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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夥伴」

http://www.infzm.com/content/89396

想做「夥伴」不容易

在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剛剛結束的出訪中,細心的人會發現,媒體對每一段雙邊關係的報導似乎都充滿玄機:

2013年3月22日,在莫斯科,中方強調中俄互為「最主要、最重要的戰略協作夥伴」;24日,中國與坦桑尼亞決定構建和發展「互利共贏的全面合作夥伴關係」;隨後中國與南非的聯合公報中,雙方高度評價了建交十五年來兩國從「夥伴關係」到「戰略夥伴關係」,再到「全面戰略夥伴關係」的跨越式發展歷程。

各種「夥伴」關係的描述背後存在著何種內涵?

據筆者檢索統計,中國目前的172個建交國家中,有53個國家與中國確立了正式的「夥伴關係」。

由於中國實行不結盟政策,外交體系中沒有更高於「夥伴關係」的雙邊關係。那麼不論「夥伴」之前的形容詞是什麼,只要有「夥伴」兩字,就意味著雙方已經達到一定的信任度,並且在重大問題上沒有根本分歧。

而夥伴關係之外的119個建交國家,即便是有各種「合作關係」(Cooperative Relation),甚至在中文看起來與「夥伴」(Partnership)沒什麼大的差別,但實際上則意味著這些雙邊關係各有「硬傷」,例如領土爭端、對國際問題認識的重大分歧等。

例如,菲律賓與中國的雙邊關係被定位於「致力於和平與發展的戰略性合作關係」;塔吉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與中國之間被定位於「睦鄰友好合作關係」。

1998年中國與日本曾經提出建立「致力於和平與發展的友好合作夥伴關係」——這裡的「致力於」一詞很關鍵,在外交中它常常意味著努力方向,暗指還沒有達到這種關係。此後,中日經歷一系列外交挫折後,日本已明確不被列入中國外交的「夥伴」序列。2006年,時任日本首相安倍晉三訪華時提出兩國建立「戰略互惠關係」,2008年胡錦濤訪日,兩國在聯合聲明中確立全面推進「戰略互惠關係」。

四種「夥伴」

在「夥伴國家」集合內部,具體場合的表述會稍微有所不同,但可以確定的是,中國的外交夥伴可以由低到高分作四個等級序列:合作夥伴、全面合作夥伴、戰略(合作)夥伴和全面戰略(合作)夥伴,以對應外交中在普通的建交關係之上,由一般友好關係到全面戰略合作關係的不同序列。

其中,「全面」指的是合作領域,「戰略」則標誌著合作層次。一般的合作夥伴關係更多的是一種外交宣示,意味著兩國關係將來會朝向友好可持續的方向發展,但「合作夥伴」和「全面合作夥伴」的意義主要侷限於雙邊層面。

大國間的「戰略夥伴關係」則意味著從戰略高度、著眼於全球,影響本國外交整體佈局的國與國關係。此外,「戰略夥伴關係」還暗含著雙方有深遠的共同利益和相近的戰略目標,彼此需要並視對方為可靠的合作對象之意。

需要指出的是,夥伴關係可以針對兩國,也可以用於中國與某個國際組織。比如中國與阿拉伯國家聯盟的關係定位是「新型夥伴關係」,與非盟、東盟的定位則均為「新型戰略合作夥伴關係」。同時,中國與歐盟的夥伴關係達到了最高級別的「全面戰略合作夥伴關係」。

夥伴關係也會有「跨越式發展」。例如,中國與蒙古之間在2003年確立為「睦鄰互信夥伴關係」,2011年則上升至「戰略夥伴關係」;中國與波蘭2004年的「友好合作夥伴關係」也在2011年也上升為「戰略夥伴關係」。

時間卻並非夥伴關係「晉陞」的惟一因素,是否能「跨越」主要取決於雙方關係的成熟度和對方的國際影響力變化。中國與巴西之間1993年就建立了「戰略夥伴關係」,然而直到2012年才跨入「全面戰略夥伴關係」;而英國與中國在1998年還是「全面合作夥伴關係」,僅僅6年後就二連跳,變成了「全面戰略夥伴關係」。

當然,也不是所有的夥伴關係都進展順利。佛得角總理1997年會見江澤民時提出「願同中國建立戰略夥伴關係」,但至今未得到中方正式回應。

不過,經政府聯合聲明確立的夥伴關係一般不會出現明顯的「降級」。當中國與夥伴關係國家之間出現糾紛時,通常我們也只是在一段時間內,對「夥伴」一詞閉口不提。

「中國政府的理性選擇」

有趣的是,有兩個大國享有惟一的的夥伴頭銜——美國是「建設性合作夥伴」,俄羅斯是「全面戰略協作夥伴」。

根據2013年第三期《黨史博覽》中李景賢發表的文章,中俄之間「戰略協作夥伴關係」是1996年葉利欽對中國進行國事訪問時在專機上親自改寫的。他認為「建設性夥伴關係」這個措辭有點過時了,不能反映俄中關係的實際,因為俄中關係已經成為「戰略關係」了。改後的表述一直延續,隨後升級為「全面戰略協作夥伴關係」。

外交學院戰略與衝突管理中心主任蘇浩認為,中俄之間確實存在功能上的某種程度的「協作」,這裡意味著潛在的針對性,即雙方共同面對來自西方的壓力。

相比之下,中美關係所用的表述幾經波折。1997年中美聯合聲明中,兩國正致力於建立「建設性戰略夥伴關係」,而小布什上台後,將中國定位為「戰略競爭對手」,加之南斯拉夫炸館事件、南海撞機事件等一系列波折,2002年,中國政府對中美關係的表述變為「建設性合作關係」。

直到2006年,胡錦濤訪美時表示,中美不僅是利益攸關方,而且更應該是建設性合作夥伴。2011年,美國回到了「夥伴」行列。當年,胡錦濤訪美,聯合聲明中又出現了「致力於共同努力建設相互尊重、互利共贏的合作夥伴關係」的提法。

「在中美關係的措辭上,美國至今都比較消極,所以中國也非常謹慎,將中美關係表述的重點放在『經濟夥伴關係』上」,蘇浩告訴南方週末。

維基百科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詞條引用了韓聯社的報導,認為中國按照外交關係親疏,從1996年開始將與建交國家的關係分為單純建交、睦鄰友好、夥伴、傳統友好合作以及血盟等5種關係。但這種坐標系從未得到中國官方肯定。

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寧騷認為,夥伴關係的基石是平等、合作、互利、依存,確立夥伴戰略是中國政府的理性選擇。《人民日報》曾於1998年4月刊登文章稱,「當前大國之間的關係可以歸納為三種基本模式,即夥伴關係、結盟關係、非結盟非夥伴關係。大國夥伴關係最本質最核心的特徵是,夥伴國之間平等、不結盟、不針對不損害第三國,與冷戰時期大國之間的結盟和敵對關係相比,是國家關係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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