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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公司股權分配不得不知的16條建議

來源: http://www.iheima.com/top/2016/0510/155714.shtml

創業公司股權分配不得不知的16條建議
何德文 何德文

創業公司股權分配不得不知的16條建議

股權該怎麽分?七八點給你16條建議。

黑馬說

創始人的時間,應該花在重要的事情上。股權分配,是其中之一。如何搭班子?如何做合夥人股權分配?如何做好退出機制?七八點給你16條建議,3個模型,1張股權健康體檢表。幫你梳理這些重要問題底層的思路。

文/何德文(七八點創始人)

一、找什麽樣的合夥人?

對於什麽樣的人,適合做合夥人,七八點建議考慮4個因素:一是互相信任,二是能力互補,三是全職出力,四是必須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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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互相信任

你在學習如何設計股權時,你的合夥人可能在學習,如何不被你設計?你真心喜歡這樣麽?

千萬別和最好的朋友合夥開公司?扯淡吧。難道不好的朋友,就能合夥開公司?創業團隊要在具體事情上磨合過,一起同過窗,一起扛過槍、一起……欣賞你優點,接受你缺點,有基本信任。要麽一開始是好朋友,要麽磨合後成為好朋友。

2、能力互補

劉備、曹操、孫權哥三合夥創業,老大+老大的股權結構,咋分?壓力山大。劉備和關羽、張飛、亮亮合夥創業,這種老大+老二的股權結構,就好分啦。老大+老二的結構,德哥總結華為任老板的用人之道是“狼狽為堅”。

老大,即狼的標準,必須敢於進攻,清晰地理解公司的戰略方向,對工作有周密的策劃,有決心、有意誌、有毅力,富於自我犧牲精神,能帶領團隊,不斷地實現新的突破。

老二,即狽的行為,精於管理,通過精細化的管理,撕開口子後,要能精耕細作,守得住,具備正確的執行力,來實施組織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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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互補,除了身份定位,還需要考慮是團隊內部的分工,如騰訊五虎分工清晰明確,馬化騰負責產品與產品,張誌東負責技術,曾李青負責銷售。

3、全職出力+出錢

找合夥人,第三個和第四個特質,是必須全職出力+出錢,之前也有很多創始人提出來,找合夥人,又要全職幹,又要是出錢,這種門檻太高,我相信大家在創業過程中,肯定是希望找真合夥人,不希望找偽合夥人,如果一個人,說看好你的項目,想當你的合夥人,但是他既不願意全職幹,也不願意出錢,這個時候就該給他打個問號,這種既不願意花錢,也不願意花時間,你相不相信這是真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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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權該怎麽分?

如果算小賬,算到白頭偕老也沒法算明白,各自該拿多少股權。根據創業團隊的貢獻大小與分工,有絕對控股型、相對控股型、不控股型三種模型供你參考。創業搭班子,和家庭搭班子,長一樣一樣的:)

1、絕對控股型

絕對控股型,大家可以民主討論,大家有權反對,但大事小事最後都是你拍板。這是不是很像,那些妻管嚴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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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相對控股型

相對控股型,大家可以民主討論,有權反對,但除了少數幾件大事,大部分事情都是你拍板。這是不是很像,那些有商有量,但有人拍板的夫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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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控股型

不控股型,公司大事小事,你都拍不了板。少數幾件大事,你可以 投投反對票。這是不是很像,那些誰說了都算,誰說了都不算的夫妻關系?結果是,家庭少不了冷戰熱戰,雞飛狗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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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公司創始人不控股的情況下,如何控制公司,七八點有4點建議:一是投票權委托制度;二是一致行動人制度;三是持股平臺制度;四是AB股計劃制度。

阿里巴巴與萬科,一樣的股權分散,一樣的經營團隊不控股。但是,馬雲依靠事業合夥人制度(董事提名權+投票權委托),穩坐釣魚臺。王石不斷遭受控制權挑戰。股權制度一開始的任性,決定了未來無限的折騰和麻煩。

三、合夥人退出機制怎麽設置?

阿創、阿強、阿發合夥創業。阿強出了30萬,占股30%,幹了不到半年,掉鏈子退出。阿強不同意退股,理由很充分:(1)花30萬買的股份;(2)公司法沒規定;(3)章程沒約定;(4)協議沒簽過。阿創與阿發覺得不公平、不合理,但傻了眼,沒有任何合法理由可以收回股權。

合夥人中途退出時,股份不收回來,即不公平,也不合理。如何避免這種類似的情況,將來發生在大家公司身上,七八點有以下4條建議,一是對於全職的創業合夥人,發限制性股權;二是股權應分期成熟;三是約定回購機制,四是做好創業團隊的預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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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制性股權

建議創始團隊分限制性股權,限制性股權首先是股權,其次,有權利限制,權利限制在於股份必須與服務期限掛鉤,分期成熟。

2、分期成熟

股權成熟,四種模式,總有一款適合你。

模式一:跟4年服務期限掛鉤,每年兌現25%,也就1/4。

模式二:滿2年成熟50%,第3年,成熟25%,第4年,成熟25%。

模式三:第1年成熟10%,第2年成熟20%,第3年30%,第4年成熟40%,這種模式逐年遞增,幹的時間越長,成熟的股票越多。

模式四:第1年成熟20%,剩余股權在3年內每月兌現1/48。

3、約定回購機制

離職時,股份回購價格怎麽去確定,七八點建議主要參考三個因素,一是參照股東購買價格的一定溢價;二是離職時,參照公司的凈資產,適合重資產類型的公司使用;三是參照最近融資估值的折扣價,適用於輕資產類互聯網公司使用

4、預期管理

與合夥人討論退出機制,就好比與認識不久的女朋友談分房分車。房車沒賺到,女朋友可能先拜拜啦。中國合夥人股權分配,既要尊重經濟規律與遊戲規則,也要考慮咱們中國的人情社會與特殊物種,大家先達成軟的理念共識,再落地硬的文件簽署。你再也不用擔心博弈撕逼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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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得去和團隊溝通,大家作為創業合夥人分股權,分了公司大量股權,主要是基於長期參與,長期看好這個項目,而不是短期投機行為。

二是對於創業團隊來講,大家拿的股票主要價格,是長期全職出力,大家早期出錢主要是啟動資金,不是股票的真實價格。

三是,如果股份沒有退出機制,中間有人拿了大量股份,離職不回購情況下,對其他股東,即不公平也不合理。

四是,對於股份的分期成熟,包括回購機制,創始人要帶頭遵守,因為我們發現,很多團隊,創始人制定遊戲規則,全都讓別人去遵守,自己不遵守,這種情況下,會加大團隊的博弈。

我們見過形形色色的股權故事,也處理過形形色色的各種股權事故。在這些股權故事和股權事故基礎上,我們提煉一些經常容易出現的問題,每個問題背後都是一堆失敗的教訓。給你公司股權做個健康體檢吧。676261901720055084_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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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萬人搶5000個入學名額,如何公平分配? 學區房暴漲之謎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17873

2014年11月27日,江蘇南通一處房地產樓盤醒目的促銷廣告:“名校就在家門口”。(CFP/圖)

2014年北京教改之後,按照就近和免試原則,在優質學校招生範圍內有一套房子,成為最有效和最保險的上名校途徑。一方面,以房擇校堵住了“條子生”、“共建生”、特長生、贊助費、推優、點招等擇校渠道;另一方面,它也造就了天價學區房市場。

2016年4月底,北京市各區陸續公布了今年的小學和初中入學政策。南方周末記者梳理發現,在入學條件上,房子的權重越來越大。

比如,海澱區今年正式施行“六年一學位”政策,一個房子地址,六年內只能被用來做一次入學登記。而西城區則規定,今年光有西城戶口不能保障孩子上學,還得在西城實際居住(買房或租房)。

今年北京市各區上學政策的另一大變化是,非京籍學生入學越來越嚴。比如,石景山區規定,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證》(俗稱“北京綠卡”)的非京籍,今年將不再享受京籍入學待遇。再比如,豐臺區規定,以後對於非京籍學生父母的工作和租房情況,每年都要動態審核。

自從2014年北京啟動“教改”以來,每年4月公布的各區入學政策,成為所有京籍和非京籍家長們最為關心的事情。

北京各區的入學政策,每年都會略有調整,但唯一不變的是“就近原則”。對家長們來說,如果想讓自己的孩子消費到優質教育資源,那麽在相應優質學區有一套房子,成為最保險也幾乎是唯一的選擇。

《中國教育報》曾公布的一組數據顯示,2015年北京大概有16萬名兒童進行了小學入學信息采集。其中,京籍學生大概10萬名,非京籍大概6萬名。但東城、西城和海澱三個區口碑最好的25所小學,只能接收大概5000名學生。

一邊是16萬人的潛在需求,一邊是5000個優質學位名額,這是北京優質學區房市場價格一路高歌猛進的主要原因。

而且,隨著二孩的放開,上學需求將進一步放大。北京師範大學的幾位學者在一篇論文中預測,2015年-2025北京市小學生入學人數將在現有17萬人的基礎上逐年增加,最終穩定在25萬—30萬人。

就近原則,也是國際上通行的義務制教育入學慣例。只不過,由於北京這樣的超級城市入學需求和教育資源供給嚴重失衡,各區政府對適齡兒童的容納能力有限。最後只能是在就近原則的前提下,根據是否有房子,以及房子位置來進行學位資源的分配。對政府來講,這是無奈之舉。

北京2014年教改政策的出臺初衷,其實是為了打擊特權生等灰色上學渠道,推動教育均衡化。

教改後價格快速上漲的學區房,本身就數量特別有限。灰色渠道被堵死,市場的力量開始起作用,並最終反映到學區房價格上漲上。

從以錢、權、優擇校到以房擇校

在北京家長圈小有名氣並兼職做入學咨詢的無言(網名)對南方周末記者介紹,新中國成立以來,北京市的義務制教育發生過兩次大的改革。一次是1997年,一次是2014年。

1997年之前,北京市的外來人口還很少,上學的需求主要是京籍兒童。其中,小學主要是根據戶口所在地就近入學。有的家長為了追求好學校,就把戶口遷移到名校集中的海澱區。

在小升初階段,北京在1997年之前施行的是統考。想進好中學,靠的是學生自己的能力。當然學生也可以選擇靠戶口就近上初中。

到1997年,北京最後一次實行小升初統考,開始進入“大派位”時代。

所謂大派位,其實就是用電腦來搖號,讓學生就近上初中。在這之前,國家多次提出取消小升初考試,實行劃片就近入學,以普及九年義務制教育。但直到1997年,上海才首次在全國實行小升初免試就近入學。北京也很快跟進,從1998年開始取消小升初統考。

盡管已經實行了大派位,但很多家長還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能進入優質初中。而一些學校也希望能招到一批優秀小學畢業生。於是很多學生在小學畢業後,不進入大派位體系,而是自主擇校。

無言對南方周末記者總結,這些擇校行為,有的是灰色渠道,比如“條子生”和關系生。有的是正規渠道,比如靠特長、推優、點招和海選等方式進入優質初中。還有的是走市場經濟的路子,靠擇校費和贊助費入學。但數量最多的是“共建生”渠道,即一些單位通過贊助一些好學校,讓單位職工子女獲得入學機會。

後來,擇校行為又進一步拓展到幼升小階段,但共建生現象主要還是小升初階段更普遍。“我印象中,有個中學共建單位多達八十多家。”無言對南方周末記者說。

這種擇校和派位共存的模式,一直持續到2014年。

這年1月,教育部發布了當年的一號文件——《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做好小學升入初中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全國各地在義務教育階段實行就近入學。

3個月後,北京市根據教育部的要求,發布了《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2014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取消了共建生制度,並提出要控制特長生招生。

無言認為,2014年的教改,某種程度上是回到了1997年的大派位時代。

對家長們來說,2014年教改之後,孩子上小學,只能按照就近和免試原則提交入學申請。於是家長住在哪,決定了孩子能上什麽樣的小學。

而上中學則采取單校劃片和多校劃片兩種方式。單校劃片學校采用對口直升方式招生,即一所初中對口接收片區內所有小學畢業生入學。多校劃片是根據學生所填誌願,對報名人數少於招生人數的初中,實行學生直接入學。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人數的初中,以隨機派位的方式確定誰能入學。

但無論是單校還是多校劃片,同樣跟家長房子的位置直接相關。可見,2014年北京教改之後,在優質學校招生範圍內,有一套房子,對於家長們來說,是最有效和最保險的上名校途徑。

供需失衡的畸形學區房市場

北京清華同衡規劃設計研究院技術創新中心曾受北京市委辦公廳委托,做過一個關於北京學區房的調研報告。該報告的結論顯示,目前北京的優質教育資源主要分布在東城、西城和海澱幾個區。其中,西城和海澱兩區占據了過半的重點學校。

該中心副總監王鵬對南方周末記者表示,北京優質學區房的價格走勢,獨立於整個北京市房價市場,任憑北京房價漲跌,這些重點學區房的房價“穩健上漲”。

這份2015年9月完成的報告顯示,當時西城的重點學區房以均價60560元/平米的天價占據首位,其次是東城區的58964元/平米。接下來是海澱區(50498元/平米)、朝陽區(40652元/平米)、豐臺(33838元/平米)、石景山(32181元/平米)。

這只是重點學區的均價水平。實際上,核心學區房和普通學區房的價格差異巨大。同樣是來自該報告的數據顯示,人大附小對口小區均價最低49756.26元/平米、最高85257.41元/平米,而實驗一小對口小區均價最低48937元/平米,最高180012元/平米。

並且這些核心學區房絕大多數是居住功能十分脆弱的“老、破、小”,上述報告顯示,西城1990年以前建成的房屋占到了53%。

在2014年教改之前,一提到學區房,主要是指東城、西城和海澱這些“老破小”的房子。

但2014年教改後,學區房的概念迅速擴大了。按照2014年教改,每個小區都對應有一所小學。所以,理論上來說,只要你在北京有一套房子,都可以稱為學區房。只不過,很多小區對應的小學,往往質量一般,甚至屬於老北京人嘴里說的“渣小”。

雖然學區房的概念變大了,但追求優質教育資源的家長們,依然把目光鎖定到那些對應著“牛小”的“老破小”。

由於北京市的優質學校大都分布在城中心,而這些地區基本不再批準新建商品房項目。所以家長們幾乎不可能在核心城區買到新房了,也意味著優質學區房市場的增量空間被堵死,只剩下存量市場空間——二手房市場。

如今,這個供給被嚴重壓制的優質學區房市場存量市場,正在遭遇進一步的壓縮。

比如,今年海澱區規定,幼兒園升入小學開始正式實行房產“六年一學位”政策。這意味著,很多優質學區房,在一夜之間喪失了學區房的功能和價值。這讓本來就供應緊張的優質學區房存量市場,一下子又萎縮掉不少。這些房子要等六年後,才重新具備“優質學區房”的資格。

京籍非京籍都得“拼房子”

目前北京的家長分為京籍和非京籍兩大群體。2014年北京市教委的統計顯示,2014年北京市約有16.06萬人參加小學入學信息采集,其中非京籍人數約占40%左右。2015年略有下降。

對於京籍家庭來說,按照新教改規定,上什麽樣的小學,主要是家長拿著戶口本就近登記免試入學。但戶口之外,房子對上學的影響很大。

比如京籍人士集中的西城區,對於京籍學生,去年的規定是,只要戶籍在西城區即可申請就近入學,但今年規定除了戶籍在西城,還要實際居住在西城。盡管沒有規定必須是買房還是租房,但從去年的實際入學效果來看,有房子有戶口的能得到優先安排。

以北京西城區的黃城根小學官網公布的2015年小學入學政策為例,由於該小學片區適齡兒童過多,所以將適齡兒童按照四種情況分類。其中,在本片區有戶口,且孩子法定監護人有房子的,列第一順序,並按照入戶時長排名。第二順序的是有戶口,但房子是四老(爺爺、奶奶、外公和外婆)的,按照入戶時長排名。第三順序是沒有戶口,但法定監護人有房子的,按照拿到房產證的時間來排。第四才是考慮有戶口但沒房子的情況。從第三條和第四條來看,有戶口的不如有房子的。

由於小學是義務教育,沒能進入黃城根小學的學生,會被安排到西城區其他學校就讀。

對於京籍學生來說,上初中同樣繞不開房子。以西城區2016年的入學政策為例,要在西城上初中的話,要麽孩子是在西城上的小學,如果你沒在西城讀小學,那麽你就得是北京戶口或者西城戶口,同時還要在西城實際居住(有房或租房),你的孩子才能在西城上初中。

也就是說,京籍孩子能上什麽樣的中學,跟上小學一樣,跟房子有很大關系。

“整個2014年的教改,實際上是固化了小學和初中的對應關系。”無言對南方周末記者評論說。

如果是非京籍學生,有沒有房子,更是能否就讀的關鍵所在。對於非京籍來說,要取得在京就讀資格,需要父母辦好五證:在京務工就業證明、在京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全家戶口簿、在京暫住證、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

這些年,隨著大量非京籍入學需求增多,各區承受能力有限,紛紛出臺了相應的入學調控措施。總體上來說,非京籍在京入學難度越來越大。比如,很多區都要求非京籍父母在開具五證時,必須在該區繳納了一定時期的社保,且不能間斷。

辦好了五證,非京籍的孩子又要被分成兩類。

一類是在區直轄小學招生範圍內居住的,按照“多校聯合電腦派位”的方式進入該區有空余學位的小學就讀。參加多校聯合派位的非京籍學生,要先填報誌願,然後分批次錄取。優先錄取的是有房的非京籍,其次才考慮租房的非京籍。

第二類是針對在鄉鎮小學招生範圍內居住的非京籍,按照“分配入學”的方式進入該區小學就讀。分配時同樣優先有房的非京籍。

以北京非京籍比較多的通州區為例,2016年通州區對於非京籍孩子上初中的規定是,如果在通州區上了小學的非京籍,直接去聯系通州區的中學看看有沒有就讀機會。如果沒在通州區念小學的非京籍,需要辦理五證後去聯系相關中學。

“說白了,對非京籍來說,上小學可以拼一拼房子,但上初中,連拼房子的機會都沒有。讓我們自己去聯系,言外之意就是告訴你希望不大。”一位住在通州區的非京籍家長對南方周末記者說,他打算讓自己的兩個孩子去北京周邊的河北燕郊上初中,還是不行的話,就送孩子回老家讀書。

一位要求匿名的北京某區的教育督導對南方周末記者表示,外來人口的增多,加大了非京籍學生的入學需求。他舉例說,比如北京某個區,外來人口已經達到了常住人口的一半。導致去年一年該區上學需求一年增加了八千人。他認為,按照這樣的速度下去,政府再怎麽加快教育投資,也跟不上需求,所以對非京籍學生在京上學的控制會越來越嚴。

教育均衡化路在何方

對於學區房和教改等話題,南方周末記者聯系了北京教育主管部門,但未獲得答複。但從北京這兩年來一系列教改配套措施來看,政府將主要精力放在推動北京的教育資源均衡上。

比如,北京這幾年一直在加大名額分配的比例,要求北京市的優質高中,在招生時必須拿出一定比例的招生名額,向普通初中招收學生。今年這一比例被提高到50%。

另外就是加大小升初的直升比例。比如,西城區計劃6年後小升初時,80%將是直升。同時,鼓勵牛小兼並重組普通小學。

政府在教育均衡上的努力,能在一定程度上弱化房子跟教育資源的關聯度。比如,加大小升初階段的直升比例,讓更多的學生在升初中時,直接進入對口的中學。這樣能客觀上弱化小升初階段對於學區房的爭奪。

此外,政府在存量學區房市場的一些挖潛行為,客觀上也能對學區房起到降溫作用。比如,朝陽區政府對學位緊張地區采取借址辦學,內部挖潛改擴建教室,向相鄰街區富余學位統籌安排的方式來擴充學位。

北京清華同衡規劃設計研究院規劃師陳清凝對南方周末記者說,政府的一些措施還是很有效的,比如他們關註到,東城、西城的學區房溢價正在下降,主要原因就是這幾年政府推動的“集團化辦學”開始發揮作用。

在北大附中原校長(1997-2001)趙鈺琳看來,北京的學校,在硬件設施上已經相差無幾,關鍵是在校長和教師隊伍等軟件上,存在很大的不均衡現象。他對南方周末記者提到了解決教育不均衡問題的“山東模式”——對教師隊伍進行“區管校用”。

山東模式也叫縣管校用,即打破教師鐵飯碗,縣里招聘管理教師,學校跟老師采取合同制。

但“區管校用”這種靠政府的行政力量來人為調配教師資源的模式,在北京不一定能推行下去。因為北京好學校里的教師不願意去普通學校。

“優質學校的教師身份,是一種隱性福利。”北京大學老教授協會基礎教育研究與發展中心副秘書長龐洪蘭對南方周末記者說,前年北大附中要招9個老師,光報名的就有1400人,其中來自北大的博士生就有200多人。

在趙鈺琳看來,北京學區房上漲的關鍵是優質教育需求的供需矛盾,關鍵是要加大對民辦教育的支持。

趙鈺琳去日本考察後發現,日本的經驗有三條。一是公辦學校在硬件和軟件上都標準化。但中國是硬件標準一致了,軟件標準差別很大;二是日本民辦教育很發達,為市場提供了更多優質的教育資源;三是日本對教育的投入很大,高達6%左右。目前對教育投入對GDP占比上,世界平均水平是5%左右,中國是4%左右,美國是7%左右。

實際上中國人對於優質教育資源的需求,已經不那麽在意到底是公辦還是民辦。比如北京大學老教授協會基礎教育研究與發展中心,在深圳合作辦了一個中學,一年招生80人,學費一年15萬元,由於能描繪出學生6-10年後的樣子,這個中學吸引了幾百人瘋搶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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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股權分配難?聽投資人支招

來源: http://www.iheima.com/zixun/2016/0629/157029.shtml

創業股權分配難?聽投資人支招
青山資本 青山資本

創業股權分配難?聽投資人支招

創業歷程千難萬險,但最後不要在股權上跌了跟頭,前功盡棄。

文|青山資本

這兩天,大家已經被萬科創始人王石、汽車之家CEO秦致出局刷了N多次屏,解讀角度神態各異。

應該說,萬科、汽車之家的股權結構是特定時代、特定選擇的產物。王石當時放棄持股,源於中國市場化初期股份制改革的多方考慮和擔心。李想第一次創業者時,只有18歲,按照他自己的說法,創立之初只有一個模糊的想法“把公司做大”,但達到什麽概念並不清楚。

所以,無論是王石還是李想,在當年做出那樣的選擇,當時看來已經是最優解,只是大家“猜中了開頭,卻沒有猜中結局”。且這種結局並不是大家想要的。

唇亡齒寒。自然,為了避免類似的事情上演,創業者理當引以為戒。創業歷程千難萬險,會看到黎明的曙光,甚至嘗到勝利的果實,但最後不要在股權上跌了跟頭,前功盡棄。

樂觀一點來看,除去這些特例,公允地說,現在,創投環境的成熟度提高,成熟的投資機構或者投資人,為了創業公司真正的發展考慮,會堅定地站在創業者背後給予支持。

青山資本作為主投天使和Pre-A的早期投資機構,提及創業項目股權分配中幾個正向的做法,創業者可以參考。

1、創業者出讓比例和估值要合理

從融資輪次上來講,可以有種子、天使、A輪、B輪及以後輪次,為後續輪次稀釋的考慮,天使投資一般不超過20%。常見的是10%-15%。所以,在最初融資時,創業者出讓自己股份比例的時候要謹慎考慮。

從日常約見的創業項目或者媒體報道的信息來看,有些創業項目要做天使輪融資時,之前在種子期已經出讓很多,或者一個項目在天使輪出讓的比例超過30%,A輪又出讓超過20%之類的狀況發生。

創始人在項目早期出讓的股權比例過多,過早地失去了控股權,後續項目的成長和融資都會受到影響,甚至有易主的風險。

2、通過新融資“校正”股權結構

在日常約見或者投資的項目中,也會發現多種股權結構不合理的情況。

比如股權結構特別平均,三個合夥人各自1/3,或者股權分配特別不合理,比如創始人獨占股份,聯合創始人的股份非常少或者基本沒有。

為什麽股權結構會出現平均或者獨占的情況,從實際的創業情況上來看,合夥人一起創業,在項目早期很難量化每個合夥人的貢獻率,加上關系相對良好,很難在早期階段做出一個合理的股權結構。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創業項目的股權結構嚴重失衡,足以為後續發展埋下隱患,即使產品或者方向不錯,投資人一般不投。

另一種情況是,創始人意識到自己的股權有問題,可以在引入投資人之時校正股權的結構和比例。如果創始團隊本身難以判斷,可以借助投資人的幫助來確定相對合理的股權架構。

當然,在這個階段,過去的一些創業項目也有教訓,在重新確定股權的階段,出現“一言不合”就散夥的情況。

3、“新老交替”時再行股權分配

創業項目在成長階段總有一些更替,如果發現合夥人已經跟不上公司的成長節奏,需要引入技高一籌的合夥人,老合夥人很可能需要“出局”。

這時候,創業者會面臨兩個問題,一是新合夥人的股權分配問題,二是請老合夥人“出局”所需要支付的代價。通常,新合夥人加入會參考他加入的階段以及貢獻能力來確定。因為每個階段所承受的壓力和風險不同,天使階段加入和A輪後加入不一樣,後續B輪後加入更不一樣。

對於需要出局的合夥人,創始人、公司或者投資方會按照一定的價格,按照股份的數量和股權成熟的時限來回購合夥人所持有的股份。

需要註意的是,請神容易送神難,回購老合夥人的股份之時,給多給少,也容易產生團隊之間“撕逼”的情況,這時候極其考驗創始人、合夥人的人品和格局。

當然,對於創業者而言,股權分配很重要。更重要的是,把企業做起來,創業團隊和投資人所持有的股份才有價值,否則只是一張紙。

自然,投資人在創業路上能做的也有很多。如果把創業比喻為駕駛一輛車,創業者是司機,投資人無論是作為副駕駛指路,還是坐在後一排在需要的時候給予幫助。好的投資人都是可以除了給予資本支持以外,還可以提供資源、智力和精神支持。對於創業者而言,在項目早期,就需要考慮選擇那些可以堅定地站在自己背後的投資人或者投資機構。這也考驗創業者的選擇能力。

正所謂,“選擇大於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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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分配 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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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5G要領先全球:周四分配頻率資源 2018年商用

全球運營商都在準備部署5G網絡,而美國可能搶占先機。當地時間周四,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將為5G網絡分配頻率資源。

據今日美國報網站報道,通過分配頻率資源,FCC準備讓美國進入5G網絡時代

本周四,FCC將舉行月度會議,屆時各委員將會進行表決,為5G網絡的部署統一分配無線電頻率資源。這將是全世界第一個國家為5G分配頻譜資源。據悉,FCC將會分配28GHz、37GHz和39GHz三個頻段,用於獲牌照運營商的5G網絡建設。

另外,64GHz到71GHz的頻段,將用於5G網絡的非牌照用途。

5G是4G之後的下一代移動通信網絡標準,其上網速度將比4G高出一百多倍,運營商的服務能力也將極大增強,5G網絡將會對家庭現有的寬帶連接形成有益的補充。

美國多家移動運營商將會爭取獲得5G網絡的運營牌照。目前,AT&T、Verizon等公司已經開始進行5G網絡的測試。在全球市場,一些國家的運營商也已經進行前期試驗和測試。

本周二,FCC主席維勒(Tom Wheeler)在出席美國國會眾議院的一個聽證會時表示,針對5G網絡分配頻率資源將會讓美國、本土制造商、企業家和創新人員獲得“主場優勢”。

維勒表示:“我真的相信,我們周四做出的決定,將會是FCC今年以來所做的最重要決定。”

據悉,此次分配的頻譜過去不能支持移動設備通信,但是通信技術進步使得這些頻譜變得更有價值。和低頻頻段相比,這些高頻頻段的空間多出了四倍,能夠更快速傳輸數據。

美國運營商的5G網絡測試仍然在初期階段,大規模測試將會在明年進行,運營商最早提供5G商用將是在2018年。

另據媒體報道,Verizon今年初已經開始測試5G,實驗中的網速能達到光纖通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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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就高偉達上半年分配預案發關註函

深交所14日發布關註函稱,就高偉達上半年分配方案之事表示關註,要求該公司公布高比例送轉預案與公司業績成長性相匹配的具體依據和合理性,以及對公司未來發展可能產生的影響,與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未來6個月內是否存在減持意向及明確的股份減持計劃。
該公司今年半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為:以134,940,000股為基數進行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22股。
該公司2015年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4,122.89萬元,同比下降37.61%,2016年一季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198.03 萬元,同比下降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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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產業迎來44.2億元特殊“紅包” 這些錢如何分配?

為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文化改革發展的戰略部署,加大文化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力度,近日財政部下達2016年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44.2億元,支持項目944個。

財政部5日發布的消息稱,與往年相比,今年專項資金做出重大改革,實行“市場化配置+重大項目”雙驅動,做到“三個首次”。

一是立足理順政府與市場關系,首次大幅引入市場化運作機制。出資15.6億元,完善參股基金等股權出資模式,創新通過重點省級文投集團開展債權投資路徑,放大財政杠桿和乘數效應,提高資源配置效率。

二是圍繞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首次取消一般扶持項目,其他28.6億元全部投入重大項目,聚焦媒體融合、文化創意、影視產業、實體書店等八個方面,著力提高財政推動文化領域供給側改革貢獻度。

三是與宣傳文化部門統籌謀劃、共同實施,首次建立牽頭部門負責制。重大項目征集、評審分別由中宣部、文化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商務部負責,中央財政“退後一步、站高一層”,突出頂層設計和政策規劃,推動項目遴選與資金分配有機銜接。

文化產業十三五將成支柱產業

據悉,“十三五”規劃綱要提出“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基本建成,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的發展目標。橫向對比來看,“十二五”規劃綱要中則提出“繁榮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並提出“推動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的目標要求。

“其中,‘推動’一詞表明了‘十二五’期間是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的過渡期,而在‘十三五’期間,該目標將會實現。”中國社科院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河指出,這表明了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從“進行時”到“完成時”。這也意味著,我國目前的文化產業增加值要不斷增長,在發展中不僅要強調數量上的支柱性,而且還要強調文化產業在質量上的內涵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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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分配剪刀差拉大 農民補償跟不上地價上漲

從1999年至今,全國土地出讓總價款累計已近30萬億元,這里面地方政府拿走了多少,被征地的農民又分到了多少?

這涉及到“土地財政”中一個重要問題,即土地的增值收益是如何分配的?所謂土地增值收益,就是改變土地現有用途或者增加開發強度而新增的純收益。

一般而言,土地出讓總價款在減去了地上附著物補償費、青苗補償費、拆遷補償費、土地開發費和相關業務費等五項費用後,剩余金額就是土地增值收益,它包括支付給農民的土地補償、安置補助費、農民社會保障費用,也包括政府收取的各類稅費和獲得的出讓金純收益。

失地農民補償相對較低

當前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格局是什麽樣的情況?比較被公眾認可的觀點認為,總體上,目前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中政府占有份額較高,被征用土地的農民占有份額較低。

根據農業部農業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員廖洪樂2008年的一項研究,以全國土地出讓為例,1995年全國每公頃土地出讓金純收益為66.1萬元,其中政府獲得47.2萬元,集體和農民獲得18.9萬元,政府與集體和農民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比例為2.5:1。到了2005年,這個比例擴大到9.7:1。

集體和農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比例不斷降低,直接原因在於征地補償標準提高幅度遠跟不上地價上漲幅度。

廖洪樂的研究顯示,1995—2005年間,土地出讓價格上漲了3.6倍,而征地補償標準卻只提高了0.5倍。如果與政府商業用地出讓收入相比,集體和農民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中的比例會更低。根據2007年對東部某市的調查,政府征用農民水田、集體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土地用於商業開發時,政府與集體和農民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比分別為48:1、98:1和196:1。

不過,也有部分經濟發達地區(在全國,比例不高),集體經濟組織用自己的土地搞工商業開發,其土地增值收益部分主要由集體和農民占有,國家在增值收益中分配的比例過低。

最近幾年來,城市建設用地價格迅猛上漲,而征地補償標準卻沒有做出相應調整,新增提高的農民社會保障費用也有限,致使集體和農民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中處於更加不利的地位。

事實上,農民為改變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中的不利地位,做出了艱難的抗爭。最近十年來,農民群體性事件不斷增加,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不合理也是一個主要原因。

為了保護農民利益,近年來,中央政府多次強調轉變現有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格局。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改革征地制度,提高農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中要求,縮小征地範圍,規範征地程序,完善對被征地農民合理、規範、多元保障機制。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合理提高個人收益。

廖洪樂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轉變目前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格局並不容易,既得利益集團不想做出改變,城市利益集團、地方政府甚至是相關主管部門,出於自身利益或部門權力考慮,都不願意做出改變。

政府的理由:增值歸公

造成當前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不合理現狀的根源,除了利益格局和利益群體已經形成,不願改變現狀,此外還有理論層面的分歧。

在我國,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的矛盾集結點主要是農地轉非的增值歸屬。目前主要有三種理論觀點,第一種是“增值歸農”論,第二種是“增值歸公”論,第三種是“公私兼顧”論。

不過,從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至今,增值歸公的理論一直被多數地方政府所采用,並延續至今。

這也有現實背景,自1994年我國開始推行分稅制,地方財政與中央財政分成比例調整,地方財力實際上收到擠壓,支出壓力開始加大,當時無論是中央抑或地方政府的主流看法均是土地出讓收入要為城市發展做貢獻。

《中國土地年鑒1996》207頁顯示,北京1995年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收入37億元,其中征地費僅619萬元。

曾擔任國土資源部副部長的李元2005年在其《中國城市化進程中的征地制度改革》一文中表示,“主張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增值全部歸於被征地農民”聽起來似乎有道理,但不符合國情,也不符合土地利用和管理的規律,實行起來難以操作,當前也不宜采用。

“有一些人甚至寫文章說,政府通過征地剝奪了農民幾萬億。這樣的宣傳是錯誤的。因為它混淆了農用地和建設用地不同的價格。”李元稱。

他認為,農用地由於收益低,因此價格低。建設用地由於收益高,因此地價也高。這種土地的升值,是由於政府代表社會的投入所致。有的地塊,眼前政府雖未投入,但由於被代表公眾利益的規劃確定為建設用地,具有了升值的機會。這種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增值歸於國家,用於社會,是世界各國普遍采取的原則。

李元認為,建設部一份研究報告表明,每年僅為農村人口進入城市,政府就要投入4000億元用於基礎設施建設。在現實生活中,一些地方政府在獲取和使用土地增值收益方面確有許多的不規範,但不能因此得出結論,要把土地增值收益全部歸於被征地農民,那只能帶來更大的不公平和混亂。當然,政府在土地增值的使用上,要照顧農村發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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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配額分配方案預計年底前獲批 專家建議加強預算監管

國家發改委氣候司副司長蔣兆理日前透露,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配額分配方案已上報國務院,預計年底前獲批。下一階段,將測評有意加入全國碳市場的碳交易平臺。此外,還將評估第三方核查機構,預計一部分核查機構將被淘汰。

蔣兆理在近日舉辦的“中歐碳交易能力建設項目高級論壇”上提到,該方案將成為部門配額分配的指南。一旦方案得到批複,氣候司將組織31個省、市、自治區和相關企業學習、研究、執行方案。

方案對不同企業、行業的配額分配做出了明確規定,總體來說將以基準線法作為基本方法。這是一種被歐盟、北美碳市場證明是非常有效的免費配額分配原則。此種分配方法的成功取決於基礎數據的準確和完整。蔣兆理稱,將以電子化的手段管理基礎數據。

中國社會科學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所所長潘家華此前在文章中指出,構建全國碳排放交易體系,需要一系列的“基礎設施”構建。從目前的頂層設計看,碳交易體系的構建,尚處於能力建設階段。構建國家、地方、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基礎統計和核算工作體系,研究制定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總量設定與配額分配方案。完善碳交易註冊等級系統,建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監管體系。

此前,蔣兆理曾表示,今年10月開始大範圍啟動配額分配工作,明年一季度即可完成,然後開展交易。對此,蔣兆理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配額分配是個時段性的工作,並不是瞬時完成的,在方案下發前要先做好準備工作。

與此同時,發改委應對氣候變化司正在陸續委托備案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機構代理自願減排交易的相關參與方在國家自願減排交易註冊登記系統開戶事宜。今年5月和10月,四川聯合環境交易所、海峽股權交易中心(福建)有限公司分別經發改委備案,作為新增加的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機構,可代理開戶事宜。除了這兩個交易機構,我國目前還有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湖北省、廣東省和深圳市這7個碳交易試點地區的交易平臺。

下一階段,蔣兆理介紹,將組織有關專家按照一定的指標體系,對有意加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系統的碳交易平臺進行測評,只有滿足要求的平臺才能進入。

潘家華在文章中提到,中國碳市場建設的主要優勢在於政府推進碳排放權市場的力度。“五年規劃、改革總體方案和向國際社會的承諾,均表明構建碳交易體系的決心,而且是‘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的最典型的抓手。

加強核查和監管力度是碳排放市場構建的關鍵步驟。面對一些地方和企業在核查中發現,部分核查機構並未按照國家要求開展核查工作從而損害了核查報告質量的情況,蔣兆理說,將對第三方核查機構的內部管理、能力資質和人員等展開全面系統的評估,預計有一部分核查機構將被淘汰,以確保全國碳市場啟動時,全國的第三方核查機構都是符合條件且有能力的。

碳排放權交易配額分配關系到碳排放的可測度性和碳公正問題。潘家華在此前的研究中也提出了中國碳市場構建所存在的挑戰。首先,中國與國際社會、中央與地方、地方之間、政府與企業存在多重博弈,受經濟、政治、環境、社會多重因素制約,排放總量的確定和分配具有潛在不確定性。其次,碳市場交易體系的相對封閉性,從國民經濟體系的生產與消費兩大部類看,只有生產者一側,消費者一側至多是有限地被動參與。

潘家華建議,國家需要將碳納入預算管理,實現效率配置和有效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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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分配”這顆致命的定時炸彈,創始人該如何解除?

來源: http://www.iheima.com/zixun/2016/1104/159616.shtml

“股權分配”這顆致命的定時炸彈,創始人該如何解除?
阿爾法公社 阿爾法公社

“股權分配”這顆致命的定時炸彈,創始人該如何解除?

股權什麽時間分,怎麽分,怎麽兌現?

本文系阿爾法公社(ID: alphastartups)對i黑馬的投稿。

文|Alex 蔣亞萌(阿爾法公社創始合夥人)

股權分配的缺陷是一顆埋在團隊心臟的定時炸彈,能量足以使團隊瞬間崩盤。

而且,股權分配缺陷非常普遍,我見過的團隊有三分之一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問題。一般,問到創始人創始團隊股權分配,如果有明顯的缺陷,談話就此而至。一是因為分配缺陷帶來的巨大風險,二是因為懷疑創始人本身的判斷力。

股權分配問題發生在創始團隊形成的最早期,因此像先天殘疾,令人痛心,但是難以逆轉。產生的原因多種多樣。在那個階段,創始人忙於開發、搭團隊、談離職、找融資,往往對股權分配懵懵懂懂。創始人之間談得最多的是兄弟感情,對談利益談權力遮遮掩掩。

股權分配,可以成為公司高速增長的發動機,也可以成為埋在心臟的定時炸彈。

先說一個我接觸的真實的案例:

張碩(化名)已經拿到兩個基金的口頭承諾term sheets,成功在望。就在我準備打印term sheet給他的時候,我問他:

“你們三位創始人,你和田江都全職了,另一位陳大鵬,之前你說拿到天使投資就全職加入,定了嗎?”

“他現在還出不來。”

“那他30%的股份怎麽安排的?”

“工商登記,那30%是在他名下的。因為項目剛開始的時候,大鵬和我們的投入一樣多,而且他商業經驗最豐富,投資人都是他介紹的。”

“他沒有全職,股份就已經在他名下,這是個巨大的風險。Term現在我還不能給你,你和大鵬必須談一下。我的建議是他的股份轉到你名下代持。等他全職之後,再進行正式分配。希望大鵬從公司的大局著想,是他的終歸是他的。”

張碩接下來的一周進行了痛苦地談判,其挫折感遠遠大於他和投資人談融資。期間,我和另一位投資方也和陳大鵬直接打過電話,嘗試讓他全職加入或者股份轉讓給張碩代持,或者至少是部分轉讓。但是,都被拒絕了。投資人無法繼續推進投資。張碩非常痛苦。兩個月後,我驚訝地聽說,張碩被其他兩個創始人逼出局,被迫離開公司。

一顆定時炸彈,讓團隊崩盤,張碩近半年來的心血付之一炬。我記得當時安慰張碩,“現在看,你們幾位創始人的沖突遲早會發生,只是它發生得這麽早而且這麽劇烈,導致團隊分裂,讓你很難接受。早點發生也好,不然枉費更多青春。”張碩後來創業,順利拿到融資。

由此,講一下創始人怎麽解除這個致命的定時炸彈。股權什麽時間分,怎麽分,怎麽兌現。以及常見的定時炸彈有哪些。

1. 股權什麽時間分

建議:沒搞清楚,不要急於分。

上面的案例中,創始人身份和職責還沒有確定下來的時候就過早進行了股權分配。隨著公司發展,創始人之間產生不可調和的矛盾,導致團隊分裂。關於分配時間,一個原則是:股權應該在創始人的角色、分工、是否全職、之前貢獻、未來貢獻等有共識之後,盡早確定下來。現實中,達成這個共識需要一段時間。

創始人還沒有搞清楚,可以有初步分配方案,但是一定說清楚在什麽時間點根據什麽情況進行調整,例如獲得第一筆融資、某個創始人全職加入等。不清楚的時候,不建議把分配確定下來,更不建議去工商登記做正式變更。

2. 股權怎麽分

建議:抱有正確的心態,利用科學的工具,獲得公平的結果。

首先,我想先強調一下股權分配的正確心態。

回到問題的根本,為什麽要分配股權?股權分配機制是對未來產生的價值進行合理地分配,同時也約定對公司的控制權。創始人應該利用這個機制最大程度地調動自身的驅動力和潛力,為公司的高速發展打造一個強大的發動機。

股權分配不是挖空心思為自己爭取最大利益,不是強取豪奪,不是比誰更精明會算計,不是試探人性的底線!被壓制的情緒,被歪曲的道理,不會煙消雲散,它們會時刻尋找別的出口,有時表現為幾句抱怨,而在關鍵節點上,例如新一輪融資、公司並購或者上市,它們會演化成完美的風暴。

其次,講講分配的技術層面問題。

創始人股權本質上是根據每個創始人對公司未來的價值貢獻而進行分配的。註意,是“對公司未來的價值貢獻”。而不是今天誰出的錢多,誰就一定是老大。創始人可以一起參考下圖里面的不同任務,坐下來一起想一想,量化一下。蘋果最開始的股權比例是喬布斯和沃茲尼亞克各45%,韋恩10%;谷歌,佩吉和布林一人一半;Facebook,紮克伯格65%,薩維林30%,莫斯科維茨5%。

bbe2021

how to split equity

同時,我還找了兩個網站工具,幫助創始人計算:

Foundr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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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股權分配應該達成公平的結果。

技術操作其實簡單。有的團隊用了模型,用了工具,進行了量化,但是事後依然出現了分崩離析;有的團隊是拍腦袋決定的股權分配,但是一直團結到勝利的最後一刻。為什麽?這些技術性因素不是全部,甚至是次要的。人的因素是最重要的。團隊分配股權,根本上講是要讓創始人在分配和討論的過程中,從心眼里感覺到合理、公平,從而事後甚至是忘掉這個分配而集中精力做公司。這是最核心的,也是創始人容易忽略的。因此複雜、全面的股權分配分析框架和模型顯然有助於各方達成共識,但是絕對無法替代信任的建立。

公平分配股權的團隊會走的更遠。因為這個分配不但體現是利益也是尊重。如果你的聯合創始人感覺沒有被尊重,他某一天會離開。

3. 股權怎麽兌現

建議:必須逐步兌現。

股權劃分完了,必須要有相應的股權兌現約定(Vesting),否則股權的分配沒有意義。這是說,股權按照創始人在公司工作的年數/月數,逐步兌現給創始人。道理很簡單,創業公司是做出來的,做了:應該給的股權給你。不做:應該給的不能給,因為要留給真正做的人。

一般的做法是按照4~5年兌現。比方說按照4年兌現,從公司獲得正式融資後開始計算,工作滿第一年後兌現25%,然後可以按照每月兌現1/48。這是對創始人之間能夠長久承諾、相互支持的保障。誰也沒辦法保證,幾個創始人會一起做5~7年。事實上,絕大多數情況是某個(些)創始人由於各種原因會離開。不想看到的情景是,2個創始人辛苦了5年,終於做出了成績。而一個幹了3周就離開的原創始人,5年後回來說公司25%是屬於他的。沒有股權兌現約定,股權分配沒有意義。

4. 常見的股權分配定時炸彈

原則和方法講完,說幾個常見的股權分配缺陷。

種子或者天使融資出讓過多。超過15%以上都會對後面A輪不利,最好在10%以內。天使出讓的15%加上A輪的20%~25%,A輪之後團隊還有60%~65%左右,如果再後續融資,團隊比例偏少。

老東家占股過多。一般是大公司內部孵化項目獨立發展。和第一條同理,老東家占股超過15%則會有不利影響。

出資的背後大老板占股過多。一般是金主或者是關鍵資源方,出錢或者提供關鍵資源,有的占股超過50%,但是並不全職或者根本不參與公司運營。如此安排創始人和團隊整體比例很少,這種團隊走不遠。

開篇案例提到的,沒有全職的創始人。沒全職加入根本就不能做為創始人,股權當然不能分配。

亞馬遜的創始人貝索斯說,善良比聰明更難,選擇比天賦更重要。當創始人面對股權分配這一創業過程中至關重要的選擇時,這句話尤其值得我們深思。有智慧的創始人利用機制去激發人的善良和追求,而不是引發人性的奸詐和猜疑。這更多是一種價值觀,而不是具體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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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辦國辦: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分配政策

據新華社報道,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分配政策的若幹意見》,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關於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分配政策的若幹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指出,要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實施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充分發揮收入分配政策的激勵導向作用,激發廣大科研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鼓勵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出好成果,推動科技成果加快向現實生產力轉化。

意見共7部分,分別從總體要求,推動形成體現增加知識價值的收入分配機制,擴大科研機構、高校收入分配自主權,進一步發揮科研項目資金的激勵引導作用,加強科技成果產權對科研人員的長期激勵,允許科研人員和教師依法依規適度兼職兼薪,加強組織實施等方面予以論述。

意見強調,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遵循4項主要原則:堅持價值導向,實行分類施策,激勵約束並重,精神物質激勵結合。意見要求,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通過穩定提高基本工資、加大績效工資分配激勵力度、落實科技成果轉化等激勵措施,使科研人員收入與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實際貢獻緊密聯系,在全社會形成知識創造價值、價值創造者得到合理回報的良性循環,構建體現增加知識價值的收入分配機制。

意見指出,從4個方面擴大科研機構、高校收入分配自主權:引導科研機構、高校實行體現自身特點的分配辦法,完善適應高校教學崗位特點的內部激勵機制,落實科研機構、高校在崗位設置、人員聘用、績效工資分配、項目經費管理等方面自主權,重視科研機構、高校中長期目標考核。

意見明確,該意見適用於國家設立的科研機構、高校和國有獨資企業(公司)。其他單位對知識型、技術型、創新型勞動者可參照本意見精神,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具體收入分配辦法。

全文如下:

關於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分配政策的若幹意見

為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激發科研人員創新創業積極性,在全社會營造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氛圍,現就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基本思路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以及全國科技創新大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充分發揮收入分配政策的激勵導向作用,激發廣大科研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鼓勵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出好成果,推動科技成果加快向現實生產力轉化。統籌自然科學、哲學社會科學等不同科學門類,統籌基礎研究、應用研究、技術開發、成果轉化全創新鏈條,加強系統設計、分類管理。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通過穩定提高基本工資、加大績效工資分配激勵力度、落實科技成果轉化獎勵等激勵措施,使科研人員收入與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實際貢獻緊密聯系,在全社會形成知識創造價值、價值創造者得到合理回報的良性循環,構建體現增加知識價值的收入分配機制。

(二)主要原則

——堅持價值導向。針對我國科研人員實際貢獻與收入分配不完全匹配、股權激勵等對創新具有長期激勵作用的政策缺位、內部分配激勵機制不健全等問題,明確分配導向,完善分配機制,使科研人員收入與其創造的科學價值、經濟價值、社會價值緊密聯系。

——實行分類施策。根據不同創新主體、不同創新領域和不同創新環節的智力勞動特點,實行有針對性的分配政策,統籌宏觀調控和定向施策,探索知識價值實現的有效方式。

——激勵約束並重。把人作為政策激勵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強化產權等長期激勵,健全中長期考核評價機制,突出業績貢獻。合理調控不同地區、同一地區不同類型單位收入水平差距。

——精神物質激勵結合。采用多種激勵方式,在加大物質收入激勵的同時,註重發揮精神激勵的作用,大力表彰創新業績突出的科研人員,營造鼓勵探索、激勵創新的社會氛圍。

二、推動形成體現增加知識價值的收入分配機制

(一)逐步提高科研人員收入水平。在保障基本工資水平正常增長的基礎上,逐步提高體現科研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承擔政府和社會委托任務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水平,並建立績效工資穩定增長機制。加大對作出突出貢獻科研人員和創新團隊的獎勵力度,提高科研人員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分享比例。強化績效評價與考核,使收入分配與考核評價結果掛鉤。

(二)發揮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的激勵引導作用。對不同功能和資金來源的科研項目實行分類管理,在績效評價基礎上,加大對科研人員的績效激勵力度。完善科研項目資金和成果管理制度,對目標明確的應用型科研項目逐步實行合同制管理。對社會科學研究機構和智庫,推行政府購買服務制度。

(三)鼓勵科研人員通過科技成果轉化獲得合理收入。積極探索通過市場配置資源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實現知識價值的有效方式。財政資助科研項目所產生的科技成果在實施轉化時,應明確項目承擔單位和完成人之間的收益分配比例。對於接受企業、其他社會組織委托的橫向委托項目,允許項目承擔單位和科研人員通過合同約定知識產權使用權和轉化收益,探索賦予科研人員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逐步提高稿費和版稅等付酬標準,增加科研人員的成果性收入。

三、擴大科研機構、高校收入分配自主權

(一)引導科研機構、高校實行體現自身特點的分配辦法。賦予科研機構、高校更大的收入分配自主權,科研機構、高校要履行法人責任,按照職能定位和發展方向,制定以實際貢獻為評價標準的科技創新人才收入分配激勵辦法,突出業績導向,建立與崗位職責目標相統一的收入分配激勵機制,合理調節教學人員、科研人員、實驗設計與開發人員、輔助人員和專門從事科技成果轉化人員等的收入分配關系。對從事基礎性研究、農業和社會公益研究等研發周期較長的人員,收入分配實行分類調節,通過優化工資結構,穩步提高基本工資收入,加大對重大科技創新成果的績效獎勵力度,建立健全後續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反饋機制,使科研人員能夠潛心研究。對從事應用研究和技術開發的人員,主要通過市場機制和科技成果轉化業績實現激勵和獎勵。對從事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的人員,以理論創新、決策咨詢支撐和社會影響作為評價基本依據,形成合理的智力勞動補償激勵機制。完善相關管理制度,加大對科研輔助人員的激勵力度。科學設置考核周期,合理確定評價時限,避免短期頻繁考核,形成長期激勵導向。

(二)完善適應高校教學崗位特點的內部激勵機制。把教學業績和成果作為教師職稱晉升、收入分配的重要依據。對專職從事教學的人員,適當提高基礎性績效工資在績效工資中的比重,加大對教學型名師的崗位激勵力度。對高校教師開展的教學理論研究、教學方法探索、優質教學資源開發、教學手段創新等,在績效工資分配中給予傾斜。

(三)落實科研機構、高校在崗位設置、人員聘用、績效工資分配、項目經費管理等方面自主權。對科研人員實行崗位管理,用人單位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實際需要,合理確定崗位等級的結構比例,建立各級專業技術崗位動態調整機制。健全績效工資管理,科研機構、高校自主決定績效考核和績效分配辦法。賦予財政科研項目承擔單位對間接經費的統籌使用權。合理調節單位內部各類崗位收入差距,除科技成果轉化收入外,單位內部收入差距要保持在合理範圍。積極解決部分崗位青年科研人員和教師收入待遇低等問題,加強學術梯隊建設。

(四)重視科研機構、高校中長期目標考核。結合科研機構、高校分類改革和職責定位,加強對科研機構、高校中長期目標考核,建立與考核評價結果掛鉤的經費撥款制度和員工收入調整機制,對評價優秀的加大績效激勵力度。對有條件的科研機構,探索實行合同管理制度,按合同約定的目標完成情況確定撥款、績效工資水平和分配辦法。完善科研機構、高校財政撥款支出、科研項目收入與支出、科研成果轉化及收入情況等內部公開公示制度。

四、進一步發揮科研項目資金的激勵引導作用

(一)發揮財政科研項目資金在知識價值分配中的激勵作用。根據科研項目特點完善財政資金管理,加大對科研人員的激勵力度。對實驗設備依賴程度低和實驗材料耗費少的基礎研究、軟件開發和軟科學研究等智力密集型項目,項目承擔單位應在國家政策框架內,建立健全符合自身特點的勞務費、間接經費管理方式。項目承擔單位可結合科研人員工作實績,合理安排間接經費中績效支出。建立符合科技創新規律的財政科技經費監管制度,探索在有條件的科研項目中實行經費支出負面清單管理。個人收入不與承擔項目多少、獲得經費高低直接掛鉤。

(二)完善科研機構、高校橫向委托項目經費管理制度。對於接受企業、其他社會組織委托的橫向委托項目,人員經費使用按照合同約定進行管理。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等活動的獎酬金提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及《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若幹規定》執行;項目合同沒有約定人員經費的,由單位自主決定。科研機構、高校應優先保證科研人員履行科研、教學等公益職能;科研人員承擔橫向委托項目,不得影響其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

(三)完善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領域項目經費管理制度。對符合條件的智庫項目,探索采用政府購買服務制度,項目資金由項目承擔單位按照服務合同約定管理使用。修訂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教育部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繁榮計劃的項目資金管理辦法,取消勞務費比例限制,明確勞務費開支範圍,加大對項目承擔單位間接成本補償和科研人員績效激勵力度。

五、加強科技成果產權對科研人員的長期激勵

(一)強化科研機構、高校履行科技成果轉化長期激勵的法人責任。堅持長期產權激勵與現金獎勵並舉,探索對科研人員實施股權、期權和分紅激勵,加大在專利權、著作權、植物新品種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知識產權及科技成果轉化形成的股權、崗位分紅權等方面的激勵力度。科研機構、高校應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轉化內部管理與獎勵制度,自主決定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分配和獎勵方案,單位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及《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若幹規定》予以免責,構建對科技人員的股權激勵等中長期激勵機制。以科技成果作價入股作為對科技人員的獎勵涉及股權註冊登記及變更的,無需報科研機構、高校的主管部門審批。加快出臺科研機構、高校以科技成果作價入股方式投資未上市中小企業形成的國有股,在企業上市時豁免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轉持的政策。

(二)完善科研機構、高校領導人員科技成果轉化股權獎勵管理制度。科研機構、高校的正職領導和領導班子成員中屬中央管理的幹部,所屬單位中擔任法人代表的正職領導,在擔任現職前因科技成果轉化獲得的股權,任職後應及時予以轉讓,逾期未轉讓的,任期內限制交易。限制股權交易的,在本人不擔任上述職務一年後解除限制。相關部門、單位要加快制定具體落實辦法。

(三)完善國有企業對科研人員的中長期激勵機制。尊重企業作為市場經濟主體在收入分配上的自主權,完善國有企業科研人員收入與科技成果、創新績效掛鉤的獎勵制度。國有企業科研人員按照合同約定薪酬,探索對聘用的國際高端科技人才、高端技能人才實行協議工資、項目工資等市場化薪酬制度。符合條件的國有科技型企業,可采取股權出售、股權獎勵、股權期權等股權方式,或項目收益分紅、崗位分紅等分紅方式進行激勵。

(四)完善股權激勵等相關稅收政策。對符合條件的股票期權、股權期權、限制性股票、股權獎勵以及科技成果投資入股等實施遞延納稅優惠政策,鼓勵科研人員創新創業,進一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

六、允許科研人員和教師依法依規適度兼職兼薪

(一)允許科研人員從事兼職工作獲得合法收入。科研人員在履行好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經所在單位同意,可以到企業和其他科研機構、高校、社會組織等兼職並取得合法報酬。鼓勵科研人員公益性兼職,積極參與決策咨詢、扶貧濟困、科學普及、法律援助和學術組織等活動。科研機構、高校應當規定或與科研人員約定兼職的權利和義務,實行科研人員兼職公示制度,兼職行為不得泄露本單位技術秘密,損害或侵占本單位合法權益,違反承擔的社會責任。兼職取得的報酬原則上歸個人,建立兼職獲得股權及紅利等收入的報告制度。擔任領導職務的科研人員兼職及取酬,按中央有關規定執行。經所在單位批準,科研人員可以離崗從事科技成果轉化等創新創業活動。兼職或離崗創業收入不受本單位績效工資總量限制,個人須如實將兼職收入報單位備案,按有關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允許高校教師從事多點教學獲得合法收入。高校教師經所在單位批準,可開展多點教學並獲得報酬。鼓勵利用網絡平臺等多種媒介,推動精品教材和課程等優質教學資源的社會共享,授課教師按照市場機制取得報酬。

七、加強組織實施

(一)強化聯動。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強化部門協同和上下聯動,制定實施細則和配套政策措施,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加強政策解讀和宣傳,加強幹部學習培訓,激發廣大科研人員的創新創業熱情。

(二)先行先試。選擇一些地方和單位結合實際情況先期開展試點,鼓勵大膽探索、率先突破,及時推廣成功經驗。對基層因地制宜的改革探索建立容錯機制。

(三)加強考核。各地區各部門要抓緊制定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激勵、考核和評價管理辦法,建立第三方評估評價機制,規範相關激勵措施,在全社會形成既充滿活力又規範有序的正向激勵。

本意見適用於國家設立的科研機構、高校和國有獨資企業(公司)。其他單位對知識型、技術型、創新型勞動者可參照本意見精神,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具體收入分配辦法。國防和軍隊系統的科研機構、高校、企業收入分配政策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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