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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式繼承:子女如何分家? 張永鵬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2f179b50102edq6.html

40後、50後富人往往擁有多名子女,如何傳承是個難題。有富人將股權集中傳予一個後代,更多人則選擇傳統模式,由子女平分股權。由此帶來的問題是股權分散,可能導致未來的控制權爭奪戰。富人分家,究竟怎麼分?是讓第二代分家單干,還是試行家族信託?

  由於中國實行獨生子女政策,生於上世紀60年代之後的企業家在傳承中一般不需要面對選擇題,但對於年齡更大的富人,如何向多個子女分配家產,是一個不容迴避的問題。

 

  山西首富的傳承隱患 

  在2013「新財富500富人榜」中以82億元家產排名第111位的山西首富姚巨貨家族,第三代已經上位。

  在姚巨貨長子姚俊良的帶領下,其家族企業美錦能源集團已成中國最大的商品焦炭生產企業,並於2004年收購天宇電氣(000723),2007年完成借殼上市。姚俊良之子、1974年出生的姚錦龍,本科畢業於美國紐約州立大學布法羅分校,之後在任斯里爾理工大學獲得金融學碩士,回國後進入家族企業鍛鍊,目前已擔任美錦能源(000723)董事長、總經理,成為家族第三代掌門人。此前,其兄長姚錦城也曾擔任過美錦能源總經理一職。

中国式继承:子女如何分家?

  不過,姚錦龍雖獲得上市公司管理權,但仍未持有上市公司或者控股集團任何股份,只是每年從公司獲得90萬元的報酬。美錦能源集團由姚巨貨及其6名子女姚俊良、姚俊傑、姚俊花、姚三俊、姚四俊、姚俊卿控股。姚俊良為集團董事長,佔股比例最大,但也僅持有美錦能源集團25%的股份,另外6人各自握有集團12.5%的股份(附圖)。雖然姚氏家族的傳承正朝著理想的方向發展,但家族成員所持股權平均且分散仍為一大隱患。

  中國式繼承:子女平分股權

 

  其實,姚氏家族提供了中國式家族企業股權傳承的一個典型模式,即家族成員平均分享公司股權,某一位貢獻較大者或許持股比例更高,但總體特徵是「平均」和「分散」。這與中國歷代傳承中嫡長子繼承世襲爵位、宗室身份,而財產則由諸子均分,乃至私生子也能分得半份財產的傳統一脈相承,因此成為諸多富人的選擇(附表)。森馬集團的邱光和,由於育有一對雙胞胎子女邱堅強和邱豔芳,便是如此。歐洲慣行的長子繼承製,則與此迥然不同。

  當然,富人中也有例外,有人選擇傳長、傳賢,而非均分家業。碧桂園(02007.HK)的楊國強因長女患病,暫時將家族股權集中於二女楊惠妍一身,除此之外,大中華地產控股(00021.HK)的主要持股人既非其創始人黃世再,也非其子黃大衛,而是其女黃文稀,她的持股比例超過40%。

  平均分配家產帶來的問題就是家族企業股權分散,由此會為家族企業的後續治理留下歷史問題。在家長權威猶存、家族成員利益一致感情好的時候,這種分散的股權結構不會顯示出弊端,一旦家族成員經營理念發生分歧,或是感情失和,就很可能出現兄弟姐妹爭奪控制權的情況,嚴重者甚至會阻滯公司發展。發生在香港新鴻基地產郭炳湘兄弟、韓國三星集團李健熙兄弟之間的爭產案,都是隨時間而發酵的產物。

  那麼,富人分家,怎麼分?

 

  分家單干:一山不容數虎的解決方案

  要擺平傳承中家族成員各有其志乃至爭產內鬥的問題,徹底分家是一種慣用的解決方式。在德國,阿迪達斯(Adidas)、彪馬(Puma)以及泳裝品牌阿瑞娜(Arena)即由達斯勒家族在第二代因衝突分家後衍生。在印度,信實工業集團的第二代穆克什·安巴尼、安尼爾·安巴尼兄弟,同樣在分家後各自拓展了自己的商業王國。

  在中國,由於傳承剛剛開始,我們還難以在家族企業第二代中觀察到這樣的故事,不過,許多聯手創業的第一代兄弟富人為我們提供了類似的案例:黃俊欽、黃光裕兄弟分別發展新恆基集團、國美電器(00493.HK);張桂平、張近東兄弟各自組建蘇寧環球(000718)、蘇寧云商(002024);黃世再、黃茂如兄弟分頭執掌大中華國際、茂業百貨(00848.HK)等,都是在挖掘第一桶金後就分了家。

  劉永言、劉永行、陳育新(劉永美)和劉永好四兄弟創建的新希望集團,從單一的飼料產業逐步向上下游延伸,並橫跨重化工、地產和金融等行業,也與兄弟間的兩次分家密不可分。

  新希望發展之初,秉持共同管理的原則,老大劉永言任董事局主席,老二劉永行擔任董事長,老三陳育新任總經理,老四劉永好任總裁,大家都是一把手。1992年,由於在發展方向上誰也說服不了誰,劉家四兄弟決定以行業為界限分開發展:作為「電子迷」的劉永言向高科技領域進軍;認為應該穩固現有飼料業務的陳育新則管理現有資產;持有同樣理念,均認為應該去各地發展分公司的劉永好和劉永行則到各地建飼料廠。希望集團的冠名權和商標作為無形資產,仍為大家共有。創業時期的老家底新津飼料廠和科研所則由陳育新掌管,四兄弟產權均分,各佔25%股份。

  1995年,在全國市場打拚的劉永行認為,自己與四弟劉永好重複操作的工作很多,發展思路也不盡相同,與其浪費頭腦,不如各人一塊地,分頭布點,搶奪發展機會。於是,二人又以地域為維度進行了第二次分家。根據「資產基本平分」的原則,二人將各地的26家分公司以長江為界限一分為二,劉永行得到了東北區域,劉永好則將西南區域收入囊中。

  通過兩次分家,劉氏兄弟解決了家族企業內部權責不清晰的問題,不僅讓各自的才幹和創造力、積極性得以解放,帶領企業進入了快車道,在分家中也實現了「好聚好散」,沒有影響兄弟感情。

 

  家族信託:綁定利益,但內鬥難免

 

  眾多案例顯示,當一山不容二虎乃至數虎時,讓他們各自另立山頭是最好的辦法。不過,分家單干適用於業務多元化的家族企業,尤其子女都是比較能幹的「虎子」時,這種方式可以讓他們劃分勢力範圍各自打拚。而當家族產業比較單一時,分家勢必導致企業實力下滑,很多創始人也不願意看到自己一力打下的江山因被拆分而削弱。此時,為避免單純股權分割可能導致的控制權爭奪,保證家族成員利益均衡,且家族長久持有企業控制權,家族信託被看作一種可行的方式。一方面它可以保障後代的生活,另一方面可以有效集中股權,將家族利益統一起來,避免繼承人因財產分割問題引起紛爭,並維護家族企業的政商關係等特殊資產。

中国式继承:子女如何分家?

  不過,家族信託及類似方式在傳承中並非萬全之策。香港的新鴻基地產(00016.HK)創始人郭得勝生前就選擇了這種方式。他成立了一隻信託基金,持有家族擁有的股份,且規定股份不能拆散分家,各家族成員只能作為信託的受益人。他希望通過這種方式綁定三子利益,確保上市公司的控制權。不過,這未能阻止兄弟爭端。媒體報導指出,由於任公司主席兼行政總裁的郭炳湘扶持紅顏知己唐錦馨擴張勢力,甚至排斥元老,遭到兩個弟弟郭炳聯、郭炳江的詬病,也逐漸失去其母鄺肖卿的支持;同時,郭炳湘提出加強在內地的投資,未能得到兄弟支持。由於信託條款限制,三兄弟難以通過股權轉讓、分家解決紛爭,最終為了爭奪控制權而鬧上法庭,新鴻基股價也大幅下挫,最後郭母出面制止爭端,暫停了郭炳湘在公司的職務,事件才暫告停歇。

  無獨有偶,另一香江巨富霍英東家族也出現了相似的情形。

  在內地,也有不少富豪選擇以家族信託來鎖定家族成員的股權收益。通過家族信託來控股主要集團的有中國動向(03818.HK)陳義紅、金鷹商貿(03308.HK)王恆、正通汽車(01728.HK)王木清、波司登(03998.HK)高德康、雅居樂地產(03383.HK)陳卓林兄弟等。

  雅居樂集團原本由陳氏兄弟分別持股,老三陳卓林和老五陳卓賢為集團主席及副主席;老大陳卓雄、老二陳卓喜和老四陳卓南三人為執行董事和高級副總裁;陳卓林夫人陸倩芳為聯席總裁。為完成2005年12月赴香港上市的目標,陳氏家族將集團業務進行了重組,並將分散的家族股權集中後注入TopCoast InvestmentLimited,以其作為陳氏家族信託的受託人,陳氏兄弟及陸倩芳為其受益人。根據雅居樂地產(03383.HK)2012年年報,TopCoast作為其控股股東,仍擁有63.21%的股權,能直接參與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的決策。

  2012年,陳卓林因非禮年輕女秘書一案被起訴,雖然其2013年3月被控方撤銷非禮控罪,改為簽保2000元、守行為一年,但雅居樂地產品牌已受影響。未來,在向第二代的傳承中,維繫陳氏家族利益的家族信託機制會否如新鴻基地產一樣失靈?

  受到傳統文化影響的中國富人都希望自己的子女們可以同心協力,共同將家族企業發揚光大,可是,結局往往事與願違。眾多事實證明,兄弟齊心並不是保證家族事業長青的萬靈丹,當子女個個是虎子鳳雛時,分家是更好的解決方式,可以為他們各圈一地,放虎歸山。但當家族產業單一時,分家可能削弱實力,此時,可以引入家族信託,將子女共同列為受益人,分享各自的利益,又維持家族控制權,但必須界定清晰的權責範圍,以減少糾紛,讓兄弟感情和公司利益得以維護。不過,世界上不存在完美的股權傳承模式,一時的安排並不能確保後世永無內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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