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確有私募產品遇到輝山乳業風險事件。”諾亞財富相關人士3月30日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
30日,有香港媒體報道稱,歌斐資產已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請,要求凍結包括中國輝山乳業控股(06863.HK)、該公司主席兼大股東楊凱及其控股公司冠豐,以及另一名人士張健美的資產,禁止其將資產轉移或移離香港。案件排期於4月7日進行關於強制令繼續有效聆訊。
歌斐資產系諾亞控股有限公司(下稱“諾亞財富”)旗下資產管理公司,第一財經記者第一時間向諾亞財富求證,相關人士表示,歌斐資產已經成立債務處理小組,並稱:“申請查封相關資產是不得已,但是作為市場化機構,要對投資者負責,首先保障投資資金安全,而且產品和資金一一對應,不像其他金融機構,可以通過存款增長來緩釋風險。”
隨著歌斐資產申請凍結輝山乳業資產,當地政府希望債權人“不抽貸不壓貸不起訴”這種平衡恐怕將被打破。
此前,遼寧省、金融辦希望能給輝山乳業4周的時間來解決拖欠部分利息的問題,爭取兩周以後恢複付息能力,4周以後解決資金流動性問題,如今已過去一周時間,這可能也讓部分債權人深感焦慮。
歌斐資產涉事資產或超3億
諾亞財富上述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在危機爆發之前,輝山乳業還在正常付息,並未出現明顯異常。”對忽然爆發危機,該公司也感到很突然。
就在輝山乳業股價大跳水的第三天,一位投資者在社區論壇上稱,曾於2016年年底購買諾亞固收類產品——輝山信用債,該產品將於2017年3月底到期,至今未得到歌斐資產方面的相關信息。
上述諾亞財富人士進一步稱,該風險產品系固收類債權私募基金,目前申請凍結資產是資產保全的第一步,也是風控措施進入到執行層面,並且已於本周向證監會報備。由於屬私募產品,因此更多信息不能予以公開,而是會進一步披露給相關投資者。
據了解,此次歌斐資產觸雷輝山乳業共有兩款私募產品,分別為“歌斐創世優選一號投資基金”,及“歌斐創世優選二號投資基金”,根據基金業協會相關信息顯示,該兩款私募基金均成立於2016年3月30日成立,並於2016年4月11日備案,由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
根據投資領域信息顯示,除可能持有少量現金、銀行存款外,兩款基金所募資金將接近全部或全部用於向遼寧輝山乳業集團(沈陽)有限公司(下稱“輝山集團”)收購其對輝山乳業(中國)有限公司(下稱“輝山中國”)持有的應收賬款債權,並由輝山中國在約定的期限內向該基金支付清償對價。
好買網相關信息顯示,該兩款私募基金隸屬的基金公司具體為歌斐資產,同時,對應的基金管理人系殷哲,即歌斐資產創始合夥人、董事長兼CEO,同時也是諾亞財富聯合創始人、董事。
對於兩款私募產品總體規模,上述諾亞財富相關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超過3個億,但並未透露具體數字。對於如何保障投資者利益,相關違約產品的清償方式等也沒有做過多披露。
對於歌斐資產已經采取的資產保全措施能夠在多大程度上保障投資者的利益,尚屬未知。上海一位私募資管領域資深律師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該基金產品對上市公司擁有債權,可根據他們與上市公司之間債權的約定,在發生某些風險情況下,基金應該可以要求上市公司提前償還債權。
該律師表示,此時,若上市公司無法提前償還,一種方式是雙方按照協議中的約定方式進行資金的保全或監管;另一種方式是在無約定或約定不起作用時,基金通過法院訴訟的方式凍結上市公司的財產,但該財產的凍結僅限制上市公司處分該財產,對於該財產的歸屬,將由法院通過審判、執行等程序來裁決及分配。“這要考慮到上市公司可能涉及更多的債務甚至可能涉及破產的情況。”該律師說。
而對於投資者,已經與私募基金管理者簽訂了相應的投資協議,即可根據約定要求管理者對上市公司采取訴訟、資產保全等措施。購買輝山乳業固收類債權的私募基金投資者能多大程度從歌斐資產方面獲得賠償,更大程度上取決於投資協議中歌斐資產是否有清償義務,如果歌斐資產作為基金管理者並沒有清償義務則需要等基金從上市公司處獲得利益後,再按照投資協議的約定進行財產分配。
對此,第一財經記者向歌斐資產求證,歌斐資產方面表示,該產品不涉及任何資金池,並沒有剛兌的意向,並且不同投資項目之間已經在設計產品之初搭建了風險隔離。
債權人平衡恐被打破
3月29日,第一財經記者從輝山乳業債權人處獲知,27日上午,輝山乳業董事長楊凱約見了八家債權人,約見的主要內容包括:輝山乳業生產產量和質量正常,未受資本市場的沖擊,正按計劃進行內部重組,計劃引進戰略投資者;本次事件引起遼寧省、沈陽市兩級政府高度重視,並已成立五個應急小組協助輝山乳業進行重組;上市公司體系內和體系外所有債務都會承擔,但望請債權人續期、展期、再賣一期產品,並給予輝山乳業足夠的時間,不抽貸不壓貸不起訴。
此外,第一財經記者從某債券人處獲悉,3月28日下午,輝山乳業債權人委員會已組建成立,並召開協調會,遼寧省、沈陽市兩級政府金融辦負責人到場,銀行業協會主持會議,各債權人提供相關材料,核實輝山乳業債務情況,並請債權人不抽貸不壓貸不起訴,為引進戰略投資者提供條件,輝山乳業債權人委員會公約正在由債權金額排名靠前的11家銀行草擬,完成後將發給各債權人簽署。
隨著歌斐資產申請凍結輝山乳業資產,這種平衡恐怕將被打破。亦有銀行債權人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將考慮采取資產保全措施,不過尚以遼寧省外銀行為主。而一旦有債權機構上訴或申請資產保全,可能引發債權人效仿,以獲取優先賠付,這對深陷危機的上市公司而言意味著“釜底抽薪”,或對本已脆弱的資金鏈產生致命的打擊。
不過,上述債權方亦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其工作人員這兩日前往輝山乳業沈陽液態奶加工廠了解情況,生產未見異常,超市也正常售賣其產品,對於是否采取資產保全,還需要再觀察。
該債權方還透露,輝山乳業負責財務、現金管理的執行董事丶高級副總裁葛坤失聯後,輝山乳業已任命集團副總裁陳麗娜負責資金業務。
3月30日上午,該債權方約見了陳麗娜,對方表示,目前輝山乳業生產經營銷售都在正常運行,並未受到太大影響。
3月31日,輝山乳業晚間公告稱,香港法院拒絕了凍結其香港資產的申請,需要更多時間來核實財務狀況,然後才能向股東提供更新。
3月30日,歌斐資產曾向香港法院申請強制凍結公司及公司實控人楊凱的資產,但法庭拒絕了此項申請。
同時,關於一致行動人葛坤失聯,公司已向香港警方提交了失蹤人士的報告;鑒於其負責監督管理公司及附屬公司的財務和現金業務(包括支出),公司已重新安排管理層及人員對集團財務進行核實,尤其是優先核實集團現金狀況。輝山乳業表示,將在4月10日當周披露後續進展。
因受到關聯公司國陽財富兌付危機影響,2016年8月陷入投資人擠兌危機的上海國誠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誠金融”),在今年4月初再將浙商銀行拉入存管保證金挪用漩渦。浙商銀行也在4月6日發布公告,“手撕”國誠金融。
4月1日,為了“增強投資人對公司兌付計劃的信心”,國誠金融在其網站發布公告公示當前公司的受限制的資產信息,其中就包括在浙商銀行的存管保證金500萬元。
不過,根據國誠金融的公告稱,“2016年6月20日,我司依據《浙商銀行保證金存管協議》約定將500萬保證金匯至指定賬戶,同日,浙商銀行未經我司允許且事後未通知我司,擅自將上述保證金轉至浙商銀行內部賬戶,任由浙商銀行挪為他用”。
公告所稱的過程也較為曲折。國誠金融稱,2016年12月23日,浙商銀行主動找到公司,聲稱浙商銀行通過技術手段,使得公司存管資金躲過法院的查封,投資人訴訟凍結的僅是賬戶額度,非保證金。為了防止同樣事件再次發生,要求解除存管,將保證金盡快退回。同日,浙商銀行與國誠金融簽訂《終止資金存管業務合作協議書》,協議書約定,"我司應在2017年1月15日前結清全部的存管標,浙商銀行將保證金退還至我司指定賬戶專用於投資人的兌付。我司結清存管標後,浙商銀行卻拒絕履行保證金的退還義務"。
不過對於國誠金融公告中提及浙商銀行將500萬風險保證金“挪為他用”,浙商銀行在4月6日發布《關於對國誠金融發布虛假信息公告的聲明》稱,“這與事實情況嚴重不符,屬於虛假信息”。
同時,浙商銀行也表示,國誠金融根據與該行簽署的存管協議存入該行的人民幣500萬元風險保證金至今仍在該公司風險保證金存管賬戶,且該賬戶目前已被法院凍結。後續,浙商銀行將嚴格按照法律法規、法院指令及合同的相關約定進行操作。
2017年2月23日,銀監會也正式落地《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下稱《指引》),明確了網貸資金存管業務的定義,明確了網貸機構資金存管業務流程、職責,對存管人也提出了相應的門檻。要求存管人即商業銀行,不對網絡借貸交易行為提供保證或擔保,不承擔借貸違約責任。
銀行P2P資金存管也在加速落地,不過銀行對P2P資金存管也有自己的門檻,對相關風險保持警惕。正如浙商銀行與國誠金融之間的“扯皮互撕”,雖然銀行及時回應,但是難免傷及銀行聲譽,這也是不少銀行的擔憂所在。
4月10日晚間,輝山乳業在港交所發布晚間公告稱,收到銀行關於指控其未遵守貸款協議的信函,法庭發出凍結輝山乳業6家子公司股權的命令。
公告稱,於2017年4月7日,本公司收到一封來自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的來函,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以一份額度為200,000,000美元( 約156,000,000港元 )的雙批次貸款的貸款協議下代表貸方的代理人身份致函,貸款協議的詳情載於本公司日期為2015年10月26日的公告內。信函中指控本公司未有遵守貸款協議中的若幹承諾,並因此聲稱貸款協議中的違約事件已發生。本公告日期內,美元批次的尚未償清本金金額為180,000,000美元 ( 約1,404,000,000港元),而港元批次則為156,000,000港元。
本集團還註意到相關法院文件,據此歌斐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已向上海法院申請凍結本公司、輝山乳業( 中國 )有限公司、遼寧輝山乳業集團( 沈陽 )有限公司、楊凱先生及其妻子的資產。原則上,上海法院已經裁定凍結上述受制於該申請的各方的現金資產或其他等值資產,金額共計人民幣546,067,382.89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關裁定須伴隨指定扣押令方會生效。
本集團已註意到限制其出售股權的指定扣押令載列如下:
編者按
【 以“社交電商”為賣點,上海尋夢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經營的拼多多最近一年來發展迅猛,去年下半年還獲得了騰訊的投資。和其他電商一樣,拼多多一直受到假貨問題的困擾,CEO黃崢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曾表示“我們三分之一員工都在打假”。有意思的是,《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最近了解到多起拼多多和入駐平臺商家之間發生矛盾沖突的案例,沖突的焦點也和打假有關,具體表現在“平臺以涉假、虛假發貨等各種理由對商家進行罰款、凍結貨款、保證金”。中國裁判文書網信息顯示,從去年下半年到現在,多家企業已經就“服務合同糾紛”對拼多多提出民事訴訟(這些訴訟最後大多數已經撤訴)。
與此同時,《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調查發現,在拼多多的商業模式中,商家入住的門檻比較低,很多都是個人店鋪。為了保證低價,拼多多並沒有和各家電商一樣有很多的直通車之類收費項目,且入住拼多多的保證金和其他平臺相比也明顯偏低。事前以低標準招商,事後又以商家達不到平臺的要求進行罰款,律師認為,拼多多有借打假牟利的嫌疑;拼多多則稱,罰款均全部補貼給利益受損的消費者。】
每經記者 夏冰 每經編輯 盧祥勇
根據拼多多的平臺規則,假如發現商家涉嫌銷售假貨,首先凍結商家貨款提現,通知商家涉假,要求商家按照平臺要求出具相關證據,商家不能按照平臺要求提供的話,就按照該款產品的歷史訂單總額的10倍進行處罰。
代表商家方的律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目前商家們被拼多多凍結的貨款總額多達幾千萬,大部分是被拼多多平臺認定為存在涉假情況,部分是因虛假發貨和延遲發貨。多位商家對記者表示,收到拼多多的商品涉假判定後,被要求提供證據進行申訴,而律師認為,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應該由拼多多方面提供證據。
案例一:一款口紅“涉假”,罰12萬
來自廣東的鄭女士於2017年2月以“個人店鋪賣家”形式入駐拼多多,入駐時只需繳納1萬元的保證金就取得店鋪編號。運營不到兩個月,鄭女士就收到自稱為拼多多商管人員的QQ好友添加申請。商管人員告訴她,其店鋪一款產品涉假,平臺已經對涉假的商品進行下架並凍結其所有的貨款,要求鄭女士立即按照所給的清單提供證據進行申訴。鄭女士按照要求提供部分進貨證明材料後,得到的回複是“沒有用,並非品牌方的撤銷函或者情況說明”。
店鋪經營期間沒有收到任何顧客投訴,現在拼多多突然以店內一款韓國口紅是假貨,要按照平臺規則處以該款產品歷史銷售訂單總數額的十倍扣罰——12萬元。當鄭女士向拼多多客服索要售假證據時,被告知是通過拼多多品控中心的“神秘買家”而得出的,除非鄭女士先行認罰,否則出示沒有意義,如果不認,可以先按照處理流程提供證據進行申訴。
“這不是明擺著誆人嘛!”鄭女士對記者表示,現在在拼多多賬戶上的貨款全部被凍結,快遞公司的費用以及部分貨款都等著結算,自己資金壓力很大。
案例二:一款潤唇膏“涉假”,商品全下架
商家牛先生剛大學畢業,在拼多多平臺上經營“美誠美妝精品店鋪”。4月6日,牛先生店內一款商品ID1066132的曼秀雷敦潤唇膏被拼多多平臺認定為售假,在沒有收到拼多多的任何通知情況下,該店鋪被實施以店鋪3級懲罰,寶貝全下架。
牛先生認為縱使有一款產品可能涉假,拼多多也不應把其店內的全部產品下架,況且連個通知都沒有。
隨後牛先生多方聯系拼多多,對方表示假貨結論系為神秘買家抽檢得出,而後送檢品牌方檢測,結果是涉假商品,故做涉假判定。對方告訴他,如果核實確實是假貨,根據平臺規則,需要對相應消費者進行10倍違約金賠付,賠付完,店鋪才可以恢複營業。
拼多多表示,如果牛先生不接受平臺的相關處罰,則需提交相關證明以供核實,包括但不限於正式進貨憑證、完整授權鏈文件、相關發票等;平臺需收到對應商品品牌方通過其官方或者公司郵箱發送至拼多多公司郵箱的撤銷函和商品情況說明等。
在與拼多多商管溝通過程中,牛先生反複要求拼多多方出示合法官方的、權威的檢測報告,在溝通無望的情況下,牛先生放棄了拼多多的申訴流程,不得不委托律師來進行處理。
商家、拼多多各執一詞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向拼多多方面核實上述商家是否涉嫌售假。拼多多回應稱,上述鄭女士商家“售賣的洗發水和口紅均涉嫌售假。我司有品牌方郵件、短信證明。”
在拼多多出示給記者的兩張截圖證據中,記者看到,並不能詳盡地指出具體是鄭女士店鋪的哪款產品,以及哪個消費者何時何地購買的貨品為假貨,只是簡單看到品牌方鑒定為假貨的結論。
拼多多方面還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回複道:平臺商家因違規被限制提現的商家約萬分之一,比例很低。2016年至今,拼多多驗證的高風險商品覆蓋近兩百個品牌,其中查處假貨千余個。拼多多不遺余力地打擊假貨,並且與品牌方建立聯合打假合作。
浙江潤杭律師事務所齊李君律師代表商家方提出異議:“拼多多目前的證據根本不能說明任何問題。首先,假貨結論不能僅根據幾條短信和郵件來確認。這個結論至少是有權方出具的書面正規文件。其次,短信和郵件的內容也反映不出就是商家所售的商品。連是商家所售的哪一個訂單號里的產品拼多多平臺都不能出示,而通過凍結商家貨款不準提現等方式脅迫商家認罰,也已經能夠說明拼多多對自己打假程序和結果的不自信。”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註意到,拼多多作為平臺方是否可以直接通過凍結貨款的方式來進行處罰,是一些商家不滿的焦點所在。
“如果是平臺主動懷疑商家售假,平臺應當先給出理由和一定的證據來證明,然後再由商家進行相應的申訴,即使在司法程序當中也是‘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齊律師告訴記者,拼多多平臺的打假規則顛覆了法律程序中舉證責任的基本原則。拼多多平臺在商家上架新產品進行審核時並不審核產品的相關證據,在事後監管中卻要求商家提供一系列嚴格要求的證據材料舉證,否則處以十倍歷史訂單銷售罰款,這些內容是否在招商時告知過商家?如果平臺在事前以低標準招商、事後卻又以商家達不到平臺的高要求處以巨額罰款,讓人不得不認為平臺在挖空心思薅羊毛。
對此,拼多多方面認為這些對商家實施的措施“均符合商家與平臺之間的協議約定。”
拼多多回應稱,如發現商家售假等違反平臺協議或規則行為的,拼多多會第一時間核實相關情況,並給商家一定的申訴時間,根據商家與平臺簽署的協議及法律賦予的正當權利對商家作出相應處理。包括並不限於提高保證金、凍結賬戶資金作為違約金等措施,該等措施均符合商家與平臺之間的協議約定。
對於舉證環節的爭議,浙江騰智律師事務所互聯網及知識產權部副主任麻策律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分析稱,一般而言,售假行為包括銷售侵犯商標權商品的行為以及銷售偽劣商品的行為,前者需要權利人(品牌方)來檢驗證實,後者亦需要權威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才能得出結論。而拼多多平臺和商家之間形成的是網絡服務合同,商家通過申請入駐行為來表明其同意拼多多制定的商城規則。
“若該規則對售假行為的界定及處理流程有明確約定,法律一般予以尊重,但若規則沒有明確時,則應參考民事訴訟關於‘誰主張誰舉證’的的規則,由拼多多平臺先行證明商家存在售假行為。在商家侵犯品牌方商標的情況下,因拼多多實際不接觸或管理商家商品,故應當通過向商家進行樣品購買的方式,固定案涉商品來源,並將樣品交送品牌方出具針對樣品的檢測,以此達到證明目的。若拼多多僅僅依賴於品牌方的簡單文字說明,就直接認定商家所有商品均為假貨,實際上是擴大了售假認定範疇,實際上是對其優勢地位的濫用。”麻策律師如是對記者分析。
律師稱程序應該公開透明
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齊律師表示,目前同鄭女士、牛先生一樣遭遇的商家加在一起被平臺凍結的貨款總額要多達幾千萬,他們大部分是被拼多多平臺認定為存在涉假情況,部分是因虛假發貨和延遲發貨。
齊律師告訴記者,在商家的委托下他們律師團隊於4月18日下午前往拼多多上海總部了解具體情況。當齊律師一行當面要求出示商家涉假證據時,拼多多法務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拒絕提供證據,如果仍有質疑的話,可以走法律程序。”
“我們律師也非常支持電商平臺打假,但打假不是假打,打假的程序應該公開透明,作為平臺方你認定商家售假,至少要有基本的證據。”齊律師告訴記者,拼多多平臺目前的打假方式非常簡單、粗暴:首先凍結商家貨款提現,通知商家涉假,要求商家按照平臺要求出具相關證據,商家不能按照平臺要求提供的話,那就按照該款產品的歷史訂單總額的十倍進行處罰。
齊律師代表商家提出質疑,平臺到底有沒有真在打假?如果真在打假,為什麽不向商家公開打假的證據,這樣商家和平臺都避免卷入司法程序,對雙方都有利。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註意到,除了上述對涉假行為處以十倍懲罰外,拼多多的其他處罰規則還有諸如快遞公司攬件後沒有上傳物流信息時,屬於商家虛假發貨,拼多多方面會按照當期訂單的總數量乘以10元罰款;延時發貨,按照每個訂單3~11元罰款;賣家的回複率不行則罰款1000元一天。
齊律師告訴記者,在他們接受的商家咨詢中,這些罰款金額輕則幾萬塊,重責十多萬,甚至有的商家在拼多多後臺上可提現的貨款顯示負數。
每經記者 魏瓊 吳澤鵬 每經實習編輯 梁秋月
北有“千年大計”雄安,南有深汕特別合作區,在行政規劃和未來占地面積方面,深汕特別合作區與雄安比不可等量齊觀。但在深圳主導的利好消息下,合作區的房價大幅上漲,引來不少外地購房者。
為維持合作區房地產市場穩定健康發展,防止炒房客擾亂正常的市場秩序,合作區房地產市場從5月開始進入凍結。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截至9月11日,深汕特別合作區的房地產過戶仍在凍結中,戶口只能遷出不能遷入。在交易受限的情況下,部分樓盤仍打擦邊球與買房客私下簽訂協議進行交易。
有房價突破萬元
在深汕特別合作區體制機制調整的利好下,合作區的房價出現較大幅度上漲。聚源地產的價目表顯示,目前在經營的樓盤大多數為德信花園的樓房,二手房價已經高達7000~8000元/平方米。
鵝埠的東恒名城售樓中心已經開放,據銷售人員介紹,因為利好消息傳出,目前項目正在修改規劃,之前的大面積的戶型改成小戶型產品,而早前的酒店規劃也將改成公寓產品,能夠更好的滿足市場需求。
談及銷售價格,東恒名城銷售人員表示目前尚未開盤,價格還未確定,預計未來的售價在9000元/平方米左右,戶型為106~215平方米的3~5房,這就意味著,該樓盤的最低銷售總價將接近100萬元/套。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以購房者身份走訪德信花園,其銷售人員表達了項目將漲價的信息,三期項目預計明年可以開盤,價格也會賣到9000元/平方米。
此外,位於鲘門鎮的金海花園項目,目前小高層的價格在1.4萬~1.7萬元/平方米之間,而今年年初的價格為7000~8000元/平方米。半年時間,房價翻倍,進入萬元時代。
而金海花園在售的別墅尾貨均價則高達30000元/平方米。據銷售人員介紹,受合作區利好消息,近期金海花園項目有漲價的計劃,未來金海花園三期的小高層的售價預計也將突破20000元/平方米。
為穩定房價 房子交易凍結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實地調查發現,早在今年5月份,深汕特別合作區房地產引來不少外地購房者的進入,多個樓盤價格漲幅翻倍。
為維持特別合作區房地產市場穩定健康發展,防止炒房客擾亂正常的市場秩序,特別合作區房地產從5月開始進入凍結。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截至9月11日,深汕特別合作區的房地產過戶仍在凍結中,戶口只能遷出不能遷入。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實地走訪發現,深汕合作區房地產建設正在穩步推進中,多個樓盤卻無房可賣,成交低迷。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以購房者身份走訪東恒名城,其銷售人員表示,政府為了抑制炒房,已經凍結了全部的房地產交易,目前多個樓盤在登記訪客,並沒有房屋在售。
德信花園項目銷售人員也表示,深汕特別合作區的房地產交易已被凍結,新房和二手房均不能過戶,人口戶籍也全部被凍結了,農民自建房全面停工。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前往深汕特別合作區管委會求證這一消息,據國土規劃的工作人員透露,因為體制改革的緣故,目前合作區的房子交易從5月份開始全部被凍結了,不能過戶,戶籍都不能遷入了。關於開放時間和未來會出臺限購政策,工作人員表示暫時不清楚,政策還在調整期。
多位當地居民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目前農民自建房屬於違建,政府在嚴查違建,現在鎮上的自建房都停工了。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實地探尋發現,目前鵝埠、鲘門的農民自建房均處於停工狀態,從鎮上到偏遠的新興村等村落,遍布已經停工的自建房,部分停工的房屋旁的磚石已經長出了青苔。
市場暗流湧動 有盤私下交易
不過,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調查發現,在交易受限的情況下,部分樓盤仍打擦邊球與買房客私下簽訂協議進行交易。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以購房者身份走訪金海花園,其銷售人員表示,目前深汕特別合作區暫停網簽了,客戶需與開發商簽訂紙質購房合同,等到網簽開放了,則通知客戶過來排隊網簽。
為打消記者對於私下交易的風險疑慮,銷售人員坦言,目前很多客戶已簽訂私下協議在等待網簽放開。即使沒有正式過戶也可能進來裝修和入住,需要提前告知開發商。
在此之前,客戶需要先交付10%的房款,然後在一個星期後交付剩下的40%的房款,剩余的房款則可以通過貸款解決。
據銷售人員介紹,作為外地購房者,向當地銀行貸款買房需要交付6成首付。為了節約買房客的投資成本,開發商不與銀行合作,直接與第三方合作給購房者貸款,首付可以做到5成,並且不需要銀行征信,利率為4.9%,低於銀行貸款利率。
需要註意的是,第三方貸款最長只能做到5年,目前金海花園小高層價格在1.4萬元~1.7萬元左右,以130平方米戶型計算,總價約為182萬,首付5成為91萬,按照等額本息計算,未來5年平均每月的還款為17131元,還貸壓力較大。
作為外地買房客,這一交易方式暗藏風險,政府嚴禁炒房,網簽開放時間未定,未來是否將對外地客限購尚不確定。如果政策限制外地人買房,購房者或將面臨購房糾紛。
關於這一隱藏風險,銷售人員表示,在簽訂認購書上有一條規定,如果客戶因為政策等原有無法達成網簽,開發商將進行協調。關於如何協調,是否全額退款,銷售人員並未給出明確的回複。
億翰智庫上市房企研究中心副主任張化東分析認為,該樓盤的行為違反政策規定,將風險轉嫁給購房者,未來一旦政策發生變動,炒房客可能將失去購房資格,提前交付了房款卻未獲得房屋的所有權,未來可能面臨錢房兩空的局面。
每經記者 李少婷
每經編輯 楊 軍
12月2日,億陽信通(600289,SH)發布公告稱,公司被法院申請凍結的資金總額約30.61億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的凈資產比例為94.8%。
12月3日,北京富國天啟資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啟資本)一位高管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證實,其公司旗下的億陽集團相關資管計劃理財產品也存在多期違約。
公開資料顯示,億陽集團是億陽信通的第一大股東,占上市公司的總股本比例為32.89%。
值得註意的是,此前,億陽集團就被《21世紀經濟報道》等媒體報道其存在信用風險。億陽集團的債務危機已蔓延至億陽信通。
根據一位微博用戶在文章中出示的文件及說明,“員工互助理財”僅限億陽集團內部員工,不得對社會公開宣傳,以人民幣10萬元及10萬元的整數倍為單位繳存,北京及哈爾濱地區各安排一名財務聯絡人,2017-1期、2017-2期利率均為為稅後15%。
“想著該理財是上市公司平臺組織,只要公司不倒閉就沒有風險。”上述微博文章中寫道,其因此參與了公司發起的“員工互助理財”。該微博用戶還上傳了一份加蓋億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合同專用章的“第2017-1期內部互助集資借款協議。”
記者以員工身份致電微博用戶披露的理財計劃北京地區財務聯絡人,對方表示提供姓名可查詢賬戶內還有多少錢沒退,而至於何時能退,“不知道,這是領導們安排的,有錢就能退,現在也退不了啊。”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於12月1日下午通過微博私信與上述微博用戶取得聯系,但對方拒絕通話,亦未能向記者提供其工作證件等信息,僅表示“後續員工會有維權,需要的話可以現場來采訪公司高層”,並留下了記者的聯系方式,稱會主動聯系。
12月1日下午,記者多次致電億陽信通證券部核實上述微博用戶所述內容,但其工作人員稱領導去開會了無法回應相關問題,並記錄下記者的聯系方式和采訪問題,但截至發稿,記者未能獲得回應。另外,需要說明的是,12月3日,上述微博用戶“北京困難群眾”刪除了其發布的相關全部微博內容。
值得註意的是,億陽集團已並非第一次債務違約。據《證券日報》11月報道,2016年6月,中江信托曾發行過“金鶴140號億陽集團貸款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於2016年6月21日至7月7日分批向億陽集團發放了合計5億元的信托貸款,中江信托有關人士表示,已啟動了相關的司法程序,對融資企業及相關擔保人采取了相應的司法凍結手段。
12月3日,天啟資本一位高管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證實,“富國天啟-億陽集團流動資金貸款資產管理計劃”第八到第十一期確實違約,而違約原因涉及億陽集團實控人,但受制於保密協議不能透露更多。仍不能確定具體的損失數額,對此,天啟資本一方面已向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另一方面正積極和億陽集團協商處理,“他們那邊好像也在想辦法”。
“不是單純的企業的原因,是實控人的一些問題,沒法說,有保密政策的。”前述天啟資本高管向記者表示。
公開資料顯示,鄧偉是億陽集團實際控制人,持有億陽集團92%股權。億陽信通11月18日公告顯示,鄧偉作為被起訴方涉訴10起,涉訴內容包括企業借貸糾紛、債權轉讓合同糾紛、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民間借貸糾紛等。
億陽集團的債務危機最早於2017年9月波及到億陽信通。“大同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因與億陽集團債權轉讓糾紛,向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申請訴訟保全,爭議債權本金金額為人民幣5700萬元整。”法院根據大同證券的申請,將億陽集團所持億陽信通全部股票司法凍結3年。
12月2日,億陽信通披露公告稱,截至公告日,公司被法院申請凍結的資金總額約30.61億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的凈資產比例為94.8%,實際凍結約8.35億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的凈資產比例為25.84%。其中已經收到法院法律文書通知的凍結金額約8億元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的凈資產比例為24.7%。“上述凍結資金事項,已經涉及公司的基本賬戶、募集資金專戶和一般結算賬戶,對公司的招投標等日常生產經營已經造成一定的不利影響,公司將盡快核實相關具體細節。”
億陽信通在10月31日披露的2017年三季度報告中表示,因部分資金被法院凍結,該事項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預計將對公司至下一報告期期末的累計凈利潤產生較大影響。
根據公告,億陽信通2017年三季度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較去年同期下降408.99%,主要系銷售費用及管理費用大幅增加所致。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較去年同期減少2.57億元,系收到供應商退回貨款、支付的付現費用增加、以及支付的往來款項增加共同所致。
5月23日,丹東港在上海清算所發布資產被查封凍結公告,法院裁定凍結公司26.9億元銀行賬戶存款或查封扣押等值資產。上述資產查封、凍結事項可能使公司融資環境進一步惡化。
丹東港債務問題爆發始於2017年。去年10月30日,丹東港發布公告稱,由於公司有息債務負擔重,短期支付壓力較大,“14丹東港MTN001”因未能按期兌付本金,出現了實質性違約,違約金額為10億元。至此,丹東港債務問題暴露。
繼“14丹東港MTN001”“15丹東港PPN001”兩次違約後,半年內丹東港發生第三次和第四次實質性違約。丹東港在上海清算所發布的公告顯示,由於公司有息債務負擔重,短期支付壓力較大,截至2018年3月13日日終,公司尚未能按照約定將“15丹東港MTN00I”“13丹東港MTNI”的本金和利息按時足額劃至托管機構。丹東港方面承認,該事件嚴重損害了債券持有人利益,已構成實質性違約。
北京時間2018年6月14日,3GPP全會批準了第五代移動通信技術標準(5G NR)獨立組網功能凍結。加之去年12月完成的非獨立組網NR標準,5G已經完成第一階段全功能標準化工作,進入了產業全面沖刺新階段。
5G標準發布是5G發展的重要里程碑。5G為運營商和產業合作夥伴帶來了新的商業模式。3GPP TSG CT 主席Georg Mayer表示:“兩年前,5G在大家看來還只是一個願景,甚至只是一場炒作,但伴隨著Rel-15標準的完成,3GPP在短時間內讓5G成為了可能。5G的這一套標準不僅為用戶提供了更高的數據速率和帶寬,同時也通過開放、靈活的設計滿足了不同行業的通信需求——5G將是多樣化產業的整合平臺。”
安永在近日發布的《中國揚帆啟航 引領全球5G》報告預計,中國正在5G的發展競賽中處於世界領先地位,很可能成為全球最先部署5G的幾個主要市場之一。安永預計,2019-2025年間,中國5G資本支出將達到1.5萬億人民幣。
不過,受短期基礎設施、設備和應用供應的局限,5G在國內的部署和采用將會循序漸進,不會在短期內完全改變或者顛覆電信領域及其他行業。同時,短期內通過5G投資實現效益的可能性相對較低,運營商不應當停止4G投資。
中美為5G領導者
對於5G獨立組網(SA)標準的正式出爐,3GPP TSG SA主席Erik Guttman表示:“5G凍結這一里程碑的完成對於5G SA系統具有重要的意義。5G系統將為全新的商業模式提供不間斷的’專屬’服務。與4G及其他幾代移動通信不同的是,5G可以根據各種業務的不同訴求,提供非常明確的個性化通信服務。目前,3GPP已經開始研究如何利用5G支持工業自動化等垂直行業的訴求。”
不過,安永大中華區咨詢服務合夥人陳勝德對記者表示,目前該版本還只側重於移動寬帶和高可靠低時延的應用,還有更多的場景還沒未被定義。“2019年底的時候R16標準出來,才真正會把5G的完整應用場景和標準定義出來。”
在5G的賽道上,中美日韓都處於第一梯隊。陳勝德告訴記者,從5G標準制定方面看,中國和美國相對領先,“因為中國有3G、4G的基礎,以前我們花了很多代價,引入了很多資金,在非常早的時期就參與5G標準,而美國則有很多積累。”
從應用方面看,日本和韓國也屬第一梯隊。在韓國平昌的冬奧會上,5G 在全球範圍內首次亮相,觀眾提供了同步觀賽、互動時間切片、360度VR直播等沈浸式5G體驗服務,也加速了產業鏈各環在5G商用上的進程,揭開了5G商用之幕。日本也希望借助於2020年的奧運會更好地使用5G。
中國5G資本支出將達到1.5萬億人民幣
由於具備超高數據速率、更高的容量以及更短的時延,5G為多項即將改變人們生活的應用帶來了新機遇,包括3D視頻和擬真媒體、自動駕駛汽車以及智慧城市等。5G還將大大支持人工智能(AI)、機器人和物聯網(IoT)等其他技術,在中國市場帶來不容小覷的巨大潛能。
安永大中華區數字化中心主管兼咨詢服務合夥人吳顯光對第一財經等記者表示,在5G時代,互聯網汽車、遠程醫療和工業自動化將有突破性發展,“因為5G的低時延會讓這些產業獲利非常大。”
為了在2020年之前實現5G商用,國內電信設備制造商正大力投資於5G研發和專利開發相關項目。三大中國電信運營商都已宣布從2019年開始投資5G網絡部署,並建立5G創新中心,在各大城市實施外部實地測試。
由於受近期設施設備和應用供應的局限,國內市場的需求將分階段增加,5G服務將采取長期範圍內逐步推進的路線,采用速度將比4G緩慢,但會隨著規模經濟的形成而起飛。安永預計,2019-2025年間,中國5G資本支出將達到1.5萬億人民幣。
政府的大力支持與行業資本投資使中國形成了自足的5G產業環境,將建立一個龐大的生態系統,涵蓋設備制造商、芯片供應商、電信運營商和應用與平臺提供商,降低產業鏈的投資風險。
用戶方面,安永預計到2025年,中國5G用戶數應該將達到5.76億,占中國人口40%,也占全球5G用戶數41%。
短期內難以通過5G投資實現效益
雖然行業在積極加速部署,但5G不會完全取代4G,而且將在未來多年與高級LTE網絡共存,以提供相對無縫的用戶體驗。
在全球範圍內,4G LTE仍處於生命周期的中期,其采用水平尚未達到高峰。安永大中華區科技、媒體與電信行業主管合夥人羅奕智對第一財經等記者表示,短期內通過5G投資實現效益的可能性相對較低,運營商不應當停止4G投資,應繼續實施混合網絡策略,包括5G、LTE和Wi-Fi,這是實現無線廣域網和局域網合作最具成本效率的方案。他稱,“運營商和相關企業在3G、4G時代已投入了大量資金,尚未真正拿到很好的回報,因此在5G投入方面會比較謹慎,也希望慢慢把這個應用帶起來。”
如何在現有網絡上獲得更多的收益也是當前電信運營商普遍關心的問題。就在年初的巴塞羅那MWC展上,華為一內部員工對記者表示,5G是毋庸置疑的趨勢,華為也在積極布局,但從展會上接待客戶的真實情況來看,目前只有10%的全球運營商對於5G表現出了強烈的投資意願,而更多的運營商還是保持冷靜的態度。
此外,安永報告提醒到,運營商或行業不應當期待5G短期內能徹底改變並顛覆電信行業。他們需要汲取以往3G和4G發展時的經驗教訓,例如設備未能提供用戶體驗、缺乏應用和創新、資費定價過高、覆蓋範圍小且性能水平差等,避免過度投資,制定更針對性的5G新策略。
運營商的挑戰:利用優勢 而非變成OTT
標準已定,5G也為電信運營商提供了競爭優勢,應對來自OTT運營商日益加劇的挑戰。但是,5G技術的推廣仍面臨諸多挑戰 —— 網絡建設成本、頻譜不足、龐大光纖需求、設備供應以及技術複雜性等。
羅奕智表示:“除潛在的技術、頻譜和監管事項外,運營商還必須考慮更多運營方面的問題與5G業務帶來的機遇。5G是一項融合技術,它將改變整個行業。實現5G業務的效益需要新的業務模式創新,以及在以機器為中心的環境下建立跨行業合作夥伴關系。電信運營商應當利用自身優勢,進行深層次的服務創新,不要盲目效仿OTT業務模式。”
打造新的業務模式是電信運營商面臨的重大挑戰之一。5G的商用模式仍然不確定。傳統通信和垂直行業應從獨立創新模式變成跨行業協同模式,共同開拓5G市場。
3G和4G時代,電信運營商也一直在努力參與產品創新,但在與科技初創企業和OTT廠商的競爭中獲得的成功十分有限。安永報告指出,電信企業基因不同,不應試圖在價值鏈上尋找全新的定位,而是需要擴大自己的創新領域,探索新的經營方式。羅奕智指出,在3G、4G時代,電信運營商和其他企業糾結於誰搶了誰的蛋糕,但是5G時代將不是零和博弈,而是需要各行業在自己基因允許的地方去充分發展自己所擅長的業務,促進整個行業的發展。
7月26日,ST長生晚間公告稱,近日查詢銀行賬戶獲悉,公司及長春長生名下主要銀行賬戶和募集資金賬戶被凍結,上述賬戶的凍結對公司日常經營管理活動將產生重大影響。
24日,長生生物公告稱,公司股票自2018年7月26日開市起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公司股票簡稱由“長生生物”變更為“ST長生”。
據公告,隨著狂犬疫苗事件的持續發酵,導致長春長生其他產品生產和銷售受到重大影響。長生生物表示,本次事件將會對公司 2018 年下半年業績產生重大負面影響,同時由於本次違規事項,預計對未來公司疫苗銷售將存在一定的阻礙,對未來經營業績也將產生重大影響,影響程度尚不確定。
ST長生今日複牌並實施風險警示,開市即跌停,報11.16元,跌幅5.02%。自7月16日起,ST長生連續8個一字跌停,8個交易日,市值累計蒸發130.4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