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中全會現場
明日(28日)出版的《人民日報》將刊發社論《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
全文如下:
丙申金秋,碩果累累。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勝利閉幕。這是在中國共產黨成立95周年、紅軍長征勝利80周年的歷史節點,在全面深化改革、決勝全面小康的關鍵時刻,召開的一次十分重要的會議。全會充分肯定了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以來中央政治局的工作,高度評價全面從嚴治黨取得的成就。全會全面分析黨的建設面臨的形勢和任務,系統總結近年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從嚴治黨的理論和實踐,就新形勢下加強黨的建設作出新的重大部署,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堅強決心和歷史擔當,體現了全黨的共同心聲,對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力量,對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更好進行具有許多新的歷史特點的偉大鬥爭、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的中國夢,意義重大、影響深遠。
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全面從嚴治黨,是這次全會的鮮明主題。作為一個有8800多萬名黨員的大黨,作為一個在有著13億多人口的大國長期執政的黨,黨的建設關系重大、牽動全局。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先後召開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對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作了部署,這次全會專題研究全面從嚴治黨,這是黨中央著眼於“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作出的整體設計,是黨中央治國理政方略的漸次展開、深度推進。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內監督,是新形勢下加強黨的建設的重要課題,也是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和政治優勢,也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基礎,黨要管黨,首先要從黨內政治生活管起;從嚴治黨,首先要從黨內政治生活嚴起。黨內監督是黨的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保證,黨的執政地位,決定了黨內監督在黨和國家各種監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
“法與時轉則治,治與世宜則有功。”黨中央決定這次全會制定準則、修訂條例,正是著眼於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相結合的一個重大安排。兩個文件最鮮明的特點就是繼承和創新的有機統一,既深入總結了我們黨在加強自身建設方面的經驗和教訓,繼承了我們黨在長期實踐中形成的制度規定、發揚了我們黨的優良傳統,又全面總結了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生動實踐,對全面從嚴治黨的理論和實踐創新成果進行了集納,並深入分析新形勢下黨的建設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直面當前黨內政治生活和黨內監督存在的突出問題,聚焦黨員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這個“關鍵少數”,形成了新的制度安排,實現了黨內政治生活和黨內監督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為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提高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一個國家、一個政黨,領導核心至關重要。我們這樣的大國、大黨,要凝聚全黨、團結人民、戰勝挑戰、破浪前進,保證我們黨始終成為堅強有力的馬克思主義執政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堅強領導力量,黨中央、全黨必須有一個核心。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帶領全黨全軍全國各族人民開創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和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新局面,在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的成就,實現了黨和國家事業的繼往開來。習近平總書記在新的偉大鬥爭實踐中已經成為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這次全會,正式提出“以習近平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反映了全黨全軍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心願,是黨和國家根本利益所在,是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的根本保證,是進行具有許多新的歷史特點的偉大鬥爭、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的迫切需要。這對維護黨中央權威、維護黨的團結和集中統一領導,對全黨全軍全國各族人民更好凝聚力量抓住機遇、戰勝挑戰,對全黨團結一心、不忘初心、繼續前進,對保證黨和國家興旺發達、長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歷史使命越光榮,前進道路越寬廣,就越需要我們黨謀劃全局、引領方向。全會決定,黨的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於2017年下半年在北京召開。這是黨和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黨要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堅定信心,奮發進取,進一步做好黨和國家各項工作,特別是要切實做好思想理論準備工作、組織準備工作、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意識形態工作,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九大召開。
夢想照亮前方,奮進正當其時。讓我們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全面深入貫徹本次全會精神,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堅定不移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繼續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更加紮實地把黨中央的各項決策部署落到實處,萬眾一心、眾誌成城,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的中國夢而不懈奮鬥。
據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微信公號報道,經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以下簡稱“協會”)第一屆常務理事會2016年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協會於10月28日正式發布《互聯網金融信息披露 個體網絡借貸》標準(T/NIFA 1—2016)和《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信息披露自律管理規範》。
《互聯網金融信息披露 個體網絡借貸》標準(T/NIFA 1—2016)定義並規範了96項披露指標,其中強制性披露指標逾65個、鼓勵性披露指標逾31項,分為從業機構信息、平臺運營信息與項目信息等三方面,以期通過信息披露使行業達到“三個透明”,即通過披露從業機構、年度報表、股東高管與平臺經營等信息,達到機構自身透明;通過披露資金存管、還款代償等信息,達到客戶資金流轉透明;通過披露借款用途、合同條文、相關風險以及借款人信用等信息,達到業務風險透明。《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信息披露自律管理規範》分為總則、信息披露管理與責任、信息披露方式和要求、獎懲、附則等五部分內容,對經發現確認為違規的信息披露行為將依據相關條例實施自律懲戒。
調銷售不佳對於上遊供應商來說不是一個好消息,剛剛上市的朗迪集團(603726.SH)就不得不接受這樣的尷尬,上市首份業績就遭遇下滑。
2016年上半年,朗迪集團實現營收3.62億元,同比下降11.14%,實現歸屬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3306萬元,同比更是下降了16.89%。實際上,在上市前的2015年,朗迪集團收入增速乏力盡顯,當年收入為7.24億元,同比下降了7.99%;歸屬凈利潤為6139萬元,同比下降9.6%。
格力電器(000651.SZ)是朗迪集團的最主要客戶,收入貢獻在40%左右,但與格力電器公布的采購金額相比,朗迪集團公布的收入相差甚遠。
朗迪集團與順威股份(002676.SZ)是空調風葉行業內最主要的兩家廠商,另一家已經上市的億利達(002686.SZ)雖然也以空調風葉為主,但主要是中央空調。
在家用空調行業所使用的塑料風葉中,順威股份與朗迪集團屬於第一梯隊,前者市場份額在30%左右,而朗迪集團在20%左右。
正因為如此,兩家公司的主要客戶基本一致,即格力、美的等空調巨頭,兩家公司的招股書顯示,格力電器都是公司第一大客戶。不過雖然產品一樣,主要客戶也是同一家,兩家公司的毛利率卻明顯不同。
行業第二的朗迪集團毛利率反而比順威股份高出不少。2013-2015年,順威股份的毛利率基本在19%左右,朗迪集團則達到25%上下。
對此,朗迪集團表示,順威股份上市招股書顯示,在各類產品銷售規模相似的情況下,順威股份的毛利率與朗迪集團基本一致,或高於朗迪集團;最近三年毛利率高於順威股份,是公司提高技術的同時,采購成本下降明顯。
2013-2015年,朗迪集團從寧波保稅區久穎塑化有限公司、廣東利塑經濟發展有限公司和寧波雙晴塑化有限公司等公司采購的AS料較其他廠商提供的同類原材料的價格都有不同程度的優惠,這三年上述公司比其余供應商的AS料平均采購價低了18.72%、9.89%和8.96%。
之所以上述企業以優惠價供貨給朗迪集團,公司的解釋是與付款方式和原材料質量有關系。
如果說原材料供應可以利用自身優勢差別選擇的話,下遊的客戶就沒有選擇了,空調領域已經被格力、美的等企業占據,公司只能向它們銷售產品。
招股書顯示,2013-2015年,朗迪集團前五大客戶合計貢獻了5.2億元、6.24億元和5.73億元的收入,占公司收入的比例分別達到了80.53%、79.38%和79.24%,基本穩定在80%上下。
空調三巨頭格力、美的和海爾都是朗迪集團的前五大客戶,其中格力電器始終是公司的第一大客戶,僅格力一家,就貢獻了朗迪集團40%左右的收入。
2013-2015年,朗迪集團從格力電器獲得的收入分別為2.99億元、3.36億元和2.88億元,占比分別為46.31%、42.75%和39.85%。不難看出,格力電器對朗迪集團的收入表現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
雖然沒有直接說明前五大供應商的名稱,但格力電器對前五大供應商的采購金額一直有詳盡的披露,但2013-2015年兩家公司披露的數字相去甚遠。
在格力電器2013年前五大供應商中,第二名獲得的采購金額為3.82億元,第三名為2.19億元。朗迪集團稱當年從格力獲得的收入為2.99億元,無論是第二名還是第三名供應商,朗迪集團的收入金額都沒有出現在格力電器的名單中。
朗迪集團2014年從格力獲得的收入為3.36億元,格力電器2014年年報顯示,公司從第二大供應商采購的金額為3.43億元,兩者基本一致。
2015年,格力電器為朗迪集團貢獻的收入為2.88億元,在格力年報中,第二大供應商的采購金額為3.76億元,第三名僅有1.47億元,無論哪一個數值都與朗迪集團2.88億元的收入不符。
朗迪集團究竟是格力的第幾大供應商,在格力沒有披露的情況下,市場不得而知;但是,按照兩家公司公布的信息,如此迥異的差距究竟是誰在說謊呢?
全國股轉公司10月31日發布公告稱,根據相關規定,對未按規定期限披露2016年半年度報告的吉林森東電力設備股份有限公司、漯河眾益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實施了強制摘牌。
附公告全文
關於終止森東電力和眾益達股票掛牌的公告
截至2016年10月31日,吉林森東電力設備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833364;證券簡稱:森東電力;主辦券商:西部證券)、漯河眾益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833974;證券簡稱:眾益達;主辦券商:申萬宏源)未能按照規定時間披露2016年半年度報告。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以下簡稱《業務規則》)的相關規定,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根據《業務規則》第4.5.1條第(三)項的規定,我司決定自2016年11月1日起終止上述公司(以下稱“被摘牌公司”)股票掛牌。
二、根據《業務規則》第4.5.2條的規定,被摘牌公司應當在收到我司的股票終止掛牌決定後及時披露股票終止掛牌公告。公告至少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終止掛牌生效日期;
(二)股東訴求及相關安排(如有);
(三)終止掛牌後其股票登記、轉讓、管理事宜;
(四)公司地址、聯系人、聯系方式,及其主辦券商聯系人、聯系方式。
三、股票終止掛牌後,被摘牌公司可自主決定其股票是否繼續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集中登記存管。中國結算可按規定提供被摘牌公司股份的非交易過戶服務。
四、被摘牌公司應積極應對投資者訴求;主辦券商應指定專門人員負責被摘牌公司相關事宜並披露聯系方式,督促被摘牌公司按照《業務規則》要求及時披露終止掛牌公告,協助做好與被摘牌公司投資者的解釋溝通工作,指導督促被摘牌公司妥善解決投資者訴求。
五、截至2016年10月31日,另有北京遠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834535;證券簡稱:遠特科技;主辦券商:中信建投證券)、龍泉市佳和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834610;證券簡稱:佳和小貸;主辦券商:浙商證券)、青島昌盛日電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835154;證券簡稱:昌盛日電;主辦券商:中泰證券)等3家公司未披露2016年半年度報告。這些公司此前已正式向我司提交了主動終止掛牌的申請,我司正按規定履行審查程序。此類公司股票終止掛牌相關事宜,將在我司完成審查程序後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
2016年10月31日
中國恒大11月17日晚間在港交所發布公告稱,從2016年11月10日截至2016年11月17日,公司透過其附屬公司在市場上收購約1.29億股萬科A股,連同前收購,公司於本公布日期共持有10.43億股萬科A,占萬科已發行股本總額的9.452%。截至公布日期,本次收購及前收購總代價為人民幣222.6億元。
近期,南玻A(000012.SZ)因高管集體離職而陷入管理層與資本方“宮鬥”,而雙方爭論的最大焦點問題之一就是股權激勵計劃。盡管第一財經日報於昨日已經獨家報道了該股權激勵計劃的部分內容,但市場仍存諸多疑問。今日,第一財經日報從知情人處獨家獲得了一份此前南玻發給各股東的詳細的股權激勵計劃(下稱“該計劃”),自此更多的細節也得以曝光。
本報記者註意到,該計劃擬向激勵對象授予的股票數量為135,000,000股,約占本激勵計劃簽署時公司股本總額2,075,335,560股的6.50%。激勵計劃擬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總數,不超過本計劃簽署時公司股本總額的10%。 計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價格為6.02元/股。若在該計劃草案公告當日至激勵對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記前,公司有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票拆細、縮股、派息或配股等事項,應對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進行相應的調整。
上述激勵計劃細節顯示,曾南個人激勵比例0.34%,對退休人員無論公司業績均可激勵(激勵對象對退休、病退,其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將完全按照退休、病退前本計劃規定的程序進行,且免於個人業績考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價格為6.2元/股(當時市場價格為11元多),股票鎖定期為半年(離職半年後,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另外幾名高管,吳國、羅友明、柯漢奇、張柏忠、張凡、胡勇、丁九如人激勵比例分別為 0.24%、0.17%、0.18%、0.18%、0.17%、0.14%和0.14%;合計激勵比例為1.57%。與此同時,中層管理人員、核心技術(業務)人員激勵比例為4.93%。
任何一名激勵對象通過全部有效的股權激勵計劃獲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計不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若在該計劃草案公告當日至激勵對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記前,公司有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票拆細、縮股或配股等事項,應對限制性股票數量進行相應的調整。
該計劃顯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12個月後分三期解鎖, 第一次解鎖自授予日起12個月後的首個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個月內的最後一個交易日當日,解鎖比例為40% ;第二次解鎖 自授予日起24個月後的首個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個月內的最後一個交易日當日,解鎖比例為30% ;第三次解鎖自授予日起36個月後的首個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個月內的最後一個交易日當日,解鎖比例為 30% 。
而對於激勵計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鎖的績效考核指標,該計劃約定了包括公司業績指標和激勵對象個人績效指標兩個方面。具體來說,公司業績考核指標需滿足的是: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個解鎖期——2016年公司凈利潤較2015年增長率不低於100%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個解鎖期——2017年公司凈利潤較2015年增長率不低於150%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個解鎖期——2018年公司凈利潤較2015年增長率不低於200% 。
“寶萬大戰”剛剛告一段落,前海人壽持股的另外一家上市公司就再起波瀾。
11月15日晚間,南玻A突然公告稱,其董事長曾南、董事CEO吳國斌、財務總監羅友明、副總裁柯漢奇、副總裁張凡、副總裁張柏忠、副總裁胡勇集體辭職,這迅速引發資本市場關註。16日,南玻A再發公告,董事會秘書丁九如和兩位獨董也相繼提交辭職報告。
就南玻A高管團隊集體辭職和媒體對相關“內情”的紛紛報道,深交所還兩次發《關註函》要求核查說明,並履行信披義務。但21日晚間,南玻A公告將延期至23日前披露《關註函》回複。
這一幕與寶萬大戰中的某個情節似乎幾分相似。今年6月,寶萬大戰白日化之際,萬科A突然發公告稱,收到鉅盛華及前海人壽發出的“關於提請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201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提請萬科董事會召開臨時股東大會,議案包括提請罷免王石、喬世波、郁亮、王文金、孫建一、魏斌、陳鷹的董事職務;提請罷免華生、羅君美、張利平的獨立董事職務;提請罷免解凍、廖綺雲的監事職務。
除了媒體所稱的“逼宮”,事實上,以姚振華、姚建輝兩兄弟為首的寶能系,在其資本快速積累的歷史上,曾上演過多次資本大戰,其中一些手法也招致過外界的相應質疑。總體而言,則是遵循著一定的“套路”。
深業物流:分食
在姚氏兩兄弟早年的奮鬥史上,收購的深業物流,是其後續展開資本市場攻城略地的大本營。
深業物流集團原名深圳筍崗倉庫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1983年,是國內最早開展現代物流服務的企業之一,也是深圳最大的綜合型物流企業之一,旗下的筍崗倉庫被稱為“中國第一倉”。而深圳國資委直管企業深業集團旗下的深圳控股曾持有深業物流集團51%股權。
2002年,深業物流集團原持股25%的股東香港新筍投資有限公司因為負債,所持股權被司法拍賣,根據當時的報道稱,該部分股權的成交價為1.15億元。而根據後續的工商資料變更可以看到,該部分股權的取得者正是姚振華旗下的深圳市寶能投資有限公司(後更名為“深圳市寶能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當時,深業物流集團正在謀劃分拆上市,根據深圳控股的公告顯示:2001年,深業物流完成A股上市輔導工作;2002年申請文件已上報到證監會,等待上市。而一旦上市,前途不可限量。
2003年初,寶能系旗下另外兩家公司也開始介入到深業物流集團的股權結構中:深圳市鉅盛華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下稱“鉅盛華”)和深圳市銀通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下稱“銀通投資”)分別受讓深業物流集團原股東深圳市眾力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19.24%的股權。
由此,寶能系持有深業物流集團的股權比例已達42.9414%,姚振華、葉偉青也開始出現在主要高管名單中,分別任副董事長、董事。
但最終,深業物流集團並沒能上市。
當時,根據深業物流集團的營業執照,其經營期限將於2006年6月20日終止,按照公司法,如果在公司業務期限到期之前,股東未能就公司原來營運簽訂任何協議的話,那麽,該公司就將面臨解散或分家。
深圳控股和寶能系未能達成一致意見,只能分家。根據分家方案:深圳控股分到的資產裝入一家新公司,放棄深業物流集團的名號,寶能系獲得的資產仍由深業物流集團持有,由此,深業物流集團開始成為寶能系旗下子公司。
深業物流集團的取得極大夯實了寶能系的產業基礎。
深振業:倒騰和舉牌
2010至2012年間寶能系與深圳國資委爭奪深振業一役也頗為精彩。如果對比是役和寶能系對萬科的舉牌過程,就可以發現,其手法驚人相似。
早在2010年6月,寶能系通過鉅盛華和銀通投資開始在二級市場向深振業的控制權發起攻擊,當時,銀通投資的唯一股東為姚建輝。
2010年7月,深振業第一次發布《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披露鉅盛華和銀通投資已經持有深振業5%的股權,成為公司第二大股東。公開信息顯示:深振業股權在2010年6-7月間被頻繁進出,大筆買入、小筆賣出。
這與寶能系通過鉅盛華和前海人壽舉牌萬科的初期打法極為相似,在萬科今年7月份首次發布的《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上可以看到,打頭陣的前海人壽在今年1-7月份間,也是頻繁倒騰萬科,依舊是大筆買入、小筆賣出。
而受舉牌影響,當時深振業股價波動,各路遊資聚集其中,隨後深振業第一大股東深圳國資委開始警覺,攜巨資猛烈反擊,由此拉開了一場長達3年的股權爭奪戰。在深振業股價波動期間,深圳市國資委陣營火速入手深振業,持股比例提升到27.06%。
當然,寶能系也沒閑著,在此期間其借力鉅盛華繼續增持,寶能系陣營合計持股比例一度增至7.34%。
雙方纏鬥升級,令深振業的股價被急速擡升,尤其是從2010年7月16日到7月29日股價表現尤其強勁,短短9個交易日收盤價從5.6元漲到9.45元,累計漲幅接近70%。
2010年12月底,深振業披露,寶能系陣營再次舉牌,鉅盛華和銀通投資於11月、12月多次買入深振業,合計持股比例已經達到10%。之後,深圳國資委再次反擊,進一步增持,截至2010年年末,深圳國資委陣營持股比例已經達29.05%。
有媒體報道,寶能系當時回應稱“之前舉牌深振業A主要是從投資角度考慮。”而這和前海人壽舉牌萬科時的說辭如出一轍。
2012年3月,鉅盛華第三次舉牌,增持深振業,並且還叫來了一個“新夥伴”——華利通投資一起玩,截至2012年3月,寶能系陣營對深振業的持股比例已經達到15%。此時,深圳國資委已經“忍無可忍”,在此後的增持公告中,毫不隱晦地表示,增持的目的是為了維護深圳國資委對深振業的控股權。
在2012年5月召開的股東大會上,深振業董事會換屆選舉,當時現場氣氛顯得異常緊張,最終,寶能系拿下3個董事席位。此後,寶能系才停止進一步增持步伐,深振業的控制權爭奪戰才告一段落。2014年,寶能系有序撤離了深振業。
萬科與南玻:金融杠桿+“逼宮”?
基於深業物流和深振業的經驗值,寶能系在舉牌萬科A和南玻A時,被外界認為加載了新道具:一是金融杠桿;二是“血洗”管理層。
金融杠桿不需多言。對公司管理層上,鑒於萬科A地產一哥的身份及實力,寶能系的強攻過程頗費心思,盡管姚振華也曾提請罷免萬科管理層,但這一提議遭遇萬科管理層的強烈抵抗,並震動整個資本市場,監管層面也深表關註,社會上對此看法不一,不乏有人將寶能系稱為“門口的野蠻人”。
相比之下,南玻A並不具有萬科A的影響力、實力和抵抗力,寶能系對其可能更有掌控力。
對於高管集體辭職的原因,雙方各持一詞,前海人壽稱“已離職的高管團隊存在攜帶核心技術人員和核心技術,與競爭對手合作,涉嫌存在違反競業禁止規定和掏空上市公司的情況”。而辭職的高管則稱“管理層集體辭職原因在於相關股東故意拖延、刁難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等情況。
有意思的是,根據深交所的關註函,前海人壽還向其舉報,稱丁九如與曾南等高管一並辭職,但南玻A並未及時披露,對此,南玻A回複,丁九如還在履行收尾工作,16 日才確認辭職。
如果翻看南玻A的財報和公告就可以發現,在寶萬大戰的同時,寶能系依然能騰出手來連續增持南玻A。只不過,當時的南玻A並沒有意識到,自己就是下一個資本獵物。
同在11月21日晚間,前海人壽也發公告稱, 17日接到深交所關於南玻A的關註函,要求21日前就相關問題進行核查並作書面說明,但公司決定延期至23日前披露關註函的回複。
事實到底怎樣,或許還尚待結果。
11月23日消息,京東集團通過“廉潔京東”微信公眾號發布了一則《反腐內部公告》。公告中稱,京東商城3C事業部生活旅行業務部運營崗樊龍利用職務便利,向商家索要股份、現金等大量財物。目前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此前在10月24日,京東集團發布了一則《反腐內部公告》,將過去一段時間查處的10起內部腐敗案件集中進行了實名公布。這也是京東首次實名對外公開內部腐敗事件。
京東通過內部網站和“廉潔京東”微信公眾號發布《反腐內部公告》顯示,涉及人員包括京東商城服飾家居事業部、消費品事業部、3C事業部、微信手Q業務部等相關員工。這些內部腐敗事件涉及收受供應商賄賂、職務侵占、索要供應商禮品、接受供應商宴請等違法違規行為。
以下為京東集團反腐敗公告全文:
近期,京東集團內控合規部處理了一起運營人員收受商家賄賂的案件。根據內控合規部調查發現,京東商城3C事業部生活旅行業務部運營崗樊龍利用職務便利,向商家索要股份、現金等大量財物。因其行為違反了《京東集團反腐敗條例》第六條的規定,現已被公司辭退。同時,樊龍因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在辦公室被公安機關傳喚帶離,目前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另外,京東集團對主動舉報並積極配合警方調查工作的供應商給予相應獎勵。京東將攜手供應商及合作夥伴共同創造良好的商業環境,履行社會責任。
深交所修改高送轉方案公告格式,根據修訂後的公告格式,主板、中小板、創業板高比例送轉方案分別是指上市公司每十股送紅股與公積金轉增股本合計達到或者超過六股、達到或者超過八股、達到或者超過十股。
相比此前一版的公告格式,不難發現,此次深交所對“高送轉”方案提出了更高要求。
第一,高比例送轉方案與公司成長性的匹配情況方面,預披露高比例送轉方案的公司尚未披露報告期業績預告的,應當同時披露業績預告。
第二,深交所指出,原則上不支持虧損或業績大幅下滑(凈利潤同比下降50%以上) 公司高比例送轉。
虧損或業績大幅下滑公司披露高比例送轉方案的,應充分披露本年度或下一半年度業績預測數據、測算過程、相關指標選擇及依據等, 該預測需經公司董事會審議。
第三,風險提示方面,深交所要求,公司報告期內虧損或業績下滑的,上市個公司應當重點提示虧損或業績下滑的風險。而此前版本中,深交所僅要求公司報告期內業績虧損或者預計虧損的上市公司,作出相應提示。
深深房A11月25日晚間公告,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擬以發行A股股份及/或支付現金的方式購買恒大地產100%股權;本次交易完成後,凱隆置業將成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
根據目前項目進展情況,公司預計無法在2016年12月14日前披露重大資產重組預案(或報告書)並複牌。公司股票將自2016年12月14日起繼續停牌,繼續停牌時間將不超過3個月,即公司預計最遲不晚於2017年3月14日披露本次重大資產重組預案並申請公司股票複牌。
公告指出,本議案仍須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