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人民網與財經網站華爾街見聞報導,央行上海總部2月26日上午召開政策發佈會,發佈上海自貿區外幣利率市場化政策,其中一項重要內容是,將放開區內300萬美元以下外幣存款利率上限。該政策將於3月1日起實施。
早在2013年底發佈的「央行30條」(即《關於金融支持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意見》,即「央行30條」),在「穩步推動利率市場化」的部分,就已經提出「在條件成熟時,放開區內一般小額外幣存款利率上限」。
此次出台的細則一項重要內容是將放開300萬美元以下外幣存款利率上限。上限放開後,上海自貿區將在全國率先實現外幣存款利率的完全市場化,在負債產品市場化定價上先走一步。
在區內放開小額外幣存款利率上限,是指對自貿試驗區放開小額外幣存款利率上限,上海地區金融機構對區內居民小額外幣存貸款自主定價。
本次小額外幣存款利率上限放開僅面向自貿區內居民,具體包括在試驗區內依法設立的中外資企事業法人(含金融機構)、在試驗區內註冊登記但未取得法人資格的組織、其他組織、境外法人機構駐試驗區內的機構以及在試驗區內就業一年以上的境內個人。
在外幣存款利率上,等值300萬美元以上的大額利率目前已經完全市場化,而300萬美元以下小額利率受上限管理。
據《21世紀經濟報導》,2000年,我國開始啟動外幣利率市場化,其中放開了外幣貸款利率和300萬美元以上大額存款利率開始。2004年,央行進一步宣佈,央行不再公佈美元、 歐元、日元、港幣2年期小額外幣存款利率上限,改由商業銀行自行確定。也就是說,國內對於外幣利率的管制,主要集中在小額外幣、短期限(一年內的)的存款利率。
不過,據瞭解,目前在境內,多數銀行的存款利率並沒有用足上限,也就是說,放開利率上限影響或不會馬上體現出。以美元為例,活期存款利率上限為1.15%,一年期上限為3.0%。以中行為例,該行目前的美元活期存款利率、一年期存款利率則分別為0.05%、0.75%。
「放開自貿區內一般賬戶小額外幣存款利率上限,其意義有限,因為外幣在境內存款利率所受限制本身就少,利率市場化核心在於人民幣存款利率。」交行首席經濟學家連平表示。
據《經濟參考報》報導,在接下來的半個月內,上海自貿區的金融改革細則還有望迎來一批集中釋放。
中國人民銀行曾在2013年12月2日出台《關於金融支持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意見》,其主要目標是「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發展,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建立可複製、可推廣的金融管理模式」。《意見》分為7個部分,分別是「總體原則」、「創新有利於風險管理的賬戶體系」、「探索投融資匯兌便利」、「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穩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深化外匯管理改革」和「監測與管理」。
上海自貿區管委會副主任簡大年表示:「這些細則不會一起推出,而是本著先易後難的節奏,成熟一項就推出一項,『兩會』前夕,還有一些細則有望公佈,包括人民幣跨境使用、外匯綜合改革、跨國公司資金池業務、國際貿易結算、利率市場化等。」
不斷落地的細則也使得上海自貿區對外資企業的吸引力已經在逐步增加。據公開報導的數據顯示,外資企業入駐自貿區的速度正在加快,目前已經有超過400家外資企業入駐上海自貿區。
一項調查顯示瑞士央行對瑞郎匯率設置上限的做法,至少還要再延長兩年。歐元區複蘇乏力迫使瑞士長期幹預市場。
彭博新聞社對23名經濟學家調研顯示,超過四分之三受訪者認為,至少到2016年年底前,瑞士央行必須保證歐元/瑞郎匯率不低於1.2水平。
在上一次調研中,有39%的受訪者預計瑞士央行最早在2016年退出幹預,44%預期最早不會2017年前改變政策。
三年前歐元區債務危機高峰期時,瑞士央行宣布為瑞郎設定1.2的上限,瑞士認為本幣大幅升值將造成通縮風險並影響瑞士出口競爭力。
二季度歐元區經濟增長再度停滯,歐洲央行行長德拉吉此前表態,歐元區利率仍將在相當長一段時間保持目前創紀錄低的水平。
Zuercher Kantonalbank銀行經濟學家David Marmet告訴彭博新聞社:“只要歐洲央行不加息,瑞士央行就不會放棄匯率上限。”
今年瑞郎對歐元上漲了1.3%,8月15日歐元對瑞郎跌至1.20864,自2013年1月來首次跌破1.21關口,周二交易在1.2111附近。
國內多家媒體獲悉,近期很可能出臺全國存款保險制度,將由多個部門協調制定,存款保障的上限可能是50萬元。醞釀二十余年的存款保險制度有望近期破冰。業內人士認為,該制度出臺對儲戶的日常金融活動並無實質性影響,對商業銀行短期也不會有很大影響,在利率市場化後將影響銀行獲利。
昨日華爾街見聞文章援引新浪財經消息稱,中國央行昨日下午召開系統內的全國存款保險制度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各省級分行領導到京參會,研究部署於明年1月推出存款保險制度。
對此,《經濟參考報》由接近監管層的權威人士處獲悉,存款保險制度將由央行、銀監會、保監會、財政部、發改委等多個部門協調制定,
“很有可能根據監管評級制度實施差別化費率,賠付額度上限可能是50萬元,並且會成立專門的存款保險托管機構。”
《經濟參考報》報道稱,業內專家和監管層人士對目前是否為推出存款保險制度的合適時間窗口依然存在爭議。有來自監管層的分析人士認為,
“目前銀行業的風險主要是表外業務資產包延伸出的資金期限錯配風險,再就是一些不良貸款,但並未形成較大的系統性風險,目前已經出臺了針對銀行同業業務,以及包括推進信貸資產證券化盤活資產的一系列政策,因此存款保險制度現在出臺意義不是太大。”
靠近央行的人士對《南方都市報》表示,“近期會出臺征求意見稿”,何時正式推出得看征求意見稿進展情況。存款保險制度將采取限額保障的方式,目前討論的意見稿大致也是50萬元保障上限。
50萬元保障上限意味著,萬一銀行倒閉,儲戶得到保障的銀行存款最多為50萬元。超過50萬元的部分,有可能得不到賠付,或按一定比例賠付。
有知情人士向《經濟參考報》表示:
實際上,只有銀行破產倒閉才能觸發賠償的條件,對儲戶日常的金融活動而言沒有實質性作用,並且如果存款保險制度落地,很可能會改變當前投資者的資產配置方式,更多的人會選擇投資股市等高收益市場。
銀行業人士認為,一旦存款保險制度實施,短期內商業銀行將會為存款保險的費率買單,其運營成本略增,影響不會太大。但長期來看,沖擊最大的是在利率市場化後,利差進一步收窄將影響銀行利潤。申銀萬國分析師認為:
“如果從2015年起開始實施存款保險制度,對上市銀行盈利的靜態影響為-3.5%。退出機制和存款保險制度對銀行業流動性的影響溫和。不過,在存款保險制度建立初期,可以通過對出資行差別化下調1到2次法定準備金率來對沖對銀行間流動性的影響。”
《南方都市報》報道還提到,已參與多輪意見稿討論的中央財經大學金融學院教授郭田勇表示,近期有關部門確實再度開會討論征求意見稿情況,目前準備已較為充分,存款保險制度框架已較為成熟,短期推出的可能性非常大。
所謂存款保險制度,就是銀行按一定比例向存款保險機構繳納保費,一旦發生經營危機或破產倒閉,存款保險機構可向其提供財務救助或向其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
自1993年首次提出後,存款保險制度已醞釀21年,呼聲一直很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2014年中國政府工作報告都明確提出“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昨日上午,中國央行副行長胡曉煉就在“《財經》年會2015:預測與戰略”上表示,央行將加快建立存款保險制度。
(更多精彩財經資訊,點擊這里下載華爾街見聞App)
國務院今日正式發布《存款保險條例(征求意見稿)》及相關通知,醞釀21年後,中國首項存款保險制度有望近期出臺。中國央行在上述意見稿的說明中寫道,據央行對2013年底的存款情況測算,對50萬元的最高償付限額,可以覆蓋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
本周稍早國內媒體曾傳出明年1月存款保險制度出臺的消息。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在上述征求意見通知中寫道,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提出意見的截止期為2014年12月30日。
據上述存款保險的征求意見稿:
· 存款保險最高賠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
· 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機構所有被保險存款賬戶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並計算的資金數額在最高償付限額以內的,實行全額償付;超出最高償付限額的部分,依法從投保機構清算財產中受償。
· 存款保險覆蓋投保機構吸收的人民幣存款和外幣存款,所有存款類金融機構的存款都參保,但金融機構同業存款、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在本機構的存款以及其他經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核準的不予承保的存款等不在存款保險條例覆蓋的範圍。
· 存款保險費率由基準費率和風險差別費率構成。費率標準由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根據經濟金融發展狀況、存款結構情況以及存款保險基金的累積水平等因素制定和調整,報國務院批準後執行。各投保機構的適用費率,由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根據投保機構的經營管理狀況和風險狀況等因素確定。
上述意見稿的說明中,中國央行特別說明,
“(50萬元)這個限額並不是固定不變的,人民銀行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可以根據經濟發展、存款結構變化、金融風險狀況等因素調整最高償付限額,報國務院批準後公布執行。”
“按征求意見稿的規定,即使個別小存款銀行發生了被接管、被撤銷或者破產的情況,一般也是先動用存款保險基金,支持其他合格的金融機構對出現問題的存款銀行進行“接盤”,收購或者承擔其業務、資產、負債。”
“確實無法由其他銀行收購、承接的,按照最高償付限額直接償付被保險存款。”
存款保險制度又稱存款保障制度。目前,世界上已有110多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這種保障制度。所謂存款保險,是指存款銀行交納保費形成存款保險基金,當個別存款銀行經營出現問題時,使用存款保險基金依照規定對存款人進行及時償付。
據國務院今日與征求意見稿同時發布的“存款保險知識專家問答”介紹,存款保險制度實施後,中國存款人無需交保費。該制度的資金來源主要是金融機構按規定交納的保費。制度建立後,只是小比例地向金融機構收取保費,費率水平遠低於絕大多數國家存款保險制度起步時的水平和現行水平。
目前國內機構一致認為,存款保險制度短期內對上市銀行盈利產生負面影響,但政府可以通過其他措施對沖影響。在A股大牛市的背景下,機構仍持續看好銀行股。債市方面,機構認為短期影響偏負面,長期有利於無風險利率的進一步下降。
以下為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發布通知時一並發布的相關意見稿全文:
第一條 為了建立和規範存款保險制度,依法保護存款人的合法權益,及時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統稱投保機構),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投保存款保險。
投保機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設立的分支機構,以及外國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分支機構不適用前款規定。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其他國家或者地區之間對存款保險制度另有安排的除外。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存款保險,是指投保機構向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交納保費,形成存款保險基金,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存款人償付被保險存款,並采取必要措施維護存款以及存款保險基金安全的制度。
第四條 被保險存款包括投保機構吸收的人民幣存款和外幣存款。但是,金融機構同業存款、投保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在本投保機構的存款以及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規定不予保險的其他存款除外。
第五條 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可以根據經濟發展、存款結構變化、金融風險狀況等因素調整最高償付限額,報國務院批準後公布執行。
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機構所有被保險存款賬戶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並計算的資金數額在最高償付限額以內的,實行全額償付;超出最高償付限額的部分,依法從投保機構清算財產中受償。
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償付存款人的被保險存款後,即在償付金額範圍內取得該存款人對投保機構相同清償順序的債權。
社會保險基金、住房公積金存款的償付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另行制定,報國務院批準。
第六條 存款保險基金的來源包括:
(一)投保機構交納的保費;
(二)在投保機構清算中分配的財產;
(三)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運用存款保險基金獲得的收益;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七條 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履行下列職責:
(一)制定並發布與其履行職責有關的規則;
(二)制定和調整存款保險費率標準,報國務院批準;
(三)確定各投保機構的適用費率;
(四)歸集保費;
(五)管理和運用存款保險基金;
(六)依照本條例的規定采取早期糾正措施和風險處置措施;
(七)在本條例規定的限額內及時償付存款人的被保險存款;
(八)國務院批準的其他職責。
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由國務院決定。
第八條 本條例施行前已開業的吸收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在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規定的期限內辦理投保手續。
本條例施行後開業的吸收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營業執照之日起6個月內,按照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的規定辦理投保手續。
第九條 存款保險費率由基準費率和風險差別費率構成。費率標準由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根據經濟金融發展狀況、存款結構情況以及存款保險基金的累積水平等因素制定和調整,報國務院批準後執行。
各投保機構的適用費率,由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根據投保機構的經營管理狀況和風險狀況等因素確定。
第十條 投保機構應當交納的保費,按照本投保機構的被保險存款和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確定的適用費率計算,具體辦法由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規定。
投保機構應當按照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的要求定期報送被保險存款余額、存款結構情況以及與確定適用費率、核算保費、償付存款相關的其他必要資料。
投保機構應當按照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的規定,每6個月交納一次保費。
第十一條 存款保險基金的運用,應當遵循安全、流動、保值增值的原則,限於下列形式:
(一)存放中國人民銀行;
(二)投資政府債券、中央銀行票據、信用等級較高的金融債券及其他高等級債券;
(三)國務院批準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
第十二條 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應當自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3個月內編制存款保險基金收支的財務會計報告、報表,並編制年度報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公布。
存款保險基金的收支應當遵守國家統一的財務會計制度,並依法接受審計機關的審計監督。
第十三條 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履行職責,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進行核查:
(一)投保機構風險狀況發生變化,可能需要調整適用費率的,對涉及費率計算的相關情況進行核查;
(二)投保機構保費交納基數可能存在問題的,對其存款的規模、結構以及真實性進行核查;
(三)對投保機構報送的信息、資料的真實性進行核查。
對核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應當告知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
第十四條 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參加金融監管協調機制,並與中國人民銀行、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等金融管理部門、機構建立信息共享機制。
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應當通過信息共享機制獲取有關投保機構的風險狀況、檢查報告和評級情況等監督管理信息。
前款規定的信息不能滿足控制存款保險基金風險、保證及時償付、確定差別費率等需要的,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可以要求投保機構及時報送其他相關信息。
第十五條 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發現投保機構存在資本不足等影響存款安全以及存款保險基金安全的情形的,可以對其提出風險警示。
第十六條 投保機構因重大資產損失等原因導致資本充足率大幅度下降,嚴重危及存款安全以及存款保險基金安全的,投保機構應當按照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中國人民銀行、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的要求及時采取補充資本、控制資產增長、控制重大交易授信、降低杠桿率等措施。
投保機構有前款規定情形,且在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規定的期限內未改進的,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可以提高其適用費率。
第十七條 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發現投保機構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規定情形的,可以建議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依法采取相應措施。
第十八條 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可以選擇下列方式使用存款保險基金,保護存款人利益:
(一)在本條例規定的限額內直接償付被保險存款;
(二)委托其他合格投保機構在本條例規定的限額內代為償付被保險存款;
(三)為其他合格投保機構提供擔保、損失分攤或者資金支持,以促成其收購或者承擔被接管、被撤銷或者申請破產的投保機構的全部或者部分業務、資產、負債。
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在擬訂存款保險基金使用方案選擇前款規定方式時,應當遵循基金使用成本最小的原則。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存款人有權要求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在本條例規定的限額內,使用存款保險基金償付存款人的被保險存款:
(一)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擔任投保機構的接管組織;
(二)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實施被撤銷投保機構的清算;
(三)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對投保機構的破產申請;
(四)經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情形。
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及時、足額償付存款。
第二十條 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處分:
(一)違反規定收取保費;
(二)違反規定使用、運用存款保險基金;
(三)違反規定不及時、足額償付存款;
(四)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的其他行為。
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貪汙受賄、泄露國家秘密或者所知悉的商業秘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第二十一條 投保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予以記錄並作為調整該投保機構的適用費率的依據:
(一)未依法投保;
(二)未依法及時、足額交納保費;
(三)未按照規定報送信息、資料或者報送虛假的信息、資料;
(四)拒絕或者妨礙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依法進行的核查;
(五)妨礙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實施存款保險基金使用方案。
投保機構有前款規定情形的,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可以對投保機構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予以公示。投保機構有前款第二項規定情形的,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還可以按日加收未交納保費部分0.05%的滯納金。
第二十二條 本條例施行前,已被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依法決定撤銷或者人民法院已受理破產申請的吸收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不適用本條例。
第二十三條 本條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更多精彩財經資訊,點擊這里下載華爾街見聞App)
俄羅斯莫斯科交易中心周一表示,晚間交易時段,高於美元/盧布匯率風險管理上限的交易都沒有被接受。
其新聞發言人稱,
在晚間交易時段,美元兌俄羅斯盧布觸及64.4459的匯率風險管理上限,高於該上限的報盤不會被接受。根據匯率風險管理相關規則,莫斯科時間晚7點之後的晚間交易時段,風險管理參數不會修正。第二個交易日的交易時段,交易所將發布新的風險管理參數。
華爾街見聞此前提到,俄羅斯總統普京已經承諾,將采取嚴厲的措施針對外匯市場的投機者。他認為,這些人要對盧布的下跌負責。他表示,
俄羅斯當局知道投機者是誰,也知道我們可以使用什麽工具來影響他們。現在是使用這些工具的時候了。
(更多精彩財經資訊,點擊這里下載華爾街見聞App)
據英國《金融時報》報道,歐央行拒絕了為希臘提高短期國債規模上限至250億歐元的提議。
根據歐央行的規定,此類國債的規模上限是150億歐元。希臘財長Yanis Varoufakis上周日在訪問巴黎期間,向歐盟經濟與貨幣事務專員Pierre Moscovici和法國財長Michel Sapin尋求支持,希望提高短期國債規模上限。如果提議通過,希臘政府可以增加發行100億歐元的短期國債,為自己贏得三個月的過渡期。
《金融時報》援引兩位歐央行官員的表態稱,歐央行不會接受這個提議:
希臘試圖完全依賴歐央行來解決債務問題,但歐央行將采取強硬態度。
希臘與“三駕馬車”此前簽訂的債務援助協議將在本月底到期。盡管希臘政府聲稱,即使沒有外部資金,政府可以堅持到今年7月。屆時希臘政府需要償還一項高達35億歐元的債務。但歐央行擔心,如果這種局面僵持下去,會出現市場恐慌和擠兌風險。
歐盟委員會主席將在下周三歐盟峰會上與希臘領導人見面商討此事。
據彭博社報道,美國政府和英國政府也密切關註希臘問題的走向。英國財長George Osborne在周一會見希臘財長Yanis Varoufakis後表示,希臘對全球經濟是一個威脅。美國總統奧巴馬在對CNN的采訪中表達了對希臘問題的看法:
當你的成員國家的經濟狀況直線下滑時,你必須有一些刺激增長的策略,而不是簡單地向它的納稅人要更多錢。這樣只會讓情況更加糟糕。
(更多精彩財經資訊,點擊這里下載華爾街見聞App)
盡管今天不是周五,中國央行還是降息了。
據中國人民銀行網站,央行決定自2015年3月1日起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和存款基準利率。這是自去年11月21日中國央行時隔兩年首度降息後,在三個月內第二次降息。
央行宣布,將金融機構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至5.35%;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至2.5%,同時結合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將金融機構存款利率浮動區間的上限由存款基準利率的1.2倍調整為1.3倍;其他各檔次存貸款基準利率及個人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相應調整。
由於2015年最新公布的一系列數據表明經濟增長乏力,市場近期對於降準降息的呼聲非常高。春節期間,中國經濟數據表現疲軟,2月匯豐PMI、地產銷量、電力耗煤增速均表現不佳。
今日突發降息後,新財富最佳宏觀與債券分析師、海通證券姜超團隊認為,這是降息周期的延續,有利於降低金融機構貸款實際利率和企業貸款融資成本,也有利於刺激消費,降低經濟失速風險,且後續寬松仍可期待。姜超本周早些時候曾在報告中表示,再次降息時機已經成熟。
民生證券宏觀研究團隊認為,央行降息可緩解債務風險,緩釋通縮壓力。但能否改變經濟下行壓力還有待觀察。降息後經濟不會立即企穩,貨幣寬松預期,人民幣貶值預期仍存。股債雙牛還會延續。
華泰證券宏觀研究俞平康團隊則表示,此次降息力度溫和,後續還有寬松必要。降息利好房地產市場,溫和利好股市,人民幣匯率短期將存貶值壓力,降息對實體經濟中企業貸款利率的效力需時間發酵。
中國人民銀行對此次降息解釋稱,此次調整是根據當前經濟基本面的運行態勢進行的適度微調,重點是繼續引導社會融資成本下行,穩健的貨幣政策取向並未改變。同時寓改革於調控之中,擴大存款利率浮動區間,更充分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
央行有關負責人表示,受經濟結構調整步伐加快以及國際大宗商品價格大幅下降的影響,近幾個月以來,消費物價漲幅有所回落,工業品價格降幅擴大,對實際利率水平形成推升作用。當前物價漲幅處於歷史低位,為適當使用利率工具提供了空間。
另外,此次利率調整的重點仍是保持實際利率水平適應經濟增長、物價、就業等基本面變動趨勢,並不代表穩健的貨幣政策取向發生變化。
由於本次降息是在周六,A股市場並未開盤。華爾街見聞為您盤點歷次利率調整對A股的影響如下:
(更多精彩財經資訊,點擊這里下載華爾街見聞App)
傳今年存款利率上限放開,為了穩住經濟央媽也是蠻拼的 作者:萬敏 存款保險制度、貨幣政策松緊、利率市場化、匯率、人民幣國際化、互聯網金融監管、民營銀行準入……一系列市場關註的熱點問題,在3月12日下午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記者會上得到了解答。央行行長周小川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成立存款保險的機制,各方面條件已經基本成熟,“個人估計,今年上半年就可以出臺。” 此外,周小川還透露存款利率上限放開的最後一步,今年有非常高的概率。但對大家最為關心的貨幣政策是否會更多“放水”以支持實體經濟,周小川則表示,並沒有改變穩健的貨幣政策狀況。 除了存款保險制度、存款利率上限放開這兩大動作,周小川在答記者問時,還透露兩大信息:互聯網金融政策不久將出臺;今年要推出深港通。 存款保險機制 各方面條件已基本成熟 所謂存款保險,是指存款銀行交納保費形成存款保險基金,當個別銀行經營出現問題時,使用存款保險基金依照規定對存款人進行及時償付。自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以來,我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呼聲格外強烈。“存款保險制度作為金融改革重要的一步棋,已經經過了一段時間緊鑼密鼓的準備,去年末已經把存款保險條例公開征求了意見。征求完意見,結果總體也都是正面的。”周小川說,這說明成立存款保險的機制,各方面條件已經基本成熟,“個人估計,今年上半年就可以出臺。” 2014年11月30日,由央行起草的《存款保險條例(征求意見稿)》正式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提出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最高償付限額設為人民幣50萬元。央行有關負責人表示,50萬元的最高償付限額可以覆蓋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 根據此前的征求意見稿,存款保險制度要求實行強制保險,所有的存款類金融機構都必須加入存款保險制度。 民生銀行首席研究員溫彬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最終存款保險制度將以公司形式還是基金形式出現,可能高層已經達成共識。存款保險制度的推出能夠為民營銀行解決擔保問題,也是當前利率市場化改革推進的重要組成部分。 存款利率上限 今年放開概率非常高 周小川表示,去年人民幣存款利率的上浮空間又擴大了20%,今年前不久的這次利率調整,又再進一步將向上浮動區間擴大了10個百分點,因此大家是非常合理地估計,認為離利率市場化也就是最後的存款利率上限的解除已經非常近了。 當天一同出席記者會的央行副行長易綱補充說,央行進一步將存款利率浮動區間上限由基準利率的1.2倍擴大至1.3倍後,商業銀行還是能夠差異化地定價,出現了上浮區間不同的陣營:大銀行上浮得少一點,10%左右;中型的銀行,即股份制商業銀行,上浮了20%左右;一些小的金融機構,包括農村合作金融機構上浮多一些,可能在20%到30%。實際上,通過這種差異化定價,商業銀行和客戶之間的優化已在形成。“我認為中國利率的基準在逐步成熟,所以利率市場化條件正在朝著越來越成熟的方向發展。”易綱說。 溫彬認為,此次存款利率上浮區間擴大到30%以後,銀行提價有更大的差別,意味著各家銀行經營中對負債成本和收益的管理更接近市場化水平,下一步可能會將大額存單向企業或個人擴大範圍推出,這樣一來,銀行的市場化經營範圍也會進一步擴大,差別定價將更為突出,未來直接取消存款利率上限水到渠成。“今年如果能有一個機會,可能存款利率上限就放開了,大家期望中的最後一步就走出來了,這個概率應該說是非常高的。”周小川表示。 貨幣政策 並未改變穩健狀況 在今年兩會上,政府工作報告提出M2增速12%的目標。據此,周小川表示,觀察貨幣政策松緊的程度,其中一個是用M2,所以政府工作報告專門提到了M2的增長速度。也就是說,盡管使用了各種工具來進行調節,其中也包括一部分定向的貨幣政策的調節。但是加在一起後,廣義貨幣供應量也就是M2的增長仍是適度的,所以並沒有改變穩健的貨幣政策狀況。 央行3月12日公布的數據顯示,2月末,廣義貨幣(M2)余額125.74萬億元,同比增長12.5%,增速比上月末高1.7個百分點,比去年同期低0.8個百分點。當月人民幣貸款增加1.02萬億元,同比多增3768億元。2月份社會融資規模增量為1.35萬億元,比上月少7099億元,比去年同期多4608億元。 招商銀行金融市場部高級分析師劉東亮認為,“當前需要解決短端利率過高,利率傳導機制不暢的問題,也需要解決長端信貸利率過高,讓信貸更有效投放實體經濟的問題,預計央行會繼續以較快節奏放松貨幣政策,數量、價格政策雙調,五一前降準降息都將再次兌現。” 此外,對於香港離岸人民幣業務的問題,周小川表示,我們歷來是有很好的溝通,只要有需要就會有一些調節的手段,同時也可能出臺一些新的舉措來支持香港,起到離岸人民幣中心的作用。今年有一件事肯定會有進展,繼去年的滬港通之後,今年還要有深港通。這些都使我們在資本市場的相互溝通和支持資本市場相互溝通方面,會給予更大的管理上的便利性來支持香港所能夠起到的作用。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