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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勤籲港設破產保護黎嘉恩:較中美落後 累企業失救

1 : GS(14)@2017-10-08 23:44:17

■德勤黎嘉恩指香港破產法落後。陳海威攝



【本報訊】本港企業陷於財困,很多時只能走上破產或清盤之路。有「金牌清盤人」之稱的德勤中國事務所副主席黎嘉恩表示,現時法院不傾向臨時清盤人為公司進行重組,加上香港的破產法比內地及美國落後,有時只能「眼白白」看着企業失救。記者:陳雪蕾



黎嘉恩建議,港府應盡快引入類似美國破產法第11章的「破產保護令」,讓企業有足夠的時間找出一線生機「翻生」,認為此舉對企業、債權人及社會均有利。在美國,企業若經營困難,可申請破產保護,美國玩具反斗城就是最新例子,除了可在時限內避過「債主」追討債務,爭取時間「求生」,如進行業務重組以重新營運、尋找「白武士」入場等,更可能獲得融資。黎嘉恩指,破產保護與破產是兩回事,據了解,港府研究引入破產保護多年,但仍未見成果。黎嘉恩指,企業若發現生意開始向下,現金周轉開始出現困難,就應該及早尋求專業人士協助,「等到有人追數已太遲!」他舉例說,一間本港上市公司,發現有問題及早找他幫忙重組,「我哋做完之後,連銀行都唔知,咁就係最完美。」而該公司仍在上市營運。



港立法需兼顧內地債權人

相反「有間傢俬舖,當時已將所有資產抵押,好似八國聯軍咁,呢度俾人食一忽,嗰度俾人食一忽,員工同客戶都走晒,到停產先搵我做(重組),我一入去睇,就話冇㗎喇,你執硬,最後連單生意都冇接到!」他指,公司失去所有資產,只有等結業,「連幫佢執笠我都唔想做,因為冇錢收!」目前,本港企業若希望重組,或委任清盤人,需要先清盤後重組,但企業的可保留價值已大大減少。他直言,若果本港有破產保護令,部份或可避過清盤厄運。事實上,不少美國著名企業都是「破產保護令」的受惠者,如通用汽車、聯合航空等。黎嘉恩指,按經驗,為內地企業重組,最終有七至八成是「救得番」。黎嘉恩指,內地亦有類似美國的破產法,給企業一段緩衝期重組,因此本港的破產法顯得相對較落後。他認為,本港不應照搬美國那套,除了以方便企業重組為大前提,由於本港大部份企業在內地有業務,因此要同時兼顧內地債權人的保護情況。此外,破產保護的時效性亦很重要。他指,重組不是一時三刻可完成,認為首次申請應給予約半年時間企業考慮重組計劃,然後再容許延期約一年,次數則由法院定斷。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71006/20174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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