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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財務核查第一案真相:天豐節能虛增業績"畫蛇添足"

http://www.yicai.com/news/2013/07/2891222.html

「IPO財務核查第一案」——天豐節能IPO項目造假又有最新進展。「證監會對該項目的現場調查工作已結束,將按有關規定和程序移交行政處罰委員會審理。」7月25日,光大證券(601788.SH)公告6月21日披露了因天豐節能項目接受監管層立案調查的事項即將結案。

萬福生科(300268.SZ)、勝景山河等一系列造假上市的「前車之鑑」項目下,天豐節能的調查結果是否傳言般「狼藉滿盤,惡貫滿盈」?

據本報記者瞭解,按照證券執法體制,證監會立案調查的案件,在稽查部門完成調查後,將交由專職的行政處罰委員會委員審理。後者按「主審-合議」制原則,由主審委員審查案件的事實和證據,如有疑問,可退回稽查部門重新調查;如事實確鑿證據充分,則根據法律規定提出處理意見,然後由處罰委員會合議作出決定,在此基礎上形成行政處罰告知書,告知當事人。

「案件調查的結果也許超乎市場意料,一定程度上,該案件還代表過去一段時間許多擬IPO企業籌備上市時慣用的思維套路,正是這種模式,才使天豐節能可能一帆風順的上市路不但夭折,甚至還將給企業帶來災難性的毀滅,這些是最值得資本市場深思的東西。」7月24日晚,一位接近監管層的知情人士向本報透露。

欲「添花」反「添足」

但凡被爆財務造假的企業往往被認為「業績衰敗嬴弱」、「經營舉步維艱」、「假賬遍地橫飛」,但本報記者獲得的天豐節能初步調查結果顯示,上述造假直接動因似乎皆與其無關。

「調查結果顯示,天豐節能虛增利潤部分其實並不大,甚至把其虛增收入部分刨去後,公司的實際財務數據也足以滿足上市的基本要求,虛增的直接動機是想『錦上添花』,為通過有關審核積累更多籌碼,但反而『畫蛇添足』。」上述知情人士透露。

據天豐節能申請材料顯示,公司2010年底總資產1.95億元,淨資產1.29億元,資產負債率33.87%,當年實現銷售收入1.08億元,利潤總額2846.48萬元。其後3年,天豐節能銷售業績以35%左右的速度飆升,淨利潤增長也超過30%,2011年實現銷售收入2.08億元,同比增長92%,2012年,公司銷售收入更達到2.71億元。

「調查取證後提交的結果是其三年內涉嫌虛增銷售收入共計9256萬元,約佔報告期三年內總收入的15.7%。」上述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

而刨去當年虛增銷售收入後,2010年至2012年,天豐節能營收的真實數據分別為9800萬、1.71億、2.26億元,三年間,虛增收入分別為1130萬元、3664萬元、4461萬元。其中,虛增收入佔比最大的為2011年,約佔當年總收入的17%,2010年虛增收入僅佔總收入的一成。

這三年,虛增的收入帶來的利潤分別約398萬、1000萬、1560萬,分別佔當年總利潤的14%、24%、23%。

實際上,刨去所有虛增收入與利潤後,天豐節能無論是營業收入還是營業利潤增速仍超過30%,2011年間增速接近100%。

「單從財務指標看,假設去除虛增利潤,還是比較好的,也滿足上市條件。」上述知情人士表示,「如果當初沒有『錦上添花』的想法,其被核查出問題的可能性將大大降低。」

「雖然天豐節能的實際財務情況並不差,且其虛增利潤造假的幅度也不算巨大,但作為擬上市公司,首先造假虛增無論數據規模大小,都是非常嚴重的犯規,其次,經歷層層財務自查乃至抽查後,才發現這麼明顯的財務造假行為,暴露出的問題及其引起的負面效應,除影響惡劣須嚴懲警戒外,更多的則是留給資本市場各方參與者深思的問題。」上述知情人士嘆息道。

此外,天豐節能還涉及關聯交易非關聯化、資產虛增等問題,其報送的IPO文件也涉及信息披露等問題。

IPO財報粉飾動因

既然天豐節能的財務數據本已滿足IPO申請要求,為何其還鋌而走險虛增有關數據呢?

「實際上,過去數年,類似天豐節能對於財報修飾和包裝的IPO案例並不少見,甚至成為投行工作的潛規則,過去被發現造假的只是少數,包括天豐節能在內,我們只能說它太不幸。」北京一家資深投行高層反問記者,「如果沒有財務核查,沒有要求提供財務數據的有關核查原件,沒有核查原始的對賬數據,天豐節能的財務造假案能輕易查出嗎?再做個假設,如果天豐節能IPO項目未被抽中,公司未必會東窗事發吧。」

「監管層雖然對申請IPO的企業有基本的門檻限制,但從過去幾年被否的項目原因分析,要想過會成功,業績問題都是第一考察指標,換句話說,幾乎沒有一家僅達到業績門檻要求的企業被順利放行,整體業績越亮眼、增幅在一定程度內越大,那麼其過會的可能性就越大。」上述投行高層解釋道,正是有了這樣的IPO審核指導思想,許多擬IPO企業便將報告期內的業績努力釋放。「釋放」的方式多種多樣,有通過會計辦法處理的,也有通過各種手段先隱瞞後釋放利潤造成高增長假象的,更有通過違規手段虛增利潤的。

「目前監管層已經逐步改變之前的審核模式。」上述接近監管層的知情人士坦言,2012年以來,IPO審查便逐步從對財務數據的嚴格要求轉變為將不再對企業同業競爭、關聯交易、可持續盈利能力等問題做實質性判斷,招股書及相關文件充分披露,由券商就相關問題發表意見即可,證監會將主要審核盡職調查和信息披露部分。

此舉意味著對於IPO審核而言,信息披露的真實性和完備性將成為審查的重中之重,有關財務數據只要符合一定要求,將不再成為影響其IPO成敗的關鍵。

日前剛完成徵求意見的新一輪新股發行體制改革指導意見中,對於IPO企業的信息披露問題又被重點提及。

「希望IPO開閘後,擬IPO申請審核中,能將有關指導思想真正落實,真正淡化對於有關企業盈利能力問題的實質性判斷,否則,類似的粉飾財報的情況依然還會出現。」上述投行高層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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