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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縮水的利潤表 To_Dominic

http://xueqiu.com/2412243252/23882518
被非專業的投資者被普遍忽略的一個事實是:全世界跨國公司(控股公司和業務經營公司跨國,包括傳統意義的跨國公司,也包括中概股這樣業務經營在中國但母公司在Cayman的跨國)都在玩一個數字遊戲,讓作為股東的你看起來利潤表賺了不少錢,但是到了利潤分配時,卻發現根本拿不到那麼多。


最近的2個新聞讓這個問題空前暴露出來:

新聞1. 在網易剛剛披露的2013 Q1的季報中,公司宣佈,鑑於公司現金流充裕,今後將進行常規的年度股利發放,有新聞報導說是每年淨利潤的25%左右。就在此之前的2013年1月,網易剛剛發放了一次約1.3億美元的特殊現金股利。網易的股東們在為能拿到現金而沾沾自喜的時候,可能忽略了這樣一個事實:為了將這1.3億美元的股利發放到股東手中,網易向中國政府繳納了4千萬人民幣的withholding tax,從而導致公司2012年淨利潤減少了4千萬人民幣。如果今後公司每年發放25%的紅利,那麼也就意味著公司未來每年要減少1.25%的淨利潤;要是100%發放的話,那麼淨利每年將減少5%。如果今天網易宣佈將公司歷史上所有未分配的盈利全部分給股東的話,股東會在拿到這些現金前損失多少錢?6.5億人民幣!如果網易的香港公司被認定是沒有經營實質的話,這個損失將會增加一倍,也就是13億人民幣。

新聞2. Apple的CEO Cook剛被新聞披露被要求參加美國國會的聽證會,當場陳述公司的避稅安排問題。在此之前,引起大家關注的,是擁有1500億美元現金的Apple,為了一個600億的分紅和回購計劃,還要發行170億美元的債來籌錢。Cook在華盛頓郵報的採訪中,毫不隱諱的抱怨美國的稅收說「If you look at it today, to repatriate cash to the U.S., you need to pay 35 percent of that cash. And that is a very high number. We are not proposing that it be zero. I know many of our peers believe that. But I don't view that. But I think it has to be reasonable」 。截止2012年9月29日,為了將美國境外賺得的未付稅現金拿回美國分配給投資者,Apple需要向在利潤表之外再向政府繳納138億美元的稅收。顯然的,經網易和Apple所宣佈的利潤,並不是股東可以分的到手的利潤。

常常看到新聞上說,某公司坐擁大量現金,也無處可投資,不如全部分給股東。聽起來分紅就像一道閘門,只要一打開,現金就和水一樣,自然的流進了股東的錢包。其實,現實往往比想像來的要殘酷:任何一筆利潤的匯出和匯入,都會產生額外的稅負成本。

通常會產生的額外稅負成本有2個原因:

原因之1. 利潤匯出的Withholding tax預提所得稅:多數國家稅務局會規定,境外的投資者取得的來自本國的收益,要預先扣繳一個withholding tax,中國有,美國也有。按照中美的稅收協定,一個美國人從中國取得的投資收益,要向中國政府繳納10%的withholding tax;同樣的,一個中國人從美國取得的投資收益,也將被美國政府預先扣除10%的withholding tax。按照中國和香港的協定,股利的withholding tax稅率被優惠一半到5%。網易掙錢在中國,股東在境外。為了將這部分利潤回饋給股東,同時又能最大化降低稅負,網易通過先將股利派發至香港(向中國政府繳納5%的withholding tax),然後再派發給其股東。

原因之2. 利潤匯入的所得稅:多數國家稅務局會規定,其境內的企業或個人取得的來自全球的收入都需要繳納所得稅(但是允許符合規則的已經在境外繳納的所得稅的抵扣)。然而,由於Apple在美國境外取得的1000億美金收益,多數是利用了一些免稅地的優惠安排,從而導致能被美國認可的境外所得稅抵扣極其有限,所以幾乎所有派回美國的股利,都需要100%按照美國所得納稅。稍微留意一下其報表就知道,現金流豐富的中概股企業,像百度、新東方、網易等等,多數的現金利潤,都是處於中國境內的未匯出的現金利潤,對其境外的股東來說,想要拿到這筆錢,需要再額外支付5-10%的withholding tax。

有的投資者會問:既然明知道利潤匯出需要產生稅負,為何不在掙得這部分利潤的時候,就在利潤表中體現這個稅負,讓利潤表如實反映公司實際給股東掙得的利潤呢?其實,會計準則早就對此明確規定,因為利潤分配給股東所可以預見的利潤匯入匯出產生的所得稅,都需要體現在利潤表中。

然而,公司總是想盡辦法讓利潤表的利潤更多些。現在全世界公司普遍採用的一招是,一口咬定所有的未付稅利潤均要永久在當地再投資,不用來分紅。如網易 「the Company intends to reinvest all remaining undistributed earnings in PRC subsidiaries. Hence, no other withholding tax is expected to be incurred.」, 如Apple 「The Company's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provide for any related tax liability on amounts that may be repatriated, aside from undistributed earnings of certain of the Company's foreign subsidiaries that are intended to be indefinitely reinvested in operations outside the U.S. As of September 29, 2012, U.S. income taxes have not been provided on a cumulative total of $40.4 billion of such earnings. The amount of unrecognized deferred tax liability related to these temporary differences is estimated to be approximately $13.8 billion.」。

很久以來,「Reinvestment」似乎成了企業避免給需要匯入或匯出的利潤計提稅收的護身符。一紙永不分紅的董事會決議,拿給審計師,就憑空給利潤表多了5%以上的空間。我們眼前這些現金流豐富的企業,拿著不分紅的幌子,少計提稅收,不過是掩耳盜鈴的把戲而已,經不起推敲。

建議那些手裡擁有數億美金的中概股的審計師,在拿到不分紅的董事會決議之外,再多問幾個問題:
1. 是否公司的股東同意不分紅,而不僅僅是董事會?
2. 像百度這樣的境內有淨現金,但是境外有淨負債(2012年發債15億美元)的公司:你不匯出利潤,拿什麼還債?
3. 像新東方這樣淨資產投入有限的公司:你拿著10億美元現金,要是永久再投資,得建多少個學校?
4. 像攜程這樣時不時需要來點投資的公司:你投資是投資了,雖然還是中國公司,不是還是得用offshore結構,還不是得匯出利潤?

數字的把戲,會隨著時間累積,終有一天,被戳穿。

截止2012年底,幾家中概股未匯出利潤可能低估的稅負(按5%計算):百度 - 9億人民幣;網易 - 6.5億; 攜程 - 1.8億;新東方 - 1.5億;巨人 - 0.9億;搜房 - 0.5億。只有暢遊,因為母公司搜狐一直都需要錢,所以一直都有分紅。相應的,withholding tax都已經體現在利潤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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