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少陽在前文提到:『……保險股與證券行的共通點,是他們可被視為中國A股的代替品(proxy),因為保險公司持有若干資產比重的國內A股,A股反彈對他們的未來盈利,將有推波助瀾的作用。……』其意指市場炒A股反彈,炒得保險股,亦會一起炒埋券商股;為此,我們對這個板塊作進一步的資料搜集及了解。
今天,我們先來看看整體券商行業的政策面,以後再另文看行業的業務細節。11月30日,中國證監會發布《關於進一步推進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意見》,對新股發行(IPO)體制推出大刀闊斧改革,並將在2014年1月底重啓IPO。內地新股發行自2012年底暫停至今已超過一年,截至目前,內地排隊申請IPO的企業已達760多間,其中83家已通過發審會,在完成有關程序後,預計2014年1月底約有50家企業會陸續上市,計劃募集資金約600億元。
按照新規定,監管當局對IPO進行了制度改革,只對申請上市企業的文件和信息披露內容進行合規性審核,企業的盈利能力和投資價值則留待投資者和市場自行判斷;但同時亦加強對違規的監管和懲處,保障了日後公開招股可以減少政府干預帶來的市場扭曲。很明顯,這將簡化不少審批程序,有助縮短新股上市時間,亦有助確保企業的質素,使有業績支持的企業能夠有效通過資本市場集資發展。
另一方面,新股發行數目及價格則由發行者自行決定,另發行人可選擇發行普通股、公司債等融資方式,使IPO發行更具彈性及逐步以市場化為方向,對中國股票市場長遠發展更為有利。
與此同時,中國證監會又禁止創業板「賣殼」。過去,中國創業板「賣殼」活動頻繁,很多企業得到監管機構批准(當中不排除有貪腐成分而隨意放鬆審批條件),取得上市資格後,便急不及待善價而沽;這是不健康的做法,現在,中證監加以禁止,對股市的長遠發展有利。
整體來說,今次IPO制度改革,加強事中和事後的監管,相信有助減少上市過程中的內幕交易、「賣殼」等市場失序行為,令上市定價能夠有效反映資產的真正價值,強化投資者的信心。至於中國監管當局減少事前審批、妨礙市場效率的干預行為,轉為集中向事中及事後的二級市場監管,全力恢復投資者對A股市場的信心。這是今次IPO制度改革向外釋放的一個信號。
第二個值得注意的信號,是加大市場功能後,對私營部門和企業所提供的新機遇。由於目前優質的國企基本已全部上市,要擴大市場的規模、同時保障上市企業有一定的質素,就要把焦點轉向私營企業。換言之,有質素和發展前景的私營企業,可以通過資本市場的直接融資,而毋須一定要透過向銀行間接融資借貸,資金成本可以更便宜,對私人企業的發展帶來明顯好處。
從統計資料看到,中國內地私營企業的股本回報率一般比國企為高。當私營企業可以在資本市場進行直接融資取得方便──對股市未來IPO的申請、審批、上市節奏不再加以行政干預,將可以令有潛質的民營企業得到更大的發展機會,也可以給投資者帶來更多選擇對象。從整體改革大局看,這也意味私營部門對經濟增長的貢獻更大;這些改革也體現了十八屆三中全會強化市場之手起「決定性作用」的精神。
中國A股市場近年一直被批評為「老千」市場,且看中國監管當局轉向增加二級市場的監管,可否成為改變A股市場根本性問題的轉捩點?而進一步看,內地投資者對A股市場的信心回升,最直接受惠者肯定是券商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