通知均提到“氣象局暫停霾預報預警業務”。
2010年6月,《霾的觀測和預報等級》行業標準開始執行,在2013年1月的長時間全國大範圍汙染期間,1月28日中央氣象臺第一次專門針對霾發布了預警。此後,市民也可以在天氣預報和手機短信通知中看到不同等級的霾預警。
多位國家氣象局工作人員向南方周末記者證實了這個網傳消息,但氣象系統內部的霾預報預警業務還在調整,沒有對外正式發布結果。中央氣象臺網站的“環境氣象”一欄還有“霾預報”這項,但點進去顯示為亂碼。
霾並沒“被消失”
霾並非如公眾的理解“被消失了”。
氣象節目主持人宋英傑也轉發了網傳的通知。他回複南方周末記者說:“我估計這是暫時的,以後霧和霾應該還會正常地進行預報和預警。對於霾的預報和預警,應該只會更重視、更關註。”
暫停霾預報的只是部分地區。1月18日,一位標簽為“氣象預報員”的知乎網友說自己並未接到通知,並貼出一個截屏:“中國氣象局僅通知了部分省份……未通知的省份繼續開展”。上海市氣象局的消息也稱,暫停霾預報預警業務只針對北方九省市,上海暫不涉及。
氣象和環保兩個部門都有霾、空氣重汙染的預警,在多個地區,預警由氣象環保兩家會商後再發布。在氣象局暫停霾預報的地區,環保部門還將繼續發布空氣質量預報,公眾也依然可以從手機軟件上查看身邊的實時空氣質量。
19日,據新華社報道,環保部和中國氣象局兩個單位正在研究信息聯合會商和發布的相關事宜。同時,兩個單位回應稱:每次重汙染天氣過程發生前,環保、氣象部門發布的信息,由於評價指標體系、分級標準和發布流程等方面存在差異,導致信息有時不一致,給公眾認知和地方政府應對工作帶來困擾。
如在北京的秋冬季節,市民常會收到“市氣象臺”發布的“霾預警”或“市空氣重汙染應急指揮部”發布的“空氣重汙染預警”。
不只是發布單位不同,劃分等級也不一樣,空氣重汙染預警有藍黃橙紅四級,霾預警只有黃橙紅三級。但在大多數市民感知中,二者似乎一樣,都是“霧霾汙染預警”。所以當兩種預警出現差異,比如一紅一橙的時候,市民就懵了。
暫停霾預警是部門之間的一次統籌協調。以後如何發布霾預警,氣象部門也正和環保部門商議細則。
氣象局和霾的這一輪關註讓人聯想起2016年底的新聞,當時北京市擬將霾寫入《北京市氣象災害防治條例(草案)》,霾是否為氣象災害也引起了很大爭議。
“霾列入氣象災害的不只是北京,中國氣象局2005年‘天氣預報等級用語業務規定’中即有所表述,廣東省等地早就列入了。”暨南大學教授吳兌說。在2017年的跨年霾中,1月3日11時,山西省氣象局就啟動了重大氣象災害(霾)Ⅲ級應急響應。
“爭議的根源在於不能用‘霾’指代空氣汙染,更不能用‘霧霾’指代空氣汙染。”吳兌強調。吳兌自1980年代開始相關研究,是《霾的觀測和預報等級》這部與霾預報最相關的氣象行業標準的第一完成人。
霧≠霾≠霧霾
PM2.5、霾、空氣汙染、能見度差,這幾個概念在很多公眾心中是一回事:霧霾。
吳兌認為,要減少爭議,首先需要重新理清這些概念。
霧是由水滴和冰晶的消光造成的能見度降低現象,這些水滴是平均尺寸在6-10微米左右的大粒子甚至巨粒子,人眼都可以觀察到。鄉村和濕地容易形成霧,但在城市里,霧很難形成的。一年可能不到1次。即使在濕度如此大的廣州,霧也很少見。
霾是次微米粒子消光導致的低能見度現象。在2010年《霾的觀測和預報等級》標準之前,對於霾的觀測偏描述性,而標準將霾的定義定量化,明確了能見度、顆粒物濃度、消光和濕度等指標。
霧和霾都會造成能見度降低,但濕度,顆粒物大小和消光原理都不一樣。形成霾的顆粒物就小得多,大都是小於1微米的“次微米”,或可稱為PM1,大部分是汙染物,也包含在PM2.5範圍內。
吳兌強調,霧霾同時出現幾率很低。霧和霾不能劃等號,更不能合並為“霧霾”,從而“集美好與猙獰於一體”,這是“新時代的指鹿為馬”,毀掉了霧原有的仙氣和禪意。
國家氣象局的一位工作人員說,在氣象系統內部,霧和霾是要嚴格分開的。比如2016年1月7日中央氣象臺的媒體通氣會上,專家介紹“霧-霾天氣”的ppt中,就有一個小橫杠。
以前的霾是自然現象,後來主要是人為汙染造成,為了區別二者,吳兌曾一度建議將受到人類活動影響的霾叫做“灰霾”,從英文gray haze翻譯而來。
而對於“霧霾”,他認為在行政、法律中均無此說法,英文中也沒有對應的翻譯。英文中的專業術語smog來源於smoke和fog,翻譯成“煙霧”,比如倫敦煙霧、洛杉磯煙霧事件。
對此,國家城市環境汙染控制技術研究中心研究員彭應登接受新京報采訪時也建議,應進一步區分塵霾和灰霾。
2011年秋,PM2.5進入公眾視野時,媒體用詞還是以“灰霾”為主,之後“霧霾”頻繁出現。在中國知網搜索發現,標題含有“霧霾”的報道和論文已有8072篇,遠大於“灰霾”的1086篇。
霾≠PM2.5≠空氣汙染
霧和霾都是氣象術語,空氣汙染則是環保術語。環保部門發布的空氣重汙染預警以及公眾手機軟件上的數據,都是基於AQI(空氣質量指數),參評的汙染物包括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臭氧,數據來自於全國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的1436個監測位點。
可見,霾和空氣汙染指數AQI都有PM2.5這個指標,但二者並不能劃等號。
吳兌和多位環保部門人士都提醒南方周末記者,霾關註的是低能見度而空氣汙染指數AQI關註的是人體健康。
霾中的有害物質主要是超細顆粒物PM1,但在空氣汙染指數AQI中,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PM2.5、PM10等共6種汙染物,其中二氧化硫與臭氧分別是倫敦煙霧事件和洛杉磯光化學煙霧的罪魁禍首。
將霾等同於空氣汙染就會忽視藍天下的汙染,在全國大部分地區PM2.5濃度下降時,臭氧濃度卻在上升。
2月22日下午15:00,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召開“2016年保險業監管和改革發展情況及今年監管工作安排”的發布會,保監會主席項俊波、副主席黃洪、副主席陳文輝、副主席梁濤參加了會議。
21日網絡傳一份由一行三會共同起草的《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被認為未來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有望統一監管。對此,在發布會上,保監會對此作出回應。
保監會副主席陳文輝表示,事實上央行牽頭,一行三會一直在緊鑼密鼓的制定監管框架的統一設計。因為整個資管業務,是有個共同的規律,所以統一的監管規則,非常有必要。資管業務占保險業務的很小一塊,但是也存在著問題,我們也不主張多層嵌套,包括杠桿率過高,下一步會有一個統一的規範。
證監會主席劉士余在國新辦舉行新聞發布會結束後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一行三會,中國央行正在牽頭制定中國金融資管行業的統一的規範,證監會在其中扮演的角色,積極配合,共同努力。
在24日舉行的軍委裝備發展部黨委擴大會上傳出消息,為推動武器裝備建設軍民融合在更廣範圍、更高層次、更深程度上發展,軍委裝備發展部針對當前裝備領域軍民融合工作面臨的突出矛盾,結合工作實際,部署制定了12條舉措45項任務,持續推進裝備領域軍民融合深度發展。
軍民融合發展已經上升為國家戰略,隨著軍民融合的加速推進,將為航天軍工企業帶來廣闊的市場空間。引民參軍,意在通過借助非公有制企業的靈活機制、雄厚資金和高技術儲備,增強國防科技工業的自主創新能力,提高國防科技和武器裝備建設的質量效益。
數據顯示,過去幾年我國的國防開支逐年增加,但與其他國家相比,所占GDP的比重仍較低。
在日前召開的中國航天科工集團2017年軍民融合產業工作會上提出,2017年集團公司軍民融合產業營業收入要達到1470億元。航天科工定下的2017年的目標是對集團2017年年度目標的工作細化,為了順應國家軍民融合的國家戰略,後續或有更多軍民融合相關具體項目的落地,這無疑為航天軍工產業帶來利好。
同時,軍民融合十三五規劃也有望近期發布,政策的催化將推動軍民融合產業實現新的突破。A股市場相關上市公司中高德紅外(002414.SZ)、三力士(002224.SZ)、海特高新(002023.SZ)以及威海廣泰(002111.SZ)等值得關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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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代表、東方航空(600115.SH)總經理馬須倫,今年提交的議案是建議我國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空域管理法》。由於缺少關於空域管理的統一立法,現行空域管理機制又限制了民航發展水平,目前我國的航空運輸增長量已經觸及保障能力的“天花板”。
根據官方統計最新數據,盡管飛行情報區面積與美國、歐盟大致相當,2015年期間中國的年運行民航航班量僅約歐盟的一半、美國的三分之一,航班正常率也遠低於歐美地區。如何平穩釋放市場需求、合理高效地分配以實現空域資源利用率最大化已成為空域管理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的焦點。
馬須倫指出,現行的軍方主導、條款分割、固態使用、靜態管理的空域管理模式嚴重制約了我國民航業的發展。長久以來,我國關於空域管理的基本法一直處於缺位狀態。此外,我國空域管理體制框架下還存在軍民航法規依據較少、軍民航法規標準條款差異大等問題,不利於現代航空業的發展。
當前立法還使得飛行管制部門在面對通用航空器、無人機等新生事物時缺乏制度依據,空域管理工作面臨著巨大的挑戰。比如,大量的通用航空器將進入中國市場,相關管理部門應當對其飛行活動予以嚴格規範,但是相關的法律法規不系統,呈現明顯的碎片化特征。
又如,在對無人機的飛行管制方面,由於近年來相關技術不斷成熟,成本持續降低,全國多地頻繁發生無資質、未申請空域的遙控無人機“黑飛”事件,甚至有多起無人機飛入機場空域的航空安全事件。由於缺乏法律依據和統一的管控系統,相關管理部門難以系統地解決無人機監管難的問題,因此應盡快完善相關的法律標準。
馬須倫建議,我國制定統一的空域管理法,首先要平衡好三對關系:空域資源分配機制要與市場需求相匹配;空域的國防資源屬性與公共資源屬性應當兼顧;空域資源管理要協調好軍用需求和民用需求。目前,中國已經具備良好的管理基礎和技術基礎,軍民融合國家戰略的落地提供了重要的改革契機,有條件制定專門的空域管理法。
此外,縱觀歐盟、美國和澳大利亞等先進的民航發達國家或地區對空域資源管理問題的探索歷程,我國可以在立法技術、機構設計、管理原則等多個方面進行借鑒和吸收:第一,對空域進行統一立法,有利於國家從宏觀層面對空域進行全面監管。例如澳大利亞,出臺了專門的《空域法案》,詳細地規定了空域管理機構、規則,以及其他相關事項;第二,明確統一的空域管理機構,一個特定空域由一個管理機構負責,有利於實現高效監管。例如美國,法律規定由聯邦航空管理局負責統一制定和執行空域管理政策;第三,平衡國防安全保障和民航發展之間的關系,促進空域資源的高效利用。例如歐盟,制定專門規定推行空域的靈活使用政策;第四,建立政策協調機制,妥善解決政策執行中產生的分歧,促使政策落地。例如歐盟設立單一天空委員會,有權就歐盟成員國之間跨境功能性空域分區發生的爭議出具意見,該意見對相關歐盟成員國具有法律約束力。
具體來看,馬須倫建議設立專門的空域管理委員會,負責制定具體的空域管理政策,建立民用空域與軍用空域管理協調溝通機制,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務,確保空域資源得到安全、有序和充分利用,以滿足不同空域用戶的需求,對我國空域實行統一監督管理。
同時對標國際,科學劃設基本空域類型。使得空域管理區域應盡可能一致,航線設計和規劃更趨於合理,以便靈活調配航線網絡中各用戶及使用者的飛行活動。註重融合,增強軍民協調效應,追求空域靈活使用。擴容增效,完善空中交通管理,緩解民航空域緊張。劃設空域應當兼顧民用航空和國防安全的需要以及公眾的利益,而空域流量管理應當保證可用空域資源實現橫向和縱向上的最佳配置。
此外還應加強空中交通服務與基礎設施建設,突出為民服務理念。落後的技術手段現難以較好地承擔現代化航空發展需求,空域改革的落地離不開相配套的通信、導航、監視及空中交通管制等服務與配套設施的協調、發展與更新。同時,空管的深化改革應當強調服務精神,積極適應市場需求,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充分尊重市場規律,確保空域規劃、分配和使用的有效性,保障空域用戶利益。
眾所周知,空域問題與航班準點率問題也息息相關,上周五民航局局長馮正霖也表示,去年在整治航班正常上做了一些工作,航班正常率達到76.4%,比2015年提高8.4個百分點,其中在各種影響因素中,天氣因素成為主要因素,但他“依然不滿意”,認為航班正常還有空間可挖。
3月5日上午9時,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開幕,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作政府工作報告(以下簡稱“報告”)。
李克強表示,以創新引領實體經濟轉型升級。實體經濟從來都是我國發展的根基,當務之急是加快轉型升級。要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實體經濟優化結構,不斷提高質量、效益和競爭力。
以創新引領實體經濟轉型升級
去年底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著力振興實體經濟,要堅持以提高質量和核心競爭力為中心,堅持創新驅動發展,擴大高質量產品和服務供給。
全國人大代表、浙江省科技廳廳長周國輝認為,振興實體經濟的根本之策,是通過科技創新,提高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萬博新經濟研究院院長助理劉哲則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深入落實創新驅動戰略,需要從源泉入手、以創新為導向,推進教育、科研體制改革。同時,營造良好環境,提高科技與創新成果供給量和轉化率。
“實體經濟的核心競爭力不再是僅僅依靠勞動、資源和資本的投入,而是依靠創新附加更多的軟價值,進而提升經濟的軟實力”, 劉哲說。
分享經濟再次寫入政府工作報告
今年,報告再次提出“支持和引導分享經濟發展,提高社會資源利用效率,便利人民群眾生活。”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總經濟師徐洪才認為,盡管在表述上略有不同,但國家對分享經濟的重視已經顯而易見,“過去一年分享經濟發展很快,所以要‘引導’,依法治國,規則先行,對任何新生事物都需要這樣”。
2015年,《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提出,實施“互聯網+”行動計劃,發展物聯網技術和應用,發展分享經濟,促進互聯網和經濟社會融合發展。這是在黨的正式文件中,首次提出“分享經濟”的概念。
2016年,“分享經濟”第一次被寫入《政府工作報告》,報告明確提出“以體制機制創新促進分享經濟發展,建設共享平臺”;以及“支持分享經濟發展,提高資源利用效率,讓更多人參與進來、富裕起來”。
2017年2月28日,發改委在其官網發布《分享經濟發展指南(征求意見稿)》,首次從國家政策層面對分享經濟予以明確。
提出制定新興產業監管規則
在加快培育壯大新興產業的具體工作部署中,報告首次提出“本著鼓勵創新、包容審慎原則,制定新興產業監管規則。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健全新興產業統計。”
對此,劉哲表示,新業態的產生往往是一個“破壞性創造的過程”,對應的新興產業監管也應與時俱進。“好的監管不是關門禁入,而是開門有序進入。通過合理的制度安排,讓市場充分發揮資源配置的決定作用,凡是有利於促進創新或產業升級的新業態,凡是便利於人們生活的新業態都應該有發展的機會和空間。”
徐洪才則從方法論的角度對第一財記者分析道,作為2017年經濟工作的總基調,“穩中求進”與報告里提到的“審慎原則”是相統一的,對新興產業統計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則,就是要改變原有的一些統計觀念,加入新的統計元素,這對新興產業來說尤為重要。
“對於政府來說,只有對整個新興產業做到客觀完整的心中有數,才能提出指導性的政策。”徐洪才說。
此外,報告還首次提出“促進數字經濟加快成長”。
國務院印發的“十三五”國家信息化規劃指出,數字經濟合作成為我國多邊、雙邊合作新亮點。
全國人大代表、騰訊公司董事會主席兼首席執行官馬化騰認為,互聯網+是手段,數字經濟是結果,網絡強國是目的,他們一脈相承。
徐洪才表示,數字經濟早已是國際上流行的提法,這次寫入報告也是“與時俱進”的表現。
“雙創”要不斷引向深入
報告指出,新動能正在撐起發展新天地。2016年,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廣泛開展,全年新登記企業增長24.5%,平均每天新增1.5萬戶,加上個體工商戶等,各類市場主體每天新增4.5萬戶。
李克強說,我國發展到現在這個階段,不靠改革創新沒有出路。我們擁有世界上數量最多、素質較高的勞動力,有最大規模的科技和專業技能人才隊伍,蘊藏著巨大的創新潛能。要堅持以改革開放為動力、以人力人才資源為支撐,加快創新發展,培育壯大新動能、改造提升傳統動能,推動經濟保持中高速增長、產業邁向中高端水平。
報告提出,2017年要持續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雙創”是以創業創新帶動就業的有效方式,是推動新舊動能轉換和經濟結構升級的重要力量,是促進機會公平和社會縱向流動的現實渠道,要不斷引向深入。
徐洪才表示,在帶動就業、推動新舊動能轉換和經濟結構升級方面,“雙創”的作用已經毋庸置疑,而“促進機會公平和社會縱向流動”則表明我們對雙創的認識也在不斷深化。
“利益結構僵化不利於社會發展。當前,我國已經開始出現社會分層、收入和財富的兩極分化的現象,縱向流動困難加劇,而雙創對改變這種局面有積極意義。”徐洪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