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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IC設計業吹起「移民潮」,安恩、創傑、凌耀紛紛賣給外商,高價售出的背後,反映出台灣IC設計業的競爭力弱化,究竟是什麼原因讓他們不得不將公司賣掉? 撰文‧林宏文 二○一四年,說是台灣IC設計業「被購併」年,應該不為過。從年初的安恩、創傑到近期賣給美商的凌耀,若再加計整併為一的旭曜,今年才過一半,台灣IC設計業就有四樁大型購併案。 仔細觀察這些公司的購併決策,從產品、客戶及營運面等,都有強烈互補性。例如凌耀賣給威世光電(Vishay),威世在汽車電子領域佈局頗為深入,兩家公司合併後,凌耀得以切入這個久攻不下的城池,加上威世內部也沒有IC設計團隊,彼此業務沒有重疊之處。 買下創傑的藍牙晶片廠微晶科技(Microchip),專精於微控制器、混合、類比及快閃記憶體等晶片,與創傑的產品及客戶形成互補;至於安恩與艾科嘉(EXAR),也有相輔相成的互補效果。 矽谷思惟 企業當豬賣 有趣的是,這四大購併案背後主事者都具有矽谷背景。例如,安恩科技創辦人是韓裔美國人Yong Eue Park,早期在三星工作,公司總部設於矽谷;創傑董事長吳廣益,早期是宏碁美國總經理及矽谷旭揚創投的合夥人,六年前被推舉為創傑董事長,負責進行重整改造;敦泰董事長胡正大,是在美國多家半導體公司工作十六年後,才回工研院及台積電工作;凌耀總經理施振強則是留學、工作到創業都在美國,十年前才臨危受命接手改造凌耀。 這群在矽谷浸淫多年的創業家,對於企業購併比一般經營者抱持更開放的態度,在產業進入轉型修正的挑戰過程中,他們最關心的是如何把企業的競爭位置擺好,自然成了這波IC設計購併潮的先鋒。 一位台灣IC設計公司的董事長便說,「矽谷與台灣企業對購併看法確實不大一樣,台灣老闆把企業當兒子養,捨不得賣;矽谷老闆則把公司當豬賣,養肥了就要趁價錢好時賣。」這番話聽在吳廣益耳裡,他卻不以為然,「很多人都覺得賣公司的人是輸家,買公司的才是贏家,但其實不然,如何透過合併收購找到企業最佳競爭優勢,是CEO最重要的事,若透過合併可以取得最有利的條件,就該趕快做出決策!」但如果公司經營得很好,或者大環境有利公司生存,又怎會走上把公司賣掉的路?施振強不諱言,台灣IC設計業目前有幾個現象,讓企業在思考對外購併時受到不少限制,而許多問題背後所透露的,其實是台灣基礎競爭力流失的警訊。 施振強舉例,凌耀也曾考慮購併國外公司,但台灣IC設計業本益比相較美國股市還低,無法為凌耀籌措足夠資金,要找合併對象也很辛苦。此外,主管機關要求公司每年須將獲利提撥比率發放股利給股東,保留盈餘要課稅,企業就不容易擴大投資與經營版圖。 對此,吳廣益也頗有同感,「IC設計業不像製造業,有土地廠房及設備資產,IC設計公司擁有的只是人才與專利,想向銀行借錢並不容易,尤其是○八年金融海嘯後,IC設計公司都傾向多保留一點現金,作為營運的準備。」政府卻規定保留盈餘須課徵一○%的稅,沒有因應產業特性而有調整,也難怪施振強在不得不將凌耀賣給美商時,會大聲疾呼是政府逼他下這個沉重的決定。 智財沒保障 不如賣掉 另一方面,施振強直指,「相較美國來說,台灣還有一個很大的罩門,就是對專利保護不夠積極。」過去,凌耀曾遇過明顯的抄襲案例,為了告這家公司,不僅花許多力氣舉證,甚至為取得對方侵權的證據,還必須向對方的代理商買產品,因為取得樣品的手段若不正當,就不被法官所採信,「感覺好像我們要去找人家麻煩,台灣法律似乎都在懲罰好人。」施振強說,以前他在美商LevelOne公司工作時,曾經因為乙太網路的技術被侵犯,因為高額的侵權罰金,將對方告到倒。可是,凌耀在台灣卻是官司打贏了,法院只判對方賠一點小錢,根本不痛不癢,反而讓侵權公司覺得,「大不了公司關了,再開一家就好了。」智慧財產權的錯誤觀念就此萌生。 大環境不利台灣IC設計業擴張,營運成長動能又陷瓶頸,走上購併尋求轉機,似乎是台灣IC業不得不的選擇。近年來中國市場崛起,全球科技業面對激烈的典範移轉與價格崩壞,拿智慧型手機晶片來說,高通與聯發科兩家公司為求吃下更多市佔率,不斷進行晶片整合與降價,讓其他競爭者難以招架,不僅居全球前三大的博通已退出市場,大陸展訊也從美國下市,由紫光集團進行展訊與銳迪科的合併動作,連英特爾都被迫要與中國IC設計廠瑞芯微合作。 由於外商進軍中國市場失敗者居多,台灣IC設計業進軍中國雖非每家都成功,但有聯發科、敦泰等成功案例在前,讓外商相信以台灣人才打中國市場,成功機會比較大,這也是為什麼外商會紛紛來台插旗IC設計廠,寧可付出多達兩成的溢價也要買。 不論如何,在四大購併案後,動搖了其他IC設計業的經營念頭,尤其當台灣IC設計公司一家家選擇將公司出售外商,不想再當台灣公司時,台灣IC設計業「移民潮」恐怕就不是小事了。 台灣IC設計業,半年出走4家 —4大購併案資訊 被併公司 收購公司 每股收購價(元) 購併總價(億元)旭曜(3545) F-敦泰(5280) 1股敦泰換4.8股旭曜 154 創傑(5261) 微晶科技 143 99 F-安恩(3638) 艾科嘉 91 67.5 凌耀(3582) 威世光電 139 60.5 註:旭曜為存續公司,主導合併案的是敦泰 資料來源: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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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年漠視石化管線安全與災害預防應變的結果,又一次讓台灣付出血淚交織的慘痛代價。 救災之後,政府必須記取教訓,通盤檢討亂象,不再讓無辜的人民哭泣。 撰文‧鄭閔聲、何欣潔 假如時光能夠倒轉,回到七月三十一日晚間八時,當高雄前鎮居民反映空氣瀰漫著濃濃瓦斯味時,消防局能立即取得地下管線分佈圖,分析可能外洩物質除了瓦斯,還可能是易燃的丙烯,於是通知環保人員帶著採樣儀器趕往現場辨識,而非盲目灑水;確認外洩氣體後,立即要求廠商關閉管線;或是業者發現異常,依法停止輸送,進行全面安檢……。 在這個悲劇性的夜晚,只要有一、兩個環節受到控制,一場重災很可能被消弭於無形。但正因為從中央到地方,政府對石化運輸管線管理的責任不明,導致管路資訊欠缺整合;法令亦未強制業者主動通報異狀,導致事發初期各單位手忙腳亂。消防人員資訊不充分、又欠缺演練與標準作業流程,救災時無異飛蛾撲火,平白犧牲多條性命。 高雄氣爆告訴我們,石化管線就像不定時炸彈,不可稍有輕忽。然而,在地狹人稠的台灣,石化業勢必無法立即遠離都會區;如果台灣非得與石化管線共存,政府該從災難中學到什麼教訓,確保憾事不再重演? 荒謬一:石化管線安全 各單位互踢皮球主張:修法確立責任歸屬 建立廠商作業規範氣爆過後首先要釐清的問題是:丙烯及其他石化原料運輸管線,究竟該由哪個單位負責管理與安檢?遺憾的是,事發至今,我們只看見中央與地方互踢皮球。 就常理而言,丙烯屬於石化原料,依《石油管理法》規定,鋪設管線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經濟部與地方政府申請核准。然而,經濟部次長杜紫軍宣稱,丙烯為石油化學材料,並非《石油管理法》規定的石油煉製業。簡單來說,經濟部認定丙烯「無法可管」! 但榮化這條丙烯管線早在一九九一年就由國營企業中油設立,經濟部不可能不知情。也就是說,丙烯被用作石化原料二十多年,經濟部始終無意列管。「台灣石化業發展半世紀才發現,重大工安事件根本無法可管,政府簡直草菅人命!」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李根政痛斥,經濟部多年來讓丙烯彷彿「危險的孤兒」般在街上遊蕩,非常不負責任。 再者,根據《災害防救法》規定,經濟部是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災害的主管機關,應負責相關災害預防、應變計畫。經濟部去年六月才頒佈了《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災害防救計畫》,如今卻想推得一乾二淨,還宣稱石化管線應由勞動部實施勞檢,令人匪夷所思。 中央推託卸責,不代表地方政府毫無責任。根據《市區道路條例》,任何管線開挖工程,都須經地方政府同意,以免誤觸其他管線發生意外。因此,高雄市政府理應掌握全市地下管線配置;但市府在氣爆後第一時間連管線屬於榮化或中油、輸送石油或丙烯都搞不清楚,高雄市長陳菊事後還要求中央提供管線圖資,顯然疏於管理。 高雄市新聞局長丁允恭解釋,法規授予市府的管線管理權限,僅限於開挖時必須申報,但只要事業單位不通報,市府就無從得知,更遑論掌握運送內容。 「法令雖然充滿漏洞,但也是因為人為怠惰,才造成這『超級模糊地帶』。」交大土木系教授單信瑜感嘆,不論是中央或地方政府都認為,只要承認知道管線存在,就必須面對管理權責,很多時候寧願視而不見,就是不願挑起責任。 台大公衛學院副院長詹長權表示,英、美各國政府對石化工業輸送管線材質、檢查維修程序、鄰近土地利用規範、災害緩衝區域皆有標準;唯獨台灣毫無規範,讓事業單位任意鋪設,大幅增加潛在危險。中央政府應比照國際標準,將一切具危險性的石化原料納入《石油管理法》或另立專法規範。針對管線安全監控,中央與地方也應明確分工,並立法強制業者在管線異常時必須停止作業。 荒謬二:資訊不透明 氣爆有如禍從天降主張:公開管線資訊 高風險區域擬定防災計畫資訊不透明則是權責不清衍生的亂象。由於法令不完備,經濟部能源局只監督天然氣與石油運輸、不管烴烯類物質,工業局則只管理工業區管線,導致行經市區的石化原料管線有如化外之地。 高雄市工務局雖自二○○四年建立「公共管線管理資訊平台」,但因不能強制業者登錄,不僅無法分辨管線用途、甚至還有填報項目與輸送內容不符的狀況。也因此,氣爆前夕,消防局才會遍尋不著外洩管路。 連政府機關都霧煞煞,一般民眾當然做夢也想不到,自己每天行走的道路下,有大量高危險物質呼嘯而過。參照其他國家為資訊透明所做的努力,台灣政府應該汗顏。 美國在○二年通過《管線安全法》,嚴格規範地下石化管線檢驗、設置與管理機制。民眾只要進入管線及毒物安全管理局的「全國管線定位地圖系統」,便可查詢各地管線分佈圖;每一條管線屬於哪家廠商、輸送什麼物質,都有詳細說明;「管線安全信託」(國內組織)也會定期評比監督各管線安全。 台大公衛系教授吳焜裕指出,加拿大建造高壓氣體輸送管線前,政府一定會對當地居民詳細說明風險,確保公眾同意,並做好災害準備,才允許廠商施工,「若台灣政府也有類似作為,根本不會發生三小時找不出外洩氣體的情況。」即使石化管線已存在數十年,無法在事前取得民眾同意,吳焜裕仍呼籲政府,應公開所有管線資訊,並用專業制定災害預防方案,讓民眾相信政府有能力維護管線安全。而公開資訊的前提,當然就是全面盤點所有高危險性的管線分佈。 事實上,《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災害防救計畫》也載明,經濟部應督導建置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等地理資訊系統。但從高雄氣爆事件看來,計畫顯然尚未落實,間接導致消防人員在氣體外洩初期,無法及時控制場面。 除了資訊不透明,相關單位欠缺災害應變標準作業流程,以及因應不同災害樣態的演練,才是救災效率不佳、甚至讓第一線人員平白犧牲性命的關鍵。 同樣根據《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災害防救計畫》,中央與地方政府應訂定緊急應變機制,明定執行災害應變人員緊急聯絡方法、任務分配、作業流程及注意事項等。但經常對全國各地第一線救災人員進行防災輔導教育的單信瑜,無奈地點出真相:「各級政府對防災工作的態度令人無言。地方政府防災計畫,經常只是修改中央部會版本,有時甚至一字不漏照抄。」例如這次發生氣爆的高雄市,確實在○七年針對氣體油料災害制定標準應對流程,但檢視內容,幾乎與中央計畫如出一轍,卻未針對不同化學災害樣態給予適當教育並制定任務分配,無怪乎面對丙烯外洩,第一線消防員幾乎束手無策。 荒謬三:SOP形同具文 消防員如飛蛾撲火主張:找專家、第一線人員討論 制訂應變計畫不願具名的消防隊員指出,高雄氣爆前,消防人員應使用「五用氣體偵測器」,判讀何種氣體外洩,消防局卻缺乏這類儀器,讓消防人員赤手空拳冒險救災。 單信瑜分析,管線的災害風險相當複雜,無論是管線儲槽破裂時需不需要疏散民眾、疏散後是否進入現場做安全檢查,不同情況都有不同作法,政府必須與業者、專家、第一線人員充分討論,制定災害應變計畫。 美國密西西比州○七年發生丙烷管線爆炸事件,造成兩死七傷。美國運輸安全局調查後,除追究廠商與地方政府責任,也建議管線及毒物安全管理局研究人員如何分析數據、實施檢查,才能有效預防重大災變;地方政府更應定期實施演習。 詹長權藉美國經驗建議,中央政府應學習美國聯邦政府精神,出面召集各方協調,以專門機構來處理管線安全問題。以美國為例,平日是管線及毒物安全管理局負責執行相關規定,一旦發生災害,運輸安全局會介入並進行獨立調查、專業建議,而非僅由司法單位偵辦後,追究刑責了事。 一九九七年九月,中油在高雄市鎮興路汰換管線時,不慎洩漏大量瓦斯引發氣爆,造成十一人慘死;十七年過後的氣爆意外,距離當年起火點還不到五公里,可見政府並未從上次悲劇中學到教訓。這一次,我們還要繼續敷衍下去嗎? 埋管事前要申請核可 出事後各單位互踢皮球! 鋪設申請 經濟部工業局、地方政府 工務局、交通部 踢給地方 經濟部:經濟部只管工業園區管線,廠區外埋管,路權不在中央,屬地方政府權責。 推說不知 高雄市工務局:市府的數位管線圖中,查不到李長榮化工這條丙烯管線,榮化未曾提供管線資料給市府。 核准許可 內政部營建署、消防署,環保署,地方政府建管處、環保局、消防局 例行工安檢查 勞動部、地方政府勞工局 經濟部勞動部互推 經濟部:將修正《勞動檢查法》或立專法,改善管線清查管理困難情形。(《勞檢法》主管機關為勞動部)勞動部:應修正《石油管理法》,將丙烯納入管理。(《石油管理法》主管機關為經濟部)管線怎麼管?看看其他國家怎麼做國家 主管機關 油氣管線規範美 國 管線及毒物安全管理局*以《管線安全法》進行規範,民眾可上網查詢管線分佈圖。 *事故發生後,另由運輸安全局組成委員會,提出事故調查報告,並確保各相關單位、業者按報告建議改善。 加拿大 國家能源局 建置完整的管線事故地圖,施工前必須取得地主同意,並進行詳細溝通。 英 國 健康安全署 《管線法》規定油氣管線上方必須安裝警告標示,管線多埋設於農地或牧場。 採訪整理:何欣潔 |
李嘉誠又要拋售物業資產了。
中國房地產企業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周二公告稱,擬透過附屬公司泛海控股國際以近40億港元價格,收購和記港陸逾七成股權,出讓人為亞洲首富李嘉誠控股的和記黃埔旗下兩間全資附屬公司。
公告顯示,泛海控股國際擬出資不少於35.56億港元(相當於每股0.5556港元)但不多於38.3億港元(相當於每股0.5984港元)價格,收購和黃兩附屬公司合計持有的和記港陸71.36%股權。目前相關各方周一已簽署諒解備忘錄,正就合作事宜進行洽商。
和記港陸主要在中國內地從事物業投資及賺取租金收益。
另一則消息稱,李嘉誠持股7.84%的新加坡房地產基金亞騰資產管理(ARA)接近完成洽商出售上海黃浦江西岸虹口區的盛邦國際大廈。
該物業是位於虹口區四川北路商圈的上海盛邦國際大廈甲級寫字樓,高31層,總面積為56859平方米。其中,B1至5樓為商業,6至31層為寫字樓。
該樓原名福海商廈,自1994年建成以來,曾經三度流拍、兩次轉手,2008年金融危機中倒閉的雷曼兄弟也曾做過盛邦國際的業主。
據《21世紀經濟報道》,按照知情人士透露的交易信息,盛邦國際此次的售價為15.4億人民幣,持股不到8%的李嘉誠將從此筆交易中獲益近三千萬。
ARA是由現任行政總裁林惠璋與長實共同出資成立。成立時林惠璋為ARA第一大股東,控股36.45%,而長江實業為第二大股東,持股ARA 13.87%。
新加坡公司Straits Trading以2.38億美元從林惠璋和長江實業手中購買了總計20.1%ARA的股權。交易完成後,林惠璋退居第二,而長江實業為ARA排行第四的投資者。長實目前只持股7.84%,為第四大股東。
近兩年,李嘉誠父子開始大量在香港和內地拋售房地產物業。據不完全統計,過去一年內李家父子拋售的樓盤價值已達250億元。
此前,李澤楷的香港盈大地產以72億港元賣出北京盈科中心,長江實業子公司出售上海陸家嘴東方匯經中心寫字樓,並出清已持股多年的的長園集團股權。
今天的最新消息顯示,李嘉誠已將和記黃埔旗下的兩家全資附屬公司以近40億港元的價格出售,收購方為中國房地產企業泛海控股。
與其不斷賣物業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李氏父子已經很久沒有新增房地產項目了。據專註於房地產領域的微信公眾號及第行,李嘉誠已經兩年沒有在大陸拿地了。
此前,清華大學中國與世界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就曾評論稱:“李嘉誠等有國際影響力的人物開始拋售中國房地產資產,會影響很多精明投資者對市場預期的判斷,帶動部分精明者加速拋售中國房地產。”
Stony Brook大學金融學助理教授Noah Smith提出了一個問題:美聯儲能影響利率嗎?或許這個問題的答案看來有些簡單,但是卻反映出了新古典主義理論的一個難題。這背後有一個更綜合的問題:美聯儲的資產負債表的資產構成是否重要?
上圖是美聯儲資產負債表的一個模型。經濟學家Roger Farmer認為,就好像金手指可以點石成金一樣,美聯儲買什麽,什麽就變成了錢。商業銀行在美聯儲設有賬戶,而當美聯儲購買資產時,這些賬戶將被充入資金。
Farmer指出,從歷史上來看,美聯儲資產的構成主要是短期聯邦國債。2008年9月,發生了兩件事。一是資產負債表規模變大,資產負債表規模一夜之間從8000億美元增長到2萬億美元。二是資產的構成發生了巨大的變化。
上圖是在金融危機爆發後,對美聯儲資產負債表的模型。美聯儲購入大量長期國債,並首次購入MBS。
美聯儲的資產負債表從8000億美元增值2萬億美元被稱為量化寬松(Quantitative easing)。而其短期國債占負債比例從94%跌至38%,被稱為質量寬松(Qualitative easing)。
有觀點認為,美聯儲資產負債表的資產構成是無關緊要的。即使美聯儲購入更多短期國債,而不是買入MBS,對經濟不會產生任何影響。因為根據新古典主義理論,所有的交易都由永生的家庭完成,而這些家庭將把自己後代的福利考慮在內。這種家長式的作風使得這些家庭在交易時將所有可能的未來事件加入考慮。
由於長期債券的價格反映了所有已知的未來可能,美聯儲的資產結構並不影響市場的風險定價。當政府購入一種新的資產時,私營部門將通過公開市場交易放松該資產。
但這並沒有發生。大量證據顯示,不僅僅量化寬松很重要,質量寬松也很重要。
換句話說,Roger Farmer認為,盡管質量寬松在理論上不重要,在現實中卻很重要。或許是拋棄理論的時候了。
Farmer認為,徹底拋棄新古典主義是一項費力的工作。沒有其他的理論可以完全替代它。或許許多人和行為金融學說的一樣不理性、或許機構的限制使得退休基金更偏好安全資產、或許借貸的成本讓市場並不完美。然而,有一點可以證明新古典主義的缺陷:人不會永遠活下去。
Farmer指出,我們有限的壽命對資產市場的效率產生影響。資產市場之所以波動,是因為人們最終都將死去。盡管政府有時會被顛覆,但政府的壽命比個人要長很多。這就解釋了,為什麽美聯儲的資產構成很重要。
本文作者是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授權華爾街見聞發表。
8月14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關於多措並舉著力緩解企業融資成本高問題 的指導意見》,簡稱“國十條”,推出了解決融資難問題的十大舉措。這個文件是落實7月23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是下半年的政策綱領。
7月23日,李克強總理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多措並舉緩解企業融資成 本高問題,提出十個方面的舉措。在我們看來,這次國務院常務會議實際上是 下半年宏觀政策操作的綱領。
本次39號文依次緊扣這十個方面,細化措施,並在每一項後面用括號明確部委責任歸屬,這是今年以來本屆政府註重抓落實的常態化舉措。從這個意義上說,相對於7月23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不意味著39號文是新頒布的政策。
同時,在7月份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的貨幣信貸數據發布之後發出39號文, 順便也有明確政策、穩定信心的考慮。
“穩總量、調結構”是基本導向
雖然7月份社會融資和信貸之低令人大跌眼鏡,但不意味著年內就會轉向大規模的總量放松。
首先,39號文第一條明確提出“保持貨幣信貸總量合理適度增長”,強調的是“保持”,不是“進一步增加”;強調的是“合理適度”,不是“充裕”。與此同時,39號文卻特別強調了要“著力調整結構”,不僅僅是要優化結構,而是“著力”。
其次,昨天(8月13日)7月份貨幣金融數據發布之後,即使數據大幅低於 預期,但人民銀行對數據的官方解釋新聞中,仍然明確表示未來貨幣政策的取 向是“總量穩定、結構優化”。這一表態 也與39號文完全一致。
銀行負債成本持續上升受到關註
與以往談及企業融資成本高,僅僅直接關註對企業的貸款價格和收費不同, 39號文除了繼續關註融資價格和收費,還特別對銀行負債成本持續上升的客觀 情況給予了高度關註,要求“抑制金融機構籌資成本不合理上升”。
具體是從金融機構內、外兩個方面入手:在對內這一邊,要求“提高內部資金轉移定價能力,……遏制變相高息攬儲等非理性競爭行為”;在對外這一邊,主要(a)“進一步豐富銀行業融資渠道,……提高銀行融資多元化程度和資金來源穩定性”,從目前來看,拓寬金融機構發債渠道和擴大NCD的發行,是現實可行的方式,比如39號文就明確表示要“降低商業銀行發行小微企業金融債和“三農”金融債的門檻,簡化審批流程,擴大發行規模”;(b)“加強銀行同業批發性融資管理”,這主要是避免貨幣市場利率大起大落;(c)“大力推進資產證券化”,主要是為了釋放資本和相應的信貸額度、以及緩解貸存比制約( d)遏制資金爭奪逼高資金價格的行為,主要是規範互聯網金融和打擊非法集資;(e)合理控制利率市場化的節奏,此前對於利率市場化的表示最為常見的是“加快推進”,而本次39號文的表述則是“有序推進”,這意味著,對於一些會推高金融機構負債成本和企業融資成本的利率市場化措施,其推出節奏會延緩,而與此同時,能夠起到降低融資成本的市場化舉措,就會更快推出,比如政策操作指標利率體系(包括政策“利率走廊”)的建立,就會被明顯加快。
強調和倡導商業銀行要理性、合規經營
對理性經營的倡導,主要表現在:在內部考核方面,39號文第六條明確要“完善商業銀行考核評價指標體系”,要求“引導商業銀行糾正單純追逐利潤、攀比擴大資產規模的經營理念,優化內部考核機制,適當降低存款、資產規模等總量指標的權重。發揮好有關部門和銀行股東的評價考核作用,完善對商業銀行經營管理的評價體系,合理設定利潤等目標。”在貸款利率定價方面,雖然表示要“提高自主定價能力”,但也要求各方“綜合考慮我國宏微觀經濟金融形勢”。
在合規經營的強調方面,主要是三個方面:一是要清理整頓不合理的金融服務收費;二是要“加強對影子銀行、同業業務、理財業務等方面的管理,清理不必要的資金“通道”和“過橋”環節,各類理財產品的資金來源或運用原則上應當與實體經濟直接對接。切實整治層層加價行為,減少監管套利”;三是要“遏制變相高息攬儲等非理性競爭行為,規範市場定價競爭秩序”。
監管政策調整新動向
39號文多處表述都與監管指標有關:
第一處,在第一條中,要求“進一步研究改進宏觀審慎管理指標”,預計由此允許適當增加信貸量;
第二處,允許企業貸款由傳統的“先還後貸”調整為“直接滾動融資”,這使得企業不用再為先還款而舉借高成本“過橋”融資;
第三處,“設立銀行業金融機構存款偏離度指標”,並“研究將其納入銀行業金融機構績效評價體系扣分項,約束銀行業金融機構存款“沖時點”行為”。
當前措施是“為改革買時間”
與常見的官方文件不同,39號文在文末還有一段文字:“從中長期看,解決企業融資成本高的問題要依靠推進改革和結構調整的治本之策,通過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形成財務硬約束和發展股本融資來降低杠桿率,消除結構性扭曲。”
清醒認識到前文這些舉措,僅僅是緩解短期問題的辦法,而長期的還得依靠“拖進國有企業改革和財稅改革,簡政放權,打破壟斷,硬化融資主體財務約束” 才能從根本上解決。這意味著,當前措施更多是在“為改革買時間”。
而在我們看來,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已不僅僅是小微企業,而是波及到第二產業的大企業,其關鍵是在負債率高的情況下,其盈利能力卻在持續惡化。
因此,從宏觀上來說,解決問題的根本出路是要讓企業能夠掙到錢。否則,即便這一期融到了資金,如果到下一期還不起,仍然會融資難。而我們此前的分析顯示,目前的經濟狀態是可貿易程度高的企業(主要是第二產業)普遍盈利困難,而可貿易程度低的企業(主要是服務業)則景氣狀況相對較好,由此分明顯示:人民幣實際有效匯率高估,已成為制約企業盈利的關鍵因素。而數據也的確顯示,人民幣實際有效匯率與工業企業利潤呈現顯著的反向關系。因此,在我們看來,修正人民幣匯率高估是讓目前企業脫困最為重要 的一環。而遺憾的是,這一點似乎在著力緩解融資貴的一攬子方案中(39號文) 卻被令人遺憾地忽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