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螞蟻和大象的對決

http://magazine.caixin.com/2012-12-28/100478051.html
奧康打贏了皮鞋反傾銷官司;打火機企業等到了反傾銷特別關稅撤銷通知——近一段時間,中國企業在應對國際貿易反傾銷上,似乎好消息不斷。

  奧康訴歐盟反傾銷案子尤其曲折。從應訴到起訴至歐盟一審法院再到歐盟高院,前後歷時六年。開始參與的中國企業有150多家,後來減到5家,最後只剩奧康1家。

  2012年11月,奧康終於等來歐盟高等法院一紙判決書:奧康勝了。實際上,勝訴前一年,歐盟已經取消對中國和越南皮鞋的反傾銷稅。中國的很多製鞋企業,不得已在制裁期間放棄了歐盟市場。奧康的勝訴,最大的經濟受益者是當地進口商——歐盟將退回過去幾年他們繳納的所有反傾銷稅。

  奧康董事長王振滔接受財新記者採訪時坦言,堅持打官司,主要是因為「官司合算」:「輸了也就50萬歐元訴訟費和律師的來回機票,贏了則是螞蟻和大象對決的勝利,對品牌幫助很大。」

  2012年11月,中國一次性打火機也得到了好消息。歐盟駁回法國最大打火機廠商對中國一次性充氣打火機延長五年反傾銷關稅的申請,隨即取消了反傾銷稅。之前中國一次性打火機已經在歐盟市場交了整整20年反傾銷稅。九年前,溫州打火機企業聯合應訴歐盟反傾銷,協會帶頭十天內組織應訴,九個月後歐盟放棄針對風輪打火機的反傾銷調查。

  然而,伴隨著勝訴,歐盟、美國甚至南美洲國家巴西、阿根廷對中國企業的反傾銷依然頻密。中國企業選擇應訴的依然有限,勝訴者更少,成功的案例兩三年才見一個。多位採訪對象表示,奧康等成功案例從技術層面為中國企業提供了借鑑,及早準備、規範運作是應對甚至避免反傾銷調查的關鍵。

打到底

  回過頭看,王振滔覺得歐盟對中國製鞋企業啟動反傾銷並不意外。歐洲意大利、西班牙等國的皮具製造業發展多年,為保護本國鞋業,從1995年開始,歐洲對中國出口鞋一直採取配額制。那時,以奧康的體量甚至拿不到配額。2002年中國加入WTO,鞋是「入世」談判時四個重點討論的商品之一,歐盟要求三年過渡期。直到2005年,針對中國鞋長達十年的配額制才取消。但緊接著南歐等國企業向歐盟申請對中國和越南鞋企展開反傾銷調查。2005年7月8日,歐盟委員會批准申請,涉及企業多達1200多家。

  多數情況下,中國企業面對反傾銷調查往往是束手就擒,調查一結束,高額關稅開始徵收時,企業就放棄出口。這一次,中國150多家企業選擇了應訴。

  歐盟委員會採取了抽樣審核的方法,只選取出口量前十的企業進行審查,最終判定這10家企業不具備市場經濟地位,進而認定其他140多家企業都不具備市場經濟地位。

  調查期間,王振滔在西班牙參加鞋業論壇時發表演講,稱反傾銷不公平。他還代表中國鞋企向歐盟委員會提出抗辯。努力並未成功。歐盟宣佈,從2006年10月起正式對從中國進口的皮鞋徵收反傾銷稅,稅率為16.5%。王振滔告訴財新記者,如此高的稅率很多中小企業根本無法承受;反傾銷一開始,溫州倒了一批鞋企。

  歐盟裁定已出,和以往絕大多數案例一樣,應訴企業基本選擇了放棄。奧康和溫州、廣東的五家企業決定起訴。王振滔回憶,奧康最終敲定當時在國內聲望很高的反傾銷案律師蒲凌塵。律師告訴他並無把握,訴訟期可能拖上十年。

  王振滔幾乎沒有多考慮就決定上訴,「歐盟欺負企業不懂法律,但企業不懂律師懂,律師說歐盟這次反傾銷不符合法律和行政程序,過程中有漏洞。」在他看來,官司輸了不過花50萬歐元訴訟費,外加律師費和時間、精力,一旦打贏對企業美譽度提高很大。作為中國皮革協會的副理事長,他覺得自己有義務挑頭做事。

  蒲凌塵後來接受採訪時解釋說,歐盟接到了150多家企業的應訴材料,最後僅憑10家企業調查就裁定所有企業不具備市場經濟地位。根據歐盟法律,市場經濟地位條文和抽樣條文並未有直接聯繫,需要通過上訴法院獲得解釋。

  2006年底,奧康等企業的起訴書遞到了歐盟一審法庭。按照流程,法院接受上訴書後應和企業就相關訴求進行書面溝通,公文來往短則幾個月、長則1年。2007年10月,中國企業終於等來第一次答辯。2010年6月,歐盟一審法院駁回中國五家企業的上訴請求。

抓住50%勝算

  在此期間的2008年10月,為期兩年的歐盟對華鞋企反傾銷到期,進入期滿覆審,即所謂「落日覆審」,覆審期間反傾銷稅繼續徵收。這次,歐盟提出延長反傾銷稅15個月。奧康宣傳策劃部經理王海龍回憶,落日覆審階段歐盟通過抽籤選取了7家中國企業進行調查,奧康也在列。中國鞋企一度看到希望——歐盟召開成員國會議時,27個成員國中15個反對延長反傾銷稅,10國同意,2國放棄。

  王振滔分析說,歐盟國家中有的自己有製鞋業,有的完全依靠進口,大體對半分,前者希望貿易保護,而諸如德國這樣的國家歡迎相對便宜的中國鞋。

  然而,最終延長反傾銷計劃還是在歐盟部長理事會議中通過了。歐盟將繼續向中國鞋徵收15個月反傾銷稅,最遲於2010年1月3日實施。

  新一輪反傾銷實施,上訴被一審法院駁回。和奧康一起上訴的其他四家企業希望破滅,只有奧康決定把官司打到底。王振滔解釋說,奧康主要做內貿市場,外貿大約只有20%。但和其他幾家上訴企業不同的是,奧康的外貿鞋中有70%銷售到歐洲市場。

  律師告訴王振滔,繼續上訴只有50%的勝算,時間可能會再拖兩三年。對那50%的勝算,蒲凌塵解釋為歐盟對中國企業損害幅度上的計算有違歐盟反壟斷法規定。歐委會改變評議方法時也只給了中國企業五天時間,而法律上規定評議時間應為十天。

  王振滔的性格是,沒把握也必須要一個結果。從反傾銷開始,他每年都去意大利、西班牙這些傳統製鞋國家溝通,有一年去了11次西班牙。多年來,他感覺到歐洲對中國鞋的牴觸情緒——西班牙火燒溫州鞋,法國燒中國鞋店面。因此上訴法院不僅要結果,也是表達態度。

  2010年6月,奧康向歐盟高等法院上訴。還沒等到結果,2011年3月,歐盟針對中國和越南鞋發起的反傾銷到期取消。大氣候變了。2012年11月15日,歐盟高等法院下達判決書,推翻了歐盟普通法院作出的一審裁定。法院同時判定,歐盟委員會需賠償奧康上訴歐盟初級法院和高等法院的訴訟費。另外,與奧康有貿易關係的進出口商原則上可獲得六年來歐盟有關方面徵收的反傾銷稅。

  奧康終於勝了。商務部研究院院長霍建國認為,其意義不僅證明奧康沒有傾銷,也反映出歐盟法律在程序上的問題。今後不僅對鞋類,對其他企業都是一個可沿襲的案例。

  勝訴帶來很多好處。王振滔說,通過官司,奧康在歐盟和國內的品牌美譽度提高了。「我們都說富易貴難,品牌獲益才是最大的勝利。」此外,通過這次訴訟,奧康建立了自己的法務部門,負責知識產權和合同審計工作。「不用碰到問題才開始想辦法,以後類似事情可以自己做了。」他說。

準備需趁早

  然而,多位採訪對象對財新記者表示,多數中國企業在應對反傾銷上行動遲緩,往往接到調查通知後才倉促準備材料。中銀律師事務所的賈征律師曾代理超過60個反傾銷案件。他說,企業接到調查後應訴的準備時間非常緊迫。以歐盟和美國為例,一旦調查開始,企業的應訴提交材料的期限都在40天左右。這期間,如果企業選擇應訴,不但需要填寫反傾銷國家發放的相關問卷,還要提供一系列證明材料。「有時一個企業的證明材料就有十幾個文件袋。」相關律師必須快速介入,有些國家,如墨西哥還要求企業必須聘用當地律師應訴。

  還有些很實際的問題。廣東環宇京茂律師事務所律師何培華指出,很多針對中國商品的反傾銷案件涉及的企業規模小,並且分散,一般企業無法獨立負擔聘請律師的費用。「聘律師少則幾十萬,美國這樣的市場,律師費通常需要兩三百萬美元。」因此,應訴者寥寥。

  願意應訴的企業則出現舉證困難。有的企業有兩套賬甚至三套賬,無法在短期內拿出應訴材料。何培華以代理的中國某漁產品企業為例說:「和進口商簽的合同上一個價,海關一個價,稅務一個價,怎麼舉證?」最後地方政府幫忙,「很短時間裡把三個價格做統一了」。

  反傾銷是行政程序,非普通法律訴訟。賈征解釋,通常裁定某國企業存在傾銷看兩方面:一是低價銷售,二是對提出調查的國家的同行企業構成損害。對於低價銷售,企業必須證明自己的價格合理,通常做法是將同樣商品在國內和國外的價格做對比,如果國內價格高於國外就往往被認為低價傾銷。如果企業是外貿企業,需要通過生產成本加利潤率來計算其商品的正常價值。

  但賈征指出,企業在應訴中這樣舉證只適用於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的國家。國際貿易中,完全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的國家只有泰國、巴基斯坦、韓國等,歐盟和土耳其是有條件承認,整個美洲,除秘魯外幾乎所有國家都尚未承認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這就意味著應訴企業必須首先證明自己的市場經濟地位,這在實際操作中非常困難。

  在歐盟鞋業反傾銷的案子裡,歐盟就沒有承認中國企業的市場經濟地位。對於這樣的案子,提起反傾銷的國家會選擇一個參照系。奧康涉及的鞋案中歐盟的參照系是巴西製鞋的成本。根據商務部網站資料,最近一個月巴西對中國不鏽鋼餐具、髮梳和攪拌機發起了調查或落日覆審。在傾銷的判定上就使用了完全不同的認定方式,對不鏽鋼餐具的認定稱,中國國內市場價格高於產品在巴西的價格;髮梳則選取德國為對照國判定成本;攪拌機是按墨西哥出口美國的攪拌機作為正常價值的標準。賈征認為,「反傾銷國家在選取參照時,有很大自由裁量權。企業可以對此提出反對意見,但按經驗被採納的可能性很低。」

需要聯合行動

  一旦被認定存在傾銷,企業將面對高額稅收。資料顯示,中國企業曾經遭遇過高達200%的反傾銷稅。

  但企業也並非無計可施。奧康是從法律條文和程序上找問題,有些案件則可從市場損害層面舉證。賈征介紹,他代理的激光噴墨企業應訴反傾銷案中,調查後發現,反傾銷國企業只針對高端市場,並不生產中國出口的中低端產品,因此不能認定中國出口商品存在損害。

  商務部研究院院長霍建國建議,中國企業在調查期間應更積極應訴,一旦成功可從反傾銷名單中去除,或者獲得更低稅率。如果失敗,還可以選擇奧康式的上訴之路。但他提醒,中國每年100多起反傾銷案,兩三年才能看到一個上述成功的例子。上訴是非常技術化的過程,首先考察案件是否站得住腳,法律程序是否有不當之處,聘用的律師是否稱職,最後還必須考慮企業在當地名聲,是否有社會基礎。奧康正是具有上述幾點才贏了官司。「不是說有委屈就去起訴。99%的案件都是敗訴的。」他說。

  多位採訪對象指出,雖然應訴勝利難,但早做準備很有幫助。何培華指出,外國企業向本國政府商務部門提出反傾銷調查也需要準備材料,很多國外進口商知道消息後會告訴中國企業。如果中國企業從此時開始準備材料,會充分得多。霍建國則建議企業從進入他國市場前就要開始準備。「遇到問題時的化解能力都是前期的作業。」如果企業把握不大,就應在當地找合作夥伴,同時注意政府雙邊關係,在雙方互動好的時候出動才可能成為典型。

  協會和政府在相關訴訟中的作用越來越大。中國皮革協會秘書長衛亞菲告訴財新記者,歐盟對中國鞋反傾銷一開始,商務部、協會和商會、律師團和企業就形成「四體聯動」。除了協調企業一起行動,更重要的工作是「和歐盟國家中態度搖擺不定的國家溝通遊說」。

  衛亞菲回憶,後來的溝通帶有越來越強的政治色彩,成為了政府間的較量。「在爭取歐盟搖擺國家的支持時,也交換了一些利益。」霍建國分析,近來,中國面臨的貿易保護形勢越來越複雜,除反傾銷外,知識產權和反補貼案例越來越多。反傾銷主要以企業應對為主的方式可能會改變。「有時政府必須出面,因為涉及國家宏觀層面的政策。」

  奧康的例子中,落日覆審期間,正是皮革協會的副秘書長衛亞菲第一時間通知奧康多國反對延長反傾銷稅的信息。賈征介紹,特別是在對市場損害的認定方面,單一企業主體很難舉證應對,很多時候都是協會提供相關的信息和數據支持。

  但在何培華看來,協會對企業的幫助應更多體現在出事前。中國企業進入海外市場常常跟風,沒有前期調研,在價格上惡性競爭,很容易給國外反傾銷提供口實。他舉例說,在美國的某些行業,自發組織的行業協會會對商品出口最低價做出規定,一旦超過最低價,出口企業會受到懲罰。這樣有助於避免反傾銷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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