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費用204244.31元,個人現金只付3.6萬余元,漩渦中的深圳羅爾尚算幸運。而貧困地區的孩子正陷入大病“越窮越難報銷”的馬太效應。(東方IC/圖)
悖論的倒掛——大醫院集中在北上廣地區,到這些醫院屬於“跨區域治療”,報銷比例會更低。
小城市和農村地區,地方政府保障弱、異地就醫報銷更少,結果是,越是貧窮、保障越差,越看不起病。
與身處深圳的羅爾相比,貧困地區的家庭,獲得社會救助也更為困難。
因為利潤太低,健康商業保險,同樣罕有業務員主動銷售。
“必須把醫療作為一個保障所有人的福利體系進行設計,而不是像現在這樣有公費醫療、醫保、新農合,碎片化得厲害。”
在一個名為“兒童因病致貧”的五百人微信群里,對於兒童大病醫保的討論,自羅爾募捐風波後,一刻也沒停過。
他們都是惡性腫瘤患兒的家長,來自天南海北,集中到北上廣等醫療條件好的大城市看病。和交流求醫問藥經驗的病友群不同,這個群目標清晰——“因病致貧是兒童惡性腫瘤共同面對的難題,我們的目標是引起國家重視”。
2016年11月30日,深圳市第一時間公布羅某笑的報銷清單後,討論達到了頂峰。
“天壤之別!”家長們感嘆。
按照深圳市社保局公布,羅某笑2016年9月8日至今三次住院,共產生醫療費用204244.31元,其中醫保記賬16.8萬元,個人現金只支付了3.6萬余元,說明醫保支付八成以上,這其中包括了基本醫療保險、深圳地方補助和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補充醫療保險。
聯想到自己的孩子,他們發現,地方不同,報銷比例和政策懸殊:同一個檢查、同為門診化療、同一種藥品……不同地方能否報銷,千差萬別。
“命不好,沒生對地方。”對比深圳的羅爾,家長們沮喪地抱怨。
家長們理想中的保障體系,並非一日建成。
“深圳開展醫改比較早,1992年就開始探索了。”深圳市人社局醫保處李中齊副處長向南方周末記者介紹,羅爾的女兒受益於深圳醫保體系的三重保障。
首先,深圳基本醫保支付最高為全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倍,以2015年深圳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753元/月來計算的話就是48.6萬元。其次,基本醫療保險連續參保時間滿72個月以上的,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最高為100萬元。再次,針對重特大疾病,深圳還有20元重疾補充保險,只要自付超過1萬元,就可再報銷70%。而且,深圳社保繳費比例低於國家規定,尤其是醫保三檔繳費比例為0.55%,僅為國家規定上限的1/16。
對於少兒來說,深圳門診大病最高可報銷90%,住院費用超起付線以上部分支付比例高達90%。2015年,深圳更將11種靶向藥所發生的費用納入重特大疾病使用目錄,最高可報銷15萬元。
但這樣的充分保障,對全國很多地方來說,“可望而不可及”。
以深圳為例,2015年,深圳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16.770億元,其中家庭及個人繳費收入10.539億元、各級財政繳費補助5.834億元,利息收入0.397億元;基金支出13.659億元,其中待遇支出13.659億元;當期結余3.111億元。年末基金滾存結余14.176億元。
而此前有媒體報道,北京、天津、湖北、重慶、貴州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六個地區統籌基金累計結余不足6個月支出。——對於這些地方的政府而言,複制深圳模式,無疑有著巨大的壓力。
越是欠發達,越限制跨區域就醫
表面上看,從全國層面,現階段兒童大病保障並無太大區別,三個層次的保障體系基本健全。
第一層次是基本醫療保險。在我國,目前基本醫保覆蓋率為95%左右,但報銷比例低,且可報銷最高限額也較低,實際報銷比例只有10%到55%不等。城鎮居民總體比農村報銷比例高。
第二層是重大疾病醫療保障,主要是對特定病種提高基本醫療保險報銷比例,且逐年加強,缺點是只保障部分病種。
第三層是大病醫保政策。2015年底,國家全面實施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即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這是由政府從醫保基金劃撥資金,向商業保險機構購買大病保險,對參保人患高額醫療費大病、經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需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給予“二次報銷”。但不包括有正式職業的人群。按照設想,通過兩項政策的疊加,實際報銷比例可提升到60%-70%。
但在全國,醫保統籌的行政級別並不相同。部分發達地區省份,已全省統籌,而越是欠發達地區,越是限制跨區域就醫的報銷。
這和中國現階段高度集中的醫療資源形成了悖論式的倒掛——因為大醫院集中在北上廣地區,一旦到了這些醫院,都屬於“跨區域治療”,原本不多的報銷比例會降至更低。
因為一場大病,原本普通甚至小康的家庭陷入了災難,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在山西汾陽,身患橫紋肌肉瘤的兒童天昊,到北京求醫。但很快就遇到新難題:醫保和報銷。
“同樣就是一種病的,交的錢是一樣的,為什麽報銷的錢就不一樣?有的地方十萬報八萬,有的地方十萬報兩萬,心理就特別不平衡。”天昊爸爸不能理解。
另一位河北衡水農村的白血病兒家長說,因為新農合報銷上限只有8萬,自費藥不報銷,他們第一次入院七萬多的花費,費盡周折,最終才報了一萬來塊錢。而整個療程下來至少需要三十萬。“還得自己先墊付,報銷的錢兩個月後才下來。”
即使是在省會城市鄭州,這樣的困境也依然存在。根據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的資料顯示,2016年上半年,在最高支付限額方面,居民醫保達到40萬元(其中基本醫療保險10萬,商業補充保險30萬);在統籌基金支付比例方面,居民醫保的最高報銷比例達到80%。
但患兒君君的母親向南方周末記者訴苦,她孩子確診白血病時還不到二歲,為救命輾轉來到上海。現在療程暫告結束,總共花費30萬左右(不包含生活費),最終鄭州社保只給報銷不到5萬元。因為,抗生素和高端化療藥都不能報銷,大城市病房緊張,很多時候只能在門診治療,而門診“一分錢也報不了”。
羅爾女兒的危險,他們同樣經歷過。君君在第二個化療療程中感染,住進了重癥監護室(ICU)——感染往往是兒童重病中最危險也是花費最大的部分。
“米開民(一種抗真菌藥物)用了三萬多塊錢,不報銷,培門冬酶(兒童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首選藥物)一針5000塊不報銷,在門診做抗感染治療一個禮拜8000塊一分不報……”君君媽說。最後,她只能把家里唯一的房子賣了。
粗略統計幾十位病兒家長的報銷單據,南方周末記者發現,實際報銷費用占總費用報銷不到30%。這和中國公益研究院副院長高華俊測算的結果類似——“大病患兒的實際報銷比例在25%—45%,費用超過封頂線,實際報銷比例會進一步降低。”
“我們第一個療程花了十幾萬,但二次報銷只報了2800元。”君君媽想不通,而同一醫院上海市戶口的孩子,繳費時直接減掉一半的費用。
國家並非不曾努力。
2012年,原衛生部發布《關於加快推進農村居民重大疾病醫療保障工作的意見》,把重大疾病的保障病種擴展到20個,並提出自付費用超過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部分可再次報銷50%。其中與兒童相關性的疾病,有兒童白血病、兒童先天性心臟病、終末期腎病、耐多藥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性感染、慢性粒細胞白血病、血友病、I型糖尿病、唇腭裂。
2015年,民政部等五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的意見》。針對重點救助對象,對經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及各類補充醫療保險、商業保險報銷後的個人負擔費用,在年度救助限額內按不低於70%的比例給予救助。
2016年11月4日,國家衛計委提出,2016年-2018年,將對農村貧困人口中,罹患兒童先天性心臟房間隔缺損、兒童先天性心臟室間隔缺損、兒童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兒童急性早幼粒細胞白血病、食管癌、胃癌、結腸癌、直腸癌、終末期腎病等9種疾病的患者進行專項救治。
名目繁多的保障政策和救濟政策,看似能讓人感到安心,但在實際運行中,確是另一番景象。
“能找的機構都找遍了。”前面提到民政救助70%的報銷額度,在實際執行中也受到各地救助資金籌集等情況限制。天昊爸爸去當地民政局,得到的答複是:無論你花多少,補助5000塊錢一年封頂。而一年多下來,他的孩子自費花了約三十萬。
南方周末記者采訪數十位大病患兒家長發現,上述政策在實際中會受多重因素影響,一是,異地治療需要開具轉診證明,且門診無法報銷、住院報銷比例偏低。二是,兒童大病需用的很多藥品都不在可報目錄當中,只能自費;三是,對於同一病種,不同地區不僅報銷比例不同,是否將其納入大病範疇也會影響報銷。四是,如果一次報銷報得少,二次報銷就跟著報得更少,“造成惡性循環”。
李中齊承認,費用和醫生用藥、治療方法及病情有很大關系,地方經濟水平和醫保資金不等,也造成了現有各地區的現實差距。
南方周末記者發現,一些地市的重大疾病補充保險和互助基金對兒童大病保障有重要貢獻,但僅限於特定城市。以深圳為例,其重特大疾病補充醫療保險,保一年只需要交20元。而在上海,18歲以下的中小學生、嬰幼兒,無論健康與否,只要在規定時間里參加少兒住院互助基金,每年繳納80元參保費用,就能享受由上海少兒住院互助基金承擔的醫療費用。
多層保障構築的兒童大病醫保系統,正形成越來越明顯的“馬太效應”:大城市醫療條件好、經濟基礎強、政府保障充分,報銷比例高,如果大城市孩子得病,只需要花很少部分的錢就可以滿足需求,而小城市和農村地區,在原本家境差的條件下,地方政府保障弱、異地就醫報銷更少,長此以往的結果是,越是貧窮、保障越差,越看不起病。
廣西百色的一位患兒家長表示,本地治療報70%,去百色以外的地方,都只報30%,但在百色,這類病根本無法醫治。大部分患兒,依然得經歷從本地醫院到省會城市醫院,最終再到北上廣等醫院的“遷徙”。
“說白了,越貧窮的地方報銷越少,看病越困難。”天昊爸爸嘆氣。
因病致貧,正成為中國大部分家庭的噩夢。
《中國兒童大病救助與慈善組織參與現狀報告》顯示,兒童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期、急性腎功能衰竭,每年需要6萬至10萬元透析費用,換腎則需40萬至50萬元;兒童再生障礙性貧血,若進行造血幹細胞移植約需15萬至30萬元;兒童白血病的治療費一般在10萬至60萬元;血友病兒童根據出血程度每年約需10萬至20萬元。
上述報告中,所有被調查家庭因給孩子治療白血病而平均負債超過14萬元,其中約47%的家庭負債超過10萬元,還有少部分家庭負債金額在30萬元以上。而在1229個貧困白血病患兒調查樣本中,75.1%為農村兒童,76.4%的家庭年收入不超過兩萬元。
即使有外界的少量捐助,也很難彌補由此出現的深重恐懼。“對白血病無底洞一般的治療費,這可能連杯水車薪都算不上。”正如羅爾9月22日給一位白血病患兒捐款3000元時所言。
君君媽親見一個病友,孩子在第11次化療時複發逝去,家長花了近一百萬,“現在那個孩子的媽媽,還在沒日沒夜地做蛋糕還債”。
兒童白血病和先心病是保障最好的一類特定疾病,在大部分地方都有特殊政策,實際可報銷的比例為40%、70%。
但“兒童因病致貧”群的家長,很少受益於這項政策,因為“國家不把兒童惡性腫瘤當成大病”。他們孩子所患的神經母細胞瘤及各種母細胞瘤、軟組織肉瘤(橫紋、尤文)、生殖細胞瘤(卵黃囊瘤、畸胎瘤)、星型、顆粒細胞瘤、腦瘤、淋巴瘤等其他未特指類型的兒童腫瘤均未被列入,家長們在各大慈善救助基金會也幾乎申請不到救助資金。
2014年,華中科技大學《中國基本醫療保障研究中心研究報告》曾建議,兒童重大疾病醫療救助對象可以逐步由常規低保對象擴大到低收入人群。因為“兒童患了重大疾病後,即使是重大疾病病種,新農合提高補償水平後,部分病種自付費用仍較高,對於低保對象以外的低收入人群仍會造成災難性衛生支出”。
對於兒童大病救助來說,公益組織和民間慈善機構是不可忽視的力量。
2016年11月發布的《中國兒童大病聯合救助模式分析報告》總結了“聯合救助”在現實中形成的4種模式:第一,政府+社會組織的聯合模式,如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小天使救助基金項目、中國婦女發展基金會微笑行動項目基金、兒慈會中國鄉村兒童大病醫保公益基金等;第二,社會組織+社會組織聯合模式,如中國兒童大病救助聯盟等;第三,慈善組織+互聯網公益平臺聯合模式,如中國社會福利基金會919大病救助工程等;第四,慈善組織+大病救助專業機構聯合模式,如愛佑慈善基金會愛佑童心項目專家委員會等。
相比其他,醫療救助項目數量總體偏少,其原因在於,“醫療救助需要一定的醫療知識背景,而且通常是緊急救助,要求項目能夠有較高的執行效率和充裕的資金。”但這種募資存在很大困難,新陽光慈善基金會在開展青少年白血病項目時,計劃募資2000萬,而實際僅籌集200萬。
但與身處深圳的羅爾相比,貧困地區的家庭,獲得社會救助也更為困難。
“類似輕松籌的方式,幫不到貧困地區群體。”天昊爸爸堅定地認為。他從農村來,看到太多農村家庭連微信都不會用,就算有人幫他們申請,也沒親戚朋友幫他們轉發。
有人想到了商業保險。但現實中,健康險種成為保險公司最不願意主推的項目。
“保險公司有盈利的需求。”一個在中國排名前三的保險公司員工丁健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幾年前,他的孩子不幸罹患白血病,他才開始不遺余力地推廣公司的健康險項目。
“人們最需要的是健康險、住院險,周圍孩子得病後都會後悔沒有買保險,被宣傳的往往是數額大、購買年數多的儲蓄型險種。”丁健說,他們公司今年4月有一款健康險種面世,但只有不到20%的業務員知道這一險種,因為利潤太低,幾乎沒有業務員願意主動去銷售。
“這類產品是不掙錢的,公司也沒動力推廣。”他希望這些廉價惠民的保險應該由政府推廣,而不是由保險公司人員銷售。
不過,高華俊指出,兒童大病救助根本解決之道,在於完整的頂層設計制度,構建統一的國民健康體系,“必須把醫療作為一個保障所有人的福利體系進行設計,而不是像現在這樣有公費醫療、醫保、新農合,碎片化得厲害。”
(應受訪者要求,丁健和文中患兒皆為化名。)
醫療費用204244.31元,個人現金只付3.6萬余元,漩渦中的深圳羅爾尚算幸運。而貧困地區的孩子正陷入大病“越窮越難報銷”的馬太效應。(東方IC/圖)
悖論的倒掛——大醫院集中在北上廣地區,到這些醫院屬於“跨區域治療”,報銷比例會更低。
小城市和農村地區,地方政府保障弱、異地就醫報銷更少,結果是,越是貧窮、保障越差,越看不起病。
與身處深圳的羅爾相比,貧困地區的家庭,獲得社會救助也更為困難。
因為利潤太低,健康商業保險,同樣罕有業務員主動銷售。
“必須把醫療作為一個保障所有人的福利體系進行設計,而不是像現在這樣有公費醫療、醫保、新農合,碎片化得厲害。”
在一個名為“兒童因病致貧”的五百人微信群里,對於兒童大病醫保的討論,自羅爾募捐風波後,一刻也沒停過。
他們都是惡性腫瘤患兒的家長,來自天南海北,集中到北上廣等醫療條件好的大城市看病。和交流求醫問藥經驗的病友群不同,這個群目標清晰——“因病致貧是兒童惡性腫瘤共同面對的難題,我們的目標是引起國家重視”。
2016年11月30日,深圳市第一時間公布羅某笑的報銷清單後,討論達到了頂峰。
“天壤之別!”家長們感嘆。
按照深圳市社保局公布,羅某笑2016年9月8日至今三次住院,共產生醫療費用204244.31元,其中醫保記賬16.8萬元,個人現金只支付了3.6萬余元,說明醫保支付八成以上,這其中包括了基本醫療保險、深圳地方補助和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補充醫療保險。
聯想到自己的孩子,他們發現,地方不同,報銷比例和政策懸殊:同一個檢查、同為門診化療、同一種藥品……不同地方能否報銷,千差萬別。
“命不好,沒生對地方。”對比深圳的羅爾,家長們沮喪地抱怨。
家長們理想中的保障體系,並非一日建成。
“深圳開展醫改比較早,1992年就開始探索了。”深圳市人社局醫保處李中齊副處長向南方周末記者介紹,羅爾的女兒受益於深圳醫保體系的三重保障。
首先,深圳基本醫保支付最高為全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倍,以2015年深圳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753元/月來計算的話就是48.6萬元。其次,基本醫療保險連續參保時間滿72個月以上的,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最高為100萬元。再次,針對重特大疾病,深圳還有20元重疾補充保險,只要自付超過1萬元,就可再報銷70%。而且,深圳社保繳費比例低於國家規定,尤其是醫保三檔繳費比例為0.55%,僅為國家規定上限的1/16。
對於少兒來說,深圳門診大病最高可報銷90%,住院費用超起付線以上部分支付比例高達90%。2015年,深圳更將11種靶向藥所發生的費用納入重特大疾病使用目錄,最高可報銷15萬元。
但這樣的充分保障,對全國很多地方來說,“可望而不可及”。
以深圳為例,2015年,深圳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16.770億元,其中家庭及個人繳費收入10.539億元、各級財政繳費補助5.834億元,利息收入0.397億元;基金支出13.659億元,其中待遇支出13.659億元;當期結余3.111億元。年末基金滾存結余14.176億元。
而此前有媒體報道,北京、天津、湖北、重慶、貴州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六個地區統籌基金累計結余不足6個月支出。——對於這些地方的政府而言,複制深圳模式,無疑有著巨大的壓力。
越是欠發達,越限制跨區域就醫
表面上看,從全國層面,現階段兒童大病保障並無太大區別,三個層次的保障體系基本健全。
第一層次是基本醫療保險。在我國,目前基本醫保覆蓋率為95%左右,但報銷比例低,且可報銷最高限額也較低,實際報銷比例只有10%到55%不等。城鎮居民總體比農村報銷比例高。
第二層是重大疾病醫療保障,主要是對特定病種提高基本醫療保險報銷比例,且逐年加強,缺點是只保障部分病種。
第三層是大病醫保政策。2015年底,國家全面實施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即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這是由政府從醫保基金劃撥資金,向商業保險機構購買大病保險,對參保人患高額醫療費大病、經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需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給予“二次報銷”。但不包括有正式職業的人群。按照設想,通過兩項政策的疊加,實際報銷比例可提升到60%-70%。
但在全國,醫保統籌的行政級別並不相同。部分發達地區省份,已全省統籌,而越是欠發達地區,越是限制跨區域就醫的報銷。
這和中國現階段高度集中的醫療資源形成了悖論式的倒掛——因為大醫院集中在北上廣地區,一旦到了這些醫院,都屬於“跨區域治療”,原本不多的報銷比例會降至更低。
因為一場大病,原本普通甚至小康的家庭陷入了災難,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在山西汾陽,身患橫紋肌肉瘤的兒童天昊,到北京求醫。但很快就遇到新難題:醫保和報銷。
“同樣就是一種病的,交的錢是一樣的,為什麽報銷的錢就不一樣?有的地方十萬報八萬,有的地方十萬報兩萬,心理就特別不平衡。”天昊爸爸不能理解。
另一位河北衡水農村的白血病兒家長說,因為新農合報銷上限只有8萬,自費藥不報銷,他們第一次入院七萬多的花費,費盡周折,最終才報了一萬來塊錢。而整個療程下來至少需要三十萬。“還得自己先墊付,報銷的錢兩個月後才下來。”
即使是在省會城市鄭州,這樣的困境也依然存在。根據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的資料顯示,2016年上半年,在最高支付限額方面,居民醫保達到40萬元(其中基本醫療保險10萬,商業補充保險30萬);在統籌基金支付比例方面,居民醫保的最高報銷比例達到80%。
但患兒君君的母親向南方周末記者訴苦,她孩子確診白血病時還不到二歲,為救命輾轉來到上海。現在療程暫告結束,總共花費30萬左右(不包含生活費),最終鄭州社保只給報銷不到5萬元。因為,抗生素和高端化療藥都不能報銷,大城市病房緊張,很多時候只能在門診治療,而門診“一分錢也報不了”。
羅爾女兒的危險,他們同樣經歷過。君君在第二個化療療程中感染,住進了重癥監護室(ICU)——感染往往是兒童重病中最危險也是花費最大的部分。
“米開民(一種抗真菌藥物)用了三萬多塊錢,不報銷,培門冬酶(兒童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首選藥物)一針5000塊不報銷,在門診做抗感染治療一個禮拜8000塊一分不報……”君君媽說。最後,她只能把家里唯一的房子賣了。
粗略統計幾十位病兒家長的報銷單據,南方周末記者發現,實際報銷費用占總費用報銷不到30%。這和中國公益研究院副院長高華俊測算的結果類似——“大病患兒的實際報銷比例在25%—45%,費用超過封頂線,實際報銷比例會進一步降低。”
“我們第一個療程花了十幾萬,但二次報銷只報了2800元。”君君媽想不通,而同一醫院上海市戶口的孩子,繳費時直接減掉一半的費用。
國家並非不曾努力。
2012年,原衛生部發布《關於加快推進農村居民重大疾病醫療保障工作的意見》,把重大疾病的保障病種擴展到20個,並提出自付費用超過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部分可再次報銷50%。其中與兒童相關性的疾病,有兒童白血病、兒童先天性心臟病、終末期腎病、耐多藥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性感染、慢性粒細胞白血病、血友病、I型糖尿病、唇腭裂。
2015年,民政部等五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的意見》。針對重點救助對象,對經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及各類補充醫療保險、商業保險報銷後的個人負擔費用,在年度救助限額內按不低於70%的比例給予救助。
2016年11月4日,國家衛計委提出,2016年-2018年,將對農村貧困人口中,罹患兒童先天性心臟房間隔缺損、兒童先天性心臟室間隔缺損、兒童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兒童急性早幼粒細胞白血病、食管癌、胃癌、結腸癌、直腸癌、終末期腎病等9種疾病的患者進行專項救治。
名目繁多的保障政策和救濟政策,看似能讓人感到安心,但在實際運行中,確是另一番景象。
“能找的機構都找遍了。”前面提到民政救助70%的報銷額度,在實際執行中也受到各地救助資金籌集等情況限制。天昊爸爸去當地民政局,得到的答複是:無論你花多少,補助5000塊錢一年封頂。而一年多下來,他的孩子自費花了約三十萬。
南方周末記者采訪數十位大病患兒家長發現,上述政策在實際中會受多重因素影響,一是,異地治療需要開具轉診證明,且門診無法報銷、住院報銷比例偏低。二是,兒童大病需用的很多藥品都不在可報目錄當中,只能自費;三是,對於同一病種,不同地區不僅報銷比例不同,是否將其納入大病範疇也會影響報銷。四是,如果一次報銷報得少,二次報銷就跟著報得更少,“造成惡性循環”。
李中齊承認,費用和醫生用藥、治療方法及病情有很大關系,地方經濟水平和醫保資金不等,也造成了現有各地區的現實差距。
南方周末記者發現,一些地市的重大疾病補充保險和互助基金對兒童大病保障有重要貢獻,但僅限於特定城市。以深圳為例,其重特大疾病補充醫療保險,保一年只需要交20元。而在上海,18歲以下的中小學生、嬰幼兒,無論健康與否,只要在規定時間里參加少兒住院互助基金,每年繳納80元參保費用,就能享受由上海少兒住院互助基金承擔的醫療費用。
多層保障構築的兒童大病醫保系統,正形成越來越明顯的“馬太效應”:大城市醫療條件好、經濟基礎強、政府保障充分,報銷比例高,如果大城市孩子得病,只需要花很少部分的錢就可以滿足需求,而小城市和農村地區,在原本家境差的條件下,地方政府保障弱、異地就醫報銷更少,長此以往的結果是,越是貧窮、保障越差,越看不起病。
廣西百色的一位患兒家長表示,本地治療報70%,去百色以外的地方,都只報30%,但在百色,這類病根本無法醫治。大部分患兒,依然得經歷從本地醫院到省會城市醫院,最終再到北上廣等醫院的“遷徙”。
“說白了,越貧窮的地方報銷越少,看病越困難。”天昊爸爸嘆氣。
因病致貧,正成為中國大部分家庭的噩夢。
《中國兒童大病救助與慈善組織參與現狀報告》顯示,兒童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期、急性腎功能衰竭,每年需要6萬至10萬元透析費用,換腎則需40萬至50萬元;兒童再生障礙性貧血,若進行造血幹細胞移植約需15萬至30萬元;兒童白血病的治療費一般在10萬至60萬元;血友病兒童根據出血程度每年約需10萬至20萬元。
上述報告中,所有被調查家庭因給孩子治療白血病而平均負債超過14萬元,其中約47%的家庭負債超過10萬元,還有少部分家庭負債金額在30萬元以上。而在1229個貧困白血病患兒調查樣本中,75.1%為農村兒童,76.4%的家庭年收入不超過兩萬元。
即使有外界的少量捐助,也很難彌補由此出現的深重恐懼。“對白血病無底洞一般的治療費,這可能連杯水車薪都算不上。”正如羅爾9月22日給一位白血病患兒捐款3000元時所言。
君君媽親見一個病友,孩子在第11次化療時複發逝去,家長花了近一百萬,“現在那個孩子的媽媽,還在沒日沒夜地做蛋糕還債”。
兒童白血病和先心病是保障最好的一類特定疾病,在大部分地方都有特殊政策,實際可報銷的比例為40%、70%。
但“兒童因病致貧”群的家長,很少受益於這項政策,因為“國家不把兒童惡性腫瘤當成大病”。他們孩子所患的神經母細胞瘤及各種母細胞瘤、軟組織肉瘤(橫紋、尤文)、生殖細胞瘤(卵黃囊瘤、畸胎瘤)、星型、顆粒細胞瘤、腦瘤、淋巴瘤等其他未特指類型的兒童腫瘤均未被列入,家長們在各大慈善救助基金會也幾乎申請不到救助資金。
2014年,華中科技大學《中國基本醫療保障研究中心研究報告》曾建議,兒童重大疾病醫療救助對象可以逐步由常規低保對象擴大到低收入人群。因為“兒童患了重大疾病後,即使是重大疾病病種,新農合提高補償水平後,部分病種自付費用仍較高,對於低保對象以外的低收入人群仍會造成災難性衛生支出”。
對於兒童大病救助來說,公益組織和民間慈善機構是不可忽視的力量。
2016年11月發布的《中國兒童大病聯合救助模式分析報告》總結了“聯合救助”在現實中形成的4種模式:第一,政府+社會組織的聯合模式,如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小天使救助基金項目、中國婦女發展基金會微笑行動項目基金、兒慈會中國鄉村兒童大病醫保公益基金等;第二,社會組織+社會組織聯合模式,如中國兒童大病救助聯盟等;第三,慈善組織+互聯網公益平臺聯合模式,如中國社會福利基金會919大病救助工程等;第四,慈善組織+大病救助專業機構聯合模式,如愛佑慈善基金會愛佑童心項目專家委員會等。
相比其他,醫療救助項目數量總體偏少,其原因在於,“醫療救助需要一定的醫療知識背景,而且通常是緊急救助,要求項目能夠有較高的執行效率和充裕的資金。”但這種募資存在很大困難,新陽光慈善基金會在開展青少年白血病項目時,計劃募資2000萬,而實際僅籌集200萬。
但與身處深圳的羅爾相比,貧困地區的家庭,獲得社會救助也更為困難。
“類似輕松籌的方式,幫不到貧困地區群體。”天昊爸爸堅定地認為。他從農村來,看到太多農村家庭連微信都不會用,就算有人幫他們申請,也沒親戚朋友幫他們轉發。
有人想到了商業保險。但現實中,健康險種成為保險公司最不願意主推的項目。
“保險公司有盈利的需求。”一個在中國排名前三的保險公司員工丁健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幾年前,他的孩子不幸罹患白血病,他才開始不遺余力地推廣公司的健康險項目。
“人們最需要的是健康險、住院險,周圍孩子得病後都會後悔沒有買保險,被宣傳的往往是數額大、購買年數多的儲蓄型險種。”丁健說,他們公司今年4月有一款健康險種面世,但只有不到20%的業務員知道這一險種,因為利潤太低,幾乎沒有業務員願意主動去銷售。
“這類產品是不掙錢的,公司也沒動力推廣。”他希望這些廉價惠民的保險應該由政府推廣,而不是由保險公司人員銷售。
不過,高華俊指出,兒童大病救助根本解決之道,在於完整的頂層設計制度,構建統一的國民健康體系,“必須把醫療作為一個保障所有人的福利體系進行設計,而不是像現在這樣有公費醫療、醫保、新農合,碎片化得厲害。”
(應受訪者要求,丁健和文中患兒皆為化名。)
如果吸煙成癮是一種慢性病,你會去醫院就診嗎?
事實上,吸煙成癮確實是一種慢性病,但是卻鮮有人認可。中國3.16億的煙民更多認為吸煙是一種習慣,戒煙也更多是選擇靠自己的毅力,很少有人去醫院尋求專門的醫護人員協助,導致戒煙失敗率高。
“2016年,全國前往醫院戒煙門診的人數是8000人左右,2015年是6000多人。”中國疾控中心控煙辦公室研究員楊焱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采訪時表示。
專家也呼籲,借鑒國際經驗,中國應將戒煙幫助服務納入醫療保險報銷範圍。
吸煙成癮是慢性病
吸煙成癮其實是尼古丁在作怪。
吸一口煙,只要7秒鐘,尼古丁就會進入血液循環,透過血腦屏障進入人的大腦,並與特定的神經受體靶點結合,釋放大量讓人愉悅的分泌物多巴胺。多巴胺可以使人興奮、快樂、鎮定,心跳加速,血壓升高。
“尼古丁從人體內代謝很快,1-2小時後血液里尼古丁濃度迅速下降,煙民就需要再吸一支來補充彈藥‘彈藥’了。長期吸煙會幹擾多巴胺正常生理分泌和調節機制,造成大腦靶點神經受體的數量異常和敏感性下降,讓人不吸煙就難受,導致吸煙者對煙草的生理與精神依賴成癮,並最終導致煙民的大腦器質性損害病變。從核磁掃描可以看到成癮煙民與正常人的大腦不同。” 新探健康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吳宜群表示。
正是因為尼古丁與毒品致成癮機理相似,雖然它對神經造成的損害是部分可逆的,但從致成癮性分析,煙草中尼古丁則超越大多數毒品,僅次於“毒品之王”海洛因和可卡因。為此,在世界衛生組織(WHO)頒布的《國際疾病分類ICD-10》中,煙草依賴綜合癥(尼古丁依賴綜合癥)是疾病的一種,屬於精神神經障礙疾病,既有精神層面的心理疾病特征,又有神經病理疾病的特點。
“很多人認為吸煙是一種習慣或愛好,但吸煙其實是一種成癮性疾病。如果吸煙者了解到吸煙是一種疾病、需要進行治療,他們戒煙的意願會大大增強。” 北京朝陽醫院煙草依賴治療研究室主任兼戒煙門診負責人梁立榮表示。
中國醫學科學院腫瘤醫院控煙辦公室主任鄒小農則表示,目前很多人對吸煙的危害認識不足,事實上,除了肺癌,吸煙與食管癌、胃癌、膀胱癌、心臟病、糖尿病等疾病都有關系。“很多科學證據表明,戒煙可以防止因繼續吸煙而導致的風險,任何時候戒煙都不晚,都能獲益。”
徹底戒煙還需就診
正是因為煙草的成癮性,戒煙也是一件難事。在《中國臨床戒煙指南(2105版)》中指出,煙草依賴表現在軀體依賴和心理依賴兩方面。
軀體依賴表現為,吸煙者在停止吸煙或減少吸煙量後,出現一系列難以忍受的戒斷癥狀,包括吸煙渴求、焦慮、抑郁、不安、頭痛、唾液腺分泌增加、註意力不集中、睡眠障礙等。一般情況下,戒斷癥狀可在停止吸煙後數小時開始出現,在戒煙最初14天內表現最強烈,之後逐漸減輕,直至消失。大多數戒斷癥狀持續時間為1個月左右,但部分患者對吸煙的渴求會持續1年以上。
心理依賴又稱精神依賴,俗稱“心癮”,表現為主觀上強烈渴求吸煙。煙草依賴者出現戒斷癥狀後若再吸煙,會減輕或消除戒斷癥狀,破壞戒煙進程。
“該疾病幹戒難自愈,以生理依賴成癮原因為主。絕大多數人戒煙不超過1個月,是生理依賴導致的。而非心癮和習慣難改。”一位控煙人士表示。
目前,為了控制煙草,中國也做了很多戒煙可及性工作,比如設立戒煙診所、戒煙醫院、戒煙熱線等,但由於宣傳力度還不夠,知曉率不高,很少有人去尋求專業戒煙人士的幫助。
“很多人不認為吸煙成癮是一種慢性病,以為只靠自己的意誌力就能戒掉,其實在戒煙的過程中是很痛苦的,來我們這里就診的,我們會跟蹤追訪,幫助他克服每個階段出現的困難。” 北京朝陽醫院煙草依賴治療研究室主任兼戒煙門診負責人梁立榮表示。
世界衛生組織中國辦事處無煙草行動技術官員孫佳妮則認為,中國吸煙率一直居高不下,每年大概有100萬的人因為吸煙去世,但是戒煙是很難的,有直接幫助,比如提供戒煙服務,戒煙藥物等,而另外一部分是環境的營造。
目前的工作首先是從醫生著手,進行簡短戒煙服務。孫佳妮表示,30%-40%的醫生還在抽煙,20%的醫學生接受過煙草危害的教育,還有很多的醫學生沒有接觸過這樣的培訓的,簡短戒煙也存在問題。
戒煙政策落地難
自2006年《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在中國生效以來,我國從早期的戒煙門診試點逐步發展到戒煙門診、簡短戒煙幹預、戒煙熱線以及藥物戒煙等多種戒煙方法的綜合運用。
特別是2014年戒煙服務得到了中央補助地方項目的支持,國家財政支持每個省3家戒煙門診建設及省級戒煙熱線建設,大大推進了我國戒煙服務體系發展。但是這一切與《公約》的要求,以及世界各國的現狀來看差距是巨大的。
“戒煙服務相關政策取得一定進展,但缺乏落實。雖然衛計委近年來一直推動全國的戒煙服務工作,卻一直都是宣傳司在負責相關工作開展,作為主管全國各級醫療體系的醫政部門和基層衛生部門始終沒有參與到戒煙工作中。煙草依賴作為一種慢性成癮性疾病,其診療服務並未納入社區衛生服務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服務費用也未納入醫保,或通過相應措施提供一定的補貼。”楊焱表示。
楊焱同時表示,戒煙門診仍然面臨很多問題。
雖然2008年就要求各醫療衛生機構開設戒煙門診,但是真正在運行的少之又少。2014年起,中央補助地方項目在全國每年支持96家醫院建設戒煙門診,截止到2016年12月,共支持256家醫院開展戒煙門診創建工作。
楊焱認為,面對全國3.16億的吸煙者,這些戒煙門診的數量是遠遠不夠的。與此同時,因為經費投入有限(每年每家開診醫院國家財政給予7-11萬不等的補助),醫務人員培訓不足、積極性不高,醫院在人員配備和硬件投入不足,戒煙門診宣傳力度小,公眾對其知曉度和接受度有限,造成戒煙門診門可羅雀的現狀。“我們評估發現,這些戒煙門診年均戒煙人數不足100例,只有16家達到了每年200例戒煙的項目要求。”
對於戒煙熱線的服務水平,楊焱認為因為缺乏系統、專業的機能培訓,戒煙幹預機能水平存在差異。而推廣的《簡短戒煙幹預手冊》,希望醫生能在門診向吸煙者提供戒煙建議,但是戒煙勸阻也過於簡單。
目前戒煙藥物在全球使用廣泛,但中國市場上戒煙藥物種類少,僅有伐尼克蘭和安非他酮兩種戒煙輔助藥物,且普及率低。已伐尼克蘭為例,主要在北京、上海和廣州的部分醫院有售,其他省份卻非常少。同時,由於戒煙門診診療費用和藥物費用都不在醫療保險範圍內,大大影響了吸煙者對藥物的使用。
“戒煙的費用主要是戒煙藥物的費用,目前國內可以獲得的一線戒煙藥物及費用包括:尼古丁替代治療藥物主要為貼片,一個療程3個月,費用約為1200元;鹽酸安非他酮緩釋片(國產商品名悅亭),一個療程為7~12周,費用約為600~1000元;酒石酸伐尼克蘭片(商品名暢沛),一個療程為12周,費用約為1600~2000元。”梁立榮表示。
楊焱認為,借鑒國際經驗,中國應將戒煙幫助服務納入醫療保險報銷範圍。目前,國際上已有很多地區和國家把治療戒煙藥物列入醫保範圍的報銷藥品。在澳大利亞、愛爾蘭、英國和日本對戒煙藥物實行了全部報銷;比利時、西班牙(2007年73省全部報銷)、加拿大(魁北克省全部報銷)、美國、韓國和中國臺灣是部分報銷。
20日據財政部網站消息,財政部、人社部、國家衛計委日前聯合發布《關於加強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預算管理發揮醫療保險基金控費作用的意見》。《意見》指出,要加強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支預算管理,嚴格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預算執行,實施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以及加強考核通報和組織實施。
在加強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支預算管理方面,《意見》提出,要科學編制收支預算。各統籌地區要嚴格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編制收支預算。原則上不應編制當年赤字預算,不得編制基金歷年累計結余赤字預算。要依法足額征收保費。各統籌地區要進一步擴大基本醫療保險覆蓋範圍,確保應保盡保。要按照不低於國家規定的標準足額征收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逐步建立個人繳費標準與城鄉居民可支配收入相銜接機制,穩步提高個人繳費占總體籌資的比重。要加強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支出管理,個人賬戶原則上不得用於非醫療支出。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標準要與籌資水平及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在確保基金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合理提高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封頂線,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和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等等。
以下為《意見》全文:
關於加強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預算管理 發揮醫療保險基金控費作用的意見
財社[2016]24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局)、衛生計生委,財政部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
我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自建立以來,覆蓋範圍不斷擴大,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在保障參保人員基本醫療需求、提高群眾健康水平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面臨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基金運行壓力增大等問題,存在中長期不可持續的風險。不合理增長的醫療費用部分抵消了政府投入的效果,加重了社會和個人負擔。為加強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支預算管理,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減輕個人負擔,確保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基金可持續運行,根據《預算法》、《社會保險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強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支預算管理
(一)科學編制收支預算。各統籌地區要嚴格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編制收支預算。根據繳費基數(或繳費標準)、繳費率、參保人數等因素,全面、準確、完整編制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預算。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按照規定足額安排行政事業單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支出預算;要按照不低於國家規定標準以及中央和地方分擔比例,足額安排政府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居民的補助支出預算。綜合考慮以前年度支出規模、本地醫療費用水平、醫療費用控制目標、參保人員年齡結構、享受待遇人數、待遇政策調整等因素編制年度支出預算。原則上不應編制當年赤字預算,不得編制基金歷年累計結余赤字預算。除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支出、用於大病保險支出、轉移支出、上解上級支出、補助下級支出外,原則上不應編制其他支出預算。確需編制其他支出預算或編制預算時需動用歷年累計結余彌補當年支出的,需符合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有關規定,並作出詳細說明,報同級人民政府審批。各地要在做好年度預算工作基礎上,根據國家關於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和中期財政規劃具體部署和安排,結合地方中期財政規劃,做好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期收支測算工作。
(二)依法足額征收保費。各統籌地區要進一步擴大基本醫療保險覆蓋範圍,確保應保盡保。要加強和規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征收管理,做好繳費基數核定和日常稽核等工作,確保依法按時足額征收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要按照不低於國家規定的標準足額征收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逐步建立個人繳費標準與城鄉居民可支配收入相銜接機制,穩步提高個人繳費占總體籌資的比重。統籌地區財政部門要按規定及時將各級財政安排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資金撥付至社會保險基金財政專戶。加大監督檢查力度,進一步提高征收率,杜絕違規緩繳、減免和拖欠等行為,確保應收盡收。
(三)規範個人賬戶支出。加強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支出管理,個人賬戶原則上不得用於非醫療支出。逐步優化統賬結構,提高統籌基金共濟和支付能力。同步改革門診費用支付方式,開展門診費用統籌,逐步提高門診大病及慢性病保障水平,確保參保人員門診保障水平不降低。
(四)完善待遇支付政策。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標準要與籌資水平及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不應超過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承受能力。在確保基金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合理提高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封頂線,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和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切實落實各項制度保障責任,做好政策銜接,形成制度合力,穩步提高大病保障水平,緩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結合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完善參保人員在不同層級醫療機構就醫的差別化支付政策,充分發揮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政策的引導約束作用,促進患者有序流動。適當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政策範圍內醫療費用報銷比例,對符合規定的轉診住院患者可以連續計算起付線。合理拉開基層、縣級和城市大醫院間報銷水平差距,引導參保患者有序就診,減少無序就醫造成的不必要支出。
(五)堅持基金精算平衡。地方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計生、財政等部門要開展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長期精算,並於每年6月底前完成上年度精算報告。參考精算結果,及時完善本地區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確保基金精算平衡。
二、嚴格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預算執行
(一)嚴格收支預算執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預算應嚴格按照批準的預算和規定的程序執行,不得隨意調整。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應按規定報告預算執行情況。在執行中因特殊情況需要增加支出或減少收入,應當編制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預算調整方案,按社會保險基金預算調整程序經批準後執行。
(二)實施全程實時監控。各統籌地區要按照國家統一規劃和部署,完善醫療保險信息系統,對定點醫療機構醫療費用實行事前提醒、事中監控、事後審核的全程實時監管。重點對藥品、高值醫用耗材使用情況及大型醫用設備檢查等醫療行為進行跟蹤監測評估,及時發現違規行為,並依據《社會保險法》、《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定點協議對相關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做出相應處罰,促進診療行為規範,防止發生不合理醫療費用支出。
(三)做好相關信息披露。推進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預算及執行情況向社會公開。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要按規定公開參保人員醫療保險待遇政策及享受情況等信息,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定點醫療機構要按規定及時公開醫院收支情況、醫藥價格、次均門診及住院費用、主要病種例均費用等信息,各級衛生計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要對各定點醫療機構費用指標進行排序,定期公布排序結果。
三、實施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
(一)全面改革支付方式。各統籌地區要結合本地實際,全面實施以總額預算為基礎,門診按人頭付費,住院按病種、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s)、按床日付費等多種方式相結合,適應不同人群、不同疾病及醫療服務特點的複合支付方式,逐步減少按項目付費,將支付方式改革覆蓋所有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充分發揮基本醫療保險激勵約束和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作用,促進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主動控制成本和費用,提高醫療資源和基金使用效率,從源頭上減輕參保人員醫藥費用負擔。各統籌地區要按要求制定出臺全面推進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實施方案,要對支付方式改革效果進行定期評估,並及時改進完善。各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計生部門要通過設立專家庫、改革案例庫等方式,加強對統籌地區的指導。
(二)建立質量控制機制。完善服務協議管理和定點醫療機構考核辦法,在全面改革支付方式的同時,建立健全對定點醫療機構服務數量及質量的考核評價機制。適應不同支付方式的特點,完善考核辦法,並將考核結果與基金支付掛鉤,避免醫療機構為控制成本推諉病人、減少必要服務或降低服務質量。
(三)建立激勵約束機制。建立健全“結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擔”的激勵約束機制,激勵醫療機構提高服務效率和質量。實行按病種付費、按人頭付費、按床日付費等支付方式的地區,醫療機構實際發生費用低於約定支付標準的,結余部分由醫療機構留用;實際費用超過約定支付標準的,超出部分由醫療機構承擔,對於合理超支部分,可在協商談判基礎上,由醫療機構和醫療保險基金分擔。
(四)建立談判協商機制。統籌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計生、財政等相關部門應指導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建立談判協商機制,鼓勵參保人員代表參與談判協商過程。支付方式改革方案要確保醫療保險基金可承受、群眾負擔總體不增加、醫療機構有激勵。堅持公平、公正、公開,要確保定點醫療機構參與支付方式改革方案制定及實施全過程。
(五)同步推進配套改革。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大力推動醫保、醫療、醫藥“三醫”聯動改革,加快推進公立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體制機制改革,改革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制定醫療保險藥品支付標準,大力整頓藥品生產流通秩序,采取綜合措施,有效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
四、加強考核通報和組織實施
(一)建立績效考核機制。各地要加強對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的績效考核,將預算編制、費用控制、服務質量等納入考核範圍,促使其工作重心從審核報銷向費用控制、加強收支預算管理、提高服務質量轉移。鼓勵各統籌地區探索建立與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工作績效掛鉤的激勵機制。
(二)建立表揚通報機制。“十三五”期間,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將聯合對各地加強收支預算管理、推進支付方式改革、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等情況進行考核(考核指標見附件),對工作推進快、成效好的省份予以通報表揚,對工作進度滯後的省份予以通報批評。將通報考核內容納入財政部駐各省(區、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審核範圍。
(三)做好組織實施工作。各地要充分認識加強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預算管理、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將此項工作作為今後一段時間完善醫療保險制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點任務抓好落實。要明確各自職責,加強協同配合,及時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強政策解讀和輿論引導,妥善回應社會關切,爭取各方理解和支持。省級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計生等部門要加強對統籌地區的指導,按要求向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等部門報送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運行及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等有關情況。本意見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生計生委
2016年12月29日
人民日報北京7月8日電 (記者曲哲涵)2017年“7·8全國保險公眾宣傳日”主題活動在京舉行。今年活動的主題為“遠離貧困,從一份保障開始”。
據了解,2016年,農業保險為4575萬戶次農戶支付賠款348億元,在重大農業災害中成為農民恢複生產的重要資金來源;大病保險已覆蓋城鄉居民10.1億人,平均報銷水平提高13個百分點,超過1100萬人受益,貧困人口補充醫療保險覆蓋1000多萬貧困人口。
(來源:人民日報,原標題:大病保險覆蓋城鄉10.1億人,記者:曲哲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