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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好聲音”之爭:唐德影視起訴燦星 索賠5.1億!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5032921.html

燦星版“中國好聲音”剛開錄(6月20日)不到四天就一波三折。

先是開錄當天就被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責令上海燦星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及其相關方停止使用“中國好聲音”名稱,局面對燦星不利;緊接著時隔不到48小時,在6月22日當天又被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仲裁庭駁回Talpa(中國好聲音節目原模式版權擁有方)對其擁有“中國好聲音”五個中文字節目名稱的宣告要求,同時駁回Talpa對臨時禁制星空傳媒和夢響強音(以及通過其臨時禁制燦星制作和浙江衛視)使用“中國好聲音”五個中文字節目名稱(以及制作新節目)的救濟請求,燦星又扳回一局。

緊接著,6月23日,唐德影視(2016~2019年中國好聲音模式版權購買方)直接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中國好聲音”名稱之爭堪比一場“宮鬥劇”。

唐德的“反擊”

6月23日晚間,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發微博稱,已經受理唐德公司訴燦星公司、世紀麗亮公司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2016年6月23日,唐德影視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唐德公司”)正式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交起訴狀,以上海燦星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下稱“燦星公司”)和世紀麗亮(北京)國際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下稱“世紀麗亮公司”)侵犯其商標權和不正當競爭為由,請求法院判令兩被告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賽選秀節目的宣傳、推廣、海選、廣告招商、節目制作或播出時使用包含“中國好聲音”、“The Voice of China”或“好聲音”的節目名稱和相關商標標識,賠償各項損失共計5.1億元。目前,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已受理。

“The Voice of…”節目是荷蘭Talpa公司獨創開發的以歌唱比賽為內容的真人選秀節目。在Talpa公司的授權下,第1~4季“中國好聲音”由燦星公司於2012年至2015年期間制作播出。據Talpa公司的授權,自2016年1月28日起至2020年1月28日,唐德公司取得獨占且唯一的授權在中國大陸使用、分銷、市場推廣、投放廣告、宣傳及以其他形式的開發“中國好聲音”節目的相關知識產權。

2016年6月7日,唐德公司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交訴前保全申請。2016年6月20日21點20分,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作出行為保全裁定,責令燦星公司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賽選秀節目中的宣傳、推廣、海選、廣告招商、節目制作過程中,使用包含“中國好聲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樣的節目名稱及相關註冊商標;世紀麗亮公司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賽選秀節目的宣傳、推廣、海選、廣告招商過程中使用包含“中國好聲音”字樣的節目名稱。

2016年6月23日,唐德公司提起民事訴訟。唐德公司訴稱,隨著第1~4季“中國好聲音”的熱播,“中國好聲音”和“The Voice of China”應該作為知名服務特有名稱予以保護,Talpa公司於2011年3月18日註冊的G1098388號商標、2012年4月26日註冊的G1089326號商標,應作為馳名商標予以保護。根據Talpa公司授權,唐德公司擁有第5~8季《中國好聲音》節目相關知識產權,並有獨立采取法律行動的權利。為此,唐德公司認為,其擁有訴訟原告的權利基礎。

同時,唐德公司訴稱,燦星公司和世紀麗亮公司在沒有授權的情況下,擅自宣傳、推廣和制作第5季《中國好聲音》(後改名為“《2016年中國好聲音》”及“《2016好聲音》”)節目。燦星公司還在微信公眾號上以“中國好聲音”宣傳和推廣,並使用包含“中國好聲音”字樣的侵權標識;世紀麗亮公司進行了上述節目的推廣,並負責組織了全國校園海選。

唐德公司認為,直到起訴之日燦星公司和世紀麗亮公司的侵權行為仍在持續。為此,唐德公司請求法院判決燦星公司世紀麗亮公司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賽選秀節目的宣傳、推廣、海選、廣告招商、節目制作或播出時使用包含“中國好聲音”、“The Voice of China”或“好聲音”的節目名稱,停止使用包括但不限於G1098388號、G1089326號商標標識或相似商標標識,在媒體上公開道歉,賠償各項損失共計5.1億元。

燦星“進退維谷”

值得註意的是,就在唐德影視起訴前一天,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仲裁庭駁回Talpa(中國好聲音節目原模式版權擁有方)對其擁有“中國好聲音”五個中文字節目名稱的宣告要求,同時駁回Talpa對臨時禁制星空傳媒和夢響強音(以及通過其臨時禁制燦星制作和浙江衛視)使用“中國好聲音”五個中文字節目名稱(以及制作新節目)的救濟請求。

那麽香港仲裁中心的仲裁結果會對唐德的訴訟產生影響麽?

娛樂法律師王勇慶曾表示,唐德起訴燦星的原因:唐德之所以可以起訴燦星,是因為獲得了商標獨占許可使用權,由Talpa轉讓的,現在香港國際仲裁中心駁回了其申請的臨時禁制訴求,間接說明Talpa不完全享有“中國好聲音”五個中文字的商標權。也就是說唐德也不能完全享有“中國好聲音”的所有權利。如果將來唐德影視制作名稱為“中國好聲音”的電視娛樂節目,可能侵犯燦星公司的商標權或者構成不正當競爭,局面存在逆轉可能。

然而,目前來看,短時間內,上述仲裁要發揮作用還有點困難。國浩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影視傳媒法務部主任趙崢向第一財經表示:“目前來說,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的裁定依舊有效。”

也就是說,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禁止燦星使用“中國好聲音”依舊有效,但有效期為三十天。根據法律規定,起訴前保全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該解除保全。那麽這三十天內唐德影視必須發起訴訟,並且成功訴訟才能夠阻止三十天後燦星繼續使用中國好聲音的名稱。

“The Voice of…”的模式及所有相關權利皆由Talpa授權給唐德影視。根據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的裁決,Talpa本身並不能確定擁有“中國好聲音”的五字中文節目名稱,所以其對唐德的授權可能致使無效。燦星制作副總裁、“好聲音”宣傳總監陸偉表示,會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把最新裁決結果,作為證據提交給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申請複議,請他們在新證據的基礎上作出裁決。

不過,也有娛樂產業觀察人士向記者表示:“燦星正在沖擊上市,現在不應有訴訟在身,所以燦星方面希望能盡快解決。同時,燦星又過度依賴好聲音的盈利收入,別的節目乏善可陳,唯一的金字招牌要是丟了也是致命打擊,所以燦星又得積極應訴力保‘中國好聲音’名稱不會旁落,此刻的燦星也是進退兩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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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仲裁扭轉燦星不利:“中國好聲音”保住了?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5031976.html

就在前日(6月20日)晚間被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裁定停止使用“中國好聲音”等名稱的燦星公司,在不到兩天的時間內突然來了個大反轉。

今日(6月22日)中午,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仲裁庭裁決:駁回Talpa對其擁有“中國好聲音”五個中文字節目名稱的宣告要求, 駁回Talpa對臨時禁制星空傳媒和夢響強音(以及通過其臨時禁制燦星制作和浙江衛視)使用“中國好聲音”五個中文字節目名稱(以及制作新節目)的救濟請求。這也意味著燦星制作的《中國好聲音》節目可於今年7月在浙江衛視按原名播出。不到48個小時內,燦星與唐德均經歷了從天到地的“過山車”。雖然唐德影視(300426.SZ)在前日的仲裁中靠著“小聰明”小勝一把,但此次仲裁或將徹底扭轉對燦星不利的局面,“中國好聲音”的名稱將落於燦星手中。

Talpa、唐德或無緣“中國好聲音”名稱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仲裁庭針對5月6日Talpa向該仲裁庭提交的《宣告式救濟和禁制救濟申請書》,基於6月12日全日的香港聆訊,作出明確裁決:駁回Talpa對其擁有“中國好聲音”五個中文字節目名稱的宣告要求, 駁回Talpa對臨時禁制星空傳媒和夢響強音(以及通過其臨時禁制燦星制作和浙江衛視)使用“中國好聲音”五個中文字節目名稱(以及制作新節目)的救濟請求。這也意味著燦星制作的《中國好聲音》節目可於今年7月在浙江衛視按原名播出。

早在今年5月,Talpa就向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提出申請,請求宣告其擁有“中國好聲音”的五字中文節目名稱。在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尚未作出裁決之前,唐德影視又在北京提出相同內容的訴前保全。現在看來,昔日唐德影視在北京提出訴前保全之時,並不確定Talpa是否擁有“中國好聲音”的五字中文節目名稱。

“The Voice of…”的模式及所有相關權利皆由Talpa授權給唐德影視。根據今日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的裁決,Talpa本身並不能確定擁有“中國好聲音”的五字中文節目名稱,所以其對唐德的授權可能致使無效。燦星制作副總裁、“好聲音”宣傳總監陸偉表示,會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把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的最新裁決結果,作為證據提交給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申請複議,請他們在新證據的基礎上作出裁決。

燦星方面引述法律界人士分析稱,當時Talpa與星空傳媒簽訂的一到四季的版權合同中註明,雙方如果產生任何爭議,適用英國法,排它采用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方式解決。因此,Talpa才會在香港仲裁庭就《中國好聲音》中文節目名稱提出仲裁。而這一仲裁結果將直接影響Talpa新的授權方(即唐德影視公司),因為Talpa如不擁有該節目中文名,唐德主張保全該名稱的基礎已不存在。這不是香港法律和內地法律的區別問題,而是作為模式授權主體的Talpa公司完全可能根本無權使用《中國好聲音》電視節目中文節目名的問題。

星空傳媒和夢響強音表明《2016中國好聲音》不是英文名為《The Voice of China》 電視節目第一至四季的授權延續。《2016中國好聲音》是一部具有原創模式的新節目。

唐德遭遇“大逆轉”

對於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仲裁庭的裁決,最悲傷的莫過於唐德影視了,在高興了不到48個小時後,被燦星公司實現大反轉。

6月20日,對於燦星而言,可謂是悲喜交加的一天。“2016中國好聲音”剛剛在嘉興如火如荼地開啟首場錄制;而在北京知識產權的法庭上,裁判結果卻責令燦星全面停止使用“中國好聲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樣的節目名稱及相關註冊商標。

前日晚間,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應《中國好聲音》版權擁有方浙江唐德影視股份有限公司的請求,做出訴前保全裁定,責令上海燦星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及其相關方: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賽選秀節目的宣傳、推廣、海選、廣告招商、節目制作過程中使用包含“中國好聲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樣的節目名稱和相關註冊商標。

需要註意的是,此次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的裁定屬於訴前保全裁定,這是唐德影視玩的一個“小聰明”,由於燦星公司在引入Talpa公司的綜藝節目“the voice of …”模式時,與浙江衛視方面共同商議確定中文名為“中國好聲音”,然而,當今年年初Talpa公司將“the voice of …”模式版權以四年6000萬美元的價格轉授給唐德影視。然而對於“the voice of …”模式版權的中文名稱是否屬於Talpa公司尚存爭議,唐德影視眼看著燦星基於原有好聲音的班底重新制作的一檔同類節目中又要用“中國好聲音”的名稱,於是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做出訴前保全裁定,即暫時禁止燦星使用“中國好聲音”這一具有版權爭議的名稱。

據悉,唐德方面還表示,會堅決捍衛公司的合法權益,已經決定在30日內正式起訴相關侵權方。然而,隨著香港國際沖裁中心仲裁庭的裁決,唐德影視並不確定擁有“中國好聲音”名稱的版權,唐德影視也就無權起訴燦星了。第一財經記者聯系唐德影視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拒絕對此做任何評論。

娛樂法律師王勇慶表示,唐德起訴燦星的原因:唐德之所以可以起訴燦星,是因為獲得了商標獨占許可使用權,由Talpa轉讓的,現在香港國際仲裁中心駁回了其申請的臨時禁制訴求,間接說明Talpa不完全享有“中國好聲音”五個中文字的商標權。也就是說唐德也不能完全享有“中國好聲音”的所有權利。如果將來唐德影視制作名稱為“中國好聲音”的電視娛樂節目,可能侵犯燦星公司的商標權或者構成不正當競爭,局面存在逆轉可能。

不過,目前來看,燦星要繼續使用中國好聲音恐怕還需要內地法院裁決。國浩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影視傳媒法務部諸如趙崢向第一財經記者表示:“目前來說,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的裁定依舊有效。境外裁決需要經過中國法院承認才生效,需要一漫長的過程。鑒於中國法院已作出裁定,法院不會承認香港的裁決。但我個人同意香港裁決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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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唐德影視起訴的燦星敗訴 今年將無“中國好聲音”?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5031023.html

制作了四季中國好聲音的燦星公司慘了。繼今年丟掉了中國好聲音模式版權後,試圖打擦邊球的燦星公司依舊在自稱“自主研發制作”的一檔歌唱類真人秀節目中使用了“2016中國好聲音”,誰知被剛買下好聲音版權的唐德影視起訴並敗訴。2016年6月20日晚間,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應《中國好聲音》版權擁有方浙江唐德影視股份有限公司的請求,做出訴前保全裁定,責令上海燦星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及其相關方: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賽選秀節目的宣傳、推廣、海選、廣告招商、節目制作過程中使用包含“中國好聲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樣的節目名稱和相關註冊商標。

不過,隨著燦星無法使用中國好聲音版權及名稱,唐德影視可能一時間也無法制作新一期中國好聲音,即便制作了也很難在衛視黃金檔播放;要想收回購買中國好聲音模式版權的天價投入,唐德影視也面臨尷尬。這一場版權之爭或將導致燦星、唐德雙輸,而得利的漁翁恐怕只有好聲音模式版權擁有方荷蘭Talpa公司。

燦星痛失好聲音模式版權

圍繞《中國好聲音》的版權問題從今年年初開始便紛爭不斷。資料顯示,“The Voice of…”節目是荷蘭Talpa公司獨創開發的以歌唱比賽為內容的真人選秀節目。2012年,國內版權代理公司IPCN從Talpa獲得了《The Voice of XXX》的獨家發行權,並將制作權授予燦星。而當時,按照節目模式費用占整體制作費用5%的國際慣例,燦星向Talpa支付了人民幣200多萬元。

第一屆《中國好聲音》的熱度也讓這檔綜藝節目的版權費水漲船高。2013年,燦星制作與Talpa公司就《The voice of…》模式進行第一次續約談判。Talpa公司曾表示,國內有其他衛視及制作公司願意出1億元采購《The voice of…》節目模式,要求燦星制作將模式費漲至每年人民幣1億元。經過談判,燦星制作最終以每年6000萬元版權費的價格續約。2014年及2015年,該費用也沒有變化。

2016年初,唐德影視以“黑馬”身份殺入,隨後以四年6000萬美元的價格拿下了節目的四年授權。燦星不僅痛失好聲音模式版權,連合作金三角之一加多寶也退出了冠名商之列。業內人士指出,一直宣稱“正宗好涼茶”的加多寶是絕不會冠名“非正宗”的好聲音的。

最終,兩家公司的節目模式之爭演變為了節目名稱的爭奪,三方圍繞《中國好聲音》名稱“開撕”。1月27日,《The voice of …》模式的創作者和擁有者荷蘭Talpa公司向《中國好聲音》制作方上海燦星公司發出禁止令,禁止後者制作及播放《中國好聲音》第五季節目,並稱Talpa公司已於1月8日終止燦星一切有關《中國好聲音》的合約權利,且未續約。

對此燦星則回應稱,荷蘭Talpa公司先是違背國際慣例、索要每年數億元人民幣的天價模式費,繼而單方面撕毀合同,不顧合約中承諾給予燦星的獨家續約權,在雙方合同有效期內發表聲明,宣布取消《中國好聲音》節目原有的授權,並擬將《The voice of…》的節目模式轉授給唐德影視。

不管如何,燦星今年已經徹底失去了好聲音的模式版權,但燦星並不甘心,雖然宣稱自己制作的是全新一檔節目,但制作方燦星卻一直在拿“中國好聲音第五季”的概念來包裝自己。這一舉措引起了唐德影視的不滿,並一紙訴狀將燦星告上法庭。

燦星被禁用“中國好聲音”名稱

唐德影視方面認為,盡管已經在今年1月失去了正版《中國好聲音》的授權,燦星依然堅持以《中國好聲音》為名制作所謂“原創”節目,並長時間在海選、宣傳等環節中使用“《中國好聲音》第五季”、“2016《中國好聲音》”等說法,因此要求法庭禁止燦星的侵權行為。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在裁定中認為:根據荷蘭Talpa公司的授權,在許可期限內,唐德公司有權以自己名義采取法律行動。同時,燦星公司等的行為存在使用涉案註冊商標及構成侵權的可能性,也存在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可能性。而且,“2016 中國好聲音”節目一旦錄制完成並播出,將會產生較大範圍的傳播和擴散,諸多環節都有可能構成對唐德公司經授權所獲權利的獨占許可使用權的侵犯,可能會顯著增加唐德公司的維權成本和維權難度,甚至難以在授權期限內正常行使權利。而且,在相關公眾對名稱為“中國好聲音”和“the Voice of China”的歌唱比賽選秀節目的模式及特色已有極高認知度的情況下,又出現名稱為“2016 中國好聲音”的歌唱比賽選秀節目,很可能會造成相關公眾的混淆誤認,也可能會嚴重割裂名稱為“中國好聲音”和“the Voice of China”的歌唱比賽選秀節目與其節目模式及特色等元素的對應聯系,從而存在導致唐德公司後續依約開發制作的該類型節目失去競爭優勢的可能性,對唐德公司造成的損失難以計算,且沒有證據證明將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對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做出的這一裁定,唐德影視回應稱,唐德影視欣賞燦星文化制作原創節目的做法,並且樂見其成,希望作為行業重要力量的燦星文化能夠在中國電視綜藝原創節目的探索中取得很好的成績。但如果真是誠心誠意做一個原創的節目,就應該用一個全新的名稱和全新的模式,而不應該再強調與原來的版權節目有什麽關系,因為這樣的行為一方面在誤導觀眾,另一方面又在侵犯版權方的合法權益,如此操作實在不能不讓人質疑其原創的誠意。

雙輸局面幾成定局

唐德影視雖然贏了,但雙輸局面幾成定局。

據悉,自今年年初以來,關於“中國好聲音”版權問題的糾紛從未停歇。在不久前廣電總局最新出臺的關於限制引進模式的《關於大力推動廣播電視節目自主創新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中,對引進境外版權模式的數量進行了數量上的限制。通知中規定:“各電視上星綜合頻道每年在19:30~22:30開播的引進境外版權模式節目,不得超過兩檔。每個電視上星綜合頻道每年新播出的引進境外版權模式節目不得超過1檔,且第一年不得在19:30~22:30之間播出”。

也就是說,這項規定出臺後,唐德實際上已經無法用“the voice of …”的模式制作節目,即使制作出節目也只能在19:30~22:30之外的非黃金時間段播出。而如果在非黃金時間段播出,唐德付出的巨額版權費用絕無可能收回。與此同時,唐德迄今為止沒有啟動“the voice of …”項目,說明今年之內幾乎不會出現《The Voice Of China》。

燦星方面向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在此情況下唐德依然向法院提供起訴,更多的是為了幹擾燦星“好聲音”的節目制作。此次唐德申請行為保全的結果相當於將“中國好聲音”凍結,在法院最終判決之前,唐德不能制作“the voice of …”,燦星也無法制作《中國好聲音》。“這其實是一個雙輸的局面,最終只有‘the voice of …’的模式方Talpa能從中獲利。”燦星制作副總裁、“好聲音”宣傳總監陸偉表示,“我們會向法院提出行政複議,並等待複議的最終結果。”

燦星方面認為:“2012年,由燦星制作的《中國好聲音》最初定名為《中國之聲》,因為與廣播電臺‘撞名’,時任浙江衛視總監的夏陳安提出使用《中國好聲音》作為節目名。唐德此番針對的目標是燦星而非浙江衛視,即便法院作出訴前保全裁決,但對於浙江衛視來說,他們依然可以合法播出一檔名為‘中國好聲音’的原創節目。”

此事是否會沈重打擊燦星的《2016中國好聲音》的收視率?燦星方面認為:“在國內,類似關於節目名稱的糾紛也並非頭一遭。今年年初,江蘇衛視知名婚戀交友節目《非誠勿擾》遭到商標侵權訴訟,宣布暫時更名為《緣來非誠勿擾》。但從《緣來非誠勿擾》改名後熱度不減的情況來看,《2016中國好聲音》即便改名,對這檔聲勢正盛的節目也並不會造成太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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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禁止制作《中國好聲音》 燦星將反訴索賠

“中國好聲音”糾紛依舊繼續。

7月4日深夜,雖然燦星公司提交了香港國際仲裁庭駁回唐德影視提交的禁止燦星使用“中國好聲音”名稱的請求,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依舊做出最新裁定,維持此前對於“中國好聲音”漢字節目名稱的行為保全裁定,禁止燦星制作以《中國好聲音》為中文名稱的節目。燦星方面向《第一財經日報》表示尊重法院決定,並將於近期公布全新的節目名稱。據悉,7月5日,燦星方面正在與浙江衛視積極商討對策以及確定新的名稱。

燦星方面發給本報的聲明稱,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的此次裁決僅針對唐德申請的訴前保全令,暫時燦星制作不能以《中國好聲音》為名制作節目,但該中文節目名稱屬於誰目前並無定論,燦星制作與唐德影視必然會通過司法訴訟的途徑確定其最終歸屬。據悉,最新的裁定認為,“中國好聲音”中文節目名稱權益的最終歸屬確定屬於後續侵權訴訟中實體審理的內容;浙江唐德公司是否確實擁有“中國好聲音”中文節目權益,屬於後續實體審查內容。雖然“中國好聲音”名稱歸屬尚待法院論定,但燦星總裁田明似乎已經按捺不住了。

誰的“中國好聲音”?

對於“中國好聲音”名稱歸屬糾紛,雖然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先後做了兩次裁決,香港仲裁庭也做了一次裁決,但都未指明“中國好聲音”名稱到底歸誰。目前的結果是,北京知識產權根據現有證據,燦星不能制作《中國好聲音》名稱的節目,而香港仲裁庭的裁定也只是暫時駁回了好聲音最初模式版權擁有方荷蘭Talpa以及新一季好聲音模式購買方唐德影視擁有“中國好聲音”名稱的要求,也沒有認定“中國好聲音”名稱到底屬於誰。

那麽,中國好聲音到底屬於誰呢?唐德與燦星雙方各執一詞。

唐德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自2016年1月28日起,唐德影視與享譽全球的電視綜藝節目《中國好聲音》(英文名《The Voice of China》)的版權方荷蘭Talpa公司鄭重簽署協議,獲得《中國好聲音》(英文名《The Voice of China》)節目在中國內地和臺港澳地區的正式授權。在英文版合同中,其授權內容非常明確地表示關於當地節目名稱,即“The Voice of China”-“Zhong Guo Hao Sheng Yin”,而且經過四年的播放,相信中國觀眾已經非常明確地知道《The Voice of China》節目的本土節目名稱就是《中國好聲音》。因此,“中國好聲音”的名稱也屬於Talpa以及唐德影視。

但在燦星制作總裁田明看來,《中國好聲音》這五個字完全是中國人的,是由浙江衛視發明並擁有的節目名稱,是具有巨額價值的國有無形資產:“我們尊重Talpa關於‘the voice of...’的知識產權,但不能忽略的是,《中國好聲音》節目名稱和商譽,是由浙江衛視創造的。”田明認為,觀眾們收看的主要內容來自於中國創作,節目講述中國故事、中國文化,傳遞了中國夢,節目核心是它的價值觀,根本不是一個轉椅可以替代。“外國人怎麽能擁有一個咱們中國電視節目的中文名稱?國家明文規定,外資不得進入廣播電視的內容制作領域,所以沒有一檔中國節目是外資擁有的,就更不可能有一檔中國節目的中文節目名稱被外資擁有,這是一個常識。而且《Voice of China》它的直譯就是《中國之聲》,根本就沒有《中國好聲音》的意思,這完全是浙江衛視原創的。”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認為,根據現有證據,可以認定最初“中國好聲音”這一節目的產生來源於Talpa公司關於相關節目模式的授權。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禁止燦星使用“中國好聲音”名稱是為保障當事人實體權利的最終實現而采取的一種從屬於仲裁和訴訟程序的程序性措施,並非仲裁及侵權訴訟案件的最終審理結論。針對浙江衛視創造了“中國好聲音”的聲明,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認為,本案並不排除浙江衛視最終可能擁有“中國好聲音”中文節目名稱權益

燦星欲起訴唐德

事實上,除了此次仲裁,唐德影視還於近日正式起訴了燦星,要求燦星停止使用“中國好聲音”的名稱和節目錄制,並要求索賠5.1億元。對此,田明稱這是個笑話:“首先我們覺得唐德對節目名稱根本就沒有這個權利,它根本就沒有這個權利基礎。我上次也在法庭上打了個比方,燦星和Talpa的協議目前還沒有完全終止,我們有優先的續約權,正在跟他們續約談判中,他們只是單方面宣布終止,我們延伸產品的權利要延續到2018年。就等於我在事實的婚姻中,我們還沒有離婚,你唐德就宣布跟Talpa結婚了,並且還跟我們訴訟爭奪家產,我們覺得莫名其妙。”

田明還稱將起訴唐德:“因為他們草率倉促的禁止令,已經給我們和浙江衛視帶來巨大損失了,我們現在也要準備啟動向它索賠了。

對於田明的觀點,記者也咨詢了唐德影視方面,截至記者發稿,唐德影視並未給出回複。

或許是受到此次影響,燦星將不再引進國外節目模式。田明表示:“從今年開始,燦星將正式宣布告別引進國際節目模式,接下來我們會制作擁有完全自主知識產權的節目。我們會進一步加強原創和創新,包括我們跟國際合作的一些聯合研發的節目模式,聯合制作和聯合研發的我們都要有完全自主、100%的知識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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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德影視怒斥燦星田明:“轉售模式說”純屬捏造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剛剛公布對“中國好聲音”名稱版權糾紛的複議結果,前“中國好聲音”制作方燦星制作總裁田明“怒斥”唐德影視的觀點就爆出。根據燦星發給第一財經記者的田明的觀點,主要集中在四方面,中國好聲音名稱歸屬浙江衛視;唐德影視索賠5.1億的根據;唐德無誠意制作中國好聲音;唐德曾想把模式加價賣給燦星被拒。

7月6日,針對田明四大指責,唐德影視(300426.SZ)方面向第一財經記者一一作出了反駁。特別是田明所說的“轉授模式說”,唐德方面更是怒斥純屬捏造。

7月4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做出最新裁定,維持此前對於“中國好聲音”漢字節目名稱的行為保全裁定,禁止燦星制作以《中國好聲音》為中文名稱的節目。燦星表示尊重法院決定,並將於近期公布全新的節目名稱。但中國好聲音的歸屬權依舊有待法院判定。於此同時,田明拋出了對唐德影視的四大指責,隨後,唐德影視一一予以回擊。

一、中國好聲音名稱屬於浙江衛視?

田明表示:“《中國好聲音》這五個字完全是中國人的,是由浙江衛視發明並擁有的節目名稱,是具有巨額價值的國有無形資產:“我們尊重Talpa關於‘the voice of...’的只是產權。但不能忽略的是,《中國好聲音》節目名稱和商譽,是由浙江衛視創造的。”田明認為,觀眾們收看的主要內容來自於中國創作,節目講述中國故事、中國文化、傳遞了中國夢,節目核心是它的價值觀,根本不是一個轉椅可以替代。“外國人怎麽能擁有一個咱們中國電視節目的中文名稱?國家明文規定,外資不得進入廣播電視的內容制作領域,所以沒有一檔中國節目是外資擁有的,就更不可能有一檔中國節目的中文節目名稱被外資擁有,這是一個常識。而且Voice of China它的直譯就是《中國之聲》,根本就沒有《中國好聲音》的意思,這完全是浙江衛視原創的。”田明稱:“Voice of China是你的,LOGO是你的,轉椅是你的,但是《中國好聲音》是浙江衛視的。”

對於唐德要求獲得中國好聲音名稱權的做法,田明表示莫名其妙:“首先我們覺得唐德對節目名稱根本就沒有這個權利,他根本就沒有這個權利基礎。我上次也在法庭上打了個比方,燦星和Talpa的協議目前還沒有完全終止,我們有優先的續約權,正在跟他們續約談判中,他們只是單方面宣布終止,我們延伸產品的權利要延續到2018年。就等於我在事實的婚姻中,我們還沒有離婚,你唐德就宣布跟Talpa結婚了,並且還跟我們訴訟爭奪家產,我們覺得莫名其妙。”

對此,唐德影視表示,近日香港仲裁對其中七個重要的知識產權做了最終裁決。包含:節目的當地名稱(英文名稱及中文名稱的漢語拼音),當地節目標識,原節目標識,中國好聲音的微信、微博、APP、網站全部毫無疑問地歸荷蘭Talpa。也就是說Talpa擁有中國好聲音版權。

唐德方面稱,香港仲裁庭在仲裁的原文中並未對“中國好聲音”五個中文字表示駁回,因為荷蘭方面和星空華文簽署的法律協議為英文,因此,就“中國好聲音”五個中國字仲裁庭本著嚴謹的態度,對自己的決定采取了克制和謹慎的立場,表明將在後期再做裁決。較為準確的說法是“仲裁庭認為,該節目中文名稱‘中國好聲音’五個漢字的權屬可能需要通過找專家聽證來進行判斷,因此決定在後續的審理中再對中文節目名稱‘中國好聲音’的權屬問題做出判斷和裁決。”

唐德方面表示,因為其他所有的知識產權全部歸Tapla所有,特別是相應的用漢語拼音標識的當地節目名稱已經全部歸屬荷蘭方面所有,因此Tapla相信“中國好聲音”五個中文字的歸屬只是時間問題。

二、唐德影視索賠5.1億獅子大開口?

據悉,唐德影視已經正式起訴燦星,狀告燦星文化等公司實施了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行為,並要求索賠5.1億元。

田明表示:“因為他們草率倉促的禁止令,已經給我們和浙江衛視帶來巨大損失了,我們現在也要準備啟動向它索賠了。”對於索賠的金額,田明表示:“我們根據實際損失,絕對不會像它們那樣毫無理由、毫無理智地獅子大開口。5.1億的依據是什麽?為什麽不是51億?我們《中國好聲音》的品牌價值是巨大的,根本不是你的,你如果漫天要價的話完全可以開51億,甚至102億,幹嘛開5.1億?我們覺得非常滑稽可笑。”

對此,唐德影視方面向記者表示:”5.1億的賠償款是根據歷次《中國好聲音》的收益、我們的投入等綜合判斷的,其中1000萬是指各種訴訟費用。雖然唐德版的好聲音明年才能與觀眾見面,但必須指出的是,早在我方提出訴前保全申請之前,我們就已經因為燦星方面的侵權行為蒙受了巨大的損失,且是無可逆轉的實質性損害。”

唐德方面進一步解釋稱:“一方面,我方以高價購下Talpa公司該節目的獨家授權,如不能及時作出禁令,浙江衛視即將於7月播出上海燦星公司制作的《中國好聲音》節目。由於廣電總局不可能批準兩個電視臺播出同名綜藝節目,因此,這意味著唐德將不可能再與任何電視臺合作,制作並播出《中國好聲音》節目。另一方面,如果不能停止侵權,而燦星方面又完成了侵權節目的播出,這樣就會通過非法借用“中國好聲音”的競爭優勢為侵權節目爭取到數量龐大的觀眾和市場。如此一來,將給我方的合法經營造成巨大影響。”

三、唐德毫無誠意制作好聲音,只為講述資本遊戲?

田明認為唐德影視並無制作好聲音的誠意。根據燦星發給記者的公告,目前在司法層面上來說,燦星制作暫時無法使用“中國好聲音”制作節目,但從廣電行政管理層面上來講,唐德也無法制作《中國好聲音》。在總局備案的“好聲音”品牌屬於浙江衛視,從行政管理層面上來說,不可能有兩檔名為“好聲音”的節目同時存在,一檔屬於浙江衛視,另一檔屬於其他電視臺。“雖然這次訴前保全法院支持了唐德,但實際上浙江衛視並未受到禁制,浙江衛視依然可以制作一檔名為‘中國好聲音’的節目。從國家廣電管理的層面上來講,不可能同時在兩家衛視出現兩檔《中國好聲音》,而浙江衛視早已備案在前,這也就意味著唐德就算禁止燦星制作使用‘中國好聲音’,他們制作的《the voice of china》節目也必須另外取名,才能播出。這其實是一個唐德自己做不成,也不讓燦星做的,帶著賭氣情緒的訴前保全。”燦星方面稱,真人秀節目的籌備周期基本都在半年以上,今年唐德已不可能制作出《the voice of china》,至於明年,受引進模式節目規定的限制,《the voice of china》也不可能進入黃金檔。所以,該節目播出的可能性幾乎不存在。種種跡象顯示,唐德購買該版權的目的應該不是為了制作節目,而只是講述一個資本故事。

唐德方面則表示正在制作新一季中國好聲音,唐德方面向記者表示,唐德即將聯合推出《中國好聲音》第五季的海選,並計劃於明年推出新一季的《中國好聲音》。目前,我們正在做的工作包括:積極與衛視平臺以及相關合作者溝通;通過內部選聘和外部引進相結合的方式搭建優秀的制作團隊等。

唐德方面稱,雖是“入門選手”,但並不意味著“零起點”。需要強調的是,唐德影視在影視劇行業積累了多年的經驗,也有深厚的行業人脈和人才積累。我們將充分利用這些經驗、集中社會各界的力量和全球的智慧傾力打造好新一季的《中國好聲音》,為廣大的電視觀眾帶來源源不斷的驚喜。

唐德影視品牌宣傳總監毛哲表示:“唐德已經註意到,有關部門出臺了限模令。我們支持廣電總局為推動中國廣播電視節目自主創新所做的決策,我們也願意在廣電總局指導下開展我們未來的工作。外界傳出唐德無力制作的質疑,這在我們當初決定購置版權制作節目時,就已預料到所有情況。空談無用,我們將用作品說話。”

四、唐德曾想轉手好聲音模式版權?

田明表示,在唐德發起訴訟之前,唐德曾想把好聲音的模式加價賣給燦星,但燦星拒絕了,因為我們認為唐德在購買這個模式的過程中,並沒有制作這個模式的誠意。

對此,毛哲表示:“作為一家堅守商道與信用的公司,我們面對是與非、善與惡的選擇時,我們堅信走正道、守信用,尊重市場規則和尊重國家法律法規。然而,對於所謂‘唐德曾嘗試將好聲音模式版權提價轉售給燦星’,我方堅決表示:純屬捏造!”

毛哲進一步表示:“所謂‘提價轉售模式’的說辭,更需要澄清:我們希望建立自己的綜藝業務,帶出自己的隊伍,不會簡單地賣版權,為了能向觀眾呈現一檔充滿驚喜和創意地新一季《中國好聲音》,我們渴望啟用一支具有優秀制作能力和無限潛力地團隊,並已經與多家制作團隊接觸與洽談。”

對此,燦星方面再次向第一財經記者確認了唐德曾計劃轉手“好聲音”的模式。到底誰說謊了,恐怕只有兩家自己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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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攜手燦星成立南瓜視業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20448

 

以深度內容生產著稱的南方周末正式涉足視頻領域。2016年10月23日,在南方日報創刊67周年這一天,廣東南瓜視業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揭牌成立。廣東省委宣傳部副部長、南方報業傳媒集團黨委書記莫高義在揭牌儀式上說,優質視頻產品是5G時代的下一個風口,南瓜視業就是在風正起時提前布局,以優質節目激發大眾對中國文化的熱愛和關註,傳播積極向上的主流價值觀。

廣東南瓜視業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由廣東南方周末經營有限公司、上海燦星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代表南方周末電視團隊的小強填字傳媒有限責任公司三方聯合投資成立,致力於打造具有南方周末氣質、集研發、制作、銷售為一體的視頻產品制造公司,將基於電視臺、視頻網站、移動終端等多種播出平臺制作文化類型的電視、視頻節目,包括文化脫口秀、大型文化類真人秀、系列紀錄片等。

南方周末很早就成立了電視部,開始在電視領域探索,制作了一批有高度、有態度、有溫度的電視節目及視頻產品,包括系列紀錄片、大型真人秀、系列城市旅行片、人物訪談等多種類型的節目,在湖南衛視、四川衛視、上海紀實頻道、騰訊、優酷、搜狐視頻等電視及網絡視頻平臺播出。2014、2015年,由“南周電視”研發、四川衛視聯合制作的大型益智類真人秀節目《我知道》一、二季在四川衛視周末黃金時段播出。第一季收視率最高達1.083,平均收視率達0.75,在同時段全國綜藝節目排名最高達第四名,名列2014年國內文化類綜藝電視節目排名榜首,並被國家廣電總局授予“創新創優節目”獎。2015年播出的《我知道》第二季實現了同步手遊開發、總決賽直播等升級制作。

廣東省委宣傳部副部長、南方報業傳媒集團黨委書記 莫高義(左三),與南瓜視業董事會成員共同啟動成立電子球。 (李細華/攝)

莫高義在揭牌儀式上說,南方周末在電視領域的成功實踐,為報社乃至集團的轉型作了非常有益有效的探索,顯示了能級和潛力。互聯網的迅猛發展革新了傳播方式、內容和載體,帶來輿論生態和媒體環境的深刻變革,但根本的邏輯沒有變,用戶至上、內容取勝,仍是移動互聯時代各類媒體取得成功的基礎。即將到來的5G時代更是優質視頻產品的下一個風口,南瓜視業就是在風正起時提前布局,以優質節目激發大眾對中國文化的熱愛和關註,傳播積極向上的主流價值觀。為了更好地應對變革、提升能力,南方報業在過去三年融合發展取得顯著成效的基礎上,最近制訂《加快融合發展三年行動計劃》,計劃再用三年時間實現三大轉變,其中很重要的一個目標是從報業集團向文化傳媒集團轉變,南瓜視業在集團加快融合發展、實現產業轉型的戰略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集團將高度關註、全力支持,相信南瓜視業一定會不斷發展壯大。

揭牌儀式之後,星空華文傳媒CEO 、南瓜視業董事田明,四川衛視頻道總監陳力,合一集團(優酷)副總裁、來瘋直播總裁張宏濤,一度飛行科技公司創始人林楚方等嘉賓分享各自對視頻產業的深度觀察和思考。

田明分享的內容是“觀眾要看什麽節目、我們能提供什麽”;陳力回憶了四川衛視與南周跨界合作這個中國電視史上的第一次;張宏濤談到了“移動時代的視頻生產和投資”;林楚方分享的主題是:視頻產業的需求、生產、市場、渠道。

此外,合一集團(優酷)來瘋直播綜藝節目中心總經理王瑩;深八影視圈聯合創始人王贊媚;毒舌電影、安卓中國創始人高峰等眾多嘉賓也都出席了盛會。

據悉,南瓜視業成立後,將進一步發揮南方周末、上海燦星以及團隊在內容生產、思想引領、創意策劃、渠道分發等方面的優勢,打造包括文化脫口秀、大型文化類真人秀、系列紀錄片等節目。其中前期主推名人訪談短視頻;同時推出一系列文化類和生活方式類節目,包括文化消費節目《一飲一啄》,文化脫口秀《首映日》、《有話則短》、《一沖了之》等;女性潑辣版脫口秀《波波秀》,名人、明星紀實片《拜訪》,以及相關真人秀節目,目前正在籌劃中。此外,南瓜視業還將與各大平臺和渠道進行深入合作,有針對性地研發和制作更多更精彩更精致的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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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值210億,即將上市的燦星該如何“唱響”資本市場?

來源: http://www.iheima.com/promote/2017/1221/166554.shtml

估值210億,即將上市的燦星該如何“唱響”資本市場?
任珊任珊

估值210億,即將上市的燦星該如何“唱響”資本市場?

這個“爆款制造機”有哪些成功之道?又有哪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呢?

12月18日,有媒體爆料稱,燦星制作(上海燦星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宣布以210億人民幣估值完成首輪融資,並預計將於明年初IPO上市。隨後,燦星制作宣傳總監陸偉在經濟觀察報的采訪中確認了這一消息。這意味著燦星制作在進軍資本市場的道路上,已邁出了堅實的第一步。

說到燦星制作,可能大部分觀眾首先想到的是《中國好聲音》。實際上,燦星制作的文化綜藝類節目已超過20檔。其中不乏《中國好聲音》、《中國好歌曲》、《舞林大會》、《蒙面唱將猜猜猜》、《了不起的挑戰》、《出彩中國人》等具有一定社會影響力的節目。

創立僅僅6年時間,燦星已經成為國內頂尖的節目制作公司,估值高達210億,手握多個爆款節目。那麽,這個“爆款制造機”有哪些成功之道?在擁抱資本市場之前,燦星又有哪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呢?

創業6年,燦星制作估值高達210億

2012年,《中國好聲音》在浙江衛視開播,很快火遍全國。僅僅播出3期,節目的收視率已經飆升至3%以上。到了總決賽,上海八萬人體育場全場爆滿,節目的實時收視率一度超過6%。可以說,是《中國好聲音》把當時萎靡不振的音樂類綜藝重新拉回了舞臺中央。

隨著《中國好聲音》的爆紅,其背後的制作公司燦星制作也聲名鵲起。燦星制作成立於2010年底,其母公司星空華文的兩大股東曾經分別是華人文化投資基金和默多克新聞集團。2014年默多克退出,華人文化和星空管理團隊接盤。目前,華人文化產業基金CEO黎瑞剛是燦星幕後的重要掌舵人,燦星的核心團隊全部來自黎瑞剛麾下。

自創立以來,燦星制作的文化類綜藝節目超過20檔,曾在中央電視臺、東方衛視、浙江衛視、青海衛視等多個電視臺播出。除了《中國好聲音》之外,《中國好歌曲》、《金星秀》、《中國達人秀》、《舞林大會》、《蒙面唱將猜猜猜》、《了不起的挑戰》、《出彩中國人》等多檔知名綜藝節目都出自燦星之手。

不僅如此,燦星旗下的夢響強音還是國內最大的音樂內容公司之一。據網易娛樂報道,夢響強音公司簽約藝人120人,自2012年底以來,參與全球各類演出5000余人次,舉辦演唱會300余場;公司制作藝人歌曲共610首,其中專輯/EP57張,擁有詞曲作者永久版權472首,並將以每年10%遞增;擁有互聯網音樂版權3235首,MV視頻版權150余支,並都在以每年15%的幅度遞增。

頻頻推出爆款綜藝的燦星,近幾年逐漸受到了資本市場的青睞。去年3月,A股上市公司浙富控股公告宣布以現金3億增資燦星,獲得6.0698%股權。照此計算,燦星當時的估值為50億元左右。這份公告也讓外界了解到了燦星強大的吸金能力:2015年,燦星營業收入達22.1億元,凈利潤高達7.3億元。

僅僅過了一年多時間,燦星再度在資本市場露臉,“身價”已經大有不同。高達210億的估值,足以說明資本市場對燦星目前的發展和未來預期都相當看好。此輪pre IPO融資,標誌著燦星沖擊上市已進入最後階段。 

探析燦星制作的成功之道

短短6年時間,燦星制作已成為國內頂尖的節目制作公司,推出的多檔綜藝節目都成為了爆款,也深受資本市場的青睞。這不得不引發人們的好奇,燦星制作有哪些成功之道?的回顧這家公司的發展歷程,文創資訊發現了燦星制作的“三大法寶”——

1、眼光精準,成功引進多檔版權節目

燦星制作是國內引進國外節目模式的先行者。從早期的《中國達人秀》、《舞林爭霸》,到後來一夜爆紅的《中國好聲音》,都是引進自歐美的版權節目。這些節目進行本土化之後,幾乎每一檔都成為了爆款。這離不開燦星團隊對綜藝市場的精準把握。

自從2013年《爸爸去哪兒》風靡全國之後,國內開始刮起一陣“韓式綜藝”的旋風。燦星也嗅到了行業風向的變化,在2015年推出了與央視、韓國MBC合作的綜藝節目《了不起的挑戰》。這檔節目的原版是韓國綜藝《無限挑戰》,在韓國熱播了整整十年,節目收視率曾連續破30%大關。

燦星制作的研發總監徐帆曾在此前采訪中表示,燦星看好《無限挑戰》,不僅僅是因為這檔節目收視率高,也是因為這檔節目內蘊豐滿的社會價值觀和人文精神,而不只是一個Game秀。事實證明,燦星的選擇是正確的。《了不起的挑戰》播出後口碑爆棚,豆瓣評分高達8.7分,既有意思又有意義的節目內容,讓觀眾大呼驚喜。

燦星的眼光如此“毒辣”,或許要歸功於制作團隊的“出身”。據徐帆介紹,燦星的團隊包括從燦星總裁田明,到管理層金磊、陸偉,再到導演編導,很多都是學新聞出身。優秀的新聞人,對社會信息的把握和判斷能力很強。這使得燦星制作團隊可以精準把握行業風向的變化,不斷引進市場需要、觀眾想看的節目模式,再將其本土化,制作成為精品綜藝節目。

2、主打音樂類綜藝,王牌在手也不忘創新

《中國好聲音》的爆紅,讓燦星看到了音樂類綜藝的市場價值。在這檔節目之後,燦星制作了《中國好歌曲》、《蒙面唱將猜猜猜》、《蓋世英雄》等一系列的音樂類綜藝,不斷強化音樂產業的產業鏈。如今來看,音樂類綜藝已經成為了燦星的“王牌”。

這五年以來,燦星一方面堅持制作了六季《中國好聲音》(後因版權糾紛改名為《中國新歌聲》),另一方面也敢開風氣之先,推出了《中國新歌曲》、《蒙面唱將猜猜猜》、《蓋世英雄》等多檔創新型的音樂類綜藝。

其中,《中國好歌曲》可以說是音樂類綜藝中的一股清流。這檔節目的重心不在於“造星”,而在於“造曲”,不但為中國樂壇輸送了《野子》、《悟空》等多首優秀原創歌曲,也讓霍尊、蘇運瑩、戴荃等小眾唱作人走進了大眾視野。《蓋世英雄》則是中國首檔EDM(電子舞曲)音樂節目,讓時下流行的EDM風格在國內普及,也算開了行業之先。

《蒙面唱將猜猜猜》是版權節目《蒙面歌王》的升級版。這檔節目舍棄了“歌王”的概念,將歌手之間的“兩兩對決”變為“兩兩合唱”,由競技轉變成猜謎模式,最終大獲好評。邀請的歌手也是久未在大眾面前露面的周蕙、側田、林宥嘉等實力歌手,或者聲音很熟悉但樣貌讓人印象模糊的陳冰、周深、萱萱,給觀眾帶來了更多的新鮮感。最終,節目的收視率不斷創下新高,今年剛剛收官不久的第二季節目,甚至創下了收視率十一連冠的佳績。

3、不斷探索創新的商業模式

不斷開發新節目的同時,燦星還一直致力於探索創新的商業模式。在燦星聲名鵲起之前,民營的電視節目公司只有光線等幾家公司,制播分離的概念尚未得到市場驗證。燦星制作、浙江衛視播出的《中國好聲音》,實現了中國電視歷史上真正意義的制播分離。

據知情人士透露,當時田明與浙江衛視簽訂了對賭協議,約定節目收視率破2,燦星分得利潤大頭,否則則要虧本。這種制作公司為頂尖內容博取相應市場回報的方式,在當時可以說是聞所未聞的。敢開行業風氣之先的燦星,不僅讓自己賺得盆滿缽滿,也推廣了這種全新的商業模式,對行業長遠健康發展產生了深遠影響。

擁抱資本市場之前,燦星還要解決這些問題

創立6年,估值210億,爆款無數,上市在即……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燦星都正處於“誌得意滿”的時期。但細究燦星近兩年的發展,會發現在一片欣欣向榮的表象之下也隱藏著一些危機。文創資訊認為,燦星想要更好地擁抱資本市場,還需要註意以下幾點——

1、擺脫對音樂綜藝的路徑依賴

早期依靠《中國好聲音》取得成功後,燦星已經對音樂綜藝形成了較強的路徑依賴。盡管從目前來看,燦星推出的音樂綜藝的確有不少精品之作。但不得不承認的是,近兩年燦星的音樂類綜藝都沒有複制《中國好聲音》當年的輝煌。

即便是曾經的王牌《中國好聲音》,在經歷版權糾紛後似乎也陷入了“中年危機”。節目改名為《中國新歌聲》,並宣告模式全部原創。但觀眾卻失望地發現,這檔“新節目”似乎只是把轉椅改成了戰車,節目內容仍然換湯不換藥。

另一方面,近兩年國內的音樂綜藝空前泛濫,《我想和你唱》、《跨界歌王》等臺綜,《中國有嘻哈》、《明日之子》等網綜,都在不斷瓜分著音樂市場的蛋糕,觀眾也在不斷地分流。缺乏新意的《中國新歌聲》,逐漸開始引發觀眾的審美疲勞。今年播出的《中國新歌聲2》,收視率和關註度都呈現出了“斷崖式下跌”的趨勢,全季的平均收視率2.213%,創下該系列的歷史新低。

或許是《中國新歌聲》的收視不振給燦星敲響了警鐘,燦星如今也意識到了節目多元化的重要性。燦星制作副總裁、宣傳總監陸偉在此前采訪中提到,燦星未來會針對年輕群體開發更多原創節目,包括明年即將推出的《這!就是街舞》和另外幾檔超級網綜。田明也曾在采訪中表態,“我們還會推出很多更新更好的項目,收入會更加多元。”

2、為旗下藝人制定合理的發展規劃

在燦星的業務版圖中,除了電視節目制作,藝人經紀也是相當重要的組成部分。據報道,燦星制作旗下的夢響強音已簽約120位藝人。但回顧從《中國好聲音》中走出的選手,你會發現燦星在培養藝人方面實在是乏善可陳。

第一屆冠軍梁博,第二屆冠軍李琦,第三屆冠軍張碧晨,第四屆冠軍張磊,第五屆冠軍蔣敦豪,第六屆冠軍紮西平措……這里面除了梁博和張碧晨,其他的冠軍選手在比賽結束後,似乎都還沒推出一首傳唱度高的代表性歌曲。非冠軍選手中,知名度最高的恐怕還是第一季的亞軍吳莫愁,像陳冰、周深等當年的人氣選手,如今只能在綜藝節目中刷刷存在感了。

選秀歌手火不起來,這是音樂選秀節目普遍存在的問題。但六季節目都培養不出一個家喻戶曉的歌星,燦星是該好好反省一下了。在簽約選秀歌手之後,燦星也應當重視藝人的培養,為旗下藝人制定合理的發展規劃。比如,利用互聯網音樂平臺持續更新其音樂作品,維護好粉絲等。讓旗下藝人跑通告、跑商演,最終只能混個臉熟,並不是藝人規劃的長久之道。

3、調整現有節目的模式,開發新的原創節目

與唐德影視的一場版權爭奪戰,讓燦星意識到了模式原創的重要性。版權大戰後,燦星多次在公開場合強調模式原創和產權自有——“謹慎引進甚至幹脆不引進”,“做原創就是把命運掌握在自己手里”。

痛失“中國好聲音”品牌後,燦星的確該轉變方向了。如今的中國綜藝市場,早已不是那個版權綜藝當道的綜藝市場。一方面,中國已經在全球“買買買”了四五年,歐美、日韓等國所有的超級綜藝模式,幾乎都被中國買光了。另一方面,《朗讀者》、《國家寶藏》等原創綜藝的出現,也給觀眾帶來了新鮮感,他們早就對國產綜藝的“拿來主義”深感不滿了。

根據陸偉在此前媒體采訪中的說法,明年《中國新歌聲》會做更多真人秀的元素植入,符合現在觀眾的收看需求。而《中國有嘻哈》和《明日之子》等網綜的異軍突起,也讓燦星看到了新的可能性。燦星明年推出的《這!就是街舞》,就是一檔借鑒《舞林大會》制作經驗,並吸收網綜制作經驗的作品。

時代在改變,觀眾的口味也在不斷發生著變化,近兩年被認為有些“保守”的燦星終於也要以全新的姿態面對市場了,我們不妨拭目以待。

作者 | 文創資訊記者 任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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