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可以成為上市公司董秘(6) 唐宋_元明清
http://xueqiu.com/1477305465/25386833第二章 金領其實是個危險活兒 看似風光無限的董秘是個金領職業,但風光背後隱藏著很高的職業風險。作為企業「窗口」、「新聞官」、「發言人」這些眾多的角色定位,裡面蘊藏風險就夠「喝一壺」的(還有一壺是公司內部的風險),最近「光大證券烏龍指事件」中,董秘對媒體問訊回應一句「子需烏有」就引起後來的口誅筆伐,並因此受到證監會的行政處罰。很多時候面對市場的質詢時,如果以外交式的顧左右而言他已經越來越難以應對了。在網絡交流中,你還可以「以公司公告信息為準或請關注公司近期的公告內容」等詞令進行迴避,雖答非所問所也無處指責,但大量的現場交流場合中這類外交辭令可能引來更多的刨根問底。
話已至此,順便聊聊行業分析師(以後專門章節交流),真佩服很多的行業研究員、分析師,你分析得真細,可比很多公司的管理層研究得到位多了。從不同角度(包括臆想的視角)都進行了假設,並進行了各種盈利預測,五體投地啊,從APS到EPS精確到了小數點兩位,作為公司一員,自己都無法得出這麼精確的積極或者消極的各種結論。
言歸正傳,從上回的董秘新聞發言人角色說起。出言不慎,即「病從口入」,或招致嚴厲的行政處罰。在股東維權意識不斷增強和國家大力引導,倡導資本市場相關的糾紛更多走向民事訴訟手段處置的今天,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的若干規定》及《行政處罰決定》的等規定,行政處罰即構成股東民事訴訟的前置條件,更是加大了董秘這個作為股東與公司「橋樑」角色的風險。應該說「新興職業,強勢企業中的弱勢群體」對董秘定性比較準確。在職業過程中,董秘這個高危職業的風險主要來自於企業內外雙重壓力。
第一、就企業內部而言,風險主要來自於職場風險:
「明知不可為,企業卻為之」,這句話僅僅是站在董秘的視角和眼光,站在決策者和事情操作者層面的人來看,董秘所堅持的觀點是小題大作、不可理喻。這種情形董秘最痛苦的是:明明知道這麼幹定會招致的結果,你卻不能做破壞性實驗,不能讓企業去見識一把這麼幹的後果,因為有些後果的嚴重性是企業無法承受。作為董秘你會怎麼辦?只能是堅持主張,針鋒相對,如果你情商夠高,你可以迂迴周旋來化解,但不是每件事都有中間路線可供選擇,有些事情的處置方案就是非此即彼。久而久之,你就成了一個刺頭,長期一個「刺頭」在身邊,總有一天受不了你,老闆會讓你捲鋪蓋走人。
一些家族企業,尤其是最近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登陸的創業板企業,家族式企業的公司治理問題十分凸現,這些董秘確實是「高危人群」,上市本身不能一蹴而就地改變企業的內部治理,也不能幫你建立起完善的現代企業制度,不能自控的風險是防不勝防。
一些國企中的董秘也有難言的苦衷,公司的大股東甚至國資委就是要一竿子插到底,經常越俎代庖,替上市直接就籌劃了重大事情,上市公司中的不要說董秘,就連總經理都一頭霧水。
企業董、監、高管偶爾會出現違規買賣公司股票等類似個人為主體的違規行為,這種事情一查一個准,但違規當事人面臨問詢時,不由自主的第一句話就是「這些禁止性規定,董秘從來沒跟我們說過」。作為企業高管,學習並遵照證監會、交易所的規定、指引或者其他法律法規,本就是你天然的義務與職責,與董秘何幹!儘管董秘在很多場合肯定早「一而再、再而三」的強調和培訓過。
還有在個別企業中,公司員工甚至其他高管團隊成員也不理解,「我在生產一線,為公司創造的價值是實實在在看得見摸得著的,但董秘為公司做了什麼?不就是發個公告嗎?」。類似言論現基本絕跡,但固有念頭還是有的,長期如此看法,三人便成了虎,董秘本人連同其管轄部門的威信就下降。
(本章待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