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的九種技巧(6):重做 Bittermelon 苦中作樂
http://bittermelon2009.blogspot.com/2012/03/6.html在審計技巧中,有一種方法叫重做(Re-performance),就是根據Auditee的方法照版煮碗去做一次,看看出來的結果是否相同。個人覺得這是一個頑為搵自己笨的方法,所以有時我會要求Auditee在我面前代勞,而不需自己去做。
最常見的重做是計算,例如重新將銷售清單的金額加總一次,或者重新計算Payroll的金額,又或者自己計算一次折舊,甚至再重一次銀行調節表(Bank
reconciliation)等等。總之就像當成Auditee的計算是信不過,所以由自己重新來計算一次。特別是Spreadsheet,很多時候
Auditee將Formula改了或抄錯了卻不自知,最後計算結果出錯了也沒有察覺。多年前曾看過一篇報導,說有某大跨國企業,就是因為
Spreadsheet出錯,而導致業績被少計了一個零頭。所以,旦凡由Spreadsheet計算出來的東西,自己計算一次比較保險了。
另一個運用重做的例子是採購,我們為同一種物品找不同的報價,看看實際的採購單價是否合理。不過,如果相隔的時間太長,例如今天去重做一年前食品的報價,
這個方法就沒有用了。而且,在執行上必然遇到很多困難,例如用公司名義去找報價,人家見你不是採購部門就未必肯回答你,特別是公司的合資格供應商,你不是
特定的採購人員,對方根本不會理會你。試過有內審同事「假冒」自己的採購人員去找合資格供應商清單以外的公司去報價,對方可以為有大生意可做,事後直接約
談採購經理。採購經理當然一頭霧水,最後弄到尷尬非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