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銀監會主席尚福林在接受學習時報時表示,針對非法集資高發,將嚴格管控類金融企業和業務註冊管理,積極推動出臺《處置非法集資條例》等嚴控推動防範和打擊處置非法集資。
“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近年來一直積極督促銀行采取措施,推動控制非法集資風險的傳染。”尚福林稱。
一方面,通過銀行網點等渠道廣泛宣傳,提高社會對非法集資危害性的認知度,努力把非法集資風險消除在萌發、初發和未發狀態。另一方面,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員工行為管理,全面排查員工異常行為和賬戶異常交易。
統計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全國新發涉嫌非法集資案件2889起,涉案金額1581億元,參與集資人數約87.7萬人,總的來看各項數據仍處於歷史高位。
從涉案領域看,民間投融資中介機構、房地產、網絡借貸(P2P)、農民合作社、私募基金等行業領域案件持續高發,其中,民間投融資中介機構新發案件金額占全部涉案金額的比重接近60%。
下一步,尚福林表示,要重點從五大方面推動防範和打擊處置非法集資。一是進一步落實責任、完善機制,加強考核責任追究等,確保監管防範非法集資不留真空。
二是依法穩妥做好案件處置工作。三是抓好宣傳教育和廣告治理。四是嚴格管控類金融企業和業務註冊管理。
“要求各省(區、市)要對類金融企業和業務市場準入嚴格控制,註冊登記該暫停的暫停,該清理的清理,切實遏制住非法集資案件高發勢頭。”尚福林表示。
五是積極推動出臺《處置非法集資條例》。以行政立法的形式解決執法主體不明確、執法手段缺乏的問題,明確非法集資人、集資協助人、集資參與人的法律責任,推動做好非法集資的治本工作。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23日從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獲悉,內蒙古巴彥淖爾市聯邦制藥公司內部員工非法售賣危險廢物,目前,當事人已被移送公安機關行政拘留,並依法追繳違法所得。
督察組介紹,8月2日,針對群眾舉報的巴彥淖爾聯邦制藥公司車間負責人私自售賣危險廢物的問題。中央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高度重視,立即轉辦當地黨委、政府嚴肅查處。巴彥淖爾市政府當日組織市環保局、公安局等部門進行聯合調查。
經調查,聯邦制藥公司508車間主任、副主任、環保主管等人在未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情況下,於2016年6月22日至8月2日之間,擅自將8桶近1448公斤廢機油(廢油渣)出售給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個人進行處置,並從中獲取利益。同時,上述人員還計劃將剩余52桶5179公斤廢機油(廢油渣)陸續出售。
8月3日,巴彥淖爾市環保局聯合公安局將剩余廢機油(廢油渣)全部封存,並交由有資質的企業進行處置,目前剩余廢機油(廢油渣)全部完成處置。
當地環保部門依法對聯邦制藥公司未經批準擅自將危廢出售給無危廢處置資質的經營者等違法行為予以行政罰款372540元。對案件當事人移送公安機關行政拘留,依法追繳違法所得。另外,聯邦制藥公司對事件直接責任人給予了處分。
圖為《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曾經在內蒙古拍攝到的聯邦制藥廢渣被大量堆放在農田中。攝影/章軻
23日中午,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還向記者通報了多家企業的環境違法案件。其中包括:
江蘇瑞和化肥有限公司偷排廢水環境違法行為。該公司位於江蘇省泰州市泰興經濟開發區,是江蘇省重點化肥生產企業,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江蘇省期間,群眾舉報該公司2016年7月28日晚把大量含氟廢水打入通江河,汙染河水綿延5公里。
督察組將該問題轉辦後,泰興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與泰興市環保局立即聯合對瑞和公司進行現場調查。發現該公司7月27日停產後,對氨儲罐更換檢修施工管理不善,導致大量置換水溢流,與磷銨車間檢修廢水混合後蓄積於磷銨車間附近地面和下水管網。7月28日晚,在未經任何處理情況下,該公司擅自將約700噸蓄積廢水經清下水管網直排通江河,導致河水嚴重汙染。
7月29日晚,泰興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組織力量投加石灰精、片堿和硫酸亞鐵,對控制在兩個閘門間的受汙染河水進行治理。7月30日中午,泰興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用混凝土封堵瑞和公司清下水排放池及管道。7月31日,泰興市環保局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瑞和公司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並立案調查。8月1日,泰興市環保局下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對其偷排廢水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10萬元,同時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處理。8月3日,瑞和公司兩名主要責任人被刑事拘留。
中材萍鄉水泥有限公司在線監測弄虛作假行為。該公司位於江西省萍鄉市上栗縣,該公司擁有一條日產2500噸和一條日產4500噸熟料水泥生產線,年產水泥300萬噸,是萍鄉市規模最大的水泥熟料生產企業。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江西省期間,群眾舉報該公司存在氮氧化物在線數據造假問題。
2016年7月19日,督察組將舉報問題轉辦後,萍鄉市、上栗縣兩級環保部門隨即對該公司煙氣脫硝設施運行情況進行突擊檢查,發現其生產樓三樓自動化部室內有一臺計算機安裝有遠程控制軟件,通過使用光貓、光纖、網線將計算機與煙氣自動監控設備工控機組成局域網,對工控機進行遠程控制操作,並擅自修改氮氧化物排放濃度量程參數,掩蓋超標排放的違法問題,逃避環境監管。
執法人員當即進行證據鎖定,並立即對該公司兩條水泥熟料生產線煙氣在線設施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窯尾工控機氮氧化物運行參數與分析儀量程參數設置不符,日產2500噸生產線氮氧化物實測濃度為436mg/m3,屬超標排放,但通過修改工控機參數量程後,上傳實測濃度僅為104.61mg/m3,明顯小於實際值,日產4500噸生產線也存在類似問題。
7月21日,上栗縣環保局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該公司立即停止違法行為,確保窯尾煙氣脫硝設施正常運行,改正煙氣在線參數。7月22日,上栗縣環保局約談該公司負責人,下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並處罰款50萬元,同時將案件移送上栗縣公安局,上栗縣公安局對直接責任人行政拘留8天。
商丘化肥總廠環境違法問題。2016年8月3日,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赴商丘市進行下沈督察,對商丘市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新增情況進行抽查。檢查位於商丘市梁園區肖莊村的商丘化肥總廠時,現場負責人為隱瞞其新增鍋爐違法事實,只帶領督察組查看一臺已廢棄多年的老舊鍋爐。但在督察組認真檢查和盤問下,發現該廠另一個大門緊閉的廠區新增一臺每小時4蒸噸燃煤鍋爐,廠區生產設備齊全。新增鍋爐雖配套建設除塵設施但未運行,煙氣直排,並且未安裝煙囪,從廠區外很難發現鍋爐煙氣排放情況。
現場檢查還發現該廠危險廢物未按照要求妥善存放,廠區環境管理極差,跑冒滴漏環境問題突出,“臟、亂、差”現象十分嚴重,危險廢物與生產原料、成品、半成品等物料露天混合存放,沒有任何防護措施,存在很大環境風險。生產車間未安裝任何環保措施,灰塵滿地。該廠生產產品多數出口到日本、韓國等地,屬於典型的產品走出去,汙染留下來企業,為追求效益最大化,在環保方面能省則省。
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督察組立即要求商丘市政府對該企業進行全面檢查,對存在的問題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商丘市政府當天成立公安、環保等多部門聯合調查組進行連夜檢查,對企業實施查封,公安機關對企業負責人實施刑事拘留,立案調查。同時,商丘市委市政府啟動問責程序,對相關人員追究責任。目前該廠的鍋爐及生產設備全部拆除,原料及產品全部清運。
南風化肥廠環境違法行為。該廠位於貴港市港南區,創建於1970年5月,廠區占地面積16.67萬平方米,主要利用硫鐵礦、磷礦、氮磷鉀肥等,生產複混肥、硫酸和過磷酸鈣等。督察組進駐期間,接到群眾實名舉報,反映該廠存在偷排廢水等環境違法行為。督察組高度重視,認為舉報問題性質惡劣,同時涉及到群眾切身利益,第一時間向廣西自治區進行了轉辦,要求廣西自治區務必認真查辦、嚴肅查處,給老百姓以交代。
接到轉辦後,廣西自治區立即組織有關部門和地市組成專案組,進駐企業進行全面檢查。經查,群眾舉報屬實,該企業私埋排汙暗管,並且經雨水總溝超標排放含重金屬廢水,廢水中總砷超標倍數高達18.47倍。
貴港市對此案高度重視,當即召開有環保、公安等部門參加的聯席會議,對案件處理情況進行部署。市環保部門對該企業下達停產整治通知,行政處罰12萬元,並將案件移送公安部門,7月31日和8月3日,貴港市公安局港南分局分別對企業負責人譚某、李某實施刑事拘留。8月3日,貴港市港南區檢察院對譚某、李某實施了逮捕,貴港市及港南區相關部門督促企業開展整改工作,立即拆除私設暗管,制定停產整改工作方案並經環保部門審核同意後實施整改,按照“三防”的標準建設生產原料堆存點。按照要求,該企業投入100萬元新建了一棟6000平方米的原料堆棚,投入5萬元新建了18立方米雨水沈澱池及200米長的雨水溝,投入3萬元翻新廠區的雨水溝、汙水溝,清理礦場礦渣,硫鐵礦入庫存放。經環保部門組織有關專家現場核查驗收合格後,港南區政府同意其恢複生產。
中石油寧夏石化公司汙染環境問題。中國石油寧夏石化公司始建於1985年,年銷售額近百億,是寧夏銀川市重點企業。但是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寧夏後,陸續接到群眾舉報反映該公司將脫硫石膏和汙水排至文昌街與南環高速交會處西南3公里處28萬平方米灰渣場,存在環境汙染隱患。督察組隨即將案件向寧夏自治區政府進行轉辦,自治區黨委督查室和政府督查室聯合下發督辦通知(寧黨(環)督函〔2016〕10號),要求銀川市西夏區委、政府嚴肅查處。
經西夏區委、政府初次核查,該公司將含有硫酸鈣、硫酸銨、氨氮等成分的脫硫石膏擅自傾倒在文昌街與南環高速交會處的灰渣場,且未按環保要求進行排汙申報,屬非法傾倒固體廢物。隨即,銀川市環保部門對該公司環保負責人進行約談,並實施行政處罰。
西夏區委、政府將查處情況公開後,中央督察組再次接到群眾投訴,反映“寧夏石化公司非法堆放石膏,偷排汙水問題查處公開情況與事實不完全相符”,要求進一步查處。
對此,督察組立即要求自治區黨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和環境保護廳三部門聯合對寧夏石化公司非法傾倒石膏、偷排汙水問題進行複查。經查,舉報反映寧夏石化公司非法傾倒石膏和偷排汙水問題屬實。對於非法傾倒石膏問題已經由西夏區委、政府查處。對於偷排汙水問題,該公司鍋爐利用濕法水力方式除渣,通過長約8公里的輸送管線將鍋爐沖渣水排至灰渣場,違反了環評批複不得外排的要求。同時,該公司在未獲得批準的情況下臨時建設3座臨時消化池存放廢水,環境安全隱患突出。
寧夏自治區環境保護廳就上述環境違法行為約談中國石油寧夏石化公司主要負責人,並對該企業3座臨時消化池未批先建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50萬元,並責令拆除臨時消化池,該公司已完成了拆除;對利用暗管排放廢水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10萬元,並責成地方環保部門,加大日常監管頻次和監測頻次,督促企業限期完成整改工作。
2016年,經濟下行的壓力並沒有讓環保利劍變鈍。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從環境保護部了解到,今年1-11月,全國環保系統按日連續處罰案件共798件,罰款數額達75012.82萬元,查封、扣押案件7413件,限產、停產案件4410件。各地環保執法機關還移送行政拘留3274起,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機關案件1725起。
涉嫌環境違法的企業人員被警方控制。攝影/章軻
“與去年同期相比,各類案件數量均有所上升,執法力度持續加大。”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局長田為勇對記者說。
其中,按日連續處罰案件數量上升31%,適用查封、扣押案件數量上升100%,適用限產、停產案件數量上升76%,移送拘留案件數量上升89%,移送涉嫌環境汙染犯罪案件數量上升17%。
環保部介紹,1-11月份案件數量在前五位的浙江、江蘇、廣東、福建、安徽五地限停產數量均超過百起,其中,江蘇達到830起,安徽710起,廣東269起,浙江被移送拘留的人數最多,達到505人。
“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的案件,是當前環境汙染犯罪案件中的高發領域,案件數量較多。”環境保護部政策法規司司長別濤介紹。
29日晚,環保部通報了兩起傾倒廢硫酸案和非法收集、處置廢鉛蓄電池案。
2016年4月15日,幹河子羅江斷面出現死魚,綿陽市安州區環境執法人員沿幹河子開展全面排查。4月16日4時50分,在安州區秀水鎮柏林村五組安州區秀水貴榮貿易有限責任公司內,發現一輛車牌號為川F15203的槽罐運輸車正在通過管道直接將槽車內廢硫酸排入幹河子河道,執法人員立即制止並關閉閥門。
4月16日上午,綿陽市環境保護局組織涪城區、安州區環境執法人員對案件的當事人分別開展了調查詢問並收集了相關證據。11月9日,綿陽市高新區法院對貴榮貿易公司李某及共同犯罪涪城區金峰化工公司謝某等6名涉案人員以涉嫌汙染環境罪進行了審判。
廣西南寧榮和五金廠未在工商管理部門註冊登記,未辦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於2015年12月開始建設兩條冶煉鉛錠窯爐,於2016年3月建成並投入使用。兩條冶煉鉛錠窯爐以為廢鉛蓄電池為原材料冶煉鉛錠。
截至2016年9月27日,鐘柏超、何謝學、林木秀三人非法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廢鉛蓄電池危險廢物共12954.7噸,非法所得共888.4萬元。
2016年9月27日,環保、公安機關當場控制非法收集、處置廢鉛蓄電池人員5名,傳喚28人,經現場采樣監測,該窩點汙水總排口總鉛濃度為12.0mg/L,超過標準1.0mg/L12倍。10月13日,環保執法部門將鐘柏超、何謝學、林木秀三人涉嫌環境汙染犯罪的案卷材料移送公安部門,公安部門已10月14日立案偵查。
田為勇告訴記者,1-10月份案件數量為零的8個城市,11月份均開始有適用《環境保護法》配套辦法的案件,案件總數為43件。截止到11月底,全國所有地級城市均有適用《環境保護法》四個配套辦法的案件。僅11月,全國按日連續處罰案件206件,罰款數額6382.9萬元;查封、扣押案件1379件;限產、停產案件1010件;移送行政拘留552起;移送涉嫌環境汙染犯罪案件221件。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4日從環境保護部了解到,剛剛過去的2016年,全國按日連續處罰等五類案件數量呈逐月上升趨勢,與2015年同期相比也呈上升趨勢。
這一方面說明了環境形勢的嚴峻,另一方面也反映各地執法力度持續加大。
統計數據顯示,2016年1-11月,全國共實施按日連續處罰案件共798件,同比上升31%,罰款數額達75012.82萬元;查封、扣押案件7413件,同比上升100%;限產、停產案件4410件,同比上升76%;移送行政拘留3274起,同比上升89%;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機關案件1725起,同比上升17%。
案件數量1000件以上的地區有7個,分別為浙江、江蘇、廣東、福建、安徽、河南、山東,占全國案件總量64%。
2015年,新《環境保護法》及其配套辦法在各地實施,但出現了不均衡狀況。河北、山西、內蒙古、江西、河南、陜西、甘肅等7個省區環境汙染較重、立案監督案件較少。
2016年5月27日,環保部聯合最高人民檢察院在河北省石家莊市召開“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督導會,對上述7省區的檢察院、環保廳進行了重點督導。
涉汙企業人員被警方控制。攝影/章軻
2016年上半年,北京以大氣和水汙染治理為重點,嚴厲查處了一批具有典型意義的環境違法案件,開出4600萬元罰單,並曝光了其中十大典型案例;
6月,湖北省荊州市環保局對超標排汙、私設暗管的湖北楚源高新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做出罰款573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對其下屬公司華麗公司處於2196萬元罰款,這是湖北史上最大罰單;
7月,備受關註的浙江臺州椒江“8.28非法小電鍍環境汙染案”在歷時8個月後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最終被繩之以法;
11月,福建省三明市環保局依法啟動按日連續處罰程序,對超標排放汙染物的西部水務(福建)有限公司處以162萬元罰款,這也成為新環保法實施以來三明市開出的最大罰單。
江蘇省環保廳政策法規處副處長賀震對此表示,這些數據折射出各地對環境法治要求的理解更加深入,對環境執法手段的運用更加得力,對環境違法行為的威懾力更強。
環境在線監測數據既是企業排放的真實記錄,又是環保部門執法履職的根本依據。新環保法對環境監測造假提出了更為嚴厲、明確的處罰。據本報記者了解,“嚴打數據造假行為”是去年環保執法的一個重點。
2016年3月,福建龍巖長業水務公司通過在監測儀器內放礦泉水瓶方式進行數據造假行為被環境執法人員查獲,此案移送公安機關後,相關人員被行政拘留5日;
5月,山東環保廳查處巨野縣三達水務公司、日照城市排水有限責任公司兩起監測數據造假事件,兩家企業均被處以10萬元罰款,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負責人被拘留;
河北省昌黎縣環境監測人員三進現場,查獲秦皇島索坤玻璃有限公司自動監測數據造假案,案件被移送公安機關後,有關負責人被拘留7日,企業被處以20萬元罰款。
此外,各地還根據本地實際情況,開展了一系列有針對性的專項執法。貴州開展“環保風暴”專項行動打黑清汙;山東專項檢查焦化、火電、鋼鐵、鍋爐等重點行業的治汙設施運行情況和汙染物達標排放情況;浙江開展百日環保執法專項行動等,都查處了一批環境違法案件,整治了一批汙染企業。
環保執法人員隨同環保警察一起查案。攝影/章軻
一位環保警察在破案現場向記者介紹案情。攝影/章軻
2016年,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聯動更趨成熟,執法效果得以保障。
2016年6月~11月,環保部、公安部在全國範圍內聯合開展了打擊涉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專項行動。專項行動期間,共檢查涉危險廢物單位46397家、責令整改企業5866家、環保立案查處1539件、移送公安部門330件。
本報去年曾重點報道了廣東汕頭環保警察的執法經驗。汕頭公安局於去年8月增設了治安巡警支隊環境保護偵查大隊,各區縣也成立相應機構,組建環保警察。在大型專項執法行動中,都將環保警察列入分組配備力量,聯合執法成為常態。最新統計數據顯示,從2016年6月13日~11月4日,汕頭市共偵辦汙染環境刑事案件12宗、行政案件39宗,抓獲違法嫌疑人147人,行政拘留128人,逮捕12人。
此外,四川省什邡市針對環境執法人員經常被拒之門外,遭遇調查難、取證難、執法效果不理想等問題,專門成立了環保警察中隊;在雲南,公安機關針對環保部門對刑事法律的理解和運用存在不足的實際,做到提前介入,提供支持幫助。
據東方網報道,17日下午,上海市十四屆人大五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崔亞東作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崔亞東介紹,去年,上海法院全年共受理一審民事、商事案件46.31萬件,審結 45.89 萬件,同比上升12.2%和 12.8%。審結涉環保民事案件25件,依法維護人民群眾環境權益。在崇明、金山法院成立環境資源審判庭,積極探索環境資源審判新機制。審結一審金融案件16.08萬件,維護金融市場秩序。審結一審海事海商案件4211件,同比上升4.7%。
2016年7月審結了南海黃巖島附近海域海難事故案,彰顯了國家主權和司法權威。審結涉外案件3655件、涉港澳臺案件1534件,同比上升6.9%和0.4%。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崔亞東作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此外,在行政案件方面,上海法院去年共受理一審行政案件6695件,審結6297件,同比上升17.2%和17%。依法判決行政機關敗訴195件,依法化解行政糾紛案件1320件。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全年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1097人次,同比上升44.5%。
近日美國就三起反傾銷和反補貼案件裁定高稅率,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局長王賀軍就此發表談話,他表示,中方對美國商務部裁定的方法和決定表示嚴重質疑,中方敦促美方恪守世貿組織相關規則,嚴格依照調查程序,審慎、合理和有節制地采取貿易救濟措施。
王賀軍指出,在反傾銷調查中,美方無視企業的積極配合和提交的事實材料,拒絕給予分別稅率,采用歸零和不利事實等錯誤做法,裁定所有企業適用懲罰性稅率。
在反補貼調查中,在申請人未提出確鑿證據的情況下,美方一味要求中方自證未使用相關補貼項目,還無視中國政府和企業提交的事實證據,以無法核實為由,人為裁定高額稅率。
此外,美方還要求中國涉案企業提供大量企業不掌握且與案件調查無關的信息,不給予中國涉案企業公平抗辯權,致使企業無法有效應訴。中國業界對美方做法及決定強烈不滿。
王賀軍強調,中方對美方不顧規則、濫用貿易救濟措施的做法表示嚴重關切。世界貿易規則不只需要共同制定,更需要各方認真履行,中方敦促美方恪守世貿組織相關規則,嚴格依照調查程序,審慎、合理和有節制地采取貿易救濟措施。針對美方有違世貿組織規則的錯誤做法,中方將采取必要措施,維護企業公平權利。
美國華盛頓時間1月18日,美國商務部就非晶織物、普碳與合金鋼板和硫酸銨三起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作出終裁,其中非晶織物案反傾銷稅率為162.47%,反補貼稅率為48.94%-165.39%;普碳與合金鋼板案反傾銷稅率為68.27%,反補貼稅率為251%;硫酸銨案反傾銷稅率為493.46%,反補貼稅率為206.72%。
環境保護部近日會同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下稱《辦法》)。環保部環境監察局局長田為勇就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局長田為勇。攝影/章軻
記者:《辦法》出臺的背景是什麽?
田為勇:制定《辦法》是貫徹執行新“兩高”司法解釋的迫切需要。2016年12月,新《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環境汙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出臺,2017年1月1日起實施。《解釋》對環境汙染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作了實體性規定,對公安機關和環保部門辦案和證據提出了新的要求。為規範《解釋》的貫徹執行,理順環保、公安和檢察機關三部門職責,暢通銜接機制,亟待出臺程序性規定。
制定《辦法》是解決當前“兩法”銜接問題的迫切需要。從執法、司法實踐來看,各地仍然存在一些制約“兩法”銜接工作的薄弱環節和瓶頸問題。目前指導環境資源領域“兩法”銜接工作的規範性文件,規定過於原則、可操作性偏弱,缺乏剛性執行力;各級各部門對犯罪構成要件、案件移送標準、法條的適用等存在認識理解偏差,影響案件移送和銜接機制有效運轉;少數環境執法人員對涉刑案件證據的收集缺乏經驗,使得案件證據之間缺少內在邏輯關聯,難以完成刑事司法流程。大多數地方的環境保護“兩法”銜接機制缺乏常態化的溝通和事務性工作的對接,難以發揮切實作用。
制定《辦法》是指導環保和司法機關銜接配合和高效辦案的迫切需要。《辦法》在強化部門協作的原則框架下,堅持問題導向和底線思維,從解決工作中的普遍性問題出發,突出程序性規定和制度機制建設,規定了案件移送、法律監督、線索通報、聯合辦案、聯合掛牌、聯席會議、案件雙向咨詢、信息共享機制等內容,強化了《辦法》的針對性、操作性和指向性 。
制定《辦法》是統一辦案尺度和法律適用的迫切需要。目前,全國在辦理環境汙染犯罪案件方面呈現明顯的地區差異性和不平衡性。如浙江、廣東、福建、河北、山東、江蘇等地區開展打擊環境犯罪工作成效明顯,其案件數量和質量均高於全國平均水平。而中西部地區普遍存在案件數量偏少、辦案質量偏低、銜接配合不暢等問題,需要對全國環保和司法機關辦案統一指導、補齊短板。
記者:《辦法》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田為勇:《辦法》共六章三十九條,明確了《辦法》的主要制定依據、適用部門和範圍,深入完善“兩法銜接”工作機制的內容。明確了案件移送與法律監督,規定了涉嫌環境汙染犯罪案件刑事司法移送的適用條件,移接程序、辦理時限、應隨案卷移送的材料,案件交接後環保、公安、檢察機關的職責。
《辦法》還明確了證據的收集與使用,明確環保部門依法取得證據的效力,環保部門或公安機關出具認定意見的格式。圍繞建立兩法銜接的長效機制,明確聯席會議的內容,提出開展部門聯合培訓、建立案件雙向咨詢、重大案件聯合掛牌;確定環保部門提供技術支持的範疇,以及環保、公安聯合執法的基礎勤務平臺、現場調查職責分工等。《辦法》要求積極建設,規範使用“兩法銜接”信息共享平臺,並提出相關案件信息錄入的要求、時間節點和主要內容。
記者:《辦法》主要強調了哪些問題?
田為勇:《辦法》明確了案件移送標準,明確規定了環保部門移送案件的條件、時限和移送材料的要求,對公安機關受案也作出相應規定。對環保部門移送的涉嫌環境犯罪案件,公安機關應當依法接受,並立即出具接受案件回執或者在涉嫌環境犯罪案件移送書的回執上簽字,並且不得以材料不全為由,不接受移送案件。這些規定能在制度層面解決環保部門有案不移、公安機關對移送案件該接不接的問題。
《辦法》細化了人民檢察院法律監督的具體內容和方式。人民檢察院可以對環保部門移送情況進行法律監督,發現環保部門不移送涉嫌環境犯罪案件的,可以派員查詢、調閱有關案件材料,認為涉嫌環境犯罪應當移送的,應當提出建議移送的檢察意見。人民檢察院可以對公安機關立案情況進行法律監督,發現公安機關可能存在應當立案而不立案或者逾期未作出是否立案決定的,應當啟動立案監督程序。這些監督措施能有效促進環保和公安機關依法履行法定職責,形成打擊環境汙染犯罪的合力。
《辦法》強調三部門銜接協作機制。為從機制層面推進三部門無縫銜接,《辦法》專章詳細規定了三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的長效工作機制,建立開聯席會議機制、雙向案件咨詢制度、聯合調查機制、重大案件進行聯合掛牌督辦制度和信息共享機制,並對環保部門提供支持和配合事項予以明確。《辦法》規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辦理涉嫌環境汙染犯罪案件,需要環保部門提供環境監測或者技術支持的,環保部門應當積極協助,及時提供現場勘驗、環境監測及認定意見方面的協助。
《辦法》明確了涉案物品移交及處置。《辦法》明確規定,涉及查封、扣押物品的,環保部門和公安機關應當密切配合,加強協作,防止涉案物品轉移、隱匿、損毀、滅失等情況發生。對具有危險性或者環境危害性的涉案物品,環保部門應當組織臨時處理處置,公安機關應當積極協助;對無明確責任人、責任人不具備履行責任能力或者超出部門處置能力的,應當呈報涉案物品所在地政府組織處置。上述處置費用清單隨附處置合同、繳費憑證等作為犯罪獲利的證據,及時補充移送公安機關。
從公安部官網獲悉,2016年公安部會同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等部門在全國繼續部署開展了打擊利用離岸公司和地下錢莊轉移贓款專項行動,取得顯著戰果。據統計,2016年,全國公安機關共破獲地下錢莊重大案件380余起,抓獲犯罪嫌疑人800余名,打掉作案窩點500余個,涉案交易總金額逾9000億元人民幣。
據了解,當前,地下錢莊已成為不法分子洗錢和跨境非法轉移資金的主要通道之一。隨著經濟全球化、互聯網技術和新興支付工具的迅猛發展,近年來,地下錢莊不法分子也利用這些便利條件,犯罪手法越來越隱蔽,跨境轉移資金越來越迅速,涉案金額越來越大,危害程度逐步加深。特別是跨境匯兌型地下錢莊案件多發,非法跨境資金流動異常活躍,涉案交易資金量觸目驚心。
地下錢莊的資金交易具有高度隱蔽性,其數量和資金吞吐量難以準確統計,從而使大量性質不明的跨境資金遊離於國家金融監管體系之外,形成巨大的資金“黑洞”,這不僅嚴重擾亂國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危害國家經濟安全,而且,地下錢莊日益成為經濟犯罪、電信詐騙、走私、販毒、網絡賭博等犯罪活動資金轉移的通道,助長和滋生了其他上遊犯罪活動。
據介紹,公安部高度重視打擊地下錢莊犯罪工作,集中優勢資源,大力開展“信息化建設、數據化實戰”,強力推進案件偵辦工作。各地公安機關按照“上下聯動、部門合力、警種合成”的一體化工作模式,強化專案攻堅,破獲了一批重大案件。2016年,為深入推進專項行動,公安部經偵局在全國組織開展了三次集中破案行動,密集破獲了一批重大案件,形成了波次的打擊聲勢。各地公安機關在破獲地下錢莊案件的同時,不斷深挖擴線、延伸調查,有力打擊了一批涉嫌騙取出口退稅、虛開發票、詐騙政府獎勵等犯罪活動,極大震懾了地下錢莊和利用地下錢莊從事犯罪活動的不法分子。
針對當前地下錢莊犯罪活動仍然較為活躍的情況,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年,公安部將繼續積極會同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等部門,持續保持對地下錢莊犯罪活動的嚴打高壓態勢,切實維護國家金融管理秩序和國家金融安全。
近日,公安部專門召開會議,對近期和今年打擊地下錢莊犯罪工作作出了部署,將繼續把涉及多省份、跨區域、跨國境、為貪腐等各類犯罪轉移贓款的地下錢莊作為打擊重點,並深挖地下錢莊上遊犯罪,不斷提高打擊犯罪的整體效能。公安機關提醒廣大群眾,通過地下錢莊轉移資金是違法行為,不僅可能面臨資金被詐騙等損失的風險,甚至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一定要通過合法、正規的金融渠道進行跨境匯款、匯兌等業務活動。
國家林業局副局長劉東生2月26日在京表示,目前,非法獵捕野生動植物案件還時有發生,一些地方獵食野生動物的不良習俗仍然存在,需要進一步提高全民保護野生動植物的法律意識,並讓保護野生動植物成為人們的自覺行動仍需努力。
當日,全國2017年“世界野生動物植物日”系列宣傳活動在北京動物園啟動。劉東生說,野生動植物是自然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保護野生動植物,已成為保護生物多樣性和維護生態安全的必然要求,是全人類的共同責任。
2月26日上午,2017年“世界野生動物植物日”活動上,誌願者與孩子們在玩耍。攝影/章軻
國家林業局副局長劉東生在全國2017年“世界野生動物植物日”系列宣傳活動。攝影/章軻
劉東生介紹,長期以來,中國政府十分重視野生動植物保護,先後頒布了《野生動物保護法》《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規,建立了以自然保護區為主體的野外保護體系,大力實施瀕危物種拯救繁育及放歸自然,嚴格監管繁育利用活動,切實加大執法力度,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實施了野生動植物保護及自然保護區建設工程、天然林保護工程、退耕還林工程、濕地保護恢複工程等一系列生態建設重點工程。
他說,全國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大熊貓、朱鹮、揚子鱷、藏羚羊、蘇鐵等一批極度瀕危物種正逐步擺脫滅絕的風險,顯現出穩中有升的良好勢頭。
“近年來國際野生動植物非法交易形勢嚴峻。”劉東生說,我國在有效改善國內野生動植物保護環境的同時,也有力地支持了國際打擊野生動植物非法貿易。
據第一財經記者了解,目前,我國已建立了由國家林業局等20多個部門參加的打擊野生動植物非法交易部際聯席會議機制和野生動物專用標識制度,研究制定野生動植物網上交易審核標準,開展了打擊野生動植物非法交易的系列專項行動。
劉東生介紹,為支持非洲象保護,中國率先采取臨時禁止進口象牙及其制品的措施,並宣布於2017年底停止國內商業性象牙加工貿易,主動減少對非洲象牙的消費。發起、主導了幾十個國家參與的國際共同打擊野生動植物非法交易的三次“眼鏡蛇行動”,對促進國際聯合執法、共同阻斷非法交易鏈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此外,我國還引導、鼓勵國內海運、民航、郵政、快遞等行業參與打擊野生動植物非法交易國際合作,阻斷非法交易運輸渠道,還通過手機短信提醒等方式提高公眾野生動植物保護意識。
劉東生說,這些措施收到了積極的成效,國內野生動植物非法交易發案數量轉為下降趨勢,其中象牙非法交易案件下降80%以上,在有效改善國內野生動植物保護環境的同時,也有力地支持了國際打擊野生動植物非法貿易。
劉東生表示,各級野生動植物保護主管部門要與保護團體一道,更廣泛開展保護宣傳和公眾教育,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提高公眾野生動植物保護意識,吸收社會各界和國際力量共同參與保護行動,為加強生態文明建設、保護生物多樣性和維護全球生態安全發揮更大的積極作用。
2月26日上午,北京動物園。一對水鳥在冰面上聊天。攝影/章軻
3月3日是“世界野生動植物日”,由2013年第68屆聯合國大會確定,該日期也是《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的生效日期,該公約於1973年3月3日在華盛頓簽訂。“世界野生動植物日”的確定,對世界各國保護野生動植物、維護生態平衡、保護人與野生動植物賴以生存的綠色地球具有重要意義。
國家外匯管理局2月27發布消息表示,今年將加強外匯市場的監管,嚴厲打擊外匯違法和違規行為,以維護我國的國際收支平衡。與此同時,還將增強政策透明度,推動金融市場繼續對外開放。
據悉,外匯局近期查處了一批外匯違法違規案件,深圳6家企業在外匯收支中涉嫌違法,經過警方進一步偵查,破獲一起涉案近500億元的地下錢莊案件。此外還查明多家企業采用虛假單據、虛構貿易等手段逃匯;多名個人采用“螞蟻搬家”的手段,涉嫌洗錢、非法轉移資產等行為。
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潘功勝:“我們將繼續推動和支持金融市場的雙向開放,進一步提升跨境貿易和投資的便利化水平,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
潘功勝表示,當前我國外匯市場形勢比較穩定,跨境資金流動也在趨向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