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生促委員會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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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6-05-24 10:17:52■城大調查委員會主席林群聲(前排中)昨稱該會主要調查意外原因。陳善南攝
【調查成因】城大就綠化天台倒塌事件成立的8人調查委員會,昨召開第一次會議。委員會主席林群聲會後指,委員會將逐一審視由工程建造至意外期間涉及的文件和會見相關人士,以調查成因,預計兩周後提交初步報告,但有城大師生認為調查沒提及追究責任並不妥當,並建議邀請第三方人士加入委員會。
副校涉處理綠化 退出避嫌
原在調查委員會名單內的副校長李惠光因被指曾處理涉事綠化工程,故避嫌退出。現時8人名單中,7人屬校內管理層和師生,僅一人是校外人士,未能釋除外界「自己人查自己人」的疑慮。校長郭位昨一度現身委員會會議,逗留半小時後離開,並否認「自己人查自己人」。委員會主席林群聲會後表示,將審視城大各相關部門由工程開展至意外期間涉及的一切文件,並約見相關人士,以追溯事件時序表,調查意外真相。同時,委員會亦將檢視批出工程合約時有否根據大學規定,及合約批出後和執行時有否違規,並提出建議。為增加透明度,委員會將建立公眾頻道,讓城大師生提供具名資料,並設網站和每日有定時發佈會,讓公眾可得悉進度。林群聲指校長郭位極重視今次事故,已要求3名副校長盡量取消休假和外訪,以加入調查委員會,料最遲下月6日提交初步報告,盡快向外公佈。城大教職員協會主席謝永齡批評,委員會並無提及追究責任問題,做法不妥。他建議委員會校內和校外人士比例改為5:4,會議亦應改為公聽會。委員會唯一的學生代表、學生會署理會長李澤軒指,會上曾要求調查委員會新增第三方人士,校方回應指有機會加人,但會上沒確實。城大學生會臨時行政委員會外務副會長黎安敏,希望學校清楚交代事件責任誰屬,又質疑工程未入則,會否屬法律灰色地帶。校方其後表示會考慮邀請更多校外和專業人士加入委員會。■記者翁鈺輝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524/19624986
【馮仁昭四圍超】志玲搵律師 追究陳冠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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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6-08-04 04:06:18■林志玲被任意辱罵後,一度感到傷心及委屈。資料圖片
■陳冠希日前為撐女友秦舒培,竟出言辱罵林志玲。資料圖片
陳冠希(Edison)日前喺微博向林志玲開火,以粗言穢語辱罵志玲姐姐,事件涉及Edison嘅model女友秦舒培,有指兩女獲邀演出內地節目《我的新衣》,但有人向秦舒培表示:「林志玲那邊不想讓你參加」,之後代理經理人公司將責任攬上身,承認藉「志玲」向秦舒培交代冇得參演原因,原來志玲姐姐無辜被擺上枱,事件沒完沒了,噚日輪到志玲方面透過律師發聲明,保留追究權利。
斥污辱人格
幫志玲接洽《我》節目嘅葉可棠,透過北京嘅律師事務所發聲明,表示對Edison任意喺網絡以文字污辱志玲人格,透過網絡傳播嚴重傷害志玲嘅名譽同精神,並造成潛在經濟損失,指Edison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Edison噚晚就喺微博留言反擊:「大家想一想這幾天發生的事,然後問一下自己,他們為甚麼不直接告我?因為錯的是……!」Edison父親陳澤民噚晚喺網上為仔辯護,佢話陳冠希係「真實、誠實、很為愛人仗義執言的人」,之後佢分析成件事,又搵出林志玲嘅「錯處」,苦口婆心勸佢「不要裝成一隻受傷的小羔羊,不要找水軍混淆視聽,整件事秦舒培才是真正的受害者。」撰文:馮仁昭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entertainment/art/20160803/19720207
被指遭貼大字報 文頌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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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6-08-13 14:50:21■文頌嫻不知道丈夫李梓慎被貼大字報。資料圖片
文頌嫻於2012年陀着B女嫁商人李梓慎,之後淡出娛樂圈做少奶奶。昨日有周刊爆李梓慎被貼大字報,因保安即交由警方處理,文女對丈夫被貼大字報全不知情,還反問會否被整蠱。文女昨透過短訊回覆:「有關我同我先生嘅報道,內容失實同無中生有,我正同律師研究將採取法律行動。對於雜誌嘅報道手法對我女兒造成騷擾及嚴重影響我先生嘅聲譽,我同我嘅家人都感到好憤怒!」傳有意復出的文女一家現居何文田的豪宅,月租達5萬,加上囡囡學費等其他家庭開支,每月基本支出十多萬。撰文:小米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entertainment/art/20160812/19732504
關注參選人鼓吹港獨 政府明言或追究陳澤滔:不會退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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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6-09-01 06:00:55■陳澤滔及黃俊傑在確認參選資格後,均曾表明支持港獨;圖為二人早前參與ALLinHK選舉聯盟造勢大會。
【立會選戰】【本報訊】早前政圈流傳港府或在9月4日立法會投票日前,再出手剝奪支持港獨候選人參選資格,政府昨突發聲明,關注個別候選人選舉活動期間鼓吹或推動港獨,表明保留依法採取跟進行動權利。有法律界人士認為政府要在選前再取消候選人資格機會不大,但有可能在選後檢控有關人士作虛假陳述。表明支持港獨的九東候選人陳澤滔表明不會因此被嚇倒改變立場。記者:林俊謙
特區政府雖然以支持港獨為名,禁止本民前梁天琦等多人參選,但九東陳澤滔、新西青年新政候選人黃俊傑在確認參選資格後,均表明支持港獨。政府昨早11時突然以「政府發言人」名義發表聲明,指政府關注個別立會候選人在選舉活動期間,鼓吹或推動港獨,行為與其在獲得有效提名前所簽署的法定聲明,示明會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區相違背,指特區政府將保留依法採取跟進行動的權利,但新聞稿未有說明會循哪些法例跟進。由於早前有親政府網媒引述「內部消息」稱,可能再有主張港獨的候選人被取消參選資格,又稱今次被取消資格的候選人應該不會太多,旨在凸顯當局原則,主要是一些觸及底線,持續講、重複講、每逢選舉論壇就講港獨的人,令人關注政府聲明是否為再取消支持港獨候選人參選資格開路。
學者:或控虛假陳述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36條,任何人明知而故意在法定聲明上作出虛假陳述,可判監2年及罰款。港大法律學系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不排除政府會在選舉後以作出虛假聲明或發假誓提出檢控,但舉證有難度,因對「擁護《基本法》」有不同理解,有些言論即使不符合《基本法》,但發表的人不一定不擁護《基本法》,因《基本法》有保障言論自由的權利。而根據《立法會條例》第42B條,選舉主任在選舉日前,仍有權在接獲證明後,信納某些候選人喪失提名資格。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當局的確有權可以這樣做,但他個人認為今次出現機會不大,相信政府會等選舉結束後才採取法律行動,「仲有幾日就投票,相信(取消參選資格)機會係細啲,但可能會保留虛假陳述嘅檢控權利」。立法會九龍東候選人陳澤滔昨則透過facebook發表聲明還擊,重申自己支持民族自決和香港獨立,不會因港共政權威嚇而退縮或改變。陳澤滔又指自己雖簽署了擁護《基本法》之法定聲明,但同樣認知到《基本法》有期限,香港前路走向實為逼切需要討論的議題,認為一國兩制對香港人來說,是一個破了產的承諾,目前更應該盡快於社會開展探討香港前路的各種可能性。該區其他參選名單,請參閱本報立會選戰網站
http://hk.apple.nextmedia.com/legco2016/region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831/19755218
不滿籲追究UGL事件 向《蘋果》發律師信689斥社論阻競選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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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6-09-30 08:05:00梁振英
【本報訊】在距離特首選舉不足半年之際,一直未表態是否競逐連任的特首梁振英,於本周一向《蘋果日報》發出律師信,指本報早前一篇呼籲新一屆立法會議員應追究梁振英收UGL5,000萬元的社論,內容錯誤及失實。律師信指該社論目的是阻礙梁振英行使《基本法》及人權法賦予其競逐連任特首的權利。《蘋果》回應稱,對梁的指控覺荒謬及驚訝,「如果我哋有咁嘅能耐(阻礙梁競逐連任特首權利),與有榮焉」。記者:謝明明
梁振英透過薛馮鄺岑律師行發出的律師信,針對《蘋果》今年9月8日刊登的一篇社論。該社論促請新一屆立法會議員應針對梁振英的醜聞失政窮追猛打,並追查梁涉收受UGL回佣醜聞。律師信指,社論內容錯誤,惡意指控梁貪污及應被追究所謂的貪污。律師信稱梁已多次澄清,澳洲財團UGL給予梁的款項並不是回佣。信件以大篇幅引述率先報道UGL事件的澳洲媒體於2014年10月15日的報道,認為澳洲媒體已證明有關協議並非「秘密合約」。
■梁振英向《蘋果》發律師信,指9月8日的社論(圖)內容錯誤及失實。
總編輯:荒謬及驚訝
信件先後兩次提及該社論真正目的,是想以失實的貪污指控,阻止梁振英競逐連任特首的權利。信中又指《蘋果》多次以「港共政權」形容政府行政機關,又以「狼英」、「大話英」及「689」等蔑視稱呼梁振英。信件指,社論形容梁振英貪污與不宜當選,是要對他造成無可彌補的損失;而阻礙梁行使《基本法》第26條及《人權法案條例》21條賦予其競逐連任特首權利的意圖,是有計劃及有惡意。梁在律師信中向《蘋果》提出,日後不能再刊登有關他貪污的指控;並在報章與網站刊出篇幅與該篇社論相同的撤回言論聲明,內容亦要先經梁審批。如7日內都沒有收到滿意回覆,梁會保留一切法律追究權利。《蘋果日報》昨接獲信件,總編輯陳沛敏回應稱,對新聞界發律師信是梁振英一貫作風,但維護新聞自由是《蘋果日報》一向堅持,事件已交由律師處理。她指,UGL事件不是始於近日的報道,公眾輿論對梁在事件中的質疑及批評,並非《蘋果》該篇文章首次提出,該篇文章只是正常評論,梁需向公眾及執法部門解釋清楚。就梁指控社論阻礙他行使法例賦予其競逐連任特首的權利,陳沛敏表示荒謬及驚訝,「如果我哋有咁嘅能耐(阻礙梁競逐連任特首權利),與有榮焉」。陳指,公眾及主流民意對梁的評價有目共睹,作為傳媒機構監察政府及巨大公權力的人,是職責所在,不覺是惡意。
林卓廷:冇事搵事做
撰寫該篇社論的盧峯表示,監察當權者、政府官員是新聞工作者的職責,對他們的失誤及不當行為將繼續無畏無懼的批評與追究。特首辦回應稱,就《蘋果日報》於今年9月8日刊登的社論「蘋論」,梁振英委託薛馮鄺岑律師行於9月26日發出律師信,原因請參閱該信原文及全文。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斥責梁振英再度向傳媒發律師信是「冇事搵事做」,他指其要求追查UGL事件也兩年多,若梁要發律師信「最好畀埋我」,況且「佢嗰啲唔係回佣係乜?」林強調,梁收UGL5,000萬元,以協助UGL收購戴德梁行及為UGL推廣生意,而有關款項涉利益衝突外,亦未有向行政會議申報,傳媒和公眾質疑梁涉貪實屬合理,梁理應反省。林續指,梁今次舉動有向傳媒施壓的味道,意圖藉此令有影響力的傳媒噤聲,但這樣「嚇唔倒人」之餘只會令公眾更反感。
梁振英律師信重點
指9月8日《蘋果》社論內容錯誤,惡毒指控梁振英貪污及應被追究所謂的貪污,信中引述梁已多次澄清UGL給予其款項並非回佣,協議只是「離職協議」,屬商業慣例,毋須申報該社論文章目的,是想以失實的貪污指控,阻止梁振英行使《基本法》及《人權法案條例》賦予其競逐連任特首的權利該社論這種惡意虛假的指控,與《蘋果》在梁振英上台後的多篇報道內容脗合,多次以「港共政權」形容政府,及以蔑視的稱號「狼英」、「大話英」及「689」稱呼梁日後不能再刊登有關梁振英貪污的指控,以及刊出撤回報道的聲明,內容亦要先經梁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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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930/19786578
疑遭霍建華fans抹黑林心如出聲明反駁兼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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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6-10-29 13:20:34林心如同霍建華呢對俊男美女,今年7月底喺峇里舉行婚禮,當時已經傳心如有咗「華種」,不過佢哋一直避談呢件事,直到9月出席活動開腔認懷孕。正當心如、霍建華同埋啲朋友都好期待BB來臨之時,昨日林心如工作室喺微博發咗一個聲明,原來近日有網民留言抨擊心如,唔止話佢當日係主動追霍建華,仲有好多留言係詆毀兼人身攻擊添。心如啲同事話其實佢哋一早已經想發聲明,但係心如覺得自己冇做過呢啲嘢,所以唔怕人哋講啲乜。但係大家都覺得呢個情況越嚟越嚴重,所以佢哋最後決定出聲明,兼且將啲留言cap圖,仲話:「雖然作為藝人,私生活被拿來討論在所難免,然而這些言論的出現,除了呈現出網路暴力越演越烈的現象外,也表現了此類言論者對女性的一種根深蒂固的歧視,在婚姻問題上,難道女性永遠都只是被選擇?請不要把自己的觀念強加到別人身上。」聲明還寫道:「我們會對此類不法言論發佈者保留法律追責的權利,由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進行取證並採取相關法律措施,以正視聽。」有唔少網民留言支持心如,但亦有人覺得身為老公兼爹哋嘅霍建華,好應該為呢件事表態。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entertainment/art/20161029/19816013
會否追究其他議員?689:有後續工作 朱凱廸劉小麗稱民主自決非民族自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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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6-11-10 07:26:34■梁振英昨出席行會前表示,若有議席出缺,政府會盡快進行補選。何家達攝
【釋法風暴】【本報訊】人大主動就宣誓風波釋法後,政界盛傳除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禎有可能失去議席,政府可能對更多民主派立會議員採取行動,特首梁振英回應會否追究其他議員宣誓問題時表明,會研究釋法後有否後續工作要做,但未回應會否修改相關選舉法例,指港人依法享有選舉權利,亦包括要符合《基本法》。被指有機會遭政府追究的朱凱廸、劉小麗強調,自己只是民主自決,而非京官口中本質為港獨的民族自決,不擔心會被取消資格。記者:林俊謙 呂浩然
梁振英昨出席行會前未主動提及釋法一事,政圈盛傳有十多名議員有可能在釋法後,再遭政府入稟司法覆核挑戰議員資格,梁被問到會否就梁、游以外其他議員的宣誓提出司法覆核,梁只稱會依法辦事;又指政府會研究人大釋法之後,有甚麼後續工作要做,對於政府是否準備立法會補選,他最初否認,之後補充若有議席出缺,政府會盡快進行補選。今次釋法亦涉及港人參選權與被選權的《基本法》第26條,梁沒正面回應會否因應釋法修改香港法例,但強調港人「依法」享參選權和被選權,而「依法」除本地法例外,也包括《基本法》,因為《基本法》亦是香港本地法律,人大釋法是值得大家重視。梁又被問到今次釋法前有否向中央力陳利害,梁形容在中港關係問題上,他有「全面同暢通嘅溝通渠道」,所有這類事情特區政府都會全面反映香港各個方面的不同意見。
朱:將人治帶到香港
早前在宣誓後高叫「民主自決」的無政黨朱凱廸表示,不擔心會因釋法而失去議員資格,反指北京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認為北京這次藉宣誓風波將人治帶到香港,就算自己被取消資格,人治問題仍然在港發生。朱續指,民主自決與民族自決有不同理解,他不會因釋法而迴避談論民主自決。首次宣誓時失敗的無政黨姚松炎亦指,今次釋法並不符合《基本法》第158條有關釋法的規定,本港的行政和司法機關都要審視釋法後的新法律解釋,現時他未收到進一步資訊,故不需要回應會否被取消議員資格的問題。趕及在人大釋法前成功再宣誓的無政黨劉小麗就表示,她早在參選時已表明不支持港獨,強調她提倡的是民主自決,背後理念是爭取民主,並無排外思想;又指按釋法內容,監誓人有權決定宣誓是否有效,並非「如果建制派唔滿意就可以質疑」,既然其監誓人已決定她的宣誓有效,她不擔心會被取消議員資格。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稱,今次釋法引伸出更多問題和爭議,譬如法院須先處理今次釋法是否有追溯力、釋法何時生效等問題。對於被市民司法覆核的劉小麗宣誓是否有效,陳指法官要考慮追溯力問題外,亦要判斷劉是否如釋法所指的真誠宣誓,故現時有很多空間令人要在這些問題上糾纏。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1109/19827697
可民事索償 難追究政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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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7-01-21 03:33:12【本報訊】食環署以青年新政及香港民族黨可能售賣鼓吹港獨產品,或危害公共秩序為由,取消該兩個政治團體在維園年宵攤位的租約。本身是大律師的公民黨立法會議楊岳橋表示,雖然食環署在合約中訂明,倘相關租賃人士因被終止協議而蒙受損失,該署一概不負責,但楊認為受影響的租賃人士可考慮循民事追討損失,「每一個決定都應該要合理,佢(食環署)要提供多啲嘅理據令人信服,否則,佢哋(租賃人)可以循民事上尋求有冇方法,逼食環署提供多啲理據及試吓索償」。另有法律界人士認為,青政及香港民族黨可考慮循民事向食環署索償,「以普通合約兩個party咁告佢,當然到最後取消合約係咪合理,交由法庭決定。如果法庭決定不合理,違反合約,就可以追討一切損失」。
未行使公權力
不過,他認為今次事件未必適合以司法覆核追討政府責任,「司法覆核需要政府機構行使公權力時候,我哋先至可以司法覆核佢,但今次純粹係以租同被人租嘅合約,咁可能未必適合司法覆核」。■記者謝明明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120/19903193
政協疑放風:不撐林鄭即反中央民主派追究選舉毒箭 赴廉署舉報「不任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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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7-01-26 18:10:10■新同盟范國威(左)和任啟邦(右)昨到廉署舉報林鄭。
【特首戰開打】【本報訊】早前林鄭月娥指有候選人不獲中央任命言論,以及盛傳中聯辦逼選委支持林鄭的報道,已引起外界不滿北京干預特首選舉。昨日更有傳媒報道指,全國政協常委陳永棋揚言,誰人不支持林鄭就是反中央,引起社會譁然。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昨要求港府交代,有關行為是否已牴觸《基本法》第22條,禁止內地官員干預香港內部事務,但未獲具體回應,而有政黨昨日到廉政公署舉報林鄭,指她的言論已違反《選舉條例》,要廉署盡快調查。記者:陳雪玲 呂浩然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昨開會,郭榮鏗會上稱收到選委投訴,有中聯辦官員致電要求提名或不提名誰人,質問出席會議的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有關行為是否已違反《基本法》第22條,譚回應時拒作評論,只重申一次第22條的條文,又說《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有相關規管,任何人威逼利誘選民投票,選管會或執法機關收到投訴會依法跟進。
譚志源拒絕回應
民主黨黃碧雲隨即追問,她引述有傳媒報道,指林鄭月娥與各界聚會時,自稱參選是為免當選人不獲中央任命,質疑是否已違反《選舉條例》,作出虛假的陳述圖影響選舉結果,譚志源同樣不作正面回應,只重申如有投訴選管會將跟進或在有需要時轉交執法機關處理。中聯辦插手特首選舉疑慮仍未消除,《明報》政情專欄昨日再爆林鄭日前與廠商會會面時,與會的全國政協常委陳永棋揚言,誰人不支持林鄭就等於反對中央,報道引起社會譁然。
■陳永棋
陳永棋稱無講過
而陳昨回應本報查詢時,否認說過不支持林鄭就是反中央,強調:「冇講過,(報道)失實嘅。」陳回應《明報》時更反指放風者有政治目的,自言會上向林鄭表示「可能妳是中央屬意人選,令你更容易受攻擊」,提醒她「做嘢要小心點」,又直言欣賞對方政綱,故值得支持。不過有與會人士向本報再確認,陳在當日真的說過不支持林鄭等於反對中央的言論,並憶述當日陳是首個發言表態支持林鄭,之後就說出上述言論,但未有其他與會者和議,會後有5、6人表示會提名林鄭,而當日早上與曾俊華會面時無人表態支持他。林鄭昨與經民聯會面後,拒絕評論陳永棋有關言論,重申在今次選舉中她要努力地做,因為今次選舉競爭性高,「所以每一位參選人都要透過自己嘅努力,同埋稍後公佈參選嘅政綱,希望能夠得到市民嘅支持同埋得到選委嘅支持」。而新民主同盟范國威及任啟邦昨前往廉政公署舉報林鄭,范指林鄭在閉門會議上,向傳媒高層表示她參選是因不想中央不任命勝出人士,意指曾俊華、葉劉淑儀及胡國興等均有機會不獲中央任命,認為有關言論屬虛假陳述,足以左右手握提名權及投票權的1,200名選委投票意向,形容不但是政治抹黑,更涉嫌違例,由於下月已是提名期,有關個案有逼切性,希望廉署能盡快調查。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126/19909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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