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茅藥酒大力度的廣告宣傳中,包含了對於功效的突出表述。廣東醫生譚秦東對此進行吐槽,其他消費者也對此提出了質疑,並最終訴諸法律,結果如何呢?
第一財經1℃記者檢索中國裁判文書網發現,2012年至今,該網收錄的有關鴻茅藥酒的司法文書中,與此有關的共有3篇。其中兩起為消費者就鴻茅藥酒的質量、功效、廣告宣傳提出質疑引發的訴訟。但消費者最終均以敗訴告終,維權之艱難由此可見一斑。
部分司法文書也載明,鴻茅藥酒的廣告宣傳確實存在違法問題,有關機關並對廣告播出機構也作出了處罰,並申請了法院強制執行。
消費者質疑功效但無直接證據
遼寧消費者夏凱是對此提出訴訟的消費者之一。
2016年3月25日,夏凱在沈陽維康醫藥連鎖有限公司保工北街店購買鴻茅藥酒6盒(4瓶/盒),單價999元,共計5994元。夏凱提出,在購買後,他的父母服用了這些鴻茅藥酒,但該產品沒有達到廣告宣傳的療效,且其父母出現多種不適,血糖、血壓明顯升高。鴻茅藥酒的銷售行為涉嫌違反《廣告法》,存在虛假宣傳欺騙等手段。夏凱向沈陽市鐵西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判令銷售方和鴻茅藥酒生產方退還貨款5994元,懲罰性賠償給付17982元,總計23976元。
鐵西區法院一審審理認為,夏凱提交了其父母出院記錄、出院小結,但不能證明住院所治疾病與服用涉案商品有因果關系,亦不能證明鴻茅藥酒生產方存在欺詐行為,且該商品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生產和銷售,經檢驗符合藥品標準,系合格商品,故對夏凱主張不予支持,駁回其訴訟請求。
夏凱不服一審判決,向沈陽中院提出上訴,堅持自己的訴訟請求。鴻茅藥酒方面辨稱,其產品系經國家食藥監局核準的具有明確治療功效的甲類OTC藥品,其所作的宣傳為合規宣傳,其功能主治、禁忌、註意事項等在廣告及產品說明書中均有明確說明,包裝盒和說明書的內容均經過內蒙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批核準的,夏凱父母所出現的不適癥狀與服用鴻茅藥酒無直接因果關系。
沈陽中院審理認為,夏凱提出鴻茅藥酒廣告中宣稱的祛風濕、止疼痛、調五臟、補氣血等沒有科學根據,但並無充分有效證據證明,對於鴻茅藥酒是否具備上述功效應由專門醫療鑒定機構加以鑒定,但夏凱在一、二審均未提供專業鑒定機構出具的鑒定結論證明上述主張。鴻茅藥酒系國家食藥監局核準發行、具有國藥準字號的甲類OTC非處方藥品,消費者可根據需要自行判斷、購買和使用。鴻茅藥酒的功能主治、禁忌、註意事項等在廣告及產品說明書中均已進行了明確標註說明,並且鴻茅藥酒的包裝盒和說明書的內容均是經過內蒙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核批準的,因此購買者應在了解服用者身體狀況並且全面了解該藥酒功能主治、禁忌、註意事項的情況下謹慎購買。夏凱未提交其父母入院治療的疾病與鴻茅藥酒有直接因果關系的相關證據。據此,駁回夏凱的上訴請求。
消費者質疑鴻茅藥酒是否為“百年鴻茅”
來自北京的當事人張耀軍並未針對鴻茅藥酒功效提出質疑,而是對鴻茅藥酒的廣告語的內容提出質疑。張耀軍在訴訟中提出,2015年3月以來,北京電視臺播放的“鴻茅藥酒”廣告涉嫌虛假宣傳。因為鴻茅藥酒的廣告中宣稱其入選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鴻茅藥酒”是“百年鴻茅”。張耀軍認為,這些內容並不屬實,是在欺騙消費者。事實上,在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第四批名錄中根本沒有“鴻茅藥酒”,其宣稱完全是虛假、欺騙。但在起訴後,“鴻茅藥酒”進入到擴展的名錄中。
2015年4月20日,張耀軍以EMS快遞向北京市工商局書面投訴舉報“鴻茅藥酒”廣告涉嫌虛假宣傳,要求依照《廣告法》第三十七條、第四十條的規定對其進行處罰。5月11日,張耀軍收到北京市工商局以辦公室名義於5月5日作出的《投訴舉報告知單》。
針對該告知單的內容,張耀軍認為:北京市工商局沒有認真履行廣告監管的法定職責,告知單答非所請,沒有就他投訴的“鴻茅藥酒”是否涉嫌虛假宣傳進行實質審查;該告知單對事實認定的主要證據不足;3、該告知單在程序上是違法的,告知單是由北京市工商局以辦公室名義作出的,主體不符合法律規定,辦公室不具備獨立的行政執法行為能力,因此其程序違法。張耀軍認為,北京市工商局以其辦公室名義作出的被訴告知單沒有證據支持,程序違法,故請求法院依法撤銷北京市工商局針對他的投訴作出的被訴告知單,責令北京市工商局對投訴舉報重新作出行政行為。
北京市海澱區法院審理認為,當事人提起行政訴訟,應當符合法定起訴條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行政行為對其合法權益明顯不產生實際影響的,已經立案的,應當裁定駁回起訴。本案中,張耀軍雖針對“鴻茅藥酒”廣告涉嫌虛假宣傳向被告進行了舉報,但是,因張耀軍目前無法證明其在舉報前受該廣告引導成為了購買該商品的消費者,也無法證明該廣告對其權益產生影響。2016年2月,海澱區法院作出一審裁定駁回其起訴。
電視臺播放鴻茅藥酒違法廣告被強執
這兩名消費者質疑鴻茅藥酒的功效、廣告宣傳,雖然最終均以敗訴告終,但並不代表鴻茅藥酒的廣告宣傳不存在問題。武漢市江漢區法院的一份行政裁定書披露了鴻茅藥酒廣告宣傳問題的冰山一角。
這份司法文書載明,武漢市工商局經調查核實確認,2016年4月18日至2016年10月19日,武漢電視廣告傳媒有限公司在武漢電視臺1至7頻道電視上代理發布了“包括鴻茅藥酒在內的12則藥品、保健品廣告;這些廣告存在含有違反科學規律,明示或者暗示包治百病、適應所有癥狀內容,說明有效率和治愈率,含有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或保證;內容不真實、不科學準確,欺騙並誤導消費者等一系列問題。這些問題均違反廣告法的相關規定。
武漢市工商局對武漢電視廣告傳媒有限公司作出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2017年6月6日,武漢市工商局向武漢電視廣告傳媒有限公司送達行政文書,要求其履行這一行政決定,但武漢電視廣告傳媒有限公司沒有如期履行。武漢市工商局向江漢區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申請。法院裁定準予強制執行。
但對鴻茅藥酒的2600多次處罰以及對相關廣告機構的處罰,並沒有讓鴻茅藥酒停止其銷售廣告的違法行為,有關直接政府監管部門去了哪里?
多家巡遊車企業、網約車平臺公司17日在京簽署服務承諾,保證消費者的人身財產安全,加強出租汽車行業自律,合法誠信經營。
在中國道路運輸協會今天上午舉辦的巡遊、網約出租車行業服務承諾儀式上,20余家巡遊出租汽車企業及滴滴出行、神州專車、首汽約車、易到、曹操專車等10余家網約車平臺公司代表簽署了出租汽車行業服務承諾(下稱“服務承諾”)。
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城市交通管理處處長孟秋在簽約儀式上介紹,近年來,網約車等新業態快速發展,傳統巡遊車行業也紛紛探索轉型升級,豐富了人民群眾出行體驗。但行業仍存在非法經營、企業失信、不公平競爭、乘客安全和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等諸多問題,出租汽車行業有序創新的規範發展機制亟待健全。
統計數據顯示,目前全國有13萬家出租車企業,約260萬出租車從業人員。網約車統計數據不在其中。
中國道路運輸協會會長王麗梅介紹,目前巡遊出租汽車服務質量良莠不齊,網絡預約出租汽車惡性竟爭亂象頻現,“燒錢”補貼、“大數據殺熟”等行為嚴重擾亂市場公平竟爭,“馬甲人、車”現象等給運輸服務安全帶來隱患。
近一個月內,交通運輸部連續發表9篇有關網約車發展評論員文章,明確指出了行業發展存在的現實問題,突出強調了行業治理的政策導向。
據第一財經記者了解,上述服務承諾內容主要是針對當前巡遊出租汽車服務質量良莠不齊,網絡預約出租汽車惡性競爭亂象頻現,“燒錢”補貼、“大數據殺熟”等行為嚴重擾亂市場公平競爭,“馬甲人、車”現象等運輸服務安全帶來隱患系列問題而制定。
服務承諾主要包括合法誠信經營、開展公平競爭、加強安全管理、保障司乘權益、確保信息安全等10個方面。
王麗梅介紹,簽署服務承諾,既是積極開展自我約束、行業自律的重要形式,也是向政府和社會清晰傳達出租汽車行業發展的理想、理念和追求。
近期,“空姐被害案”引發社會強烈關註,滴滴出行也卷入其中。簽約儀式上,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副總裁劉美銀表示:“滴滴雖然發展很快,但還年輕,需要進一步改進提升。批評,有利於我們走得更遠。 盡管當前還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問題,但經過我們的共同努力,3、5年後回過頭來看,我們站在了正確的起跑線上。 ”
孟秋表示,隨著出租汽車行業改革發展,各方對行業發展方向及問題的認知程度不斷深化,協會應繼續發揮好橋梁紐帶作用,支持企業健康發展。出租汽車企業也應不斷提高自律管理工作的規範化、精細化、信息化水平,努力構建與行政監管有機協調配合的行業治理長效機制。
為配合首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相關工作,及時、準確掌握進口消費品供給和需求情況,商務部於近期組織開展了主要消費品供需狀況統計調查,並於5月28日發布了《主要消費品供需狀況統計調查分析報告》。
報告顯示的重要內容如下:
進口商品成為市場供給重要補充
進口商品銷售占商品銷售總額比重達到五成以上的企業占全部調查對象比例為24.4%,其中乘用車、家居和家裝用品、鐘表眼鏡、電器電子產品、食品類企業比例分別為51.1%、34.6%、31.0%、25.9%和25.4%。
企業增加進口意願較強
未來一年,在調查的92個商品品類中,企業增加進口意願較強的有34種,分別為:葡萄酒、鮮果、啤酒、鮮奶、食用油、保健品;運動鞋、運動服裝、戶外服裝、休閑服、皮鞋/靴、西服套裝;嬰幼兒食品、嬰幼兒服裝、嬰幼兒紙尿褲、兒童安全座椅;香水、護膚用品、彩妝用品、口腔護理用品、洗發用品;戶外裝備、健身器材、球類、泳具、樂器;手表、眼鏡、太陽鏡;鉆石飾品、金飾品;SUV汽車、新能源汽車、轎車。
消費者對進口商品的需求旺盛
進口商品消費占商品消費總額比重達到三成以上的消費者占全部調查對象比例超過20%,其中化妝品、母嬰用品、鐘表眼鏡、乘用車、珠寶首飾比例分別為36.1%、33.4%、28.9%、27.3%和22.7%。
商品進口更重品牌
39.2%的企業認為品牌是進口商品的決定性因素,其他受關註的因素依次為安全、價格、設計和原料。
吃類重安全,用類重品質
超過90%的消費者認為安全是購買進口食品和母嬰用品的主要關註點,超過70%的消費者認為品質是購買進口文教體育休閑用品、化妝品、家居和家裝用品的主要考慮因素。
5月29日,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在出席2018金融街論壇年會的發言中提出,擴大金融對內、對外開放需要遵循三原則,分別為:準入前國民待遇和負面清單;金融對內、對外開放,匯率形成機制和資本項目可兌換這三件事要互相配合、共同推進;金融的開放程度要與金融監管能力相匹配。
“在實踐過程中,金融業開放、匯率形成機制、資本項目可兌換的進度可能有快有慢,但總體上必須是相互協調的。在中國,這個過程是漸進的,穩步向前的。”
易綱強調,對內資和外資要一視同仁,都可以依法平等進入,在同等條件下競爭。他稱,“金融本質上是一個競爭性的服務業,我們要遵循準入前國民待遇和負面清單的原則。”
在消費者保護這個問題上,要樹立負責任金融的理念,把金融產品和服務的信息準確地傳達給消費者,讓消費者知道應該承擔的風險和後果。他說,金融的服務不是越複雜越好,而是越有效、越精準、越適合消費者的需求越好。投資者要樹立收益自享、風險自擔的理念,要加強風險意識,在選擇金融產品和服務的時候,要註意維護好自身的合法權益,天上掉餡餅的事是不會發生的,如果你看到一個投資機會,他告訴你又保本,又有一個兩位數的收益,你一定要小心,一定要問一問,它投什麽項目才能夠有這樣的結果。所以,金融管理部門要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加強投資者適當性的管理,推進金融知識的普及教育,完善個人信息的保護,嚴格依法監管,嚴格執行金融市場的紀律。
總之,“金融的對外和對內開放,絕不意味著國門大開,一放了之,在開放的過程中。我們的金融管理部門一是要加強依法金融監管,二是要堅持持牌經營。”
5月30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一季度保險消費投訴情況通報。
2018年一季度銀保監會及各保監局共接收涉及保險公司的保險消費投訴22651件,較去年同期下降9.90%。其中,涉嫌違法違規投訴361件,占投訴總量的1.59%;保險合同糾紛投訴22290件,占投訴總量98.41%。
保險公司涉嫌違法違規投訴同比下降15.26%
在涉嫌違法違規投訴情況上,2018年一季度,共計接收由保險監管機構負責處理的保險公司涉嫌違法違規投訴361件,較去年同期下降15.26%。其中,涉及財產保險公司60件,占比16.62%;涉及人身保險公司301件,占比83.38%。
從投訴數量來看,財產保險公司涉嫌違法違規投訴量居前8位的為:平安財險13件;人保財險12件;國壽財險5件;太平洋財險4件;華泰財險3件;天安財險3件;陽光財險3件;安邦財險2件;大地財險2件;永安財險2件;中華財險2件。值得註意的是,財產保險公司中,平安財險涉嫌違法違規投訴量同比增幅較大,同比增長44.44%,同比增加4件。
人身保險公司涉嫌違法違規投訴量居前10位分別為:中國人壽74件;平安人壽37件;泰康人壽35件;新華人壽29件;陽光人壽29件;人民人壽19件;太平洋人壽18件;富德生命9件;百年人壽7件;太平人壽6件。其中,人身保險公司涉嫌違法違規投訴量同比增幅較大為新華人壽,同比增長20.83%,同比增加5件。
在涉及保險合同糾紛投訴情況方面,2018年一季度,共計接收的轉保險公司處理的保險合同糾紛投訴22290件,較去年同期下降9.81%。其中,涉及財產保險公司11802件,占比52.95%;涉及人身保險公司10488件,占比47.05%。
從投訴數量來看,財產保險公司合同糾紛投訴量居前10位的為:人保財險2735件;平安財險1602件;國壽財險1195件;太平洋財險742件;中華財險683件;太平財險504件;陽光財險400件;大地財險303件;華安財險285件;永安財險278件。
其中,財產保險公司保險合同糾紛投訴同比增幅較大的有:國壽財險同比增長23.58%,同比增加228件;華泰財險同比增長75%,同比增加78件;華安財險同比增長22.32%,同比增加52件。
人身保險公司合同糾紛投訴量居前10位的為:中國人壽2323件;平安人壽1185件;新華人壽983件;泰康人壽920件;太平洋人壽913件;人民人壽629件;富德生命547件;人民健康504件;太平人壽297件;陽光人壽275件。
其中,人身保險公司保險合同糾紛投訴同比增幅較大的有:人民健康同比增長404%,同比增加404件;華夏人壽同比增長76.67%,同比增加115件;天安人壽同比增長157.81%,同比增加101件。
財險理賠糾紛以車險為主
2018年一季度,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機關及各保監局接收的22651件投訴中,涉及財產保險10944件,占比48.51%;涉及人身保險11707件,占比51.89%。
在財產保險方面,理賠糾紛投訴8628件,占財產保險投訴總量的78.84%,理賠糾紛仍以車險理賠為主,主要反映定核損和核賠階段的責任認定爭議、理賠時效慢、理賠金額無法達成一致、拒賠理由不合理、承保未盡說明義務導致理賠爭議等問題。
此外,關於航班延誤險、旅行意外險、退貨運費險、酒店取消險等互聯網保險產品的投訴增速較快,主要反映理賠時效爭議、拒賠認定爭議、理賠手續繁瑣等問題。
而在人身保險方面,消費者投訴涉及人身保險11707件。其中,銷售糾紛投訴4907件,占人身保險投訴總量的41.92%,主要反映誇大保險責任或收益,未如實說明保險期間、不按期交費後果、解約損失和滿期給付年限等重要合同內容,以及虛假不實宣傳等問題。
理賠糾紛投訴3246件,占比27.73%,主要反映核賠階段責任認定爭議、核賠時效慢、核賠金額爭議等問題。退保糾紛投訴1140件,占比9.74%,主要反映退保金額爭議、退保時效慢等問題。另外,在涉及險種方面,疾病保險、醫療保險等保障型產品投訴顯著增加,同比增長41.63%。
編者按:
11月5日將在上海舉辦的首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是中國主動開放市場的重大政策宣示和行動,是“不一般”的會展。
改革開放推升中國成為“世界工廠”,“中國制造”給全球消費者帶來了諸多實惠,“中國市場”為全球經濟發展創造了巨大空間,為世界經濟增長提供了強勁動力。
“不一般”的會展吸引了“不一般”的展商。目前,簽約企業已超1300家,其中頻現世界500強和行業龍頭企業的身影。這些參展企業將為中國消費者帶來世界前沿的創新科技和優質品牌產品。“CIIE進行時·高管對話”欄目通過連線參展企業的高管,我們希望得以一窺進口博覽會的精彩亮點。
本期對話嘉賓:新西蘭大洋洲乳業總經理 Roger Usmar
大洋洲乳業有限公司,位於新西蘭南島,是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Q:食品及農產品是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的一大熱點,作為新西蘭的優質奶源供應商,大洋洲乳業將會帶來哪些特色產品?
A:在這次進口博覽會上,大洋洲乳業將帶來四款優質的乳制品,包括兩款牛奶產品和兩款奶粉產品。我們也希望進口博覽會能給大洋洲乳業帶來更多發展契機,讓更多的中國消費者了解我們的產品。
Q:進口博覽會是一個對外開放合作的大平臺,對於參與其中的國內外乳業公司而言,國際化合作將帶來哪些積極影響?
A:作為伊利在海外投資的工廠,大洋洲乳業是伊利全球化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大洋洲乳業的海外運營,伊利在海外落地發展的融合過程中學習到非常多的寶貴經驗,這將為伊利集團提供具有借鑒意義的示範案例,從而為未來海外發展提供更多的應用模式。伊利在“走出去”的同時,也在通過進口博覽會這樣的契機積極“引進來”,希望為中國消費者帶來美好生活,實現“讓世界共享健康”的夢想。
Q:乳制品的質量是中國消費者關註的重點之一,大洋洲乳業對於保障產品質量做出了哪些努力?
A:我們貫徹伊利嚴格的質量檢測標準,同時嚴格執行新西蘭的乳業產品質量要求。伊利與大洋洲乳業是“雙百關系”,即全世界100分的奶源加全世界100分的管理標準,造就了品質擔當的雙百產品。我們非常希望大家在進口博覽會上,親自感受一下我們的乳制品,這也是我們對中國消費者的承諾。
6月12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發文稱,近期監測發現,仍有部分機構或平臺“換穿馬甲”,以手機回租、虛假購物再轉賣等形式變相繼續發放“現金貸”,有的平臺甚至故意致使借款人形成逾期以收取高額逾期費用,嚴重地侵害了金融消費者的權益。
為此,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鄭重提醒各會員單位以及提供網絡小額貸款服務的相關機構應恪守行業自律要求,呼籲廣大消費者應保持警惕,審慎選擇提供貸款服務的機構或平臺,理性辦理借貸。
全文
關於防範變相“現金貸”業務風險的提示
去年以來,國家金融監管部門先後出臺《關於規範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整治辦函〔2017〕141號)、《關於規範民間借貸行為 維護經濟金融秩序有關事項的通知》(銀保監發〔2018〕10號)等文件,明確了規範“現金貸”等網絡借貸行為的管理要求,加強對“現金貸”業務的監管並逐步化解其形成的風險,維護了社會金融秩序的穩定。但根據近期監測發現,現仍有部分機構或平臺“換穿馬甲”,以手機回租、虛假購物再轉賣等形式變相繼續發放貸款,有的還在貸款過程中通過強行搭售會員服務和商品方式變相擡高利率。特別惡劣的是,發現有少數平臺故意致使借款人形成逾期以收取高額逾期費用,嚴重地侵害了金融消費者的權益。為此,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鄭重提醒各會員單位以及提供網絡小額貸款服務的相關機構應恪守行業自律要求,堅持合規發展、審慎經營,廣大消費者則應保持警惕,審慎選擇提供貸款服務的機構或平臺,理性辦理借貸。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呼籲,各會員單位和相關機構應依法合規經營,未依法取得經營放貸業務資質的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變相開展貸款業務;具備合法放貸資質的機構應恪守行業自律要求,主動加強內部管理,發放貸款應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杜絕任何變相提高利率、惡意收取逾期費用的違規行為。同時應認真履行金融消費者教育義務,如實開展信息披露,對息費定價進行重點提示,不得以不實宣傳誘導金融消費者接受與其風險認知和還款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產品和服務。
請廣大消費者加強金融知識學習,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在購買相關產品和服務時應認真閱讀合同條款,留存相關證據,合法權益遭受損害的,可通過法律手段主張權益;如發現不具備放貸資質的機構非法開展貸款業務的,消費者應當向監管部門或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舉報,對其中涉嫌違法犯罪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構報案。
編者按:
11月5日將在上海舉辦的首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是中國主動開放市場的重大政策宣示和行動,是“不一般”的會展。
改革開放推升中國成為“世界工廠”,“中國制造”給全球消費者帶來了諸多實惠,“中國市場”為全球經濟發展創造了巨大空間,為世界經濟增長提供了強勁動力。
“不一般”的會展吸引了“不一般”的展商。目前,進口博覽會的企業招展任務已基本完成,招展情況大大超出預期。參展企業向國際先進水平看齊,已簽約世界500強和行業龍頭企業超過160家。
這些參展企業將為中國消費者帶來世界前沿的創新科技和優質品牌產品。“CIIE進行時·高管對話”欄目通過連線參展企業的高管,我們希望得以一窺進口博覽會的精彩亮點。
本期對話嘉賓:英國/荷蘭聯合利華集團北亞區副總裁曾錫文
聯合利華是世界領先的美容、個人護理、家居護理、食品和飲料產品供應商之一, 旗下擁有400多個品牌,產品暢銷全球 190 多個國家和地區,每天觸及 25 億消費者,全球擁有 161,000 名員工。2017 年銷售額達 537億歐元,超半數業績來自發展中國家和新興市場。
Q:對眾多中國消費者來說,聯合利華是耳熟能詳的品牌,那麽,參加首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聯合利華的著力點在哪里?有哪些重要意義?
A:聯合利華是世界最大的快速消費品公司之一,每天有25億人能接觸到我們的產品,大家對我們的品牌都不陌生。我們從1923年就進入中國了,目前有二三十個品牌在中國已經成為暢銷品。但從聯合利華整體來看,在全球我們有400個品牌,我們應該給中國消費者更多的選擇。通過這次國際進口博覽會,我們希望能夠把這些好產品帶過來,讓中國消費者能夠知道、看到、選擇更多的新產品,做到不出國門買遍全球,為我們在中國的進一步發展提供動力。
Q:今後聯合利華會不會把更多的海外高端產品帶到中國?
A:這個問題很好,我們也在思考。這次我們會展示最新的化妝品和食品。以化妝品為例,首次進口的時候我們希望有更多的便利。普通化妝品在國內生產和國外進口要求不一樣,這肯定會給進口帶來很大影響,所以我們希望進口的普通化妝品能更快更便捷地進入中國市場。這對滿足中國消費者的需求也可以產生正面積極的影響。
Q:聯合利華是最早進入中國市場的企業之一。如今,進入中國市場的企業越來越多,中國自主品牌也在不斷發展,聯合利華如何保持自己的優勢?
A:我們從1986年回歸中國市場後一直是行業的領頭羊。中國發展很快,已從過去跟從世界,變為引領全球,比如說電子商務領域。這對我們來說就是“老法師遇到了新問題”,怎麽處理?經過幾年的摸索,我們有這樣一些經驗分享:
第一要從中國實際出發,中國有新的做法,包括渠道、電子商務、消費者,都有獨特的地方。所以,我們更多地是要針對中國的情況來開發產品、開發渠道,這是第一步。
第二要開放創新,要在各個方面創新,既要學習本地的創新模式,同時也要與本土企業和研發機構一起來共同探索創新。
第三要發展,發展是硬道理,在遇到挑戰的時候不能退縮,天天考慮節省成本。我們不斷研發新產品,同時也要考慮到可持續發展,要實現有效率的發展、有利潤的發展。
第四還是要看核心競爭力。聯合利華是在跑馬拉松,不是短跑。我們有很多核心競爭力,包括研發,對市場、對消費者的研究。
所以總結起來就是,用核心競爭力,根據中國的實際情況來發展。這是我們保持市場領先優勢的戰略思考。
以8個比特幣(約人民幣37萬元)標價,就可以輕松獲得1.3億條酒店入住登記身份信息,和2.4億條酒店開房記錄。
這是8月28日爆出的華住集團旗下所有酒店用戶數據被泄露的情況。截至目前,華住集團官方回應,已啟動內部自查並報警。同時,上海警方已介入調查,表示將始終嚴厲打擊非法獲取、買賣、交換、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等違法犯罪行為。
而這已是華住集團第二次被卷入信息泄露事件。國內安全漏洞監測平臺烏雲(WooYun.org)早在2013年就發布報告稱,如家、漢庭等大批酒店的開房記錄被第三方存儲,並且因為漏洞而泄露。面向大眾市場的漢庭即為華住酒店集團旗下酒店。
面對個人信息泄露,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政策法律委員會副主任、上海段和段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劉春泉表示,目前曝光的因信息泄露而造成的重大刑事案例,都不是個人泄露的。從國家立法角度來說,約束企業的思路是對的。
8月29日,中國消費者協會公布的《App個人信息泄露情況調查報告》(下稱《報告》)建議,如何保護消費者個人信息和隱私,尊重消費者的價值和意願,讓消費者個人信息和隱私數據不再“裸奔”,並受到合理的尊重和保護,離不開社會各界的廣泛參與和共同治理。
圖片來源:《App個人信息泄露情況調查報告》
個人信息采集及泄露呈普遍趨勢
當下,消費者在享受移動互聯網快速發展帶來的各種利好時,個人隱私信息泄露、盜用、販賣事件時有發生,騷擾、詐騙電話和郵件時有發生。
前述《報告》稱,根據5000多份有效問卷調查結果,個人信息泄露情況相當嚴重,信息泄露途徑和表現形式多樣。個人信息泄露總體情況比較嚴重,遇到過個人信息泄露情況的人數占比為85.2%。
由於個人信息的大範圍泄露,電信詐騙屢見不鮮。劉春泉表示,電信詐騙之所以屢屢得逞,是因為個人信息“裸奔”泛濫,騙子能報出準確的個人信息,導致迷惑性強,稍有不慎就容易上當。
不過,個人信息大範圍泄露與網絡實名制有很大關系。由於對個人信息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和缺乏個人信息保護的專業技能,普遍都沒有得到很好的技術和法律保護。
此外,手機App過度采集個人信息呈現普遍趨勢。《報告》稱,手機App需要獲取的權限種類繁多,最突出的是獲取位置信息和訪問聯系人權限;而且存在App自身功能使用非必要的情況下獲取用戶隱私權限,增加了個人信息泄露的風險;多數受訪者認為手機App采集個人信息的原因是為了推銷廣告。
值得關註的是,信息泄露也呈現增長趨勢。數據顯示,2016年全年泄露或被盜的數據量大約是19億條。而2017年,雅虎在提交給美國金融監管機構的文件中,承認30億賬戶全部泄露。一家的泄露數據量,相當於2016年全年的1.5倍。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地歌網CEO余德接受第一財經記者采訪時表示,信息泄露的實施主體有個體也有組織。獲取的方式也可分為兩類,一類是通過職務行為非法獲取,以及非法購買、收受、交換等方式獲取,另一類是技術泄露,如漏洞、木馬、拖庫(黑客術語,意即將數據庫里所有數據全部盜走)等。
對於此次華住集團的信息泄露,也有業內人士分析,主要是有“內鬼”主動泄露相關信息。
此外,消費者個人信息泄露後的應對措施不足。調查數據顯示,在個人信息泄露情況發生後,消費者最擔心被利用從事詐騙竊取活動或交給第三方。然而,最終有大約三分之一的受訪者選擇“自認倒黴”,消費者的主動維權意識還有待加強。
余德表示,從公民個人信息的侵犯維度來看,在互聯網發展的歷史上,個人信息泄露的事件一直都有。如果是離職員工泄露數據或在職員工內外合作非法“盜取”的情況,酒店需要為內部管理存在漏洞而承擔相應責任。如果是黑客“拖庫”入侵,要是企業沒有給予與其規模相匹配的技術保護,則也需要承擔相應責任,像華住這樣擁有龐大體量個人信息的集團企業,應該配備高級別的安全防護等級。否則,企業也是受害方。
圖片來源:《App個人信息泄露情況調查報告》
提高立法司法機關的認識
個人信息保護立法事關每個公民利益,也是大家切身感受到的各種信息騷擾、電信詐騙背後涉及的法律問題。
個人信息保護法的研究已經持續多年,雖然目前還沒有列入人大的立項規劃,但學術界認為繼網絡安全法和電子商務法之後,個人信息保護法是下一個網絡信息領域必須重點研究的立法課題。
2012年底,全國人大常委會也發布了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正式推行網絡實名制,同時從立法層面明確了個人信息保護的法律要求。2017年6月1日,《網絡安全法》正式施行。
日前,民法典各分編草案初次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針對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人格權編草案在現行法律規定基礎上進一步強化對隱私權和個人信息的保護,並為即將制定的個人信息保護法留下銜接空間。
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孟強表示:“草案首次對隱私權作出了明確的界定,用單獨一章對保護隱私權和個人信息進行了詳細的規定,有效回應了現實需求。”
劉春泉日前撰文稱,縱觀各國個人信息保護的立法模式,個人信息單行法立法保護是比較普遍采用的做法。雖然徐玉玉案件極大提高了個人信息保護必要性的認知程度,但全社會尤其是立法司法機關對於個人信息的價值和保護的必要性的認識現狀還太低。很多人還是無法把個人信息保護與電信詐騙等個人信息濫用的惡劣後果聯系起來。
劉春泉表示,“這一次,華住集團信息泄露,有可能你我的信息都在其中,但是我們很難證明,有哪些損害後果。”
“按照一般的侵權行為,法律上有4個要點,侵權行為、損害後果、因果關系、當事人過錯。要證明是被告把你的信息泄露了,而信息泄露這個鏈條其實是很長的,一般原告當事人是很難證明的,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劉春泉說。
劉春泉認為,華住集團等企業之所以不夠重視個人信息安全,在於法律對他們沒有威懾。不過,現在法律環境也變了,《網絡安全法》也已經實施。要是再打官司的話,有可能也會發生變化。
他認為,對於這個案件,有可能觸發主管部門對其進行立案調查。除了刑事案件以外,還會調查華住集團有無履行《網絡安全法》的義務。如果履行了可以減輕責任,現在信息泄露,肯定也是有合規工作沒做到位的地方。因為保護信息安全是企業的法定義務,沒有保護好,導致泄露涉嫌違法。
中國消費者協會也建議,從健全相關法律法規方面,進一步明確網絡信息服務中交易雙方的權利義務,特別是對App服務提供商的義務與責任約束,做好個人信息和數據應用中相關風險和問題的應對與研判,讓網絡時代的數據產業在法治範圍內發展。
此外,手機App的監管和個人信息的保護,需要工信、市場監管、公安、文化、網安等有關部門協同共治、動態監管。在嚴格準入門檻和登記備案的同時,要嚴厲懲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打擊個人信息販賣的黑色產業鏈,對於侵犯消費者個人隱私信息的行為,形成常態化監管機制。
個人信息立法的借鑒經驗
當前,中國個人信息保護的司法案例,主要由一些法律專業人員,例如律師、消費者保護機構等在推動。
劉春泉稱,由於我國目前個人信息維權民事案件本來就少,除了江蘇消保委起訴百度撤訴外個人還基本都敗訴,因而企業沒有盡到合理謹慎的信息安全保障義務甚至是赤裸裸侵權行為,本來就舉證困難,現在則基本就是零風險狀態。
目前,我國個人信息保護在行政執法領域,主要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網絡安全法》。《網絡安全法》的執法力度相對較大,根據公布的案例,騰訊微信、新浪微博、百度貼吧涉嫌違反《網絡安全法》被立案調查,BOSS直聘被網信辦責令整改,這算目前的重大執法案件。
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雖然歐美也不乏個人信息泄露事件,但歐美企業普遍比較重視網絡隱私或個人信息保護,並非自覺,而是迫於實實在在的法律風險。
例如,2012年谷歌因為瀏覽器safari設置問題,曾被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罰款2250萬美元;2014年9月Verizon公司因為沒有給200萬電話用戶提供Optout(退出)選擇,被FCC查處,結果以740萬美元和解結束對其涉嫌侵犯隱私的調查等。
劉春泉稱,中國在立法時,應該較多參考研究其他域外立法,包括印度、新加坡、日本,其個人信息保護水平也不低於我國。
他認為,從中國反壟斷法的執法來看,個人信息保護執法不排除學習歐盟的可能性。結合歐盟對谷歌等企業反壟斷等多次巨額罰款,這一行政執法措施監管確實震懾力巨大,可以通過巨額罰款的行政責任引導企業合規。在目前,司法訴訟仍不失為中國個人信息保護立法值得考慮的主要保護途徑。從科學合理與漸進進程角度來說,通過民事訴訟責任引導企業合規,似乎更加科學合理。
此內容為第一財經原創。未經第一財經授權,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轉載、摘編、複制或建立鏡像。第一財經將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如需獲得授權請聯系第一財經版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