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史130928
傑弗遜傳(38) 贏得身前身後名
朝日執筆
〈美國簡史番外篇〉:天才傑弗遜和他的對手們(十九)「最終回」
身前事,死後名。The Lives and Deaths of the Genius Jefferson and His Antagonist
前文再續,書接上一回。上回講到,傑弗遜當了八年總統之後,決定仿照「太祖」華盛頓故事,不再競逐第三個任期。1809年3月4日,他把總統的重擔交付予好兄弟 麥迪遜,從此退隱蒙地沙羅,終身未再涉足華盛頓特區。
傑弗遜在蒙地沙羅過著愉快的退休時光,重拾年青時的各種興趣,也享受著兒孫滿堂的幸福。除了在政治上的貢獻外,他還為美國留下了另一份重要的遺產—維珍尼亞大學。不過快樂的背後,其實也存在著一個不小的「隱憂」,一直困擾著傑弗遜……
早於華盛頓時代,傑弗遜和 漢密爾頓分別成立了民主共和黨和聯邦黨,即所謂的「第一黨系」。阿當斯是聯邦黨首位兼唯一的總統,而傑弗遜則是民主共和黨的首位總統。自從傑弗遜開始,之後他的國務卿 麥迪遜當選並連任總統,再之後麥迪遜的國務卿 門羅又再當選並連任總統。 傑麥門三位民主共和黨人前後「盤踞」總統寶座達二十四年之久,三人「碰巧」又都是維珍尼亞人,故有史家戲稱這一段時期為「維珍尼亞王朝」。***
門羅之後,民主共和黨及其「後身」之一的民主黨仍繼續佔據著總統的位置,而聯邦黨則逐漸「陰乾」,最後消失於無聲無色之中。在這段民主共和黨主導大局的時期,「行政主導」的傾向非常明顯,行政立法關係良好,可謂「合作愉快」。有史家稱這個美國政治史上少有的「一黨獨大」時代為「和諧時期」。
第五任總統門羅曾擔任傑弗遜的秘書,與傑弗遜的私交也非常好。 傑弗遜是知名的建築師,門羅在就任總統之初,就曾經請傑弗遜為他設計和建造一個莊園,以作退休後的歸隱之地。 傑弗遜為門羅在莊園內廣植橡樹,並取名為「橡樹山莊Oak Hill Mansion」。 1825年3月,就在維珍尼亞大學開學的幾乎同一時間,美國第五任總統門羅完成了八年任期,按照前輩們的「傳統」退休了。
門羅卸任總統時,為自己的財政作了一次結算,發現欠債的情況比想像中還要嚴重。「財政困難」似乎已是早期美國總統卸任後的「宿命」了。美國建國之初,華盛頓曾一度拒絕就任首任總統,原因就是當總統開銷極大,而且是一個無薪的「義務職位」。最後邦聯會議決定象徵式地向總統支付薪水,而華盛頓則「捱義氣」當了八年「廉價勞工」。離任之時,他發現這八年的「赤字」還是遠比預算中龐大,遂作出了其任內最後的貢獻— 向國會建議增加總統的薪水。國會採納了華盛頓的建議,之後由阿當斯一直到格蘭Ulysses.S.Grant(南北戰爭中的北軍總司令)共十七任總統,年薪都是二萬五千美元。這在制定的當時也不算一個小數目(剛好與傑弗遜本人因「禁運政策」所造成的損失相約)。然而,這份薪金是全包的。*** 總統的所有公務開銷,包括宴請外賓,修葺白宮,甚至出外公幹的旅費都要自理。這還不算,有時國會因休會或其他原因,以致撥款未能如期批出;又或者各部門財用緊絀,總統作為「最終負責人」,還得自掏腰包墊支,至於還款則往往是遙遙無期。當然,總統的薪酬未能如期支付,也不是罕見的事。
門羅發現自己欠下的債務,幾乎要用整個「橡樹山莊」來抵償,於是去信他的繼任人 小阿當斯總統John Quincy Adams。 他希望美國政府儘快清還他之前的墊支,並請求國會體諒卸任總統的困難,發放特別的「恩恤津貼」。不過,卻得不到政府或國會的任何回應。面對債主臨門,門羅想起向來「疏財仗義」的昔日「大佬」傑弗遜。可是,門羅很快就發現,原來傑弗遜竟然比自己還要窮!
傑弗遜與好友阿當斯其中一個最大的分別,是阿當斯有一個出色的賢內助 阿碧佳。在阿當斯擔任總統期間,阿碧佳為丈夫管理農場和其他生意。她教子有方,持家有道,業務能力超強,堪稱「第一夫人」的典範。 加上阿當斯只做了四年總統,所以卸任時財務狀況仍然相當穩健。傑弗遜就沒有這種幸福了。與他同衾共枕十載的夫人 瑪莎,早於1782年,當傑弗遜還在法國的時候就已經離他而去,他甚至還不能送她最後一程。傑弗遜雖然壯年(三十九歲)喪偶,但一生未再續弦。傑弗遜向來為人「豪邁」,對「兄弟」都很照顧。 缺乏第一夫人打點(禁制其「大佬症」發作),加上他本人又不善管理生活和業務,這大概就是傑弗遜八年任期內,財政狀況大幅惡化的主因。當然,禁運期間所造成的巨大虧蝕對傑弗遜也是一個沉重打擊。
傑弗遜的財務困境,也許還有助解答另一個「歷史之謎」— 何以作為「廢奴主義者」的傑弗遜,名下還一直管有著這麼多的奴隸?
傑弗遜向來堅定主張廢奴,他在《獨立宣言》的原稿中,就曾意圖對「邪惡的奴隸制」予以嚴厲的譴責。傑弗遜觀察奴隸問題的深度,顯然要比當時大多數的「離地中產」更為透徹。與歷史上大多數的奴隸制度不同,美國的奴隸數量龐大,而且全部都是從異地入口的異文異種。因此,奴隸問題同時也是種族問題。*** 即使重獲自由,大多數黑人基於語言文化等因素,也很難融入美國的主流社會。傑弗遜為此提出一個大膽的構想,將解放的黑奴遷徙到別處,讓他們在新土地上重建家園,正如最初到達美洲的「五月花號」一樣。
早於傑弗遜在維珍尼亞主政時,就曾在議會提出過這個「遷移黑奴」的方案。當然,這個前衛的議案,被當時的議會以絕大多數票否決也是意料中事。不過傑弗遜並沒有就此放棄,後來又與麥迪遜及一眾有志的「正義之士」,組織成立「殖民協會」。 協會在非洲西部找了一塊土地,致力贖買黑奴並讓其集體移民到當地。那裏就是今天的 利比利亞Liberia,意為「自由之地」。*** 以今天的眼光看來,這種努力未免顯得幼稚,對整個奴隸制度的影響也是微不足道,但其精神卻可堪敬佩。
然而,與傑弗遜著力「廢奴」顯得相當矛盾的是,根據文獻和檔案的紀錄,傑弗遜一生「持有」過的奴隸超過六百五十個。1801年總統大選後,波士頓的聯邦黨大報《新英格蘭守護者New England Palladium》,即以頭版諷刺當選的傑弗遜是「踐奴隸之肩,而登自由之殿Won the temple of Liberty on the shoulders of slaves!」不過,這些奴隸其實並不是傑弗遜買回來的,他們之中部分是傑弗遜父母和妻子的遺產,其他則是別人向傑弗遜借貸的抵押或償債品。而且,由於傑弗遜長期陷於財困之中,很多所謂在他名下的奴隸,根本早已抵押了給債主。
事實上,傑弗遜在晚年除了若干照顧他生活的「必需」奴隸外,已解放了很多奴隸。而且,他對餘下的奴隸也很好,以至還傳出他與女奴 海明斯Sally Hemings的「緋聞」,從當時到現在都有不少人認為,傑弗遜是海明斯兒女的生父,但亦有人認為傑弗遜的姪子才是「經手人」。真相如何,未有定論,但傑弗遜在遺囑內解放了海明斯兩個兒子的奴隸身份,卻是事實,二人後來也聲稱自己是傑弗遜的兒子。
八年總統生涯期間,傑弗遜欠下了不少債務。他離開白宮時,還得另舉新債以償舊債。他在蒙地沙羅還有些田產和幾間小作坊,賣掉部分還債後,仍欠各家債主近五萬元。1812年展開的英美戰爭期間,傑弗遜得到一個「可悲的減債機會」。1814年,英軍攻入華盛頓,白宮淪陷。整個國會山莊都被戰火摧毀,著名的國會圖書館徹底付諸一炬。
國會圖書館可以說是傑弗遜在任時才正式建立的,藏書的書目由他推薦,首兩任館長也是由傑弗遜指派的。在「華盛頓大火」中,圖書館內三千冊藏書悉為祝融所吞噬,傑弗遜對此痛心疾首。 為了協助重建圖書館,傑弗遜以市價一半的23,950元(在當時「書」是非常昂貴的。),將自己在蒙地沙羅的私人藏書全數賣給國會圖書館。傑弗遜因此清減了近半的債務,而國會圖書館也撿了大便宜。接收了「傑氏藏書」後,國會圖書館的藏書數量比火災時驟增一倍,而且種類更為多樣化。此前圖書館偏重於收藏法律、經濟和歷史,而傑弗遜的收藏中則包括建築、藝術、科學、文學和地理。另外,由於傑弗遜對學習語言也很有興趣,所以他的藏書中還有不少法語、西班牙語、德語、拉丁語、希臘語和俄語的書籍。時至今日,國會圖書館的主樓被命名為「傑弗遜樓 Jefferson Building」,而圖書館網站的聯邦立法資訊系統亦取名為「湯瑪士Thomas」,以示「秉承傑弗遜的精神In the spirit of Thomas Jefferson」!
本來經過這一筆大交易後,傑弗遜的財困也算是稍為舒緩了一點。不過自從1816年「維珍尼亞大學計劃」開始後,他的財務狀況又再度惡化。傑弗遜為維珍尼亞大學勞心勞力之餘,更要為籌措興建大學的經費而操心。他除了四處募捐和到議會游說撥款外,更把自己幾乎所有可以掏得出來的錢,都全部投入到大學的建設中。在最後的日子裏,連年生活拮据加上為大學建設而過度操勞,讓傑弗遜飽受煎熬。 1825年3月7日以八十二歲高齡,參加維珍尼亞大學開學禮後,傑弗遜多年來積累下來的辛勞終於一下子爆發出來。他病倒了,而且相當嚴重。
當門羅得悉昔日大佬傑弗遜積勞成疾,晚年淒涼,非常詫異。他立即將這個消息向全國發送,全國人民都對這位偉大的前任總統寄以極大的同情。美國各地紛紛發起募捐活動,在三個月內己籌集到超過一萬六千元,相當於傑弗遜欠債和醫藥費總和的一半。傑弗遜對此有很點老懷安慰,人民並沒有忘記他,而他建設大學的最後心願也達成了。
不過,傑弗遜的病情似乎毫無起色,風濕和糖尿病讓他的身體日漸虛弱,即使勉強下牀也走不了幾步路,而記憶力也在不斷地衰退。傑弗遜對來探病的好友說:「當我回首一生我所愛的和共同生活過的每一個人,就像看到一個戰場,他們都倒下了!」傑弗遜顯然知道,自己不久也會與這些「戰友」團聚,他開始考慮自己的後事。他希望一切從簡,最好就是直接被安葬在蒙地沙羅宅邸的山腳下,他甚至還親自描繪了墓碑的式樣和寫好墓誌銘。
1826年6月24日,傑弗遜寫下了生平最後一封親筆信,為未能出席在華盛頓舉行的《獨立宣言》五十周年紀念活動,向政府和國會表示歉意……
侵權法(六)侵犯人身Trespass to the Person***
蕭律師執筆
「侵犯人身」可以出於以下任何一種方式:(a)毆打battery;(b)干犯他人身體assault;(c)非法禁錮unlawful imprisonment。
任何直接及即時對他人人身干擾都是侵犯,受害者不須蒙受任何損失即可起訴。***
毆打Battery
這是一個人無任何良好理由直接direct及有意intentionally對另一人施加身體暴力。
毆打是一種身體接觸的行動,而此行動是有意的,雖然不一定有意導致傷害。
怎樣才算暴力(僅限於毆打的定義)?任何身體接觸,無論怎樣輕微,都算暴力,對方身體不必有傷害。一個人在盛怒中,即使是輕微向對方推撞也是毆打。
在Collins v Wilcock(CA1968)中,法官認為行為須帶“敵意hostile”。
但在F v West Berkshire Health Authority(HL1989)案中,上議庭大法官質疑“毆打”須有“敵意”要求的說法,因為這無法與“無合法理由接觸別人身體就是毆打”的原則協調一致。 所以一個失敗的惡作劇、過分老友式拍肩背、誤以為病人同意的外科手術(以上都全沒有“敵意”),表面上prima facie都可以起訴。
其他明顯的毆打例子是以拳頭或武器擊向別人、向別人面上唾口水、向別人潑水、從別人手中掠奪物品等。但在擠廹的人群中向人推撞以引起他的注意,或是站着通道上不動不讓別人通過,就不算是毆打。
干犯他人身體Assault
這是一種被告直接和有意的行為,致令原告合理地相信毆打將施加其身。
Assault和battery不同;assault並未有真正暴力施加身體,所須的要素是“原告合理感受到即時的暴力來臨的恐懼”,例如被告在他面前揮舞拳頭。
但原告必須相信被告有手段可將恐嚇付諸實行。被告在彌敦道對面行人路做同樣動作就不算assault。用沒有裝上子彈的槍指向原告,但原告確信那槍是實彈的,被告也可以被起訴。
非法禁錮Unlawful Imprisonment
非法禁錮是一種行為,無合法理由,直接及有意將原告的行動自由freedom of movement完全限制total restraint。
所謂「完全限制行動自由」是指原告完全被剝奪隨意去那裡的自由。 所以,一個人可以被禁錮在自己的家、在汽車內,甚至乎在一處公眾的場所(只要原告的行動完全受被告所限制,如被告使用即時的暴力)。將原告鎖在房間內,即使他在房間內可隨意行走,仍屬非法禁錮。***
所謂禁錮,其實不須有字義上的禁錮。 非法逮捕本身就是非法禁錮。*** 原本是一個合法拘留,但原告獲得釋放後仍繼續被拘留也是非法禁錮。另一方面,原初的逮捕也是非法的,逮捕時沒有給與逮捕的理由,可成非法禁錮;一旦給與理由,拘捕就成合法。
原告的自由必須是完全complete, total被剝奪deprivation。局部剝奪不能構成非法禁錮。***
Bird v. Jones(1845)
在一個划艇競賽場中,Jones非法將一條橋上的步行道局部圍起禁止進入。Bird爬上橋並行走了一段路至圍起的區域,但被Jones禁止再前進。 Jones建議Bird可繞道進入橋的另一邊,但Bird仍堅持要通過,Jones仍拒絕他。Bird控告Jones非法禁錮。法庭裁決:由於Bird有另一條通道可走,所以沒有遭到非法禁錮。
Hard v Weardale Steel, Coke & Coal Co.(HL1915)
原告礦工在礦穴內拒絕做某些他認為危險的工作,並要求被告帶他上回地面。 被告有約二十分鐘拒絕原告的要求。法庭裁決沒有非法禁錮:原告一開始就自願走進礦穴,並接受限制自己之自由;是原告毁約拒絕完成輪班責任。
Robinson v Balmain New Ferry Co. Ltd.(PC1910)
原告繳付了一便士進入被告的碼頭意欲趕上一班船,但失敗了。他想離開碼頭,卻被帶引到一個 “十字轉門turnstile”出口,但那需要繳付另一便士(清楚列明於報告版上),原告加以拒絕。
法庭認為沒有非法禁錮,因為原告依據雙方同意的合約進入碼頭。被告並無責任免費讓被告離去。
逃走方法Means of Escape
只要原告有一個合理的逃離的方法,非法禁錮也不成立。*** 逃離途徑如陷原告於受傷的險境就不能視之為合理途徑。
侵犯人身的賠償
所有以上的侵犯方式,原告都不須蒙受任何損失即可起訴。但:
‧如果沒有實際損失,原告只能得則象徵性的賠償金nominal damages。
‧如果確實存在人身侵犯或毆打,致令原告羞辱損失尊嚴,賠償金會加重。
‧在適當的案件中,法官可判懲罸性punitive賠償金。
法律131003
侵權法(七) 論誹謗 上篇
蕭律師執筆
「誹謗」Defamation 是一種侵權行為。 法律通過禁止其他人發表可能引起對受害人的負面關注,以保障個人的名譽免受傷害。***
不適當使用個人資訊是一種較新的侵權行為。
在誹謗及濫用個人資科的案件中, 許多都涉及知名度較高的公眾人物與傳媒之間的衝突,體現出兩種互相競爭的權利: “保障私隱權” 和 “傳媒的言論自由權”。***
誹謗的定義
Def. 「誹謗」是一個 不確實陳述untrue statement的發表publication, 致使社會上思想正常的人right-thinking persons廻避avoid受害人。****
利用文字等方式的誹謗Libel及 口頭誹謗Slander
Libel和Slander是兩種不同的誹謗方式。
如果不確實陳述的發表是一種恆久性permanent形式,如文字、電視、電台、電報、電影或互聯網播放等,這是Libel。原告不需證明自身有損害就可以起訴actionable per se。***
如果不確實陳述的發表不是一種恆久性形式,如口頭說話、手勢、姿態等(註:但不包在公眾媒體發布,而構成libel那種,如廣擴人在電視節目上的談話。),則原告人需要有確實特別損害special damage的証據,如職位的喪失或商業上利益的損失,始可起訴。***
但此原則有下列的例外(即原告不須有特別損害而即可起訴者):
‧原告曾犯嚴重罪行serious criminal offence;
‧女原告人不貞潔或淫蕩或通姦;
‧原告有令別人不願和他接觸的傳染病;
‧該言論指稱:原告不適合unfit、不忠實dishonest、或不能勝任incompetent他現行的行業trade、專業profession或生意business。
但以下幾點要注意:
‧死者不能通過其遺產代理人起訴或辯護一件defamation案件。 當事雙方都要是當下活著的人;
‧如案件不複雜,一方有權提出由陪審團審判;是否複雜則由法官決定(聽取雙方理據後)。在雙方同意下可協議是否由陪審團審判。
‧原告須於12個月內起訴。***
不能用公幣起訴,所以不會有法律援助。*** 法庭要原告自資洗刷污名。
‧由法官決定有無事實足以構成誹謗;由陪審團去裁決那些事實是否構成誹謗。****
構成誹謗的要素Elements of Defamation
誹謗是一個使人名譽受損的陳述statement,使受害者暴露於憎惡hatred、蔑視contempt及嘲笑中,並使社會內思想正常的人低看受害人。
Palmiter v. Coupland (1840); Sim v. Stretch (1936) HL。
陳述必須是(1)誹謗性;(2)針對原告人;及(3)發表了published。
以下是某些被裁決構成誹謗性質的案例:
‧一個演員被形容“令人厭惡的醜陋”:Berkoff v. Burchill;
‧一個演員被指稱是同性戀者,卻擺出雙性戀者去保持形象:Donovan v. The Face (1992)
‧一個業餘高爾夫球手被描繪成認可一間有名的朱咕力製造廠(被告)(由是可導致他被取消業餘資格):Tolley v. Fry (1931) AC.
誹謗性陳述可以是暗指的implied。*** 在上述Tolley一案中沒有明顯陳述說原告人認可那間被告朱古力廠;是一個廣告暗指原告認可該廠。
指向原告 Referring to Plaintiff
原告必須證明誹謗是指點他本人***, 例如原告被點名named或在表達方式中被認定identified。
即使表達方面沒有指點是原告人,但如其他人有理由相信那是指原告,原告人仍可起訴。
Newstead v. London Express Newspaper (CA1940)
被告 “倫敦快報”報導: 住Camberwell的X,30歲,犯重婚罪。剛巧住在Camberwell 有另外一人也是叫X(他沒有犯重婚罪)同時也是年30歲。後者起訴報館誹謗。法庭判原告得直,因其他明理人確信那誹謗言辭是指原告。
原告即使沒有被點名,但其他訊息充份顯示(即使是錯悞)認得出來也足可構成誹謗。
Morgan v. Odhams Press(HL1971)
由被告擁有的太陽報報導一個年青女子被誘拐。 女子事實上在誘拐時間當中留在原告(一個新聞記者)家中。 原告聲稱報導雖沒有指出是他,卻暗示給知悉該女子留在他家中的人認為他是黨徒的一份子。
法庭裁決:即使原告在該份誹謗性報導中並沒有被點名或任何暗示方式意指原告,但認識原告的人都認為那是指原告。那已很充份。
對一群廣大社群,如醫生、律師或大學講師,的誹謗性陳述方式,任何其中一名成員不能對此興頌,除非此成員特別地被識別出來。
但如果被提及的是一有限度組群(如公司董事局),則該組群內每一成員都可提出起訴。
發表Publication
誹謗性陳述最少要向原告及其配偶以外最少一人發表。***
Eglantime Inn v Smith (HC1948):一位打字員依照老闆的意思打一份有誹謗性的文字,然後交回老闆,那不算發表。
Cutler v McPhail(HC1962):但如該打字員將這份稿件副本寄給報章的主編祈望刊登,或者他疏忽地將稿件錯入信封而寄給了他人,又或在一間擠滿人的房間中大聲將它讀出來,那就是發表了。
如果誹謗性陳述被一個不期望出現的人聽到,或一封信由一個無權閱讀該信的人讀出,那也不算是發表。
Huth v Huth(CA1915):在一件牽涉失職案中,一位過分好奇的管家拉出一封沒有封口的信封朗讀出來。法庭認為沒有發表,因為拆信並非管家的職責。
每重複一次一項誹謗性陳述都是一個新的發表***,因此在印刷刊物中,作者,編輯和出版者全部要負責。
誹謗法例已列明,一些機械式的分配者,如圖書館、報紙批發商、印刷商、現場廣播者及互聯網供應商可用無心散播innocent dissemination作辯護,如他能證明,即使他已採取合理謹慎措施,仍無法控制誹謗者施行誹謗散播。
Godfrey v Demon Internet(1999)
在一宗誹謗案中,被告互聯網供應商提出辯護,它無可能為互聯網使用者的誹謗負責。但法庭認為被告敗訴,因原告曾通知被告網上的資訊含有誹謗,並要求被告移除。
在Metropolitan Int’l Schools v Google UK(2009)案中引起的爭論點是:Google算不算是一個發表者publisher或只是一個促進者facilitator?
法庭認為Google無須為誹謗言辭負責,因為它無法控制使用者鍵入的搜索詞search terms或鋪上網的資料。
SENSE隨筆131004
榮格心理學 (二)意識 與 潛意識
康仔執筆
〈楔子〉
SoChun明知睇書好,但小時被壓迫做功課,攪到潛意識討厭睇書,畢業後第一時間燒晒所有書,決定以後唔睇。 過了好長的一段時間,發現太耐無睇書,或者回憶起某事件,某個女仔….. 於是突然拿起喜愛的書坐在CUHK圖書館石階上入神地讀著,留下傳頌一時的美照。那是自然不過的事情。
當你以為了解你自己的時候,你是否只了解你的意識面,其實還有一個你或多個你在你的深處…..
〈心理類型學〉
榮格 與 佛洛伊德最不同之處,在於佛氏是由「心理動力學」Dynamics發力,而榮格郤以「心理類型學」Typology蛻變。 他強調不同發展階段的差異區分,探討人格和心理傾向的基本類型。***
榮格入咗 “佛門” 之後,自以為得道, 將師門的 “意識與潛意識” 簡單類比為 “知同唔多知”。 「知」指自己想清楚要做的事,認為正確的事,明白喜好或厭惡者。 「唔多知」,指不知不覺地做,同埋情不自禁地去做,唔知點解想咁做者。 表面看比佛門嘅 “本我id,超我super-ego同 自我ego” 更簡單。
簡單說法大家已有概念,現在深入一點講榮格學派的潛意識。
很多時潛意識會在夢裡或者某些關聯事件中浮現, 故此先要講明下面這個心理基本命題:
Th. 任何 心靈= 形象(潛意識) 的事物 不在於因果的關聯,而在乎意義的關聯。****
因此即使兩件偶發事件,彼此間没有因果關係,郤因同步發生而使人理解到其中的意義,這對心靈是常有的現象。從科學角度看這就是迷信。
就好似有人在街上行行下突然心口一痛,內心很不安穩,返到屋企發現隻貓死咗…..
對榮格來說,意識係啲乜?就係「自我 ego」: 在心理學的學理上,這是由社會生活經驗產生的自我觀照***,具有明晰的思維。 這種自我意識可以用語意刻畫出來,可以用語言操控,如我點解要咁做,做幾多。
相反地,在人類經驗裡有一種經驗,並不能以語言表白,郤可以隱約感覺得到的,稱之為「本我self」。(編註:另譯「自性」,以免混淆佛氏觀念。) 本我的經驗不能用一般的智識瞭解,而是以象徵、神話、幽暗意識來體會。
(編按:榮格的 “自我” “本我” 與佛氏的觀念並不重叠,而若即若離,這點請加注意。)
夢 與「本我」 (潛意識)有直接關聯,但係與「自我」無關係。所以聰明人嘗試幫人解夢,就好易出事,因為佢哋只用因果或意識去分析。
〈榮格的潛意識理論〉
接著要了解另一個重點: 「象徵」。為何我們經常以象徵解釋事件,那就是因為太多事情超越了個人能力或人類理解範圍, 所以宗教特別多利用象徵及形象。其實我們經常以潛意識、自發做夢的形式創造象徵。***
例如: 在夢境裡發現一些怪異動物,可能是某類壓力的變形。
我們的五感延伸探索事物是有局限的, 所以最終亦只能以象徵等抽象符號去表述所涉指的終極問題。****
我們的潛意識在那裡走出來?
1. 這可能是DNA設定的,如我們天生就好戰,這是動物本能;又如母親天生就會包容孩子的一切等,這亦是榮格心理學為何稱為原型心理學,就是尋找天生那條根。
2. 當某些事情溜出了我們的意識,並不代表它不再存在,它隨時跑進了潛意識。例子: 尼采的作品「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其中一段,與他五十年前讀過的一份文件 “一艘船的航海日誌附水手冒險故事” 內容相同,這是作家的一項剽竊。榮格相信尼采不會這樣做,於是聯絡尼采的妹妹,證實他11歲那年確實有看過那份日誌。 榮格認為尼采已忘記了當年看過的附件,而深深認為是自己所作。
另一例子:很多時我們明明打算响柜桶攞手錶或某些物品,但行到個柜附近時忘記了想做乜,但跟住隻手自然地去拿取所要嘅嘢。這種由潛意識遷移到意識層面的心智活動,有時回望會嚇自己一跳。
總結: 個人認為潛意識是一個我們不能隨意打開的雜物柜,內中的雜物也不是有意識地放進去的,有時可能是自動吸進去的,又或是遠古的遺物。***
在上述意識與潛意識的認知中,榮格主張兩者要平衡發展,不要妄想以其中一方取締另一方。 如果我們過份壓抑「本我」會發生乜事,很簡單內心另一個你會頂唔順突然跑出來搗疍。 ***
例子: SoChun與 書。
而真正的病,係繼續壓抑,導致身體出現畸變,形成 “神經官能症”的症候群。***
例如: 每逢考試就會肚痛。
〈額外醒大家〉
現在醒大家康氏教仔法之:「好食食多啲,唔好食食飽啲。」***** 怎樣在孩子內心種下小小的錨。
大家也了解到,潛意識會協助意識面或抗拒意識面,我的做法只是令孩子快樂地接收 “不怕苦”的意志之錨。 上述那句說話隱含著,只要是好的東西,就不怕吃苦。***
我的孩子怕吃嘅是菜,及苦瓜。 故此我會以說話點擊去激活佢嘅想法,再以行為身教遊戲比賽驅動他的行為。
現在他對吃菜會接受,但苦瓜一年只吃幾次,那是最好嘅測試。 最近9月尾我給他吃一條苦瓜,他看著苦瓜,用鼻子蘇一下表示:爸爸我食唔到,我會吐的。然後我話:仔你大個了,早前能吃的,為何現在吃不下?他想了一想,一啖吃下去。
(掌門按:識康仔咁耐,最學到野既就係呢句「唔好食食飽啲」。 可惜在下資質所限,只學到「唔好食食少少」嘅水平。 但係d同門似乎資質更低,將「好食食多d」,誤以為「唔好食食飽d」咁去猛食….. )
下一章開始進入我們的心靈,心靈外向中有內向 (請先閱《SENSE 隨筆130927你是外向抑或是內向的人》),男人中有女人….. 一一去了解內向者為何被人誤以為自私,外向者為何被誤稱為幼稚…..
此身合是詩人未? 細雨騎驢入劍門。
演說1310A 身份經濟學
講者:掌門
《身份經濟學Identity Economics:How our identities shape our Work, Wages, and Well-being?》(2010) 作者George Akerlof (2001諾獎得主) & Rachel Kranton
〈引言〉傳統經濟學 與 當代經濟學
傳統微觀經濟學以「消費者偏好consumer preference」和 「效用函數utility function」描述 行為人 的動機。***
舉例: 經濟學假設 行為人 對橙的喜好是 “充份形成的”,即已考慮所有相關資訊;和 “內部一致的” ,即無矛盾的。 如此,他的「消費者偏好」得以確立。
這般,他對橙的喜好可以「效用函數」表達出來:
U(1橙)= n效用單位, U(2橙)= m …..餘此類推。
再將之換算為貨幣單位,便能夠推導出他的消費行為模式。
這種 “動機分析”將人對商品(或勞務)的欲求視為完全是 “物質化” 的***,視野相當狹窄。 事實上人類行為經已深刻地社會化,對商品欲求的形成除了物質動機之外,還有社會關係的動機。****
舉例:送花 與 送等值的現金或購物券 有何不同?….. 你識唔識死字點寫?
大宗師 貝克Gary Becker率先突破,開發「歧視經濟學」, 將「歧視」這種 “針對社會關係的動機” 引入經濟分析的視野之內。 搶灘成功後,他再擴而充之,普及於「利他」、「生育策略」、「上癮」….. 等等傳統經濟學不加考量的議題,大幅拓展了經濟學的版圖。
他的方法論是重塑效用函數,引進 “非物質動機”。****
舉例「利他動機」:假設有母親M與兒子S二人,他們對橙的傳統消費函數為:
M(1橙)= x效用單位;S(1橙)= y。
再假設母親具有另一類型的效用函數—–「利他效用函數」:
M’(S消費1橙)= k S(1橙) =ky, k > 0為參數。
那麼,只要 ky > x,合理地便會發生 “母親讓橙” 的情況。
他的成就被視為「經濟學革命」,引領了當代學風。
〈身份〉Akerlof承傳了 Becker的流風餘緒,研究「身份」這種社會現象。
有趣案例1:孩童與旋轉木馬
涉世未深的孩童有沒有「身份」觀念呢?
學者Goffman細心觀察孩童在遊樂場玩旋轉木馬時的行為模式, 三四歲孩童要父母隨侍身旁才敢玩; 五六歲的要父母站在外圍較遠處,一邊玩一邊向他們笑著揮手; 十二三歲的孩童就算怎麼愛玩,音樂未終就沮喪地 “下台”….. 咁大個仔仲玩旋轉木馬?
結論:孩童是有身份觀念的。
可悲案例2:種姓制度的遺毒
學者Hoff & Pandey進行了一項社會心理學實驗,研究印度種姓制度對現代國民的負面心理影響。***
兩組祖先種姓成份比例相同的群組,當著觀眾面前,進行解開謎宮難題的純智力問答遊戲,遊戲附有豐厚獎品。 兩組人員獲得完全相同的對待條件,除了一項:一組人員答題前先被大聲讀出姓名;另一組則沒有這樣做。 實驗結果:被讀出姓名那組人員中,高種姓後裔的解答成績沒有受到影響;而低種姓後裔的成績則低跌了23%!
在印度,一個人的姓氏就是所屬種姓的標記! 只要當眾大聲讀出一個人的姓氏,祖先屬於低種姓的人就手足無措…..
結論:種姓制度遺害深遠!
Def.「身份」作為一種社會現象,由三項要素所構成: 社會類型、 行為規範 和 身份效用。*** 三者環環相扣,密不可分。
A社會類型:按照生活上的重大差異,社會將成員劃分為不同的階層或組別。***
不同組別間的互動狀況 (按:不同組別既相生,又相尅。),與及同組別成員間的互動狀況 (按:同種之間競爭反倒是主流。), 形塑了不同組別之間生活習風上的明顯差異,產生了對立的「社會類型」。****
例子3:無以尚之的社會類型就是「性別gender」!
社會將這兩組人類成員從職業、行為到思想層面都嚴厲區隔開。***
例子4:中國的士大夫與農民,歐洲和日本的封建武士與平民,都是歷史上極為重要的社會類型。
B行為規範:對立的社會類型生活上的慣性, 經過長時間積澱,精緻化和意識形態化,最終各自形成風格鮮明的,高度統一的形象習風,是為「行為規範」。****
就人類學所知,任何民族文化都「男女有別」,概無例外。社會創製了風格迥異的 服飾、身體語言、群體活動、價值觀念….. 種種等等, 把兩組人徹頭徹尾分隔開來。 一個人如何呈現其「性別」,就成為一種行為規範。
例子5:中國士大夫身穿長袍,文質彬彬,滿口仁義道德,詩詞文章。
日本武士雙刀不離身,剛毅端莊,沉默寡言,動輒(儀式化) 殺身成仁。
歐陸貴族跨馬持矛,輕生重義,風流倜儻,禮下(貴族)婦女。 這些都是行為規範。
C〈身份效用〉
一個人的行藏舉止符合他所屬「社會類型」的「行為規範」,***** 他因此獲得同儕(相同社會類型的人)認同,異己者(對立社會類型的人) 接納尊重,他獲得「身份效用」。 這裡「效用utility」一詞純粹是經濟學意義上的用法。
例子6:Mrs. Hopkins vs Princewaterhouse Coopers (1989)
霍普金斯女士1978年起任職普華永道,一路業績卓著,更曾為公司取得25m美元有史以來最大宗合約。 1982年她資歷已足,被提名為事務所合伙人。 她志在必得,怎知名落孫山。 內部文件顯示一眾高級合伙人都高度評價她的業務能力,無奈全公司同儕卻一致認為她過於 “男性化”…..
霍女士衝冠一怒,依據《民權法Civil Rights Act》第七條下的 “性別歧視條款” 控訴普華永道公司,案件於1989年上訴至聯邦最高法院。 該院裁定霍女士得直,判詞才是重點: 金融界既要求女從業員以男性風格工作;又要求她們以女性風格生活,雙重標準不公平,判定屬於歧視!***
從這個例子可以觀察得到:首次,就算霍女士那般十足利害的人物,也雖禁丟失「女性」身份的打擊。其次,打壓她的正是「男性」集團。
後者尤其值得深思:她不是已經“投誠”男性集團了麼?男人們為甚麼…..
身份不重要,重要的是不要丟失身份。
Th. 一個人的行藏舉止違反他所屬「社會類型」的「行為規範」,同陣營的人便會厭惡他,不願意和他相處共事;對家陣營的人也會害怕他,不懂得怎樣和他相處共事。他損失了「身份效用」***,後果堪虞。
頑固例子7:當今之世,除性別外,軍人可能是最「自重身份」的社群。*** 軍人形象剛直偉岸,自豪感極重,同袍意識極深,就算對敵國的同業亦敬重有加。相對的是,他們內心其實很瞧不起平民。
究其因由,軍人自入軍校軍營便與世隔絕,接受全天候的專業技能和生活紀律鍛鍊,被灌輸極頑強的意識形態和價值觀,重榮譽,輕生死。 學成,他們意志堅定,體格壯碩,臨危不亂,能殺人!
相對平民,軍人數量很少。他們緊靠在一起,*** 在殺機四伏的戰場協同存活,必須絕對信任,去到 “性命相託” 的地步!反過來看就很清楚,他們是絕對不容忍帶有 “信任污點” 的伙伴的!***「失去軍人身份」的人根本沒法在軍隊中生存下去。
同理,在古時日本,武士丟失身份必須切腹,以死明志,以期重獲社群接納。 中國的士大夫和歐洲的基督教教士對「身份認同」的高標準與此相似。 士大夫失節,教士破戒,招致「身敗名裂」之時,也是要生要死的!
〈身份的運作機制〉
「身份認同」是以怎樣的機制在社會生活中起作用的呢?
Akerlof提出「內部人和外部人原理」用來解釋日常生活中的身份運作。
Th. 在一個緊密團體之中, 同質的人群為了凝聚圍內和劃清界外,訂出行為標準, “順我者入圍in, 逆我者出局out” 。****
入圍者是為「內部人」;出局者便成為「外部人」。 內部人分享資訊資源,相互翼護,共同抗衡外部人。
舉例:嚴肅者,一國之內有政黨,一黨之內有派系。 輕鬆者,球隊和演藝人的粉絲團,莫不如是。
那麽「外部人」們怎麽辦?很明顯,他們只得組成自身的「內部人」團體***,以抗衡對家施加的壓力。於是
Th. 「內部人」把「外部人」轉化為另一群組。****
群組之間長期對立抗衡,便形成了風格鮮明,甚且是針鋒相對的行為規範。***
這種「入圍–出局in or out」「內部人–外部人」現象在人類社會中無處不有,那就是 “埋堆” 。
悲劇例子8: 研究案例顯示,因於族裔壓力,美國貧民區高中的男性黑人學生結黨之風甚盛,他們醉心街舞饒舌歌,與校方作對為其學業….. 非裔學生中如有品學優者,便會遭到杯葛, 因喪失了“黑人身份”而難以在社區立足。 黑人中很多學業原本不差的只得自暴自棄,真可謂“苟存性命於亂世”。
Th. 「內部人–外部人」機制做成了「身份效用/損失」。****
此點未為傳統經濟學所覺識,Akerlof為此開拓「身份經濟學」這一學門。
他的理論可以一條簡單公式表達出來:
行為人 對商品的效用 = 傳統的物質性效用 + 身份效用/損失
舉例:法官當街吃魚疍的效用 = 吃魚疍的效用 – 身份損失絕對值。
此數如為負值則法官合理地不可當街吃魚疍;此負值如大到離譜,則合理地連法官也可不當!
演說1310B
吉田松陰— 幕末大思想家
黑白子 開講
今年八月十三日,日本「終戰紀念日」來臨前兩天,日揆 安倍晉三低調前赴山口縣萩市參拜了「松陰神社」。 此舉,立時遭到中國官方媒體抨彈,指神社內供奉的吉田松陰,「對日本軍國主義思想的形成有較大影響」,暗示安倍的參拜,是為軍國主義招魂。
吉田松陰(1830–1859),這位已經物故一百五十多年的長州藩武士;日本幕末時期的兵法家、思想家、教育家。究竟是何許人也?
在介紹松陰之前,請先看看下列一串名字— 高杉晉作、久坂玄瑞、木戶孝允、伊藤博文、山縣有朋……
就算讀者對日本近代史興趣缺缺,恐怕也會知道 伊藤博文是日本的第一任內閣總理大臣(首相)。 沒錯,上述這批揭櫫倒幕,推動維新,以及部分在後來的明治政府中呼風喚雨的大人物,均出自松陰門下。
松陰生於文政十三年,父親 杉百合之助是長州藩的下級藩士,年俸二十六石,僅足糊口,生活困苦。 於是乎,杉家的次男在五歲入嗣吉田家成為養子,易名吉田寅次郎。翌年,因叔父 吉田大助 早逝,改而過繼叔父家,傳習「山鹿流」兵法,並承襲長州藩的兵學教習一職,俸祿五十七石。 接任兵學教習後,松陰追隨另一位叔父 玉木文之進 深詣山鹿流。
天保十一年(1840),松陰以十一歲幼齡,向藩主 毛利敬親講解《武教全書》。自此,即被目為長州藩的兵學奇才。
與此同時,一場影響近世極為深遠的戰爭在亞洲爆發—- 第一次鴉片戰爭。這場歷時兩年的中英之戰,以天朝上國不敵遠征夷軍告一段落。 清廷之敗,神州震動,餘波衝擊東瀛,驚醒了學習華夏文化千年的倭人,使他們明白到,欲圖立足於世界,必須志切上進,棄舊習新。而吉田松陰,就是其中一名先行者。
松陰是在弘化二年(1845),自兵學老師 山田亦介的口中,得知中國在鴉片戰爭落敗。他在〈戊午(1858)幽室文稿〉中寫道:「十四年前,僕年甫十六,謁先生於含章齋。先生一見,招僕謂曰:『近時歐夷日盛,侵蝕東洋。印度先蒙其毒,而滿清繼受其辱。餘焰未熄,朵頤琉球而突來崎奧。天下人士,方痛心疾首,以防禦為急務。』」
「年甫十六」的松陰,起初對英人的觀感,僅停留在不值一哂的層面之上:「當時,僕不自推度,慨然而自任。謂時宗、秀吉誠不易及,然義律、伯麥(鴉片戰爭時英艦隊司令官)、馬里遜(傳教士)乃陋夷之小才也,何足與之校耶?」
不過,在與老師山田亦介對談後沒多久,松陰展讀了 箕作省吾迻譯的《坤輿圖識》。此書不單是一部世界地理書,亦包羅了鴉片戰爭的情報和許多世界知識。作為一本「知彼之書」,它又著力介紹「歐洲列強的殖民地及軍事力量」。 朱子學者、昌平黌教官 古賀侗庵在序言中再三提醒國人,萬勿重蹈中國的覆轍:「滿清,地大於歐羅巴全州,富強莫與為比。 然其侈然自大,不務外攘。邇者,因鴉片之禁,與英夷構怨,大為所催破,納金乞和才自免。此覆車之灼灼可鑒者也。……昔至大之邦也,殲為墟厲者,古雄強無敵之國也。而五大洲之浩浩,大都為泰西所吞噬。」
足不出長州藩的年輕兵學奇才, 漸漸覺悟到自己原來是坐井觀天。他的內心深處,不期然湧起一股極大的危機感,迫使他潛思日本的海防問題,並且關注世界局勢的演變。
一場本可視為「事不關己」的中英鴉片戰爭,驚醒了東亞一個蕞爾小國。只有十六、七歲的松陰,放棄了前半生所學,轉而尋求防禦「海賊」的有用學問。十九歲那年,松陰獲任命為藩校明倫館師範。翌年,得到幕府許可,前往九州遊學。這一次九州之旅,澈底將松陰身上最後一丁點武士特有的「華夷意識」,沖刷得一乾二淨。
嘉永三年(1850),松陰結束九州之行後,把遊學過程記錄在《西遊日記》。他前赴了當時日本唯一對外開放的口岸長崎,登上荷蘭和中國的船隻參觀,又觀看西洋炮術的實彈演習。 此外,於平戶又接觸到大量記載鴉片戰爭及西方先進軍事技術的書籍。 松陰抄錄了很多筆記,包括記下魏源在《聖武記》中提出,「以夷之長技以制夷」這一方針。*** 魏源是林則徐好友,他認為鴉片戰爭之敗,「中華思想」罪莫大焉。松陰對書中指:「徒知侈張中華,未睹寰瀛之大。」最感共鳴。
返回長州不久,松陰受命陪同藩主赴江戶城覲見第十二代征夷大將軍 德川家慶。時年二十二歲的松陰,趁此逗留江戶良機,拜在 佐久間象山門下。
佐久間象山(1811–1864)幕末著名思想家、洋學家,晚年提倡「和魂洋才」,主張「公武合體」和「開國論」。1842年鴉片戰爭結束,象山得悉「聖賢之國」屈服於英夷船堅炮利後,立時上書有名的〈海防八策〉予本藩主君松代藩主 真田幸貫。 象山認為,對外危機不是德川家一家之危機,而是天下、民族之危機。
1853年,美國水師提督 佩里率領黑船艦隊***,打開閉鎖多年的日本國門。 並定下以一年為限,德川幕府必須答允開國要求。
松陰朝夕所擔憂之事,終於發生。身為一名兵法家,他深明知己知彼的道理。要知彼,最簡單有效的方法,就是親赴泰西,一探虛實。
1854年初,松陰乘佩里重臨日本之隙,與同藩藩士 金子重輔,從伊豆半島南端乘小船潛入美艦,意圖偷渡出國。 不過松陰的行蹤,旋即被艦上美兵發現。佩里不願多生事端,立刻遣送二人回岸。 松陰自忖偷上黑艦一事無法遮瞞,遂與重輔一同向幕府自首。同年十月,二人被押回長州服刑。
監禁期間,松陰向獄中同囚的十一名武士,講授《孟子》,開始他的講學生涯。服刑十四個月,松陰改為家中軟禁。他繼承了叔父 玉木文之進的「松下村塾」繼續授徒,之前提到的一班幕末維新的菁英,都是這段時候成為松陰學生的。
安政五年(1858),幕府大老 井伊直弼在沒有孝明天皇敕許的情況下,私自與美國簽訂「日米修好通商條約」。京都朝廷大為不滿,孝明天皇更史無前例地向水戶藩下達〈戊午密敕〉,呼籲鏟除無視武家秩序的井伊直弼。
手段強硬的井伊,一方面逼令水戶藩交出密敕,同時派遣老中 間部詮勝上京,搜捕反抗幕府之士。
遠在長州藩的松陰儘管被軟禁家中,但通過遍佈各地門生所提供的線報,清楚掌握住局勢發展。 松陰計劃刺殺間部詮勝,又敦促本藩起兵討幕。只可借長州藩當時無意與幕府正面為敵,安政五年十二月以蠱惑人心罪名拘捕了松陰。
這次由井伊直弼主導,鎮壓異己的行動,史稱「安政大獄」。**** 吉田松陰在1859年問斬,終年二十九歲。
何以吉田松陰會遭指責「對日本軍國主義思想的形成有較大影響」呢?
1854年松陰被拘禁於長州藩獄中的一年多時間裏,逐漸思索出一套藉海外發展以擴大日本防衛線,據有戰略優勢,以解決西夷覬覦皇國危機的「海外發展論」。
松陰於獄中撰寫《幽囚錄》論保國之道云:「今急修武備,艦粗具、砲略足,則宜開墾蝦夷,封建諸侯,乘間奪取堪察加、鄂霍次克。諭琉球,朝覲會同,比內諸侯。責朝鮮納質奉貢如古盛時。北割滿洲之地,南收台灣、呂宋諸島,漸示進取之勢,然後愛民養士,慎守邊圍,則可謂善保國矣。」
幕末年間,提出發展海外,甚至明確表示南進的經世家,當然不止松陰一人。在他之前,就有 林子平、本多利明、會澤正志齋、佐藤信淵等較為著名者。而松陰的影響力之所以能超邁前人,或多或少是因為他門下生徒,俱是日後維新史上舉足輕重的人物。再加上他殞身「安政大獄」之時正值英年。這一切,都為他短暫的人生,平添了幾分傳奇、幾分浪漫。
說史131006
最寒冷的冬天(三)接觸戰
蕭律師執筆
初戰
美國在沒有充分準備下走向戰爭。第一支投入戰鬥的軍隊裝備陳舊、兵員不足,在大多數情況下指揮欠佳。曾屹立於兩次世界大戰勝利之巔的那支美軍已不復存在。這支美軍脆弱到很快就在戰場上不堪一擊。
這當歸咎於美國朝野上下為了償還二戰留下的戰爭債務,大幅降低軍費開支,世界上最富裕國家的軍隊竟在財政上捉襟見肘。由於資金短缺,陸軍缺少必要的槍枝彈藥,砲兵在平時無法實彈演練,裝甲兵由於缺少汽油,只能進行模擬訓練。只有空軍改良了裝備,步兵一點更新設備都沒有。
在韓戰初期,美軍的高級將領都一致認為,我方雖兵力不足,但對付北韓軍隊綽綽有餘,只要北韓軍隊跨越38線,美軍就會迎頭痛擊,輕而易舉大敗敵人。不僅麥克阿瑟,就連其他高級軍官及政府官員們也一致認為如此。這些想法其實反映出美國的種族主義,認為白種人在戰場上優於亞洲人。
第一支派往南韓的美軍在精神和心理上都沒有做好打硬仗的準備。士兵大多嬌生慣養,連生活都不能自理,經過簡單訓練就直接開赴戰場。於是一夜之間,被北韓軍隊打得落花流水,連陣地都守不住。 北韓的先鋒部隊鬥志高昂,裝備精良。到七月底,他們的凌厲攻勢使美軍節節敗退。 到了此時,美國才開始積極應戰,加速向戰場運送飛機、坦克和反坦克火箭筒。
麥克阿瑟的「藍心行動」(仁川登陸)時間初定於七月十六,即第一支美軍部隊抵達南韓兩星期後。然而這行動未及實施就戛然而止,因為美軍更艱鉅的任務是自保,以免被趕出朝鮮半島。
當前的戰局暴露出東京司令部制訂計劃的失敗之處。美國的第一支地面部隊應以最佳狀態痛擊北韓部隊,才能讓美軍在之後的作戰中保特良好的心理狀態。但司令部卻首先命令駐日美軍四個師中實力最弱、而戰前毫無準備的第24師開進南韓,僅由於這個師駐紮在日本九州,離朝鮮半島最近。九州是日本美軍補給的終點,是最後得到軍官、士兵和裝備補給的地方。這裡大量的迫擊砲彈都無法使用,三十毫米機槍破舊不堪,根本瞄不準;這裡還有早己被淘汰的老式反坦克火箭筒。後來該師一名軍官寫道:「讓這支實力不足,裝備陳舊、訓練差勁的部隊去打仗,簡直令人傷心,甚至是犯罪行為。」
奔赴朝鮮半島的24師其實只得其中兩個團,其餘一個團留在日本待命,而且每團只得兩個營,不足三個營的正式編制。他們也沒有集中兵力和火力,而是兵分三路迎敵。最後美軍抵擋不了北韓軍的大規模進攻,寡不敵眾而潰散。儘管面對敵人猛烈的攻勢,美軍也曾英勇反擊,但由於實力懸殊,最後還是戰敗,落荒而逃。
反觀北韓軍隊,全盤接受了蘇聯的模式,驍勇善戰,軍紀嚴明,能輕裝上陣,更適應野外生存環境。他們部份曾與中國共產黨並肩抵抗國民黨,已被灌輸堅定的共產主義思想。
北韓士兵多是農民出身,憎恨日本對韓國的殖民統治;現在美國是日本的盟友,而漢城政府只是美國的傀儡,不能帶給人民美好的未來。他們無法忍受南韓竟和日本人站在一起。所以他們一開始就清楚自己的敵人是誰,瞭解自己作戰的目的。而美軍儘管瞭解社會主義國家的意識形態與美國完全不同,但他們不明自己為何必須向北韓開戰。***
第24師的21團和34團是第一批派往南韓的部隊,奉命盡快往北前赴戰場,抵達漢城以南水原市的一個村莊。 師長 狄恩William Donovan少將犯了一個致命的錯誤:他將隊伍分成三隊,從而鑄成大錯。其他人都認為美軍應當集中有限兵力,以四十哩外的錦江作為天然屏障構築防線。但狄恩對自己的官兵說:「北韓軍隊是一支不堪一擊的隊伍,他們沒有現代化武器,我們可以毫髮無損地一舉擊敗他們。」
雙方首度交火後,美軍才清醒過來。七月四日 史密斯Brad Smith中校從釜山的主力,帶著兩個加強連共540人的「史蜜斯特遣隊」趕赴烏山。七月五日凌晨三點,他們抵達了作戰位置,當時正下雨,他們又冷又累。到天亮,他們發現有八輛T-34型坦克從水原市朝這邊開來。緊隨坦克後面的是浩浩蕩蕩的步兵,再隨之又有二十五輛坦克,讓人不寒而慄。美軍率先用迫擊炮發動攻擊,命中幾輛坦克,但其他坦克繼續朝美軍衝來,美軍用反坦克火箭筒和步槍射擊坦克,但完全起不了作用。他們轉眼間就要被北韓軍隊包圍了,很多人開始倉皇逃命,甚至扔掉了武器,落荒而逃。
七月六日凌晨,北韓的坦克部隊開過了平澤市,在早餐時間拿下了水原市,並在當晚向天安市挺進。第二天晚上,美軍繼續撤退,連拖延北韓軍隊向南行進的能力都沒有。
在與北韓軍隊作戰的第一個星期裡,美軍損失了兩個團,三千多名官兵傷亡或失蹤,可算是全軍覆沒。大批武器被丟棄在戰場上,足以武裝北韓一個或兩個團的兵力。
華盛頓和東京的情緒一落千丈,有人想到可能要動用原子彈。由於原子的威力過於恐怖,在道德上是不允許使用的,所以只能用來威懾。當對原子彈的幻想破滅後,人們對韓戰和杜魯門的支持率直線下滑;他們不接受韓戰的結果。
1950年的整個七月,美軍節節敗退。 儘管美軍在兵力和武器裝備上都不及敵軍,但偶爾的反擊卻足以表現美軍的英勇。美國的部隊始終守著幾個關鍵的據點,竭盡全力爭取時間,力圖壓制猛烈的攻勢,從而為美軍贏得在本土集結及開赴戰場的時間。在美國本土,舉國上下因為這場戰爭動員起來。
美國國內加緊集結軍隊的同時,第八集團軍司令,也就是駐韓美軍司令(不久後成為聯合國軍司令) 沃克Walton Walker少將也指揮著自己那支兵力不足的隊伍,遏止住敵軍強大攻勢。從七月到八月,戰局開始朝向有利於沃克的情勢發展。
北韓軍把美軍和南韓軍隊趕到朝鮮半島偏遠的東南一角,但是在那裡他們失去了原有地形優勢,也給沃克一個負隅頑抗的機會,背水一戰。由於北韓的交通和供給線拉得太長***,使他們極易受美空軍的重創。他們開始缺糧、缺彈藥、缺醫療用品,雖然仍在進攻,但已難有優勢。
越來越多美國精銳部隊與聯合國軍隊被增派到釜山環形防禦帶。沃克的任務是在此牽制北韓的進攻,好讓美軍有時間等候援兵到來,撐到麥克阿瑟在九月十五日實施的仁川登陸計劃。他曾首次進行了突襲。到了七月下旬,他的部隊全數跨過洛東江後,他下令在此地加築防禦工事。他對部下說:「我們不會再次撤退或調整戰線;我們要背水一戰,誓死戰鬥到底。」
仁川登陸計劃在東京按部就班展開的同時, 「釜山防禦戰」 成了美軍最殘酷的戰役之一。它的慘烈程度遠遠超過南北戰爭和美軍在太平洋地區的島嶼作戰。金日成意識到,必須在美軍的防禦工事建好前將之徹底摧毀。他下令此目的必須在八月底完成。
說史131013
最寒冷的冬天(四)釜山防衛戰上篇
蕭律師執筆
〈洛東江浴血戰〉
一決勝負的最後關頭來了。八月初,北韓軍隊向兵力不足,仍然列陣於洛東江的聯合國軍隊發動最後一次猛攻。
洛東江是天然屏障,能護佑「釜山防禦圈」內約四分三的地帶。防禦圈呈矩形,從北到南約一百里,從東到西約五十里,東南臨日本海,西界大部分是洛東江。江水渾濁泥濘,流速緩慢,最深處不足六尺。在此處,沃克Walton Walker集結人馬,保護己軍側翼。(請參看上期的附圖。)
美軍司令部很清楚,北韓將從洛東江北面及西面發動一次大規模進攻。他們約有十三個師,再加約二千人的裝甲師,作戰能力相當強大。但美軍的增援部隊相繼抵達南韓,戰鬥力大幅提升。同時聯合國空軍壓制了北韓軍的淩厲攻勢,並切斷了他們糧食彈藥的補給與一切後勤供應。八月底,當洛東江畔決定性戰役開始時,北韓軍的好日子已經結束。
金日成不惜動用強大兵力投入洛東江的最後戰役。當北韓十萬大軍準備在最後一役一舉拿下釜山港時,第八集團軍之所以能堅守陣地,完全要歸功於沃克個人的功勞。
身為一名不受東京與華盛頓賞識的軍官,率領著不堪一擊隊伍,在六、七個星期裡,沃克完全稱得上是一位才能出眾、英勇無畏的將領。如果說二十世紀美國軍事史上有一場戰爭被其他戰爭的雄壯所淹沒的話,那一定是韓戰;如果說這場戰爭中有一些戰役被人們所忽視的話,那一定是1950年七月到九月發生在洛東江畔的一系列小型戰役;如果說這些戰役中,有一名指揮官沒有得到應得的榮譽的話,這名指揮官一定是沃克。***
在這戰艱困的日子裡,沃克不愧是一名偉大將領。他的兵力不足、裝備落伍,又在毫無防範的情況下,成功抵禦了敵軍精心策畫、咄咄逼人的攻勢。當他下令死守陣地時,早已將生死置諸度外。當韓戰的歷史日漸顯露,當其他指揮官浮上枱面的時候,沃克則消逝為背景。幾個月之後,美軍在清川江畔遭到大批中共軍隊埋伏時,一個愚蠢的手下未經沃克許可擅自行動,使這名指揮官最後聲名掃地,實在令人唏噓。
在洛東江戰役中,沃克迅速集結自己的殘部,從另一團借來一個營,並動用海軍陸戰隊四處堵截,抵擋了北韓軍隊一次又一次的突破。北韓軍卻因無法迅速調動隊伍突破美軍防線,已身陷困境,應歸咎於指揮失當。沃克有敏銳的洞察力。北韓軍使用的無線電密碼太原始,而且沒有經常更換,被美軍輕易破解,因此對敵軍的下一步瞭如指掌。他更親身觀察,頻繁地在北韓上空駕駛飛機,在敵方槍林彈雨下低空飛行,因此對敵軍兵力的分佈與變化,一清二楚。
沃克唯一的失誤就是嚴重低估了洛東江北韓的實力。在洛東江某段河灣處,雙方展開了最為慘烈的戰鬥,美軍痛殲北韓第四師,估計北韓這支部隊的作戰力已被瓦解,但他沒料到,北韓還有兩支生力軍,第二師和第九師。
除去先前戰場上的傷亡及其他調度,現在防守洛東江只剩下九千人,但要掩護一條近四十哩長的戰線。沃克遣派二十三團的B,C兩個營(每營約只有四、五百名士兵),一營防守這段重要的河灣,另一營進駐另一靠近洛東江的昌寧,防守力薄弱之極。北韓軍隊在對岸的活動越來越頻繁,發動進攻在即。
二十三號晚上,北韓兩個師(約15,000-20,000人)蜂擁而至,迅速占領了二十三團C連的防區,光是進攻連部的北韓軍就有8,000-10,000人之多。一個連約有200士兵,能防禦大約1,200碼的範圍。但是C連所在卻有16,000碼,防禦之薄弱可以想見。連長Bartholdi上尉很清楚他的連可能全軍覆沒。
八月卅一日下午,第二十三團各部同時注意到,敵軍正在洛東江對岸大批集結,紥製木筏,更以沙袋建造水下橋。戰爭一開始,敵軍的士兵及車輛就輕易渡這洛東江。隨之,北韓軍的火砲轟過來,士兵像螞蟻般掩至,估計至少有1,300人渡過洛東江。光是B連的防區內的敵軍就超過一個師的兵力。B連遭到猛烈攻擊,美軍孤立無援。北韓軍首次進攻就讓美軍傷亡慘重。
營部也遭到猛烈砲火攻擊。如果這一帶還需援軍的話,那麼至少需要幾個師的兵力,再加上空軍對歒人的空襲,以及許為大砲轟擊敵軍行進路線,才能守得住。這都是妄想,美軍只有極微弱的火力;他們所取策略只是阻斷洛東江通向釜山的道路,為援軍的來臨爭取時間。
到了半夜,B連撤退,但勢單力薄的C連卻遭到圍攻。一部分北韓士兵直撲營部,切斷了退路。北韓軍隊在夜間舉著火把發動襲擊時,第二十三團團長Paul Freeman上校下令砲兵立刻開火,火把暴露了敵軍的位置,所以輕易命中目標,暫緩了北韓軍的攻勢。但到了最後,砲火仍不能阻擋敵軍繼續進攻。
團長意識到敵軍的最終目標是釜山,於是下令各部合力阻擊,並要求官兵盡量拖延時間。他回到團部,率領F連和H連一起來到前線,並交由堅森少校指揮,任務是突破敵軍防線,與第一營會合,結果失敗。現在他們唯一能做的,就是設法在洛東江通往昌寧的路上建立起一道防線。
該團接下來的兩週與敵軍激烈交火,其慘烈程度,比二戰的太平洋戰場尤有過之。美軍幾乎是在拚死,唯恐這裡失守,他們在朝鮮半島就再沒有立足之地。同時北韓也很清楚,如果他們在這次戰役中失敗,這將是他們最後一次進攻,而且很快就會被美軍逼回北方。
在第一次襲擊後的四十八小時,美軍終於穩住陣腳。九月三日,北韓第二師開始攻打主幹道。Freeman上校於是集中火力阻擊,防止他們朝釜山推進。身為一名指揮官,他在這場戰爭剛開始的幾小時前,做出一生中最殘酷的決定:他要後撤六百碼,為了爭取時間,不得不部丟下分隊伍。
北韓將C連團團包圍,意圖全殲。半夜,Bartholdi上尉的C連士兵所餘無幾,他向營部大叫:「我們撐不住了!重覆,我們撐不住了!」並懇請營部允許他解散士兵,讓他們自尋活路。營部回覆:「不惜任何代價,死守陣地,絕不能解散!」。Bartholdi請求砲火增援,但什麼增援也沒有。缺乏彈藥的他們已無法阻止敵軍進攻,機槍和自動步槍已完全沒有子彈,只有M-1步槍尚有少許彈藥,他們上了刺刀……..。敵軍的火力越來越猛烈,C連只餘二十五人,再沒有彈藥了,只好棄械投降。此役C連幾乎全軍覆沒。
C連已盡了力減緩北韓軍的攻勢,雖最後被突破防線,但北韓軍也同樣付出慘重的代價。令人費解的是,有一個北韓師本在洛東江待命,卻沒有投入戰鬥。
SENSE隨筆131010
一神教的勃興***:聖戰與文明
沙塵仔執筆
一神教相信世上只有一個全知全能的神,祂對人類有無限性的絕對支配,反映在裁判權上面。這構成特殊的宗教觀:相信世界就像一個由祂設計的電子遊戲,爆機條件不明,但當條件達成,謂之 “終末”,人類將受到最後的審判,即係計總分嘞。到個陣,只有聽話的人獲得解放,成為新世界的主人翁。
〈理念架構〉
猶太教、基督教和 伊斯蘭都是「一神論」宗教,誕生於亞洲特殊的地理環境之中。 地理環境是影響人類生產方式的基本因素,而不同的生產方式構成相異的文化型態。***
從生態觀點出發,亞洲可粗略分為三大區域:
A濕的,大陸東及南側,因陸地熱容能力較海洋低,夏季時內陸升溫較快,形成低氣壓,抽吸海洋上空的濕氣,成為季風,帶來充沛的雨水,農耕成為壓倒性的生產方式。***
B乾的,亞洲中部及西部,因季風濕氣無法觸及,遍佈沙漠和草原,遊牧成為主流***,少數擁有河水或地下水的地方,則發展成農耕的綠洲。
C不濕不乾的,西伯利亞一帶,臨近北冰洋,氣候寒冷,水氣無法蒸發成為雨水,形成廣大的針葉林,稱為 “樹海”,住民以狩獵維生。北部凍土帶則以捕魚為主,其中以 “愛斯基摩人”最著名。
不同區域既發展出不同的生產和生活方式,又衍生出貿易和戰爭等互動方式。
農耕依賴成功治水,農業剩餘因而直接連繫政權的興衰。在肥沃農耕地之外,連接著沙漠及草原地帶,遊牧民會與農耕民進行交易。每遇旱災,牧草不足,遊牧民便向農耕地帶進行掠奪。 遊牧民集團入主農耕地區而定住化後,外圍新的集團又隨之興起,一再重複相同的模式,構成王朝興衰的基調。***
遊牧民是天生的戰士,但強如刀槍不入的希臘英雄 阿基里斯,還是有可被襲殺的腳踝,遊牧民的弱點就在沒有戰爭的時候。***
建立在征服基礎上的遊牧民王朝,需要團結內部、整合軍力,才能在短期內達到快速擴張的目的,戰利品扮演著黏合劑的功能。*** 當征服告一段落,帝國財政只能從賦稅承包入手。賦稅承包制度要求地方諸侯向下苛捐上繳,造成基層人民壓力增加,與及諸侯坐大。承平既久,則中央對地方的控制力大降,諸侯為爭奪地盤而互相衝突,日趨軍閥化,成為帝國發展的重要規律。***
〈歷史背境〉
一神教起源於 巴勒斯坦和阿拉伯半島,那兒是熱帶沙漠氣候。在冷兵器時代,西方世界的舞台位於該地北方不遠之處,美索不達米亞(ie “兩河”,今日伊拉克)與埃及之間的敘利亞。
美索不達米亞拜 底格里斯河及 幼發拉底河之賜,BC3,500左右,蘇美爾人已在此地建立組織性的農耕文明—- 蘇美爾文明,發明楔形文字。 再有閃族 亞摩利人在BC2,000左右建立 巴比倫王國,留下<漢謨拉比法典>。BC1,450左右出現 亞述帝國,其勢力在西元前七世紀達到高峰。
另一邊的埃及則有尼羅河,一早發展出先進的農耕文明,成為古代地中海世界的穀倉。 埃及東連紅海,其中繼地優勢使它在BC3,000左右成為統合眾多分散聚落的古王國。
敘利亞位於兩大農耕文明的交通要道上,早在埃及古王國立國之際,腓尼基人便在此地沿海建立許多城市,至BC2,600左右已利用海路與埃及保持緊密關係。
在敘利亞的對岸,古希臘諸城邦以商業城邦 雅典及農耕城邦 斯巴達為代表。當時希臘與腓尼基各為地中海海權的南北兩大勢力;而東地中海,如敘利亞一帶,則是亞洲、歐洲與非洲三個大陸的海陸交通交會點,爭奪此地成為古代政治勢力逐鹿天下的大型舞臺。
美索不達米亞的東面橫亙著伊朗高原,一支雅利安部落受商業貿易吸引,進入此地。 他們經營遊牧生活,據此開發出戰鬥綱領完整的騎兵戰法,用以兼併 亞述,建立 古波斯帝國—- 阿契美尼德王朝 (BC550-BC330)。
BC525,波斯征服埃及,其後為爭奪東地中海的控制權,與希臘對峙,展開了長約四十餘年的 「波希戰爭」 (BC492-BC448)。上半場中盤,波斯在 薩拉米亞海戰 (BC480) 輸掉全套重裝戰船,爭霸已然塵埃落定。大弱隊希臘最終勝出。
福兮禍所伏,雅典早前獻出家園作空城計以換取海戰勝利,自認為付出最多,戰後需索利益的胃口也最大。諸城邦的權力平衡因此崩潰,最終導致希臘內戰—- 「伯羅奔尼撒戰爭」 (BC431-BC404) 的爆發。
諸城邦的混亂為 馬其頓的崛起鋪平了道路,亞歷山大大帝在BC330撃滅波斯阿契美尼德王朝, “征服王”的威名百世留芳。快速擴張的帝國在大帝死後四分五裂,經過約百年的多元分立後,羅馬就在此時登場。
羅馬帝國於BC27建立,它將地中海世界諸民族納入其統治,建構出史上著名的「羅馬和平Pax Roman」,但「和平」郤是用殺戮和暴政堆砌而成的。*** 羅馬史家 塔西佗 Tacitus描述:「他們把強盜、屠殺與掠奪偽稱為『政府』,他們製造廢墟,並稱此為和平。」
此時,帝國的「和平」正遇到猶太教和基督教等一神論宗教的堅決抵抗。
〈一神教的勃興〉
猶太教起源於沙漠,人類在此最易感受到大自然的支配力量。相對於呈散居狀態的希臘諸城邦相信的諸神並列,猶太人否認了此可能。*** 他們相信世上只有一個神,神對人毫無所需;神全知全能,對人有無限性的絕對支配。
由自然環境形成的一神論,結合猶太人豐富的被迫害經驗— 即在巴比倫、波斯、馬其頓、羅馬等帝國支配下為奴隸,構成特殊的“終末”宗教觀: 到了那最後時刻,全人類將受到大審判,因其罪惡而陷身火海,永不超生。只有以色列人,作為上帝的選民,得以棲居天國,永享仙福…..
基督教(指舊教)在猶太人的基礎上提出「救恩」(或救贖,Salvation)的概念。 基督 Christ 一詞原意為「救恩者」。基督教與猶太教的根本差異在於:人在終末審判尚未到來前,即可通過信神的道路,獲得救恩。在一神論的理論下,只有唯一全知全能的神有權力及能力決定是否給與人們救恩,因此耶穌所允諾的救恩若要有效,他本人必須是神***,死後復活即為關鍵,否則祂允諾的救恩便無意義。
羅馬君士坦丁大帝於AD313發佈「米蘭敕令」,承認基督教為合法宗教。基督教立即蓬勃發展,但是內部爭論之聲不少,議題在於耶穌的神性。耶穌必須是神,但在基督降世之前,已有唯一真神耶和華。為解決此一盲點,三位一體說 (Trinitas / Trinity) 登場,聖父、聖子與聖靈三者同一,道(萬物原理)成肉身。
但耶穌由瑪利亞所生,並釘死在十字架上,祂以人的方式出生和死亡,於是埃及亞歷山大城主教 阿里烏斯 Arius主張:耶穌雖是神,但不是與萬物的造物主同格的神。此舉不單動搖了三位一體說,引起政治分裂。君士坦丁大帝遂於AD325裁決三位一體為正統, “阿里烏斯派” 為異端,並予以排擠與放逐。
耶穌即耶和華已然確立,但瑪利亞的身份對耶穌的神格影響深遠。她是神阿媽還是人阿媽呢?首都君士坦丁堡大主教 聶斯托留 Nestorius 為阻絕阿里烏斯派再起,提出神的母親「生神者 theotokos」一詞不妥,與 “神乃超越性的絕對存在” 概念互相矛盾,主張「人的母親 anthropotokos」,並強調耶穌的人性而輕視其神性。結果引起亞歷山大城大主教 區利羅 Cyril 的反彈,他全面否定耶穌的人性,只承認其神性,稱為「單性論」。
聶斯托留派在AD431被斥為異端,信徒遭受迫害,逃往波斯。當地的薩珊王朝正與東羅馬帝國對峙,連年戰亂使東地中海交通網功能大為降低,貿易通道因而下移,促成阿拉伯半島的崛起。
聶斯托留派也在當地興盛起來,進而東傳,在中國唐代稱為「景教」。
離鄉別井的基督徒們自以為苦盡甘來,但上天好像和他們開了一個不小的玩笑,阿拉伯半島一處偏僻的沙漠裡,有位人生困頓的年輕人,常到山洞中冥想,他的名字叫 穆罕默德。
以上資料出自《聖戰與文明:伊斯蘭與西方的永恆衝突》張錫模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