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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不設立土地資本市場

http://magazine.caixin.com/2012-03-16/100369085.html
陸磊

  儘管各方均關注收入分配體制改革,幾乎都認同這是中國社會穩定和經濟增長的主要瓶頸,但在實際操作上的認知卻存在差異,核心問題在於收入分配製 度改革是否必然意味著零和博弈。比如,減稅意味著政府收入向居民和企業轉移;工薪收入倍增意味著企業收入向員工轉移等。一旦進入切蛋糕範疇,則任何改革均 將遭遇前所未有的阻力,因為切蛋糕者就是當前的利益獲得者,改自己是最難的事情。

  那麼,是否存在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正和博弈,即雙方都能從某種制度安排下獲得長期收益?答案是土地的證券化。

  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的主要矛盾是土地。對城市居民而言,土地價格上升引致房價很難下降,既定貨幣收入被資產價格吞噬;對農村居民而言,集體建設用地按照什麼價格被徵用幾乎是永恆的矛盾,一次性補償與千秋萬代的土地收益之間無法獲得平衡。

  目前土地交易制度的實質是價格雙軌制的延續,即以計劃價徵收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再以市場價把搖身演變的國有建設用地「招拍掛」,實現土地出讓金收入,這是當前各種社會矛盾的核心內容,於是產生了三個問題:

  第一,成本推動型通貨膨脹。自2004年以來,中國主要工業品和服務業價格對CPI的貢獻度低於10%,食品和居住類貢獻度高於90%。從實體經濟角度看,勞動力工資上漲可用機器和自動化取代人力,勞動生產率上升抵補了工薪成本;但土地成本無法有效對沖。

  第二,偽城鎮化。各種打著城鎮化旗號的戶籍制度改革掩蓋下的土地尋租,成為地方政府的必然行為,農戶上樓後無法獲得城市居民的收入水平與收入結構,中國的城鎮化率可能高估。

  第三,隱藏著即期收入與國家遠期負擔的巨大社會矛盾。徵地的一次性支付看起來誘人,但後世吃什麼將成為中國未來的巨大負擔。

  能否通過確權以實現土地流轉,以此實現通過抵押貸款對金融資源的撬動?這種考量存在兩大問題:一是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和土地承包經營權缺乏流動 性。即使可用於抵押,但在出現不良貸款時無法像城市國有建設用地那樣拍賣。二是集體建設用地的終極控制者極其分散,導致「釘子戶」問題,對於土地交易雙方 均造成了巨大的交易成本和矛盾。

  針對上述問題,可以設計的思路是土地使用權和收益權的證券化,推動設立土地資本市場。

  第一,在不動農村土地所有權的前提下,除宅基地外的所有土地均可以實行股份制改造,按照土地使用權證和收益權證的方式實行證券化,即農戶不再擁有對某一個具體地塊的使用權,而擁有對整體土地的某一百分比的使用權和收益權。此類單位化權證可以交易流通。

  第二,任何建設項目均以收購土地使用權證的方式進行,在擁有使用權證佔比為51%的絕對多數前提下,即可決定土地的使用方向。包括政府徵地亦採取此法,可在一級和二級市場上標購。這將降低土地使用者的購置成本,並有助於扭轉房產價格持續上漲之預期。

  第三,農戶可根據自身需要永久保留收益權證或轉讓。土地使用方應向收益權證持有者永續支付地租。這樣,一來收益權因具有二級市場而可以抵押或質 押貸款;二來改變一次性徵地所導致的產權永久轉移和農戶未來收入不足問題;三來扭轉房產稅可能造成的負面影響,向原始所有者繳納地租比繳納房產稅的再分配 效應或許更加直接而有效。

  或許上述土地資本市場的設計是一種「狂想」,但讓百姓獲得經濟增長和資產價格收益的主導思想是符合中國發展方向的,起碼它考慮了社會的大多數人。

  作者為廣東金融學院代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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