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和投機之我的定義 黃鐵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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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股票,可以是投資,也可以是投機;買房子,同樣可以是投資,也可以是投機,那麼投資和投機到底怎樣定義比較好呢?各人都有各人的定義法,對大多數定義,
我都不是很滿意。對這個問題,我也想了很久,最近想出了點眉目,就記錄下來,作為日後分辨自己到底是投資還是投機的一個準則。
投資就是買下一部分所有權,未來在不需要出售該所有權的情況下可以持續帶來收入的交易。若該投資持續帶來的收入能夠高於購買所有權的資金的穩定獲利(如銀行利息或國家債權),則該投資是成功的,否則該投資是失敗的。
投機就是買下一部分所有權,未來以更高或者更低的價格出售該所有權的交易,若以更高價格出售,則投機成功,若以更低價格出售,則投機虧本。
買股票,若想的就是將股票以更高價格賣出去,則是投機。若想的是利用股票所代表的公司產生盈利給自己帶來持續的收入,則是投資。
購入房產,若想的是日後更高價格賣出房產,則是投機。若想的是利用房子出租給自己帶來持續收入,則是投資。
任何投資,都是買入後十年內不考慮賣出。當然,並不是說完全不賣出,我再強調一遍,在我購
買的10倍市盈率的股票中,若漲到30倍市盈率,我是不會賣的,我還是會等他的分紅。但是若漲到50倍,那說明市場先生完全瘋了,我就不和他玩了,會將股
票賣掉。或者我投資的公司連續三、四年都不能夠分紅的話,我也會考慮賣出。當然,一開始我投資的公司一般都會連續分紅好多年,若都不分紅,根本不會入我的
眼。
投機不是不好,但不能過重投入,就好像小賭怡情,大賭傷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