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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折:21世紀第二個10年中國水產行業10大轉變(一) 樊旭兵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4453a8a0100ompb.html
剛剛過去的2010年,是中國水產業相當糾結的一年。站在21世紀第二個10年開始的地方,猶如站在一個歷史的十字路口,有一種天地蒼茫的感覺。

 

       此時此刻,暫且不去回顧過去。還是讓我們展望一下未來:看一下在未來10年中,中國水產業將面臨什麼、我們應該都做些什麼吧。筆者將自己的思考,歸納為10件大事,希望就這10件大事的選擇和分析,給大家帶來一些關於未來、關於這個行業的思考。

 

1、 盡快實施《水產養殖許可證》制度:從鼓勵到管制

 

    根據 2000121日實施的《漁業法》第十條,國家鼓勵全民所有制單位、集體所有制單位和個人充分利用適於養殖的水域、灘塗,發展養殖業。也就是說,現行的漁業法對水產養殖業的發展是鼓勵的,並且沒有任何准入門檻。但是《漁業法》實施10年後的今天,水產養殖業面臨的外部環境已經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這10年 中,中國水產養殖業突飛猛進地發展,不僅滿足了國內市場的需求,而且為全球市場貢獻了大多數的新增需求和替代需求。但是東南亞國家、中南美國家的水產養殖 業也在迅速發展,並與中國養殖產品在國際上形成直接競爭關係,最主要的有越南的鯰魚、泰國的南美蝦、印尼和中南美國家的羅非魚等。由於單位水體養殖密度和 產量的不斷提高、養殖水質的不斷惡化、大部分水產養殖苗種的不斷退化(南美蝦、羅非魚等除外),養殖病害問題愈發嚴重,抗生素使用量不斷增加,藥物殘留和 產品安全性問題日顯突出。水產養殖產量總體上供過於求,產品價格(無論外銷還是內銷)都不斷下降,養殖者的利潤和經營風險不斷加大,產品質量也因此越來越 容易出現問題。

 

    水產品不是糧食,不是基本的生活必需品,也不是CPI統計的主要因素,因此不必考慮糧食安全的問題,不必過多考慮通貨膨脹和價格上漲的問題。水產品主要是為了滿足中國和外國消費者(隨著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對營養和健康動物蛋白不斷增長的需求,因此國家今後對水產養殖行業的管理,應該轉變為:為市場提供安全優質、價格合理的水產品。其中安全優質是第一考慮因素,價格合理(不是價格低廉,也不是價格昂貴)是第二考慮因素。國家鼓勵充分利用適於養殖的水域、灘塗,發展養殖業的戰略,則應該調整為:國家實施《水產養殖許可證制度》下的合理利用適養殖水域、灘塗,發展養殖業戰略

 

    《水產養殖許可證》制度最大的好處,是可以從總量上和各個養殖品種的養殖面積和產量上,通過許可證管理,有效地規範水產養殖產量。避免一哄而上、一哄而散的大起大落式的粗放式管理模式,從而步入精細化管理的模式。《水產養殖許可證》制度也是歐美等發達國家普遍採取的管理制度,與《捕撈許可證》制度有著異曲同工的作用。

 

    《水產養殖許可證》的關鍵在於:1)在充分調研和討論的基礎上,明確各主要養殖品種的許可證數量、每個許可證允許養殖的區域、允許的養殖方式、允許的養殖面積和投放苗種的數量、養殖密度(MABmaximum allowable biomass,單位水體最大允許生物量)等,從而達到精細化管理的目的。2確立許可證發放數量總量控制的原則。不再以追求養殖產量最大化為目標,而改為追求養殖產品安全、可持續養殖和市場價值最大化為目標。3)通過許可證制度的引入,徹底告別過去那種「奧林匹克」式粗放競爭的養殖模式,改為「控制總量、提升價格、進而提升品質」的養殖模式,引導中國從水產養殖大國向水產養殖強國的產業轉型。4)通過許可證制度,引導水產養殖向區域專業化、集約化、生態化發展,向中西部發展。5)將《捕撈許可證》淘汰和《養殖許可證》的發放結合起來,引導漁民向養殖戶轉化。6確立分品種、分區域、分養殖方式的養殖總量控制原則。國 家通過《養殖許可證》的發放,來控制一定區域內的養殖品種、養殖面積、養殖產量的總量,並保證養殖許可證發放的有序,不隨意濫發新的養殖許可證。同時放棄 《養殖水域許可證》制度,讓市場來調節養殖水域的使用費。隨著養殖總量受到政府管制,所有養殖該品種的許可證持有者的利益將被捆綁在一起。他們就會結成利 益共同體(如南美蝦養殖者協會、羅非魚養殖者協會、大菱鮃養殖者協會等),共同對該產業實施生產、質量和安全管理,並開展有效的市場營銷,以取得自身利益 最大化,同時也保證了產品質量、食品安全(雖然消費者可能會為此付出多一些)。7確立養殖許可證的可轉讓制度。在 養殖許可證發放受到政府嚴格控制的前提下,隨著該品種市場價格的不斷提升,養殖許可證本身的「含金量」也在不斷提升。養殖者如果因為退休或其他原因希望推 出該行業,他可以在市場上轉讓該許可證,或者贈與給自己的後代。養殖大戶(或者大型養殖企業)希望擴大養殖規模,也可以通過購買許可證的方式。許可證本身 的市場轉讓價格甚至會超出當年該許可證養殖利潤的很多倍。

 

    總之,《水產養殖許可證》制度是未來中國水產養殖業,甚至整個中國漁業實現產業轉型和升級的根本制度,是個總綱,綱舉目張。

 

2、 建立水產品營銷基金:有營銷體制,才有強大產業

 

《水產養殖許可證》制度,可以解決養殖者「有恆產證有恆心」的制度問題,將養殖者的共同利益捆綁在一起。但要實現市場利益最大化,則需要建立水產品營銷基 金制度。持有某個養殖產品許可證的養殖者,將成立該產品的協會,該協會會員將通過繳納會費(國家也應該給予相應補助)的方式,委託專業市場營銷公司(如北 京海橋市場推廣有限公司)在國內或國際市場開展針對性的營銷工作。通過市場營銷提升該產品的知名度、擴大該產品的消費,最終擴大該產品的總需求。在養殖總 量受到政府控制的前提下,總需求的擴大意味著市場價格的不斷提升,從而導致養殖者養殖利潤的不斷提升,以及(為進一步提升產品價格而不斷增加養殖投入)由 此導致的養殖水產品的質量和安全性的不斷提升。

 

《水產養殖許可證》作為制度的保障,《水產品營銷基金》作為實現市場價值的手段,珠聯璧合,將使水產養殖業走出目前的困境,進入上升式發展的螺旋。

 

3、 優勢「小類」水產養殖品種的確定和良種選育:少就是多、精而不雜

 

建國以來,我國從世界各地引進了上百種水產養殖品種,得以大面積養殖並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的主要有三類:第一類是因為(當初或後來)國際市場的強勁需求(歐洲鰻鱺、斑點叉尾鮰、羅非魚等),從而引發國內大規模養殖,屬於「兩頭在外型」(外來品種、國外市場)品種;第二類是引進品種替代國內傳統品種(大菱鮃代替牙鮃、加州鱸代替花鱸魚、美國紅魚代替大黃魚、革鬍子鯰代替鬍子鯰、淡水白鯧代替銀鯧魚、羅氏沼蝦代替日本沼蝦、斑節對蝦代替中國對蝦、太平洋牡蠣代替近江牡蠣、牛蛙代替青蛙)引起的,屬於「進口替代型」品種;第三類是以上兩種原因共同推動的(如南美白蝦和小龍蝦(克氏原螯蝦))。這些成功的品種佔全部引進品種的不到20%,其餘80%的引進品種都沒有取得真正的成功。80%不成功或不太成功的引進品種中,主要是因為不具備上述一個或兩個條件。

 

    同樣地,我國傳統水產養殖主要品種,包括大宗淡水魚(草魚、鰱魚、鱅魚、鯉魚、鯽魚、鯿魚等)、河蟹、梭子蟹、青蟹、青蝦(日本沼蝦)等,養殖產量也在不斷提高,但增長速度不高。

 

    無論是引進品種還是傳統養殖品 種,目前都存在著病害頻發、食品安全、良種落後、種質混雜等問題。雖然大多數養殖品種基本實現「原種化」,但「良種化」率仍然較低。除少數品種(南美蝦、 羅非魚等)在引進國外良種和學習國外良種選育技術方面取得明顯進展外,大多數大宗養殖品種的良種選育,還停留在比較初級的水平上。目前只有「黃海一號」 (中國對蝦)、「長豐鰱」、「中科三號」(異育銀鯽)、彭澤鯽魚、松浦鏡鯉等少數中國自己選育的良種進入大規模商品養殖。

 

    下一步,建議工作重點從隨意引進新品種、靠市場規律自然淘汰法則的「粗放式」養殖品種選擇模式,逐步向優勢「小類」水產養殖品種選擇和良種選育的模式轉型。 全世界在吃魚的「雜食性」方面,只有日本國民可以與中國國民「有一拼」。除了中日兩國,其他所有國家在吃魚方面都表現出相對比較明顯的「專一性」。中國由 於歷史、地域、文化、烹飪的多樣性原因,對各種品類水產品的需求比較分散均衡,因此需要在各個水產品「小類」中,選擇出「小類優勢品種」。比如,建議在目 前養殖的七種鮃鰈類魚類中,重點發展大菱鮃,在目前養殖的四種主要對蝦中,重點發展南美白蝦等。下面是筆者初步建議(本人不是苗種專家,這個重點發展品種 僅供專家參考)的重點品種清單:

 

 

小類

重點品種

鮃鰈類

大菱鮃

羅非魚

吉富品系

鯛魚類

真鯛

石首魚

大黃魚

鱸魚類

加州鱸

海鱺類

軍曹魚

鰤魚類

黃尾鰤

鮰魚類

斑點叉尾鮰

鯰魚類

革鬍子鯰

石斑魚

美洲黑石斑魚

對蝦類

南美白蝦

螯蝦類

克氏原螯蝦

河蟹類

中華絨螯蟹

牡蠣類

太平洋牡蠣

扇貝類

蝦夷扇貝

 

 

小類優勢品種的選擇要有明確標準,主要包括:1)市場需求量大(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對傳統產品替代性強;2)生長速度快、容易養殖、抗病力強;3)廣溫廣鹽性,適合在不同區域和水域養殖;4)肉質鮮美、口感細膩、脊間刺少、烹飪容易;5)對飼料中魚粉蛋白要求不高;6)可以通過良種選育改良種質;7)不會對本地品種和養殖環境造成嚴重破壞;8)營養豐富均衡、富含不飽和脂肪酸和其他營養成份。

 

    小類優勢品種的選擇要非常慎重,要經過專家反覆論證。一旦選定,要在相當長的時期內在該小類中對選定品種實行「排他性」保護,通過政策來扶持優勢品種發展和抑制(甚至禁止)其他品種養殖。集中優勢資源發展少數優勢品種, 應該成為政府主管部門和整個水產養殖行業的一個共同理念。因為良種選育和育苗、養殖技術研究、技術熟化推廣、魚類營養需求研究和飼料配方研發、漁藥疫苗研 發、消費者需求研究、產品市場營銷,都需要相當長一段時間才可以逐步形成。隨意變換養殖品種,「朝秦暮蜀」、「見異思遷」式的養殖思維,是非常短視和有害 的。挪威的三文魚養殖戰略、丹麥的虹鱒魚養殖戰略、泰國的南美白蝦養殖戰略、印度的斑節對蝦養殖戰略、印尼的羅非魚養殖戰略、越南的鮰魚養殖戰略、美國的 叉尾鮰養殖戰略、尼日利亞的尼羅鱸養殖戰略,都是「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和長期戰略的成功典範。在引進新品種方面,漁業主管部門要嚴格把關、慎重審批, 抑制一些水產研究所、台灣和大陸的苗種公司「喜新厭舊」的短平快引種行為,制止以打著「促進中國水產養殖業發展」旗號的「消化不良」、「狗熊掰棒子」式的 盲目引進。世界上除了中國,還沒有哪個國家在引進養殖新品種上這麼寬鬆、這麼隨意,我們畢竟不是生活在明朝和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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