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從合肥市國土資源局網站獲悉,合肥市公布2016-2018年住宅用地滾動供應計劃,其中未來兩年將供應住宅用地約2.15萬畝。
24日據新華社報道,合肥市國土資源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按照國土資源部要求,該局擬定了全市2016-2018年住宅用地滾動供應計劃,三年住宅用地供應總量約為3.1萬畝。各年度具體住宅用地供應計劃,按照年度房地產市場狀況、供需預期情況確定,實行動態管理。
《合肥市住宅用地三年滾動供應計劃》指出,2016年度供應住宅用地約9500畝。2017年度和2018年度供應住宅用地總量較2016年度有所增加,分別達到約1.05萬畝和1.1萬畝。
據悉,今年10月2日,合肥市政府發布《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幹意見》,提出將進一步加大居住用地(含以居住為主的商住用地)供應力度,今年內市區再供應5000畝居住用地,力爭全年全市居住用地供應超1萬畝。
合肥市住宅用地三年滾動供應計劃
按照國土資源部要求,我局擬定了全市2016-2018年住宅用地滾動供應計劃,三年住宅用地供應總量約為31000畝。各年度具體住宅用地供應計劃,按照年度房地產市場狀況、供需預期情況確定,實行動態管理。
現將全市住宅用地三年滾動供應計劃予以公布。
合肥市國土資源局
2016年10月19日
針對當前可供開發利用的耕地後備資源數量有限的嚴峻形勢,國土資源部28日表示,將繼續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加強耕地占用的土地用途管制,強化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牢牢守住18億畝耕地紅線。
當日,國土部日舉行“全國耕地後備資源調查評價結果新聞發布會”,對外介紹了2014年開展的新一輪全國耕地後備資源調查評價結果。
國土部地籍管司副司長馮文利介紹稱,匯總結果顯示,全國耕地後備資源總面積8029.15萬畝。其中,可開墾土地7742.63萬畝,占96.4%,可複墾土地286.52萬畝,占3.6%。全國耕地後備資源以可開墾荒草地(5161.62萬畝)、可開墾鹽堿地(976.49萬畝)、可開墾內陸灘塗(701.31萬畝)和可開墾裸地(641.60萬畝)為主,占耕地後備資源總量的93.2%。
與2000年年開展的上一輪調查評價結果相比,此次調查評價結果顯示耕地後備資源總量減少了近3000萬畝。
按照上一輪耕地後備資源調查評價的集中連片標準統計,全國集中連片的耕地後備資源2832.07萬畝,占耕地後備資源總量的35.3%;零散分布的耕地後備資源面積5197.08萬畝,占耕地後備資源總量的64.7%。
結合當前水資源利用限制等條件分析,全國近期可開發利用耕地後備資源3307.18萬畝。其中,集中連片耕地後備資源940.26萬畝,零散分布耕地後備資源2366.92萬畝。其余4721.97萬畝耕地後備資源,受水資源利用限制,短期內不適宜開發利用。
雖然總量超過八千萬畝,但全國耕地後備資源的區域分布不均衡。
馮文利表示,從區域分布看,耕地後備資源主要集中在中西部經濟欠發達地區,其中新疆、黑龍江、河南、雲南、甘肅等5個省份後備資源面積占到全國近一半,而經濟發展較快的東部11個省份之和僅占到全國15.4%。集中連片耕地後備資源集中在新疆(不含南疆)、黑龍江、吉林、甘肅和河南等5個省份,占69.6%。而東部11個省份之和僅占全國集中連片面積的11.0%。
“這反映出,經過多年持續開發利用,經濟發展快的地區後備資源稀缺甚至枯竭,在省域內實現占補平衡越來越難。”馮文利說。
此外,集中連片的耕地後備資源減少明顯。調查評價結果顯示,本輪耕地後備資源總面積相比上一輪減少了近3000萬畝,同口徑集中連片耕地後備資源減少了8183.77萬畝,減幅達到74%。全國僅除黑龍江、河南和貴州等3個省份同口徑較上一輪有適當增加外,其余28省份均在減少,其中北京、天津、江蘇、福建等10個省份減少幅度超過90%。
馮文利認為,這反映出,隨著多年來土地開發,大部分成規模的連片耕地後備資源已經被開發為耕地、園地、林地等。據土地變更調查統計,2002~2014年間,全國未利用地開發為耕地3177萬畝,開發為園地317萬畝,開發為林地2506萬畝。這也說明,前期容易開發的後備資源大多已開發,當前再繼續全面推行大規模土地開發利用的工作基礎已經不再具備。
位於成都市郫都區唐昌鎮戰旗村老村委會地塊的第五季香境湖今年將竣工,與以往開發商從政府手中取得國土建設用地使用權不同,這是全國第二宗、四川第一宗掛牌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入市地塊。
2015年,郫都區等33個縣(市、區)成為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開展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地區。截至目前,郫都區共有29宗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入市交易,交易面積349.88畝,成交金額2.1億元。
由於試點得到積極推進,取得比較好的成果,2016年,國土資源部副部長張德霖在郫都區調研時表示:“四川成都郫都、廣東南海和浙江德清成為全國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的三駕馬車。”隨著試點推進,郫都區的經驗正在推動國家相關法律的修訂完善。
2萬畝潛在土地資源
戰旗村這宗地面積13.447畝,包括原村委會辦公樓、戰旗複合肥廠、預制廠。成交價格52.5萬元/畝,如果加上受讓人向政府繳納的土地增值收益調節金,總價格超過60萬元/畝。鎮上的國有土地價格在70萬元~100萬元/畝,這宗土地與國有土地價格也比較接近。
戰旗村有一家被稱為成都“普羅旺斯”的“媽媽農莊”,是四川第一家規模化種植薰衣草的基地。受讓方想依托“媽媽農莊”建成集購物、餐飲、娛樂、酒店、文化、創意為一體的特色商業街。戰旗村也希望從傳統農業向旅遊業轉型,建設鄉村旅遊目的地。
媽媽農莊
戰旗村支書高德敏介紹,在出讓之前,戰旗村先召開了村民代表大會,啟動這項工作。戰旗村在2011年成立了戰旗村集體資產管理公司,鎖定集體經濟組織成員1704人,村民代表大會授權由該公司對集體經濟組織資產和資源統一經營管理。
郫都區改革的一項重要工作就是入市主體的認定。郫都區統籌局負責人表示,《民法總則》出臺之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委會不具備法人資格,郫都區明確村委會、村民小組等自治組織,都不直接作為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的實施主體,而由具有市場法人資格的新型集體經濟組織作為實施主體,經授權代表農民集體開展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經營和入市。
獲得出讓收益款後,扣除土地整治成本和入市成本之後按照二八開比例進行分配,其中20%現金分配給1704名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另外80%包括30%公益金、10%風險金和40%公積金的提取,其中公益金用於統繳社保、公共基礎設施維護等,公積金則用於集體經濟組織發展。
高德敏說,這宗土地交易後成交總額705.97萬元,扣除250萬元左右的成本,向1704名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成員現金分配了88.61萬元,人均增收520元,提取公積金後,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股增值2600元。
2月15日,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韓俊在“中國經濟50人論壇2017年年會”上表示,激活農業農村內生發展動力,關鍵要打好兩場硬仗。一場硬仗是激活市場,另一場就是激活要素。被認為是重頭戲的激活要素就是深化農村土地和集體產權制度改革。
他以浙江德清為例介紹,“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的第一錘是在德清,入市只有45塊地,不到400畝,成交額一個億。德清縣有1118塊地,一萬畝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下一步可以入市,如果都入市的話,可以帶來非常可觀的收益。最重要的是可以為當地農村新產業、新業態的發展註入巨大的推動力,跟當年發展鄉鎮企業一樣。”
在推動這項改革之前,郫都區也對全縣全區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進行了摸底。郫都區國土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郫都區將2014年土地利用現狀數據庫中的集體建設用地數據及圖形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疊加,得到符合“兩規”(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數據圖斑總面積為2.29萬畝。結合權屬來源、入市可行性等因素,綜合確定試點期間可入市土地規模4932.79畝。
郫都區2萬多畝集體土地能夠入市將是很大一塊土地資源。四川省社科院副院長郭曉鳴表示,集體經營性建設土地入市,使得土地供給擴大,政府征地範圍縮小,征地矛盾會緩沖,而且也起到了資源配置優化的作用,城市房地產泡沫化也會有所緩解。
需求動力仍顯不足
不過,對於這樣巨大的市場,市場主體對此似乎還處於觀望階段。相比近5000畝可入市的體量,改革三年來,郫都區共出讓了29宗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其中,商服用地298.78畝,倉儲用地37.92畝,工業用地13.19畝。
郭曉鳴表示,從需求方來說,受讓方動力還是不足,他們對集體土地的使用還有所顧慮,而且金融機構進入也不足,與受讓方一樣,他們對法律改革的穩定性、可靠性有疑慮。
在試點政策中,郫都區對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進行了用途管制,明確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不能用於房地產開發,只能用於旅遊、商業、工業等。
一位土地整理項目的負責人道出了企業方面的考量:相比而言,企業取得國有工業用地價格可能更便宜;做房地產不行,如果做商業、旅遊業,則需要長期持有物業的資金實力,這就需要金融支撐。
如何在確保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減少、質量不降低的前提下,結合農村社會經濟特點,突破土地利用規劃管理模式,利用好集體建設用地是一個難題
郭曉鳴說,雖然戰旗村根據《郫都區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登記辦法》,成功向成都農商銀行抵押融資500萬元。但從實踐工作來看,絕大多數金融機構和投資人的後顧之憂仍未完全解除。金融機構除了土地之外,還會考慮建築物、附著物等因素。
2015年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試點地區暫停實施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產管理法關於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不得出讓等規定,當年12月又決定授權試點地區暫時調整實施物權法、擔保法關於集體所有的耕地、宅基地使用權不得抵押的規定。
郫都區也鼓勵金融機構參與改革,采用了“一個機制、兩項獎勵”的融資鼓勵辦法,引導鼓勵企業融資。在農業銀行、成都農商行、郵政儲蓄銀行、村鎮銀行等6家試點金融機構先行先試的基礎上,鼓勵全區15家金融機構跟進。
其中,“一個機制”即創新風險分擔機制,將農村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納入農村產權抵押融資風險基金保障範圍,由市區兩級風險基金對收購處置的凈損失按4:6的比例分擔。“兩項獎勵”即對開展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貸款的金融機構實施專項獎勵和信貸獎勵,為金融機構和投資人解除後顧之憂。
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還面臨著規劃的限制,由於必須堅持耕地紅線不突破,集體土地入市不失控,試點地區都制定比較嚴格的規劃限制和用途管制。郭曉鳴說:“這些都是大尺度的規劃,沒有到具體地塊。”
郫都區國土局相關負責人也表示,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大多是零星分散的,而農村地區基本農田保護率高,建設用地發展空間狹小,就地入市和調整入市項目極易與現有基本農田布局沖突,如何在確保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減少、質量不降低的前提下,結合農村社會經濟特點,突破土地利用規劃管理模式,利用好集體建設用地是一個難題。
還有一個可能即將面臨的問題,試點政策沒有關於農村土地二級市場的明確意見,也就是說,當受讓方獲得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之後再次出讓現在沒有政策支撐。這個問題事關改革推進進程,已經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全國正在開展建設用地二級市場的試點改革工作,郫都區接到了國有建設用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二級市場改革的工作,現正在擬定實施方案。
不僅如此,集體土地不像國有土地由土地儲備中心進行土地一級整理,集體土地上市前誰來投入?郫都區在試點過程中明晰了產權主體,將村集體經濟組織界定為土地入市主體,已經建立了65家資產管理公司。這些公司負責村集體包括土地等資產的經營管理,不過,受到人才等各方面因素影響,集體經濟組織運營管理能力參差不齊,這也制約著集體土地入市。
郫都區經驗推動修法
正是在這一系列破解難題過程中,郫都區積累了一些成功經驗:明晰產權主體,推動規範入市;圍繞“基礎管理、入市管理、配套管理”出臺了21個配套文件,形成了完備的規則體系;探索收益分配機制,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三者的利益等。
其中,郫都區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主體認定的做法,創新性地規定了集體土地所有權人可以委托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作為入市實施主體,以受托人的名義行使土地出讓人的相關權利。同時,按照《信托法》界定集體所有權人與受托人和土地使用者之間的法律關系,一方面賦予受托人全面的代表權利,另一方面將土地所有權及其收益隔離於受托人的自有財產,從而保護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土地財產權益。
另外,郫都區在統籌城鄉試點工作、探索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時,創新探索收取基礎設施配套費12%,這一實踐推動了國土部和財政部確定的收取土地增值收益調節金的決定。
郫都區的具體做法就是,參照國有建設用地征收標準,結合基準地價、規劃用途以及入市方面的差異實行分級劃分,由入市地塊的集體經濟組織按成交價總價款的一定比例向政府繳納土地增值收益調節金,政府將此項調節金專項用於農村區域的社會經濟發展和基礎設施建設,真正實現取於農村、用於農村。
對內部分配的“二八原則”則是集體經濟組織將繳納的土地增值收益調節金和扣除拆遷整治成本後的土地收益,按照村民自治原則,將不低於土地收益的80%作為集體公積金和公益金,用於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村莊公益設施,提高農村的公共服務水平、壯大農村集體經濟,剩下的20%則用於村民現金分配,讓村民實現財產性增收,有更多獲得感。
不過,郭曉鳴也表示,這種做法雖然符合新型集體經濟組織的治理要求,兼顧了農民財產權利實現和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壯大的要求,但由於缺少“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法(條例)”,集體資產的管理和運營如果缺乏規範化監管,集體資產就可能出現貶值,甚至流失。
實際上,這只是試點面臨的其中一項現行法律不適應。郭曉鳴認為,在實踐中,因部分法律法規滯後於實踐、相互沖突和條款缺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與國有建設用地“同地同價同權”存在關鍵性制約。盡快修訂相關法律法規,對於全面深化改革極具重要性和緊迫性。
比如,按照產權主體明晰的要求,郫都區引導村民集體探索成立集體資產管理公司、農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聯社)等具有市場法人資格的新型集體經濟組織,作為入市的實施主體,然而這類主體因缺乏法律界定,在工商登記、稅務管理、資產監管中往往遭遇障礙。從需求方看,《土地管理法》第60條和第63條也規定,除“集體經濟組織興辦企業或聯辦企業”以外,不允許其他市場主體獲得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
郭曉鳴帶領課題組長期跟蹤調研郫都區集體土地入市試點,在此基礎上,提出了《關於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修法的建議》,其中涉及土地管理法9條修法建議、房地產管理法1條修法建議、物權法3條修法建議和擔保法2條修法建議。
其中,現行擔保法規定,鄉(鎮)、村企業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其占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郭曉鳴的課題組建議,國有土地與集體土地抵押應體現同地同權。可以規定,只有以出讓和出資兩種方式設立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設定抵押。
按照部署,今年年底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入市試點改革就將完成。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也提出,統籌協調推進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今年兩會上,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
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在今年兩會“部長通道”上介紹,按照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部署,經全國人大法律授權,從2015年開始,全國有33個地區開展了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兩年多來,各試點地區堅守底線、大膽實踐,已經探索總結出一批可複制、可推廣的改革成果。
“按照立法與改革同步原則,我們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形成了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待批準後,將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姜大明表示,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充分吸收了改革試點成果。
湖北房地產市場“冰火兩重天”的格局有望得到緩解。第一財經記者20日從湖北實施“一城一策”去庫存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截至3月底,該省商品住房庫存4719.49萬平方米,平均消化周期7.4個月,比去年年初減少7.2個月。
其中,為防止房價過快上漲,武漢加大土地供應力度,今年一季度成交房地產用地38宗,成交土地面積約227.62公頃(約合3414畝),同比增長18.5%;成交金額約505.78億元,是去年同期的3.3倍。而對截至去年10月底商品住房庫存去化周期“大於36個月”的房縣、鄖陽區、丹江口市、英山縣、武當山特區和屈家嶺管理區,則暫停商品住房用地供應。
湖北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曾環宇表示,為向市場釋放準確信號,穩定市場預期,武漢公開2017~2019年三年住宅用地滾動計劃,三年合計供地3577.74公頃(約5.36萬畝)。同時,實施地價熔斷機制,嚴禁出現單價、總價“地王”,嚴防高價地擾亂市場預期。此外,將新建租賃住房納入住房發展規劃,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新建、改建租賃住房,開展只租不售、先租後售、半租半售等租賃業務,增加公租房、共有產權房供應,擴大公租房保障範圍。
去化周期減少7.2個月
湖北省住建廳副廳長金濤介紹,該省明確了三條去庫存的主要路徑:推進棚改貨幣化安置,去年棚改貨幣化安置比例達到52%,比全國平均水平高3.5個百分點;棚改貨幣化安置20.8萬戶,消化了26.2%的庫存商品住房;支持農民進城購房,與農業銀行省分行協作推出“農民安家貸”,為1.965萬戶農民和農民工家庭解決住房問題提供了貸款支持;用足用好住房公積金,湖北省擴大了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將在城鎮穩定就業的農民工、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納入住房公積金制度範圍,去年全省新增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430億元,平均個貸率達到85%,比上年提高6個百分點。
湖北省國土廳則把好土地供應“閘門”,實行差別化供地。對截至去年10月底商品住房庫存去化周期“大於24個月小於36個月”的鄖西縣、谷城縣、洪湖市、廣水市、黃梅縣、保康縣、團風縣和隨縣,在去化周期未降至“小於24個月”的時期內,商品住房用地供應規模不得超過上一年度同期的50%。對截至去年10月底商品住房庫存去化周期“大於36個月”的房縣、鄖陽區、丹江口市、英山縣、武當山特區和屈家嶺管理區,暫停商品住房用地供應。對商品住房庫存消化周期在12~6個月的,要增加供地;6個月以下的,不僅要顯著增加供地,還要加快供地節奏。
通過分類調控、一城一策等調控政策,湖北省房地產去庫存效果明顯。截至今年3月末,全省商品住房庫存4719.49萬平方米,平均消化周期7.4個月,比去年年初減少7.2個月。其中庫存消化周期在18個月合理區間內的有75個市縣(區),比去年年初增加35個;超出18個月合理區間的有5個市縣(區),沒有縣(區)的消化周期大於36個月。庫存總規模296.45萬平方米,占全省總量的6.3%,全省商品住房庫存總體可控。
多管齊下降溫武漢房價
作為去年全國房地產市場的熱點城市,湖北國土部門多管齊下防止武漢房價過快上漲。曾環宇介紹,進一步加大了武漢市的住宅用地供應力度。2017年第一季度,該市成交房地產用地38宗,成交土地面積約227.62公頃(約合3414畝),同比增長18.5%;成交金額約505.78億元,是去年同期的3.3倍;平均樓面地價5642元/平方米,較2016年度平均樓面地價上漲19.2%。排名方面,在國土部重點關註的16個熱點城市中,一季度武漢市房地產用地成交土地面積排名第3,規劃建築面積排名第2,成交金額排名第1,樓面地價排名第11。
同時,實施地價熔斷機制。從去年10月20日起,武漢市開始實施地價熔斷機制。具體有兩種方式:一是設定“出讓最高價”,地價達到“出讓最高價”後,以“先競後評”(在揭牌日後的第2個工作日評比規劃方案)、“做加法”(競配建公共停車位,競代建中小學、養老院、醫院等公益性服務設施)、“做減法”(競降建築規模、競降居住比例轉化為公建)等確定競得人。二是設定“出讓指導價”,地價達到“出讓指導價”後,在“報價區間”內,以最接近所有報價平均價的原則確定競得人。整體來看,地價熔斷機制實施後,武漢市房地產用地平均溢價率應聲回落29%(2016年第三季度平均溢價率69%,第四季度平均40%),單宗地溢價率嚴格控制在100%以內(未實施地價熔斷前的最高溢價率為442%)。
值得關註的是,武漢市向社會公開住房用地供應三年滾動計劃。去年10月,按照國土資源部要求,武漢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局通過智慧武漢-國土資源規劃網向社會公布了武漢市第四季度住宅用地供應計劃和2017年至2019年住房用地供應三年滾動計劃。2017~2019年武漢市擬分別供應住宅用地1255.35公頃、1192.58公頃、1129.81公頃,三年合計3577.74公頃(約5.36萬畝),通過公開三年滾動計劃,向市場釋放準確信號,穩定了市場預期。
此外,保障房用地實現應保盡保。2016年,武漢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計劃供應1952畝,實際供應2164畝(均為棚戶區改造用地),計劃執行率為110.88%。2017年,該市將各類棚戶區改造用地指標納入當年的土地供應計劃進行單列,並將計劃指標分解到各城區和開發區,全年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1890畝。
湖北省住建部門亦對武漢等住房供求矛盾突出、房價上漲壓力大的城市,建立商品住房建設項目行政審批快速通道,並且加強商品住房項目預售管理。比如,已批準預售許可的商品房項目,要在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準售房源,不得分批、分次銷售。對捂盤惜售、囤積房源等行為,將嚴肅查處。
日前,國辦印發通報對2016年落實有關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實幹成效明顯地方予以表揚激勵。
5月5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國新辦新聞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襲艷春稱,這次表揚激勵進一步樹立了鼓勵幹事創業、真抓實幹的鮮明導向,釋放了獎懲分明、獎勤罰懶的強烈信號,標誌著國務院層面初步建立起了以督查結果運用為基礎的正向激勵長效機制。
她提到,對於充分調動地方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推動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地生效具有重要意義,對於鼓勵各級幹部實幹擔當、勤勉盡責,推動解決庸政懶政怠政問題也將起到重要作用。
對於受表揚地方,國務院相應部署實施了24條含金量很高的激勵措施。其中,直接給予資金、土地指標獎勵的有5條;在資金分配、項目布局等方面給予傾斜的有10條;在改革試點、功能區升級、融資發債等方面予以優先支持的有8條。此外,對落實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明顯、典型經驗做法受到國務院督查表揚的地方,給予“免督查”的激勵措施。
在資金方面,國務院對財政管理工作表現突出的地方給予資金獎勵。
財政部部長助理許宏才稱,從財政職能角度考慮,做好財政工作對支持經濟社會發展、保障民生等具有重要作用,地方財政部門工作做得好不好,直接關系到當地經濟發展和老百姓生活。按照國務院部署,財政部會同地方財政部門制定了《財政管理績效考核與激勵暫行辦法》。
許宏才提到,今年根據考核等情況,最終確定獎勵範圍是7個市、24個縣,按照東部地區每個市獎勵2500萬,每個縣獎勵1500萬,中西部地區每個市獎勵3000萬,每個縣獎勵2000萬的標準,總體安排獎勵資金約6億元。這也是中央政府將這方面的考核首次與資金掛鉤。其中,獎勵資金主要通過督查收回的專項轉移支付沈澱資金等渠道安排,也就是把做得不好地區的資金收回來,獎勵給能幹事創業的地區。
在用地指標方面,國土資源部規劃司司長莊少勤稱,國土資源部在每年度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當中安排一定指標用於獎勵真抓實幹成效明顯的地區。這些獎勵指標主要用於支持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補短板項目建設。
莊少勤說,經國務院審定以後,最終確定10個市(盟)、44個縣(區、市)獲得獎勵,計劃獎勵指標共計9.1萬畝,今年的獎勵指標已經隨《2017年全國土地利用計劃》下達,並且還明確要求有關的省(區、市)將獎勵指標單獨列增,及時撥付到受表揚地區。
從去年的實施情況來看,地方主要將獎勵指標用在保障易地扶貧搬遷用地,保障基礎設施和重點項目實施等用地需求,比如貴州省安順市將獎勵指標用於易地扶貧搬遷和旅遊基礎設施建設,廣東省佛山市將獎勵指標用於智能制造、生產性服務業等建設。
為了確保計劃指標落實,莊少勤稱,首先明確計劃安排,這項指標安排跟其他的用地計劃不一樣,要求地方單獨列增,並且明確它的使用方向,按照中央要求,特別強調今年在保證基礎設施建設、民生工程,包括農民一二三產業發展方面,是優先考慮的,所以在獎勵指標下達時把這些要求都一並提出來了。
其次,加大執行情況的評估和考核。今年國土資源部計劃把去年的執行情況作為一個重要的參考指標,作為重點跟蹤督查。對於計劃執行不力或者使用不合理的,國土資源部會適當調減其下一年度的用地計劃,以此促進地方更好地用好獎勵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