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折:21世紀第二個10年中國水產行業10大轉變(一) 樊旭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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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過去的2010年,是中國水產業相當糾結的一年。站在21世紀第二個10年開始的地方,猶如站在一個歷史的十字路口,有一種天地蒼茫的感覺。
此時此刻,暫且不去回顧過去。還是讓我們展望一下未來:看一下在未來10年中,中國水產業將面臨什麼、我們應該都做些什麼吧。筆者將自己的思考,歸納為10件大事,希望就這10件大事的選擇和分析,給大家帶來一些關於未來、關於這個行業的思考。
1、
盡快實施《水產養殖許可證》制度:從鼓勵到管制
根據
2000年12月1日實施的《漁業法》第十條,國家鼓勵全民所有制單位、集體所有制單位和個人充分利用適於養殖的水域、灘塗,發展養殖業。也就是說,現行的漁業法對水產養殖業的發展是鼓勵的,並且沒有任何准入門檻。但是《漁業法》實施10年後的今天,水產養殖業面臨的外部環境已經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這10年
中,中國水產養殖業突飛猛進地發展,不僅滿足了國內市場的需求,而且為全球市場貢獻了大多數的新增需求和替代需求。但是東南亞國家、中南美國家的水產養殖
業也在迅速發展,並與中國養殖產品在國際上形成直接競爭關係,最主要的有越南的鯰魚、泰國的南美蝦、印尼和中南美國家的羅非魚等。由於單位水體養殖密度和
產量的不斷提高、養殖水質的不斷惡化、大部分水產養殖苗種的不斷退化(南美蝦、羅非魚等除外),養殖病害問題愈發嚴重,抗生素使用量不斷增加,藥物殘留和
產品安全性問題日顯突出。水產養殖產量總體上供過於求,產品價格(無論外銷還是內銷)都不斷下降,養殖者的利潤和經營風險不斷加大,產品質量也因此越來越
容易出現問題。
水產品不是糧食,不是基本的生活必需品,也不是CPI統計的主要因素,因此不必考慮糧食安全的問題,不必過多考慮通貨膨脹和價格上漲的問題。水產品主要是為了滿足中國和外國消費者(隨著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對營養和健康動物蛋白不斷增長的需求,因此國家今後對水產養殖行業的管理,應該轉變為:為市場提供安全優質、價格合理的水產品。其中安全優質是第一考慮因素,價格合理(不是價格低廉,也不是價格昂貴)是第二考慮因素。國家鼓勵充分利用適於養殖的水域、灘塗,發展養殖業的戰略,則應該調整為:國家實施《水產養殖許可證制度》下的合理利用適養殖水域、灘塗,發展養殖業戰略。
《水產養殖許可證》制度最大的好處,是可以從總量上和各個養殖品種的養殖面積和產量上,通過許可證管理,有效地規範水產養殖產量。避免一哄而上、一哄而散的大起大落式的粗放式管理模式,從而步入精細化管理的模式。《水產養殖許可證》制度也是歐美等發達國家普遍採取的管理制度,與《捕撈許可證》制度有著異曲同工的作用。
《水產養殖許可證》的關鍵在於:1)在充分調研和討論的基礎上,明確各主要養殖品種的許可證數量、每個許可證允許養殖的區域、允許的養殖方式、允許的養殖面積和投放苗種的數量、養殖密度(MAB,maximum allowable
biomass,單位水體最大允許生物量)等,從而達到精細化管理的目的。2)確立許可證發放數量總量控制的原則。不再以追求養殖產量最大化為目標,而改為追求養殖產品安全、可持續養殖和市場價值最大化為目標。3)通過許可證制度的引入,徹底告別過去那種「奧林匹克」式粗放競爭的養殖模式,改為「控制總量、提升價格、進而提升品質」的養殖模式,引導中國從水產養殖大國向水產養殖強國的產業轉型。4)通過許可證制度,引導水產養殖向區域專業化、集約化、生態化發展,向中西部發展。5)將《捕撈許可證》淘汰和《養殖許可證》的發放結合起來,引導漁民向養殖戶轉化。6)確立分品種、分區域、分養殖方式的養殖總量控制原則。國
家通過《養殖許可證》的發放,來控制一定區域內的養殖品種、養殖面積、養殖產量的總量,並保證養殖許可證發放的有序,不隨意濫發新的養殖許可證。同時放棄
《養殖水域許可證》制度,讓市場來調節養殖水域的使用費。隨著養殖總量受到政府管制,所有養殖該品種的許可證持有者的利益將被捆綁在一起。他們就會結成利
益共同體(如南美蝦養殖者協會、羅非魚養殖者協會、大菱鮃養殖者協會等),共同對該產業實施生產、質量和安全管理,並開展有效的市場營銷,以取得自身利益
最大化,同時也保證了產品質量、食品安全(雖然消費者可能會為此付出多一些)。7)確立養殖許可證的可轉讓制度。在
養殖許可證發放受到政府嚴格控制的前提下,隨著該品種市場價格的不斷提升,養殖許可證本身的「含金量」也在不斷提升。養殖者如果因為退休或其他原因希望推
出該行業,他可以在市場上轉讓該許可證,或者贈與給自己的後代。養殖大戶(或者大型養殖企業)希望擴大養殖規模,也可以通過購買許可證的方式。許可證本身
的市場轉讓價格甚至會超出當年該許可證養殖利潤的很多倍。
總之,《水產養殖許可證》制度是未來中國水產養殖業,甚至整個中國漁業實現產業轉型和升級的根本制度,是個總綱,綱舉目張。
2、
建立水產品營銷基金:有營銷體制,才有強大產業
《水產養殖許可證》制度,可以解決養殖者「有恆產證有恆心」的制度問題,將養殖者的共同利益捆綁在一起。但要實現市場利益最大化,則需要建立水產品營銷基
金制度。持有某個養殖產品許可證的養殖者,將成立該產品的協會,該協會會員將通過繳納會費(國家也應該給予相應補助)的方式,委託專業市場營銷公司(如北
京海橋市場推廣有限公司)在國內或國際市場開展針對性的營銷工作。通過市場營銷提升該產品的知名度、擴大該產品的消費,最終擴大該產品的總需求。在養殖總
量受到政府控制的前提下,總需求的擴大意味著市場價格的不斷提升,從而導致養殖者養殖利潤的不斷提升,以及(為進一步提升產品價格而不斷增加養殖投入)由
此導致的養殖水產品的質量和安全性的不斷提升。
《水產養殖許可證》作為制度的保障,《水產品營銷基金》作為實現市場價值的手段,珠聯璧合,將使水產養殖業走出目前的困境,進入上升式發展的螺旋。
3、 優勢「小類」水產養殖品種的確定和良種選育:少就是多、精而不雜
建國以來,我國從世界各地引進了上百種水產養殖品種,得以大面積養殖並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的主要有三類:第一類是因為(當初或後來)國際市場的強勁需求(歐洲鰻鱺、斑點叉尾鮰、羅非魚等),從而引發國內大規模養殖,屬於「兩頭在外型」(外來品種、國外市場)品種;第二類是引進品種替代國內傳統品種(大菱鮃代替牙鮃、加州鱸代替花鱸魚、美國紅魚代替大黃魚、革鬍子鯰代替鬍子鯰、淡水白鯧代替銀鯧魚、羅氏沼蝦代替日本沼蝦、斑節對蝦代替中國對蝦、太平洋牡蠣代替近江牡蠣、牛蛙代替青蛙等)引起的,屬於「進口替代型」品種;第三類是以上兩種原因共同推動的(如南美白蝦和小龍蝦(克氏原螯蝦))。這些成功的品種佔全部引進品種的不到20%,其餘80%的引進品種都沒有取得真正的成功。80%不成功或不太成功的引進品種中,主要是因為不具備上述一個或兩個條件。
同樣地,我國傳統水產養殖主要品種,包括大宗淡水魚(草魚、鰱魚、鱅魚、鯉魚、鯽魚、鯿魚等)、河蟹、梭子蟹、青蟹、青蝦(日本沼蝦)等,養殖產量也在不斷提高,但增長速度不高。
無論是引進品種還是傳統養殖品
種,目前都存在著病害頻發、食品安全、良種落後、種質混雜等問題。雖然大多數養殖品種基本實現「原種化」,但「良種化」率仍然較低。除少數品種(南美蝦、
羅非魚等)在引進國外良種和學習國外良種選育技術方面取得明顯進展外,大多數大宗養殖品種的良種選育,還停留在比較初級的水平上。目前只有「黃海一號」
(中國對蝦)、「長豐鰱」、「中科三號」(異育銀鯽)、彭澤鯽魚、松浦鏡鯉等少數中國自己選育的良種進入大規模商品養殖。
下一步,建議工作重點從隨意引進新品種、靠市場規律自然淘汰法則的「粗放式」養殖品種選擇模式,逐步向優勢「小類」水產養殖品種選擇和良種選育的模式轉型。
全世界在吃魚的「雜食性」方面,只有日本國民可以與中國國民「有一拼」。除了中日兩國,其他所有國家在吃魚方面都表現出相對比較明顯的「專一性」。中國由
於歷史、地域、文化、烹飪的多樣性原因,對各種品類水產品的需求比較分散均衡,因此需要在各個水產品「小類」中,選擇出「小類優勢品種」。比如,建議在目
前養殖的七種鮃鰈類魚類中,重點發展大菱鮃,在目前養殖的四種主要對蝦中,重點發展南美白蝦等。下面是筆者初步建議(本人不是苗種專家,這個重點發展品種
僅供專家參考)的重點品種清單:
小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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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品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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鮃鰈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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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菱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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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非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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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富品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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鯛魚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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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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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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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黃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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鱸魚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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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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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鱺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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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曹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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鰤魚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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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尾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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鮰魚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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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點叉尾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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鯰魚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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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鬍子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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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斑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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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洲黑石斑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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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蝦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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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美白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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螯蝦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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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氏原螯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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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蟹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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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絨螯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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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蠣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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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牡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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扇貝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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蝦夷扇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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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類優勢品種的選擇要有明確標準,主要包括:1)市場需求量大(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對傳統產品替代性強;2)生長速度快、容易養殖、抗病力強;3)廣溫廣鹽性,適合在不同區域和水域養殖;4)肉質鮮美、口感細膩、脊間刺少、烹飪容易;5)對飼料中魚粉蛋白要求不高;6)可以通過良種選育改良種質;7)不會對本地品種和養殖環境造成嚴重破壞;8)營養豐富均衡、富含不飽和脂肪酸和其他營養成份。
小類優勢品種的選擇要非常慎重,要經過專家反覆論證。一旦選定,要在相當長的時期內在該小類中對選定品種實行「排他性」保護,通過政策來扶持優勢品種發展和抑制(甚至禁止)其他品種養殖。集中優勢資源發展少數優勢品種,
應該成為政府主管部門和整個水產養殖行業的一個共同理念。因為良種選育和育苗、養殖技術研究、技術熟化推廣、魚類營養需求研究和飼料配方研發、漁藥疫苗研
發、消費者需求研究、產品市場營銷,都需要相當長一段時間才可以逐步形成。隨意變換養殖品種,「朝秦暮蜀」、「見異思遷」式的養殖思維,是非常短視和有害
的。挪威的三文魚養殖戰略、丹麥的虹鱒魚養殖戰略、泰國的南美白蝦養殖戰略、印度的斑節對蝦養殖戰略、印尼的羅非魚養殖戰略、越南的鮰魚養殖戰略、美國的
叉尾鮰養殖戰略、尼日利亞的尼羅鱸養殖戰略,都是「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和長期戰略的成功典範。在引進新品種方面,漁業主管部門要嚴格把關、慎重審批,
抑制一些水產研究所、台灣和大陸的苗種公司「喜新厭舊」的短平快引種行為,制止以打著「促進中國水產養殖業發展」旗號的「消化不良」、「狗熊掰棒子」式的
盲目引進。世界上除了中國,還沒有哪個國家在引進養殖新品種上這麼寬鬆、這麼隨意,我們畢竟不是生活在明朝和清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