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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長搣女下屬耳珠 襲擊罪成候判

1 : GS(14)@2017-04-08 11:43:46

■涉事警長襲擊罪成,待取報告候判。資料圖片



【本報訊】已婚警署警長在當值期間,搣女下屬的臉及耳珠、捉她手臂搖動,並涉嫌拍打她臀部後指「冇得唔好」及「用手打先可以鹹濕到你」。他不認罪受審,昨日被裁定三項普通襲擊罪成、一項非禮罪脫。求情指警長的聲譽已盡毀,舊同袍紛紛離棄,但參加教會達14年的他,獲牧師每天聽審支持,不似其他犯人一般在作案之後才會向牧師求助。男被告蔡德祥(53歲)被裁定去年5月26日在港鐵紅磡站警察報案中心內,搣女值日官X的臉,並於6月2日搣X的耳珠,及捉住X的前臂「揈」令她自打屁股。辯方求情指被告是中五學歷,並已服務了警隊達30年,原定於明年便會退休,現時勢將被革職,將痛失約200萬元退休金,同時亦料幼子未必能像兩名兄長般到英美升學。他於去年10月被勒令停職,同時又被知悉本案的所有舊同事及上司遠離,傳媒亦廣泛報道有關事件,令他承受了很大的壓力,需要持續接受心理輔導至今。辯方認為,三項襲擊罪案情及出手力度不算嚴重,可判罰款。暫委裁判官丘國新決定索取背景及感化報告,本月19日判刑,續准被告保釋。


辯稱嬉戲 官斥不可接受

丘官分析指出,雖然被告與X交談時會搭膊及掂背,又經常向男女下屬講及鹹濕笑話及稱「做錯嘢要打pat pat」,但X不抗拒這些行為並不代表她同意被告搣她的臉或耳珠等。被告的證供並不合情理及邏輯,指出如果X不同意拍背部可出聲,但丘官指屆時「都拍咗,出聲有乜嘢用」。至於他辯解涉案動作是出於「嬉戲」,丘官直指「冇一樣(動作)可以話係男女同事之間,可以接受嘅嬉戲行為」。X有關普通襲擊的證供誠實可靠,但未能前後一致地講明自己被被非禮的部位,其作供並不清晰,故因此裁定被告非禮一罪並不成立。案件編號:KCCC3678/16■記者伍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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