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長集團控股(新利達模具)(2182)專區
1 :
GS(14)@2017-07-16 20:25:51http://big5.jobcn.com/position/company.xhtml?comId=385433
新利達模具實業有限公司于1986年創立於香港,設工廠于中國大陸,是一家實力雄厚的大型港資企業,屬下擁有深圳公司和惠州公司,全部員工人數逾3000人,目前公司正以良好的發展勢頭朝著集團化、規模化、規範化、標準化的目標邁進,中長期發展戰略目標為:集團化運作,多元化經營,股票上市,員工持股.我公司主要專業從事塑膠注塑成型、模具製造及塑膠涂裝,在廣大客戶的支援下,經過十餘年的發展,公司多次擴充廠房,現新利達公司總部工廠投資超過8000萬元港幣,設有電腦化模具設計製造部、高精度注塑部、無塵塑膠涂裝部等,佔地面積50000多平方米,並已發展成為一家倍受稱讚的OEM産品供應商.經過全體員工共同努力,公司于1999年通過ISO9002:1994品質體系認證,2001年通過ISO9001:2000品質體系認證,2003年通過ISO14001環境體系認證,2005年6月通過ISO/TS16949汽車行業品質管理體系認證,目前正在申請推行SA8000“社會責任”管理體系及OHSAS18000“職業健康與安全”管理體系.因其獨特的生産製造工藝及卓越的産品品質受到了許多諸如PHILIPS、SONY、TOSHIBA等在內的國外大型集團企業的認可與賞識.
鄭重聲明:本公司詳細地址位於深圳市寶安區公明鎮下村第三工業區,凡無法接受在關外工作或無誠意到關外工作者請勿隨便亂投遞個人簡歷!
請您在投遞個人簡歷時務必慎重考慮好,我們在收到您的求職簡歷後會進行認真審閱、甄選,如您的求職簡歷被選中,我們將在一週內與您聯繫,並預約適合的時間通知您到我公司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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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GS(14)@2017-07-16 20:26:07http://www.hkexnews.hk/APP/SEHK/ ... ls-2017071302_c.htm
招股書
3 :
GS(14)@2018-02-15 19:02:12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80214008_C.pdf
招股書
4 :
GS(14)@2018-02-19 21:20:511. 我們是中國知名的一體化注塑解決方案供應商。在逾17年的時間裏,我們專注於
模具設計及製作服務以及注塑組件設計及製造服務。自2013年6月起,我們亦以OEM
方式以Fontem(及2015年6月之前為LOEC, Inc. 「LOEC」)擁有的「blu」品牌的名義製
造電子煙產品。
我們主要設計及製作我們利用內部注塑組件製造工序生產注塑組件所用的注塑模
具。我們能根據所需成型或定制注塑組件的設計、特點及規格專門設計及製作注塑模
具及其型腔。我們擁有相關技術能力,所製作的模具能達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
準GB/T14486-2008-塑料模塑件尺寸公差》所界定的國家指引最高級精密等級MT1精
密等級。我們藉助注塑工序及我們或(在少數情況下)外部分包商所製作的注塑模具製
造辦公傢俱、辦公用電子產品、家用電器、通訊產品及汽車所需的注塑組件。
我們自一體化注塑解決方案業務中積累的豐富經驗及專業技術令我們能開發其
他共用類似製造工序的產品及服務。利用該等經驗,我們透過為「blu」品牌進行代工
(OEM),成功地擴充至電子煙產品製造。「blu」成立於2009年,現已成為全球領先的電
子煙品牌之一。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報告,以2016年的銷售價值計,「blu」為全球第三
大電子煙品牌,佔全球總市場份額的4.2%。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報告,以2016年電子
煙製造產生的收益計,我們名列第六位,佔中國整體市場份額的1.2%,而其他前九大
市場參與者則佔中國整體市場份額的15.7%。
2. 下表載列往績記錄期間我們按業務分部劃分的收益。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截至8月31日止八個月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6年 2017年
(千港元)
佔總收益
百分比(%) (千港元)
佔總收益
百分比(%) (千港元)
佔總收益
百分比(%) (千港元)
佔總收益
百分比(%) (千港元)
佔總收益
百分比(%)
(未經審核)
一體化注塑
解決方案 318,152 58.0 270,660 67.5 304,105 54.7 199,181 56.4 203,711 55.9
電子煙產品
製造 230,527 42.0 130,518 32.5 251,456 45.3 154,140 43.6 160,743 44.1
總計 548,679 100.0 401,178 100.0 555,561 100.0 353,321 100.0 364,454 100.0
3. 我們的業務模式
我們的業務可分為兩個分部,即(i)一體化注塑解決方案;及(ii)電子煙產品製造。
一體化注塑解決方案
自2000年成立以來,我們一直提供一體化注塑解決方案,業務範圍涵蓋(i)注塑
模具的設計及製作;及(ii)藉助內部或分包商製作的注塑模具進行注塑組件的設計及製
造。一般而言,我們主要設計及製作我們利用內部注塑組件製造工序生產注塑組件所
需的注塑模具,並在少數情況下為第三方客戶設計及製作注塑模具供其各自的製造工
序使用。根據製作的複雜程度及我們的製作能力,我們可能不時將部分技術較為簡易
的模具製作工作外包予第三方分包商。我們一體化注塑解決方案的業務模式如下圖所
示。
我們可不時分別為客戶設計、製作及向客戶銷售注塑模具(並非使用該等模具為
客戶製造注塑組件)。該業務模式如下圖所示。
電子煙產品製造
自2013年6月起,我們以OEM方式以「blu」品牌主要為Fontem(及2015年6月之
前為LOEC)製造電子煙產品。於往績記錄期間,我們亦根據Fontem的要求向供應商L
(我們於往績記錄期間的五大供應商之一)及第三方出售少量的電子煙組件,而供應商
L及第三方均為Fontem的供應商。有關我們與供應商L的關係的詳情,請參閱「業務-
客戶-與供應商L的關係」。我們不得製造及出售與我們為Fontem所製造產品相似或
競爭的任何產品。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基於我們可獲得的公開可用資料,我
們向LOEC的銷售額佔其總銷售成本約23.4%。然而,由於我們無法獲得Fontem的總銷
售成本,因此無法獲得我們向Fontem的銷售額佔其總銷售成本的百分比。
我們意欲進一步從我們的電子煙產品製造業務中尋求商機。為實現該等目標,我
們計劃透過開發我們的自有電子煙油瓶及PCBA來豐富我們的產品供應以實現於製造
過程中的多個環節獲利及更好地控制我們組件的質量。此外,我們打算擴大向Fontem
的電子煙產品供應。例如,除我們與Fontem就現有產品的持續合作之外,我們正在與
Fontem協商一項新的合作開發項目,據此我們將就新產品為Fontem提供開發、工程
及╱或設計服務。我們認為,把握該等商機有助於豐富我們的電子煙產品組合、降低
我們收益的集中化程度、加強與Fontem的合作關係,亦有助我們在業內的品牌提升。
4. 經過逾17年的發展,我們透過向各行各業的客戶提供一體化注塑解決方案維持了
穩定多元的客戶基礎,並已與各類國際知名及行業領先的企業建立牢固關係。我們主
要將我們的注塑模具用於內部製造用途,並在少數情況下將其出售予其他海外注塑組
件製造商。我們主要將注塑組件出售予各行各業龐大及多元化的客戶基礎。截至最後
實際可行日期,我們的一體化注塑解決方案客戶包括Brother、Herman Miller、佳能及
松下。此外,我們主要向「blu」品牌擁有人Fontem(2013年6月之前為LOEC)出售電子
煙產品。
截 至2014年、2015年 及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及截至2016年 及2017年8月31
日止八個月,我們對五大客戶的銷售額分別佔我們總收益的83.5%、81.7%、83.5%、
86.8%及87.0%,而對最大客戶的銷售額則分別佔我們總收益的42.2%、32.6%、
45.1%、43.8%及44.2%。
5. 與LOEC及Fontem的關係
自2013年6月起,我們一直以OEM方式以「blu」品牌為LOEC製造電子煙產品。
於2015年6月,LOEC被帝國煙草公司(「帝國煙草」)收購,「blu」隨後由帝國煙草的
附屬公司Fontem經營。收購後,我們與LOEC的合約被移交予Fontem,而我們繼續以
「blu」品牌主要為Fontem製造電子煙產品。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報告,Fontem為領先
的電子煙品牌擁有人之一及以2016年的銷售價值計,「blu」為全球第三大電子煙品牌,
佔全球總市場份額的4.2%。於往績記錄期間及直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以OEM方
式以「blu」品牌主要為Fontem(2015年6月之前為LOEC)製造電子煙產品,且不得製
造及出售與我們為Fontem所製造產品相似或競爭的任何產品。於往績記錄期間,製造
電子煙產品佔我們收益的大部分。截至2014年、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及截
至2016年及2017年8月31日止八個月,對Fontem的銷售額分別佔我們總收益的42.2%、
32.6%、45.1%、43.8%及44.2%。有關我們依賴Fontem的 詳 情, 請 參 閱「業 務-客
戶-與LOEC及Fontem的關係」及「風險因素-有關本集團業務的風險-我們的電子
煙產品製造絕大部分依賴及將繼續依賴Fontem的訂單」。
與供應商L的關係
按照Fontem的要求,我們須自Fontem指定的供應商購買若干原材料或組件,如
自指定的供應商(如供應商L(一間位於中國的電子產品製造商))購買PCBA。另一方
面,Fontem要求供應商L通過我們的一體化注塑解決方案服務自我們採購其自行組裝
所需的注塑組件。與供應商L訂立的交易條款與我們和其他客戶訂立的交易條款類似,
且我們向供應商L發出的銷售發票為標準發票,與發予其他主要客戶的發票一致。自
2017年5月起,我們亦自供應商L外獲Fontem批准的另一供應商處採購PCBA。有關我
們與供應商L的關係的詳情,請參閱「業務-客戶-與供應商L的關係」。
6. 截至2017年8月31日,我們的銷售及營銷團隊共有24名僱員致力於一體化注塑解
決方案銷售,另有3名僱員致力於電子煙產品銷售。我們的銷售及營銷僱員會按客戶分
為專屬團隊,負責發展及支持我們與各主要客戶的關係。我們的市場推廣策略專注維
持我們與主要客戶的關係,擴大彼等採購的產品類別及增加彼等向我們下達的訂單數
量。我們過往向若干銷售人員按其銷售額的特定比例支付佣金。我們一般會直接向我
們的客戶推銷及出售我們的產品。於往績記錄期間,我們並無透過任何其他分銷渠道
出售我們的產品。
7. 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在中國廣東省惠州擁有總建築面積約125,751.0平方
米的自有物業(即我們在惠州的製造廠)及在中國廣東省深圳擁有總建築面積約41,648
平方米的租賃物業(即我們在深圳的製造廠)。請參閱「業務-生產設施及產能-生產
設施」及「業務-物業」。此外,我們根據ISO14644已定制建築面積為1,756平方米的
10,000級無塵室,並安裝有製造電子煙產品以及注塑組件涂層工序的設備。我們的製
造設備由牧野、住友及東芝等著名的日本製造商及蔡司等歐洲製造商製造。
8. 我們已於2018年2月完成惠州新址二期的建設並預期將於2018年上半年完成租賃
物業裝修。此外,我們計劃採購約49台注塑機以取代平均已用年限為14.3年且已超過
預期使用期限的舊注塑機。此外,我們擬透過購買新生產線並將其安裝至我們的新址
二期來將我們的模具製作及PET生產的製造設備升級到新模式。預計至2018年第三季
度,我們PET生產的估計產能將增加5,491小時,及預計至2018年年底,我們模具製作
的估計產能將增加5,491小時。我們擬於建設及租賃物業裝修完成後,於惠州新址二期
安裝我們的製造設備。我們自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估計資本開支為99.2
百萬港元,並將以全球發售所得款項及內部資源撥付。
9. 節選合併全面收益表數據
下表載列所示期間節選合併全面收益表。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截至8月31日止八個月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6年 2017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經審核)
收益(1) 548,679 401,178 555,561 353,321 364,454
商品銷售成本 (407,831) (304,058) (427,386) (273,633) (281,889)
毛利(2) 140,848 97,120 128,175 79,688 82,565
一體化注塑解決方案 69,508 57,215 51,565 32,772 33,940
電子煙產品製造 71,340 39,905 76,610 46,916 48,625
毛利率(2) 25.7% 24.2% 23.1% 22.6% 22.7%
一體化注塑解決方案 21.8% 21.1% 17.0% 16.5% 16.7%
電子煙產品製造 30.9% 30.6% 30.5% 30.4% 30.3%
年╱期內溢利(3) 52,636 17,761 33,857 16,075 3,010
10. 股息
於往績記錄期間,我們並無宣派任何股息。董事可以港元按每股股份宣派股息
(如有),並將以港元支付該等股息。有關財政年度的任何末期股息須獲股東批准。董
事認為,本集團日後將予宣派及派付的股息取決於多項因素,包括(其中包括)我們的
經營業績、現金流量及財務狀況、經營及資金需求、當時經濟環境、根據香港財務報
告準則、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公司法、適用法律及法規確定的可供分派溢利金額以
及董事可能認為相關的該等其他因素。然而,概不保證股息將於上市後的任何年度宣
派或派付。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並無任何具體的股息政策,亦無事先釐定股息
分派率。
11.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溢利估計
董事估計,基於本招股章程附錄三所載基準及無意外情況發生,本公司擁有人截
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應佔估計溢利不低於19百萬港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
度的估計溢利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純利減少乃主要由於截至2017年12月31
日止年度所產生的非經常性上市開支所致。有關我們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溢利
估計的更多資料,請參閱本招股章程附錄三。
12. 發售統計
本表的所有統計數據乃基於假設超額配股權未獲行使計算得出。
根據
發售價最低價
0.65港元計算
根據
發售價最高價
0.75港元計算
股份市值(1) 403百萬港元 465百萬港元
本公司股權擁有人應佔每股股份
未經審核備考經調整有形資產淨值(2) 0.56港元 0.58港元
13. 所得款項用途
金額
佔所得款項
淨額百分比 用途
約3.0百萬港元 3.9% 用於翻新惠州新址二期。我們預計將於
2018年上半年完成新址的二期建設並完成
租賃物業裝修;
約69.8百萬港元 89.1% 用於設備升級及產能擴充以及相關投資,
包括:
• 約57.1百萬港元用於升級注塑能力,
主要涵蓋(i)自聲譽良好的中國製造商
購買約49套注塑機;及(ii)為新購注塑
機購買自動化附屬設備;
• 約4.7百萬港元用於自信譽良好的台灣
製造商購買先進設備,用以裝備一條
自動化模具製作生產線;
• 約8.0百萬港元用於自信譽良好的中國
製造商購買先進設備,用以裝備一條
自動化PET生產線;
約5.5百萬港元 7.0% 用於補充我們的營運資本
14. 上市開支
基於每股發售股份0.7港元(即指示性發售價範圍的中位數)且超額配股權未獲行
使,則有關全球發售的估計上市開支總額為30.2百萬港元,其中約(i) 9.1百萬港元直接
歸屬於全球發售中的新股份發行並將記作自權益扣減,及(ii) 21.1百萬港元將作為行政
開支自損益賬中扣除。該筆金額中,合共14.7百萬港元已自我們截至2017年8月31日止
八個月的損益賬中扣除,而餘下的6.4百萬港元預期將作為行政開支自截至2017年12月
31日止四個月及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損益賬中扣除。
5 :
GS(14)@2018-02-19 21:49:4215. 風險: 依賴Fontem、依賴少數客戶、產能擴充、無採購承諾、無長期生產時間表、依賴勞動力、新產品、季節波動、物業、國際市場銷售、產品生產量、原材料、AR、存貨、技術、產品、人、資金、外匯、下游、電子煙、中國經濟
6 :
GS(14)@2018-02-19 21:51:5616. 2000年開始搞,2006年往中國,2013年設惠州廠,搞電子煙,上市
17. 新海峽、Treasure Line及Flaming Sapphire各自所持本公司的已發行股本將用於為陳先生提
名並經董事會批准的本集團的合資格僱員實施未來股份激勵計劃。為執行該等計劃,本公
司擬採納一項股份獎勵計劃,其中將載列監管上市後向合資格僱員授出股份的規則。建議
股份獎勵計劃旨在透過授出股份表揚及獎勵本集團合資格僱員對本集團增長及發展作出的
貢獻。本公司現時並無實施該股份激勵計劃的計劃,並將於上市一年後考慮實施該計劃。
合資格僱員限於在2017年7月13日(即本公司向聯交所提交上市申請的日期)或之前直至
彼等根據建議股份獎勵計劃獲股份授予之日為止一直就職於本集團,且陳先生及董事會認
為對本集團的發展及業務作出貢獻的人士。就上市規則第8.24條而言,上市後,新海峽、
Treasure Line及Flaming Sapphire各自持有的股份將不會計入公眾持股量,並將受禁售安排
的規限,更多詳情於「包銷-承諾-向香港包銷商作出的承諾-控股股東所作的承諾」一
節闡述。陳先生及本公司計劃不會向合資格參與上述股份激勵計劃的僱員授出本公司3%以
上的權益。於採納建議股份獎勵計劃前,陳先生應有權收到股息,並行使新海峽、Treasure
Line及Flaming Sapphire各自所持股份所附帶之投票權。於採納建議股份獎勵計劃後,陳
先生作為財產授予人將無須考慮訂立清算契據,據此其將宣佈由新海峽、Treasure Line及
Flaming Sapphire所持有之股份就建議股份獎勵計劃而言為信託財產,其中本公司將就其營
運及管理委聘專業受託人。有關建議股份獎勵計劃的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法定
及一般資料-建議股份獎勵計劃」一節。董事會將根據上市規則的規定於採納建議股份獎
勵計劃後作出適當公佈。為避免潛在利益衝突,陳先生將就董事會任何有關決議案放棄投
票。
18. 肯定有代持現象
7 :
GS(14)@2018-02-19 22:11:2819. 注塑模具乃為注塑工序中使用的複合金屬結構。模具會根據所需的形狀、特點及
規格以型腔予以設計及製作以製造注塑組件。因此,運用注塑工序製造注塑組件,必
須製作量身定做的模具。我們擁有相關技術能力,所製作的模具能達到《中華人民共
和國國家標準GB/T14486-2008-塑料模塑件尺寸公差》所界定的國家指引最高級精密
等級MT1精密等級。我們製造的注塑模具的使用期限及價格視乎模具的類型以及規格
而定。一般而言,我們製作的注塑模具可於注塑工序中完成500,000次至1,000,000次注
射。我們注塑模具的價格介乎人民幣4,000元至人民幣190萬元。於往績記錄期間,我
們注塑模具的價格並無發生重大波動。
注塑組件
我們主要通過利用注塑工序生產注塑組件。我們的產品主要包括辦公椅等辦公傢
俱、打印機及複印機等辦公用電子產品、空調等家用電器以及路由器等通訊產品及汽
車注塑組件。我們注塑組件的使用期限及價格視乎終端產品的類型以及所用原材料的
類型而定。一般而言,我們注塑組件的使用期限介乎5年至12年。我們注塑組件的價格
介乎約0.01美元至約35美元。於往績記錄期間,我們注塑組件的價格並無發生任何重
大波動。
電子煙產品
我們於2015年6月前為LOEC且之後主要為Fontem以OEM方式以「blu」品牌的名
義從事製造電子煙產品。於往績記錄期間,我們亦根據Fontem的要求向供應商L(我們
於往績記錄期間的五大供應商之一)及第三方出售少量的電子煙組件,而供應商L及第
三方均為Fontem的供應商。有關我們與供應商L關係的詳情,請參閱「-客戶-與供
應商L的關係」。於2014年及2015年,我們僅製造及出售一次性電子煙,且於2016年,
我們開始製造及出售電子煙成品(包括一次性電子煙及可注油電子煙)。於2017年,根
據訂單我們進一步向客戶擴充製造及出售電池桿及透明霧化器等其他電子煙產品。我
們製造電子煙產品的使用期限及價格視乎產品類型而定。我們一次性電子煙的使用期
限約等於兩包傳統香煙,而透明霧化器充滿後可使Pro-Kit套件抽吸約300次。於往績記
錄期間,我們電子煙產品的價格並無發生任何重大波動。
20. 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擁有兩處製造場所,分別位於中國廣東省的深圳及
惠州,總建築面積為約167,399.0平方米。我們位於深圳的製造場所由天長(深圳)以
及新利達(深圳)使用,位於惠州的製造場所由天長(惠州)及新利達(惠州)使用。
請參閱「-物業」。此外,我們根據ISO14644擁有定制的10,000級無塵室,建築面積為
1,756平方米且安裝有製造電子煙產品以及注塑組件涂層工序的設備,及根據ISO14644
的100,000級無塵室,建築面積為1,851平方米,作為更衣室、檢測中心及塗層乾燥室。
我們於2012年7月開始在惠州建設新址一期,並於2015年第三季度將製造設備
搬至新址一期。我們已於2018年2月完成惠州新址二期的建設,總規劃建築面積為
31,853.0平方米,並預期將於2018年上半年完成租賃物業裝修。
21. 設備
我們的製造設備由牧野、住友及東芝等著名日本製造商及蔡司等歐洲製造商製
造。下表載列我們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的主要設備件數詳情。
生產設備 功能 自有╱租賃 件數
預期
使用年限
截至最後實際
可行日期的平均
已用年限
三軸式電腦數控
銑床
模具製作 自有 12 8 7.5
租賃(2) 9 8 1.8
電火花機床 模具製作 自有 15 8 7.3
租賃(2) 4 8 2.3
線切割機 模具製作 自有 7 8 5.6
租賃(2) 4 8 2.3
注塑機(1) 注塑組件製造 自有 210 10 11.6
租賃(2) 16 10 1.8
電子煙油注入機 電子煙產品製造 自有 4 5 3.6
吹塑機 電子煙產品製造 自有 1 5 0.7
測試機 電子煙產品製造 自有 2 5 4.1
貼標機 電子煙產品製造 自有 14 5 3.8
貼合機 電子煙產品製造 自有 4 5 3.5
PET機(3) PET產品製造 自有 1 8 3.0
22. 注塑模具設計及製作
下表載列我們的模具製作於所示期間的主要模具製作設備總數、估計年產能、實
際年機器生產時間及估計平均利用率。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截至2017年
8月31日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止八個月
主要模具製作設備的數量(1)(2) 21 35 36 38
估計年產能(時數)(2)(3) 115,315 192,192 197,683 139,110
實際年機器生產時間(2)(4) 66,777 81,828 80,511 47,887
估計平均年利用率(2)(5) 57.9% 42.6% 40.7% 34.4%
於往績記錄期間,我們在產模具製作機的利用率相對較低,此乃主要由我們一體
化注塑解決方案項目的生產週期所致。一般而言,模具製作需時長達57日,我們所製
作的模具可透過注塑工序用於生產約500,000至1,000,000次注塑組件。此外,以往我們
每天只安排一班11小時,此亦造成於往績記錄期間的利用率較低。我們於2015年進一
步為我們的惠州新址購置了共14台模具製作設備。相較我們之前擁有的設備,配備該
等先進的模具製作設備後,我們能製作精度等級更高的模具並提高我們的經營效率。
我們在產模具製作設備的利用率自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57.9%降至截至2015
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42.6%,主要是由於於2014年12月及2015年1月將11台模具製作設
備自深圳搬至惠州新址所致。利用率在搬遷後需要一段時間才能提升。我們在產注塑
設備的利用率略降至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40.7%。我們截至2017年8月31日止
八個月的在產模具製作設備的利用率下降至34.4%,主要是由於2017年1月至4月將餘下
模具製作設備自深圳搬至惠州所致。
23. 下表載列我們的注塑組件製造於所示期間的主要注塑設備總數、估計年產能、實
際年機器生產時間及估計平均利用率。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截至2017年
8月31日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止八個月
主要注塑設備的數量(1)(2) 158 160 167 192
估計年產能(時數)(1)(3) 867,610 878,592 917,030 702,874
實際年機器生產時間(時數)(1)(4) 496,682 422,398 567,602 502,896
估計平均年利用率(1)(5) 57.2% 48.1% 61.9% 71.5%
我們在產注塑設備的利用率由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57.2%降至截至2015
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48.1%,此乃主要由於我們於2015年將注塑設備自深圳搬至惠州新
址。於2016年12月完成注塑部門搬遷後,我們在產注塑設備的利用率於截至2016年12
月31日止年度回升至61.9%,並於截至2017年8月31日止八個月進一步升至71.5%。
23. 下表載列我們的電子煙產品製造於所示期間的主要電子煙產品製造設備總數、估
計年產能、實際年機器生產時間及估計平均利用率。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截至2017年
8月31日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止八個月
主要電子煙產品製造設備數量(1)(2) 14 14 14 13
估計年產能(時數)(2)(3) 76,877 76,877 76,877 47,590
實際年機器生產
時間(時數)(2)(4) 31,884 19,049 27,478 16,609
估計平均年利用率(2)(5) 41.5% 24.8% 35.7% 34.9%
由於我們所接收的客戶訂單低於我們的預計年產能且以往我們每天只安排一班11
小時,故於往績記錄期間在產電子煙產品製造設備利用率相對較低。在產電子煙產品
製造設備利用率自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41.5%降至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
度的24.8%,主要是由於2015年來自LOEC的客戶訂單由於帝國煙草收購LOEC而有所
減少。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在產電子煙產品製造設備利用率增至35.7%,此乃
由於來自Fontem的客戶訂單於2016年恢復。截至2017年8月31日止八個月,在產電子
煙產品製造設備利用率維持相對穩定,為34.9%。
24. 為繼續支持我們的增長,我們已重遷至惠州新址並已擴充產能以滿足我們產品的
市場需求。我們認為,我們製造設施的保養狀況及運行狀況均屬良好,適合用作當前
用途,這對我們的營運至關重要。因此,我們計劃繼續升級我們的製造設備並擴充我
們的製造產能。我們於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用於計劃設備升級及產能擴充
的估計資本開支為99.2百萬港元,並將以全球發售所得款項及我們的內部資源撥付。
我們已於2018年2月完成惠州新址二期的建設並預期將於2018年上半年完成租
賃物業裝修。我們計劃購買新的生產設備以取代超過其預期使用年限的若干設備。我
們擬於2018年上半年購買有關設備,用以替換約49套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平均已
用年限為15年且超過10年的預期使用年限的注塑機。因此,我們並不預期該等設備升
級將增加我們的預計年產能。然而,我們預期,該等設備升級將提高我們生產的注塑
組件的精度水平、縮短每次注射的生產時間、完善產品質量的可持續性及降低電耗。
此外,我們計劃購買一種新式的五軸電腦數控銑床,即電腦數控銑床的更先進款式,
以較現有的三軸電腦數控銑床提高我們所生產模具的精度並提高製造效率。因此,我
們相信即使我們生產線的利用率尚未達到最高水平,我們仍須投入該等資本開支。此
外,憑藉我們製造PET傢俬的經驗及來自我們五大客戶之一客戶C的穩定需求,我們計
劃收購一種新型自動PET生產線,以進一步提高我們PET傢俬產品的質量,並吸納更
多客戶訂單。因配備有全新的PET生產線,我們預計將提升傢俬表面的平滑度及產品
的厚度,以及提高生產效率及生產安全性。我們擬於惠州新址二期租賃物業裝修完成
後,於其安裝所有新製造設備。
我們預期日後市場對一體化注塑解決方案及電子煙產品的需求將會增長。根據弗
若斯特沙利文報告,中國注塑模具製作按收益計量的市場規模預期將由2017年的人民
幣857億元增長至2021年的人民幣1,308億元,複合年增長率為11.1%,而注塑組件製造
按收益計量的市場規模預期將由2017年的人民幣1,876億元增至2021年的人民幣2,625億
元,複合年增長率為8.8%。我們預期透過設備升級及產能擴充取得該等市場增長。
下表載列我們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計劃實現的設備升級及產能擴充。
生產設備 功能 套數 預計產能擴充(1) 預計裝機時間
五軸式電腦數控銑床 模具製作 1 5,491 2018年年底
注塑機 注塑組件製造 49 不適用(2) 2018年年底
PET生產線 PET產品製造 1 5,491 2018年第三季度
附註:
(1) 有關計算方法,請參閱「產能及利用率」。
(2) 49台注塑機預計將取代49台已超過預期使用年限的現有注塑機。因此,我們預期不會通過
設備升級提升任何注塑組件產能。
我們預期,我們的新製造設備達到收支平衡點及投資回收點所需的時間為2020年
上半年,即我們認為我們的新製造設備所產生的累計純利超過相關設備的購買及經營
成本(包括已產生的資本開支及持續的現金及非現金經營開支)之時。上述預測受多項
風險及不明朗因素所限,包括我們無法明確預測客戶訂單水平。
25. 我們主要將我們的注塑模具用於內部製造用途,並在少數情況下將其出售予其
他海外注塑組件製造商。我們主要將注塑組件出售予各行各業龐大及多元化的客戶基
礎,包括品牌產品生產商。由於我們能夠以具競爭力的價格供應優質產品,我們已與
多個全球領先電子產品、辦公傢俱及家用電器製造商建立牢固關係。多年來,我們
已實現客戶基礎多元化,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的客戶包括Brother、Herman
Miller、佳能及松下。此外,我們主要向「blu」品牌擁有人Fontem(在2013年6月之前
為LOEC)出售電子煙產品。
26. 自2013年6月起,我們一直以OEM方式以「blu」品牌為LOEC(當時的「blu」品牌
擁有人)製造電子煙產品。於2015年6月,LOEC被帝國煙草收購,「blu」隨後由帝國煙
草的附屬公司Fontem經營。收購後,我們與LOEC的合約被移交予Fontem,而我們繼
續主要為Fontem製造「blu」品牌的電子煙產品。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報告,Fontem為
領先的電子煙品牌擁有人之一及以2016年的銷售價值計,「blu」為全球第三大電子煙品
牌,佔全球總市場份額的4.2%。
自2015年6月,我們與Fontem建立了穩定關係,且我們計劃繼續加強此等關係。
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報告,我們為「blu」的主要注塑組件供應商之一。截至2014年12
月31日止年度,基於我們可獲得的公開可用資料,我們向LOEC的銷售額佔其總銷售
成本約23.4%。然而,由於我們無法獲得Fontem的總銷售成本,因此無法獲得我們向
Fontem的銷售額佔其總銷售成本的百分比。
除電子煙產品外,於往績記錄期間,我們亦已向Fontem(在2015年6月之前為
LOEC)出售少量注塑模具。截至2014年、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及截至
2016年及2017年8月31日止八個月,向Fontem的銷售額分別佔我們收益總額的42.2%、
32.6%、45.1%、43.8%及44.2%。截至2014年、2015年 及2016年12月31日以及截至
2017年8月31日,來自Fontem的貿易應收款項分別佔貿易應收款項總額的3.1%、
11.9%、18.8%及19.4%。截至2014年、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以及截至2017年8月31
日,Fontem的貿易應收款項平均周轉日數分別為2日、15日、16日及20日。
於2013年6月1日,我們與LOEC訂立製造及供應協議,該協議在帝國煙草於2015
年6月收購LOEC後移交予Fontem。根據該協議,LOEC同意自天長實業購買及天長實
業將促使天長(深圳)製造電子煙產品。
在 我 們 遷 址 惠 州 新 址 後, 我 們 與「blu」的 繼 任 品 牌 擁 有 人Fontem US Inc.
(Fontem的集團成員公司)於2017年3月23日訂立並於2017年7月31日修訂新的製造及
供應協議(「Fontem總協議」),以取代與LOEC訂立的前製造及供應協議。Fontem總協
議大部分繼承了前製造及供應協議。與LOEC所訂立的前製造及供應協議與Fontem總
協議在條款方面並無重大區別,惟Fontem要求我們對產品責任險進行投保除外。根據
Fontem總協議,Fontem同意自天長實業購買及天長實業將根據Fontem總協議條款及條
件促使天長(深圳)及天長(惠州)製造電子煙產品。
27.董事認為本集團對Fontem的依賴將不會對本集團上市的適用性產生影響,且基於
下列原因,本集團可減少對Fontem的依賴:
(i) 業務模式及收入可持續性:我們主要以OEM方式製造電子煙產品。我們的
董事相信,在積累了經驗及專業知識後,我們電子煙產品的質量與我們競
爭對手的產品相當。據弗若斯特沙利文報告,我們是「blu」的主要注塑組
件供應商之一。我們的董事認為我們將不難物色到並吸引需要優質電子煙
產品的新OEM客戶。
(ii) 與Fontem的相互依賴關係:我們的董事相信Fontem與我們已形成高效且
互惠互補的工作關係。例如,除我們與Fontem的持續合作之外,我們正在
與Fontem協商一項新的合作開發項目,據此我們將就新產品為Fontem提供
開發、工程及╱或設計服務。我們的董事相信此乃歸因於我們一貫致力於
生產優質產品。日後我們擬降低對Fontem的依賴,但我們亦將努力維持與
Fontem的互惠互補業務關係。
(iii) 行業格局:我們在中國的電子煙製造市場處於有利地位,而該等市場有望
錄得強勁的增長。據弗若斯特沙利文報告,中國電子煙市場規模預計將從
2017年的人民幣257億元增長至2021年的人民幣540億元,複合年增長率為
20.3%。據弗若斯特沙利文報告,就2016年電子煙製造的收益而言,我們排
名第六,佔中國總市場份額的1.2%。在我們的經營歷史上,董事認為我們
在可靠性、優質產品及專業的客戶服務方面建立了良好的信譽,而且我們
已就不同於我們為Fontem製造的電子煙產品而接納新客戶、探索新商機做
了充分的準備。
(iv) 可轉移技能:我們的電子煙產品製造設備並非專為迎合Fontem而設。倘出
現不大可能的情況而令我們無法自Fontem獲取新訂單,我們應能通過快速
分配產為新客戶提供服務。董事認為,只要我們擁有充足產能,我們的現
有製造與生產設施、僱員技能及生產技能可隨時轉移,以為其他潛在新客
戶提供服務,並滿足彼等需求。
28. 按照Fontem的要求,我們須自Fontem指定或批准的供應商購買若干原材料或組
件,如自指定的供應商(如供應商L(一間位於中國的電子產品製造商))購買PCBA。
另一方面,Fontem要求供應商L通過我們的一體化注塑解決方案服務自我們購買其自
行組裝所需的注塑組件。因此,我們與供應商L的買賣很大程度上取決於Fontem對我
們產品以及供應商L產品的需求。與供應商L訂立的交易條款與我們和其他客戶訂立的
交易條款類似,且我們向供應商L發出的銷售發票為標準發票,與向其他主要客戶發出
的發票一致。自2017年5月起,我們亦自供應商L外獲Fontem批准的另一供應商處採購
PCBA。
董事確認,於往績記錄期間:(i)我們與供應商L商議買賣條款乃在日常業務過程
中根據正常商業條款按公平原則進行;(ii)我們與供應商L的買賣彼此之間並無相互聯
繫或互為條件;及(iii)我們自供應商L購買的產品之後概無售予供應商L,反之亦然。
下表載列於所示期間供應商L應佔的銷售總額及購買總額: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截至8月31日止八個月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6年 2017年
(未經審核)
向供應商L出售
收益(千港元) 5,211 2,095 16,621 1,113 2,376
佔我們總收益的百分比(%) 0.9 0.5 3.0 0.3 0.7
自供應商L購買
購買額(千港元) – 31 9,914 7,165 2,927
佔我們購買總額的
百分比(%) – 0.1 3.5 3.9 1.7
我們對供應商L的銷售額增加了14.5百萬港元,由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
2.1百萬港元增加至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16.6百萬港元,主要由於2016年供應
商L對我們的透明霧化器及其他注塑組件等產品的需求增加。我們自供應商L的購買額
增加了9.9百萬港元,由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31,000港元增加至2016年12月31
日止年度的9.9百萬港元,主要由於2016年我們因開始為Fontem生產新電子煙產品而對
其PCBA產品的需求增加。截至2017年8月31日止八個月,我們自供應商L的購買額減
少,主要由於我們自2017年5月起自供應商L外另一家Fontem批准的供應商採購PCBA。
29. 截至2017年8月31日,我們的銷售及營銷團隊共有24名僱員致力於一體化注塑解
決方案銷售,另有3名僱員致力於電子煙產品銷售。我們的銷售及營銷僱員會按客戶
分為專屬團隊,負責發展及支持我們與各主要客戶的關係。我們過往向若干銷售人員
按其銷售額的特定比例支付佣金。我們一般會直接向我們的客戶推銷及出售我們的產
品。於往績記錄期間,我們並無透過任何其他分銷渠道出售我們的產品。
下表載列往績記錄期間我們按地區分部劃分的收益。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截至8月31日止八個月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6年 2017年
(千港元)
佔總數的
百分比 (千港元)
佔總數的
百分比 (千港元)
佔總數的
百分比 (千港元)
佔總數的
百分比 (千港元)
佔總數的
百分比
(未經審核)
美國 232,656 42.4 133,274 33.2 209,353 37.7 145,192 41.1 122,150 33.5
中國 216,442 39.4 180,278 44.9 173,785 31.3 117,793 33.3 107,541 29.5
英國 3,966 0.8 8,921 2.2 96,817 17.4 42,010 11.9 77,010 21.1
香港 87,405 15.9 68,813 17.2 65,836 11.9 41,494 11.7 53,381 14.7
其他 8,210 1.5 9,892 2.5 9,770 1.7 6,832 2.0 4,372 1.2
總計 548,679 100.0 401,178 100.0 555,561 100.0 353,321 100.0 364,454 10
30. 季節性
過往,我們的銷量始終受季節性影響。我們於任何年度第一季度的銷售額通常會
受春節影響,因為春節期間中國的工業活動與其他時間相比一般會有所減少。因此,
於往績記錄期間,我們每年第一季度都比其他時間錄得更低收益。
31. 於往績記錄期間及直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並無任何重大客戶訴訟、索償、
銷售退回、產品召回、改進或維修事件。我們截至2014年、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
止年度及截至2016年及2017年8月31日止八個月的銷售退回分別佔總銷售額的0.5%、
0.3%、0.4%、0.2%及0.5%。
32. 截 至2014年、2015年 及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及截至2016年 及2017年8月31
日止八個月,向我們五大供應商的採購額分別佔總採購額的50.8%、51.5%、44.0%、
45.0%及48.8%,向最大供應商的採購額分別佔總採購額的17.4%、20.3%、18.3%、
19.3%及18.5%。
33. 分包
根據模具的複雜程度以及我們的產能,我們有時或會將技術稍簡單的模具的製作
分包予我們的分包商。截至2014年、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及截至2016年
及2017年8月31日止八個月,我們的分包費用分別為3.2百萬港元、11.0百萬港元、18.6
百萬港元、15.2百萬港元以及2.5百萬港元。
我們與分包商的安排
我們並無與分包商訂立長期合約。相反,我們與分包商維持長期的工作關係。我
們通常於委任分包商時下達採購訂單。採購訂單所載的條款一般包括有關分包工作、
交付時間、分包成本的條款及付款條款。由於我們的主要業務亦包括模具製作,我們
熟悉製作成本以及市場價格。因此,我們可與分包商進行磋商,並將分包成本儘力控
制在合理水平。
我們一般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向分包商付款,並於下達訂單時支付最多總分包費用
的50%作為按金。
我們與分包商的關係
我們根據多項參數挑選分包商,包括產品的技術要求、過往的合作經歷以及對其
過往業績的評估。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有十名分包商,平均與我們建立逾四
年的工作關係。與分包商的長期關係使我們多年來能全面評估分包商,以從長遠的角
度更好控制產品質量和計劃。於往績記錄期間,我們在尋找合適的分包商時並未遭遇
任何困難,且董事預測,如有必要,我們在尋找替代分包商時不會遭遇任何困難。
除非客戶要求我們聘用其指定的分包商,否則我們將自經核准的分包商名單中挑
選分包商。
除神速精密(惠州)外,我們分包商為獨立第三方。截至2014年、2015年及2016
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及截至2016年及2017年8月31日止八個月,付予神速精密(惠州)
的分包費用分別為零、7.3百萬港元、13.9百萬港元、13.1百萬港元及1.3百萬港元。我
們的分包商並非我們的僱員,亦非代理人,且我們並非分包商與其僱員訂立的僱傭安
排的訂約方。
34. 我們在注塑模具製作、注塑組件製造與電子煙產品製造方面積累了技術知識。截
至2017年8月31日,我們有一支由11名成員組成的研發團隊,專注於注塑模具製作與注
塑組件製造的技術改進。我們亦有一支由六名成員組成的研發團隊,專注於電子煙產
品製造技術創新及創新電子產品開發。我們研發團隊一半以上的成員擁有大學及以上
學歷。我們的研發成本主要包括研發人員成本及研發設備開支,截至2014年、2015年
及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及截至2016年及2017年8月31日止八個月分別為1.4百萬港
元、1.2百萬港元、2.4百萬港元、1.4百萬港元及2.0百萬港元。
35. 我們的自有物業
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在中國廣東省惠州擁有總建築面積約162,830.4平
方米的兩幅土地與總建築面積約125,751.0平方米的14棟建築物(即我們的惠州新址一
期)。我們擁有的物業主要由天長(惠州)及新利達(惠州)用作製造場所、倉庫、辦公
室、宿舍及配套設施。請參閱「-生產設施及產能-生產設施」。
下表載列我們自有物業的詳情。
自有物業 地盤面積 建築面積 註冊擁有人
(平方米) (平方米)
中國廣東省惠州仲愷高新區
東江高新科技產業園興業
東路2號 66,831.9 33,857.87 新利達(惠州)
中國廣東省惠州仲愷高新區
東江高新科技產業園興德
東路2號 95,998.5 91,893.09 天長(惠州)
36. 截至2017年8月31日,我們僱用1,597名僱員,其中1,526名為全職帶薪僱員。截至
2017年8月31日,按職能分類的全職帶薪僱員人數如下。
職能
截至2017年
8月31日的
僱員人數
佔總數的
百分比(%)
製造 1,074 70.4
工程╱設計 34 2.2
行政 121 7.9
銷售及營銷 27 1.8
研發 17 1.1
質量控制 117 7.7
財務及會計 39 2.6
其他 97 6.3
總計 1,526 100.0
27. 稅收
於往績記錄期間,我們於中國及香港並無享有任何優惠稅收待遇或稅收抵免。下
表載列往績記錄期間本集團按地區劃分的實際稅率。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截至8月31日止八個月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6年 2017年
(%)
(未經審核)
中國附屬公司 26.2 27.5 27.2 26.6 25.8
香港附屬公司 20.9 20.6 19.4 19.7 –(1)
合併 25.1 25.0 24.8 24.0 66.6
28. 於往績記錄期間,我們主要在中國及香港進行營運且與不同國家的客戶及供應商
進行交易。於往績記錄期間,我們主要透過中國附屬公司或香港附屬公司開展銷售活
動,而所有成品均透過中國附屬公司製造。於往績記錄期間,我們已委聘羅申美稅務
諮詢有限公司(「羅申美」)檢討我們的轉移定價安排,以評估我們對適用轉讓定價指引
的合規情況及對我們的潛在稅務涵義。
羅申美已進行轉讓定價研究,以評估我們香港附屬公司與中國附屬公司於往績記
錄期間所進行的關聯方交易是否遵循公平原則。羅申美運用交易淨利潤法,並選擇營
業利潤率(即毛利減行政開支及銷售開支再除以收入)作為適用的利潤水平指標。利潤
水平指標乃經考慮所涉公司的職能及風險後而選用。
羅申美認為,天長深圳(6.34%)及天長惠州(5.09%)於往績記錄期間的營業利
潤率加權平均值可與所選定的於新加坡、印度、中國及美國製造及買賣電子煙、模具
及注塑組件的七家可資比較公司所得的營業利潤率(介乎2.84%至7.00%之間)相比,
因而推定天長深圳及天長惠州於往績記錄期間所進行的以上本集團內公司間交易乃按
公平基準進行,且在中國轉移定價方面並無違反公平原則。
羅申美亦認為,新利達深圳(4.27%)及新利達惠州(5.42%)於往績記錄期間的
營業利潤率加權平均值可與所選定的於新加坡、印度及馬來西亞製造及買賣模具及注
塑組件的六家可資比較公司的營業利潤率(介乎3.36%至7.33%之間)相比,因而推定
新利達深圳及新利達惠州於往績記錄期間所進行的以上本集團內公司間交易乃按公平
基準進行,且在中國轉讓定價方面並無違反公平原則。
董事認為,於往績記錄期間,本集團內部轉讓價格基礎並無改變。經考慮(i)載
於本招股章程「監管概覽」項下相關章節所載關於稅收的相關法律法規;(ii)我們的中
國附屬公司於往績記錄期間的營業利潤率位於可資比較公司所確立的合理區間內;及
(iii)於往績記錄期間,本集團並無因我們的轉讓定價安排而受到相關稅務機關的任何調
查或行政行動,董事確認,於整個往績記錄期間,我們的轉讓定價安排符合所有適用
的中國轉讓定價規則。而且,羅申美亦确認,轉讓定價受相關稅務機關質疑的風險甚
微。此外,於往績記錄期間及直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於中國及香港概無有關轉讓定
價之未償還稅項負債而須與相關稅務機關結算。
8 :
GS(14)@2018-02-19 22:18:3529. 控股股東從事的其他業務
於往績記錄期間,除持有本集團權益外,陳先生或其緊密聯繫人亦持有1)神速
精密;2)神速精密(惠州);及3)惠州神通各自的權益。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陳先
生已出售其於神速精密以及神速精密(惠州)的所有股權。
神速精密的一般資料
神速精密於2013年4月26日在香港註冊成立,並由陳先生持有69.23%及一名獨立
第三方持有30.77%股權直至2017年3月29日,當日,陳先生將其於神速精密的所有股權
出售予一名獨立第三方。神速精密的主要業務包括貿易。自其註冊成立以來直至陳先
生於2017年3月29日出售神速精密,神速精密並無出現任何重大不合規情況。於往績記
錄期間,我們與神速精密訂立若干交易。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附錄一會計師報告附
註28。
神速精密(惠州)的一般資料
神速精密(惠州)於2013年10月25日在中國成立,並由神速精密全資擁有,因此
一直由陳先生透過其於神速精密的權益而間接持有直至2017年3月29日,當日,陳先生
出售了其於神速精密的全部股權。其主要業務包括模具的設計、製作及銷售。自其成
立以來直至陳先生於2017年3月29日出售神速精密(惠州),神速精密(惠州)並無出現
任何重大的不合規情況。於往績記錄期間,我們與神速精密(惠州)訂立若干交易,詳
情載列於本招股章程附錄一會計師報告附註28。
惠州神通的一般資料
惠州神通於2013年4月11日在中國成立,由陳先生的兄弟陳燦偉先生全資擁有。
惠州神通的主要業務包括實業投資、房地產開發管理以及物業租賃及管理。於往績記
錄期間,我們因惠州神通而擁有非交易性經常賬目,有關詳情載於「財務資料-財務
狀況分析-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其他應付款項」。
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除持有本公司權益外,我們的控股股東陳先生亦分別持
有1)扒令集團有限公司(「扒令集團控股」);2)天長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天長科
技」);及3)首源電子科技有限公司(「首源」)各自的權益。
扒令集團控股的一般資料
扒令集團控股於2010年9月1日在香港註冊成立,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分別由鄭澤
先生及陳先生持有49%及51%股權。扒令集團控股曾一直從事電子產品配件及蘋果手機
相關配件的交易業務。
天長科技及首源的一般資料
天長科技於2010年6月3日在香港註冊成立為有限公司,並由陳先生全資擁有。首
源於2015年7月27日在香港註冊成立為有限公司,並由陳先生全資擁有。天長科技或首
源自各自註冊成立日期以來均無從事任何業務。
9 :
GS(14)@2018-02-19 22:21:1830. 葉永燦:491、179
10 :
GS(14)@2018-02-19 22:22:4831. 瑪澤
32. 2016年盈利增8成,至2,500萬,2017年首8月增2成,至1,500萬,重債
11 :
GS(14)@2019-01-09 10:12:53董事會謹此知會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根據董事會對本集團之未經審核綜
合管理賬目及董事會現時所得資料作出之初步評估,本集團預期於報告期錄得
之純利將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財政年度增長不少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