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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觀察】 「既不像村莊,也不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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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家頭村是一個典型的中國城中村改制樣本,隨著城鎮化的發展,土地成為其唯一的資本。

余家頭2010年收入明細顯示,企業收入僅1400餘萬;土地收入5000萬;二七橋徵地收入約20540萬;其他土地收入1399萬。

村子收入中,90%以上都來自土地。

這一年,村子開銷超過2.6億元,盈餘兩千多萬。將余家頭村推上輿論焦點的金條資金就是來自徵地款。

2011年上半年,分了一次紅,按股額的30%進行,退休人員每人分紅利4.5萬。

股東代表胡連華將這一決議告上法庭,她認為這不屬於分紅,分紅是建立在盈利基礎上的,這是賣地的錢,應按土地法平均分配。「公司管理層的股份是多數股東的幾倍,他們因此得利。」

2012年7月12日,胡連華收到了武昌區人民法院駁回起訴通知。法院認為「余家頭村」在向「余家頭公司」過渡時,正是以她起訴的分紅或類似方式,解決了村集體資產量化到每個股民後的利益分配關係。

這一分配關係貫穿於對原村集體中遺留的土地徵用、拆遷補償、資產處置、社區管理等問題的處理。要妥善解決這些問題所涉及到的村民利益均衡和公平問題,在現行公司法範疇內沒有相應法律條款可供參照適用。

但不滿的並不只是村民股東。余家頭公司一位管理人員抱怨說,管理公司非常困難,股東都是農民,這種奇怪的結構意味著無法以正規公司的要求管理。同時,村子又確實變成了公司。「對這一特殊形態,國家沒有現行法律法規,只能摸著石頭過河。」

「既不像公司,又不像村莊。無法用公司法來規範,也不能以村務自治來管理。一套班子,兩塊牌子。余家頭游離於真空地帶,無人監管。這也是整個中國城中村改制後的現狀。」湖北旗開律師事務所律師曾俊說。

當村子裡可賣的地越來越少,公司面臨的則是另一種挑戰:2012年9月5日,余家頭村的第一批還建房開始領鑰匙。這6棟樓盤邊上,也蓋上了嶄新的商品樓,只是不再屬於余家頭。

余家頭公司監事會主席胡小清說,村裡的土地已經賣得差不多了。由於技術和人才的缺乏,余家頭村一直沒有建立起成熟的產業。談起未來,他說,公司以土地入股開發的商場,有20萬平米,月租金50元/平方米的話,一年能掙一個多億。「村裡今後就靠這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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