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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銀行“手撕”國誠金融500萬風險保證金挪用說法 稱仍在賬戶被法院凍結

因受到關聯公司國陽財富兌付危機影響,2016年8月陷入投資人擠兌危機的上海國誠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誠金融”),在今年4月初再將浙商銀行拉入存管保證金挪用漩渦。浙商銀行也在4月6日發布公告,“手撕”國誠金融。

4月1日,為了“增強投資人對公司兌付計劃的信心”,國誠金融在其網站發布公告公示當前公司的受限制的資產信息,其中就包括在浙商銀行的存管保證金500萬元。

不過,根據國誠金融的公告稱,“2016年6月20日,我司依據《浙商銀行保證金存管協議》約定將500萬保證金匯至指定賬戶,同日,浙商銀行未經我司允許且事後未通知我司,擅自將上述保證金轉至浙商銀行內部賬戶,任由浙商銀行挪為他用”。

公告所稱的過程也較為曲折。國誠金融稱,2016年12月23日,浙商銀行主動找到公司,聲稱浙商銀行通過技術手段,使得公司存管資金躲過法院的查封,投資人訴訟凍結的僅是賬戶額度,非保證金。為了防止同樣事件再次發生,要求解除存管,將保證金盡快退回。同日,浙商銀行與國誠金融簽訂《終止資金存管業務合作協議書》,協議書約定,"我司應在2017年1月15日前結清全部的存管標,浙商銀行將保證金退還至我司指定賬戶專用於投資人的兌付。我司結清存管標後,浙商銀行卻拒絕履行保證金的退還義務"。

不過對於國誠金融公告中提及浙商銀行將500萬風險保證金“挪為他用”,浙商銀行在4月6日發布《關於對國誠金融發布虛假信息公告的聲明》稱,“這與事實情況嚴重不符,屬於虛假信息”。

同時,浙商銀行也表示,國誠金融根據與該行簽署的存管協議存入該行的人民幣500萬元風險保證金至今仍在該公司風險保證金存管賬戶,且該賬戶目前已被法院凍結。後續,浙商銀行將嚴格按照法律法規、法院指令及合同的相關約定進行操作。

2017年2月23日,銀監會也正式落地《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下稱《指引》),明確了網貸資金存管業務的定義,明確了網貸機構資金存管業務流程、職責,對存管人也提出了相應的門檻。要求存管人即商業銀行,不對網絡借貸交易行為提供保證或擔保,不承擔借貸違約責任。

銀行P2P資金存管也在加速落地,不過銀行對P2P資金存管也有自己的門檻,對相關風險保持警惕。正如浙商銀行與國誠金融之間的“扯皮互撕”,雖然銀行及時回應,但是難免傷及銀行聲譽,這也是不少銀行的擔憂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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