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1月創出的歷史新低0.195%相比,周三日本十年期國債收益率升至0.41%。短短一個月內長期國債收益率翻倍伴隨了債市波動率的急劇放大,這也是十多年來日債收益率首次超越德債。
盡管0.41%的收益率水平依然處於明顯低位,但是市場人士認為短期內債市大幅波動意味著投資者可能會進一步拋售日債。一旦日債收益率持續走高的話,日本政府和金融機構所面臨的償債壓力也將加大。根據IMF最新數據,日本債務水平大約是其GDP的240%。
Aviate Global亞洲研究主管Douglas Morton向《華爾街日報》表示,
債市出現劇烈波動可能給日本金融機構的風控部門敲響警鐘。這些金融機構可能被迫削減國債頭寸,而這又將進一步放大波動。
在日本央行去年宣布擴大購買QQE之後,央行已經成為了日本國債的最大買家。由於央行並不會輕易調整頭寸,因此市場投資者一些操作很有可能放大波動。
數據顯示,目前十年期日債的波動率正處於歷史高位。而根據日本央行2014年6月的數據,債券收益率每增長一個百分點所帶來的償債成本將增加導致日本金融機構面臨7.6萬億日圓的資本損失。
不過也有一些交易員認為波動率的回升是一個好現象。在長達20多年的通縮泥潭之後,持續不斷的寬松措施可能正在促使投資者追求風險更高的投資回報,這將為日本經濟複蘇提供動力。
P.S:在金融投資領域,高風險投資類似寡婦制造者,表明該投資潛藏的巨大損失,因而被稱為“寡婦交易”。在1993年、2003年和2013年,由於日本經濟疲軟和政府債務水平奇高,大量交易者都認為日本國債被錯誤定價,從而做空日本國債。然而日本國債並未下跌,反而收益率繼續暴跌(國債收益率與國債價格成反比),錯誤定價變本加厲,使得大批做空者被徹底消滅。
(更多精彩財經資訊,點擊這里下載華爾街見聞App)
與1月創出的歷史新低0.195%相比,周三日本十年期國債收益率升至0.41%。短短一個月內長期國債收益率翻倍伴隨了債市波動率的急劇放大,這也是十多年來日債收益率首次超越德債。
盡管0.41%的收益率水平依然處於明顯低位,但是市場人士認為短期內債市大幅波動意味著投資者可能會進一步拋售日債。一旦日債收益率持續走高的話,日本政府和金融機構所面臨的償債壓力也將加大。根據IMF最新數據,日本債務水平大約是其GDP的240%。
Aviate Global亞洲研究主管Douglas Morton向《華爾街日報》表示,
債市出現劇烈波動可能給日本金融機構的風控部門敲響警鐘。這些金融機構可能被迫削減國債頭寸,而這又將進一步放大波動。
在日本央行去年宣布擴大購買QQE之後,央行已經成為了日本國債的最大買家。由於央行並不會輕易調整頭寸,因此市場投資者一些操作很有可能放大波動。
數據顯示,目前十年期日債的波動率正處於歷史高位。而根據日本央行2014年6月的數據,債券收益率每增長一個百分點所帶來的償債成本將增加導致日本金融機構面臨7.6萬億日圓的資本損失。
不過也有一些交易員認為波動率的回升是一個好現象。在長達20多年的通縮泥潭之後,持續不斷的寬松措施可能正在促使投資者追求風險更高的投資回報,這將為日本經濟複蘇提供動力。
P.S:在金融投資領域,高風險投資類似寡婦制造者,表明該投資潛藏的巨大損失,因而被稱為“寡婦交易”。在1993年、2003年和2013年,由於日本經濟疲軟和政府債務水平奇高,大量交易者都認為日本國債被錯誤定價,從而做空日本國債。然而日本國債並未下跌,反而收益率繼續暴跌(國債收益率與國債價格成反比),錯誤定價變本加厲,使得大批做空者被徹底消滅。
(更多精彩財經資訊,點擊這里下載華爾街見聞App)
記者 徐燕燕 實習生 王天然 發自北京
超日公司債投資者索賠案一審判決結果日前公布,超日債投資者勝訴,法院判決協鑫成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協鑫集成”,曾用名超日太陽)(002506.SZ)向數十位超日債投資者賠償幾千元到幾十萬元不等的損失。這是國內首例公司債虛假陳述索賠案件的勝訴。
“對於公司債投資者的索賠具有示範和標桿意義。”“11超日債”投資人代理律師、上海華榮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許峰認為。業內人士看來,此案從債券市場的發展角度對於打破剛性對付以及市場化處置違約,尤其是監管和司法的邊界的劃定以及相互聯動有很好的借鑒意義。
10月24日,首批債券投資者收到南京中院的民事判決書。法院判決協鑫集成向“11超日債”投資者賠償幾千元到幾十萬元不等的損失。
“11超日債”是國內債市首只出現違約的債券。該債券是上海超日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超日太陽”)於2012年3月7日發行的上海超日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債券,票面利率為8.98%,續存期限為5年,每年的3月7日為年度起息日。
2014年3月4日晚,*ST超日宣布,“11超日債”本期利息將無法於原定付息日2014年3月7日按期全額支付,僅能夠按期支付共計人民幣400萬元。至此,“11超日債”正式宣告違約。
2010年11月18日超日太陽在深交所上市; 2014年5月28日,*ST超日因經營不善,面臨破產重組而暫停上市;2015年2月,經過破產重整後的超日太陽更名為協鑫集成,並於當年8月12日重新上市交易。
2015年6月6日,*ST集成公告稱,該公司收到了中國證監會對上海超日太陽能股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超日太陽”)的《行政處罰判決書》和《市場禁入決定書》。因公司前身超日太陽存在多項信息披露違法行為,證監會對超日太陽處以60萬元的行政處罰。《行政處罰判決書》指出,*ST集成共涉嫌6項虛假陳述行為。
隨後就有投資者向法院提起訴訟,向公司追討損失。據媒體報道稱,許峰提出的索賠條件為:在2011年12月16日到2013年1月23日之間買入超日太陽股票或債券,並且在2013年1月23日之後賣出證券或繼續持有受到損失的投資者可提起索賠。該案訴訟時效到2017年6月5日屆滿,在此之前投資者可提起索賠。
據了解,此次朝日債案件所涉及的投資人是第二批投資人,共計40位左右。在此之前,今年9月中旬,南京中院發布了股票投資人與協鑫集成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涉及第一批投資人共60人左右,結果是股票投資人勝訴。不過,已經給以一審判決的兩個案件並沒有終結,目前投資人和協鑫集成都提起上訴。許峰稱,後續還會有更多的案件立案。
“11超日債”投資者一審勝訴標誌著公司債投資者索賠案在國內出現了首次勝訴判決。
一位接近證監會公司債券部人士告訴《第一財經日報》:“因為虛假披露是證券法獨有的規定,不在這個框架下很難使用,所以超日債投資者的勝訴意味著,司法認定公司債屬於‘證券’範疇。”在他看來,超日債一案的意義,一是對於監管和司法的邊界劃定和相互聯動有很好的借鑒;二是對於司法體系的專業性提高有推動;三是為規範警示債務融資人合規經營提供案例和操作空間。
“證監會一直在積極推動證券市場法制化的進程,也在與公安司法部門積極協調,將證券市場的糾紛違約引入司法的正常軌道上來,只有通過法制化的深入發展,才是解決中國債券市場深層次的根本,也就打破剛性兌付、完善風險定價的基礎要素。”該人士對本報記者稱。
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自身保險理賠律師唐春林對本報記者表示,財務問題的不透明在我國的金融市場是一個很普遍的現象,只是很多金融產品沒有發生風險,就沒有被太多人關註。這一事件是一個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投資爭端的很好的範例,債券市場打破剛性兌付是大勢所趨,有風險就要通過正常手段來處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