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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象局暫停霾預報 霾預報標準制定者重申“霧霾”叫法誤區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22548

這是霧霾籠罩的北京東三環地區的樓群(1月3日攝)。(新華社記者 李欣/圖)

兩份網傳的通知讓不少公眾以為霾被“被消失”了。

2017年1月17日晚,來自國家氣象中心業務科技處和某省氣象局科技與預報處的兩份通知均提到“氣象局暫停霾預報預警業務”。

2010年6月,《霾的觀測和預報等級》行業標準開始執行,在2013年1月的長時間全國大範圍汙染期間,1月28日中央氣象臺第一次專門針對霾發布了預警。此後,市民也可以在天氣預報和手機短信通知中看到不同等級的霾預警。

多位國家氣象局工作人員向南方周末記者證實了這個網傳消息,但氣象系統內部的霾預報預警業務還在調整,沒有對外正式發布結果。中央氣象臺網站的“環境氣象”一欄還有“霾預報”這項,但點進去顯示為亂碼。

霾並沒“被消失”

霾並非如公眾的理解“被消失了”。

氣象節目主持人宋英傑也轉發了網傳的通知。他回複南方周末記者說:“我估計這是暫時的,以後霧和霾應該還會正常地進行預報和預警。對於霾的預報和預警,應該只會更重視、更關註。”

暫停霾預報的只是部分地區。1月18日,一位標簽為“氣象預報員”的知乎網友說自己並未接到通知,並貼出一個截屏:“中國氣象局僅通知了部分省份……未通知的省份繼續開展”。上海市氣象局的消息也稱,暫停霾預報預警業務只針對北方九省市,上海暫不涉及。

氣象和環保兩個部門都有霾、空氣重汙染的預警,在多個地區,預警由氣象環保兩家會商後再發布。在氣象局暫停霾預報的地區,環保部門還將繼續發布空氣質量預報,公眾也依然可以從手機軟件上查看身邊的實時空氣質量。

19日,據新華社報道,環保部和中國氣象局兩個單位正在研究信息聯合會商和發布的相關事宜。同時,兩個單位回應稱:每次重汙染天氣過程發生前,環保、氣象部門發布的信息,由於評價指標體系、分級標準和發布流程等方面存在差異,導致信息有時不一致,給公眾認知和地方政府應對工作帶來困擾。

如在北京的秋冬季節,市民常會收到“市氣象臺”發布的“霾預警”或“市空氣重汙染應急指揮部”發布的“空氣重汙染預警”。

不只是發布單位不同,劃分等級也不一樣,空氣重汙染預警有藍黃橙紅四級,霾預警只有黃橙紅三級。但在大多數市民感知中,二者似乎一樣,都是“霧霾汙染預警”。所以當兩種預警出現差異,比如一紅一橙的時候,市民就懵了。

暫停霾預警是部門之間的一次統籌協調。以後如何發布霾預警,氣象部門也正和環保部門商議細則。

氣象局和霾的這一輪關註讓人聯想起2016年底的新聞,當時北京市擬將霾寫入《北京市氣象災害防治條例(草案)》,霾是否為氣象災害也引起了很大爭議。

“霾列入氣象災害的不只是北京,中國氣象局2005年‘天氣預報等級用語業務規定’中即有所表述,廣東省等地早就列入了。”暨南大學教授吳兌說。在2017年的跨年霾中,1月3日11時,山西省氣象局就啟動了重大氣象災害(霾)Ⅲ級應急響應。

“爭議的根源在於不能用‘霾’指代空氣汙染,更不能用‘霧霾’指代空氣汙染。”吳兌強調。吳兌自1980年代開始相關研究,是《霾的觀測和預報等級》這部與霾預報最相關的氣象行業標準的第一完成人。

霧≠霾≠霧霾

PM2.5、霾、空氣汙染、能見度差,這幾個概念在很多公眾心中是一回事:霧霾。

吳兌認為,要減少爭議,首先需要重新理清這些概念。

霧是由水滴和冰晶的消光造成的能見度降低現象,這些水滴是平均尺寸在6-10微米左右的大粒子甚至巨粒子,人眼都可以觀察到。鄉村和濕地容易形成霧,但在城市里,霧很難形成的。一年可能不到1次。即使在濕度如此大的廣州,霧也很少見。

霾是次微米粒子消光導致的低能見度現象。在2010年《霾的觀測和預報等級》標準之前,對於霾的觀測偏描述性,而標準將霾的定義定量化,明確了能見度、顆粒物濃度、消光和濕度等指標。

霧和霾都會造成能見度降低,但濕度,顆粒物大小和消光原理都不一樣。形成霾的顆粒物就小得多,大都是小於1微米的“次微米”,或可稱為PM1,大部分是汙染物,也包含在PM2.5範圍內。

吳兌強調,霧霾同時出現幾率很低。霧和霾不能劃等號,更不能合並為“霧霾”,從而“集美好與猙獰於一體”,這是“新時代的指鹿為馬”,毀掉了霧原有的仙氣和禪意。

國家氣象局的一位工作人員說,在氣象系統內部,霧和霾是要嚴格分開的。比如2016年1月7日中央氣象臺的媒體通氣會上,專家介紹“霧-霾天氣”的ppt中,就有一個小橫杠。

以前的霾是自然現象,後來主要是人為汙染造成,為了區別二者,吳兌曾一度建議將受到人類活動影響的霾叫做“灰霾”,從英文gray haze翻譯而來。

而對於“霧霾”,他認為在行政、法律中均無此說法,英文中也沒有對應的翻譯。英文中的專業術語smog來源於smoke和fog,翻譯成“煙霧”,比如倫敦煙霧、洛杉磯煙霧事件。

對此,國家城市環境汙染控制技術研究中心研究員彭應登接受新京報采訪時也建議,應進一步區分塵霾和灰霾。

2011年秋,PM2.5進入公眾視野時,媒體用詞還是以“灰霾”為主,之後“霧霾”頻繁出現。在中國知網搜索發現,標題含有“霧霾”的報道和論文已有8072篇,遠大於“灰霾”的1086篇。

霾≠PM2.5≠空氣汙染

霧和霾都是氣象術語,空氣汙染則是環保術語。環保部門發布的空氣重汙染預警以及公眾手機軟件上的數據,都是基於AQI(空氣質量指數),參評的汙染物包括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臭氧,數據來自於全國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的1436個監測位點。

可見,霾和空氣汙染指數AQI都有PM2.5這個指標,但二者並不能劃等號。

吳兌和多位環保部門人士都提醒南方周末記者,霾關註的是低能見度而空氣汙染指數AQI關註的是人體健康。

霾中的有害物質主要是超細顆粒物PM1,但在空氣汙染指數AQI中,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PM2.5、PM10等共6種汙染物,其中二氧化硫與臭氧分別是倫敦煙霧事件和洛杉磯光化學煙霧的罪魁禍首。

將霾等同於空氣汙染就會忽視藍天下的汙染,在全國大部分地區PM2.5濃度下降時,臭氧濃度卻在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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